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愛情從哪裡來?將往何處去?
哲學是對人生的睿智思考,
愛情的哲學則是對愛情的睿智思考。
「我們期待已久的一本書,它拯救了世人!」
──德國權威書評節目《讀!》(Lesen!)主持人 艾可‧海登瑞希(Elke Heidenreich)男人與女人之間的愛情,是人類永無止盡的話題。無數的小說刻畫它,令人沉迷,沒有一部電影能捨棄它,音樂若是沒有了它,根本不忍卒聽。沒有一件事能像它一樣撼動人心,讓人神魂顛倒、萬物失序。然而,我們對它的了解實在是少之又少。愛情到底是什麼?人類何時發展出愛情的?猿猴也會因愛而結合嗎?愛情的本質是什麼,繁衍後代、心靈交流、促進社會福祉、創造宇宙繼起之生命?大自然的一切清楚明白,是文化才讓愛情變得曖昧不明的嗎?男人與女人的性欲為何如此不同?「大胸部」的女人果真在演化上占盡優勢?大自然為什麼創造兩性?愛情是為了兩性的結合而「設想」出來的嗎?今天,誰會認真的說:「我愛你。」這樣說的人,真正的意思是什麼?我們是否對愛情要求太多了?
無以數計的自我成長書籍曾對愛情進行描述,並從不同的片斷面向切入,彷彿為愛情帶來一絲曙光。從中我們似乎知道,如何讓愛情永不褪色,如何成為熱情如火的戀人,同時也理解到原來男女來自不同的星球!但是,這一切有什麼實質效應呢?讀到正確的那一本書,就能在愛情的道路上走得稱心如意嗎?
本書作者理察‧大衛‧普列希特企圖在愛情這「剪不斷、理還亂」的感情中,整理出些許頭緒來。他運用各種科學研究,打造一把哲學思考的利器,爬梳愛情、解析人類感情,從人類基因的生物學觀點,到愛情的心理因素,以及現代愛情中個人與社會的種種糾葛。
閱讀本書,在作者的導引下,我們彷彿走進一棟愛情的博物館,穿梭在生物學、大腦科學、心理學、社會學、歷史的樓層之間,悠遊於各種思想流派,參觀「男人與女人」、「愛情本身」與「今日愛情」的展間,隨著知性與感性的導覽,一一躍過愛情的跨欄障礙。讀完本書,你將再度睜開雙眼,以另一種目光觀看待愛情(沒有比較新或比較舊),對於愛情的「剪不亂、理還亂」,更有一番深刻體認點滴在心頭!
作者簡介:
理察‧大衛‧普列希特(Richard David Precht)
哲學家、政論家、作家、媒體出版人、作家。一九六四年出生於德國索林根市(Solingen)。一九九四年於科隆大學取得博士學位,其後幾乎任職過德國各大報與電台,並曾獲美國芝加哥論壇報(Chicago Tribune)記者獎學金。
二○○○榮獲生物醫學大獎。創作有兩本小說、三本非文學類著作。童年回憶《列寧只來到盧登夏德》(Lenin kam nur bis Lüdenscheid)已拍成電影。哲普著作《我是誰?》一鳴驚人,榮登《明鏡週刊》非文學類排行榜冠軍,德國amazon不分類冠軍,長踞不墜,令讀者大眾與評論家驚豔不已。居住在科隆和盧森堡兩地。與前妻育有一子。目前與太太(較其年長)共同撫養她的三個小孩。
譯者簡介:
闕旭玲
政大哲學系畢業,留學德國六年,於特里爾大學主修德文。現專事德文翻譯,譯有《丈量世界》、《我與康明斯基》、《窮得有品味》、《午間女人》、《綿羊偵探團》等書。
各界推薦
媒體推薦:
【媒體推薦】
我們期待已久的一本書,它拯救了世人! ──德國權威書評節目《讀!》主持人 艾可‧海登瑞希
普列希特在各領域與學科之間搭起一座橋樑,幫助我們越過「愛情」的障礙。──西德匯報
普列希特先是問《我是誰?》如果有我,有幾個我?接著他又向人類「剪不斷、理還亂」的感情──愛情下戰帖。這不是一本愛情指南,而是嚴肅的哲學專書。──世界報
在本書中,普列希特討論了重要的人性議題,關於愛情、幸福與認同。──德國時代
閱讀這本書是一趟哲學之旅,而且還是一趟快樂的旅程,一路上充滿愉悅的思考。──圖書雜誌
除了愛情本身,此書也討論到欲望突如其來的操控、年長女性的魅力、經濟危機下的愛情……。──焦點
當代德國哲學家普列希特在這本書中,思考了世界上最美的感覺,還有為什麼我們會愛、性有多重要、許多關係為何無法開花結果。──畫報
蘋果日報總主筆 卜大中
作家、評論家 平路
創意人、作家 李欣頻
作家、評論家、媒體人 蔡詩萍
台北大學中文系副教授兼系主任 賴賢宗
強力推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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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列希特在各領域與學科之間搭起一座橋樑,幫助我們越過「愛情」的障礙。──西德匯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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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讀這本書是一趟哲學之旅,而且還是一趟快樂的旅程,一路上充滿愉悅的思考...
