在今天這個由網路推動流行文化元素的社會裡,
蝙蝠俠是多種文化的綜合體。
在蝙蝠俠的世界裡,我們從來都只探索過他的一小部分而已!!不只蝙蝠宅,所有創作者都該看這一本書
獻給凡人們的超級英雄/超級作品養成書
《黑暗騎士:黎明昇起》導演諾蘭:「蝙蝠俠沒有超能力。他是普通人,是奉行嚴格紀律、有著奉獻精神的人類。這正是他能成就傳奇、與我們共鳴的原因。」
․解密超越七十五年漫長連載背後大成功的奧妙
․解密蝙蝠俠的漫漫成長史,看大眾文化如何煉成他的金剛不壞之身
․勇敢吐槽所有蝙蝠俠系列電影,大方調侃喬治克隆尼的下巴
․細數所有性格又迷人的反叛角色
蝙蝠俠,一位沒有超能力的超級英雄。
他是花花公子布魯斯.偉恩,是打擊罪犯的城市救星,是美漫史上最陰鬱的正義使者。他不像其他英雄那樣充滿正能量,就連象徵物也覆滿社會陰慘的影子(一隻蝙蝠,天啊),卻最親近你我,最能觸動靈魂的核心。
這個在西裝下遍體鱗傷的富家子,究竟是如何煉成超級英雄的?
為什麼這個陰鬱的角色能風靡流行文化,相關電影一拍再拍呢?
克里斯多福.諾蘭的《黑暗騎士:黎明升起》,又為什麼是「解開蝙蝠俠電影魔咒」的關鍵作品?
原來,蝙蝠俠是部宅到骨子裡的作品嗎?
就讓美國全國公共廣播電台(National Public Radio)的書評家格倫.威爾登帶著我們,一起看蝙蝠俠這些年來的起起落落,和他絕對驚訝四座的創作歷程。
本書爬梳了蝙蝠俠的全歷史,釐清這角色在草創之初如何山寨各大英雄作品的精華,歷經諸多調整才漸漸具體形塑出主角布魯斯.韋恩的故事,發展出貫串全作的懲奸除惡核心價值,成為銷量足以與超人匹敵的大作。此外更深入美國漫畫漫長的發展歷史,回顧了蝙蝠俠與羅賓被當作同志標靶的那段日子,並觀察這系列故事風格怎麼因應讀者需求而改變,發展出撤換主要配角挽回讀者心的傳統(於是我們後來有了好多個羅賓……)。
當受歡迎的超級英雄跳脫紙本媒材、躍上大螢幕時,又是另一則故事了。威爾登從曾大受歡迎、風格歡樂的亞當.韋斯特版蝙蝠俠電視劇,一路暢談至再創作品高峰的克里斯多夫.諾蘭的蝙蝠俠三部曲電影(蝙蝠俠:開戰時刻、黑暗騎士、黑暗騎士:黎明昇起),甚至大膽吐槽了蝙蝠俠演員喬治.克隆尼的下巴,更以獨到視角將過程中興起的網路社群、宅文化、同人圈與二次創作,甚至是閱讀少年漫畫的女性讀者增多現象,包含進蝙蝠俠引領的浪潮之中,探看你我之間流行文化的變革。
看完這本書你會發現,蝙蝠俠不是一個普通的虛構角色,他實實在在活在我們每個人心中,是千千萬萬人的化身。他反映了我們對自我的想像和社會的期待,是個戴面具的偵探、打抱不平的正義使者;是浪漫的青年、有錢有勢的社會名流,還是個純粹追求社會正義的純真少年,此外還有十足的宅精神,甚至一度與助手羅賓搞起了曖昧,從多方面刺激了讀者的想像,滿足了其他超級英雄不可能顧及的領域。
在今天這個由網路推動流行文化元素的社會裡,蝙蝠俠是多種文化的綜合體,始終牽引著千萬粉絲們的心。
看看以下列點,想想自己認識的蝙蝠俠。
你會發現,在蝙蝠俠的世界裡,我們從來都只探索過他的一小部分而已。
作者簡介:
格倫.威爾登
住在華盛頓特區,是個劇評、科普作家、口述歷史紀錄者、寫作老師、書店店員、電影愛好者、不專業的海洋生物學家,和稍微好一點的游泳選手。文章散見於《紐約時報》、《華盛頓郵報》、《新共和》雜誌、《頁岩》雜誌、《大西洋》雜誌等。他也是NPR.org〈流行文化的快樂時光〉、書評與漫畫專欄的作者。在寫蝙蝠俠之前,他還寫過一本關於超人的書:Superman: The Unauthorized Biography。
譯者簡介:
劉維人
台師大生物系學士,東華大學創作與英語研究所碩士。現為專職譯者。
雜食性阿宅。沉迷遊戲、電影,有時候還有美術館。沒有漫畫就無法睡著。
各界推薦
名人推薦:
美漫達人|POPO(方世欽)、文字工作者|臥斧
媒體推薦:
妙趣橫生、引人入勝!──《華爾街日報》(The Wall Street Journal)
出色、有見地!……這本書是非常難能可貴的:一本無論是「正常人」還是怪胎阿宅都會愛的書。──《出版者週刊》(Publishers Weekly)
這本書達成了蝙蝠俠系列作者們最夢寐以求的成就:系統性的解析這個角色,定義了蝙蝠俠。……威爾登十分專業地帶領讀者們回溯蝙蝠俠歷史,融合了嚴肅的社會分析與幽默風格。就連他下的註解都很有趣。他看到了藏在主流看法之下,那些詭怪、奇妙,在衝突中撞出絢爛榮光的流行文化本質。──National Public Radio
對狂熱粉絲來說,本書是你去看蝙蝠俠電影前的絕佳指南。……就算是不那麼專業的粉絲,也會被書中講超級英雄如何影響、塑造我們日常生活的部分深深吸引,迫不及待地翻開下一頁。──Bookish
