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世界的盡頭,他開始了他的旅程。
詹宏志說:
“為什麼「魯賓遜式故事」這麼深入人心,
讓人忍不住每隔一段時間就要重述一次?
科幻小說家艾西莫夫給了一個非常動人的解釋,魯賓遜故事其實是現代人的一個內在恐懼與自我叩問:「如果有一天文明棄我而去,我該怎麼辦?我能生存嗎?」”
★忠於原著.全譯本翻譯
我從世間的罪惡中解脫出來了。
沒有肉慾,不求聲色,不慕虛榮,不再奢求什麼,
我是這塊土地的主人,
我高興的話,可以稱自己為帝王或君主,我在這裡沒有敵人……
丹尼爾.笛福在1719年4月25日出版的小說。講述因船難而倖存漂浪到一座荒島的魯賓遜,如何靠著自己樂觀積極與永不放棄的精神,在物質匱乏的條件中重建文明。
在孤島二十八年歲月中,他手腳並用地布局出自己的食衣住行,搬運船上用品、建造住所、馴養山羊、種麥植稻、烘焙麵包、打製桌椅,經歷地震淹水災,和野人共存……而困境每每在他化解危機時又一次降臨,魯賓遜面對恐懼與無止盡的孤寂,總是以對生命的信念與所具備的科學知識,並藉由書寫與自我推理,找到一條條出路。
魯賓遜的故事是一部精采萬分的冒險傳奇,他在建造外在有形事物的同時,也同時在撫慰內心的焦慮與惶恐,他一邊著手建造,一邊試圖扭轉現況,魯賓遜漂流記帶領長大後的我們逃離現實紛擾,展開一段與他人隔絕,全然面對自我的對話。我們的人生,何嘗不就是一次掉落荒島的求生歷程?
59歲的笛福在三百年前寫出這樣一本融合文明再造與心靈重塑的超棒小說,據說是英國文學史上第一本長篇小說,笛福也被譽為「英國小說之父」。
【書封設計】
以偏冷調的藍綠色為底,配上不規則彎彎曲曲的黑線,暗示著海上的波濤洶湧。
小島和船隻落在畫面中央,四周圍繞著黑色海流,仿若四面隱藏的危機;搭配彩度較高的顏色,使它們成為視覺中心點。
英文書名沿著海流的方向走,說明隨波逐流是不得已命運的安排,同時也和圖像相互呼應;選用無襯線且瘦長的字體,以燙霧白呈現,整體烙印在富手感的米色進口松韻紙上,讓這本經典小說更有人文與分量感。
腰帶則是鮮亮的橘紅,和冷色調書衣形成對比,一冷是生命的考驗,一暖是生命的信念,象徵在磨難中的魯賓遜永遠不喪失熱情、信心。不管從視覺從手感都演繹出絕佳的現代性,值得收藏!
作者簡介:
丹尼爾•狄福(Daniel Defoe,1660年9月13日-1731年4月24日)
英國小說家、新聞記者、小冊子作者。英國啟蒙時期小說奠基人。生於英國倫敦,本姓foe。狄福後來在自己的姓前面加上聽起來如同貴族的「de」,形成狄福──defoe這一筆名。狄福的父親詹姆斯.福從事屠宰業,雙親都是長老會教徒,不信仰英國國教,狄福自己在長老會的學校接受中等教育,沒有上過大學。
狄福是英國文學史上第一個重要的小說家。他一生的經歷與冒險,比起小說中主人翁也毫不遜色。他沒有遵從父願當牧師,而是當了内衣經銷商,也經營煙酒和羊毛批發,他因商務到過西班牙、法國、荷蘭、意大利。在商務成功的同時,他對政治也很感興趣。1685年,他參加了試圖將蒙茅茨公爵推上王位的活動。1688年,他加入了威廉三世的軍隊。3年後,他經商破產,不得不以其他方式謀生。他為政府當過情報員,設計過開發事業。他還從事寫作,早年以寫政論文和諷刺詩著稱,反對封建專制,主張發展資本主義工商業。1698年他發表了《論開發》,建議修築公路,開辦銀行,徵收所得税,舉辦水火保險,設立精神病院,創辦女學等。狄福不信仰英國國教,這使得他在政治上擁護信仰新教的威廉三世。1702年他在政論文《消滅不同教派的捷徑》中用反語諷刺政府的宗教歧視政策,猛烈抨擊托利黨當局迫害不同教派,由於文筆巧妙,開始未被識破,被發現後被捕入獄6個月,並受枷刑示眾遊行三天。狄福則在獄中寫了詩歌《枷刑頌》,諷刺法律的不公。圍觀的倫敦市民把他奉爲英雄。向他投來的不是石塊而是鮮花,並爲他的健康乾杯。輝格黨首領羅伯特.哈利非常欣賞狄福的才華,在他干涉下,狄福獲得釋放。哈利希望狄福辦雜誌以爭取民眾對自己的蘇格蘭─英格蘭聯合政策的支持。狄福在哈利支持下於1704年創辦了《法國時事評論》。1708年哈利失勢,狄福繼續支持其繼任者戈多爾芬直到1713年雜誌中斷。
