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特色
為什麼要買這本?作者告訴你
筆者延續《行政法題型破解》的成功經驗,瞭解到當初把該書類型設定於律師司法官的讀者,對於要準備高考三四等、司法特考三四等、警察特考及地方特考的讀者,使用上都有所顧慮及畏懼,所以在此除了特別蒐集司法三四等(不含司律法研所)以外,還納入地方特考、警察特考及高考三四等考題,讓準備上開類別國家考試的讀者,能透過此書的反覆練習,增加對於行政法解題的信心。而如果使用完本書仍想多看看一些較為深入的考題,歡迎讀者多加參考筆者《行政法題型破解》一書!我們的目的只有一個,就是幫助大家快速上榜!
作者簡介:
周凌
台大法研所
司法官特考及格
周董
政大法研所
律師高考及格
作者序
四版序
來到第四版的改版,本次改版還是增加了本年度極多數量的題目,觀察今年考題,許多還是曾經出現過的爭點,千萬不要懷疑,這是真的,但是對於爭點掌握不夠熟稔的前提下,對該曾經出現過的老朋友,可能會很遺憾地在考試時不認得他QQ,筆者還是要強調考古題練習的重要性,一定要找一本你看得順眼的解題書來做練習(不管是不是本書!),不要只是一直讀,這只是資訊輸入腦袋的動作,更重要的是輸出的考古題練習,缺一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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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筆者才疏學淺,如果讀者在閱讀過程中發現哪裡有疑問,歡迎跟讀享出版社聯絡,寫EMAIL或是到讀享臉書粉絲團留言皆可,非常感謝讀者的幫忙。最後,我想鼓勵大家的是,行政法一科真的很龐雜,但就考試上,我們簡單思考就好,準備不要太鑽牛角尖,不要給自己壓力太大,有時反而會獲得出乎意料的好結果呢:)
周凌、周董
2017秋
四版序
來到第四版的改版,本次改版還是增加了本年度極多數量的題目,觀察今年考題,許多還是曾經出現過的爭點,千萬不要懷疑,這是真的,但是對於爭點掌握不夠熟稔的前提下,對該曾經出現過的老朋友,可能會很遺憾地在考試時不認得他QQ,筆者還是要強調考古題練習的重要性,一定要找一本你看得順眼的解題書來做練習(不管是不是本書!),不要只是一直讀,這只是資訊輸入腦袋的動作,更重要的是輸出的考古題練習,缺一不可!
因出版社有規律的銷售計畫,所以到改版前通常都會缺貨很長一段時間,麻煩有需要的讀者,務必多注意一下以免...
目錄
本書使用說明 1
Chapter1總論
Section1行政與私法 1-2
一、行政之種類 1-2
二、公私法之區別實益 1-3
Topic1 公私法事件之區別 1-4
1.1.1 公私法關係之區別【91檢事官(三等)】 1-4
1.1.2 司法審判二元訴訟制度1【98地特─一般行政(三等)】 1-7
1.1.3 司法審判二元訴訟制度2【104一般警察─行政警察人員(三等)】 1-10
【106書記官(三等)】 1-12
Topic2 行政法與私法之適用關係 1-13
1.2.1 公法上之消滅時效【97地特─一般行政(三等)】 1-13
1.2.2 工程受益費之消滅時效【92司法官】 1-15
1.2.3 行政法之法源【99地特─一般行政(三等)】 1-19
Section2行政法基本原則-以依法行政原則為中心 1-21
Topic3 法律優位原則及法律保留原則 1-21
1.3.1 依法行政原則與信賴保護原則
【102地特─一般行政(三等)】 1-21
1.3.2 法律保留原則之內涵【93檢事官(三等)】 1-24
1.3.3 給付行政行為是否適用法律保留原則?【99身特─一般行政(三等)】 1-27
【92檢事官(三等)】 1-30
1.3.4 給付行政行為是否得依職權撤銷之?【100一般警察─警察法制人員(三等)】 1-31
1.3.5 函釋違反法律保留原則【103地特─一般行政(三等)】 1-33
Topic4 授權明確性原則 1-36
