踏上英國最具挑戰性、素有「天涯海角」之稱的縱走路線
按下大腦「歸零」按鈕,起身去發現最簡單的快樂!尼采說:「所有真正偉大的想法都是在走路時構思出來的。」
齊克果也說:「只要不停下腳步,一切就會好轉。」
柏拉圖認為:我們人類具有雙重性質,即是我們的身體和思想。而且他相信我們只要能將兩種本性一起發揮時,就可以達到我們的潛力,成為更好的自己。
在遊記及哲學筆記之間,作者透過散文的書寫,輕鬆地觸摸到你我的靈魂!
專業推薦//楊世泰(阿泰)、戴翊庭(呆呆)(《步知道》作者)作者蓋瑞.海頓(Gary Hayde)是一位哲學家,在這本書當中,開始思考「走出去」對於哲學的影響。踏上英國最具挑戰性的縱走路線:從蘇格蘭東北端的約翰岬角(John O’Groats)走到英國西南端的蘭茲角(Land's End)。
這段路可不都是如明信片般的清幽鄉間小路,有著舒服的床鋪和美味的早餐,而是包括大峽谷步道(Great Glen Way)、西高地步道(West Highland Way)、本寧步道(Pennine Way)、英格蘭之心步道( Heart of England Way)、科茲窩步道(Cotswold Way)、西南海岸步道(South West Coast Path)等,一千二百英里、兩百五十萬步、三個月的長程徒步,極富挑戰性的路程。
你很快就會發現旅程不全是燈塔、海鸚和海風。相反地,如果你要從約翰岬角一路走到蘭茲角,那麼保證你將不得不忍受腳痛、四肢痠痛、惡劣天氣、精疲力盡、意外、失望和無聊。有時你會覺得好像全部放棄。當你好不容易看見城鎮就在不遠的前方,卻發現還要走整整一小時,似乎怎麼走都沒有變得比較接近。當你發現還有3英里的路要走,腳痛得不得了,每邁出一步都很艱難的時候。更令人消沉的是,當你終於到達過夜的營地,發現那是個醜陋的場地……。
如果你未曾拖著疲倦痠痛的腳走完36英里塵土飛揚的炎熱道路,然後來上一大杯啤酒,那麼你不會知道信風牌啤酒的滋味有多好。而當你走進在哈廷頓,這裡有英國村莊應有的一切:中世紀的歷史、石屋、鄉間農舍、美麗尖塔的砂岩教堂、有池塘鴨子的廣場,還有十七世紀的莊園現在的青旅。
「好時光永遠不會持續,艱難時刻也一樣。」從約翰岬角到蘭茲角,難走的第一段(甚至很可能整段都很難走),可看待為人類生命的一個縮影,經常在艱難與舒適、辛勞與安息、痛苦與快樂之間不斷來回變換。
現代科技填補生活中每一個醒著的時刻,渴望興奮和刺激,視無聊為毒蛇猛獸。但長途步行改變了所有的這一切……。
因為縱走而疲憊不堪的四肢以及旅程中的孤獨,讓人更了解世上那些偉大的思想家:盧梭的妄想,羅素的苦難,柏拉圖對美的熱愛以及古希臘哲學家伊比鳩魯的簡單快樂……。
各界好評本書是一個令人心悅誠服的提醒,深度閱讀能夠支持(甚至改變)生活經驗。──美國圖書館學會《書單》月刊
這本書有益而令人愉快地提醒我們生活中重要的事物。──《華盛頓郵報》
《徒步大不列顛》是非常個人化的閱讀,作者海登溫暖、風趣的風格,邀請讀者一同進行冒險。這本書吸引著愛好旅遊寫作、徒步旅行和哲學的人。──美國50大最佳網站「心理中心」
平易近人。──《時代文學副刊》
海登的思路令人著迷,充滿訊息,而且往往出人意料。──英國《大戶外》雜誌
一本溫暖、引人入勝的書,令人欲罷不能,忠實傳達了書名所承諾的深度。──英國《鄉村檔案》雜誌
一部精彩的新書……思考步行的哲學真理。──英國《鄉村散步》雜誌
蓋瑞.海登從蘇格蘭北部到蘭茲角的天涯海角徒步之旅,成為喜愛閱讀旅行書籍者的理想手邊書。他是一位聰敏的亞里斯多德逍遙學派教師。──英國暢銷書作家丹尼爾.克萊恩,著有《每當我找到生命意義,事情就變了》
書中又是旅行,又是哲學筆記,海登的編年史撰述以輕盈的觸感提升了心靈。──英國作家馬克.維農,著有《柏拉圖網路播客:現代生活的古老指南》
軼事實在有趣,筆觸可愛。──《出版人週刊》
作者簡介:
蓋瑞.海頓Gary Hayden