章節試閱
*「文化生物」之愛*
一九五○年代德國人類學家阿諾德‧蓋倫(Arnold Gehlen, 1904-1976)提出「文化生物」的概念。文化生物的生命不由基因決定,不由情緒或感情做主,也不是由思想來操控。關鍵的影響力來自其他的文化生物。文化生物稱自己為「我」。他們對自己和他人有某種(持續變化的)看法。他們不只扮演#一種#社會角色,而是同時扮演多個。對文化生物而言,在一個人身上可以出現互相矛盾的想法或是對立的感情。這些特質,會讓人與人之間互相吸引或排斥。
愛情之於文化生物,它意味著:「愛慕」、「戀愛」或「愛」不只是間腦裡中腦邊緣系統的內分泌作用,它們也牽涉到個人的自我關係。當我們和伴侶或性伴侶相處時,我們的興趣並非機械的受制於基因的自私傾向,我們玩的是一種社會遊戲,我們透過他人的目光看見自己。我們散發的光芒就像撞球檯上的撞球碰到了檯邊,會從他人的眼光反彈回來。
人類生命有意思的地方在於,無法憑個人或他人的直覺掌控一切。換句話說:我們很少真的知道他人想要什麼。我們被迫參與了一場永無休止的遊戲,也就是詮釋的遊戲。
以「性」為例。外表強壯的公鹿彷彿在對母鹿宣示:我是妳的Mr. Right!而母鹿也能憑本能知道,與這頭公鹿交配是對的選擇。人類的情況就複雜多了。大屁股的美女、寬肩膀的帥哥或許迷人,但笑容不對勁或話不投機,那會澆熄了我們的熱情。何況它根本無法告訴我們,對方在做愛時是否體貼,懂不懂情色的想像和創意,感不感性,有沒有自信。令人跌破眼鏡的情況不勝枚舉。
性在心理學上是個複雜且寬廣的領域。性伴侶眼中所反映出來的我,很可能比我們以為的還要多。性對人類而言幾乎都是令人興奮、值得興奮,或覺得興奮的,如此特殊的性質,肯定與灰伯勞和箭毒蛙所經驗到的大不相同。性能讓我們藉由「撞球檯邊的反彈」來獲得某種「自我經驗」。覺得自己夠不夠有男子氣概或女人味,並不是荷爾蒙的問題。對方的反應、對方的眼神、對方的話語,這些因素的重要性絕不亞於荷爾蒙。
所以,做愛好比打撞球,會有一個「我的形象」從對方那裡彈回來。這是一場藉由「共感」(empathy)才能完成的遊戲。我們毫無保留的奉獻自己給對方,透過這種方式最終贏得的、反射回來的卻也是我們的自我。我們滿足對方的性欲不是出於無我的付出,而是透過「反彈」獲得心理上的滿足。當然,這是指具有撞球檯邊般功能、令人滿意的性愛,不是那種有去無回的#單向#射門遊戲。
在性能力上人類並不是最強的動物,但在性行為上是最有趣的。這要歸功於#文化#;人類在扮演性愛角色時遵循的是藝術法則;他不但在扮演角色,同時也在玩他的角色。
造成這現象最重要的原因是,人類有辦法跟自己的心理(心靈)玩遊戲。一百年前,威廉‧詹姆斯將我區分為「主我」(意識流)與「賓我」(自我),以釐清大腦中共同作用的各種我。一九二○年,弗洛伊德將我劃分為三級:「本我」(Es)、「自我」(Ich)和「超我」(Über-Ich)。晚近的大腦科學家則分出七到九種「我的狀態」,它們在我們的感覺或思想中,彼此互補、滋養、交錯與相疊。從詹姆斯兩個人玩的對弈遊戲(二因論),到了大腦科學家就變成多位玩家(各種「我的狀態」)一起上線的電腦遊戲了。
做愛時,各種「我的狀態」會一起動起來。「身體的我」會因荷爾蒙分泌而出現強烈反應;「作為經驗主體的我」感受到自己進入一種高度興奮的狀態;「傳記的我」(或「紀錄生平的我」)會滿心歡喜的想著,這一刻我與心儀的對象上床了,共同經歷一次親密的接觸;但同時「道德的我」也不斷冒出頭來提醒我,我在做的事情是錯的,因為我或對方或我們兩個都另有固定的伴侶。
總之,「做愛」和「知道自己正在做愛」是兩碼子的事!性愛是一種非常複雜、集各種意念和觀點共同作用的行為。外遇和出軌的魅力之所以無法擋,並不是因為我們在追求最佳基因,或被先天的繁殖衝動牽著鼻子走,而是我們渴望獲得一個全新的自我形象──令人怦然心動、魅力四射;我們渴望跳脫老夫老妻多年相處後,再熟悉不過的刻板形象。