1.4 明確性原則【96檢事官(三等)】 1-36
【99原特─一般行政(三等)】 1-39
【104身特─一般行政(三等)】 1-39
【104地特─一般行政(三等)】 1-40
Section3行政法之一般法律原則 1-42
Topic5 行政法之一般法律原則 1-42
1.5 行政法之一般法律原則【97檢事官(三等)】 1-42
Topic6 信賴保護原則 1-45
1.6.1 信賴保護原則【97身特─一般行政(三等)】 1-45
1.6.2 土地公告徵收之信賴保護【103檢事官(三等)】 1-48
1.6.3 行政處分之撤銷【94檢事官(三等)】 1-51
Topic7 平等原則及比例原則 1-53
1.7 平等原則與比例原則【102高考─一般行政(三等)】 1-53
Section4不確定法律概念與行政裁量 1-56
Topic8 不確定法律概念與行政裁量 1-57
1.8.1 不確定法律概念與行政裁量【98司特─執行員(四等)】 1-57
【106關特─關稅法務(三等)】 1-61
【103司特─法警(四等)】 1-61
【102一般警察─警察法制人員(三等)】 1-62
【96關特─關稅法務(三等)】 1-62
1.8.2 行政裁量之瑕疵1【98關特─關稅法務(三等)】 1-63
1.8.3 行政裁量及裁量瑕疵之類型【104關特─關稅法務(三等)】 1-65
1.8.4 行政裁量之瑕疵2【103一般警察─警察法制人員(三等)】 1-67
【105司特─法警(四等)】 1-69
【105司特─執行員(四等)】 1-70
Section5行政法之法律關係 1-71
Topic9 特別權力關係概論 1-71
1.9 特別權力關係之救濟【102關特─關稅法務(三等)】 1-71
Chapter2行政組織法
Topic1 行政主體 2-2
2.1 行政法人之概念【100原特─一般行政(三等)】 2-2
【102調查局(三等)】 2-5
【94調查局(三等)】 2-5
Topic2 行政機關 2-6
一、行政機關與內部單位區別 2-6
2.2.1 行政機關VS.內部單位【98警特─警察法制人員(三等)】 2-6
【95司法官】 2-8
2.2.2 行政機關之判斷【93台大(節錄)】 2-10
二、獨立機關 2-12
2.2.3 獨立機關【103司特─法警(四等)】 2-12
2.2.4 獨立機關之主管機關【97律師(節錄)】 2-17
Topic3 管轄權 2-20
一、管轄恆定與管轄變更 2-20
2.3.1 管轄恆定原則與例外【98關特─關稅法務(三等)】 2-20
【102一般警察─警察法制人員(三等)】 1-74
【95司特─執行員(四等)】 1-74
Topic10 突破特別權力關係類型-學校與學生之關係 1-75
1.10.1 大學自治與特別權力關係【101高考─法制(三等)】 1-75
1.10.2 非屬退學或類此之處分,得否行政救濟?【101一般警察─警察法制人員(三等)】 1-78
1.10.3 高中生手機遭沒收,可否行政救濟?【104關特─一般行政(四等)】 1-80
【103關特─關稅法務(三等)】 1-83
【97地特─一般行政(三等)】 1-84
Topic11 突破特別權力關係類型-公法上勤務關係 1-85
1.11 公務員遭停職之救濟【96調查局(三等)】 1-86
【104高考─法制(三等)】 2-23
2.3.2 管轄權之移轉【102一般警察─行政警察人員(三等)】 2-24
二、委託行使公權力 2-27
2.3.3 委託行使公權力【99檢事官(三等)】 2-27【106書記官(三等)】 2-29
2.3.4 行政委託VS.行政助手【103高考─一般行政(三等)】 2-29
【103司特─執行員(四等)】 2-32
三、職務協助 2-33
2.3.5 職務協助【104高考─一般行政(三等)】 2-33
【104關特─財稅行政(三等)】 2-35
【94檢事官(三等)】 2-35
Topic4 公務員 2-36
一、公務員服從義務 2-36
2.4.1 公務員之服從義務【97鐵特─人事行政(高員三級)】 2-36