1719年狄福根據水手亞歷山大.塞爾柯克的一部分經歷和自己構思,完成了自己最著名的作品《魯賓遜漂流記》(Robinson Crusoe)。小說講述一個在海難中逃生的水手在一個荒島上通過自己智慧與勇氣,戰勝險惡的自然環境,終於獲救回到英國的故事。小說大受歡迎,一年之內竟然出了四版,至今仍在世界各地流傳閱讀。魯賓遜也成為與困難抗爭的典型,因此他被視作英國小說的開創者之一。
譯者簡介:
謝濱安
台大經濟學系畢業,曾任出版社編輯。歡迎來信賜教:pinhsieh05@gmail.com
各界推薦
得獎紀錄:
The 100 best novels英國2013年百大英文小說名單排名第二(Robert McCrum)
名人推薦:
詹宏志(序文)
南方朔(序文)
蔡適任(序文.遠嫁摩洛哥沙漠的人類學家)
藍白拖(資深背包客)
雷克 Christoph Rehage(《徒步中國》作者)
《魯賓遜漂流記》的獨特成就並不只是開「造假」風氣之先,它還有另一個偉大成就,就是歷經了三百年它對讀者的吸引力始終不衰。三百年來,不管社會新鮮話題如何更迭,小說題材如何翻新,《魯賓遜漂流記》從來沒有在書本市場上絕版過,每一個世代它都能夠找到新的讀者。更有趣的是,它不只是不斷得到新的讀者,它還不斷得到新的「作者」。──詹宏志
(魯賓遜這位)虛構人物所遭遇到的經歷,雖是古老的船難以及荒島的艱苦的求生,但換個角度言,他所面對的處境,也包括生命的無助與孤寂,以及信念的追求,和經營自己的人生使它合理化。
耶魯大學的近代正典大師哈羅.布倫(Harold Bloom)在他編集的《現代評論集》這套叢書裡的《笛福論文集》裡遂指出,魯賓遜的故事有太多懸外之意,它對心靈的探索及信念的追求,乃是班揚(John Bunyan)的《天路歷程》之延長,而他的荒島求生歷程,則是回溯了資本主義最核心的匠人精神,所以本書乃是一部現代道德的全旅程之書。魯賓遜在荒島上從無而有,打造出了人類生存的合理性,這是我們重讀這本小說最不能疏忽之處……──南方朔
這本書的閱讀層次是細膩豐富的,讓人可以在故事背後讀到十八世紀英國社會氛圍,一個朗朗朝向海洋探索、朝著新世界拓荒,進而征服自然力量的積極思維,讓人在字裡行間,享受著故事鋪陳的巧妙驚奇,甚至喚醒深藏在不安於室靈魂裡,對流浪與冒險的渴望,隨著文字,與主人翁一同在蠻荒野地探索、開創生命新經驗。──蔡適任
《魯賓漂流記》給了都市人一座孤島,島山有「面對孤獨」與「自由」二個無價之寶──背包旅人 藍白拖
特別收錄 / 編輯的話:
這是一本和自我心靈對話的書,魯賓遜是荒島的主人,但同時他也是自己心靈的主人,他一直抱著愈挫愈勇的生命態度前進。在這個訊息過於喧囂、人際互動過於緊張的世代,回歸到自己與自己的對話,不以他人的評價為影響,我想是《魯賓遜漂流記》最使我著迷的地方。他冷靜的推理過程、勇往直前的企業家態度,與天真爛漫的孩童般性格,為我帶來一股沉澱的力量。從外境中脫離,在自己的世界裡觀照身心,當自己的主人,也許是當下的我們最需要的能量,與能力。
得獎紀錄:The 100 best novels英國2013年百大英文小說名單排名第二(Robert McCrum)名人推薦:詹宏志(序文)
南方朔(序文)
蔡適任(序文.遠嫁摩洛哥沙漠的人類學家)
藍白拖(資深背包客)
雷克 Christoph Rehage(《徒步中國》作者)
《魯賓遜漂流記》的獨特成就並不只是開「造假」風氣之先,它還有另一個偉大成就,就是歷經了三百年它對讀者的吸引力始終不衰。三百年來,不管社會新鮮話題如何更迭,小說題材如何翻新,《魯賓遜漂流記》從來沒有在書本市場上絕版過,每一個世代它都能夠找到新的讀者。更有趣的是,它不只是不...