從他人眼中看到正面的自我形象永遠是獲得生命活力的靈丹妙藥。在性愛中、在戀人的眼中得到自我認同,絕對是天底下最值得追求的一件事。性愛如此,愛情又何嘗不是這樣:我們每天最在意的就是,自己在那個特別的人的眼中是怎樣的形象。
*讓人昏頭的吊橋*
卡皮蘭諾吊橋(Capilano Canyon Suspension Bridge)是世界上最長的懸索吊橋,一百三十六公尺,高掛在加拿大溫哥華北部的卡皮蘭諾河谷上。站在七十公尺高的吊橋上搖搖晃晃,腳踩著狹窄的木條,往下看是深不見底的山谷。
膽小的人別想挑戰卡皮蘭諾吊橋。像這樣的地方,會讓人特別想要戀愛嗎?一九七四年,未攜伴前來的年輕男子,會邂逅一位美麗的妙齡女子。她會趨前詢問,是否願意協助她完成一項科學實驗?實驗內容是:請走到吊橋中央停下,感受一下周遭的景色,然後將自己的印象寫成一小段文字或畫成一幅簡圖。男士回來後,女子會給男士自己的電話,並說:「如果你對實驗結果有興趣,可以打電話給我。」有一半的受試者打電話來。
策劃這項實驗的是多倫多的年輕學者,唐納德‧達頓(Donald Dutton)和亞瑟‧艾倫(Arthur Aron)。兩人一夕成名。其實,這項實驗與遊客看到風景後有何感想無關。他們唯一感興趣的是,回家後有多少男士打電話來?
他們假設,走在令人頭暈目眩的吊橋上會讓人特別緊張,男士對年輕美女的情緒反應也會特別強烈;他們追求女人的意願將因此提高。
作為對照組,達頓和艾倫請年輕美女再到另一座簡單的木橋旁重覆相同的實驗。結果,來電的男士不到百分之十五。
值得注意的是,在吊橋上寫下的感想比在一般木橋上的隱含更多的性暗示。如果假設沒錯,男人會把走吊橋的緊張感轉化為遇見年輕美女的興奮感。所以,吊橋晃得越厲害,男人對那位美女的興趣就越高。
從吊橋實驗中得出相當有趣的結論:我們的情緒經常是不明確的,根本無法給它一個單一的解釋。感覺到某種情緒與理解這種情緒,是截然不同的兩件事。所以恐懼和緊張才會被那些男士誤以為是對異性有興趣的興奮感,而順利克服。達頓和艾倫稱此為「歸因錯誤」(attribution error)。說得白話一點,那些男士誤會了,他們搞錯自己的心意。
一九六二年,美國社會心理學家史丹利‧沙其特(Stanley Schachter,1922-1997)提出,身體的情緒反應和我們對它的心理詮釋是兩回事。沙其特主張,某些行為障礙或不良習慣,如厭食症、貪食症、憂鬱症、菸癮或吝嗇貪婪,都跟「歸因錯誤」有關。人類的情緒不包括厭食或吝嗇貪婪,這些行為並非由情緒引起,兩者之間沒有相應關係。當中出現某種過渡和轉化,而且是藉由心理詮釋的功能。對此沙其特提出了「情緒二因論」(two-factor theory of emotion):人類的感情由兩大因素組成,一是生理的#刺激#和反應,一是與此相應(或不完全相應)的#詮釋#。
換句話說,我們只能擁有我們所詮釋出來的感情!當情緒引發想法和觀念時,感情於焉形成。想法和觀念是人類腦功能的一項成就,能夠解釋和延伸情緒的內容。
當小孩興起某種感覺時,如果大人能給他一個明確的解釋,孩子通常會心滿意足。有了解釋,世界再度井然有序。大人也是這樣,當我們遇到不愉快的混亂感受時,如果有人能說出一番明確的道理,我們就會釋懷許多。
達頓和艾倫的吊橋實驗似乎證實了這種心理機制。在情緒激動或緊張的狀態下,我們會產生移情或轉化作用。實驗說明了,對異性感興趣或談戀愛深受「情境」的影響。參加搖滾演唱會、舞蹈課、聖誕晚會、嘉年華會,或走一趟令人膽顫心驚的吊橋,都有助於我們墜入愛河,作用之大絕非市場買菜相遇可比擬。
許多研究進一步指出,仔細校準體內的化學變化,實驗結果會更好。例如經過長時間騎自行車或馬拉松式的長跑後,身體處於高度興奮狀態,平均得花七十分鐘才能恢復正常。最關鍵的時間點落在劇烈運動後的十到十五分鐘,這是產生歸因錯誤的最有利時間。身體還處於興奮狀態,但心理已跟引發興奮的真正原因(劇烈運動)逐漸脫離關聯。此時若出現誘人美女,男人的注意力便會高度集中在她身上。