英國記者兼大眾哲學家。除了擁有哲學碩士學位外,還為《泰晤士報教育通訊》與許多雜誌撰寫文稿。著有《這本書不存在:悖論大冒險》(This Book Does Not Exist: Adventures in the Paradoxical)、《離經叛道的哲學大冒險》(You Kant Make It Up!: Strange Ideas From History’s Great Philosophers)(立緒出版)。
譯者簡介:
鹿憶之
台北人,國防醫學院生解所肄,作品曾獲行政院新聞局小太陽獎。翻譯作品涵蓋生活、健康、科學類,包括《反社會人格者的告白》、《快樂寶寶好好睡,新手爸媽不崩潰!》、《端粒酶革命》,《不放手的婚姻》、《半生不熟冏大人》(時報出版)等。
章節試閱
第一章 第一步
約翰岬角—鄧尼特岬—維克—鄧比斯—貝里代爾—赫姆斯代爾—布羅拉—戈爾斯皮—多諾赫灣—艾文頓—伊凡尼斯
「天涯海角」沒有固定路線。你可全程沿陸路前進或穿越森林、原野和高山。你可直線或曲折前進,在任何喜歡的地點停留。你可從蘭茲角走到約翰岬角(英文縮寫LEJoG),或者你可像溫蒂和我一樣,反過來從約翰岬角走到蘭茲角(JoGLE)。時間多少任你決定。
重要的是,全程你要親自走完每一步。
如果你選陸路直達路線,行程大約需要850英里(1368公里),意思是說,可望在六週或更短的時間內完成步行。
然而,大多數「天涯海角」旅者會選擇風景較優美的路線,盡可能拉長路徑,只有在必要時才使用公路,因此旅程一般介於1100到1200英里之間,全部完成需要兩到三個月。
溫蒂和我計畫沿著一些英國最受歡迎的國家觀光步道,包括大峽谷步道、西高地步道、本寧步道、英格蘭之心步道、科茲窩步道、西南海岸步道(Great Glen Way, West Highland Way, Pennine Way, England of Heart Way, Cotswold Way, South West Coast Path)等。
其中第一個大峽谷步道,起點位於蘇格蘭最北端的城市伊凡尼斯(Inverness),是在約翰岬角以南120英里處。
對於「天涯海角」旅者,有兩種方法可從約翰岬角到伊凡尼斯。你可向西穿越蘇格蘭高地一些最偏遠的地區,在星空下露天而營,體驗最狂野自由的大自然。或你可沿著A99和A9公路長途跋涉120英里,閃避交通,不顧雙腳痠痛,忍受一小時又一小時令人麻木的無趣乏味。
溫蒂和我選擇了後者。
我們的旅程整體觀之如下:
你要沿公路步行118英里。首先沿A99公路從約翰岬角到鄧比斯,接著沿A9從鄧比斯到伊凡尼斯。有時大海出現在左邊,右邊是崎嶇的草原。有時公路帶你深入內陸地區,右邊和左邊都是崎嶇的草原。
有時,你經過一個小鎮或小村莊。偶爾,你會遇到博物館、別緻海港或漂亮的小海灘。每隔一段時間,你會走上一條風景優美的小路或森林小徑。但大多數情況下,你只能踏著沉重步伐走在公路上。
有時走到繁忙寬廣的危險大馬路,有時則是安靜小路,但一樣危險。少有人行道。
如果你像溫蒂和我一樣,預算不夠負擔附早餐的B&B民宿,那麼有時必須在營地之間長途跋涉,除非你屬於熱愛冒險型,不介意在路邊農人的田裡野宿。
這代表,除非你有錢或膽子很大,否則永遠沒時間探索城鎮和村莊,或參觀博物館、海港和海灘。你會忙著趕路。
你醒了,拆卸帳篷,開始走路。你重搭帳篷,睡覺。除了吃,情況大致如此。
大約第一或第二天,你走路時努力環顧四周:看看左邊的海和右邊的崎嶇草原。但你很快就會放棄努力。你的眼睛無力抗拒,只能回到路上。
第一天,我們從約翰岬角的民宿一路步行到鄧肯斯比角(Duncansby Head)再返回,往返大約6英里。
二○一○年,約翰岬角贏得建築雜誌《城市領域》(Urban Realm)所頒發的「紅癰杯」(Carbuncle Award,癰音庸)為「蘇格蘭最悲慘小鎮」(但拒絕接受)。我沒什麼可補充說明的,除了那兒有一間眺望海港的貨櫃屋小吃攤,販售著蘇格蘭最悲慘的炸魚和薯條。
