伍迪.艾倫、J.K.羅琳、黃子佼、親中藝人……
文學、音樂、電影、藝術、脫口秀中的熟悉面孔,
做出糟糕的事時,他的作品該怎麼辦?
我們對創作者的情感與對作品的評價能分開嗎?
欣賞敗德創作者的作品,錯了嗎?
近年來,國內外爆發許多知名創作者的道德爭議,他們可能是知名且受歡迎的導演、作家、演員、畫家、脫口秀主持人、歌手。隨著過往敗德的行徑被揭露,他們作品的價值也不可避免被重估。
面對這些「翻車」的大師,有人主張取消他們的作品,將他們從公眾視野移除,否則便是與創作者的惡行同謀;有人呼籲「藝術歸藝術,道德歸道德」,認為創作者的生活應該與作品分開,才能公允衡量作品價值;有人則深感背叛與受傷,無法再支持心愛作品。為什麼會有這些分歧?我們對創作者的情感與對作品的評價能分開嗎?
面對道德爭議,如何找到心中那把尺?
本書作者馬特斯是美國衛斯理學院的哲學教授。二○二一年,好萊塢知名導演伍迪.艾倫身陷性侵醜聞,馬特斯本身作為伍迪.艾倫影迷,發覺自己無法再以相同眼光觀賞這位名導的電影。從這起看似單一的爭議事件出發,他發覺長久以來,如何在美學與倫理間做出取捨,都是藝文領域爭論不休的課題。
馬特斯運用熟悉的工具──哲學,引領我們思索藝術倫理的艱難課題。他以睿智且不失幽默筆觸,探討創作者與作品、觀眾的關係;更結合當代網路炎上、 #Metoo運動與取消文化等議題,梳理個人與公眾的道德責任。本書為我們如何選擇自身價值,進而改變身處的消費社會與藝術文化場域,提供長遠深刻的啟發。
作者簡介:
埃里希.哈塔拉.馬特斯(Erich Hatala Matthes)
美國衛斯理學院哲學系副教授、環境學系顧問教員。研究領域包含藝術與環境的倫理學、政治學與美學,並關注文化遺產、文物返還與展示權限等倫理問題。第二本著作《我們應該保存什麼,以及為什麼要保存?》(What to Save and Why: Identity, Authenticity, and the Ethics of Conservation)於二○二四年九月出版。
譯者簡介:
劉家安
國立東華大學英美語文學系畢業,並於同系就讀研究所,期間主修電影及空間研究。曾任職於科技產業,後續轉入觀光產業,並於旅宿業擔任管理職位,現為專職譯者,譯有《你玩遊戲,還是遊戲玩你?》、《以自由之名》、《勒索軟體狩獵團》等著。
各界推薦
名人推薦:
「在人品與作品之間如何抉擇?這是創作者與讀者千古的難題。它太容易引起情緒的衝動,讓我們只想求得一個痛快的解答;但偏偏又牽涉複雜的諸種層次,需要我們冷靜下來,想清楚自己支持的是什麼、反對的是什麼。本書最重要的貢獻,就是引領我們走過這條需要冷靜、克制、條分縷析的思辨之路,讓我們理解「道德」如何涉入整個創作生產的機制。因此,讀完這本書,我們不只會對「政治正確」有更深層次思考,更能全盤理解「創作」是怎麼一回事。 」──朱宥勳|作家
「一直以來我都相信蘇珊‧桑塔格所說的:「對藝術作品所『說』的内容從道德上贊同或不贊同,正如被藝術作品所激起的性慾一樣,都是藝術之外的問題。」但是時至今日,情況變得更為複雜。因為許多作品事實上涉及了各種內容,包括作者的身份、民眾的參與、社會的效應等等。在此情況之下,我們需要重新思考藝術/形式與道德/內容之間的關係。而《大師失格》對此現象提供了一個反身性的考察,作者並不給定一個關於藝術與道德的邊界——宣稱藝術就是藝術,或是藝術與道德、政治是同一件事,而是詢問這兩者如何在我們心中產生影響。對我而言,這種後設的思考正是當代藝術的核心精神。」──汪正翔|自由攝影師
