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們有感情,有過去,有故事。像人一樣,每個都是獨一無二的生命。而不是可以隨意使用的東西。打破牢籠,喚醒人類道德最深層的意義。
作者簡介:
湯姆‧雷根(美國北卡羅萊納州立大學哲學系榮譽教授)是世界公認的動物權利運動思想領袖,於其超過三十年的學術生涯中,因教學卓著獲獎無數,亦曾獲選為大學校友特聘教授,並發表數百篇專業論文及出版超過二十本書;曾獲得重要的國際編劇及導演獎項,在全美及世界各地舉辦了數百場演講。在2001年退休之際,獲北卡羅萊納州立大學頒予該校教授最高榮譽之William Quarles Holliday勳章。
同年,北卡羅萊納州立大學圖書館使用其所捐贈的個人論文及大量私人藏書發行了「湯姆‧雷根動物權利資料庫」,為世界首屈一指的動物權利學識檔案資料。湯姆‧雷根的生平及「湯姆‧雷根動物權利資料庫」相關資料可前往:http://www.lib.ncsu.edu/animalrights/ 瀏覽查詢。
湯姆‧雷根與妻子南希共同創立了「文化與動物基金會」。網址:www.cultureandanimals.org
章節試閱
第一部分
美國市井小民
第一章 動物權利提倡者到底是誰?
動物擁有權利嗎?不同人有不同見解。有時人們因為對真相的看法不同,而給予不同的答案。例如有些人認為,貓和狗、雞和豬無法感知任何事;有些則相信他們可以。有時候,人們因為價值觀不同,而有不同的見解。例如,有些人相信動物若無法造就人類利益,就毫無價值可言;有些人則不這麼認為。當然,這兩種分歧都很重要,我會在後面進行討論。但是,上述兩種分歧都沒有討論到一個也同樣重要、而且是造成分歧的根本原因,那就是:關於動物權利的概念。
有些人認為動物權利的概念等同於善待動物。既然人類應當善待動物,那麼顯然可以推斷:動物擁有權利。有些人認為動物權利意味著免於暴力。既然人類不該殘酷對待動物,故也可以得到相同結論:動物擁有權利。既然有了這兩套理解動物權利的方式,為何提倡者與反對者還是吵個沒完?實在令人費解。
從正反方經常陷入激烈、針鋒相對的爭論來看,顯然這兩套常聽到的說法(人應該善待動物,人不該殘酷對待動物)並未能捕捉動物權利的真義。其實,動物權利的真正含意比這兩套說法簡單,也更有深度。
之所以說動物權利是個簡單的概念,是因為在最根本的層面,它只意味著動物有權受到尊重。而它之所以有深度,是因為它所涵蓋的面相非常廣泛。究竟有多廣泛呢?這裡有幾個例子可以說明,當我們學會尊重動物,世界將如何改變。
我們將停止為了肉品而飼養他們。
我們將停止為了皮草而殘殺他們。
我們將停止為了娛樂而訓練他們。
我們將停止為了研究而使用他們。
以上每個例子都說明著相同的道德邏輯——當我們了解人類如何剝削動物之後,就應該以終止剝削來承認動物具有權利,而非僅止於改善現狀。光是善待動物是不夠的,光是避免殘暴對待動物也是不夠的。不論我們為了吃、穿、娛樂還是探索而剝削動物,動物權利的真正含意是:讓牢籠消失,而非將牢籠變大。
不實的標籤
反對者認為動物權利的主張過於極端,因此他們總是將「極端主義者」(extremists)的標籤貼在動物權利提倡者的身上。反對者以這張措詞誇大的標籤,當做阻礙公開、公平討論的工具;換句話說,提倡者將不會有機會與反對者公開、公平地討論。
「極端主義者」和「極端主義」是含糊的詞彙。有一種認知是,極端主義者是指那些為了達到目的而不擇手段的人。摧毀世貿中心雙子星大廈的恐怖份子就是極端主義者,他們為達成目的無所不用其極,哪怕這意味著要造成數千無辜者的死傷。
