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特色
本書的寫作內容,除了根據國家考試命題大綱選擇的罪名外,並加入一些具有重要意義,而為習法者應該知悉的罪名。寫作方法上,係以當代德國刑法理論為基礎,結合我國重要議題,對相關學說與實務見解進行深度的引用與討論,以求完整地闡釋每一罪名的保護法益、體系結構與基本內容。因此,不論是仍在學習與準備考試的讀者,抑或是已經從事刑事實務工作的人士,皆可透過本書的閱讀獲得知識上的滿足,並能反思既有知識,從更遼闊的視野觀察各罪問題。
作者簡介
許澤天
臺灣宜蘭人
現職:
成功大學法律學系教授
學歷:
德國杜賓根大學法學博士
臺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刑法組碩士
東吳大學法律學系比較法學組學士
主要著作:
刑法總則
刑法分則上冊
三版序
承蒙師長與讀者的愛護,本書始得發行第三版,謹在此表達誠摯的謝意。此次增修,主要是配合今年5月新修法將第二章第二節肇事逃逸罪大幅改寫,並在第四章第六節與第六章第三節處理新修的加重強制性交條款,以及在第十一章第一節處理今年1月新修法的加重妨害公務罪外,亦重新反省這兩年修法的聚眾犯議題,而調整第十二章第三節聚眾騷亂罪,及與此概念容易混淆的第三章第四節聚眾鬥毆罪的內容。此外,增加第三章第五節的妨害未成年人發育罪,並在其他各章節依照最新文獻與實務見解對相關段落進行增補或刪修(如感染新冠肺炎是否即屬傷害),及配合去年出版的刑法總則一書調整本文與註釋。
改版的遂行,最要感謝的是康士坦茨大學法學院Andreas Popp教授提供進修場所,謝開平教授、楊秀儀教授、吳耀宗教授與蔡聖偉教授傳送最新文獻,林映姿主任檢察官告知修法資訊,新學林出版社的林靜妙小姐、許承先先生在編排出版工作的費心,以及杜賓根大學法學院博士生蔡忠明先生的校對與閱讀意見。值得一提者,資料查考時發現一些實務見解已經援用本書觀點,著實令人感到欣喜。至為盼望本書除了能夠協助讀者培養對刑法問題的思辨能力外,亦能提供實務先進處理案件的參考,並提高刑事立法的品質。
許澤天
2021年6月2日 康士坦茲大學C225研究室
目錄
第一章 殺人與墮胎/1
第一節 普通殺人罪 4
第二節 受囑託或得承諾殺人罪 18
第三節 教唆或幫助自殺罪 46
第四節 過失致死罪 66
第五節 墮胎罪 71
第二章 遺棄與肇事逃逸/83
第一節 遺棄罪 85
第二節 肇事逃逸罪 107
第三章 傷害身體/127
第一節 普通傷害罪 129
第二節 傷害致死罪 154
第三節 重傷罪 159
第四節 聚眾鬥毆罪 171
第五節 妨害未成年人發育罪 180
第四章 妨害自由與性自主/185
第一節 強制罪 187
第二節 私行拘禁罪 211
第三節 恐嚇個人罪 222
第四節 侵入住居罪 229
第五節 非法搜索罪 240
第六節 強制性交或猥褻罪 243
第五章 妨害名譽與信用/263
第一節 公然侮辱罪 265
第二節 誹謗罪 281
第三節 妨害信用罪 297
第六章 妨害秘密/301
第一節 妨害文件秘密罪 303
第二節 入侵電腦罪 310
第三節 窺視竊聽竊錄罪 316
第四節 洩漏業務上秘密罪 331
第七章 公共危險/339
第一節 放火燒燬現供人使用之住宅或現有人所在處所罪 341
第二節 其他放火罪 352
第三節 不能安全駕駛罪 357
第四節 其他交通危險罪 373
第五節 污染空氣、土壤或水體罪 389
第八章 偽造犯罪/401
第一節 文書概念 403
第二節 偽造或變造文書罪 416
第三節 公務員登載不實罪 437
第四節 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 442
第五節 行使經偽造、變造或登載不實文書罪 449
第六節 偽造或盜用印章、印文或署押罪 454
第七節 偽造貨幣罪 458
第九章 貪污/467
第一節 公務員犯罪概說 469
第二節 一般受賄罪 483
第三節 加重受賄罪 503
第四節 行賄罪 508
第五節 主管或監督事務圖利罪 513
第六節 非主管或監督事務圖利罪 521
第十章 妨害司法/529
第一節 藏匿人犯罪 531
第二節 妨害刑事證據罪 540
第三節 偽證罪 547
第四節 誣告罪 563
第五節 未指定犯人誣告罪 575
第六節 枉法行為罪 579
第十一章 妨害公權力/589
第一節 妨害公務罪 591
第二節 侵害公務上掌管物品罪 602
第三節 妨害封印或查封標示與違背扣押效力罪 606
第四節 僭行公務員職權 611
第五節 縱放或便利脫逃罪 614
第十二章 其他重要罪名/619
第一節 誘拐未成年人罪 621
第二節 妨害投票罪 633
第三節 聚眾騷亂罪 641
第四節 恐嚇公眾罪 658
