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UN & EASY
全美轟動的英文學習書
受歡迎程度直逼《祕密》
讓你從此無痛升級
不再害怕選詞用字
英文讓你頭痛的不是文法,而是用法,以及如何挑選正確的單字和片語。
蜜妮安.福格蒂(Mignon Fogarty),網路人稱「文法女王」(Grammar Girl)。她下定決心要改正大家的壞文法,而且不能太痛苦。2006年夏天,她開始將文法祕訣製作成廣播節目,每周定期透過iPod的播客網放送,糾正人們在言談中最常見的錯誤。她的網站內容至今被下載一千三百萬次,因而受邀參加歐普拉脫口秀,在節目大秀文法祕訣,《紐約時報》及《華爾街日報》更有專文介紹呢!
《文法女王--無痛升級學習法》這本書,和受歡迎的網站相同,集結眾人的文法疑難雜症,其中有些連頂尖的英文高手都搞不懂:譬如,當大家都說用whom才對,你是否就不敢用who了呢?還有,你會不會因為分不清楚lay和lie,就乾脆不用了呢?
福格蒂發明了許多記憶小撇步,不但要幫你牢記這些麻煩的文法規則,還要你真的會用!文法女王這本可愛的書,滿載了文法祕訣、用法格式、商用英文寫作及有效的e-mail寫作原則,除了拯救美國人的文法,也是全世界所有英文頭痛者的救星。
作者簡介:
蜜妮安.福格蒂(Mignon Fogarty)
蜜妮安.福格蒂(Mignon Fogarty)創造了「文法女王」(Grammar Girl),也設立了「文法偷呷步」(Quick and Dirty Tips Network)這個網站。除了自己創業與專事科技寫作,也是許多健康與科學網站的編輯與規畫者。她大學畢業於西雅圖華盛頓大學(the University of Washington in Seattle)的英文系,在史丹佛大學(Standford University)拿到生物學碩士。她和她的丈夫派崔克(Patrick)一起住在內華達的雷諾市(Reno, Nevada),歡迎到她的網站看看文法女王的世界:http://grammar.quickanddirtytips.com/。
譯者簡介:
潘昱均,俄亥俄大學廣電傳播系畢業,輔仁大學語言學研究所碩士。早年服務於電視傳播產業,熱愛電影、文學與寫作,留學回國後即開始為期近十多年的英語教學職涯,直到今日。現為兼職譯者。
各界推薦
媒體推薦:
為文法女王鼓掌致意
福格蒂提供聰明的小撇步,協助對文法一竅不通的人記住繁複的文法規則。
──美國脫口秀女王歐普拉
福格蒂這本書受歡迎的程度直逼《祕密》,書中針對文法提供正向思考。
──《紐約時報》
英文文法課總是讓人聯想到單調乏味的高中……但這位作家卻將無聊的玩意兒變成播客網最受歡迎的節目。──CNN網站
福格蒂……正引起一股全球性的「句法嘉年華」。
??《新聞日報》
聽福格蒂廣播,總覺得她以一種權威卻溫暖的語氣,討論有些棘手的主題,伴隨著聽眾一路走來。就像你夢寐以求的六年級老師。
──《今日美國》
真是幽默風趣啊……文法女王用饒富助益的例子給予文法清晰的解釋。
??《洛杉磯時報》
媒體推薦:為文法女王鼓掌致意
福格蒂提供聰明的小撇步,協助對文法一竅不通的人記住繁複的文法規則。
──美國脫口秀女王歐普拉
福格蒂這本書受歡迎的程度直逼《祕密》,書中針對文法提供正向思考。
──《紐約時報》
英文文法課總是讓人聯想到單調乏味的高中……但這位作家卻將無聊的玩意兒變成播客網最受歡迎的節目。──CNN網站
福格蒂……正引起一股全球性的「句法嘉年華」。
??《新聞日報》
聽福格蒂廣播,總覺得她以一種權威卻溫暖的語氣,討論有些棘手的主題,伴隨著聽眾一路走來。就像你夢寐以求的六年級老師。
──《今日美...
章節試閱
前言
這幾年,我一直是個自由作家和編輯。某日在咖啡廳裡,我突發奇想,決定給自己取名為「文法女王」,並製作播客(podcast),錄製一些文法小祕訣,再利用網路播送,幫助人們記住一些看似簡單,卻一再混淆的文法規則。譬如,who 與 whom的差異,或是affect 與 effect的不同,或像是分號的用法,諸如此類的問題還真不少!這感覺挺好玩的!說起「播客」(podcast),它其實是一種網路音訊系統,運用這種再簡單不過的工具,就足以讓一個早有錄音設備,且一輩子專門在文法問題上找碴的女孩,錄製一些消遣自娛的廣播節目與他人分享了。
打從那時起,iTunes上「聖網路」(Holy Internets)及「蝙蝠俠」(Batman)的聽眾注意到我,就一直在替我抬轎,搖旗吶喊,直到全國性的廣播媒體不得不注意我的存在。沒有任何的畫面影像,單憑一張嘴,「文法女王」竟快速地在iTunes的播客網上竄起高居第二名,再加上華爾街日報(The Wall Street Journal)及CNN網站(CNN.com)上的報導,無形中又小小宣傳了一下,「文法女王」竄升到第一名,我也簽下了一紙新書合約。
為什麼大家會對我的播客內容產生興趣呢?我花了好長的時間費心思量,卻仍然百思不得其解。(說真的,還真是花了不少時間!)我所能想到的原因,一是我的節目內容有趣又易理解,更重要的是,長期以來,對於更好的文字運用能力,人們早已需求孔亟。與二十年前的人相比,需要我們動筆的情況變多了,因為電子郵件及簡訊等通訊工具經已取代電話的地位,且部落格正成為流行的休閒娛樂。在這樣的趨勢下,我們都變成了「專業作家」,因為我們的同僚、朋友、家人會無時無刻地審閱我們的文章。相信我們都曾暗自低吟,其實我們有機會可以寫得更好的。
第一章 難搞的字
我向你保證,我會確保每個人都有保險:Assure、Ensure與Insure
Assure(向誰保證)、ensure(確保)和insure(保險),這三個字有著類似的基本意義,但在用法上卻有些許的差異,請看下列說明:
Assure is the only one of the three words that means "to reassure someone or to promise."