動物權利提倡者並不屬於這種類型的極端主義者。我再重申一遍:動物權利提倡者不屬於這種類型的極端主義者。就連最激進的動物權利提倡者(如動物解放陣線「Animal Liberation Front」的成員)也相信,以動物解放之名採取的行動還是應受到道德規範,不對的事情就絕不該做。例如他們就反對出手傷人,更別說殺人了。
另一種對於極端主義者的認知,與人類的普世信念有關。在這種認知上,動物權利提倡者是極端主義者。讓我重申一遍:在這種認知上,動物權利提倡者確實是極端主義者。舉例來說,動物權利提倡者一直相信,為了娛樂而訓練野生動物表演是錯誤的。不過,在這種認知上,不只是我們,其實是每個人都會是極端主義者。為什麼?因為有些事情是所有人都會反對的。
譬如,當發生了強暴事件,大家都會是極端主義者——因為我們始終反對強暴。當發生了虐童案件,每個人都是極端主義者——因為我們始終反對虐待兒童。甚至,當出現虐待動物之事,我們也都是極端主義者——因為我們從不讚許這樣的行為。
我們很明白地看到一個事實,那就是:有些極端的觀點可以是正確的。動物權利提倡者之所以是極端主義者,是因為我們以普世信念去看待是非對錯,而我們不曾認為自己的想法有錯。因此,該探討的問題不是「動物權利提倡者是極端主義者嗎?」而是「我們是正確的嗎?」正如下文將揭示的,這個問題很少被公平地提出,更遑論被公平地回答了。這正是媒體與強大利益團體同謀,力圖確保不會發生的事情。
媒體
媒體是造成無法公平探討動物權利問題的阻礙之一。就像當前常見的現象,我們對於「真實世界」的理解,乃基於從電視裡或報紙上得到的資訊。這是危險的訊號。保羅・華生(Paul Watson,譯註:加拿大海洋環保人士)曾說:「媒體只關心四個面相:性、醜聞、暴力和名人。如果你的故事沒有上述元素,那就等於沒有故事。」他的描述也許誇張了些,但也有其真實性。飛機安全著地?這種事很難被報導,因媒體喜歡飛機失事。添加一些性、醜聞和幾個名人,混和攪拌之後,你的故事就具有擠進頭版新聞的份量了。不信的話,請看看今晚的新聞或明天的報紙吧。
由於媒體追求聳動的新聞,所以只有當動物權利的活動牽涉到不法或不可思議的事時,才能指望他們報導。例如動物解放陣線成員向某實驗室投擲炸彈,或是反皮草者朝時尚大師凱文・克萊的臉砸了一個派,這些才是一般民眾能看到或讀到的新聞。至於某皮草商店外所舉行的和平抗議,或某法律學院舉行的動物權演講,一向很難被報導。動物權利的消息若不夠驚天動地,對媒體來說就是不夠「血腥」。難怪大眾會將動物權利人士視為一群喀藥搞怪和社會適應不良的人,但這些形象往往是經由媒體過濾後,唯一成功傳遞給大眾的訊息。
特殊利益政治學
普羅大眾對動物權利提倡者的負面印象,不僅出於媒體追求聳動新聞的結果,也來自於依靠動物牟利的產業公關所提供給媒體的消息使然。我所說的「依靠動物牟利的產業」,指的是諸如肉品業、皮草業、動物娛樂業和生醫研究業等。替這些行業工作的人口徑一致,甚至用詞也一致地講述同一套故事,以詆毀他們共同的敵人:動物權利極端份子。
要找出這套故事在美國的最新章節在哪,其實不難。1989年美國醫學會(American Medical Association,簡稱AMA)出版的白皮書《生物醫學研究之動物使用:挑戰與回應》(Use of Animals in Biomedical Research: The Challenge and the Response),在建議中指出:一定要讓大眾知道相信動物權利的人「不僅是反科學,而且他們(a)要對危害生命財產的暴力非法行為負責,(b)威脅了公眾的選擇自由。」動物權利提倡者被視為「激進者」、「好戰者」、「恐怖份子」和「反人類福祉者」;相反地,頭腦清楚、合情合理的正派人士是那些動物福利支持者,他們是為了人類福祉而人道、負責地使用動物。
