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馬遜2018年度Kindle電子書暢銷榜冠軍
本書譯者徐淳剛榮獲波比小說獎
該守著腳下的六便士,
還是該出發去尋找天上的月亮?
人到中年,你是否有勇氣拋棄安穩,拚盡一切,
只為追尋心中那一直呼喚著你的夢想……「我告訴你,我必須畫畫。我身不由己。
一個人掉進水裡,他游泳游得好不好沒關係,
反正他得掙扎,不然就得淹死。」本書書名源自《人性的枷鎖》出版當時,英國《泰晤士報文學增刊》上的書評,其中說《人性的枷鎖》一書中的主角和許多年輕人一樣,「為天上的月亮神魂顛倒,卻對腳下的六便士視而不見。」毛姆喜歡這個說法,便為一九一九年出版的書取了《月亮與六便士》這個名字。
本書中的斯特里克蘭正是義無反顧追尋夢想的代表,這個四十歲的股票經紀人,家庭美滿、事業有成,但在結婚十七年後,卻突然不告而別,只寄了一封信給妻子說,自己已去到巴黎,不會再回來。
頓失所依的妻子出動說客想要把他從「那個女人」身邊搶回來,最後卻發現他不是和女人走的,而是去畫畫。他的舉動,旁人完全無法理解,動之以情、說之以理,都無法撼動他一分一毫,因為他不在乎別人的看法,傳統對他無可奈何。他就像是一個身上抹油的摔跤手,你根本抓不住他。他的眼中只有畫畫,即使貧病交迫,死亡的威脅就在眼前,依然堅持創作到底,因為「他無法忍受不把自己感受到的東西傳達給別人,這是他創作的單純意圖。」
毛姆以其對人性的敏銳觀察,生動描述了一個創作天才的精神世界,令人讀來為之動容。
作者簡介:
威廉.薩默塞特.毛姆(William Somerset Maugham,1874-1965)
英國小說家,劇作家。生於法國巴黎,直到十歲因父母雙亡,才由叔叔接回英國撫養。但因為口吃嚴重,在校總受同學欺負。十八歲起到倫敦念聖托馬斯醫學院五年,並取得外科醫生資格,後來因為一八九七年出版的小說處女作《蘭貝斯的麗莎》(Liza of Lambeth)成績斐然,因而棄醫從文。一九一五年發表第一本代表作《人性的枷鎖》,一九一九年《月亮與六便士》出版。另有多本劇作搬上舞台,也頗受好評。作品有多國譯本,逾二十部改編電影。
他的人生經歷很奇特:一次大戰期間,參加戰地急救隊,不久進入英國情報部門工作。多次遊歷南太平洋及遠東,足跡曾來到大溪地。他並且自稱「四分之三喜歡女人,只有四分之一喜歡男人。」
毛姆對人性觀察深刻入微,筆鋒如刀,每個人彷彿都能在他的書中看到自己。
譯者簡介:
徐淳剛
一九七五年生於陝西西安,知名詩人、翻譯家、攝影師。出版有詩集《自行車王國》、《面具》、《南寨》,小說集《樹葉全集》,譯詩集《弗羅斯特詩精選》、《生來如此:布考斯基詩集》、《塵土是唯一的祕密:艾米莉.狄金森詩選》,布考斯基首部中文版權詩集《愛是地獄冥犬》。曾獲水沫詩歌獎、天街詩歌獎、後天學術獎、波比文化小說獎等。策展並出版《全球電線攝影展》。出版英文版攝影集《Xi'an》。二○一六年簽約作家榜,翻譯了毛姆代表作《月亮與六便士》,各界讀者好評如潮,一舉榮獲四項大獎:京東二○一八年度小說銷量總榜冠軍、亞馬遜二○一八年度Kindle電子書暢銷榜冠軍、豆瓣二○一七年度銷量總榜冠軍、豆瓣圖書好評榜好書銷量總冠軍。
章節試閱
第十一章