至於無人居住的鄧肯斯比角,位於蘇格蘭陸地上最東北處,也是「天涯海角」挑戰真正開始或結束的地方,又屬於另一種類型。憑藉其小小的燈塔、海邊斷崖、滑稽的海鸚、海風和海柱(海中突起的大型塔狀岩石),使得較知名的鄰鎮相形見絀。
第二天,溫蒂和我揹著背包(完整備有帳篷、睡墊、睡袋、枕頭、衣服、防水設備、烹飪設備、洗漱用品、火把、急救箱、電子產品、食物和水)抱著決心精神抖擻地上路了。
經過八小時、徒步16英里之後,我們到達維克,一個大小適中的小鎮,位於河流出海口,曾經是鯡魚業的重要角色。
據我所知,維克可能具有某些吸引力。但是對我來說,那天的痛苦和疲憊,只不過使維克變成我們前往小鎮遠郊營地的最後障礙。
到了第三天結束,從維克往下到沿海小村鄧比斯二十里炎熱和塵土飛揚的路程,我一路痛苦地呻吟著,真的。
兩天揹著一個重達三十五磅的帆布背包,折磨我的肩膀和背部,使我前往營地的最後幾里路時不停哀鳴和詛咒,痛得身體左擺右扭。
溫蒂此時情況更糟,一瘸一拐地落後我十五碼。碎石柏油路不斷衝擊她的腳趾,水泡起得非常厲害,看來都不成形了,邁開的每一步都是意志力(還有愚蠢)戰勝痛苦的凱旋。
我事先早已知道,「天涯海角」不是郊遊野餐,會有肌肉疲倦、手腳痠痛和純粹血腥的無聊乏味,測試我們的勇氣和決心。但是我沒料到測驗來得如此快速和嚴苛。
當時我向前看,腦海中所見即將面臨的考驗和磨難,似乎都很浪漫。我曾經想像自己正與這些事物奮戰,臉上顯露著具有男子氣概的堅定模樣。但我後來很快就學會,痠痛的背和腳一點都不浪漫。
在第三個精疲力竭日子的下午,當我厭倦地拖著自己沿A9柏油碎石路走,透過思索英國哲學家伯特蘭.羅素(Bertrand Russell)筆下的一些智慧字詞,以提振我萎靡的精神:「幸福的祕密在於明白世界是可怕、可怕、可怕的。」
乍看之下,這些字詞看起來像並不符合當時的情況:這句雋永名言似乎娛樂性高於教化性,充滿矛盾。但是你愈加思考,愈能了解它的真實和詼諧,以及背後的智慧。
以約翰岬角到蘭茲角(JoGLE)為例。如果你出發時期待在英國鄉村度過三個月的快活旅遊,那麼你將會非常失望。你很快就會發現旅程不全是燈塔、海鸚和海風。
相反地,如果你要從約翰岬角一路走到蘭茲角,那麼保證你將不得不忍受腳痛、四肢痠痛、惡劣天氣、精疲力盡、意外、失望和無聊。有時你會覺得好像全部放棄。
千金難買早知道,但是,如果你知道這些都包括在旅途中,你便可繼續前進,告訴自己,「一切早就知道。」
約翰岬角和伊凡尼斯之間的A99∕A9路段尤其如此。即使只做過小部分研究的「天涯海角」旅者,都知道它的漫長和乏味,對腳也是折磨。所以最好的辦法是接受它、克服它、忍受它。因為如果你堅持得夠久,最後燈塔、海鸚和海風等好東西都會回來。
大致來說,生活也是一樣的。如果你過日子冒冒失失,認為世界欠你或欠誰大好時光,你就會非常失望。每次當你被拒絕、背叛或受挫,每當你遭受痛苦磨難,每當你被欺騙、待遇不公或失敗,都會感到生氣和憤怒。
但是,如果你接受世界並不在乎你和你的計畫,只是一個無情之地,好人也會發生壞事,更何況是你和我這樣的人,那麼當壞事真的發生,你便可堅忍地接受並等待,或至少希望能有美好時光。
好消息是,對於我們大多數人來說,大部分時候,大好時光終究會來到。
當我們匆匆忙忙拐著腿,走向鄧比斯的因弗露營車公園(Inver Caravan Park)接待處時,我痛苦地意識到,我們製作了怎樣的一幅可悲景象。但我既提不起意志也沒有精力振作,只剩下精疲力盡。
店主帶著一絲憐憫向我們招手,她問我們是否願意前往蘭茲角,然後安慰我們,因為別人到達的模樣比我們「狀況更糟糕」。
一個小時後,我們建起背包客帳篷,放棄了在野營爐上做晚餐的計畫,蹣跚前行到附近的海灣貓頭鷹(Bay Owl)酒吧:一間醜陋的平頂混凝土建築,竟有令人驚訝的好餐廳,可看見鄧比斯港的城堡和美景。