在這本書裡,威爾登靈活地把一個系列作品的角色與漫畫的特殊歷史編織在一起。如果你是個蝙蝠俠初心者,可以在本書中找到初學者專用簡介;如果你是個穿著黑色乳膠緊身裝的蝙蝠俠狂熱分子,本書將帶領你來一趟多彩豐富、泛著美妙懷舊氣息的歷史之旅。──《華盛頓郵報》(The Washington Post)
對那些驕傲的高譚市民、剛搬進來的新人,和打開蝙蝠燈為了尋找自己的人們來說,這是本再好不過的書……本書鞭闢入裡、富含知識,以幽默風趣的口吻探討蝙蝠俠的文化史和熱愛他的影迷們。──《芝加哥論壇報》(Chicago Tribune)
幫蝙蝠俠寫書是很困難的。他是觸碰到深層文化的多重象徵,探討失去、逆境和人的毅力。此外他還是個不可思議的角色,不但違抗物理定律,而且每次撲進槍林彈火中都能幸運生還。──美聯社(Associated Press)
名人推薦:美漫達人|POPO(方世欽)、文字工作者|臥斧媒體推薦:妙趣橫生、引人入勝!──《華爾街日報》(The Wall Street Journal)
出色、有見地!……這本書是非常難能可貴的:一本無論是「正常人」還是怪胎阿宅都會愛的書。──《出版者週刊》(Publishers Weekly)
這本書達成了蝙蝠俠系列作者們最夢寐以求的成就:系統性的解析這個角色,定義了蝙蝠俠。……威爾登十分專業地帶領讀者們回溯蝙蝠俠歷史,融合了嚴肅的社會分析與幽默風格。就連他下的註解都很有趣。他看到了藏在主流看法之下,那些詭怪、奇妙,在衝突中撞出絢...
章節試閱
引言
蝙蝠俠與宅文化
在七十多年的歷史當中,「蝙蝠俠」這個概念,曾經以各式各樣的形象呈現在我們眼前。在最初設計的時候,蝙蝠俠不但會開槍,甚至還會殺人,用現在的角度來看根本只是個躲在暗處懲兇的冒牌版「魅影奇俠」 (The Shadow)而已。隨著系列作品不斷地演進,這個角色擁有過時空穿梭的能力、當過大眾藝術裡的寵兒,也曾像高級間諜一樣在各國遊走。到了我們的時代,他變成了一個犯罪學專家、全身掛滿高科技設備的忍者,冷酷無情地潛藏在都會的暗夜之中。
不過上述這些單一形象沒有哪個可以呈現蝙蝠俠的全貌。蝙蝠俠的概念承載了太多各種不同的意義,有些意義甚至彼此互不相容。打從誕生的那一刻起,「蝙蝠俠」就乘載了我們的恐懼、偏見、道德責任。我們希望他長成什麼模樣,他在我們心中就是什麼模樣。
除了都穿著一套蝙蝠緊身衣以外,蝙蝠俠的詮釋可能性無窮無盡。這樣的可能性讓許多作者嘗試為蝙蝠俠塑造新形象,讓他從漫畫與次文化的黑街走出來,擺脫科技宅的身分,踏入一般大眾文化。克里斯汀.貝爾(Christian Bale)飾演的蝙蝠俠 不像以前那樣寂靜沉穩,而在銀幕前聲嘶力竭,滿腹怒火地高聲警告罪犯。有趣的是,每個人在看這位新任蝙蝠俠的時候,都會知道他和六○年代電視劇中亞當.韋斯特 (Adam West)的蝙蝠俠是同一個角色,當時,當阿哥哥舞曲響起,亞當.韋斯特版本的蝙蝠俠可是會直接把手指擺在眼睛旁做出勝利手勢,對著鏡頭像流行舞者一樣搖曳生姿。
蝙蝠俠的諸多形象彼此衝突,但全都同樣真實。每隔三十年,蝙蝠俠的形象就會由黑暗轉向光亮,再由光亮轉回黑暗。在七十七年(計算至二○一六,本書英文版出版年)的歷史中,蝙蝠俠曾經兩度變成童軍營團長一般的陽光樣貌,然後又兩度在死忠粉絲的抗議之下,回復嚴肅陰暗的樣子。對於完全正統派的蝙蝠迷而言,「蝙蝠俠」必須是漆黑的、陰鬱的、全身漲滿賁張的肌肉。除此之外的版本全都是廉價的假貨,缺乏可信度,甚至「看起來太gay」。
由亞當.韋斯特主演的蝙蝠俠電視劇一季播畢,結束於一九六九年;隔年,丹尼.歐尼爾和尼爾.亞當斯兩位作者共同操刀,開始了第二世代的蝙蝠俠漫畫。喬.舒瑪克在九○年代中期拍攝了兩部電影版蝙蝠俠,結束了第二世代。十年之後蝙蝠俠熱潮再起,這才變成了現在我們熟知的克里斯托弗.諾蘭 (Christopher Nolan)版本蝙蝠俠電影 。
不過大部分的粉絲其實不太在意這些蝙蝠俠形象的變化軌跡。因為在大眾文化中,混搭才是重點。
對大多數的人而言,從來就沒有所謂的「一個」蝙蝠俠,他不是單一的固定形象,而是各種不同的詮釋版本彼此相疊的結果。蝙蝠俠只要遵守觀眾在意的幾個核心設定就好:故事發生在高譚市、主角是企業鉅子布魯斯.韋恩(Bruce Wayne),父母在他很小的時候雙亡,他化身蝙蝠俠時要穿著蝙蝠裝出動,還有一個神秘的蝙蝠洞基地。至於這些設定結合之後,是要變成黑色犯罪電影、哥德式情境劇、小男孩的少年成長故事、間諜驚悚片、歡樂的武打戲,還是設定鬆散的軟科幻,其實都無關緊要。蝙蝠俠長年不墜的人氣,正源自於他角色千變萬化的可塑性 (當然,還有跨國娛樂媒體的超強營銷技術)。
蝙蝠俠這位超級英雄的特長,正在於他的「連結性」(relatability):能與各式各樣的事物產生連結的能力。
「連結性」的迷思
「我喜歡的英雄,就是蝙蝠俠這種型的。」我在跟一個漫畫迷老友聊這本書的計劃的時候,他開頭就給我這句話。「蝙蝠俠擁有的不是超能力,而是勇氣。蝙蝠俠是普通人,所以他跟每個人都有連結。」
