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抹掉過去,只為了讓愛重來!
這人生,如煙花一場。
愛情的酒精揮發後,
逗留舌尖的,
是現實的酸苦澀餘味。
劉建基(世新大學英語系教授)、蘇正隆(台灣翻譯學學會前理事長) 專文推薦
※本書收錄譯者精心整理《大亨小傳》翻譯史
★BBC「大閱讀」讀者票選百大小說
★英國《衛報》最偉大的百大小說
★《新聞週刊》票選百大書單
★《時代》雜誌票選百大經典小說
★美國藍燈書屋世紀百大經典小說No.2
★法國《世界報》20世紀百大作品
★四度改編為電影,2013年最新電影版由《紅磨坊》大導巴茲・魯曼操刀,李奧納多・狄卡皮歐飾演「大亨」蓋茲比。
■本經典新譯特色:
奠基於前人翻譯心血的全新「創作」。
台灣譯界新生代以前輩為師,發揮獨特感性與表演慾,創造出不同以往譯本的調性、敘事節奏與生動對白,忠實卻不古板,賦予經典嶄新的復古面貌。
作者有如編劇,翻譯如同一種表演,一齣自導自演的好戲。
好戲永遠在上演。經典,是活的,是任何時代任何人都能投入其中的人間劇場,而非僅供膜拜供養的高遠殿堂。
換個角度看美國文學經典:
◎《大亨小傳》的主角其實不是大亨!
《大亨小傳》的故事,只是窮小子蓋茲比愛上「白富美」黛西,黛西卻嫁給「高富帥」湯姆,後來蓋茲比鹹魚翻身,找鄰居尼克策劃橫刀奪愛,處心積慮拆散湯姆和黛西這對歡喜冤家……嗎?
在這本社會小說裡,主角其實並非苦戀未果的蓋茲比。一本好的小說,主角必須在腥風血雨中歷練成長;而在這場愛情大亂鬥中,蓋茲比執迷不悔,湯姆死性不改,黛西不思改進,如何挑得起大樑?只有蓋茲比的鄰居尼克,既沉緬於紙醉金迷、燈紅酒綠,同時又能冷眼旁觀,體會燈火闌珊、酒醒人散的悵惘,看破榮華富貴不過是過眼雲煙,並將所見所聞「寫成」這本《大亨小傳》,以淒婉的豔筆刻畫戰後一代對美國夢幻滅的悲哀。
最佳男主角,尼克當之無愧。
◎《大亨小傳》描寫的不是愛情,而是社會人情!
費滋傑羅以爵士時代為經,以黛西─湯姆─蓋茲比的三角戀為緯,交織出酒食徵逐的社會風貌,刻畫出壁壘分明的階級界線,在轟轟烈烈的愛情故事底下,默默上演著真實世界的人生百態,一九二○年代的紐約歷歷在目,裡頭有「一座座白色的大廈,一幢幢方糖的矮樓」,居住著「李蛭夫婦」、「竹本瓜夫婦」、「品玖嘉公子」等角色……這些人豈是二○年代紐約所獨見?
愛情的酒精揮發後,逗留舌尖的,是社會寫實的酸苦澀餘味。
為每一本經典,找到在當下重新閱讀的理由;
給每一本經典,內容與形式上的雙重新貌。
作者簡介:
史考特.費茲傑羅(F. Scott Fitzgerald,1896–1940)
美國小說家、詩人、劇作家、電影編劇、短篇小說家。「爵士時代」代表作家,更是20世紀最重要的作家之一。
1896年出生於美國明尼蘇達州聖保羅市,1913進入普林斯頓大學就讀,期間嘗試撰寫短篇小說、詩、戲劇、書評等,奠定日後成為作家的基礎,最後因一次世界大戰爆發獲徵召入伍而未完成大學學業。
1920年與名門之女潔妲(Zelda Sayre)結婚,育有一女。他們足跡遍及美國與歐洲各大城市,因此結識許多同樣旅居海外的美國作家,例如葛楚・史坦(Gertrude Stein)、海明威等。費茲傑羅以撰寫短篇小說為生,供夫婦倆過著完全反映「爵士時代」奢華風格的生活。前三部短篇小說集《Flapper and Philosophers》(1920)、《Tales of the Jazz Age》(1922)、《All The Sad Young Men》(1926)備獲好評。
1920年出版的《塵世樂園》(This Side of Paradise)為費茲傑羅首部長篇小說,描述生長於爵士年代的年輕人生活,彰顯其對傳統的反抗。1925年的《大亨小傳》、1934年的《夜未央》(Tender is the Night),以及費茲傑羅因心臟病歿後、由作家暨評論家艾德華・威爾森(Edmund Wilson)彙集其手稿出版於1941年的《最後的影壇大亨》(The Last Tycoon),被視為費茲傑羅最好的長篇小說,以敏銳的社會觀察、細膩高雅的風格、感傷哀愁的情調著稱。
費茲傑羅在世時,文學成就褒貶不一,但自1940年代以來至今,已被視為與海明威、福克納並駕齊驅的美國先代文學先驅。
譯者簡介:
張思婷