「藝術自由是民主社會的最後防線,用道德取消作品或其人的強硬態度,往往容易成極權政治與保守文化的同謀。但我們如何在面對自己真實道德情感的同時,又能避免成為網路霸凌的幫兇?本書透過詳細分析與大量舉證,協助讀者找出一條獨立判斷的道路。經由閱讀此書,你可以不必再浪費時間在虛擬社群,與那些立場先行的意見進行無謂的討論,從而在智慧上有所成長。」──耿一偉|臺北藝術大學戲劇系兼任助理教授
「引人入勝、獨具風格且清晰易懂,讀來令人愉悅。馬特斯以明確而純熟的技巧闡述複雜觀點。書中充滿生動例子、幽默輕鬆話語、深具啟發的隱喻與個人反思,讓探討的問題充滿生命力……如果你是為了道德爭議創作者感到困惑的人,我鼓勵你們大快朵頤。」——哲學學術雜誌《分析》
「透徹、細緻且深思熟慮。本書對一項極其重要的課題提供清晰生動的思索。它不打算給出定論,但讓我渴望了解更多。這本書也讓我想坐下來喝一杯酒,重新觀看伍迪.艾倫的《愛與死》。」——克里斯蒂娜·帕特森,《星期日泰晤士報》
「本書為當前的『取消文化』爭議提供指引。我們該如何評價像高更、J.K. 羅琳、伍迪.艾倫等有道德缺陷的人的藝術作品?對此,馬特斯提出微妙的建議,他認為不該把創作者與其作品區分開來,主張應分開私人與公眾的衡量尺度,同時也鼓勵讀者接受自己可能對特別珍視的作品感覺到矛盾的情感。本書引人入勝且富有對話性,提供美學與倫理學研究的最新見解。」——辛西亞‧弗里蘭,休士頓大學哲學榮譽教授
「本書引領我們踏上一段充滿趣味的旅程,馬特斯探討美學與道德交匯處衍生的迷人棘手問題,包含:我們可以在聽到冒犯人的笑話時發笑嗎?欣賞不道德創作者的作品錯了嗎?本書呈現出這些問題易被混淆的地方,幫助我們做出決定,也展現出面對急迫的文化議題時,清晰詳細的哲學思辨的重要性。本書不採用無謂術語,而以充滿啟發性的例子敘述。無論在倫理學或美學領域,馬特斯的專業知識都熠熠生輝。」——尼克.里格爾,聖地牙哥大學哲學系副教授
名人推薦:「在人品與作品之間如何抉擇?這是創作者與讀者千古的難題。它太容易引起情緒的衝動,讓我們只想求得一個痛快的解答;但偏偏又牽涉複雜的諸種層次,需要我們冷靜下來,想清楚自己支持的是什麼、反對的是什麼。本書最重要的貢獻,就是引領我們走過這條需要冷靜、克制、條分縷析的思辨之路,讓我們理解「道德」如何涉入整個創作生產的機制。因此,讀完這本書,我們不只會對「政治正確」有更深層次思考,更能全盤理解「創作」是怎麼一回事。 」──朱宥勳|作家
「一直以來我都相信蘇珊‧桑塔格所說的:「對藝術作品所『說』的内容從...
章節試閱
第一章、惡魔值得同情嗎?
不道德藝術家能不能創作出好作品?
時間回到一九九四年。當時你可能還不會上網,也還沒有手機,只能聽廣播來消磨時間。此時,你聽到廣播傳來一首新歌,歌手是駕馭流行與節奏藍調的爆紅新人──艾莉亞(Aaliyah)。你聽過她的音樂,但這首歌是她出道專輯中的第三首單曲,你是第一次聽到。當你隨著節奏搖擺享受她的歌聲時開始留意歌詞,她那充滿青春氣息的嗓音自信地將歌詞編織成誘人的旋律,最後,她堅定唱出這首歌的歌名:「年齡不是問題。」(Age ain’t nothing but a number.)