這種話你很容易在超級英雄粉絲之間聽到。那時候我跟朋友坐在餐廳裡,餐點剛到。「我們都可能變成蝙蝠俠。」他指著他眼前的法式吐司,然後指著我的那份,「無論是你,還是我,都一樣。」
他邊吃邊講,吐司都快沾到桌上的奶昔裡面。
不過有一件事我們都忘了:我們其實不可能真的變成蝙蝠俠。
只是我們都相信自己可以。
不管是鐵桿阿宅還是一般粉絲,人們在看蝙蝠俠的時候,都會刻意忽略布魯斯韋恩本尊那富可敵國的財富對於蝙蝠俠形象的實質影響力。說實在的,蝙蝠俠怎麼會沒有超能力?錢就是他的超能力啊!在蝙蝠俠的故事裡,錢就跟魔法一樣。在創作者妙筆生花的敘事之下,蝙蝠俠正是靠他數不盡的家產,才能化不可能為可能,達成一般人無法企及的目標。
不過蝙蝠俠粉絲可沒幾個人會承認這件事。因為大多數粉絲與蝙蝠俠之間的情感認同,容不得社經資本這種東西來攪亂。有些人甚至覺得布魯斯.韋恩坐擁多少家產對蝙蝠俠本身的角色形象來說,根本不起什麼決定性的作用。
但只要稍微抽離一會仔細思考,我們就會發現蝙蝠俠那種在暗夜中飛來飛去,孤身一人對抗邪惡的迷人俠義故事,和執著於打擊犯罪的瘋狂行為,沒有無窮無盡的錢哪辦得到呢?想來「不覺得自己和富豪布魯斯.韋恩有差異,覺得人人人都能變成蝙蝠俠」這點,也說明了美國人長久以來都相信:人只要夠愛錢,夠打拼──就有一天可以有錢到讓別人都討厭你。
這種想法讓人們覺得自己跟蝙蝠俠之間只有一線之隔。就算是世界上最懶散的阿宅,都因此覺得自己只要天天做仰臥起坐,就有一天就可以變成蝙蝠俠;這種想法也是讓蝙蝠俠有別於其他超級英雄的關鍵。比方說:我們能變成超人嗎?不,我們知道自己一輩子都不可能變成超人,因為超人的本質就是一種不可企及的理想,但蝙蝠俠不一樣。
只是蝙蝠俠這種與一般人擁有同樣肉體凡軀的特質,卻也無意間成為讀者身上的惡毒詛咒。我們總是有意無意地拿蝙蝠俠跟自己比較,越是沒辦法變成他,越是想變。我們和蝙蝠俠之間的對比簡直就像健身課程或瘦身食物的廣告一樣,我們是健身前,蝙蝠俠則永遠是健身後的那一張照片。
當然了,除了需要健身課DVD之外,我們和蝙蝠俠之間還有更大的差別。很多粉絲宣稱,自己從蝙蝠俠身上感受到的連結並不是來自於蝙蝠俠與一般人相同的凡人之軀,而是更深入角色、更核心的某種精神特質。那是深植於「蝙蝠俠」這個概念中,基因般不斷被讀者複製、傳續的東西。
喜歡蝙蝠俠的人並不是因為同情布魯斯.韋恩目睹父母死在眼前的悲慘過去才認同他。真正讓他們感動的,是這位富商兒子面對人生鉅變的方法。
或許該這麼說,讓他們感動的是「蝙蝠俠的誓言」。
布魯斯.韋恩的誓言第一次出現,是在一九三九年第三十三期的《偵探漫畫》(Detective Comics)。韋恩的身分先是在第二十七期曝光,接著創作者花了七個月,以每月十二頁的篇幅,略嫌輕快地建構起主角的身世。在那一期中,經歷歹徒在面前槍殺雙親的幼年韋恩倚著燭光,說出了他的誓言:
「在我雙親的靈前,我發誓。此生我將窮盡一切追捕罪犯,以慰死去的父母在天之靈。」
這句誓言非常誇張、妄自尊大、過於戲劇化。只有小孩子才會發這種誓。然而誓言的力量,正源自於這種單純、執拗的信念。
少年韋恩在這句誓言中展現了自己的意志、闡明了自己的人生選擇,回應了發生在他身上血淋淋的惡意與不義。更重要的是,韋恩的誓言拯救了他自己,它成為了蝙蝠俠的人生目標,讓他終其一生致力於防止自己遭遇過的慘劇在別人的生命中重演。這項特質讓蝙蝠俠與其他擁抱黑暗之路的角色從此分道揚鑣,他永遠不會淪為狂怒的俘虜,這也是為什麼他的黑暗反而是希望的化身。蝙蝠俠相信自己能讓別人看到改變的可能性。人們看著他,就像看著一個活生生的例子,象徵某種簡單而堅韌,永不動搖的樂觀信念:「Never again。」
永遠不讓慘劇重演。
不過在一九七○年代,由於蝙蝠俠世界的某些變化,他的兒時誓言長出了某種青春期的特質。
在六○年代晚期,亞當.韋斯特在電視劇上呈現的蝙蝠俠,呈現出一種軟弱無害的披風俠客形象,和讀者們在自製同人雜誌《蝙蝠瘋》( Batmania)裡描寫的蝙蝠俠呈現對比。官方漫畫版蝙蝠俠的作者群們,從七○年代初努力到八○年代末,才用作品把大眾心中的蝙蝠俠導回陰鬱黑暗的的原點。甚至可以說,如今我們對蝙蝠俠的想像,都歸功這群作者們對六○年代晚期蝙蝠俠變得陽光的事件的反動。
某些「後蝙蝠瘋年代」的作品改變明顯看得出是作者群的刻意為之。例如讓「神奇小子」羅賓淡出故事,讓蝙蝠俠變回最初孤身一人懲惡的城市義警形象。但另一方面,作者群也讓蝙蝠俠與罪犯間無止盡的戰爭(蝙蝠俠的這個特質倒是一直沒變,即使在最無厘頭的星際版蝙蝠俠裡也有),染上了七○年代最流行的通俗心理學色彩。在通俗心理學的影響下,原本身為重要背景設定的孩童誓言,變成了蝙蝠俠在每次出場時的核心驅力。他的兒時誓言在心中縈繞,成年後依然揮之不去。