【90司法官(節錄)】 2-38
2.4.2 禁止程序外接觸【102身特─一般行政(三等)】 2-40
【104身特─一般行政(三等)】 2-42
二、公務員保障 2-43
2.4.3 救濟制度【103司特─執行員(四等)】 2-43
【99高考─一般行政(三等)】 2-44
2.4.4 考績丙等及工作調整之救濟【105一般警察─警察法制人員(三等)】 2-45
【106高考─法制(三等)】 2-47
【105關特─一般行政(四等)】 2-48
2.4.5 懲戒VS.懲處【99關特─關稅法務(三等)】 2-53
2.4.6 免職處分之救濟【101司特─法警(四等)】 2-55
【100司特─執行員(四等)】 2-56
2.4.7 免職處分前之陳述意見【100一般警察─警察法制人員(三等)】 2-57
Chapter3行政作用法
Topic1行政處分 3-2
一、行政處分之定義與要素 3-2
3.1.1 行政處分之判斷【98司特─法警(四等)】 3-2
3.1.2 檢舉函復之特性【101專利師】 3-4
【103司特─執行員(四等)】 3-8
3.1.3 陳情函復之性質【98律師】 3-8
【106司特─法警(四等)】 3-11
3.1.4 同意備查之性質【106身特─一般行政(三等)】 3-12
二、一般處分 3-15
3.1.5 行政處分與一般處分、觀念通知之區別【102專利師】 3-15
【103司特─法警(四等)】 3-18
【99警特─警察法制人員(三等)】 3-18
3.1.6 公營造物【106關特─一般行政(四等)】 3-19
3.1.7 行政行為之救濟【96律師】 3-22
【92檢事官(三等)】 3-24
【94檢事官(三等)】 3-25
三、重複處置與第二次裁決 3-26
3.1.8 重複處分VS.第二次裁決1【94地特─一般行政(三等)】 3-26
【106上校轉任─一般行政】 3-27
3.1.9 重複處分VS.第二次裁決2【104關特─一般行政(四等)】 3-28
【105上校轉任─一般行政】 3-30
四、多階段行政處分 3-30
3.1.10 多階段行政處分【99檢事官(三等)】 3-31
3.1.11 傳統型雙階理論【106關特─一般行政(四等)】 3-33
3.1.12 修正式雙階理論【97台大】 3-36
五、行政處分之廢棄 3-42
3.1.13 行政處分廢止之損失補償【97高考─法律政風(三等)】 3-43
【103檢事官(三等)】 3-45
3.1.14 行政處分之撤銷與廢止【101關特─一般行政(四等)】 3-45
【101高考─一般行政(三等)】 3-47
3.1.15 違法行政處分之撤銷1【100一般警察─行政警察人員(三等)】 3-48
3.1.16 違法行政處分之撤銷2【102高考─法制(三等)】 3-50
【99司特─法警(四等)】 3-53
【100高考─法制(三等)】 3-54
3.1.17 公法上不當得利1【103身特─一般行政(三等)】 3-55
【105司特─法警(四等)】 3-57
3.1.18 公法上不當得利2【105關特─一般行政(四等)】 3-58
【105鐵特─事務管理(高員三級)(節錄)】 3-61
【105高考─一般行政(三等)】 3-61
3.1.19 非基於行政處分給付之不當得利【106一般警察─行政警察人員(三等)】 3-62
六、行政處分之附款 3-64
3.1.20 行政處分之附款【100關特─財稅行政(三等)】 3-64
【100行政執行官(三等)】 3-66
3.1.21 附款之救濟1【97政大】 3-67
3.1.22 附款之救濟2【100稅務人員─財稅法務(三等)】 3-69
【101地特─一般行政(三等)】 3-71
3.1.23 附款之判斷【103關特─關稅法務(三等)】 3-72
3.1.24 「有條件通過」之環評決定【101高考─法制(三等)】 3-74
3.1.25 政府資訊公開制度之具體適用【105地特】 3-77
Topic2 行政契約 3-81
一、行政契約之概念 3-82
3.2.1 行政契約關係之認定【103關特─關稅法務(三等)】 3-83