你停頓了一下,心想:等等,她到底幾歲?因為要是答案不對,那年齡可是個大問題。當天晚上你從MTV音樂台得知,艾莉亞年僅十五歲。那首歌是一名二十七歲的知名製作人寫給她的,兩人已經秘密完婚,男方正是當時在樂壇如日中天的勞凱利(R. Kelly.)。
或許你對歌詞已有疑慮,當得知這些資訊後,你的聽歌體驗可能被大大影響。一名有權有勢的男人以性剝削方式誘拐想依靠他一圓星夢的女孩,這在道德上可大有問題。當下次電台放到這首歌時,你可能會乾脆轉台不聽,並表示:「噁!這種東西我根本聽不下去!」
如果你有類似經驗,因為發現某位藝術家做出一些行為,讓你對他的作品有所疑慮,甚至拒絕再接觸作品,那你很可能會同意這點:有時我們無法將作者與作品分開看待。如果你基於道德和美學立場對創作者產生反感,並拒絕接受他的作品,那表示你不僅對創作者做出道德評斷,同時感受作品的方式也改變了。當然,未必每個人都會有這種反應。可能有人也會想:「勞凱利是變態,這些歌詞也有點噁心,但是……我真的好愛這首歌!」那表示你會給予創作者道德譴責,也會譴責這首歌,但對歌曲的美感評價卻不會因此受到影響。你可能會想:這首歌還不錯,只是勞凱利的行為和這首歌推崇的剝削關係不值得被鼓勵。相反地,假使你發自內心對這首歌感到厭惡,再也無法被它打動,而且只想趕快停止播放,那代表著勞凱利與這首歌的道德瑕疵已經影響到這首歌的美感體驗。在這種情況下,不僅勞凱利要為剝削未成年少女受到道德批判,他用來讚頌這種剝削關係的作品也同樣會受到譴責。也就是說藝術家的敗德行為,同時也敗壞你原本喜歡的音樂。
這起案例就像一場完美的風暴,創作者的敗德行徑、歌詞傳達的道德訊息以及這首歌在藝術成就上的作用,這些條件交織在一起形成災難性效果。但事情並非總是如此簡單。我們可以合理推斷,勞凱利的行為讓這首歌同時面臨道德與美學上的批判;然而,像這種眾多條件共同促成一致判斷的情況並不多見。在討論這類作品是否恰當時,有許多有待商榷的爭議內容需要解釋。換句話說,創作者的道德缺陷不必然減損他作品的美學價值,這也讓我們更難回答一個關鍵問題:我們該如何面對不道德創作者的作品?
如果以勞凱利為例,我們可以看見三種不同的批判標準:針對創作者本人的道德批判、針對作品的美學批判,以及針對作品本身的道德批判。前兩者都很令人熟悉,我們常聽到有人批評某人是混帳,或某本小說是陳腔濫調。但是要說一個作品本身有道德問題,究竟是什麼意思?通常,我們會批評某人有道德問題,但不會說某物有道德問題。持刀謀殺是壞事,但問題不在刀身上,它不過是在錯誤的時間出現在錯誤的地方。我們可能譴責朋友言而無信或譴責藉機行兇的人(第一種批判標準),但當我們說某幅畫或某部電影很糟糕時,通常指的完全是另一回事。
在評論作品時,我們的價值判斷常帶有鮮明審美喜好。人們會批評空洞的表演、生硬的文字、了無新意的故事或荒腔走板的歌聲(第二種批判標準)。但在這些批判中加入道德瑕疵是否合理?那就會屬於第三種批判標準,也就是給予作品本身道德評價。相較之下,我們不太會說某個事件有道德問題,即便它帶來危及數千人性命的災難性後果。當地震造成數千人傷亡時,我們會認為那是場可怕的悲劇,但不會因此表示地震不道德。天然災害與蓄意謀殺數千人的恐怖分子是截然不同的兩件事。雖然藝術品也是由人所創造,但作品本身是無生命體,像繪畫、雕塑或表演則是一種事件。即使我們可以批判藝術品問世後引發負面後果,並要求藝術家對此負起道德責任(例如電影或小說故意煽動暴力),但這和批評作品本身有道德問題仍大不相同。畢竟如果我們不會道德譴責地震這種毀滅性事件,那要說一個作品有道德疑慮似乎也難以成立。
然而,在這之中有一個差異之處:藝術作品有別於沒有特定觀點的板塊構造,本身能為這個世界帶來獨特觀點。藝術品提供各種情境,並祈使觀眾以特定方法回應。試想宗教藝術中受人景仰的聖人像或神聖符號,或作品中的悲劇英雄,例如《權力遊戲》(Game of Thrones)中被讚美、憐憫與畏懼的丹妮莉絲.坦格利安(Daenerys Targaryen)。這些作品會喚起觀眾特定反應,讓我們從中思考這些反應在道德上是否恰當。舉例來說,有時人們對作品中特定角色的反應,與這個角色被呈現的方式會形成反差,例如被塑造成反派的角色實際上卻能引發觀眾共鳴。有時,我們也會發現作品採用的觀點在道德上令人反感,例如推崇厭女情結的歌或美化種族暴力的電影。由於厭女情結和種族歧視在道德上都應受譴責,我們自然能批評具有道德瑕疵卻要求觀眾接受其世界觀的作品。換言之,藝術品受到道德審視是合理的。
第一章、惡魔值得同情嗎?