台大外文系畢業,現正就讀師大譯研所博士班,並於世新大學及師大英語中心擔任講師。熱愛翻譯。
各界推薦
名人推薦:
推薦序
幻滅的「美國夢」──永恆經典的再現與再譯: 張思婷譯的《大亨小傳》
世新大學英語系教授 劉建基
美國文學中以「美國夢」(American Dream)為內涵、以「樂園神話」(the Myth of Edenic Possibilities)所衍生的道德再生與光明希望為主題,是美國文學脈絡中的一條「光明」主軸。英國小説家勞倫斯(D. H. Lawrence)在其著作《美國文學名著研究》中,率先指出美國文學發展中的另一條「黑線」及其在美國文學史的「互補」價值。儘管這一條「黑線」反襯光明希望的神話,揭示「美國夢」的破碎與幻滅,勞倫斯認為它帶來「異類」、「他者」的聲音,不僅深化、豐富美國文學的內涵,且成為美國文學重要的資產。
費茲傑羅(Francis Scott Fitzgerald)的《大亨小傳》,即是美國文學中這條「黑色」軸線的翹楚之作,在「二十世紀百大英文小說」(Modern Library 100 Best Novels)排行榜中,名列第二。《大亨小傳》講述的是關於「美國夢」幻滅的悲劇故事,不僅反映美國歷史上「爵士年代」(The Jazz Age:1918-1929)的社會奢華、道德頹廢與浮華拜金,並且刻畫人性中對「夢想」的永無止境追尋──儘管它可能不是光彩絢爛的美夢,而是一場枯萎凋謝的惡夢。書中主要人物蓋茲比,藉「綠光」寄深情,將其一生的信念寄託在黛西家的「綠燈」上,鍥而不捨地追尋其無法預知的破碎之夢,讀來令人不勝唏噓。小說結尾,敘述者尼克指出:
蓋茲比相信那盞綠燈,相信那就是他未來的高潮,而年復一年,高潮在我們眼前消退,我們撲了空,沒關係──明天再跑快一點,手再伸長一點,總有一天,我們總有一天──於是顛撲向前,逆水行舟,一次又一次,退回到過往。 (張思婷譯文p.258)
費茲傑羅被譽為「爵士時代的桂冠詩人」,其小說作品往往帶有詩人的感性筆觸與濃郁情感,且擅長將象徵手法與寫實細節融於一爐,對譯者而言的確是一大考驗。《大亨小傳》的中譯版在華人世界已有二十多種,其中以喬志高譯的今日世界版(1971) 最受讀者青睞。林以亮對喬志高忠實、流利、傳神的譯文讚賞有加,他指出:「費茲傑羅的詩意一發,受罪的人是譯者,那些要命的長句子,譯成中文之後,一口氣讀下來,令你覺得文理通順,真不知要花掉多少心血。」儘管喬氏譯本忠於原著,中文表達純熟道地,然而經過四十多年的歲月推移,用語顯得不夠現代,難免有年代隔閡之感。
相對於喬氏譯本,張思婷譯的漫遊者版(2013)能貼近我們這個時代的語彙,用語較為現代,口吻較為年輕,文意明快曉暢,讀來確有耳目一新之感。張譯以前人為師,儘可能準確翻譯費氏的英文原文,以期達到詞語上「信」的境界。此外,張譯「盡量保留原文的隱喻」,以期達到意境上的「信」。以第八章中的「聖杯」(Holy Grail)意象為例,張譯不僅在詞語層次沿用原文意象,另外神來「譯」筆,將中古時期騎士文學中的亞瑟王與圓桌武士「追尋聖杯」(the Quest for the Holy Grail)的傳奇故事融入譯文,「力求不加註釋以降低閱讀干擾」,達到意境上的「信」。
原文:He had intended, probably, to take what he could and go — but now he found that he had committed himself to the following of a grail. (Chapter 8)
喬版:起初他可能只想玩玩,然後一走了事──但後來他發現他把自己奉獻給一種「理想」的追求。
張版:本來他只是想且戰且走,沒想到一回神,自己卻成了追尋聖杯的騎士。
如果費茲傑羅是《大亨小傳》文字的魔術師,那麼譯者張思婷即是一位成功的魔術師之化妝師。透過其生花妙筆的彩繪,相信讀者必能體會《大亨小傳》中「爵士年代」的社會風貌。
***
張思婷《大亨小傳》新譯推薦序
蘇正隆(灣翻譯學學會前理事長,教授「筆譯專業」等課程)
一九八八年Modern Library選出二十世紀一百部英文小說名著,費茲傑羅(F.S. Fitzgerald)的《大亨小傳》(The Great Gatsby)位居第二(名列第一的是喬伊斯[James Joyce]的《尤利西斯》[Ulysses]),不過這部作品一九二五年出版後並未引起太大重視,甚至有評論家把它貶為流行言情小說。經過將近二十年的考驗,才獲文壇肯定,如今公認是美國文學經典之作,已無疑義。