二、行政契約之類型 3-86
三、行政契約之合法性 3-86
3.2.2 行政契約之特別合法要件【95檢事官(三等)】 3-87
四、行政契約之效力 3-89
五、行政契約之履行 3-89
3.2.3 行政契約之調整與終止【92律師】 3-89
【105鐵特─事務管理(高員三級)(節錄)】 3-93
3.2.4 自願接受執行之約定效力【100關特─關稅法務(三等)】 3-93
3.2.5 行政契約之解除【105關特─關稅法務(三等)】 3-97
【105移民行政人員─移民行政(三等)】 3-99
六、行政契約之爭訟 3-100
3.2.6 行政契約之調整與終止【98鐵特─人事行政(高員三級)】 3-100
3.2.7 停止特約行為之性質【100一般警察─行政警察人員(三等)】 3-102
3.2.8 公立學校教師之解聘、停聘或不續聘之行政行為性質【100身特─一般行政(三等)】 3-107
【100檢事官(三等)】 3-109
Topic3行政命令 3-113
3.3.1 法規命令之定性及行政處分定性與瑕疵【106高考─一般行政(三等)】 3-113
3.3.2 都市計畫之通盤檢討與個別變更【97檢事官(三等)】 3-116
【101移民行政人員─移民行政(二等)】 3-119
3.3.3 法規命令之生效要件【105關特─關稅法務(三等)】 3-120
3.3.4 行政規則【103司特─法警(四等)】 3-124
【104一般警察─行政警察人員(三等)】 3-126
3.3.5 行政規則之定性1
【100一般警察─警察法制人員(三等)】 3-127
【106關特─一般行政(四等)】 3-129
3.3.6 行政規則之定性2【105高考─一般行政(三等)】 3-130
【99司特─法警(四等)】 3-133
3.3.7 解釋性行政規則對法院拘束性?【105關特─一般行政(四等)】 3-134
3.3.8 解釋函示變更後之效力【104地特─一般行政(三等)】 3-136
【105一般警察─警察法制人員(三等)】 3-138
3.3.9 解釋函令之效力【98原特─一般行政(三等)】 3-139
【98高考─一般行政(三等)】 3-141
3.3.10 解釋性行政規則與法律保留關係【105關特─一般行政(四等)】 3-142
【105高考─法制(三等)】 3-144【102調查局】 3-145
Topic4行政指導 3-146
3.4.1 行政指導【100高考─一般行政(三等)】 3-146
【99警特─警察法制人員(三等)】 3-149
【99關特─關稅法務(三等)】 3-149
3.4.2 行政指導之活用【105關特─關稅法務(三等)】 3-150
Topic5行政計畫 3-153
3.5 行政計畫之綜合考點【92司法官】 3-153
Topic6行政罰法 3-156
一、行政罰之概念及種類 3-156
3.6.1 行政罰與刑罰之區別【96檢事官(三等)】 3-157
3.6.2 沒入之概念【94檢事官(三等)】 3-159
二、行政罰法之法律原則 3-161
3.6.3 空白處罰規定【90檢事官(三等)】 3-162
【106高考─法制(三等)】 3-165
三、行政罰法上一行為不二罰原則之適用 3-167
3.6.4 一行為不二罰原則【95檢事官(三等)】 3-167
3.6.5 刑罰優先原則【104移民行政人員─移民行政(三等)】 3-171
【91檢事官(三等)】 3-176
【102一般警察─警察法制人員(三等)】 3-177
【106司特─執行員(四等)】 3-177
3.6.6 同一行為經緩起訴處分後,得否再處以罰鍰?【101檢事官(三等)】 3-178
3.6.7 刑罰與行政罰之競合【103地特─一般行政(三等)】 3-180
3.6.8行政罰之裁量【101一般警察─警察法制人員(三等)】 3-182
3.6.9 行政罰法上緊急避難【106關特─關稅法務(三等)】 3-184
四、行政罰之處罰對象 3-186
3.6.10 行為責任和狀態責任【105身特─一般行政(三等)】 3-186