八○年代的法蘭克.米勒等作者們,更把蝙蝠俠的偏執,放大成某種反社會暴力行為的研究故事。
飛入蝙蝠俠狂熱粉絲的領域
正當蝙蝠俠的行徑越來越像某種強迫症的時候,一群擁戴他的新狂熱讀者出現了。這些讀者長年躲在流行文化的陰暗角落,潛心研究只有少數人才懂的小眾興趣。他們保持低調、不張揚,躲開世人充滿批判性的好奇目光。
他們自稱為該領域的「粉絲」、「專家」、「御宅族」。不過對於其他人而言,這些人就是:「蝙蝠宅」。
蝙蝠宅就像其他宅人,大多花上幾十年的時間,把自己的個人認同鍛造在某些極為專業的興趣上,例如漫畫、電腦、電子遊戲、科幻作品、龍與地下城等等。這些阿宅們之所以能潛心鑽研,與其說動力來自他們鑽研的事物,倒不如說來自於能以生命鑽研某件事物的激情本身。這種熱情可以讓他們將同好的稱讚拒於門外,滿心歡喜地將生命中投入自己的愛好。
網際網路的誕生,讓狂熱的宅宅們能在網上彼此分享各自的熱情,進一步支持他們維繫熱情的動力。短短的幾年之後,宅文化便衝出了被忽視的角落,取代了許多主流文化,成為我們每天所看所聽,彼此談論的東西。
上述講到的「宅式狂熱」正是蝙蝠俠受人景仰歡迎的原因。他擁有強迫症一般的行動模式,簡直就是全世界最極端的阿宅,讓幾十萬名「正常」的讀者因為蝙蝠俠專心致志的精神,而愛上了自己原本排斥鄙夷的文化樣態。漫畫裡、電視上、電影裡一次次出現的蝙蝠俠,成為了蝙蝠宅們的精神養料;無論蝙蝠俠的執迷行徑是因為崇高的理想,或者只是走不出自己的心理陰影,他的兒時誓言都激盪著我們的心,激盪著鐵桿粉絲、電影迷的心。比起粉絲們聲稱讓蝙蝠俠受歡迎的「可連結性」,蝙蝠俠的誓言才是這個角色讓人心有所感的核心機制。
動漫展的故事
時間是二○一三年七月,地點是加州聖地牙哥的國際動漫博覽會(Comic-Con)。
四十五歲的我站在人龍裡,排隊等著買蝙蝠車玩具,但我並不孤單。
在會議樓層的二三○○區有歐美知名的玩具販售商「娛樂星球」(Entertainment Earth)的攤位。隊伍從最靠近攤位的地方開始排,沿著整個用餐區繞了整整兩圈。用餐區裡四散著一個個家庭,各自聚成小圈無精打采地吃著超難吃的披薩。他們把藍色的厚坐墊鋪在地上,使得坐墊以用餐區為中心往兩端延伸,把至少十二排走道寬的展場空間狠狠切成兩半。那些藍色坐墊一路穿過小出版社區 (那邊有個穿著天鵝絨上衣的鬍子大漢,小心翼翼地看著我們這些排隊客),再穿過「網際出版」(Webcomic)所在的區塊,連接到地平線彼端一一○○區那人氣蒸騰的心臟部位。一一○○區的深處有龍,有地下城,我猜大概也會有法師跟聖騎士:畢竟那邊是桌上遊戲的地盤。
我已經在隊伍裡排了四、五分鐘,完全沒感覺到時光流逝,但我知道還得再排一整個小時;我知道,在終於排到我買的那一刻,我會興高采烈地扔下六十美金,拿走眼前的「動漫展限定商品」:小小一塊擠成蝙蝠車形狀的塑膠玩具,那是六○年代晚期電視劇版本的經典款。
我跟很多同年齡的阿宅一樣,和蝙蝠俠的第一次相遇並不是因為他的漫畫,而是因為電視劇。對我而言,最初的蝙蝠俠就是出現在每天下午三點半的那個,只需要緊盯二九頻道,它會重播。
我六歲就把費城每一個電視台的節目表背得滾瓜爛熟。當其他小鬼把放學時間虛擲在太陽下滿身大汗跑來跑去的時候,我會回家,打開電視機一路蹲到晚餐時分,像搞保險箱的小偷一樣把特高頻天線(UHF)的調頻轉盤左右來回轉來轉去……蜘蛛人在第十七台,融岩大使 在第四十八台,然後每天三點半一定要準時轉到第二十九台:千萬不能錯過蝙蝠俠。
蝙蝠俠的電視劇吸引完全不同的兩群人。小朋友喜歡鮮豔的配色、打鬥的場面和角色們大膽的行動。而大人喜歡的,反而是片中那些愚蠢無聊的演出,諸如什麼「看那神聖無價的伊特魯里亞頭巾(Etruscan Snoods)」之類的蠢話。
但對我們這些動漫宅來說,蝙蝠俠絕對不只如此。因為在成長過程中,蝙蝠俠對我們的意義產生了一些變化;我們覺得青春期的漫漫長夜黏膩難耐,而小時候對於電視版蝙蝠俠的熱愛,在這段時期也逐漸轉為厭惡。「蝙蝠俠才不是這樣的啦!」我們開始堅持蝙蝠俠應該是個嚴肅難搞的硬漢,不是電視裡那副輕鬆的怪樣子。
過去三十年中,美式的超級英雄彷彿都陷入了一種永遠長不大的青春期魔咒。無論是作者還是粉絲,都不懷好意地說:「人們應該用更嚴肅的眼光去詮釋身邊這些原本用來哄小孩的緊身衣怪人。」而所謂嚴肅的眼光,意思是人們希望這些角色能夠呈現出不苟言笑、充滿虛無主義的那面:人們希望看到硬漢超級英雄。
這種愚蠢的「要求超級英雄應該要是硬漢」是蝙蝠俠和蝙蝠粉絲開始起頭的,而目前看來,蝙蝠俠和粉絲們可能在不久之後也會擔起責任,把這風潮結束掉。
讓我們時間線拉回現在:我正排著隊,排在永無止盡的隊伍裡,希望自己因為如願買到一台小小的蝙蝠車而快樂。我之所以甘願等在這長長對伍後,當然有一部分是因為排隊本來就是動漫展的醍醐味之一,但真的要說起來,主要還是因為自己其實深深愛著六○年代輕鬆的蝙蝠俠電視劇吧!