不道德藝術家能不能創作出好作品?
時間回到一九九四年。當時你可能還不會上網,也還沒有手機,只能聽廣播來消磨時間。此時,你聽到廣播傳來一首新歌,歌手是駕馭流行與節奏藍調的爆紅新人──艾莉亞(Aaliyah)。你聽過她的音樂,但這首歌是她出道專輯中的第三首單曲,你是第一次聽到。當你隨著節奏搖擺享受她的歌聲時開始留意歌詞,她那充滿青春氣息的嗓音自信地將歌詞編織成誘人的旋律,最後,她堅定唱出這首歌的歌名:「年齡不是問題。」(Age ain’t nothing but a number.)
你停頓了一下,心想:等等,她...
推薦序
在藝術和道德的交叉點
廖顯禕(美國普及灣大學哲學系教授)
一眨眼之間,我與本書作者埃里希.哈塔拉‧馬特斯(Erich Hatala Matthes)也認識超過十年了。我們第一次見面是在二○一二年的研討會上。之後,我們不只在其他場合會常常碰面,也一直保持著熱絡的學術交流。比如,我在撰寫期刊論文時,我會請他讀我的初稿,給我一些批評與建議。對我來說,他的意見回饋總是很有價值,因為他總是用很理智、很謹慎、很公平、也很有人性的態度來看待每一個問題和每一個論點。
正因為如此,能為馬特斯的《大師失格》寫一篇簡單的導讀是我的榮幸。在藝術和道德的交叉點上,存在著許多有爭議、但也很有意義的哲學問題。許多人可能會認為這些問題其實很簡單,因此選擇用最極端的論點來回答。但馬特斯不會這麼做。如我之前所說,他總是用很理智也很有人性的態度來看待每一個問題。對於藝術和道德交叉點上的問題,也不例外。在本書裡,他用許多眾所周知的例子,深入淺出的道出這些問題的複雜性。
在藝術和道德的交叉點上,存在著(起碼)兩個重要的問題:
1. 我們應該怎麼審美不道德創作者的作品?
2. 我們應該怎麼接觸不道德創作者的作品?
或許當你一開始看到,會覺得這些問題感覺很抽象。不過,如果換一個方式表達,我相信你可以馬上看出來,它們其實是我們在日常生活中常常會遇到的問題。比如:一位形象良好的偶像歌手鬧出緋聞了,他唱的情歌會因此從浪漫變成噁心嗎?一個臺灣本土搖滾天團跑到外國高喊「我們中國人」,你會從此不再聽他們的歌、不再去他們的演唱會嗎?一位原住民雕塑家被指控性侵,公立美術館應該不讓他代表國家去國外參展嗎?馬特斯在本書內提到的例子都是國外的案件,不過這些哲學問題的本質其實離你我一點都不遙遠。
在第一個審美問題上,常見的反射性回答是「為藝術而藝術」(art for art’s sake)——美感就是美感、道德就是道德,兩者無關。也就是說,一位作者的不道德行為,跟我們對他作品的評價應該毫無關係。但馬特斯並不這樣認為。反之,這個問題並沒有表面上看起來那麼簡單,「為藝術而藝術」的回應也把一個複雜的問題過度簡化了。
在本書的第一章〈惡魔值得同情嗎?不道德創作者生產好作品嗎?〉,馬特斯敘述了在什麼情況下,一位作者的道德瑕疵會影響到我們對他作品的評價。如果作者的行為跟他作品的意義是有關聯的,那作品的意義會受到「創作者的道德瑕疵影響或改變」,而此時「作品的美學價值會受到影響」。舉個例子來說:一位形象良好的偶像歌手唱「你就是我的唯一」原本聽起來很浪漫。但如果我們發現他有許多許多的「唯一」,同樣的詞反而可能會從真情變成諷刺,變得很噁心。也就是說,他本人的不純情讓他唱的純情情歌變得一點都不好聽。