我知道,當我朝酒吧望,看見一個閃亮的黃銅幫浦把手,此時所有的不好都暫時讓位,我準備好要品嚐信風牌(Trade Winds)真正的英國啤酒。
如果你未曾拖著疲倦痠痛的腳走完36英里塵土飛揚的炎熱道路,然後來上一品脫啤酒,那麼你不會知道啤酒的滋味有多好。它解了我的口渴,滋養了我的身體,恢復了我的精神,提升了我的靈魂。
啤酒不僅僅是一種飲料,而是安慰、勇氣和希望。吃完薯片、啤酒牛肉派,再喝半品脫信風牌啤酒,重新恢復了安慰、勇氣和希望。一小時內,我已能夠自鳴得意地回顧前兩天的考驗和磨難,開始覺得肉體搏鬥的每一英里都是值得的。沒有辛勞、汗水和痛苦,我可能永遠不懂得欣賞一品脫啤酒的真正價值。
像許多生活在發達國家的人一樣,我很少能夠正確地欣賞食物和飲料,因為我很少在飢餓疲倦的狀況下坐下來吃飯,也很少為吃飯辛苦付出勞力。
但是那一天,我從未如此努力逼迫過自己,經過這麼長時間的逼迫之後,我準備要好好享受。除了食物滋味、口感和香氣以及飽足感的愉悅滿足等,餐桌上常見的樂趣,還有重新為肌肉和頭腦添加柴火的陶醉感。
這種感覺很難解釋,但就好像你身體裡每一個精疲力盡的細胞,都在你吃喝之際吸收能量和營養。莊嚴得令人讚嘆。
發達國家的人在不懂得這種樂趣的情況下,往往只是用過量來尋求飲食上的刺激。走進任何一間星巴克或哥斯達咖啡連鎖店,你會明白我的意思:運動不足的過重顧客,猛灌加入調味糖漿和鮮奶油的「咖啡」,配著起司蛋糕,旁邊的鮮奶油其實是一坨自我厭惡。
當我坐著思索這一切,開始意識到古希臘哲學家伊比鳩魯寫信給朋友的真意:「生活憑藉麵包和水,我歡慶身體的愉悅,唾棄奢靡的樂趣。」
從前我經常思考這句話,甚至還寫過相關文章,但這一刻我才覺得我真的懂了。
伊比鳩魯遠離城市生活,在雅典城外建設了一個自給自足的社區。這意味著當他在每個勞動日結束,坐下來吃麵包喝水時,已有所準備好好享受。他飢餓又疲倦,為食物努力勞動肉體。
這就是為何簡樸的食物使他「激發身體的愉悅」,以及他為何能夠寫信給同一位朋友:「給我一小碗起司,想要即可隨時享用盛宴。」
我一直以為,伊比鳩魯享受適度飲食的能力,是由於精神紀律而產生,某種程度是以意志力造就的欣賞力。並不是。這是他生活腳踩大地,辛勤耕耘的自然結果。
那天晚上,我們蜷縮在背包小帳篷裡,照著手電筒檢查溫蒂的腳。
水泡劇烈膨脹,雙腳上兩個最小的腳趾看起來像充滿液體的香腸皮,腳趾甲看來不太牢固地黏在末端。想要在不久以後將腳擠進登山靴,然後接受一條無情道路的衝擊,顯然是一種愚蠢行為。除了在鄧比斯休養生息,讓大自然發揮治療神技,別無他法。
第二天早上,當我坐在鄧比斯舒適的小茶室裡,吃著果醬和奶油烤餅時,無法不注意到溫蒂有一種躁動。
我第一個想法是,這是因為我們超乎計畫的暫停,造成時間表關閉,超出預算,心中因此感到一陣刺痛。為什麼她不能放鬆,享受這一刻?
正在胡思亂想的時候,我看見她眼睛裡傳達的意思,引發了我的同情。
我有個不尋常的記憶,從八九歲的時候開始,我站在家中窗前,向外望著街道,渴望,真正渴望,能有人一起下棋。
我最近學會下棋,還從圖書館借來一堆西洋棋書籍,但沒人陪我下棋。這是種折磨。
也許是我的想像,但在我看來,當溫蒂凝視茶室的窗戶,看向外面時,我們的感覺是一樣的。當然,並不是說她想下棋,而是她渴望能夠到外面去。
十九世紀美國心理學家和哲學家威廉.詹姆斯寫道:
我經常認為,定義一個男人個性最好的方法,是尋找他特殊的心理或道德態度,當這種態度出現時,他會感受到自己最深刻、最強烈的活躍和活力。在這樣的時刻,內心有一個聲音會說話:「這才是真正的我!」
如果這是真的,我相信它是,那麼想要定義溫蒂的個性便是世界上最簡單的事。
溫蒂本質上是一個狂野的女人。
她從來沒有像在跨越山路頭髮隨風飛散時,如此的活躍和有活力。
我經常想,溫蒂真正應該做的事是到非洲挖井,或去泰國復育長臂猿,或在澳洲與森林大火奮戰。但相反的,她是一名教師。她是個安分的人,有愛心的人,是個好人。但是,在我看來,這些都不是她。