那種愛並不只是懷舊而已。我知道很多很多宅文化都是發芽於懷舊感,但真正讓我愛上這部作品的,是電視版蝙蝠俠內涵的反抗意義。光是亞當.韋斯特飾演的蝙蝠俠出現在我們眼前,就已經以一種輕鬆而有效的方式否定了那些認為蝙蝠俠一定只能嚴肅陰鬱,一定得當個硬漢的說法。
這也是為什麼當看到動漫展塞滿一九六六年電視版蝙蝠俠的玩具和周邊商品時,我真的很開心。畢竟近幾十年來,DC(DC Comics)官方一直都對電視版避之不及,那怕只是承認它存在過的一丁點痕跡也不願意。
再來看看排隊的人吧!排在我前面的一群年輕人想買的不是蝙蝠車,是某個我叫不出名字的機器人公仔。不過我在他們聊天的聲音裡聽出了某些我輩中人才會有的衝動,以及我輩中人才會用的詞彙。例如他們講到「上等」(superior)這個字的時候,尾音的「ㄦ」會清楚得很詭異,這種念法是美漫宅式發音的特色。我發現當他們講到那些跟怪獸對戰的機器人,談到出自己最愛的角色以及最愛的場景時,他們的臉煥發著光彩。我也曾在別的地方看到那樣的光彩,在跟蝙蝠俠粉絲朋友吃晚餐聊天,聽他講那些「我們要怎樣變成蝙蝠俠」的奇思怪想時,我朋友臉上迸出的亮光就跟他們一模一樣。這些年輕人和我的朋友穿著不一樣的衣服,有著不同的樣貌,但卻共享著相同的熱情。我想,這肯定就是動漫展的意義吧!在動漫展裡有太多太多的人,乍看之下都不一樣,卻擁有相同的火熱核心。
於是我們成為了狂熱粉絲
不是只有像我這麼宅的人才會狂愛蝙蝠俠這類作品。蝙蝠俠所在的文化脈絡已經和以前不同了,近幾十年來,公開地展露自己「技術宅」的特質,已經逐漸成了件很自然的事。這麼說好了,世界上有好幾百萬人的生活模式和我們這些狂熱宅粉一樣:如果我們愛上某個東西,就會愛得深入骨髓。
當然,個人興趣和宅文化還是不太一樣。興趣是會被人們一直小心翼翼地藏在不為人知角落裡的 。在這邊我要討論的並不是個人。
在我們這個時代,各式各樣的小眾興趣因為網路的興起得以嶄露頭角。在網路上,有幾百萬個「美食部落客」、「政治評論家」、「葡萄酒狂人」、「音樂發燒友」,大家都用各自的愛好來稱呼自己。我覺得這些稱號背後暗藏著某種誤解,因為最重要的並不是我們癡迷什麼東西,而是我們分享出來的熱情。我們的心中有一股自然而然的美妙衝動,總是在自己都沒發現的時候,就讓人心甘情願地付出一切。
這種激情存在已久,但在當代文化中,這是它第一次變得如此明顯、隨處可見。
我和動漫展場裡的一對聖地牙哥當地情侶聊了一下。對他們而言,動漫展不是什麼宅宅一生一定得朝聖一次的聖地,而是自從懂事以來就每年都會去的家庭出遊景點。去動漫展是他們生活的一部分,他們看動漫展的態度就像紐奧良人看狂歡節 (Mardi Gras),或者費城人看新年的化裝遊行(Mummers Parade)一樣。
喜劇演員史考特.奧克曼(Scott Aukerman)也和這對夫妻一樣。他是加州橘郡人,逛動漫展逛了幾十年。我拿了一個今年逢人就問的問題去問他:「所謂的宅文化正在當代逐漸普及,你對此有什麼看法?」
在問他之前,我已經累積了來自不同人的大量不同答案。如所預料的是,每個人的答案都會顯露出他們對整件事的看法。
如果是漫畫迷,就會說這個世界上終於有更多人發現了漫畫的魅力。原本漫畫的呈現形式讓某些人不得其門而入,但當代的影視特效技術可以輕易地在螢幕上呈現漫畫的衝擊力,如今每個人都能看到漫畫的角色、情節能夠給人怎樣的驚奇與歡樂。
對許多我訪問過的動漫粉絲來說,動漫展只不過是全家出遊的一種類別。那些帶著小孩一起做全套COSPLAY的家長,從小就在宅宅爸媽的薰陶下長大,只要是能讓全家人一起玩的東西,他們都會喜歡。這件事對很多家庭其實都一樣,差別只在於我們家靠的是UNO牌,他們家靠的是喬斯.溫登 (Joss Whedon)的《螢火蟲》(Firefly)劇集,如此而已。
很多部落客跟我說,宅文化的改變來自於網路。在網路存在之前,宅宅們只是各自鑽研自己喜歡的東西,但某一天,他們在討論區和網站上發現有很多和自己一樣的人,便從此加入了網路社群。社群接納每個人,把每個人的宅氣質連結在一起,他們於是從此找到了歸屬之地。