這部作品敘述一個對愛情極為浪漫執著的人物的故事和悲劇,手法非常寫實卻又含蓄內斂。很多細節常若無其事的輕輕一點,埋下伏筆,到後頭才又自然而然的銜接起來,對情節的細膩安排,令人嘆服。而文字方面則更是千錘百鍊,特別是描述情境時,有時如樂曲演奏,舒展自如,有時像散文詩,意象豐富。像這樣的作品,要真正讀懂,能夠辨識出字裡行間的弦外之音,已經非常不容易,而要翻譯得好,更是極大的挑戰。
雖然這部作品一九六九年以前台灣已經有兩種譯本,但直到一九七一年今日世界出版了喬志高翻譯的《大亨小傳》,才引起廣大讀者的重視。當時我剛進外文系,對於充斥坊間的英美文學中譯本,大多頗有意見,但喬志高的翻譯,卻讓我讀來耳目一新。小說中的許多精采名句透過他的翻譯,往往能讓人琅琅上口,因此我心目中喬氏的翻譯大概就是典範,恐怕難以超越。
二○一三年《文訊》約我撰寫〈台灣的外國文學經典翻譯出版熱潮〉,我調查一下,發現《大亨小傳》台灣至少有十六種譯本,二十四家出版社出版過,其中最近一個譯本,漫遊者出版的張思婷的新譯,讓人驚豔,套句章炳麟的名言,可以說是「前修未密,後出轉精」。她的譯本能夠將小說中許多獨具匠心的遣詞用字,很成功的傳達出來,用字非常靈活,還常有神來之筆。譬如底下幾個例子:
尼克剛到西卵不久,碰到陌生人問路,指完路後,他心裡感覺是:「He had casually conferred on me the freedom of the neighborhood.」這句話翻譯起來很不容易,因為涉及一些文化因素──授予外地人本地市民的榮譽叫confer on someone the freedom of the city,張思婷巧妙的把這句譯成:
他隨口一問,倒讓我升格成為在地人。(張思婷譯p.19)
喬志高的翻譯則是:
他在無意之間使我榮任了這一帶地方的封疆大吏。(喬志高譯)
「榮任這地方的封疆大吏」也許是古代的意思。相較之下,張思婷的新譯讓人更容易理解,也更貼近原意。以下幾則也是絕妙佳譯的例子:
The lawn started at the beach and ran toward the front door for a quarter of a mile, jumping over sun-dials and brick walks and burning gardens- finally when it reached the house drifting up the side in bright vines as though from the momentum of its sun.
草坪從海灘直奔正門口,足足四百公尺,一路起伏過日晷、紅磚道和百花爭豔的花園,綠意奔到屋前煞不住,順勢化為滿牆碧綠的藤蔓。(p.22)
The exhilarating ripple of her voice was a wild tonic in the rain. I had to follow the sound of it for a moment, up and down, with my ear alone before any words came through.
她聲音裡的漣漪是雨中的美酒,聽得人飄飄欲仙,耳朵也跟著抑揚頓挫,總要隔一會兒回過神,才能細細咀嚼她說了些什麼。(p.125)
Daisy began to sing with the music in a husky, rhythmic whisper, bringing out a meaning in each word that it had never had before and would never have again. When the melody rose, her voice broke up sweetly, following it, in a way contralto voices have, and each change tipped out a little of her warm human magic upon the air.