在教室裡待了五年,渴望四處漫遊,如今卻不得不坐在咖啡館裡,向外凝視一切。
在她準備好能夠再度行走之前,整整過了四天。
我覺得沒什麼。我們在熱浪中抵達蘇格蘭最北部,原本就有利於在營地閒逛,而不利於笨重地沿著A公路行走。
我之前談論過,從約翰岬角到伊凡尼斯路上,「天涯海角」旅者沒有多少時間造訪博物館、港口和海灘。但是我們卻在鄧比斯有很多時間去做這些事。
我們到冷清的小港口野餐,在冷清的小博物館裡面閒逛,參觀冷清的小文史中心,每天晚上在貓頭鷹海灣冷清的小酒吧裡喝真正的啤酒。
我非常喜歡這一切。為了溫蒂,我並不後悔。在第五個晚上,貓頭鷹海灣房東問,「你們還沒要走嗎?」我回應,「還沒。但我們明早會上路。」
當我們終於再度上路時,認識到我們的界限。我們還不夠強壯,也不夠堅韌和訓練有素,能夠一次走20英里。更何況還要揹背包。
因此,我們取消了自己擬定的處罰計畫,並選擇幾天短期合理的步行距離:走8英里到貝里代爾,再走8英里到赫姆斯代爾,然後9英里到布羅拉。
我們反過來走完第一段鄧比斯和貝里代爾小鎮中間的路。因弗露營車公園年屆退休的經營者,奇斯和羅娜開車載我們到A9公路過貝里代爾附近的路邊,我們再徒步走回鄧比斯營地,不用帶背包。
除了在貝里代爾以北有一段陡峭的路面(0.8英里坡度超過13%),以及每當我們沒穿防水衣就會下大雨,有穿防水衣就會出大太陽,其他路程算是悠閒,引人入勝。
第二天早上,奇斯和羅娜開車帶我們回到同一個地方,揮手告別,我們繼續冒險前進。這次啊,揹著背包,前往赫姆斯代爾漁港。
A9公路環繞著此處部分海岸山丘的一側,可看見美麗的風景。但對我們卻是浪費。我們忙著在到處是垃圾的狹窄路肩跳來跳去,躲避交通,無法留心風光。
赫姆斯代爾沒有營地,所以我們不得不投宿在民宿。儘管我們幾乎負擔不起,但這是一場精彩的款待。
從赫姆斯代爾出發,我們走了9英里,左邊是大海,右邊是荒山,到達布羅拉鎮外的海邊營地。
沿A9公路走過,簡直不可能再對周圍的世界保持興趣。你的眼睛變得只會向下看路面。
眼睛向下,思緒會向內轉。如果你是一個開心、快樂、幸運的人,會有開心、快樂、幸運的想法。但如果你是沉思、內省的類型,可能會有問題。
我個人是屬於沉思、內省的類型,因此,當我的眼睛黏在柏油路上時,簡直消沉得要下地獄了。
我回顧曾做過的每一件愚蠢、被誤導的事,重播再重播。然後我會作一些改變再重播,這一次通常我會變得比較聰明,比較好。
這是個壞習慣。不健康。沒有用。令人沮喪。但很奇怪,會讓人上癮。
羅素在一九三○年出版的《征服幸福》(The Conquest of Happiness)一書開頭章節中即討論這種內省及有害後果。文章一開始,他便描述小時候如何不快樂:
五歲的時候我想著,如果我會活到七十歲,到目前為止,我只忍受一生中的十四分之一,一時感覺幾乎無法忍受眼前無際延伸的無聊。
當羅素到青春期時,他非常厭倦生命,所以經常想自殺。但儘管是個不詳的開始,但隨著年齡增長,他學會享受生命,主要歸因於對自己的偏見愈來愈低。年輕的時候,他總是糾結於自己的缺點和失敗,生活極為悲慘。等到成年,他學會把注意力放到外界事物上,諸如國際事件、各知識領域分支和其他人身上。
他寫道:
外在利益,確實都帶來各種可能的痛苦:世界可能陷入戰爭,某方面的知識可能難以獲得,朋友可能會死亡。但這些痛苦並沒有破壞生活的基本品質,如同那些因自我厭惡而產生的痛苦。
我並非僅是倚賴羅素的權威,而是從自己的經驗中得知,外在利益是幸福的關鍵,在我全心投入電腦程式設計、教學、哲學、寫作,甚至在壁球場上追逐橡皮球,都是我生命中最美好的時刻。
但與羅素不同之處在於,我從沒養成沉思的習慣。事實上,隨著年齡的增長,我愈來愈發現自己凡有閒暇思考,就會開始反覆思考我的失敗和錯處,成為自我厭惡的祭品。
所以,對我來說,沿著A9沉重行走,盯上數小時的帶狀柏油路面,並不是一種令人振奮的經驗。但我也確定,這樣絕不會讓我成為最愉快、最能鼓勵人的同伴。