這些回答我問題的人給的答案雖然不同,但都同樣正確。各種彼此交疊的不同因子,是文化得以成長茁壯的養料。然而,之前提到的喜劇演員史考特.奧克曼卻用了更寬廣的社會政治視角,去思考宅文化興起的脈絡。
「在歷史上,我們是第一批不需要照著人生腳本走才能活下去的人。」奧克曼回答問題的語氣,彷彿他說的是已然確知的事實,「我們這代人的生命裡沒有什麼非做不可、關乎生死存亡的事情,於是我們把多出來的時間精力,全都灌進了電視節目和漫畫之中。」
根據他直截了當的理論來看,我們是「最廢的一代」。在動漫展的最後幾天,我看著攤位上那些花俏的便宜貨,思考著我那對在大蕭條時期從威爾斯移民過來,倔強得要命的爺爺奶奶,有沒有可能在這些稍縱即逝的商品中得到快樂?然後我發現,奧克曼的說法也許最接近現實。
那天晚上我想起了我那死去的老爸諾曼.強生(Norman Johnson)。在他還小的時候,他會等著運煤的列車經過,然後看看鐵軌邊有沒有掉出來的煤屑,只要能撿到幾塊,晚上家裡可以升火取暖了。
我看到老諾曼的鬼魂漂浮在旅館的床腳旁,滿腹怒火地瞪著我枕邊的床頭櫃,無法相信他四十五歲的兒子大老遠跑來這裡,竟然只是為了買一台玩具蝙蝠車。
引言
蝙蝠俠與宅文化
在七十多年的歷史當中,「蝙蝠俠」這個概念,曾經以各式各樣的形象呈現在我們眼前。在最初設計的時候,蝙蝠俠不但會開槍,甚至還會殺人,用現在的角度來看根本只是個躲在暗處懲兇的冒牌版「魅影奇俠」 (The Shadow)而已。隨著系列作品不斷地演進,這個角色擁有過時空穿梭的能力、當過大眾藝術裡的寵兒,也曾像高級間諜一樣在各國遊走。到了我們的時代,他變成了一個犯罪學專家、全身掛滿高科技設備的忍者,冷酷無情地潛藏在都會的暗夜之中。
不過上述這些單一形象沒有哪個可以呈現蝙蝠俠的全貌。蝙蝠俠的概念承載...
推薦序
{推薦序1}
我相信蝙蝠俠──
關於《超級英雄是這樣煉成的:蝙蝠俠崛起與進擊的宅文化》
臥斧(文字工作者)
「我相信高譚市。」
一九九九年,由傑夫.洛布編劇,提姆.賽爾作畫的《漫長的萬聖節》,一身西裝,隱在影裡的布魯斯.韋恩,陰鬱地用這句話拉開故事序幕。我知道,高譚市是韋恩居住的城市、韋恩的另一個身分是蝙蝠俠──但這些事情,我是在什麼時候、什麼情況下知道的?
我不確定。
當然,我可以明確地說出自己真正與蝙蝠俠在哪一部作品中初遇,但事實上,從一九三九年首度登場迄今將近八十年間,蝙蝠俠已經跳脫原有文本限制,成為文化當中的一個象徵,就算沒看過任何相關作品,對這個角色可能也都略知一二。我第一部完整看完的蝙蝠俠作品是提姆.波頓一九八九年的電影,但我很確定,在這部電影之前,我已經在許多不同時刻不同情況下得知關於他的零碎資訊,拼湊出大概印象。
九○年代後續推出的蝙蝠俠電影,我每一部都看了。
就算對蝙蝠俠還不夠了解,單從電影劇情而言,這系列電影明顯越拍越糟,在第四集全然崩壞。幸好,網路的日漸普及與亞瑪遜網路書店的出現,開始提供非都會區居民如我更方便的資訊來源與購書管道,我也因為自己生活圈的遷移,終於有機會實地拜訪當時隱在台北街巷裡的歐美漫畫專門店「Banana」。
在「Banana」,我買到了當時剛出版不久的精裝版《蝙蝠俠:黑白世界》。
《蝙蝠俠:黑白世界》讓我大開眼界。這本合集邀集數十位知名漫畫編劇及繪者合作,共有十幾篇不同編繪組合創作的短篇故事,還有名家繪師繪製的單幅畫作。參與這部作品的創作者包括尼爾.蓋曼、泰德.麥基弗、賽門.畢斯里、艾力克斯.羅斯,以及神級繪者墨比斯和日本名家大友克洋。在他們的筆下,蝙蝠俠呈現了多種截然不同的樣貌:沉默的暴力英雄、弱勢族群的聖誕老人、比罪犯更瘋狂的附魔者,或者是獨坐在高樓牆角的孤獨男子。
自此之後,我開始大量閱讀蝙蝠俠相關作品。
除了漫長的「正史」之外,我讀了許多不同的獨立作品,同時也回頭看了一九三九年原初的連載,這個從許多通俗文化當中汲取養分生成的角色在不同創作者筆下呈現的不同面向,每回都讓我十分驚豔。我可以接受蝙蝠俠是個冷酷殘暴的罪犯剋星,也不排斥他有時俗豔搞笑;我有一個自己「理想」的蝙蝠俠形象,但總也好奇:為什麼在七十幾年間的許多創作者們,會用如此不同的角度去塑造蝙蝠俠?而超過半世紀的讀者與觀眾,又是怎麼看待這個角色的?
