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窺很有趣。
我想,犯法的事多半都很有趣吧,法律禁止大家做的事好像都有這樣的特質。
但是,偷窺是一種很奇妙的犯罪,它並不造成任何傷害。
隱私不像鈔票一樣,被偷了以後就少了一點。
繼承出租公寓的無業遊民,在東海大學附近貼起招租佈告。
他不要家世清白的乖乖牌學生、不要收支穩定的上班族、不要勤儉質樸的小家庭;他只要「正常人」,像任何符合正常定義,擁有混亂潛質的正常人,能滿足他偷窺正常面具下的黑暗面的正常人。
於是,一個房東,八個房客,六間房間,一堆秘密。人性潛在的可能性,令人無法預測每個房間到底還有多少隱私⋯⋯
本書特色
終於,還是鑿開了人性的盡頭!
六間房間、八名房客,
平凡的惡意,不可告人的日常。
九把刀黑暗系代表作,
住在黑暗,邪惡與生俱來。
「隱私不像鈔票,被偷了以後就少了一點。
如果人類分成兩種,一種是偷窺別人的人,另一種是被偷窺的人,那我當然要做前者。」
作者簡介:
九把刀,1978年製造於台灣彰化
自1999年開始創作,至今攻下82本書
監製電影「十二夜」、「等一個人咖啡」、「打噴嚏」、「黑的教育」
導演電影「那些年,我們一起追的女孩」、「報告老師!怪怪怪怪物!」、「月老」、「請問還有哪裡需要加強」
最笨的爸爸,最幸運的導演,有待更努力的作家
章節試閱
楔子
有人說,真實的人性只存在於一個人獨處時。
在沒有人看見的角落裡,一個人會做出什麼樣的事,才是他真正的本性。
比如說,一個在學校表現優秀的小學生,如果下課後偷偷在鐵軌上排石,那麼他其實是個壞孩子。
又比如說,一個常常在街上痛扁老人的小流氓,如果私底下總記得買幾個肉包子餵野狗吃,那麼他到底還是個好人。
我無法同意。
如果真實的人性真的只存在於獨處時的自我,那麼,這種永遠不會表露在別人面前的自己,怎麼會是真實存在的呢?難道真實只需要自己同意就可以任性地存在嗎?
前些日子,我總覺得真實的自己是需要別人同意的。
有部在台灣被禁演的日本電影叫﹁大逃殺﹂,劇情大概是一群同班三年的高中生被變態的軍方拘禁在一座荒島上,分配武器後,被迫互相殘殺到僅剩一人為止,唯一的生存者方可離開島上,要不,三天的期限一到,所有裝置在眾人脖子上的頸環就會一齊爆炸。
可以想見的,這群平日交好的朋友開始殘殺彼此,刀來槍去地殺得一塌糊塗。我想,看到最後誰都會同意,真實的人性存在於人與人的互動裡。當別人拿槍指著你的臉,你一刀砍將過去,另一個人又衝出來向你們扔一顆手榴彈,大家就這麼激烈地相互印證對方真實的人性,倒下的弱者絕不會承認對方是個好人。
這個時候,誰來管你私下一個人的時候是不是個乖寶寶,因為威脅到我生命的可是活生生的、站在我面前的你。
所以說,真實的自己是不是存在於獨處的時刻並不是重點,而應該說,一個人無論如何都需要獨處,因為獨處可以釋放一個人不想在其他人面前釋放的能量,不管是好的能量或是壞的能量。每個人總有一些不想讓別人參與的時刻,例如用嘴巴自慰,例如趴在馬桶前研究昨天忘記沖掉的大便,例如穿著老婆的內衣在沙發上濃妝艷抹開演唱會等等,但如果硬是指稱一個人私底下的自己才是真正的他,恐怕誰也不會服氣。
獨處只不過是想喘一口氣,讓自己在跟其他人互動時,可以表現得更好罷了。
所以後來我才明白,真實的自己根本不存在。
有什麼樣的互動,就可能會出現什麼樣的自己,所以人性太難以捉摸了,人到底不是由一種叫真實的東西所組成的,要不,就是常常被不同的真實所構成,或者,真實其實是一種幻覺,都是被製造出來的。