AMA的策略既簡單又有煽動性,他們讓大眾把「用動物進行研究」的爭論理解為兩派間的一場戰爭,其中一派是憎恨人類、嗜好暴力的無知動物權利激進人士,另一派是真正擁抱人道精神、具有智慧與科學素養的動物福利溫和主義者。如此一來,人們就會唾棄動物權利提倡者,而所謂人道且負責任地使用動物的空論就會佔上風。
自從一九八九年起,AMA和其他生醫研究業的公關部門,就持續把指責動物權利提倡者和褒揚動物福利者的新聞稿、備忘錄、電子郵件訊息、記者招待會與各式網路資訊,直接提供給記者、編輯和新聞業主管。這是如何運作的?以下有個例子。
生物醫學研究基金會(The Foundation For Biomedical Research,簡稱FBR)自稱為「全美最悠久也是最龐大的組織,致力於透過提昇大眾認知,支持在醫學與科學研究中,人道且負責任地使用動物,以提升人類與動物的健康。」FBR網站中有個名為「記者資源」的頁面,裡面包含了三個連結。
第一個連結是「專家意見」,其說明如下:「FBR是科學家與記者間的橋樑,鼓勵特殊、傑出和不間斷的新聞報導,使大眾對於在醫學與科學研究中人道且負責任地使用動物,能有所認識和正確評價。當您需要引用美國學術界中某位專家的研究成果,請先聯繫我們。」
「鼓勵特殊、傑出和不間斷的新聞報導」,如此正向且吸引人,誰會反對這種說法呢?
第二個連結是「FBR新聞提示」,其描述為:「一份每月的內部情報,能提供記者撰稿點子,讓民眾對於在醫學研究中人道且負責任地使用動物,有所認識與尊重。內容包括最新醫學發現概要,以及可靠的聯絡資訊。每個研究案例都顯示出,實驗動物是醫學研究不可或缺的要項。」
「在醫學研究中人道且負責任地使用動物」,這是「不可或缺的」。這一點也很難反對。
那麼第三個連結呢?這個連結是「動物激進主義」(Animal activism),其中FBR集結了「自一九八一年以來,所有以『動物權利』之名從事的已知犯罪活動紀錄。」
現在讓我們來看看:「動物激進主義」等於「以『動物權利』之名從事的犯罪活動」,也等於「非法和暴力行動」。如果那就是「動物權利」所涉及的事情,那麼(除了支持犯罪、非法和暴力行動的人之外)還有誰可能贊同這種事?
這麼一來,我們得到了故事的主要結構:動物福利溫和派對抗動物權利極端份子;人道對待動物的聰明科學家們,對抗決心搞破壞、情緒失控的無知動物權利提倡者。這就是如FBR這樣的特殊利益團體所餵養給媒體的訊息。管用嗎?媒體有沒有因為像FBR這類的努力而做了偏頗的報導?在我回答之前,讓我們先想像一下:有一名認真的記者,四十來歲,幸運地擁有一份穩定的工作,夫妻倆薪水足以支付生活開銷,兩個孩子也上了有名的大學。生物醫學研究是他負責的採訪路線之一,他每個月都會收到FBR內部情報,每天都收到支持動物研究的「專家們」所寄來的最新權威引述;而每過一段時間,他也會收到一份「以『動物權利』之名從事犯罪活動」的更新清單。
我們捫心自問:這位記者會公正地報導「動物研究之最新醫學突破」的機率有多大?是否可能會稍稍向特定一方靠攏?我們是否該提起,報紙的廣告大戶裡,就有依靠動物牟利的產業,包括FBR所代表的強大經濟利益團體(例如製藥大廠)?或者,我們應該提及,那位記者提撥的退休金,也像報紙發行人和編輯人員的退休金一樣,有很大的比例被拿去投資這些行業?難道我們真的可以認為,當客觀地思考這件事,「動物研究之最新醫學突破」被公正報導的機率是一半一半嗎?