《超級英雄是這樣煉成的:蝙蝠俠崛起與進擊的宅文化》解答了這個困惑。
這本書的原文書名極有意思。蝙蝠俠有許多綽號,其中之一叫「披風十字軍」,指出他是一個「穿著披風如十字軍一樣為理念而戰」的角色,原文書名叫的「披風聖戰」用的自然是這個典故;但從副標題及內容來看,除了討論蝙蝠俠之外,「宅文化」同樣是本書的重點──原來四散各處、年齡層偏低的漫畫讀者,在年齡漸長、蝙蝠俠開始進入影視媒體,加上網路科技的興起之後,開始凝聚成一股無法忽視的力量。由此視之,蝙蝠俠的粉絲們,也是一群穿著披風斗蓬、面目不甚清楚但行動力道十足的「聖戰」參與者。
作者格倫.威爾登非常明白這個道理。
橫跨創作藝術及商業流行領域的漫畫而言,閱聽者原來對作品的解讀及喜好雖然來自創作者的想法,但也會反過來影響創作者的後續嘗試及選材;想要依此梳理作品在時間長流當中產生的種種變化,蝙蝠俠或許是個最合適的研究對象──這個角色與脫胎自神話典故的超人截然不同,原初就由各種流行文化元素凝聚而成,而在長時間的演變過程當中,又因各種不同的因素產生質變。
這些改變與流行文化產生對話、相互影響。
從某個層面來說,這本書有系統地整理了蝙蝠俠一角在七十多年間各階段的變化,同時探討了導致變化的原因以及變化之後產生的反應;從第二個層面來說,這本書可以視為美國商業漫畫在這四分之三世紀當中的轉變紀錄,包括影視改編、玩具授權,以及強大到近乎暴力的行銷手段對漫畫創作的干預;從第三個層面來說,這本書仔細地觀察到閱聽大眾面對不同型式創作時出現的反應、通訊科技進步之後產生的連結,以及因為連結而產生的力量──由此甚至可以看出第四個層面,亦即原意在分享資訊的網路技術快速發展之後,如何回頭影響資訊創造的生態。
《漫長的萬聖節》開場韋恩說的那句話:「我相信高譚市。」源自他對城市終會擁有秩序的信念。
這個信念,也正是蝙蝠俠持續奮鬥的原因──二○○五到二○一二年間,克里斯多夫.諾蘭執導的三部蝙蝠俠電影,精準地掌握了這個主題,讓這個角色重新在大銀幕站穩腳步。威爾登認為:「蝙蝠俠這位超級英雄的特長,正在於他的『連結性』:能與各式各樣的事物產生連結的能力。」但事實上,身為沒有任何超能力但一直深受超級英雄粉絲熱愛的原因,在於蝙蝠俠偏執地維護關於正義與秩序的信念。這樣的偏執一如所有阿宅對自身熱衷目標的狂熱,使阿宅們與蝙蝠俠產生深度共鳴;而從另一個角度來說,蝙蝠俠的信念,也代表著普羅大眾對現實社會的裡層渴望:我們需要蝙蝠俠,是因為我們需要生活在一個「不需要蝙蝠俠」的城市。
漫畫承載了如此想像、蝙蝠俠背負了如此期望,而威爾登在本書裡詳實幽默地剖析了這些。
我相信蝙蝠俠。希望你也一樣。
{推薦序2}
狂熱分子的蝙蝠俠文化百科
POPO(方世欽|美漫達人)
身為歐美娛樂愛好者,我廣泛接觸各種題材,其中最喜歡的就是超級英雄了。他們是反映社會問題的象徵人物,對應各種文化議題,你可以在裡面看到真實世界的許多層面,既能藉此保持夢想,又能讓我們反思周遭的一切。
蝙蝠俠是把我拉進到歐美娛樂界的人物,也是他讓我理解到,娛樂文化會隨著社會議題的趨勢跟著演變成不同面貌,並且隨之進化。
蝙蝠俠初次登場時正值經濟大蕭條的美國漫畫「黃金時代」,他因此對抗的都是黑幫、納粹間諜、無德商人等,被塑造成一個美式硬漢偵探,會拿槍攻擊敵人,不在乎犯罪者的生死。到了「白銀時代」,為了迴避政治問題的關係,蝙蝠俠擺脫了黑暗沉重的形象,變得更有人性更輕鬆搞笑。雖然這讓蝙蝠俠失去了原味,卻拉近了與觀眾的距離,使他成為許多人從小就熟悉的超級英雄,出乎意料的讓這位英雄更有人氣和文化影響力。
接下來的「青銅時代」,時值嬉皮主義興起、風氣自由開放,出現了新的社會問題,吸毒人口的攀升和人們對政客的不信任尤其嚴重。蝙蝠俠漫畫除了重回黑暗風格,還多了與當時社會議題相應的情節與內心描寫。這樣的改變影響了整個美國漫畫界,使得黑暗劇情大為流行,對超級英雄的內心掙扎描寫也更貼近一般人會碰到的問題。
在這之後,法蘭克.米勒創作了《黑暗騎士歸來》這部可以說是蝙蝠俠近代最經典的故事,奠定了蝙蝠俠現在的風格。他對其他英雄的看法、跟對蝙蝠俠與超人友情的描述,甚至對於政治體系的不信任和視覺風格都影響深遠,我們可以在提姆.波頓的、克里斯夫.諾蘭的蝙蝠俠電影黑暗騎士三部曲、布魯斯.提姆的動畫系列,甚至是電影《蝙蝠俠對超人:正義曙光》當中,看到他打造的故事痕跡。
講到超人,他可說是蝙蝠俠另一個成功的原因。蝙蝠俠最初的創作目的,就是為了打造一個跟超人完全相反的角色,不論是個性、能力,還是故事氛圍都以此為核心。蝙蝠俠跟超人的互動雖然隨著時代而改變,不過他倆一直是會談心事的朋友,直到《黑暗騎士歸來》之後,蝙蝠俠與超人的關係改變了,即便是超人的知心好友,蝙蝠俠也會提防他,甚至也會防著其他超能力者。蝙蝠俠這樣的態度,表現出無超能力者對於有超能力的防備與恐懼,這也是為什麼在作品裡用共同世界觀設定,會更襯托出蝙蝠俠身為無超能力者的黑暗英雄本質,因為比起蝙蝠俠的獨角戲,與其他超級英雄對比更能凸顯他的獨特之處,更讓人印象深刻。