非常態的情境有利於非常態的感情。經歷特殊情境所引發的高昂情緒甚至能強烈到讓人陷入愛河。不過,#能夠#如此不代表#必然#會如此。有一種情況曾讓許多人感到失望,男女在興致高昂的旅途中相識,並結為愛侶,回家後那股魔力頓時雲消霧散。沒錯,非常態和特殊性都會隨著時間而消褪,但它們是點燃愛苗的重要刺激。對我們而言,愛情本身就是一件「特別」的事。少了那份特別,愛情就無法成為愛情。
*「文化生物」之愛*
一九五○年代德國人類學家阿諾德‧蓋倫(Arnold Gehlen, 1904-1976)提出「文化生物」的概念。文化生物的生命不由基因決定,不由情緒或感情做主,也不是由思想來操控。關鍵的影響力來自其他的文化生物。文化生物稱自己為「我」。他們對自己和他人有某種(持續變化的)看法。他們不只扮演#一種#社會角色,而是同時扮演多個。對文化生物而言,在一個人身上可以出現互相矛盾的想法或是對立的感情。這些特質,會讓人與人之間互相吸引或排斥。
愛情之於文化生物,它意味著:「愛慕」、「戀愛」或「愛」不只是間...
推薦序
導論
火星上的男人,金星上的女人
寫本探討「愛情」的書,真有這麼困難嗎?
這是一本探討「男人」和「女人」的書,以及發生在他們身上那件既美好又很奇妙的事──愛情。
「愛」是人類「最愛」探討的主題。寫小說不涉及「愛」少之又少,拍電影不談到「愛」鳳毛鱗爪。雖然,我們沒有一天到晚把愛掛在嘴邊,但不可否認的,愛對我們而言真是太重要了。不過,從人類的歷史來看,情況並非一直都是如此!無論如何,「愛」如今儼然一切事物的著力點,商品架上的體香劑和爽身噴霧沒有一款不以「愛情」為訴求,時下的流行歌曲沒有一首不以「愛情」為主題。
「愛」真是個威力無窮的題材,無所不包。從「世上為何有男人和女人?」到「我該如何挽救我的婚姻?」包羅萬象,無遠弗屆。愛上有迷濛雙眼的美女,愛上西伯利亞泰加林(Taiga)的美麗月夜,愛上某些習慣,愛上把牙膏擠得整整齊齊的男人,愛上波斯貓,愛上血淋淋的牛排,愛上科隆的嘉年華會,愛上佛寺裡的寧靜,愛上謙遜,愛上跑車,愛自己所信仰的神,這所有的愛通通沒有衝突,可分別發生,並行不悖,甚至能同時發生!
雖然,世上有這麼多種愛,和這麼多值得去愛的事,但本書只打算聚焦其中之一,也就是讓男女成為伴侶的兩性之愛。沒有任何一本書能全面的探討愛,眼前的這一本也不打算這麼做。單是「男女」之愛(當然也可能是「女女」之愛或「男男」之愛)就已經夠複雜了。「兩性之愛」的確讓人充滿疑惑,作為一個主題,雖然有許多一流的詩人處理過它,卻鮮少有聰明絕頂的哲學家肯探究這個問題。
「兩性之愛」對我們而言很重要。但在西方哲學的傳統裡,自柏拉圖以降,兩性之愛就一直被視為非正統的「休閒音樂」。只要哲學家們繼續以「理性」定義人類,「愛」就無法比「凸槌」或「錯誤」好多少,「愛」只不過是理智在一連串令人扼腕的迷失中,造就出來的混亂情感。任由情感主宰我們的靈魂,這種行為本來就應該受到苛責。一項行為,如果你無法證明它是理性的,明哲保身的最佳作法就是──千萬別碰。哲學史上幾個赫赫有名的「異數」剛好印證了這項鐵律,施萊格爾(Friedrich Schlegel)、叔本華(Arthur Schopenhauer)、羅蘭‧巴特(Roland Barthes)、傅柯(Michel Foucault)、盧曼(Niklas Luhmann)都對「愛」發表了不少發人深省的見解,縱使如此,時至今日在大學裡開設以「愛」為主題的系列講座,還是會讓一位哲學家在學術界飽受質疑,甚至#無可避免#的淪為同僚奚落的對象。哲學是個非常保守的領域,不碰觸某些主題的作風根深柢固。目前,絕大多數充滿智慧的哲學書籍,都在探討形式邏輯或康德的範疇理論,冊數之多遠大於探討「愛」!