黛西跟著屋裡的音樂,用她那富有磁性的嗓音,韻律有致地低吟起來,只把那一字一句傳唱成絕響,那意思以前不曾有,將來也不會再有了。待曲調拔高,她那副女低音的嗓子甜甜輕轉,跟著爬了上去,每一次轉音都向夜空輕灑她溫暖的魔力。(p.159)
近年來的翻譯學界常有所謂「異化」、「歸化」的討論,主張「異化」論者,反對使用中文成語,認為應儘可能保留原文的句法與意象。不過無論就出版實務或讀者反應而言,文學翻譯採用異化策略,很難成功。
最近《時代雜誌》有篇文章〈Why Europe Can’t Leave Greece Adrift〉(Time, June 25, 2015)台灣有人譯為「為什麼歐洲不能讓希臘漂流出去?」雖然adrift的本意是「在水上漂流」,但在上述語境,中文說「脫離」比較合乎習慣。有人認為這樣就犧牲了英文漂流的意象,但中文英文畢竟是兩種不同的語文,如果中文有類似譬喻,應儘量維持原文的意象,但不能太牽強,否則就是刻舟求劍。我們再看底下一句話,裡頭也出現adrift,「Somehow it had come adrift from the wall.」正常的情況下我們會說:「不知怎麼回事它就從牆上脫落了。」我們有可能說從牆上「漂流出去」嗎?
張思婷的新譯以新時代的語言,讓讀者細細品味費茲傑羅的生花妙筆所編織出來的一則浪漫傳奇與寓言。她對翻譯的拿捏,恰到好處。但是任何一本名著的翻譯都不可能十全十美,張譯有一些細節還有待推敲琢磨,但整體而言,這是一本相當了不起的譯本。
已成公共財產的經典名著,擁有眾多譯本並不稀奇。荷馬《伊利亞德》(The Iliad)的英譯,自一九五一年以來,至少就有二十二種(含Rieu及S.D. Andrew的原譯經後人大幅修訂者),但真正傳世的也只有Lattimore(1951)、R. Fitzgerald(1974)及Fagles(1990)三個譯本。一九五一年到一九七○年代傾向直譯的Lattimore譯本獨占鰲頭,到了一九七○年代後期詩人Robert Fitzgerald「以詩譯詩」,成為典範,九○年代之後Fagles以鮮活的當代英語迻譯,又取而代之。平均約二十年,原來的名譯就顯得過時,讓位給更新、更好的譯本。現在《大亨小傳》已出現更新、更好的譯本,值得大家矚目。
名人推薦:推薦序
幻滅的「美國夢」──永恆經典的再現與再譯: 張思婷譯的《大亨小傳》
世新大學英語系教授 劉建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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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節試閱
第一章
在我年輕、少不更事的時候,父親給過我一個忠告,至今仍縈繞在我心頭。
「批評別人之前,要記得,」他對我說,「不是所有人都像你,從小就那麼好命。」
父親點到為止,我們父子向來不用多說,他話中有話,我再清楚不過。因此,我絕少妄下斷語,而我這種脾性,惹來許多怪人對我推心置腹,害我被不少無聊人士引為知己。這些怪人的鼻子可靈了,只要這種難得的脾性出現在常人身上,他們立刻嗅出來,然後巴著不放;大學時代,一堆瘋瘋癲癲的張三李四私下跑來找我訴苦,害我遭人冤枉,說我是小政客。這些心底話多半是別人跟我說的。每當我發現不妙,某某某的心事已經冒到嘴邊,我不是假寐、裝忙,就是俏皮人家幾句。年輕人的心事經常抄來抄去,說來說去總是那一套,而且說得坑坑巴巴,顯然語帶保留。保留的話語是無窮的希望。至今我還是害怕會錯看了什麼,所以不敢忘記父親當年自命不凡的弦外之音,並且自命不凡地重述:人生器量,出生已定。