旅途中,我對自己巴黎之行的使命,疑慮重重。現在,我已看不到斯特里克蘭夫人痛苦的模樣,可以更從容地考慮這件事。我發覺,她的行為有些矛盾,這讓我疑惑不解。她很不幸,但為了引起我的同情,她向我表演她的不幸。顯而易見,她準備大哭一場,因此準備了好多條手帕;我很欽佩她的深謀遠慮,然而現在回想起來,她眼淚的分量變輕。我說不準,她讓丈夫回來,是因為愛他,還是怕招人議論;我也懷疑,愛的痛楚是否摻雜著虛榮心受傷的痛苦,這對我年輕的心靈來說,簡直齷齪。我那時還不懂得,人性有多矛盾;我不知道,真誠中有多少虛偽、高尚中有多少卑鄙,或者,邪惡中有多少善良。
但是,我的巴黎之行本來就有些冒險,我離目的地越近,情緒就越高漲。我也反觀自己,就像在演戲,我對自己的角色非常滿意:一個值得信賴的朋友,要把誤入歧途的丈夫,帶回給寬宏大量的妻子。我決定,第二天晚上去找斯特里克蘭,因為本能驅使我精心挑選了這一時間。在飯前想說服一個人,幾乎不可能。我自己就常常憧憬愛情,但只有在茶餘飯後,才有力氣幻想美滿生活。
我在我住的旅館打聽查爾斯•斯特里克蘭的住處。那裡叫比利時旅館。但出乎意料,門房說沒聽過。我聽斯特里克蘭夫人說過,這家旅館很大、很豪華,在里沃利大街後面。我們在旅館名錄中找。叫這個名字的旅館只有一家,在摩納街。它既不時尚,也不是有錢人住的地方。我搖搖頭。
「肯定不是這家。」我說。
門房聳了聳肩。巴黎再沒叫這名字的旅館了。我想,斯特里克蘭隱瞞了自己的住址。他給合夥人的那個,也許是在捉弄他。我不知道,這是不是顯示了斯特里克蘭的幽默感,他把一個怒不可遏的證券經紀人,騙到巴黎一條下三爛的街道、臭名遠揚的房間,讓他白跑一趟。不過,我覺得,還是去看看。第二天六點左右,我叫了輛馬車,到了摩納街。我在街角下了車,想走到旅館,在外面看看再進去。這條街的兩邊,都是為窮人開的小店,走進去一半,路左邊就是比利時旅館。我住的旅館很一般,但和這家相比,氣派多了。這是棟高樓,破舊不堪,多年沒有翻修過,但兩邊的房子整潔乾淨。旅館髒兮兮的窗戶,全都關著。查爾斯•斯特里克蘭顯然不會找這麼個地方,和那位讓他拋棄了榮譽與責任的美女在此尋歡作樂。我非常惱火,覺得自己被耍了,差點兒問都不問,就想扭頭走人。之所以進去,不過是為了向斯特里克蘭夫人有個交代,我仁至義盡了。
旅館在一家商店旁邊。門開著,一進去有塊牌子寫著:櫃檯在二樓。沿著狹窄的樓梯走上去,我看到一間用玻璃隔起來的小房間,裡面有一張辦公桌、幾把椅子。隔間外面,有一條長凳,可能是給門房晚上睡覺用的。四下無人,但我在一個電鈴按鈕下看到兩個字:接待。我按了一下,很快侍者來了。這是一個年輕人,賊眉鼠眼,滿臉慍怒,穿著短袖和拖鞋。
我不知道,為什麼自己問起話來,要故意裝作漫不經心。
「斯特里克蘭先生住這兒吧?」我問。
「三十二號,六樓。」
我大吃一驚,一時說不出話來。
「他在嗎?」
侍者看了看小隔間裡的一塊木板。
「他的鑰匙不在這兒。自己上去看吧。」
我想,不妨再投石問路。
「夫人在嗎?」
「只有先生。」
上樓梯時,侍者一直用懷疑的目光打量我。樓梯昏暗不堪,汙濁的氣味撲鼻而來。走到三樓,一扇門開了,一個女人穿著睡衣、披頭散髮,默默地看著我。終於,走到六樓,我敲了敲三十二號房門。屋子裡響動了一下,門打開了一條縫。查爾斯•斯特里克蘭出現在我面前。他一言不發,分明沒認出我來。
我自報家門,盡量顯出非常輕鬆的樣子。
「你不記得我了?去年七月我在你家吃過飯。」
「進來吧,」他愉快地說,「很高興見到你。坐吧。」
我走了進去。這是一個很小的房間,被幾件所謂法國路易•菲利浦式樣的家具擠滿了。一張大木床、上面堆著鼓囊囊的大紅鴨絨被,一個大衣櫃,一張圓桌,一個很小的臉盆架,兩把軟墊椅子、裹著紅色稜形平紋布。一切都又髒又舊。麥克安德魯上校煞有介事描述的那種浪蕩浮華,連個影子也沒有。斯特里克蘭把椅子上胡亂堆放的衣服扔到地上,讓我坐下。
「有什麼事嗎?」他問。