不過,馬特斯也不認為作者的道德瑕疵只會對其作品意義有負面的影響。在同一章裡,他也有提到有一個論點叫做「敗德主義」(immoralism)。他說:「根據敗德主義觀點,藝術作品的道德瑕疵有時反而會讓作品達到獨特的美學成就,因為在創作過程藝術家得先克服這道美學障礙。」如果一個號稱自己是幫派饒舌歌手的人沒有真的混過幫派,你可能會覺得他唱的都很假仙。反過來說,雖然混過幫派可能算是一種道德瑕疵,但這也有可能對於一位歌手的作品有正面的影響,讓他唱出來的歌詞更real。
在第二個接觸問題上,常見的是兩極的反應。如上,有些人覺得藝術跟道德是兩個平行世界,作者的不道德行為完全不應該影響我們跟他作品的關係。但在天平的另一個極端,有些人覺得我們應該完完全全的抵制與杯葛這些不道德的創作者。馬特斯的答案則是再度強調這個問題沒有表面上看起來那麼簡單,而我們還是應該先深入瞭解事情的狀況才能決定我們正當的反應。
馬特斯把接觸問題分為兩類。在此書的第二章〈共謀與團結:欣賞不道德創作者的作品,錯了嗎?〉,他討論的是個人(individual)應該如何看待不道德藝術家的作品。而在在此書的第三章〈改革藝術界:不道德創作者應該被「取消」嗎?〉,他討論的則是機構(institution)應該如何看待不道德藝術家的作品。
在個人反應的方面,最大的難題是我們每一個人能影響的範圍實在是太小了。就算你決定要杯葛你以前喜歡的台灣本土搖滾天團,他們的大巨蛋演唱會還是會每晚爆滿。因此如果我們只看結果的話,你的行為是毫無意義的。不過,馬特斯也提到,道德不只是看結果的。就算我們無法改變大局趨勢,我們還是要考量我們要不要成為「共謀」。因為我們行動的意義不只是「由意圖決定,而是由背景脈絡所塑造」。就算沒有影響大局,一個抵制的行為還是有可能可以表達出一種「團結」(solidarity)。也因為如此,馬特斯最後的結論是:「總結來說,我不認為良知消費是一種不適當或沒有意義的概念,但我也反對將良知消費等同於必須拒絕某些藝術作品。」。
在機構反應的方面,馬特斯的看法不同。比起個人,機構組織可以影響的範圍大了很多。也就是因為這個能力上的差別,機構組織應受更嚴格的道德標準檢視。也因此,他認為「有時需要以集體或制度性方法作出回應」。在現時有所謂「取消文化」(cancel culture)的存在,其實這正是反應了現有機構的無能或忽視。抵制與杯葛這種手段是用來限制一個藝術家的文化影響力,而間接保護他傷害的人。如馬特斯所說:「在一名藝術家被指控性侵時給予他榮耀,似乎是一種忽視受害者的形式。」因此當一位原住民雕塑家被指控性侵時,我們是有理由要求公立美術館不讓他代表國家參展。
當然,在這些藝術和道德交叉點的問題上,許多哲學家提出了很多不同的回應,而我也不例外。 所以我並不是說你一定要同意馬特斯的看法。不過,我覺得他提出來的論點很值得思考。當然,這篇簡短的序,無法完全展現馬特斯對於這些問題的細心耙梳和研究。不過我希望這個簡單的介紹,能給你一些繼續讀下去的理由——既然這些問題離你我一點都不遙遠,那《大師失格》便可以引導我們的思考,讓我們用理性的看法來面對這些當代社會的爭議。
在藝術和道德的交叉點
廖顯禕(美國普及灣大學哲學系教授)
一眨眼之間,我與本書作者埃里希.哈塔拉‧馬特斯(Erich Hatala Matthes)也認識超過十年了。我們第一次見面是在二○一二年的研討會上。之後,我們不只在其他場合會常常碰面,也一直保持著熱絡的學術交流。比如,我在撰寫期刊論文時,我會請他讀我的初稿,給我一些批評與建議。對我來說,他的意見回饋總是很有價值,因為他總是用很理智、很謹慎、很公平、也很有人性的態度來看待每一個問題和每一個論點。
正因為如此,能為馬特斯的《大師失格》寫一篇簡單的導讀是我的榮幸。在...