但恰恰相反的是:大概沒人會真的認為,對人類而言形式邏輯的重要性遠大於愛吧!的確可惜,哲學有那麼多把鋒利的刀,卻(似乎)無法把愛情剖析個清楚。也許,誠如德國哲學家卡爾‧亞斯培(Karl Jaspers)所言,「愛是絕對意識(das absolute Bewusstsein)裡最難以掌握的一項事實,因為它既是最毫無道理,也是最理所當然的。」沒錯,「愛」的確既狡猾又難以捉摸。但話說回來,難道對心理學家而言這個問題就比較簡單?還是說,就目前的研究成果來看,對化學家和生物學家而言,「愛」從來就不曾帶來過困擾?「愛從何而來,欲往何去」,「愛為什麼動不動就消失」,「愛在出現和消失之間對我們產生了哪些作用」,科學家們真的已經對這些問題提出解答了嗎?
「愛」或許是自然科學和人文科學交界點上最值得探討的主題。愛既不能用邏輯來推理,也不能用哲學上的終極論證來解釋。可是,難道因為這樣,就要把如此重要的問題全權委託統計學家、問卷調查、心理測驗、血液分析,或荷爾蒙研究去處理?
如今愛情變得這麼珍貴,甚至「貴」不可攀,關鍵或許就在於此;因為我們把愛情交給愛情顧問和關係大師去處理,愛情才會重要到、複雜到凡人無法應付。如今,這些專家的人數多到不勝枚舉,其影響力大到難以估計,但可以確定的是:這樣的後果不堪設想!他們所提出聰明絕頂的好方法,無一不在告訴我們,只要跟隨他們的腳步,聽從他們精心策劃的妙計就能覓得最佳伴侶,就能讓愛情永保新鮮,就能成為一個魅力無窮、熱情如火的理想伴侶,而且一輩子永遠幸福快樂。於是,所有床上與床下的功夫,全都非常便利的寫在書上了,什麼愛情操作手冊、作愛技巧一應俱全。某些不求甚解的大腦科學家甚至發表了大量論文來佐證:為什麼女人慣用右腦,男人慣用左腦,為什麼男人在冰箱裡老找不到東西,女人永遠不會停車。還有性愛能帶給男人快樂,男人一心想要上火星,但愛情才是女人要的,女人一心想要上金星,而且除了愛情之外,女人還可以藉巧克力獲得滿足。於是乎,幸運的現代人,只要找對了書,好好拜讀,就能覓得理想伴侶,結成神仙美眷,從此過著幸福快樂的日子。即便,這樣的神話沒有發生在你我身上,但至少它們全寫在書上了!
其實,對「愛」我們知道的並不多。什麼是男人?什麼是女人?男女究竟是怎麼開始互相吸引、有好感的?我們對這些問題的看法充滿意識形態,其僵化程度比備受意識形態荼毒的政治立場還可怕。愛對我們是如此重要,但我們偏偏在這個議題上,滿足於一知半解或不明究理。或許,正因為該主題太過重要、太吸引人了,才會有這麼多似是而非的看法或學說,而我們也樂於接受人云亦云、嚴重簡化的論點:只要他們說男人#都#怎麼樣,我們就相信男人是那樣,只要他們說女人#都#怎樣,我們就相信女人是那樣。縱使日常生活中,明明很多事情只跟「個性」有關,根本與「性別」無涉。仔細想想,我們在面對愛情或性別的問題時,能夠挑選的答案真的不多,相反的,在選擇手機答鈴時,卻有挑也挑不完的選項,可以一直挑到自己滿意為止。
所以是時候了,該把什麼是男人,什麼是女人,什麼是愛情的這些問題一一釐清,並且從各種新舊成見與錯誤觀念中解脫出來。但愛情的測量門檻或許真的太高了,就像德國詩人海涅(Heinrich Heine)所說:「世人都知道什麼是暴力;但從來沒有人說得清楚什麼是愛。」或者,說清楚根本是多此一舉,因為有些人認為:愛情根本不存在。所以只要隨便打個比喻、一語帶過即可,就像大哲學家柏拉圖說愛情是「神聖的瘋狂」,或法國道德家拉羅什福科(La Rochefoucauld)說愛情如「鬼魅」 ,有了這些比喻就夠了。
其實愛情自成一個世界,由強烈情緒誘發豐富想像和精采觀念的美妙世界。就這點而言,「愛情」與藝術、宗教可謂有異曲同工之妙。此三領域所形成的觀念世界都是直接訴諸感官經驗而取得價值,並非訴諸理性與知識。或許有人要說,既然愛情的邏輯如此高深莫測,愛情只能是一種文學主題。不少哲學家和社會學家甚至認為愛情只是文學中的虛構發明。所以,若要探討愛情只能待在文學裡?出了文學便窮途末路?