章節試閱
第十章 馴養山羊
此後的五年,我按照相同的方式在這裡生活,沒有太大的變化。我定期耕種大麥和稻米、曬葡萄乾,提前準備好一年要吃的分量。除了這些事和每天例行的打獵之外,我又開始做獨木舟,最終也真的有完成。為了把獨木舟送到半哩外的小溪,我還挖了一條六呎寬、四呎深的小運河。第一艘獨木舟我做得太大了,而且事先沒有想好,完全沒辦法下水,最後只能讓它留在原地,提醒自己下次要聰明一點。這一次,雖然沒找到合適的木材,還必須想辦法引水進來(我說過了,至少有半哩遠),但我一直覺得行得通,也沒有放棄。最後花了兩年才完成,可是我從不偷懶,只希望能有艘可以航海的船。
獨木舟雖然完成了,尺寸卻無法達成我一開始的計畫,也就是橫渡四十哩的海面到對岸的大陸去。我的船太小了,不可能做到這件事,只能打消念頭。不過既然有了船,下一個計畫就是划船繞行小島一圈。先前曾經穿越這座島到另外一邊,那趟旅行有不少新發現,因此我一直很想看看沿岸的其他部分。現在我有船了,當然要來一趟環島航行。
我很謹慎地為這趟旅行做準備,我在船上裝了一支小桅桿,接著用我收藏的帆布做了一張帆。
安裝好桅桿和帆布後,出去試船,我發現她航行得非常穩定。接著我在兩端做了幾個可以保存糧食、必需品和火藥的櫃子和箱子,確保物品保持乾燥,不至於被海浪和雨水打濕。我還在船身內挖了一道長長的溝槽放槍,上面加做一塊蓋子,避免槍枝受潮。
我把傘架像根桅桿般立在船尾平台,傘打開時,像個棚子般罩在我的頭上,遮擋住陽光。我經常出海,但都只是小航行,不敢離岸太遠,最多只划到小溪附近。最後我實在忍不住了,很想趕快看看這座王國的疆域,便決定出航。我在船上放了兩打的大麥麵包(或許應該說是餅乾)、滿滿一陶壺的炒米(我最常吃的食物)、一小瓶萊姆酒、半隻山羊、火藥和子彈(以便路上可以繼續殺羊),以及兩件先前提過的值夜大衣(在船員的箱子裡找到的):一件用來墊著睡,一件可以蓋在身上。
我在十一月六日出航。這是我統治孤島的第六年,或者說,我被囚禁在孤島的第六年。雖然島沒有很大,旅程卻比預期的還要長。當我來到島嶼的東部時,發現了一大片礁石,礁石往外海延伸約有兩里格遠,有一些浮出海面,另一些藏在水下;礁石之外還有一片乾燥的沙洲,約半里格長。我被迫朝著外海航行,以便繞過這片海角。
剛看到礁石的時候,我幾乎要放棄計畫往回走了。我不知道必須朝外海航行多遠,也不確定能不能回到島上,因此決定先下錨停船(我用從船上拿下來的一個破鐵鉤當作船錨)。
停好船,我帶著槍上岸,爬上一座小丘,眺望整片海角。看清楚地形的全貌後,我決定冒險繼續前進。
我站在小丘上朝海上看,發現有一道強勁的海流往東邊流去,非常靠近海角的末端。仔細觀察後,我認為進入海流很危險,我可能會被帶向外海,再也回不到島上;小島的另一邊還有一道海流,不過距離海岸較遠。同時,我也看到海岸底下有一股強勁的漩渦。說真的,要不是有先勘查地形,我一定會不小心划進海流裡面,就算僥倖躲過,也會被捲入漩渦。
我停在原地等了兩天,風勢很強,吹自東南東方,正好與海流的流向相反,在海角附近捲進大浪。在這種情況下,太靠近岸邊會碰上大浪,離岸太遠又會捲入強流,都不安全。
風勢在第二天夜晚減弱,第三天早上,海面也變得平靜,我決定冒險前進──又是一個無知魯莽的錯誤決定。當我一到海角的末端,距離礁石不過一個船身的長度,卻發現已經身處一片很深的水域,海流就像磨坊下方的水一樣,又快又猛。我沒辦法把船控制在海流的邊緣,船被帶向外海,很快就超過了在小丘上看到的那股漩渦,它從我的左手邊逐漸遠去。這時候沒有風,我只能拚命划槳,卻起不了任何作用。我開始感到絕望,因為小島另一邊那道海流,和我底下這一道,在幾里格外就要交會,到時候我就沒救了。我根本無計可施,必死無疑──海很平靜,我不會淹死,但會餓死。上岸勘查地形時,我有抓到一隻烏龜,大到我幾乎抬不起來,後來勉強把牠搬上船;我也有一罐清水,裝在自製的陶罐裡。不過假如我被海流帶到外海,這些根本不夠,因為距離任何海岸、小島或大陸,至少都要上千里格。
我現在才明白,上帝多麽容易就可以將不幸的人推向更加悲慘的處境。此時,想想那座荒涼的孤島,簡直是世界上最愉悅的樂土,能再回到那裡,就是我最大的幸福。我熱切地向小島伸出雙手。
「噢,我迷人的荒野!」我說,「我再也看不到你了。噢,我這個悲慘的人,又要流落到哪裡去?」
我開始責備自己不懂得感恩,不該抱怨孤獨的生活,如果能讓我再回到小島上,我願意付出任何代價。人們總是要到狀況變糟了,才看得清事情的真貌,失去之後,才懂得珍惜擁有的一切。很難想像此刻我有多著急,我被沖向外海,距離我心愛的小島(現在才這麼覺得)已經有兩里格遠,幾乎已經沒有回去的希望了。然而,我還是奮力划槳,划到筋疲力盡,仍試著讓船往北邊走,也就是產生漩渦那道海流的方向。中午時分,太陽剛過天頂,我感覺南南東方有輕風吹來,吹在我的臉上。半小時後,風勢又增大了一點,這讓我燃起一絲希望。此時,我離島的距離已經遠得讓人害怕了,只要有一點烏雲或升起薄霧,我就糟糕了。船上沒有羅盤,一旦看不見小島,我就不知道該往哪個方向划船。所幸天氣持續晴朗,我豎起桅桿,展開帆,想辦法讓船離開海流,往北邊航行。