從布羅拉出發,我們步行6、7英里,到達海濱小鎮戈爾斯皮。
那天我們原本打算走18英里去多諾赫,但溫蒂的水泡卻不依。所以十一點鐘我們在戈爾斯皮停下,四處繞了一圈,在一間民宿找到了房間。
我們在中午辦理入住手續,並在戈爾斯皮迷人的小港口和海灘享受野餐,以及漫長的慵懶午後時光。
第二天,我們計畫要徒步17英里,到多諾赫灣南岸的一個營地。
令人高興的是,整天我們大多都能夠擺脫A9公路,在鄉村小路行走 ,包括洛克內海(Loch Fleet)岸邊一段秀色可餐的3英里路段。這個美麗海灣有海埔地、水鳥、野禽和曬太陽的海豹,是天堂一隅,也預言著未來更美好的事物。
從多諾赫灣出發,我們徒步18英里來到艾文頓鎮。
再一次,我們大多時候都能遠離A9,沿著小路走,穿過樹林和農田。如果天氣沒那麼熱,我的腳當時也沒那麼痛,那就太好了。
到了下午四點,當我們經過阿爾內斯(Alness)小鎮,精神和物質儲備已然嚴重枯竭。然而,我們還有4英里的路要走。
我們拖著疲憊的身體進入一間咖啡館,倒在桌子上,點了咖啡和奶油酥餅。三十分鐘後,我驚訝地發覺活力恢復了。我從來沒有想過,短暫地坐下來喝一杯熱飲,還有幾塊餅乾,竟可產生如此神奇的作用。
可悲的是,進一步的審判還在等待我們。
前方半英里遠處,天堂開啟。幾分鐘之內,塵土飛揚的乾燥道路變成淺溪,排水溝變成洪流。穿梭的車輛激起5英尺高的水花,噴灑在我們身上。
我們在這場洪水中奮戰了幾百碼,然後在公車站避難所停下來,舉行危機討論。顯然,這不是露營的天氣,但我們該怎麼辦? 是否該停下來找一間民宿?還是該繼續步行,希望艾文頓營地的簡易屋有空房?
我們選擇繼續步行。
到達以後,我們發現所有簡易屋都住滿,營地也溼透了。草地、樹木、拖車、露營車、簡易屋、洗衣間、兒童遊樂場,以你能想像最糟糕的狀況完全溼透透,還滴著水。
其中溼得最透的要算旁邊搭帳篷的營地,基於我無法理解的原因,它位於一個小斜坡的底部。
搭在那裡的帳篷躺在兩英寸深的水坑裡,一群穿著雨衣雨靴的孩子正在踩水玩。雨還在傾瀉而下。
情況簡直無望。然而,幸運的是,營地經營者走過來,指著斜坡頂部的一小片地面,似乎剛好可以展開我們的背包客帳篷。
地面潮濕泥濘,每分鐘都變得愈加潮濕泥濘,但它卻沒有淹在水裡。
抓住這根稻草,溫蒂和我在營地的洗衣間裡設了一個控制基地,在接下來的一個小時內來回運用一些露營設備試著搭起帳篷。終於,我們想辦法建好一座乾燥的避風港,等到洗衣間裡掛滿的濕衣服晾乾,度過一個並非完全不舒服的夜晚。
我記得有一次聽廣播節目《哲學談話》(Philosophy Talk),兩位主持人約翰.培利(John Perry)和肯.泰勒(Ken Taylor)其中一人說,生命中學到最重要的事之一就是「好時光永遠不會持續,艱難時刻也一樣。」
當我走在通往伊凡尼斯的路上,精疲力盡,偶爾感到痛苦,途中便一直反覆念誦這句話。
當前行舉步維艱,肌肉痠痛或腳痛,或精力委靡不振、精神困頓,我都提醒自己,艱難時刻不會永遠。
我覺得從約翰岬角到蘭茲角,難走的第一段(甚至很可能整段都很難走),可看待為人類生命的一個縮影,經常在艱難與舒適、辛勞與安息、痛苦與快樂之間不斷來回變換。
十九世紀德國哲學家亞瑟.叔本華(Arthur Schopenhauer)在傑作《意志和表象的世界》(The World as Will and Representation)中,對人類狀況作了鮮明的描述。他說,我們可把人生旅程想像成「一條由燃燒的煤所鋪成的圓環道路,有幾處不燙腳的地方,我們必須在上面不斷奔跑」。
叔本華的觀點完全符合他最悲觀哲學家的名聲,非常負面。他認為長久的快樂不可得,生命所能提供最好的事,就是偶爾會有一段時間能夠從無法實現的需求中解脫。
但是,當我在前往伊凡尼斯之旅最後階段蹣跚跛行時,是以較正面的方式思考叔本華的火圈。每當我感到疲倦、疼痛或厭倦時,都會想像自己正走在火燒煤上,前面彎道附近有個不燙腳可以休息的地方!