什麼樣的人製造什麼樣的真實。
像電影﹁大逃殺﹂那樣的殘暴互動,就別指望有光輝的人性,而像﹁把愛傳出去﹂那樣的溫馨電影,就很難想像有壞胚子在電影膠卷裡頭跑來跑去。
太亂了。
有時候我連自己都說服不了自己。
如果真的有真實的自己,應該像鐵一樣堅固,不應該變來變去。
所以人根本只是在表演一段又一段的戲,每一段戲各有不同的自己,但要說其中某一段戲是﹁真﹂、某一段才是﹁虛應故事﹂,卻都太虛偽、太唯心了,也沒有意義。
所以我裝了針孔。
第一章 錄取的房客
每個人都有魔鬼的一面。
如果你自認沒有,那只是因為你不肯承認,或是還沒遇上夠讓你成為魔鬼的事罷了。
三年前,我從沒有兒女的大伯父那裡繼承了這棟老房子,屋齡三十多年,不算天台的話有五樓高,附有一個老舊的簡易升降梯,因為我大伯父在一場車禍中成了個瘸子。
平白繼承了這棟老房子,說不高興是騙人的,雖然它的位置在熱鬧的東海別墅區裡算是偏僻了點,但只要三分鐘就可以走到便宜小吃區,騎車五分鐘就可以到對面的國際街吃點好東西。
不用花任何代價就取得一棟宅子總是件好事,至少讓我這個只會做白日夢的中年人稍微像個樣子,不至於一事無成。
於是,我賣了大伯父的老賓士,再跟銀行借了幾十萬,將老宅重新整修一下,將幾間房間附上廁所、浴室,然後添了幾張床,刷刷牆壁之類的。
我決定無論如何都要將房子租出去,這輩子就靠收房租過日子。以前我老是羨慕別人可以靠收租快樂輕鬆地過日子,現在總算輪到我了。
修了房子,清出了幾間衛浴套房,二樓兩間房,三樓兩間房,四樓兩間房,五樓我一個人住,一樓則是客廳和公共廚房,天台上則有一台洗衣機和曬衣場。如果一間房間可以收租五千塊,我一個月的收入就有三萬塊,夠了,重點是我什麼事也不想做,最多偶爾幫房客修修水管、換換燈管,學學催租的技巧等等。
但很不幸,不知道是這間老宅外表太過老舊,還是大家都有房子住或怎麼的,我到處張貼租屋傳單後都沒有回音,有些貼在電線桿上的傳單還被警察拍照警告,我只好花錢夾報登廣告,卻也沒人理睬。
失望之餘,我只好嘗試降低登在廣告上的租金,從五千降到四千,再從四千降到三千五,卻還是一個人也沒有上門。
當這棟老房子是鬼屋嗎?
我嘆氣,也許世道真的不好,也許景氣真的像電視上的反對黨說得那樣差,所以我決定將租金壓到三千元的賤價。
但,這些貪小便宜的房客得貢獻點自己的人生作為代價。
針孔攝影機花了我不少錢,走廊上、電梯中、每個房間裡都有。我將針孔攝影機的線路接到我房間裡的電視上,電視正對著我的床,我打算將每個房客私底下的個人表演當作是睡前的八卦節目頻道,租金的一部分。
如果問我有沒有罪惡感,我必須承認是有那麼一點,不過我的靈感來自於大伯父。
我在接收這棟老房子時,發現以前幫行動不便的大伯父打理雜事的菲傭房裡,有一個隱藏式攝影機就嵌在牆上,而訊號線路則接到大伯父浴缸上方的小電視。
我想這或多或少都牽涉到基因遺傳吧,大伯父這種娛樂很吸引我,罪惡感也就稀釋在家族遺傳的病徵裡。
於是我將新的廣告單貼在電線桿上,等待面試適合的房客進來。
□
前來面試的人果然不少,我一個一個仔細考慮、秤量他們人生的有趣程度,以及可能存在的表演天分。我帶著每個人進房間解說住在這裡的規矩,評鑑他們的談吐和一些不自覺的小動作。
我淘汰了一個職業妓女。
她越想隱藏脂粉味,就越騙不了我。
我並不希望窺伺到機械化、太過皮毛的肉體交纏,用錢就可以交易到的性就應該用錢交易,因為它的價值就僅止於此,而不需要費事在牆上挖個孔。
說穿了,我可以從鹹濕片裡取得更高的娛樂,甚至可以自己去嫖。