蝙蝠俠故事的「家族」性質也很強烈。就如各位讀者知道的,失去雙親的蝙蝠俠由阿福養大,他就像是蝙蝠俠的父親,而羅賓和蝙蝠女就像是蝙蝠俠的兒女;這個像家庭一樣的組合,俗稱「蝙蝠俠家族」。其中羅賓這角色更讓蝙蝠俠展現了過去未有的人父面貌。蝙蝠俠家族的成員們比誰都認同蝙蝠俠這位大家長的理念,也更理解高譚市社會問題。有了他們的支持,孤單的蝙蝠俠獲得年少時失去的愛與親情,獲得了另一種成長。此外,惡棍、警察與蝙蝠俠的關係也十分經典,但我就不在此多說。蝙蝠俠的內涵之多,一時半刻也說不完,我只能為各位精選出個人最喜歡的蝙蝠俠元素,讓大家能藉此了解這位超級英雄的本質。
這本由格倫.威爾登編寫的書──《超級英雄是這樣煉成的:蝙蝠俠崛起與進擊的宅文化》,講述了蝙蝠俠近八十年的演變。作者配合時代演進講述蝙蝠俠的多元面貌,呼應不同議題,更寫了許多當年趣事。比如:蝙蝠俠跟羅賓的同志傳言怎麼來的?當然,作者一件不漏地提及所有蝙蝠俠在DC宇宙的重大事跡,更詳細解析蝙蝠俠如何超越自身的媒材影響真實世界,甚至創造文化。
本書對影視、小說、電玩和玩具這些作品改編也帶上了幾筆。諸如:蝙蝠俠品牌如何的成長?他們的行銷企劃如何影響社會?精細、生動地描述了許多周邊事,例如:當年提姆.波頓蝙蝠俠電影第一集上映時,那空前絕後的排隊人潮盛況。
這本書堪稱蝙蝠俠文化百科,任何細節都不放過。厲害的是,雖然內容龐雜,作者卻整裡得很清楚,讀者在吸收蝙蝠俠這些錯綜複雜的歷史相關知識之虞,也能藉此理解美國娛樂文化的整體演變。畢竟蝙蝠俠已經是歐美娛樂文化的指標之一,他個人品牌的演變就是社會風氣的縮影,因此要把這本書當作美國娛樂發展史也不為過。
不過若回過頭來思考這本書的最核心,它其實是「熱愛」的展現,從頭到尾只說著一句,也是所有熱愛美漫、熱衷某領域的人的心聲:希望能以個人的微薄之力,讓大家了解讓這豐富、有趣的世界。
{推薦序1}
我相信蝙蝠俠──
關於《超級英雄是這樣煉成的:蝙蝠俠崛起與進擊的宅文化》
臥斧(文字工作者)
「我相信高譚市。」
一九九九年,由傑夫.洛布編劇,提姆.賽爾作畫的《漫長的萬聖節》,一身西裝,隱在影裡的布魯斯.韋恩,陰鬱地用這句話拉開故事序幕。我知道,高譚市是韋恩居住的城市、韋恩的另一個身分是蝙蝠俠──但這些事情,我是在什麼時候、什麼情況下知道的?
我不確定。
當然,我可以明確地說出自己真正與蝙蝠俠在哪一部作品中初遇,但事實上,從一九三九年首度登場迄今將近八十年間,蝙蝠俠已經跳脫原有文本...
目錄
第一章 蝙蝠俠崛起
Origin and Growing Pains
(1939-1949)
第二章 讓人恐慌的黑暗勢力
Panic and Aftermath
( 1948-1964)
第三章 在同一蝙蝠時間……
Same Bat-Time . . .
(1965-1969)
第四章 重回暗影
Back to the Shadows
( 1969-1985)
第五章 如蝙蝠的深黑
Bat-Noir
(1986-1988)
第六章 高譚市的歌德
The Goth of Gotham
(1989-1996)
第七章 斗篷聖戰
The Caped Crusade
(1992-2003)
第八章 恐怖三部曲
Trilogy of Terror
(2005-2012)
第九章 大一統理論
The Unified Theory
(2004– )
第一章 蝙蝠俠崛起
Origin and Growing Pains
(1939-1949)
第二章 讓人恐慌的黑暗勢力
Panic and Aftermath
( 1948-1964)
第三章 在同一蝙蝠時間……
Same Bat-Time . . .
(1965-1969)
第四章 重回暗影
Back to the Shadows
( 1969-1985)
第五章 如蝙蝠的深黑
Bat-Noir
(1986-1988)
第六章 高譚市的歌德
The Goth of Gotham
(1989-1996)
第七章 斗篷聖戰
The Caped Crusade
(1992-2003)
第八章 恐怖三部曲
Trilogy of Terror
(2005-2012)
第九章 大一統理論
The Unified Theory
(200...
購物須知
退換貨說明:
會員均享有10天的商品猶豫期(含例假日)。若您欲辦理退換貨,請於取得該商品10日內寄回。
辦理退換貨時,請保持商品全新狀態與完整包裝(商品本身、贈品、贈票、附件、內外包裝、保證書、隨貨文件等)一併寄回。若退回商品無法回復原狀者,可能影響退換貨權利之行使或須負擔部分費用。
訂購本商品前請務必詳閱退換貨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