嗯,吹噓完自己的氣度,也該承認凡事總有個底限。人品有基於磐石、有出於泥沼,然而,經歷了某些事,我也不去在乎了。去年秋天,我從東部回來,一心希望全世界穿上制服、立正站好,不准踰矩半步;對於縱情瞥視人心的異秉,我也不想要了。唯獨蓋茲比,也就是本書的主人翁,唯獨他豁免在外。過去他象徵的一切,我都毫不留情地鄙夷;若說人格是一連串成功的手勢,那麼蓋茲比確實了不起,他對時運異常敏銳,有如一具精密的儀器,能夠偵測到萬里以外的地震;這並非美其名為才子風流的優柔善感,他那生來就異乎常人的樂觀,那種羅曼蒂克的嚮往,都是在我認識的人身上所找不著的,將來也不會再遇到的。喔,蓋茲比很好。是那縈繞在他心頭的美夢,以及尾隨在美夢之後的濁濁塵埃,讓我對人心轉瞬即逝的悲喜,暫時失去了興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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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卡拉威家族富裕顯赫,祖宗三代都在美國中西部這座城市落腳,在當地稱得上名門望族。長輩總說我們跟蘇格蘭的大地主蒲克勒公爵同宗,但其實我們這一支系的家業是我大叔公打下的。一八五一年,大叔公來到美國,花錢買了個替身,送到前線去打南北內戰,自己留在後方做起五金批發,這生意就一直傳到我爸手上。
我從沒見過大叔公,但據說我跟他長得很像,還說簡直跟我爸辦公室牆上那幅硬漢肖像一模一樣。一九一五年,我從耶魯大學畢業,正好跟我爸相隔四分之一世紀。不久,我參加遲來的條頓民族大遷徙,人稱歐戰。我反攻殺敵殺了個眼紅,退伍返鄉反覺了無生氣。我的故鄉原本是溫暖的世界中心,如今卻成了荒涼的宇宙邊緣──我決定到東部發展,去學做股票生意。所有我認識的人都靠交易所吃飯,我想多我一張嘴應該也無妨。為了這件事,我的叔伯姑嬸商量了好久,好像在討論要送我上哪一所私立中學,最後才板著臉、猶疑地說:「哎呀,好吧好吧。」爸爸答應資助我一年,後來幾經拖延,終於,在一九二二年春天,我來到東部,心想永遠不回去了。
雖然在城市裡找房子比較實際,但是春日和煦,加上我剛離開廣袤的草原和怡人的林蔭,因此,辦公室的同事才提議到近郊合租一間房子,我立刻就心動了。他找了一間飽經風霜的木造平房,一個月八十元,正要搬進去時,公司卻把他調到華盛頓,我只好自己一個人搬到郊外。跟我作伴的有一條狗,雖然後來跑了,但至少陪了我幾天;再來就是一輛老舊的道奇,和一個芬蘭女傭,她替我鋪床、做早點,在電爐前面絮絮叨叨,用芬蘭語述說著人生大道理。
這樣寂寞的日子過了一天,還是兩天;一天早晨,有個比我還晚搬來的陌生人,在半路上把我攔了下來。
「西卵鎮怎麼走?」他無助地問。
指完路之後,我繼續往前走,愈走愈不寂寞。我是嚮導,開路者,先來這裡落戶的人。他隨口一問,倒讓我升格成為在地人。
陽光普照,樹木如電影快轉般抽芽長葉,熟悉的信念又重回我的心頭,相信隨著夏天的到來,萬物又會復始重生。
有讀不完的書冊,青春的空氣裡也有呼吸不完的健康氣息。我買了十幾本工作用書,有銀行學、有信用貸款、有投資證券,在書架上一字排開,紅皮燙金的,好似新鑄的錢幣,閃爍著金光閃閃的祕密,只有邁達斯國王、財閥摩根和羅馬富豪梅賽納斯(Maecenas)通曉。除此之外,我滿懷抱負,打算涉獵群書。我在大學也算是文藝青年,曾經替《耶魯學報》寫了一年嚴肅又膚淺的社論。我打算重操舊業,再次成為什麼都會但也什麼都不會的專家──「通才」;我這可不是在打趣,人生還是單從一扇窗子看出去會比較成功。