豎好桅桿和船帆後,船就開始前進了,我從海水的清澈程度判斷出附近的海流已經有所改變。海流強勁的話,海水會顯得混濁,但這時候的水很清澈,表示海流已經漸漸減退。接著,我看見東邊約半哩外有一些岩石,海水衝擊著這些岩石,造成海流分流。主流往岩石的西南方走,分流則撞擊岩石,形成一股強勁的漩渦,變成一道急流,往西北方前進。
要是有人曾在絞刑台上得到赦免,或在即將被強盜殺害時獲救,就能體會我把船划進這道回流時的驚喜之情。風持續吹著,我開心地張帆乘著急流前進。
這道回流將我往小島的方向帶回約一里格,目前我的位置大概是在第一道海流北邊約兩里格的地方。因此後來靠岸時,我是在小島的北部,也就是島的另外一端,我是從南邊出發的。
過了一里格後,這道回流的力量就用盡了,已經沒辦法再帶我往前走。然而,我發現自己正處於兩道巨大海流的中間:南邊是把我沖向外海的海流,北方的那一道還約有一里格的距離。我所處的這片海域很平靜,風向也是順的,我持續朝著小島的方向划船,已經不需要那麼拚命了。
傍晚約四點鐘時,我離小島已經不到一里格,我又看到了那片造成這次災難的海角,海角向南延伸,推著一道海流也往南邊流去,同時造就了另一股向北的回流。這道回流也相當強勁,直朝北方走,不同於我向西前進的路線。後來,我順著風越過回流,朝著西北方斜行,約一個小時後距離岸邊只剩一哩,海面平順,我很快就上岸了。
一上岸,我馬上跪下來感謝上帝救了我一命,決定以後不敢再動乘船離開的念頭。我用帶在身上的東西填飽肚子,把船停在一個有樹木遮蔽的小灣裡,接著躺下來睡覺,這趟旅行把我累壞了。
此時我完全不知道該怎麼把船開回家,經歷了這麼驚險的狀況,我已經不敢從原路回去。我不知道另一邊的狀況(我指的是小島的西部),也不想再冒險了。因此,隔天早上我划船沿著海岸往西邊走,在附近尋找可以停放這艘護衛艦的小溪,或許哪天有需要的時候再回來拿。沿著海岸划了約三哩,我來到一個很理想的小灣,寬度約一哩,愈往內陸愈狹窄,最後變成一條小溪。我發現這裡是一個合適的港口,簡直就是特地為我準備的碼頭。我把船划進去,停好之後上岸,看看周遭的環境,想辦法搞清楚自己的位置。
很快我就發現自己距離上次步行到達的海岸並不遠。因為天氣非常炎熱,我只帶著槍和傘就出發了,這趟驚險的航行過後,走在陸地上感覺非常輕鬆,傍晚我就到了小茅屋。環境跟我離開時一模一樣,我說過了,我總是把鄉間小屋保持得乾淨又整齊。
我翻過圍籬,躺在陰涼處休息,因為已經非常疲憊,我馬上就睡著了。要是你繼續讀接下來的故事,肯定能了解我有多麽吃驚。當時有一個聲音不斷呼喚我的名字,把我從睡夢中叫醒。
「魯賓遜、魯賓遜、魯賓遜.克魯索,可憐的魯賓遜.克魯索!你在哪裡?魯賓遜.克魯索?你到底去了哪裡?」
那一天我先是拚命划槳,後來又走了好一段路,整個人氣力放盡,睡得很沉,我沒有馬上清醒。半夢半醒之間,我聽到有人一直跟我說話,而且重複叫著「魯賓遜.克魯索、魯賓遜.克魯索」,我這才驚醒,嚇得跳了起來。當我睜開眼,看見波兒坐在圍籬上,我就知道是牠在跟我講話。之前我常用這種悲情的語調跟他說話,並教牠怎麼說,牠也學得很好,常停在我的手指上,對著我叫喊一些我教他說的話:「可憐的魯賓遜.克魯索!你在哪裡?你到底去了哪裡?你怎麼會在這裡?」
儘管知道是鸚鵡在說話(也不可能有其他人),我的心情還是過了很久才漸漸平復。首先,牠是怎麼飛來這裡的?再者,牠怎麼會一直守在這裡,而沒有去別的地方?不過,知道是忠實的波兒在跟我說話,讓我很欣慰,我伸出手,叫了一聲牠的名字「波兒」。這隻善解人意的小鳥就跟往常一樣,飛到我的拇指上,繼續說著:「可憐的魯賓遜.克魯索!我怎麼會來到這個地方?這裡是哪裡?」好像見到我很高興似的。我便帶著牠一起回家了。
我在海上漂盪了好一段時間,回家後先休息了幾天,回想這次經歷的那些危險。我雖然想把船運回島的這一邊來,卻找不出可行的方法。我很確定不能再去小島的東部冒險(也就是我這次航行的路線),光是用想的就讓我不寒而慄。小島的另一邊,我也不確定狀況如何,如果和東邊一樣有海流經過,就會遇到相同的危機:被帶進海流,沖離這座島。幾經思考,我決定不再想那艘船,即使完成它耗費我好幾個月的心力,又花更多時間才弄到海上。
我耐著性子度過接下來的一年,生活平靜悠閒。你可以想像得到,我很滿足於自己的處境,全然接受上帝的安排,除了沒有人可以交往之外,各方面都很好。