【106移民行政人員─移民行政(三等)】 3-189
3.6.11 罰鍰處分作成並送達後,行為人死亡【100調查局(三等)】 3-191
3.6.12 罰鍰處分作成前行為人死亡【96司特─執行員(四等)】 3-193
Topic7行政執行法 3-195
3.7.1 行政執行之種類【98司特─法警(四等)】 3-197
一、公法上行為不行為義務 3-198
3.7.2 可替代性之行為義務1【100高考─一般行政(三等)】 3-198
3.7.3 可替代性之行為義務2【97身特─一般行政(三等)】 3-200
二、即時強制 3-202
3.7.4 即時強制【94司法官】 3-202
【104關特─一般行政(四等)】 3-205
【91檢事官(三等)】 3-205
3.7.5 即時強制之救濟【101一般警察─警察法制人員(三等)】 3-206
【101行政執行官(三等)】 3-208
【100司特─法警(四等)】 3-208
3.7.6 即時強制之救濟【105一般警察─警察法制人員(三等)】 3-209
三、連續處罰之性質 3-211
3.7.7 連續處罰之性質【97原特─一般行政(三等)】 3-211
四、行政執行之聲明異議 3-214
3.7.8 聲明異議不服之救濟【100行政執行官(三等)】 3-214
【98行政執行官(三等)】 3-218
Topic8行政調查 3-219
3.8.1 行政調查【95檢事官(三等)】 3-219
3.8.2 行政調查實例運用【106關特─關稅法務(三等)】 3-222
【106一般警察─行政警察人員(三等)】 3-224
【104檢事官(三等)】 3-225
Topic9行政程序法 3-226
一、行政程序法適用與正當法律程序 3-226
3.9.1 行政行為之正當法律程序【93檢事官(三等)】 3-226
3.9.2 臨檢之正當法律程序【104一般警察─警察法制人員(三等)】 3-229
3.9.3 行政處分之效力【100一般警察─警察法制人員(三等)】 3-231
【100經濟部所屬機構─法務】 3-233
3.9.4 卷宗閱覽請求權【100調查局(三等)】 3-233
【105上校轉任─一般行政】 3-235
3.9.5 卷宗閱覽權實例【106關特─一般行政(四等)】 3-236
3.9.6 送達【103一般警察─消防警察人員(三等)】 3-238
【103行政執行官(三等)】 3-240
3.9.7 行政程序法顯然錯誤類型之活用【105身特─一般行政(三等)】 3-242
二、陳述意見程序 3-244
3.9.8 陳述意見程序【102地特─一般行政(三等)】 3-244
3.9.9 陳述意見程序及漏未記載不服之救濟方法【101身特─一般行政(三等)】 3-247
3.9.10 行政處分之瑕疵【100書記官(三等)】 3-250
【99關特─關稅法務(三等)(節錄)】 3-253
【104關特─一般行政(四等)】 3-253
【104移民行政人員─移民行政(四等)】 3-254
3.9.11 大學自治是否適用法律保留原則?【97律師】 3-255
【89檢事官(三等)】 3-258
Chapter4行政爭訟
Topic1暫時權利保護制度 4-2
4.1.1 假處分【101調查局(三等)】 4-2
4.1.2停止執行1【100司特─法警(四等)】 4-4
4.1.3停止執行2【92地特─一般行政(三等)】 4-6
4.1.4停止執行3【103鐵特─財經廉政(高員三級)】 4-8
Topic2訴願法 4-10
一、訴願類型與提起要件 4-10
二、訴願管轄 4-10
三、訴願之審理與決定 4-11
4.2.1 訴願程序之審理原則【96檢事官(三等)】 4-11
四、訴願與其他爭訟程序之關聯 4-14
4.2.2 對交通裁決不服之救濟1【103身特─一般行政(三等)】 4-15
4.2.3 對交通裁決不服之救濟2【104高考─一般行政(三等)】 4-17
4.2.4 行政法院審判權之劃分【99警特─警察法制人員(三等)】 4-19
【98檢事官(三等)】 4-22
4.2.5 受理訴願機關逕為變更處分及訴願前置主義解釋【106移民行政人員─移民行政(三等)】 4-23