在《我是誰?》(Wer bin ich?)書裡,我用了一個小章節探討愛情,作用之小就好像舉起手電筒照向星空。對於愛情,我自己也充滿好奇,渴望有一天能好好探索一下這個神祕星系。愛情對我們而言,就像是個既熟悉,又陌生、充滿魅力的小宇宙。既熟悉,因為愛情主要與自己有關,而且常常是遠勝於「與對方有關」。又陌生,因為愛情總有讓戀人搞不清、弄不懂的地方。愛情不是一副攤開來的牌,但這樣也好。我們的激動莫名,我們的無法自拔,我們的熱情澎湃,我們的無可救藥只想妥協,這一切全不是想說清楚就說得清楚的。但或許愛情就需要這剪不斷理還亂,不可或缺的就是曚昧不明。
那麼,一本有關愛情的書要怎麼寫?愛情涉及的都是極私密的事、極曖昧的狀態、極美好的幻想,這樣的書要怎麼寫?在本書中你學不到閨房密技,也找不到解決性高潮障礙、消弭忌妒心、攻擊性、可幫你度過失戀痛苦,或促進伴侶信任的好方法。這本書無法增加你的魅力。它不是一本針對兩性關係所寫的諮商大全,裡面沒有美化日常生活的妙點子。本書只想幫助你釐清一些之前或許並不清楚的事,讓你往後面對類似情況時得以充滿自覺;詳細探究及測量這個你我(幾乎所有人)都想沉醉其中的瘋狂國度(愛情),其實是件很有趣的事。讓我們一起思考性別角色和社會角色,對再理所當然不過的反應動動腦筋。也許你會變得跟我一樣,喜歡多花點時間探究自己的狀態和處境。不必勉強,等你有興趣再加入也不遲。
其實,這也點出了哲學這門學科所具有的嶄新意義。哲學未必要再提出新的真理,它可以盡其所能的整合各家觀點,釐清各種看法的差異性與關聯性。這樣的工作就已經工程浩大。不過,哲學家想釐清的問題如果是愛情,那麼競爭對手可不少。以愛情為主題大量出書的有心理學家、人類學家、民族學家、文化史學家和社會學家,近年來還有越來越多的化學家、遺傳學家、演化生物學家、大腦科學家(腦神經解剖學家)和科技新知記者紛紛加入了行列。
百家爭鳴提供了許多有趣觀點。但各家說法並列、相安無事得就像一頭頭飼養在生物實驗室裡用籠子隔開的動物,彼此竟像從未照過面一樣。「人類是動物」、「人類服膺的是化學作用」、「人類是文化產物」……大家對人類的基本看法如此不同,難怪提出的愛情見解也南轅北轍。對於忠誠、廝守、感情變化和兩性魅力等,各家提出的解釋可謂毫無交集。
最令人驚訝的是,各看法之間的差異如此之大,但實際生活中又可以相互混用,且無人有異議。既然可以混用,是否代表大家所指的其實是同一種「愛」?既是同一種愛,要如何才能為社會學家講的西班牙話和遺傳學家講的中國話搭起溝通的橋樑?睪丸激素和苯乙胺、自我投射和繁殖壓力、適應度和對期待的期待,這各式各樣的說法之間有沒有共通點?彼此是否有所相關?有從屬關係嗎?或根本毫無交集,只是並列的論點?抑或,只要追根究柢就會發現它們共同的立論基礎?