這段時間,我製作生活必需品的技術成長不少。相信總有一天我會成為很棒的木匠,尤其我手邊的工具還非常有限。另外,陶器我也意外地做得很好,我用輪子塑形,不僅工作起來輕鬆許多,形狀也好看。現在的陶器又圓又有型,不像以前那麼不堪入目。不過最讓我感到自豪的,莫過於我終於做出一支菸斗。一樣是用陶器燒成的,雖然粗糙又難看,但只要堅固耐用、可以抽菸,我就很滿意了。我一直有抽菸的習慣,船上也有一些菸斗,但我沒想到島上會有菸葉,一開始忘了帶走。後來回到船上時,卻怎麼也找不到。
編織藤器的技術我也進步不少,我花了許多心思,做出符合各種需求的筐籃。外表或許沒有非常漂亮,但方便實用,可以拿來放東西,或是把東西運回家。舉例來說,假如我在野外殺了一頭羊,我會把牠掛在樹上,剝皮,取出內臟,把肉切成小塊裝在籃子裡帶回家。烏龜也是一樣,剖開,取蛋,再割下一、兩塊肉,用籃子裝回家,其他部分就留在原地。
我查覺火藥也大量減少了,這是沒辦法補給的東西,因此我開始認真思考火藥用完後該怎麼辦,也就是說,要怎麼不用槍來捕捉山羊。先前曾經提過,我在島上的第三年馴服了一隻小羊,我一直想找隻公羊來配種,卻始終沒抓到。後來小羊漸漸長大,我不忍心殺掉她,直到她最後老死。
現在已經是我上島的第十一年,火藥量持續減少。我開始研究用陷阱捕羊的方法,想著要活捉幾隻,尤其希望可以抓到一隻懷孕的母羊。
我做了捕獸夾當陷阱。我認為好幾次都有夾到羊,但因為沒有鐵絲可以用,夾子做得不理想。羊吃完餌,破壞捕獸夾逃走了。
最後我決定挖洞,我在山羊最常吃草的區域挖了幾個陷阱,上頭蓋幾塊自製的格子狀木條,再壓上重物。最初幾次,我在上面放了麥穗和稻米,但不設機關,可以藉由足跡知道羊有來吃掉穀物。某天晚上我設下三個機關,隔天一早去看,穀物都被吃光了,陷阱卻沒有啟動,讓我很氣餒。於是我馬上改造機關,有天早上去看,其中一個陷阱抓到一隻很大的老公羊,另一個抓到三隻小羊,一隻公的,兩隻母的。
那隻老公羊很兇猛,我不知道該怎麼處理。我不敢靠近牠,雖然可以開槍射殺,但那不是我的本意,我希望可以活捉。我放牠走,牠嚇壞似的馬上就跑掉了。後來我才學到「飢餓可以馴服獅子」的道理,假如我先讓牠餓個三、四天,再給一點水喝,一點穀物吃,牠一定會像小羊一樣服貼。只要用對方法,山羊是十分聰慧而容易馴服的動物。
不過當時我想不到什麼好辦法,已經放走牠了。接著我走向那三隻小羊,一隻隻捉出來,用繩子繫在一起,花了一番工夫才帶回家裡。
牠們好一段時間不願意吃東西,直到我丟了些香甜的穀物誘惑牠們,才慢慢馴服。此時我了解到,彈藥用光後,如果還想吃山羊肉,飼養是唯一的辦法。到時候,或許我會有滿屋子的羊也說不定。
我突然想到,我必須把已經馴服的羊和野生山羊分隔開來,否則牠們長大後,也會跑出野性。唯一的辦法就是找塊適合的地,用籬笆或柵欄圈起來,確保裡面的羊不會往外跑,外面的羊不會跑進來。
單就一個人來說,這是個大工程,但我認為絕對必要。首先,我得找塊適合養羊的地:要有草可以吃,有水喝,還要有陰涼處給牠們休息。
那些有圈地經驗的人,一定會覺得我計畫得不夠周到。我找到一塊三個條件都符合的空曠草原,也就是西方殖民者口中的稀樹草原。草原上有兩、三條清澈的小河,草原盡頭的樹木長得很茂密。我說過了,有經驗的人一定會取笑我的圈地方法,因為我的籬笆蓋得至少有兩哩長。不過荒謬的地方不在於草原的大小,就算有十哩,我也有足夠的時間完成。重點是圍那麼大的地,羊就跟野生的沒兩樣,可以到處亂跑,到時候我根本抓不到牠們。
我動手蓋籬笆,蓋了約五十碼後才想到這件事,馬上暫停。後來我決定先圍一塊長一百五十碼、寬一百碼的地,這個大小應該足夠我用一段時間。要是羊的數量增加,還可以再擴大範圍。
這是一個比較謹慎的做法,我提起精神重新動工。蓋這圈籬笆花了大概三個月,完成後,我把那三隻小羊拴在最精華的地點,盡可能近距離餵養牠們,跟牠們培養感情。我經常直接用手餵牠們吃麥穗和稻米,因此籬笆完成後,就算我把拴繩解開,牠們仍然圍繞在我身邊,咩咩叫著討穀物吃。
目標達成了,大概一年半後,我已經擁有大大小小十二隻山羊;再過兩年,我有了四十三隻羊,這還不包括殺來吃的部分。之後,我又再圈五、六塊地,裡面蓋一些小柵欄,要捉羊時,就把牠們趕到裡面去。我也做了門,讓每塊羊圈可以互通。
令人驚喜的是,現在我不僅隨時都有羊肉吃,還有羊奶可以喝,這是我一開始沒有料想到的。我蓋了一間擠乳房,有時候一天可以擠出一到兩加侖的羊奶。大自然不僅提供萬物所需的食物,還賦予他們使用的本能。儘管我從未擠過牛奶(更別說是羊奶),也沒看過奶油和起司的製作方法,但經過不斷嘗試和幾次失敗,終於做出奶油和起司,從此之後再也不缺這些食物。
造物主對祂所創造的生靈是這麽的仁慈!即便身處絕境,祂仍然使他們在苦澀中品嘗甜美的滋味,讓他們在牢獄中也不禁要讚頌祂!在這片荒野中,祂竟賜予我如此豐盛的饗宴,一開始我還以為自己會餓死在這裡呢!