(Assure是三個字中唯一表示向某人保證什麼或是向某人承諾什麼的字。)
就如:
I assure you that the chocolate is fresh.
(我向你保證巧克力是新鮮的。)
Ensure chiefly means "to certain or to guarantee."
(Ensure主要的意義在於「確保或保證」。)
就如:
He must ensure that the effect is eye-popping.
(它必須確保結果是令人震驚的。)
Insure can be interchangeable with ensure in some cases, but it is easiest to keep these words straight by reserving insure for references to insurance.
(Insure有時可與ensure交替使用,但是最好分辨insure的方法是將之視為insurance,也就是保險的動詞)
就如:
I need to insure my car.
(我需要幫我的車投保。)
然而在英國,定義就有些許的不同。在英國,assure有"insure against a loss"(保險以防損失)的意義。
如果僅有數位文法家:Less和Few
less(較少)和fewer(較少)是很容易混淆的字,因為他們的意思是一樣的──都是「較多」(more)的相反。但是,他們在用法上卻有不同。文法偷呷步要提醒你,用來形容不可數名詞的是less,而fewer則用在可數名詞上。
可數名詞(Count Nouns)與不可數名詞(Mass Nouns)
可數名詞指的是那些你可以算得出來的東西。環顧我的桌上就有書、筆、M&M巧克力,這些東西都是我數得出來的,所以他們要用fewer才對。就像現在,我應該吃較少的M&M巧克力,所以我說"I should eat fewer M&M's"。
不可數名詞則為那些你無法一個一個算清楚的東西。譬如說,現在我的桌子上就可以看到膠帶和一團亂七八糟的東西,這些都不能一一數清,所以就要用less。就如"If I had less clutter, my desk would be cleaner."(如果我少放一些亂七八糟的玩意兒,我的桌子就會乾淨許多。)另外一個線索是,不可數名詞是沒有複數的,我絕不會說"I have clutters on my desk."(我桌上有好多的亂七八糟的玩意兒。)也不會說"I need more tapes to hold my book covers together."(我需要更多的膠帶來黏住書的封面。)
但,偶爾還是會有一些可數名詞與不可數名詞不太容易分清楚,因為某些字可以有不同的用法。就以coffee這個字來說吧,它可以當作不可數的液體,也可以當作一杯一杯的咖啡飲料。假設現在你是婚禮的侍者,你的工作是把咖啡容器加滿,再帶著它巡迴整場,此時,你的老闆會要求你少裝一些咖啡(to make less coffee)。但是,如果你的工作是把一杯一杯的咖啡端到桌上,而觀禮人群正慢慢散去,你的老闆就會要求你,下次少拿幾杯出去(to take out fewer coffees)。這時,她所說的是咖啡的杯數。但是通常也會聽到簡略的說法,就像"Bring me a coffee, please."還記得我說過不可數名詞不能有複數?但在這個狀況下,它就已經變成可數名詞,而非不可數名詞,所以並沒有違背文法規則。
記憶小撇步
我有兩個方法可以記住less與fewer的規則。
首先,我想到最經典的例子就是雜貨店快速結帳通道上的標語。這些標語大都註明著:10 items or less. (十項或少於十項才可進入結帳),請注意,這是錯的,「十項或少於十項」要用10 items or fewer. 才對。所謂的品項(item)正是一個一個數得出來的可數名詞,當然要用fewer。大約每個禮拜,我都會置身在這個錯誤與人們的抱怨聲中,所以這個錯誤已經深深印在我腦海了,且不斷地提醒我要用fewer items(較少的品項)。尤其,每當看到排我前面的顧客抱著一堆東西,卻站這條少於十項才准進入的結帳櫃檯,看著他一樣一樣地數著高達十五項的商品,我更加確信,「品項」是可數的。
前言
這幾年,我一直是個自由作家和編輯。某日在咖啡廳裡,我突發奇想,決定給自己取名為「文法女王」,並製作播客(podcast),錄製一些文法小祕訣,再利用網路播送,幫助人們記住一些看似簡單,卻一再混淆的文法規則。譬如,who 與 whom的差異,或是affect 與 effect的不同,或像是分號的用法,諸如此類的問題還真不少!這感覺挺好玩的!說起「播客」(podcast),它其實是一種網路音訊系統,運用這種再簡單不過的工具,就足以讓一個早有錄音設備,且一輩子專門在文法問題上找碴的女孩,錄製一些消遣自娛的廣播節目與他人分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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