也許有些人會回答「是的」,但是經驗告訴我,這些人是少數;大部分的人,一旦了解牌局是做牌的結果,就會理解新聞業的報導方式。還記得古老的諺語「誰出錢,誰點歌」 嗎?就算如今收費的吹笛者已不復見,但諺語中的真理從未過時。很明顯的事實是,許多人對動物權利有著一種負面印象,其主要原因是媒體把動物權利提倡者給抹黑了;而多數媒體之所以做出負面報導,是因為他們不斷被財大氣粗、靠動物牟利的產業發言人灌輸了負面訊息。一旦我們稍作思維,就不會感到訝異了。
第一部分
美國市井小民
第一章 動物權利提倡者到底是誰?
動物擁有權利嗎?不同人有不同見解。有時人們因為對真相的看法不同,而給予不同的答案。例如有些人認為,貓和狗、雞和豬無法感知任何事;有些則相信他們可以。有時候,人們因為價值觀不同,而有不同的見解。例如,有些人相信動物若無法造就人類利益,就毫無價值可言;有些人則不這麼認為。當然,這兩種分歧都很重要,我會在後面進行討論。但是,上述兩種分歧都沒有討論到一個也同樣重要、而且是造成分歧的根本原因,那就是:關於動物權利的概念。
有些人認為動物權...
目錄
推薦序 傑佛瑞・莫賽亞夫・邁森(Jeffrey Moussaieff Masson)
作者序
出版者序
前言 貓
第一部份 美國市井小民
第1章 動物權利提倡者到底是誰?
第2章 你們怎麼變成那樣的?
第二部分 道德權利是什麼?為何重要?
第3章 人權
第4章 動物權
第三部分 言與行
第5章 我們向愛麗絲學習了什麼
第四部份 變形記
第6章 將動物變成食物
第7章 將動物變成衣服
第8章 將動物變成表演者
第9章 將動物變成競賽者
第10章 將動物變成工具
第五部分 同心協力
第十一章 「是的…但是…」
結語:那隻貓
關於作者
致謝
附註
推薦序 傑佛瑞・莫賽亞夫・邁森(Jeffrey Moussaieff Masson)
作者序
出版者序
前言 貓
第一部份 美國市井小民
第1章 動物權利提倡者到底是誰?
第2章 你們怎麼變成那樣的?
第二部分 道德權利是什麼?為何重要?
第3章 人權
第4章 動物權
第三部分 言與行
第5章 我們向愛麗絲學習了什麼
第四部份 變形記
第6章 將動物變成食物
第7章 將動物變成衣服
第8章 將動物變成表演者
第9章 將動物變成競賽者
第10章 將動物變成工具
第五部分 同心協力
第十一章 「是的…但是…」
結語:那隻貓
關於作者
致謝
...
購物須知
關於二手書說明:
商品建檔資料為新書及二手書共用,因是二手商品,實際狀況可能已與建檔資料有差異,購買二手書時,請務必檢視商品書況、備註說明及書況影片,收到商品將以書況影片內呈現為準。若有差異時僅可提供退貨處理,無法換貨或再補寄。
商品版權法律說明:
TAAZE 單純提供網路二手書託售平台予消費者,並不涉入書本作者與原出版商間之任何糾紛;敬請各界鑒察。
退換貨說明:
二手書籍商品享有10天的商品猶豫期(含例假日)。若您欲辦理退貨,請於取得該商品10日內寄回。
二手影音商品(例如CD、DVD等),恕不提供10天猶豫期退貨。
二手商品無法提供換貨服務,僅能辦理退貨。如須退貨,請保持該商品及其附件的完整性(包含書籍封底之TAAZE物流條碼)。若退回商品無法回復原狀者,可能影響退換貨權利之行使或須負擔部分費用。
訂購本商品前請務必詳閱
退換貨原則、
二手CD、DVD退換貨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