第十章 馴養山羊
此後的五年,我按照相同的方式在這裡生活,沒有太大的變化。我定期耕種大麥和稻米、曬葡萄乾,提前準備好一年要吃的分量。除了這些事和每天例行的打獵之外,我又開始做獨木舟,最終也真的有完成。為了把獨木舟送到半哩外的小溪,我還挖了一條六呎寬、四呎深的小運河。第一艘獨木舟我做得太大了,而且事先沒有想好,完全沒辦法下水,最後只能讓它留在原地,提醒自己下次要聰明一點。這一次,雖然沒找到合適的木材,還必須想辦法引水進來(我說過了,至少有半哩遠),但我一直覺得行得通,也沒有放棄。最後花了兩年才完成...
推薦序
魯賓遜式的人生處境──三百年後重讀笛福的《魯賓遜漂流記》
/詹宏志
在最近一個文學對談裡,我的老朋友詩人楊澤突然一隻冷箭射來:「洪致,從少年時特別喜歡七等生(你的亞茲別),到你近年常提笛福/魯賓遜,我忍不住要問,你的內心生活是否曾有(或沒有)什麼波瀾變化?」
問題出自既敏銳又親近的同輩朋友,不僅出乎我意料,甚至也觸動我原不自覺的內在變化;我只能一面靈魂搜尋,一面也坦白從寬招供:「(那一)年我離開原以為會做一輩子的編輯出版工作,突然,尋找新作品新作者的工作卸下了,我有強烈動機想回去重讀年少時讀的作品。這一讀感慨良多,四、五十年過去,有更多人生體驗,讀出的況味竟與少年時期大相逕庭了……。」
「……我從小喜歡魯賓遜故事,特別喜歡故事中魯賓遜每隔一段時間就盤點他賴以生存的財產,還有多少彈藥、繩索、麵粉、鋸子與鐵槌之類的;幼小的我也偶而跟著盤點自己的財產,我有一截撿來的鋼筋、一副彈弓、約莫兩百多張紙牌、五十多顆彈珠、超過兩千條橡皮筋(都是街頭贏回的),還有藏在榻榻米縫中的四枚五毛錢銅板,算是很富裕的窮人家小孩。但年過中年重讀《魯賓遜》時,才意識到這是文明重建的寓言……。」
孩童讀故事書時不知有作者,只是天真地進入故事的世界;《魯賓遜漂流記》就是一部能讓世間一切孩童忘情進入的生命之書。我第一次讀它的時候,內心一直和漂流者魯賓遜連在一起,暴風雨後就跟著他漂流上岸,忐忑地跟他摸索陌生的野生島嶼,也跟著他努力解決孤島上種種生存難題,有時歡欣,有時挫折,當看到荒島上有陌生人的腳印,更跟著他腎上腺素升高、心跳加速。
等到年紀稍長,才認知一切故事都是人工編造的,背後皆有一個作者,漂流者魯賓遜只不過是小說家(有根據或無根據)的創造發明,這只是孩童成長失去天真的一種過程,當魯賓遜的真實性瓦解時,心中難免嗒然若有所失(這句話其實是小說家維琴尼亞.吳爾芙說的)。
魯賓遜的「真實性」固然一部分來自於孩童讀故事的天真信任,但也別忘了作者笛福(Daniel Defoe, 1660-1731)極盡寫實功力的寫作風格,大量細節的準確舖陳,讓讀者不自覺「身歷其境」,進而生出真有其事的感覺。這種新穎的寫作風格影響後來的敘事藝術至鉅,也是讓「新奇」一詞轉化成「小說」(novel)之名的由來。
也許我可以拿《魯賓遜漂流記》的書名演化,來窺探「以假作真」的創作技藝;現在我們指稱這本作品,就直接稱它《魯賓遜漂流記》,英文也直接就叫它做"Robinson Crusoe"。但在一九一六年紐約Ginn & Company所出版的一個極為通行的版本(一九三四年商務印書館出版的徐霞村譯本即是根據此本所譯),它的名稱遠比此名為長,它叫做《約克郡船人魯賓遜.克魯索的生平與驚奇冒險》(The Life and Surprising Adventures of Robinson Crusoe, of York, Mariner);如果和此書復刻所根據的一七一七年訂正版相比,這個書名還是精簡得很,當年訂正版的書名頁所題書名,今天幾乎要用一整頁來表述,它的全名是這樣:《約克郡船人魯賓遜.克魯索的生平與驚奇冒險:他獨自一人,在美洲海岸接近烏龍諾克大河出口的無人孤島上生活二十八年,他因船難而被沖刷上岸,而其他同船人皆已罹難;也敘述他最後如何因海盜而獲救。》(The Life and Strange Surprizing Adventures of Robinson Crusoe, Of York, Mariner: Who lived Eight and Twenty Years, all alone in an un-inhabited Island on the Coast of America, near the Mouth of the Great River of Oroonoque; Having been cast on Shore by Shipwreck, wherein all the Men perished but himself. With An Account how he was at last as strangely deliver'd by Pyrates.)