作者序
導 論
在大半輩子中,我都認為《愛與死》(Love and Death)是自己最愛的電影。那是一部一九七五年出品,以俄國文學為題材的諷刺電影。它涵蓋各式幽默,從高雅典故的致敬、插科打諢的鬧劇,到難登大雅之堂的冷笑話應有盡有。片中充滿跟哲學思辨有關的討論,讓當時仍是青少年,熱衷於哲學後來還踏上哲學教授這條路的我注定喜歡上這部電影。由於《愛與死》沒那麼有名,你可能不太熟悉。這部電影的主角、導演跟編劇就是伍迪.艾倫。
對我來說,《愛與死》正是現在年輕人所說的「爭議作」。伍迪艾倫被控訴曾侵犯年僅七歲的養女戴蘭.法羅(Dylan Farrow)。不僅如此,他最後還和前妻米亞.法羅(Mia Farrow)的女兒宋宜(Soon-Yi Previn)結為連理。雖然兩人是在宋宜成年後才公開關係,但兩人關係開始時,伍迪艾倫顯然還是宋宜的家長。無論你如何看待這些指控,從此伍迪艾倫道德敗壞的惡名不脛而走。我對伍迪艾倫深感厭惡,但仍喜愛《愛與死》這部電影。(甚至其他像《漢娜姊妹》和《安妮霍爾》等經典作品)我熱愛的作品跟它不道德的創作者同時並存,這讓我感到困惑、惆悵、憤怒與被背叛。我對這些複雜的情緒無所適從。
本書將試圖運用我最熟悉的哲學作為方法來梳理這些思緒。雖然上述內容可能只是我個人經驗,但我想每個人都會面對這種困境,那就是我們心愛的作品卻出自道德敗壞的創作者之手。對此我們該如何反應?我們該怎麼做、怎麼想、又該有何種感受?我無法給出一個簡單明瞭的答案來回答這些問題。但對於敗德創作者以及他們在我們生活中扮演的角色,我可以提供一些論點和反思,讓你得出自己的結論。
在反思這些問題過程,我找到自己堅信的立場,但仍有許多難解的議題。因此本書另一個目的,是闡明為什麼我認為這些問題難以得到解答,並希望讓你體會到我感受的矛盾。
我想先明確聲明本書不會做的事。首先,我不會調查、報導或評估任何特定人物的法律案件。我與調查記者的距離,如同與消防員或太空人的距離一樣遙遠。我會採用一系列真實案例,但目標不是要解釋何以某位創作者行為不檢。雖然身為專攻倫理學的哲學家,這個問題確實屬於我的研究範疇,但與本書探討議題不盡相同。在書中,我會先假定藝術家行為的道德問題屬實,藉以探討伴隨而來的問題。以伍迪艾倫的案例來說,假設針對他的指控屬實,我們該如何面對?側重在這一點,比較能避免重複描述當事人具體行為的細節。不過如伍迪艾倫的案例一樣,書中仍無可避免提到一些細節。因此,我得提醒您,本書每一章多少都會探討到性侵案件,請斟酌閱讀。
本書也不是一部包山包海的詳論,或許會有很多我只概略提及或未及備載的案例。我的目的是以有趣的方式引導你思考,而非提供全面的邏輯範疇研究。你在閱讀過程必定會想起一些我沒提到的案例。那很好!你可以用那些案例檢驗我在書中提出的建議方法。
某些讀者可能很想聽我談談「取消文化」(cancel culture),凡是提及道德敗壞的藝術家,這個詞就如同迷霧般壟罩在相關討論上,讓人難以深究跟這個主題相關的複雜議題。我會在第三章嘗試揭開這層迷霧,但無論取消文化究竟意味著什麼,本書大部分內容都不會直接討論敗德創作者是否該被「取消」。如果跳脫取消文化的框架,我們將會更有餘裕進一步探索一系列有趣的問題,例如:創作者的私德是否會影響他們作品的美學品質?我們參與或享受這些作品是否符合道德?當我們喜愛的藝術家做出或說出可怕的事時,該如何處理自身的矛盾情感?探究這些問題中的細微差異,能讓我們更有效理解其中爭議,假如說:為什麼當藝術家被控訴有侵犯之嫌時,某間博物館取消那名藝術家即將開幕的展覽是合理的,但要全世界畫廊都下架他的作品卻不合理。