在這個小房間裡,他顯得比我印象中的更加高大。他穿著一件破舊的諾福克夾克,鬍子拉碴,好多天沒刮。我上次見他,他整潔一新,但看上去並不自在;現在,他這般邋遢,卻神態自若。我不知道,他聽了我要講的一番話後,會作何反應。
「我是代你妻子來看你的。」
「晚餐前我要出去喝一杯。來得正好。喜歡苦艾酒嗎?」
「還可以。」
「那走吧。」
他戴上圓頂禮帽——這個也早該洗洗了。
「我們可以一起吃飯。你還欠我一頓飯呢。」
「當然。就你一個人嗎?」
我真是聰明,這麼重要的問題,我居然能問得不著痕跡。
「哦,是的。說真的,我已經三天沒有說話了。我的法文不夠道地。」
當我走在前面、下了樓梯,想起茶點店的那位姑娘來,不知道她怎樣了。是他們吵架分手了,還是他的熱情已過?看起來,似乎不大可能:他謀畫了一年,就是為了讓自己陷入絕境。
我們走到克里希大街,在一家大咖啡館露天的桌子中找了一張,坐了下來。
第十二章
這會兒,正是克里希大街人頭攢動的時刻,只要想像豐富,就能在來來往往的行人中,發現許多庸俗貪婪的浪漫。小職員、女售貨員,彷彿是從巴爾札克筆下走出的老式人物,憑藉人性的弱點賺錢的各色男女。在巴黎的一些貧民區,街道上總是熙熙攘攘,充滿勃勃生機,讓人血脈賁張,靈魂隨時靜等著出人意料的事情發生。
「巴黎你熟嗎?」我問。
「不熟。我們度蜜月時來過。我自己從沒來過。」
「那你怎麼找到這家旅館的?」
「別人介紹。我要便宜點的。」
苦艾酒上來了,我們一本正經,把水澆在融化的糖塊上。
「我想,我還是說說,為什麼來找你吧。」我開門見山,卻不無尷尬。
他眨了眨眼睛。
「我知道,早晚會有人來的。艾米給我寫了很多封信。」
「那我要講什麼,不說你也清楚。」
「那些信,我都沒看。」
我點燃一根菸,好給自己一點思考的時間。但這時,卻不知該怎麼完成使命了。一路上想好的雄辯措辭,或憤怒、或委婉,在克里希大街一下失靈了。突然,他咯咯地笑了起來。
「真是可惡的差事,對吧?」
「哦,不知道。」我回答。
「那好,聽我的,都忘了吧,這樣,我們就可以好好玩一個晚上。」
我有些遲疑。
「你想過沒有,你的妻子非常難過?」
「她會想通的。」
他說話的冷漠神情,簡直難以形容。這讓我很難堪,只能盡力掩飾。我學我叔叔亨利的腔調說話;他是牧師,平常請親戚給候補助理牧師協會捐款時,就是這種口氣。
「你不介意我直來直往吧?」
他搖搖頭,笑了。
「你這樣對她,應該嗎?」
「不應該。」
「她有什麼不好?」
「沒有。」
「那你們結婚十七年,你又挑不出她什麼毛病,這樣拋棄她,你不覺得很惡劣嗎?」
「惡劣極了。」
我感到吃驚,瞥了他一眼。無論我講什麼,他都滿口應承,這就沒轍了。我的處境,忽然變得非常複雜,更別提有多可笑了。本來,我想說服他、打動他、勸導他、警告他,曉之以理,必要時,還會斥責他、咒駡他、挖苦他;但是,當罪人對自己的罪行供認不諱,勸導的人又能如何?在這一點上,我沒有經驗,因為,換我自己做錯了事,總是矢口否認。
「還有什麼要說的?」斯特里克蘭說。
我撇了撇嘴。
「嗯,你都承認了,好像就是沒什麼可說。」
「我想是吧。」
我感覺出師不利,有些惱火。
「豈有此理,總不能一分錢不給,就把女人甩了吧。」
「為什麼不能?」
「她怎麼生活?」
「我已經養了她十七年。她為什麼不能變一變,自己養自己?」
「她不行。」
「讓她試試。」
當然,有許多道理我可以講。我可以談婦女的經濟地位,談男人婚後心照不宣或顯而易見應盡的義務,很多很多,諸如此類;但我認為只有一點,是重要的。
「難道,你不愛她了?」
「一點都不愛了。」他回答。