出乎我預料之外,這個想法除了足以使艱難時刻感覺不僅變得可忍受,而且還很奇怪的覺得很值得。
從艾文頓步行到伊凡尼斯時,可改道一些直線路徑,不走A9公路的彎曲延,選擇小路和自行車路線。但溫蒂和我決定不這樣做,雖然我不記得為什麼。
也許是因為這時我的腳變得又腫又痛,讓我想以最直接的路徑完成旅程。不管是什麼原因,這是一段令人難以忍受的17英里沉悶路程,只有當天早上穿越克羅馬提峽灣(Cromarty Firth)長達一英里的克羅馬提大橋時,心情才略為活躍。
最後幾英里,沿著A9公路進入伊凡尼斯,然後穿過市中心,到達小城遠處的營地,是目前為止我們天涯海角旅途最令人沮喪痛苦的部分。
最後一段公路是單調的多線道。我想,如果你是開車吹著冷氣奔馳,音響大聲放著你最喜歡的音樂,或許還可忍受。但是,如果你瘋狂到去走那該死的路,只能墮入憂鬱地獄:沉重的帆布背包壓在肩上,沿著滿是菸頭、香菸盒、薯片包裝、塑膠袋、空啤酒罐、口香糖渣、麥當勞包裝和髒污的免洗尿布的草地邊緣前進,你禁不住抱怨。
當你好不容易看見城鎮就在不遠的前方,卻發現還要走整整一小時,你會變得更加消沉,似乎怎麼走都沒有變得比較接近。
當你發現還有3英里的路要走,腳痛得不得了,每邁出一步都很艱難的時候,你會變得更加消沉。
更令人消沉的是,當你終於到達過夜的營地,發現那是個醜陋的場地,包圍著一個巨大的安全圍欄,座落在小城的破爛區。
除此之外,伊凡尼斯是一座輝煌的城市。二○一四年一項調查指出這裡是蘇格蘭最幸福的城市(因此,我認為,在某種意義上,這裡應該是最好的地方)。
這裡有很多事可做。風景如畫,位於尼斯河口,擁有宏偉的垛牆城堡,歷史悠久的老城區,維多利亞時代的市場以及眾多河畔餐廳和路邊咖啡館。
更重要的是,對於像溫蒂和我這樣阮囊羞澀的背包客,可找到坐的地方、便宜食物、免費Wi-Fi和插座、為電子設備充電,還有Wetherspoon連鎖餐館。
我們在伊凡尼斯度過了一個非常需要的休息日:吃喝、買登山鞋裡面的矽膠鞋墊,為肉體和精神打氣,預備接下來要往小路走,進入蘇格蘭高地的狂野之心。
第一章 第一步
約翰岬角—鄧尼特岬—維克—鄧比斯—貝里代爾—赫姆斯代爾—布羅拉—戈爾斯皮—多諾赫灣—艾文頓—伊凡尼斯
「天涯海角」沒有固定路線。你可全程沿陸路前進或穿越森林、原野和高山。你可直線或曲折前進,在任何喜歡的地點停留。你可從蘭茲角走到約翰岬角(英文縮寫LEJoG),或者你可像溫蒂和我一樣,反過來從約翰岬角走到蘭茲角(JoGLE)。時間多少任你決定。
重要的是,全程你要親自走完每一步。
如果你選陸路直達路線,行程大約需要850英里(1368公里),意思是說,可望在六週或更短的時間內完成步行。
然而,...
作者序
▌台灣版序
二○一三年,我和妻子溫蒂縱走全英國,從蘇格蘭東北端約翰岬角,到英格蘭西南端蘭茲角,當時我並沒想過會寫過一本書。
我並不認為自己是塊旅行作家的料。
在我心中,一直將旅遊作家分為兩大類:饗以讀者驍勇故事的冒險型,以及描述旅途中所見各色人物故事的交際型,他們的足跡遇到各色人物。
我既非冒險型也非交際型。因此,我沒有參與做任何刺激的事,除了溫蒂我也沒想要與其他任何人互動。
說實話,我以為我們的猛瑪象長征是一件單調乏味的事,只有偶爾喝一杯奶茶或啤酒時才有生氣。所以,我沒想過旅程結束之際會有什麼好寫的。
大錯特錯!