我也淘汰了幾個帶著厚重眼鏡的大學生,我在他們身上聞到了我最討厭的味道,根本不會好奇這些表面上十足用功、將來準備擔當國家棟樑的孩子,私底下有什麼不欲人知、醜惡的一面。
因為我清楚知道,他們是徹頭徹尾的無趣,生活所謂的變化不過是功課表上的科目轉換,和偶爾變更的讀書計畫。我可不想浪費六分之一的機會、冒險去顛覆自己對他們的既定認識。
一臉毒蟲樣的人也不行,他們遲早惹出事來。
毒癮發作死在我家床上的話,街頭巷議的,只會讓房子更難租出去。警察要是來搜毒品或是什麼的,說不定會發現針孔攝影機的存在,我一定會被告到牢裡,甚至被誤認為是毒品經銷商。
最重要的是,這些毒蟲會讓其他房客感到不安,我可不希望影響到其他人的表演。
我最先錄取的表演家,是帶著一個六歲女孩的單親爸爸,王先生,他跟他女兒住在二樓,多半是因為我的基因裡也有一些戀童的潛在遺傳吧,另一方面是同情心使然,也和王先生願意一次就付清半年的房租有關。
陳小姐是我第二個錄取的房客,她是個三十歲左右的上班族,我第一眼就決定錄取她了,因為她長得很漂亮,身材前凸後翹,光是跟她說話就夠教我血脈賁張。我希望她能多帶男友回家過夜。
她選了二樓王先生的對面,說是不想爬樓梯,離一樓的廚房跟冰箱也近。
老張的談吐很風趣,所以我錄取了他,他是個四十歲的單身漢,離過兩次婚,現在在附近的國小當體育老師,我跟他說話挺投緣的,面試當天還讓他請了一頓飯。我實在想知道他的另一面。
老張住在三樓,就在陳小姐的樓上。
住在老張對面的,是兩個男同性戀。
他們一起來面試,也不避諱他們的性向,大概是怕就算騙我錄取了他們,以後我還是會大發雷霆趕他們出去吧,索性一次把話說清楚。
他們多慮了。我沒有這方面的歧視,而且還很好奇同性戀的日常相處。我以前看過幾支同性戀色情片,但幾乎都沒有劇情,只有兩支大炮彼此轟來轟去,我實在沒有興趣。
他們也許能拓展我的視野。
四樓,我的腳底正下方,住了一個輕輕的美女。
為什麼用﹁輕輕﹂兩字來形容她呢?因為她說話輕輕的,腳步也輕輕的,連笑起來也輕輕的,給我一種很淡的感覺,好像這個女孩子是白開水做的。
她來面試那天我就覺得這女孩子很素,臉上脂粉不施,皮膚白皙到連靜脈都看得見。我對她頗有好感,就這麼讓她住了進來。
輕輕美女的對面住的是附近東海大學的男學生,大二了,叫柏彥,念的是企業管理。
我瞧他不是什麼正經的學生,瘋瘋癲癲的,面試當天還戴著耳機用RAP自我介紹,穿著鬆鬆垮垮的褲子一直晃個沒完,是個將來會拖垮社會經濟的那種死大學生。
我想像他這種廢柴私底下絕不會突然變成一個努力用功的無趣書蟲,但我對他也提不起興趣,於是拒絕了他。他嚇了一跳,立刻拿下耳機討饒,說每個月多付我五百塊,因為這裡實在便宜的關係。
我想想,於是答應了這筆交易。
楔子
有人說,真實的人性只存在於一個人獨處時。
在沒有人看見的角落裡,一個人會做出什麼樣的事,才是他真正的本性。
比如說,一個在學校表現優秀的小學生,如果下課後偷偷在鐵軌上排石,那麼他其實是個壞孩子。
又比如說,一個常常在街上痛扁老人的小流氓,如果私底下總記得買幾個肉包子餵野狗吃,那麼他到底還是個好人。
我無法同意。
如果真實的人性真的只存在於獨處時的自我,那麼,這種永遠不會表露在別人面前的自己,怎麼會是真實存在的呢?難道真實只需要自己同意就可以任性地存在嗎?
前些日子,我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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