過去在我教授倫理學課程的十幾年,總是會有學生帶著道德語言的問題來到教室,特別是關於「道德」(morality)與「倫理」(ethics)之間的關係。以前我會用《風流教師霹靂妹》(Election)電影中一幕回答這個問題,但顯然三十五歲以下的學生大多沒看過這部電影(如果你是瑞絲.薇絲朋的影迷,別錯過這部片)。你只需要知道我在書中會交替使用這兩個詞,但純粹是為了行文順暢,我不會特意區別其中差異。「美學」(aesthetic)和「藝術性」(artistic)也一樣。這類詞彙有很多細微差異,但在本書中你可以將它們視為同義詞。
比爾.華特森(Bill Watterson)的漫畫《凱文的幻虎世界》(Calvin & Hobbes)中,有一幕主角凱文不滿嘟噥道:「好的妥協會讓每個人都不滿。」(A good compromise leaves everybody mad.)我寫本書的初衷並不是要調解各方爭議,但某方面來說,本書觀點確實像一種妥協,因為我心中仍深感掙扎。一方面我受夠一些擁有特權地位的人(像大多數知名的創作者),利用他們的地位剝削弱勢或宣揚仇恨言論。另一方面我也熱愛藝術,並相信我們不必為了對抗侵害者與偏執者而犧牲藝術。作家卻斯特頓(G. K. Chesterton)曾寫道:「藝術就和道德一樣,都得要在某個地方劃出界線。」我認為只要我們在正確的地方劃出界線,就能在遵守道德與熱愛藝術之間取得平衡,可是這確實是個充滿挑戰的課題。你可能不會對本書最終結論感到完全滿意,但即便我呈現的願景不完全符合你的期望,我仍希望它能為你帶來有用的引導和啟發,幫助你描繪出自己的願景。你會如何劃下自己的界線?畢竟我們總得劃清界線,否則最終可能兩者兼失,藝術和道德兩頭空。
導 論
在大半輩子中,我都認為《愛與死》(Love and Death)是自己最愛的電影。那是一部一九七五年出品,以俄國文學為題材的諷刺電影。它涵蓋各式幽默,從高雅典故的致敬、插科打諢的鬧劇,到難登大雅之堂的冷笑話應有盡有。片中充滿跟哲學思辨有關的討論,讓當時仍是青少年,熱衷於哲學後來還踏上哲學教授這條路的我注定喜歡上這部電影。由於《愛與死》沒那麼有名,你可能不太熟悉。這部電影的主角、導演跟編劇就是伍迪.艾倫。
對我來說,《愛與死》正是現在年輕人所說的「爭議作」。伍迪艾倫被控訴曾侵犯年僅七歲的養女戴蘭.法羅(Dyl...
目錄
在藝術和道德的交叉點 廖顯禕
譯者序 劉家安
致謝
導論
第一章、惡魔值得同情嗎?不道德創作者生產好作品嗎?
第二章、共謀與團結:欣賞不道德創作者的作品,錯了嗎?
第三章、改革藝術界:不道德創作者應該被「取消」嗎?
第四章 愛、信任與背叛:我們應該如何看待不道德創作者?
備註
參考文獻
索引
在藝術和道德的交叉點 廖顯禕
譯者序 劉家安
致謝
導論
第一章、惡魔值得同情嗎?不道德創作者生產好作品嗎?
第二章、共謀與團結:欣賞不道德創作者的作品,錯了嗎?
第三章、改革藝術界:不道德創作者應該被「取消」嗎?
第四章 愛、信任與背叛:我們應該如何看待不道德創作者?
備註
參考文獻
索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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