攤開各學科的專業著作,可以清楚看見定義上的壁壘分明與獨斷。社會學全然漠視愛情裡的生物化學作用,而愛情化學家對社會學的觀點同樣不屑一顧。在最根本的立論上,同屬自然科學的各學科或許還能達成某種程度的共識,人文科學各學科也如此,但自然科學和人文科學之間卻存在一道無法跨越的鴻溝。
我最感興趣的就是這道鴻溝。依我看來,它根本不必存在。童年起我就對動物學非常著迷。它是所有學科中最能啟發我探索人類奧祕的一門。其實,我的許多宗教信念與體驗有一定程度奠基於動物學。今天我在閱讀各種生物學理論及解釋時,同時帶有批判精神。許多生物學的前提都沒有解釋清楚,應用法則也缺乏根據。多年來對此領域的鑽研,讓我一讀到生物學家的奇特觀點就會特別懊惱。關於男人與女人這個主題,生物學家發表過最多奇特看法。那些有關人類欲望的生物學論述,絕對是生物學領域裡最令人失望的部分,儘管如此仍大受歡迎。當然,這要拜藉生物學之名增加可信度的心理學家之賜。
在此我想藉各哲學學派的思想來檢視並批判這些生物學論點。沒錯,我對自然科學的人文觀點和人文科學的自然基礎充滿興趣。我珍視自然科學追求精準與正確的堅持,#也#珍視人文科學「儘管如此,但是……」追根究柢的精神與睿智分析。在學術上我無黨無派,無須捍衛任何一種學說或派別。我深信,通往真相的道路不只#一條#。我既非自然主義者,他們堅持只能用自然科學的方法來分析人類;我也不是觀念論者,他們獨斷的主張人類可以揚棄自然科學所提供的知識。我深信,自然科學與哲學缺一不可;沒有自然科學的哲學是空洞的,沒有哲學的自然科學是盲目的。
至今為止,尚未出現任何可靠的愛情知識。所有言之鑿鑿的理論其實都漏洞百出。即便大家最愛引用的大腦科學也未能提供一個明確的答案。女人思考時啟動的腦區當然跟男人一樣,不僅跟男人一樣,連黑猩猩也一樣。就解剖學的觀點,男女腦袋幾乎沒有差別,就生理學的觀點則非常接近。否則,具有典型「男性」特質的女人,例如特別會停車的女人,豈不是腦袋有問題?特別願意傾聽別人訴說的男人,豈不是大腦發生病變?
為了回答有關愛情的問題,我將從各學術領域及派別著手,試圖為讀者提供較寬廣且豐富的視野,並將各種學說放在一起加以比較、對照。除了《我是誰?》提到過的幾位哲學家,本書將再多介紹幾位,例如美國文化哲學家茱蒂絲‧巴特勒(Judith Butler)、英國語言哲學家吉爾伯特‧萊爾(Gilbert Ryle)、美國哲學家暨心理學家威廉‧詹姆斯(William James),法國哲學家米歇爾‧傅柯(Michel Foucault)。另外我將詳細介紹幾位生物學界赫赫有名的大師,例如威廉‧漢彌爾頓(William Hamilton)、德斯蒙德‧莫里斯(Desmond Morris)、羅伯特‧崔弗斯(Robert Trivers),和理查‧道金斯(Richard Dawkins)。當然不得不提的還有重要的社會學家,例如艾瑞克‧佛洛姆(Erich Fromm)和烏利西‧貝克(Ulrich Beck)。我挑中這些重要的思想家,並非因為他們最具有代表性,而是他們的思想或多或少與我們的主題有關。
要了解「愛情生物學」就得先知道什麼是演化論,知道它的基本論述。時下最流行有關男女的生物學理論大多奠基於演化論,為求根本我們得先檢視一下這個基礎。一到五章我將介紹性別角色的生物學與文化基礎。各種性別特徵與特質從何而來?是動物遺傳?源自遠古的演化?還是當代的發明?(第一章)基因遵循什麼樣的生物程式?對我們有何影響?(第二章)什麼是女人典型的性偏好?什麼是男人典型的性偏好?我們對這些行為了解多少?(第三章)女人大腦的運作方式與男人不同嗎?(第四章)文化對我們身為女人或男人的自我認知和對世界的認知影響有多大?(第五章)
第二部,也就是從第六到第十章我們才要真正進入本書的主題「愛情」。首先要探討的是愛情的生物學意義。為什麼會有愛?或許一開始「愛」並不是為了男女結合而「設想」的?(第六章)我們試圖為愛這種糾結難解的感情勾勒出輪廓。既然愛情不是單純的情緒或本能,那麼愛情到底是什麼?戀愛時我們的大腦會產生什麼樣的變化?當「戀愛」變成「愛」,情況又有何不同?相較於高山田鼠,平原田鼠算是非常專情,為什麼會這樣?我們從田鼠身上學到了什麼?內分泌化學作用對我們有何影響?這些問題的探討和釐清有助於我們認識到,男女最重要的差異不在於內分泌而在於自我概念(第七章),以及童年所受的影響(第八章)。我們將發現愛情要的不只是親密與相守,還要刺激與適時的保持距離。愛情並非全然無私無我,也不一定要結為伴侶(第九章)。愛情匯集了各種嚮往、想像與觀念,並且在日常生活中形成相當固定的「符碼」(Code)系統;愛情是一場期待的遊戲,更精確一點:是一場「因可期待而產生期待」的期待遊戲(第十章)。
本書的第三部,將針對當前的愛情問題(個人問題和社會困境)進行探討。為什麼「浪漫」愛情會變得如此重要?(第十一章)如今浪漫儼然消費品,如果所有的浪漫都可以購買,那麼還有「真愛」嗎?(第十二章)綜觀現代家庭所面臨的困境,我們將深入探討如何在現實與理想之間取得平衡?(第十三章)最後,讓我們再次針對人類剪不斷、理還亂的一種感情「愛情」,做一個簡短的總結,回顧其起源與日常生活中我們面臨的愛情困境。(第十四章)
於盧森堡家中
理察‧大衛‧普列希特,二○○八年十二月
導論
火星上的男人,金星上的女人
寫本探討「愛情」的書,真有這麼困難嗎?