這個問題,對我們雙方來說,都很嚴重,然而他的回答顯得輕描淡寫,厚顏無恥;為了使自己不笑出來,我拚命咬住嘴唇。我一再提醒自己,他的行為極其可惡。我絞盡腦汁,終於讓自己變得義憤填膺。
「他媽的,你得想想孩子。他們可沒做對不起你的事。他們不是自己要來這個世界的。像你這樣不管不顧,他們肯定會流落街頭。」
「他們已經好好生活了很多年。大多數孩子沒這麼舒坦。再說,總有人會養活他們。必要時,麥克安德魯夫婦可以供他們上學。」
「可是,你難道不喜歡他們嗎?多可愛的兩個孩子啊。你的意思是,你不想再為他們承擔任何責任嗎?」
「他們小的時候我確實喜歡,現在長大了,沒什麼好牽掛的。」
「簡直太沒人性了。」
「我看也是。」
「你看來一點也不覺得羞恥。」
「是不覺得。」
我想改變一下策略。
「誰都會認為,你是個十足的蠢貨。」
「隨他們怎麼說。」
「所有人都討厭你、鄙視你,你也無所謂嗎?」
「無所謂。」
他的回答簡短、輕蔑,讓我的問題顯得非常荒謬,儘管這些問題似乎很有道理。我思量了一兩分鐘。
「我懷疑,假如一個人知道自己的親朋好友都反對自己,他還能不能心安理得?你真的就無動於衷?是人都有良知,早晚你會後悔的。即使你的妻子死了,你也不後悔?」
他沒有說話。我等了一會兒,想讓他開口。最後,還是我自己先說話。
「你有什麼要說的?」
「我只想說一句:你笨得可以。」
「無論如何,法律會讓你撫養你的妻子兒女,」我有些生氣地說,「我想法律會為他們提供保護。」
「法律能從石頭裡榨出油來嗎?我沒錢,就一百英鎊。」
我更加困惑了。當然,他住那麼便宜的旅館,經濟狀況可想而知。
「錢花完了怎麼辦?」
「再去賺點兒。」
他非常冷靜,眼睛裡始終充滿嘲諷,彷彿我說的一切都是蠢話。我停了一會兒,考慮接下來說什麼。但這次,他先開口了。
「為什麼艾米不能再嫁人呢?她還年輕,也算漂亮。我可以推薦一下:她是個賢妻。如果她想跟我離婚,我完全可以順著她、依著她。」
現在,輪到我發笑了。他很狡猾,不過,顯然是有目的的。出於某種原因,他必須隱瞞自己和一個女人私奔,閉口不提她的行蹤。於是我也變得斬釘截鐵。
「你妻子說,不管你怎樣,她都不會和你離婚。她打定主意了。我勸你,還是死了這條心吧!」
他非常驚訝地看著我,顯然不是在假裝。笑容從他的嘴角消失了,他很認真地說:
「但是,親愛的朋友,我才不管她怎樣呢。她離也好、不離也罷,我都無所謂。」
我笑了起來。
「哦,算了吧!別把我們當傻瓜。碰巧我們知道,你是和一個女人一起來的。」
他愣了一下,隨即哈哈大笑。笑得那麼響,旁邊的人都好奇地轉過頭來,甚至有人跟著笑起來。
「這沒什麼好笑。」
「可憐的艾米。」他還在笑,齜牙咧嘴地說。
然後,又滿臉不屑的樣子。
「女人的腦子真可憐!愛。就知道愛。她們以為,男人離她而去,是因為有了別人。你覺得我是這樣的傻瓜嗎,把為一個女人做過的事,再做一遍?」
「你是說,你離開妻子,不是因為另一個女人?」
「當然不是。」
「你敢發誓?」
我不知道,為什麼自己要這樣講。真是幼稚。
「我發誓。」
「那麼,上帝作證,你究竟為什麼離開她?」
「我想畫畫。」
我直直地盯著他。我不明白。我想他瘋了。讀者務必記住,我這時還很年輕,面前坐著的,是一個中年人;而我驚詫不已,什麼都忘了。
「但你已經四十歲了。」
「正因為這個才想。再不開始就晚了。」
「你從前畫過畫嗎?」
「小時候我很想當畫家,但父親叫我去做生意,他說,學藝術,沒前途。一年前我開始畫一點。去年我一直在上夜校。」
「斯特里克蘭夫人以為你在俱樂部打橋牌,其實都是在夜校?」
「對。」
「你為什麼不告訴她?」
「我覺得,還是不知道的好。」
「你會畫了嗎?」