和預料的相反,我發現我們在英國鄉間三個月的流浪,是一種無上愉悅、鼓舞激勵、生命肯定的體驗(當你知道,我這個人通常陰晴不定、忿忿不平,不太會如此滿心喜悅,可見其重要。)
不知怎的,遠離平日生活的喧囂,暫時脫離現代科技源源不絕的刺激,變得多與大地、海洋和天空接觸,我成長為一個更健康、更快樂、更好的我。
這就是我決定寫這本書的原因,將這些非凡的美妙體驗記錄下來,試圖解釋一種生活中最簡單不受重視的事,它的神奇和奧祕:走路。
誰會喜歡這本書?好吧,我寫這本書時,心裡想的讀者是與我不同的人,具有反思個性,渴望理解世界以及自己在世界中位置的人。長久以來偶爾會想,如果能夠擺脫所有厭煩的事物,按下大腦「歸零」按鈕的人。
喜歡這本書的人,可以是喜歡走路的人,愛好鄉村的人,喜歡文學和哲學的人,有興趣在英國旅行的人,或想要探索自己國家遙遠隱蔽地方的人。
這本書有很多集合。是一本旅行日誌。是一個愛情故事。是對英國鄉村的讚美歌。是一連串對快樂、音樂和文學的反思。是對一些歷史偉大思想家,他們智慧的初步介紹。
但最重要的,這本書是一個邀請,請你揹起帆布包,穿起靴子,冒險進入山嶺、森林和原野,隨心所欲待上幾天、幾週或幾月。
如果你很幸運,有時間也有意願進行同樣的旅行,或同樣具有挑戰性的長時間旅行,那麼這本書全心推薦你去做。
自從寫作這本書以來,我恢復了耗費大量精力的喧囂生活,現在住在東京,這是世界上最繁忙的城市之一,我在東京外國語大學教授新聞、創意寫作和哲學。
像許多東京居民一樣,我花很多時間搭乘班次密集的火車上下班。不經意的時候,當我和其他乘客擠在一起,承受火車運作的震動時,我的思緒總會回到那些空白的日子和遼闊的空間,感到一絲愉悅。
並且我告訴自己,總有一天我會重新踏上這條路,或做很類似的事。
▌前言
這是個美麗的七月中旬下午。下方是北海的藍色海水,還有東北高地的綠色草原荒野,愈來愈靠近。
螺旋槳小飛機渾身抖動著,發出鳴聲。為了擺脫這抖動和噪音,我讓思緒轉而做些心算:一英里要走兩千步,所以一千英里是兩百萬步。但我們要走的可能接近一千二百英里,所以是兩百五十萬步,差不多該去死了。
很快,我們將降落在維克。從那裡,我們將乘坐巴士前往約翰岬角。明天,我們將開始步行到蘭茲角。
坐在我旁邊的溫蒂表情開心又沉著。
「你知道,我們要走兩百五十萬步嗎?」 我說。
她想了想這個訊息,然後展顏而笑,「太棒了!」
我靠回座位,想著究竟把自己逼入什麼樣的悲慘境地。
事實上,我一直都不是心甘情願的步行者。在我們結婚初期,有時我會陪溫蒂去斯諾登尼亞或湖區山間散步,但通常幾個小時就會感到無聊,脾氣不好。所以最後她棄我而去,加入一個健走團體。
自從邁入中年以來,我對短程步行變得較為寬容,畢竟算是好運動。但大致來說,我仍然傾向認為,走路是一種相當沉悶無趣的事。
所以表面上看起來,我不太可能是「天涯海角」候選人,「天涯海角」是英國最長距的長途步行挑戰,從蘇格蘭東北角延伸到英格蘭西南端。但我的嘗試基於兩個考慮因素。
首先最重要的,是溫蒂想要。事實上,她一直想了很多年。如今她在越南胡志明市一所國際學校五年的教學期限眼看就要結束,終於有了時間。
其次,我對體力挑戰變得照單全收。像許多中年男人一樣,我正在與肉體衰退進行一場艱苦的持久戰,這代表,當我沒在大口吃飯、灌啤酒時,我會苦中作樂,讓身體拖著大肚子跑來跑去,做做伏地挺身,耍耍跳繩的技倆。因此,從這層意義上講,為期三個月負重徒步、登山健行,正合我意。
基於這些原因,當溫蒂建議「天涯海角」之旅時,她大為詫異於我的爽快答應。
即便如此,我仍然心存疑惑。畢竟,三個月是很長一段時間,一百二十英里是一條很長的路,還有兩百五十萬步,多得令人害怕。
飛機繼續顛簸下降。我望向窗外,不得不承認那湛藍海水和綠色草原看起來真令人心動。
誰知道呢?溫蒂可能是對的,一切都會變得很好……。
▌台灣版序
二○一三年,我和妻子溫蒂縱走全英國,從蘇格蘭東北端約翰岬角,到英格蘭西南端蘭茲角,當時我並沒想過會寫過一本書。
我並不認為自己是塊旅行作家的料。
在我心中,一直將旅遊作家分為兩大類:饗以讀者驍勇故事的冒險型,以及描述旅途中所見各色人物故事的交際型,他們的足跡遇到各色人物。
我既非冒險型也非交際型。因此,我沒有參與做任何刺激的事,除了溫蒂我也沒想要與其他任何人互動。
說實話,我以為我們的猛瑪象長征是一件單調乏味的事,只有偶爾喝一杯奶茶或啤酒時才有生氣。所以,我沒想過旅程結束之際會有什...
目錄
台灣版序
前言
第一章 第一步
第二章 簡單的快樂
第三章 開放空間
第四章 感傷的旅程
第五章 到達
第六章 英格蘭的心臟
第七章 野生動物
第八章 苦樂參半
結語
台灣版序
前言
第一章 第一步
第二章 簡單的快樂
第三章 開放空間
第四章 感傷的旅程
第五章 到達
第六章 英格蘭的心臟
第七章 野生動物
第八章 苦樂參半
結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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