我在這裡不厭其煩敘述它書名演化,目的在於檢視並顯示「小說」在社會中的「合法化過程」。這種「以假作真」的小說在十八世紀初誕生之際還是一件「新奇的」事,它並不是文學史上已經廣被接受的敘事藝術如史詩、神話等,它尚未得到「虛構」的權利,而它獨特之處在於處處想要讓讀者覺得是「真的」,故事裡沒有神蹟幻象,也沒有浪漫海濱夕陽,有的只是生存的殘酷。寫作的「白描技法」更像今日的新聞寫作,而書名標題正是「擬真」創作的一部分,今天讀起來倒像是《讀者文摘》的編輯引言一樣。標題如此,「作者」也是如此,《魯賓遜漂流記》剛出版,書上並不具作者之名,而是註明「由魯賓遜本人所寫」(Written by Robinson Crusoe himself),這一切一切,都是希望能夠達成「以假亂真」的效果。等到小說大量出現,讀者受到了教育,知道「小說就是虛構」,小說家公然「造假」的權利才得到社會共識……。
《魯賓遜漂流記》的獨特成就並不只是開「造假」風氣之先,它還有另一個偉大成就,就是歷經了三百年它對讀者的吸引力始終不衰。三百年來,不管社會新鮮話題如何更迭,小說題材如何翻新,《魯賓遜漂流記》從來沒有在書本市場上絕版過,每一個世代它都能夠找到新的讀者。更有趣的是,它不只是不斷得到新的讀者,它還不斷得到新的「作者」。
這話怎麼說呢?事實上,《魯賓遜漂流記》的故事引發了一連串的創作,每一個時代幾乎都有新的「魯賓遜式故事」被重新寫出來,甚至在文學史上不得不誕生一個「魯賓遜式故事」(Robinsonade)的新詞來總括這一類的故事。我們要舉些什麼例子?著名的像是《瑞士家庭魯賓遜》(The Swiss Family Robinson by Johann David Wyss, 1812)、《神祕島》(The Mysterious Island by Jules Verne, 1874),凡爾納寫的就不只一種,他還寫了《十五少年漂流記》(Two Years' Vacation, 1888),改編電影而出大名的《藍色珊瑚礁》(The Blue Lagoon by Henry De Vere Stacpoole, 1908)則是另一個知名例子;到了二十一世紀,魯賓遜式的創作也不曾停息,前兩年改編電影再度引爆話題的《火星任務》(The Martian by Andy Weir, 2012)不也是個Robinsonade?
為什麼「魯賓遜式故事」這麼深入人心?引人關注,讓人忍不住每隔一段時間就要重述一次?科幻小說家艾西莫夫(Issac Asimov, 1920-1992)有一次給了一個非常動人的解釋,他說,魯賓遜故事其實是現代人的一個內在恐懼與自我叩問,這個大哉問是「如果有一天文明棄我而去,我該怎麼辦?我能生存嗎?」(“What do I do if civilization fails me?”)