Topic3行政訴訟法 4-26
一、行政訴訟類型概論 4-26
4.3.1 撤銷訴訟【100高考─法制(三等)】 4-26
4.3.2 理由之追補【106檢事官(三等)】 4-28
4.3.3 撤銷訴訟之被告選擇【106身特─一般行政(三等)】 4-30
4.3.4 課予義務訴訟【99高考─法制(三等)】 4-34
4.3.5 利害關係人【104關特─關稅法務(三等)】 4-37
【106高考─一般行政(三等)】 4-40
4.3.6 鄰人訴訟【100稅務人員─財稅法務(三等)】 4-42
【99司特─執行員(四等)】 4-43
4.3.7 確認訴訟【100稅務人員─財稅法務(三等)】 4-44
4.3.8 確認訴訟之使用【105鐵特─事務管理(高員三等)】 4-47
【101檢事官(三等)】 4-49
【103一般警察─警察行政人員(三等)】 4-50
【102一般警察─警察法制人員(三等)】 4-50
【98調查局(三等)】 4-50
【104一般警察─警察法制人員(三等)】 4-50
4.3.9 確認訴訟之補充性原則【98行政執行官(三等)】 4-52
4.3.10 受委託行使公權力之訴訟對象
【98警特─警察法制人員(三等)】 4-53
【101高考─一般行政(三等)】 4-55
二、行政法院判決拘束力 4-56
4.3.11 行政法院判決之拘束力【93檢事官(三等)】 4-56
Chapter5國家責任
Section1國家賠償 5-2
一、國家賠償責任之理論與原則 5-2
二、國家賠償責任之類型與要件 5-2
Topic1公務員違法行使公權力所生之國家賠償責任 5-3
5.1.1 公務員違法行使公權力1【89檢事官(三等)】 5-3
5.1.2 公務員違法行使公權力2【99地特─一般行政(三等)】 5-5
【103調查局(三等)】 5-7
Topic2公務員怠於執行職務所生之國家賠償責任 5-8
5.2 公務員怠於執行職務【100身特─一般行政(三等)】 5-8
Topic3公有公共設施之瑕疵所生之國家賠償責任 5-10
5.3.1 公有公共設施之瑕疵【102高考─一般行政(三等)】 5-10
5.3.2 國家賠償法之綜合適用【105地特─一般行政(三等)】 5-13
5.3.3 國賠法第3條第1項之責任性質
【100司特─執行員(四等)】 5-16
三、國家賠償程序與行政爭訟程序之關聯 5-19
Topic4第一次權利保護與第二次權利保護 5-20
5.4.1 絕對第一次權利保護與相對第一次權利保護【90律師】 5-20
【102行政執行官(三等)】 5-22
5.4.2 合併請求訴訟遭裁定駁回時,國家賠償之部分應如何審理?【98檢事官(三等)】 5-22
Section2損失補償 5-27
Topic5損失補償 5-27
5.5.1 特別犧牲理論【90檢事官(三等)】 5-27
【106上校轉任─一般行政】 5-31
5.5.2 既成道路之補償請求權【101專利師】 5-32
5.5.3 地上權徵收【106上校轉任─一般行政】 5-34
索引 Ⅰ
本書使用說明 1
Chapter1總論
Section1行政與私法 1-2
一、行政之種類 1-2
二、公私法之區別實益 1-3
Topic1 公私法事件之區別 1-4
1.1.1 公私法關係之區別【91檢事官(三等)】 1-4
1.1.2 司法審判二元訴訟制度1【98地特─一般行政(三等)】 1-7
1.1.3 司法審判二元訴訟制度2【104一般警察─行政警察人員(三等)】 1-10
【106書記官(三等)】 1-12
Topic2 行政法與私法之適用關係 1-13
1.2.1 公法上之消滅時效【97地特─一般行政(三等)】 1-13
1.2.2 工程受益費之消滅時效【92司法官】 1-15
1.2.3 行政法之法源【99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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