「還不行。但會學會的。正因為這個,我才來巴黎。在倫敦,我得不到我想要的東西。這裡也許可以。」
「你認為,像你這麼大年紀學畫,可以嗎?大多數人都是十八歲開始。」
「如果十八歲學,肯定比現在快些。」
「你怎麼覺得自己有繪畫的才能?」
他沒有馬上回答我的問題。目光停在過往的人群上,但我覺得他什麼也沒看見。就是回答了,也跟沒回答一樣。
「我必須畫畫。」
「這樣做,是不是在碰運氣?」
他望著我,眼睛裡有一種奇怪的神色,讓我感到很不爽。
「你多大了?二十三歲?」
我覺得他離題了。像我這樣的年輕人碰碰運氣,再自然不過;但是,他的青春早已不再,有孩子有老婆,是個體面的證券經紀人。於我自然的東西,於他卻顯得荒謬。但我還是想盡量公平。
「當然,奇蹟也許出現,你會成為大畫家。但必須承認,這種可能,微乎其微。如果最終你不得不承認全搞砸了,可就後悔莫及了。」
「我必須畫畫。」他又重複了一遍。
「要是頂多你只能當個三流畫家,是不是還要孤注一擲?不管怎樣,如果是其他行業,你才華平平,關係不大,可以得過且過;但是,當一個藝術家,完全不同。」
「你他媽真是個傻瓜。」他說。
「我不知道你為什麼這麼說,除非我言過其實。」
「我告訴你,我必須畫畫。我身不由己。一個人掉進水裡,他游泳游得好不好沒關係,反正他得掙扎,不然就得淹死。」
他的聲音富有激情,我不由自主地被打動了。我感覺在他體內,彷彿有一股猛烈的力量奮力掙扎;這股力量強大無比,壓倒一切,好像違背他自己的意志,將他緊緊地攫住。我無法理解。他似乎真的被魔鬼附身了,很可能,突然就會被撕得粉碎。但表面上看來,他卻再普通不過。我的目光,好奇地落在他身上,他卻毫不緊張。我不知道,一個陌生人會怎樣看他:他坐在那裡,穿著破舊的諾福克夾克,戴著早該換洗的圓頂禮帽;他的褲子鬆鬆垮垮,他的指甲未修乾淨;他的臉鬍子拉碴,一雙小眼睛,高高翹起的大鼻頭,顯得既笨拙又粗俗;他的嘴很大,嘴唇很厚,給人一種耽於色欲的感覺。唉!我不知道該怎麼評判他。
「你不打算回妻子身邊了?」最後我開口說。
「死也不回。」
「但她願意不計前嫌,從頭來過。她不會說你的。」
「讓她見鬼去吧。」
「你不在乎別人把你當成徹頭徹尾的壞蛋嗎?你不在乎妻子兒女去要飯嗎?」
「毫不在乎。」
我沉默了片刻。為了讓自己的話顯得有分量,我故意把一個個字咬得真真切切:
「你真是個不折不扣的渾蛋!」
「心裡話終於說出來了,好,我們去吃飯吧。」
第十三章
也許,我拒絕他的邀請比較合適。我想,如果我回去向他們彙報,應該把自己真實的氣憤表演一番,我怎樣一口拒絕了和這種人共進晚餐,至少麥克安德魯上校會記我的好。但是,我總擔心,一直這麼道貌岸然地演下去,我演不好,也會害臊;而且,這對斯特里克蘭不會產生作用,這樣,我便更難開口推辭。只有詩人和聖賢才會相信,在柏油馬路上辛勤澆灌,能培育出百合花來。
我付了酒錢,和他走到一家廉價的小餐館,這裡擁擠熱鬧,我們大吃起來。我是因為年輕、胃口好,他則由於良心麻木。然後,我們進了一家酒館,喝咖啡和利口酒。
關於巴黎之行,我要說的話已全部說盡,雖然沒有繼續調查——這對斯特里克蘭夫人來說是背叛,但我實在無法和斯特里克蘭的冷漠相抗衡。只有女人才會反反覆覆做同一件事,而且熱情不減。而我安慰自己,盡量瞭解斯特里克蘭的內心是有用的。我對這一點其實更感興趣。但這並非易事,因為斯特里克蘭並不能說善道。他講起話來很困難,彷彿語言根本不是用來表達自我的工具;所以,你必須透過那些陳詞濫調、粗俗俚語以及模糊不清的手勢,來猜測他內心的意圖。儘管他說不出什麼高深的話來,但他性格中的某種東西,卻讓他顯得不那麼乏味。也許,是因為真誠。
第十一章