艾西莫夫說,他住在紐約市一個幾十層樓的高層公寓裡,自己的生活仰賴社會的分工;他乘坐電梯上下樓,但他不生產電或電梯;打開水龍頭就有水用,但他不生產水或水龍頭;他也不生產燈泡、瓦斯以及其他一切文明產物,他忍不住要自問:「如果有一天文明棄我而去,我該怎麼辦?」
魯賓遜故事恰巧都是「文明離去」的故事,拿元祖《魯賓遜漂流記》來說,小說中的主人翁約克郡船人魯賓遜發生船難時是1659年的9月30日,離開荒島時已是1686年的12月9日,他一共在海外孤島困居了28年2個月零19天,沒有任何文明社會的支撐,但他活下來了。上岸時,他沒有衣服可換,也沒有任何充飢止渴的東西,只有一把刀,一個煙斗,一小匣煙葉,別無長物。他擁有的重建文明基礎,看起來好像是離岸不遠的一艘沈船裡的物資,他從中得到了船帆、木匠工具、槍枝彈藥等;但在其他的魯賓遜故事裡,譬如《神祕島》,一行人困於荒島他們唯一擁有的是一盒火柴,「文明遺產」並不像《魯賓遜漂流記》裡那麼豐富。但艾西莫夫說得對,僅只是對文明的記憶(譬如用火),我們就有能力把整個文明重建起來。
漂流者魯賓遜的故事實際上是人類文明的寓言,他的荒島生存奮鬥,也就是文明進展的軌跡;從食物採集(打獵、採集鱉蛋)到養羊、種麥,他進而燒陶、編籃到建屋,他的五年就是人類文明演化的五萬年。我們看到任何一個魯賓遜故事都會感到欣慰,即使有一天文明棄我們而去,我們是有能力生存下去的……。
但上述大抵是我年輕時讀《魯賓遜漂流記》時的體會,等我老年重讀時,我才意識到文明重建的處境其實是很常見的,即使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也有時候會出現「荒島時刻」。我想起我家的外省親戚(我的姨丈、我的岳母),都是1949年逃難來台灣的,他們的來歷包括了山東、河南和浙江,他們都有過一場魯賓遜的經歷。譬如說我曾想像我岳母初抵台灣的處境:她的味覺是江浙式的,面對的卻是台式的菜市場,禽畜魚鱉蔬果都與她熟識的家鄉物產不同,她要如何在陌生環境裡重建起家傳的滋味?在一個沒有馬蘭頭的地方,要如何做出「香干馬蘭頭」?她必須一次又一次去試,最後決定用茼萵來替代,但菜名已經不能再叫它馬蘭頭了,只好另外命名「翡翠豆干」……。
那上百萬1949來到台灣的外省平凡百姓的命運大抵如此,他們被一場驚天巨浪打到了不可知的「孤島」,他們必須一點一滴去重建他們記憶中的「文明」,想當年漢族祖先「唐山過台灣」之際,所遇的處境也是如此。
我又想到每一個世代離家的小孩,當他們到異國或異鄉求學,他們也都不免要經歷一場小規模的「魯賓遜式的處境」;兩個年輕人建立了新的家庭,他們如果有了新屋,他們原來熟知的(父母親的)「文明支撐」也將要棄他們而去,當然年輕人可以回父母親家去「搬東西」,就像魯賓遜回沈船去找「文明遺產」一樣,他們得到一點過渡性的支持,但他們終究要一點一滴建立自己的文明。
你以為自己已經建立了熟悉的秩序,但魯賓遜不會放過你,兩年前此時,我結縭三十五年的妻子也突然走了;這回輪到我突然面臨魯賓遜的處境,我要如何重建那些被朋友認為是我家請客時的菜色與滋味?從來都是她在做呀!這時候,我不應該害怕「文明棄我而去」,我已經熟讀《魯賓遜漂流記》,我知道我應該捲起袖子,憑著我對文明的記憶,重新建立起一切的秩序來。
魯賓遜式的人生處境──三百年後重讀笛福的《魯賓遜漂流記》
/詹宏志
在最近一個文學對談裡,我的老朋友詩人楊澤突然一隻冷箭射來:「洪致,從少年時特別喜歡七等生(你的亞茲別),到你近年常提笛福/魯賓遜,我忍不住要問,你的內心生活是否曾有(或沒有)什麼波瀾變化?」
問題出自既敏銳又親近的同輩朋友,不僅出乎我意料,甚至也觸動我原不自覺的內在變化;我只能一面靈魂搜尋,一面也坦白從寬招供:「(那一)年我離開原以為會做一輩子的編輯出版工作,突然,尋找新作品新作者的工作卸下了,我有強烈動機想回去重讀年少時讀的...
目錄
第一章 初入世途
第二章 奴役與逃脫
第三章 荒島遇難
第四章 島上的第一週
第五章 蓋房子──日記
第六章 發病與內心的愧疚
第七章 務農體驗
第八章 探查小島
第九章 小艇
第十章 馴養山羊
第十一章 沙灘上的腳印
第十二章 隱蔽的石洞
第十三章 遇難的西班牙大船
第十四章 夢想成真
第十五章 教育星期五
第十六章 解救人質
第十七章 反叛者來訪
第十八章 收復大船
第十九章 重返英國
第二十章 星期五與熊之戰
第一章 初入世途
第二章 奴役與逃脫
第三章 荒島遇難
第四章 島上的第一週
第五章 蓋房子──日記
第六章 發病與內心的愧疚
第七章 務農體驗
第八章 探查小島
第九章 小艇
第十章 馴養山羊
第十一章 沙灘上的腳印
第十二章 隱蔽的石洞
第十三章 遇難的西班牙大船
第十四章 夢想成真
第十五章 教育星期五
第十六章 解救人質
第十七章 反叛者來訪
第十八章 收復大船
第十九章 重返英國
第二十章 星期五與熊之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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