第五節 促成性交易罪 6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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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許澤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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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書的寫作內容,除了根據國家考試命題大綱選擇的罪名外,並加入一些具有重要意義,而為習法者應該知悉的罪名。寫作方法上,係以當代德國刑法理論為基礎,結合我國重要議題,對相關學說與實務見解進行深度的引用與討論,以求完整地闡釋每一罪名的保護法益、體系結構與基本內容。因此,不論是仍在學習與準備考試的讀者,抑或是已經從事刑事實務工作的人士,皆可透過本書的閱讀獲得知識上的滿足,並能反思既有知識,從更遼闊的視野觀察各罪問題。
作者簡介
許澤天
臺灣宜蘭人
現職:
成功大學法律學系教授
學歷:
德國杜賓根大學法學博士
臺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刑法組碩士
東吳大學法律學系比較法學組學士
主要著作:
刑法總則
刑法分則上冊
三版序
承蒙師長與讀者的愛護,本書始得發行第三版,謹在此表達誠摯的謝意。此次增修,主要是配合今年5月新修法將第二章第二節肇事逃逸罪大幅改寫,並在第四章第六節與第六章第三節處理新修的加重強制性交條款,以及在第十一章第一節處理今年1月新修法的加重妨害公務罪外,亦重新反省這兩年修法的聚眾犯議題,而調整第十二章第三節聚眾騷亂罪,及與此概念容易混淆的第三章第四節聚眾鬥毆罪的內容。此外,增加第三章第五節的妨害未成年人發育罪,並在其他各章節依照最新文獻與實務見解對相關段落進行增補或刪修(如感染新冠肺炎是否即屬傷害),及配合去年出版的刑法總則一書調整本文與註釋。
改版的遂行,最要感謝的是康士坦茨大學法學院Andreas Popp教授提供進修場所,謝開平教授、楊秀儀教授、吳耀宗教授與蔡聖偉教授傳送最新文獻,林映姿主任檢察官告知修法資訊,新學林出版社的林靜妙小姐、許承先先生在編排出版工作的費心,以及杜賓根大學法學院博士生蔡忠明先生的校對與閱讀意見。值得一提者,資料查考時發現一些實務見解已經援用本書觀點,著實令人感到欣喜。至為盼望本書除了能夠協助讀者培養對刑法問題的思辨能力外,亦能提供實務先進處理案件的參考,並提高刑事立法的品質。
許澤天
2021年6月2日 康士坦茲大學C225研究室
目錄
第一章 殺人與墮胎/1
第一節 普通殺人罪 4
第二節 受囑託或得承諾殺人罪 18
第三節 教唆或幫助自殺罪 46
第四節 過失致死罪 66
第五節 墮胎罪 71
第二章 遺棄與肇事逃逸/83
第一節 遺棄罪 85
第二節 肇事逃逸罪 107
第三章 傷害身體/127
第一節 普通傷害罪 129
第二節 傷害致死罪 154
第三節 重傷罪 159
第四節 聚眾鬥毆罪 171
第五節 妨害未成年人發育罪 180
第四章 妨害自由與性自主/185
第一節 強制罪 187
第二節 私行拘禁罪 211
第三節 恐嚇個人罪 222
第四節 侵入住居罪 229
第五節 非法搜索罪 240
第六節 強制性交或猥褻罪 243
第五章 妨害名譽與信用/263
第一節 公然侮辱罪 265
第二節 誹謗罪 281
第三節 妨害信用罪 297
第六章 妨害秘密/301
第一節 妨害文件秘密罪 303
第二節 入侵電腦罪 310
第三節 窺視竊聽竊錄罪 316
第四節 洩漏業務上秘密罪 331
第七章 公共危險/339
第一節 放火燒燬現供人使用之住宅或現有人所在處所罪 341
第二節 其他放火罪 352
第三節 不能安全駕駛罪 357
第四節 其他交通危險罪 373
第五節 污染空氣、土壤或水體罪 389
第八章 偽造犯罪/401
第一節 文書概念 403
第二節 偽造或變造文書罪 416
第三節 公務員登載不實罪 437
第四節 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 442
第五節 行使經偽造、變造或登載不實文書罪 449
第六節 偽造或盜用印章、印文或署押罪 454
第七節 偽造貨幣罪 458
第九章 貪污/467
第一節 公務員犯罪概說 469
第二節 一般受賄罪 483
第三節 加重受賄罪 503
第四節 行賄罪 508
第五節 主管或監督事務圖利罪 513
第六節 非主管或監督事務圖利罪 521
第十章 妨害司法/529
第一節 藏匿人犯罪 531
第二節 妨害刑事證據罪 540
第三節 偽證罪 547
第四節 誣告罪 563
第五節 未指定犯人誣告罪 575
第六節 枉法行為罪 579
第十一章 妨害公權力/589
第一節 妨害公務罪 591
第二節 侵害公務上掌管物品罪 602
第三節 妨害封印或查封標示與違背扣押效力罪 606
第四節 僭行公務員職權 611
第五節 縱放或便利脫逃罪 614
第十二章 其他重要罪名/619
第一節 誘拐未成年人罪 621
第二節 妨害投票罪 633
第三節 聚眾騷亂罪 641
第四節 恐嚇公眾罪 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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