旅途中,我對自己巴黎之行的使命,疑慮重重。現在,我已看不到斯特里克蘭夫人痛苦的模樣,可以更從容地考慮這件事。我發覺,她的行為有些矛盾,這讓我疑惑不解。她很不幸,但為了引起我的同情,她向我表演她的不幸。顯而易見,她準備大哭一場,因此準備了好多條手帕;我很欽佩她的深謀遠慮,然而現在回想起來,她眼淚的分量變輕。我說不準,她讓丈夫回來,是因為愛他,還是怕招人議論;我也懷疑,愛的痛楚是否摻雜著虛榮心受傷的痛苦,這對我年輕的心靈來說,簡直齷齪。我那時還不懂得,人性有多矛盾;我不知道,真誠中有多少...
推薦序
作家榜推薦詞
一個十歲就失去父母的孤兒、一個身材矮小得總被同學欺負的結巴、一個從童年起就輕度抑鬱的社交恐懼症患者,會有什麼樣的生活?
如果是毛姆,他會過著一種燦爛的生活。
他做過助產士,做過間諜,做過演員,做過救護車司機;他做過丈夫,做過情人,拒絕過女人求婚,他的求婚也被另一個女人拒絕,他的後半生住在一座仙境般的別墅裡。
這座名叫毛雷斯克的別墅是世上最偉大的傳奇,因為這座別墅裡的人加起來就是一部歐美文學史。
他在大地上度過了整整九十一個年頭,享受著一個偉大的作家所能得到的一切舒適與自由。他以漫長的一生證明他的偶像王爾德的這句話是對的:愛自己,是一生浪漫的開始。
跟王爾德一樣,他愛女人更愛男人;跟王爾德不同,他沒有身敗名裂,而是巧妙地度過了完美的一生,這不是天才的幸運與不幸,而是天真與智慧的分野。
除了王爾德,他算得上是全英國最大的毒舌了,他的毒舌讓邱吉爾驚恐不已,邱吉爾央求他:「我們倆訂個約吧,如果你答應不取笑我,我也保證不取笑你。」
他嘲笑人生像海市一樣虛無,但他接納愛情的繁花嘉樹,他雇美國勤務兵傑拉德照顧自己,結果這一場愛情讓他操碎了心:傑拉德打架了,他去保釋;傑拉德喝醉了,他去勸解;傑拉德要錢揮霍,他從不拒絕。傑拉德死了,他像失去整個世界一樣傷心。
他年輕時聲稱寫作是為了點燃泰晤士的大火,晚年他幾乎獲得了整個歐洲文學界的一切殊榮。但他說,作家應該從寫作的樂趣中、從鬱積在他心頭的思想的發洩中取得寫作的酬報;對於作品的成功或失敗、受到稱譽或詆毀,都應該淡然處之。
他一生崇尚自由,崇尚人的自然天性。我相信這是他寫作《月亮與六便士》的祕密與初心。
何三坡
二○一六年十一月二十八日於作家榜
作家榜推薦詞
一個十歲就失去父母的孤兒、一個身材矮小得總被同學欺負的結巴、一個從童年起就輕度抑鬱的社交恐懼症患者,會有什麼樣的生活?
如果是毛姆,他會過著一種燦爛的生活。
他做過助產士,做過間諜,做過演員,做過救護車司機;他做過丈夫,做過情人,拒絕過女人求婚,他的求婚也被另一個女人拒絕,他的後半生住在一座仙境般的別墅裡。
這座名叫毛雷斯克的別墅是世上最偉大的傳奇,因為這座別墅裡的人加起來就是一部歐美文學史。
他在大地上度過了整整九十一個年頭,享受著一個偉大的作家所能得到的一切舒適與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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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亮與六便士
譯後記 人生如夢,讓我們枕著月亮
月亮與六便士
譯後記 人生如夢,讓我們枕著月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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