這是一本探討「男人」和「女人」的書,以及發生在他們身上那件既美好又很奇妙的事──愛情。
「愛」是人類「最愛」探討的主題。寫小說不涉及「愛」少之又少,拍電影不談到「愛」鳳毛鱗爪。雖然,我們沒有一天到晚把愛掛在嘴邊,但不可否認的,愛對我們而言真是太重要了。不過,從人類的歷史來看,情況並非一直都是如此!無論如何,「愛」如今儼然一切事物的著力點,商品架上的體香劑和爽身噴霧沒有一款不以「愛情」為訴求,時下的流行歌曲沒有一首不以「...
目錄
導論
火星上的男人,金星上的女人
寫本探討「愛情」的書,真有這麼困難嗎?
第一部 男人與女人:1-5章 性別角色的生物與文化根據
這些特徵與性格是從哪裡來的,是動物遺傳、自石器時代的遠祖,還是當代的產物?哪些是基因的設定,在我們身上造成什麼影響?什麼是典型女人與男人的性行為,對此我們真的知道了什麼?女人大腦的運作不同於男人的大腦嗎?文化對於我們身為女人或男人的自我認識與世界觀,起了多大的作用?
第一章 一筆不明究理的遺產──愛情與生物學到底有何關係?
第二章 基於經濟考量的性?──為什麼基因不是自私的?
第三章 勢力的伯勞鳥,不動如山的蛙──男人與女人想要什麼?
第四章 我看見的,你看不見──男女想法真的大不同嗎?
第五章 性別與性格──你我的第二天性
第二部 愛情本身:6-10章 愛情的生物學意義
為什麼會有愛情?有沒有可能,愛情本來並不是為了男女關係而「設想出來」的?如果愛情只是一種情緒,那麼是哪一種?愛情來臨時,大腦發生了什麼事?從戀愛到愛情,這之間如何轉換?男女差異是生物化學作用還是一種自我規劃?對此童年經驗留下什麼痕跡?愛情為什麼會又遠又近、又自私又無我?愛情只是一種伴侶關係嗎?愛情是符碼,是遊戲,是可以被期望與如期望般的期望?
第六章 達爾文的疑慮──是什麼將愛與性分開?
第七章 一個複雜的觀念──為什麼愛情不是情緒?
第八章 間腦與我──想愛就能愛?
第九章 經營命運──愛情是一種藝術嗎?
第十章 再平凡不過的不可思議──愛情與「期待」有何關係?
第三部 今日愛情:11-14章 現代社會中的愛情
為什麼浪漫的愛情變得如此重要?到底還有沒有「真」愛,或一切已淪為商品消費?在大不易的家庭生活中,如何兼顧現實與理想?「剪不斷、理還亂」的源頭在哪裡?
第十一章 愛上愛情──為什麼我們總是在尋覓愛情,卻遍尋不著?
第十二章 購買愛情──浪漫是一種消費?
第十三章 甜蜜的家庭──什麼變了?什麼沒變?
第十四章 真實意義與可能意義──為什麼愛情對我們而言依然如此重要?
參考書目
索引
導論
火星上的男人,金星上的女人
寫本探討「愛情」的書,真有這麼困難嗎?
第一部 男人與女人:1-5章 性別角色的生物與文化根據
這些特徵與性格是從哪裡來的,是動物遺傳、自石器時代的遠祖,還是當代的產物?哪些是基因的設定,在我們身上造成什麼影響?什麼是典型女人與男人的性行為,對此我們真的知道了什麼?女人大腦的運作不同於男人的大腦嗎?文化對於我們身為女人或男人的自我認識與世界觀,起了多大的作用?
第一章 一筆不明究理的遺產──愛情與生物學到底有何關係?
第二章 基於經濟考量的性?──為什麼基因不是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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