說來也巧,我租房子的地方正好是北美洲最不可思議的地帶:一座夜夜笙歌的細長島嶼,從紐約往東延伸,島上奇觀處處,其中有兩塊土地特別希奇,就位在距離市區三十公里左右的地方,兩塊土地的輪廓一模一樣,好像兩顆巨蛋,中間隔著稱不上是海灣的海灣;兩邊地角伸出去,深入西半球最歸順的海域,最豐饒的海洋榖倉──長島海灣。這兩塊土地並非完美的鵝卵形,反而像是傳說中哥倫布立起的那顆蛋,底端給敲扁了;縱使如此,海鷗從上空飛過時,看到兩塊一模一樣的土地,一定又驚又奇;而對於只能在地上行走的我們來說,更不可思議的還在後頭:這兩塊土地除了形狀大小之外,再也找不到任何相似之處。
我住的地方是西卵,就是⋯⋯比較沒那麼時髦的那一邊,不過用時髦來區分都還只觸及皮毛而已,兩邊存在著更怪誕而且害人不淺的鴻溝。我租的木屋位在西卵的地角,五十碼外就是海灣,左右兩邊都是別墅,租一季要價一萬二到一萬五。右手邊那一幢不管用什麼標準去看,都可稱得上是氣派輝煌,外型仿法國諾曼第某一座市政廳,單邊矗著塔樓,簇新的磚瓦,爬著稀疏的常春藤,還有一座大理石游泳池,和超過十五公頃的草坪和花園。這是蓋茲比的毫宅,或者說是⋯⋯(因為我當時還不認識蓋茲比先生),某位姓蓋茲比的紳士閑居的宅邸。我住的木屋實在很醜,幸而不大,沒人注意,我才得以欣賞海景和鄰居的草皮,並且因為和富豪比鄰而居感到寬慰,而且一個月租金才八十元。
海灣的對面是一排白色的華邸,時髦的東卵在水邊閃閃發亮。這年夏天的故事,就從我開車到東卵與湯姆.勃肯南一家共進晚餐開始。黛西.勃肯南是我的遠房姪女,湯姆.勃肯南則是我大學同窗,戰後我還到芝加哥讓他們招待了兩天。
黛西的先生擅長體育,是耶魯大學校史上最剽悍的橄欖球邊鋒,當年可說是聞名全美,這種成名得早的人(才二十一歲就在體壇登峰造極),往後的人生總得飽嘗走下坡的滋味。湯姆家境富裕,大學時代的揮霍功力已經天怒人怨,這回他從芝加哥搬來東部,搬家的陣仗更是讓人瞠目結舌,比方說吧,他愛打馬球,就把湖森區老家的馬全都運過來,實在很難想像我的同輩之中居然有人如此富有。
他們搬來東部的原因我不清楚,之前無緣無故去了一年法國,後來又東飄西蕩,哪裡有可以打馬球的有錢人,哪裡就有他們。這次不會再搬了,黛西在電話上說,但是我不相信—不是我會讀黛西的心,而是我覺得湯姆這個人會流浪一輩子,悵惘地追尋當年球場上騷動的風雲,那回不去的青春。
於是,在一個微風和煦的傍晚,我驅車到東卵去見兩位無甚交情的老朋友。他們的府邸富麗堂皇,超乎我的期待:喬治國王殖民風格的莊園大宅,紅白相間的愉悅配色,正面看出去就是海灣。草坪從海灘直奔正門口,足足四百公尺,一路起伏過日晷、紅磚道和百花爭豔的花園,綠意奔到屋前煞不住,順勢化為滿牆碧綠的藤蔓。房屋正面開了一排落地窗,此時正逆著夕陽的金暉,迎著和煦的暖風,湯姆.勃肯南一身騎裝,雙腳叉開,站在門廊。
比起大學時代,他變了。眼前的他三十歲,魁梧的身材,麥禾的髮色,堅毅的嘴角,傲慢的姿態,不可一世的雙眼鋒芒畢露,是他最突出的五官,予人隨時要往前撲的印象。就連那襲宛若女裝的華麗騎裝也掩蓋不了他孔武有力的事實。雪亮皮靴裡塞著的兩條腿,簡直要把鞋帶繃斷;每次他肩頭一轉,便能隔著薄外套看見肌肉鼓起。這是一具充滿爆發力的身軀──蠻橫殘暴的軀體。
他說話的聲音粗戛沙啞,加深了他粗魯的印象,而且帶著長輩輕視晚輩的口吻,即使對有好感的人也是這樣,以前在耶魯就有人因此討厭他。
「別以為我說話沒得商量。」他說話總帶著這麼一點味道。「我只不過比較壯、比較像男人罷了。」我們大三、大四同一個社團,雖然始終沒有成為至交,但是我總覺得他很看得起我,而且希望我待他就像他待我,要嚴厲、要違抗、要悵望。
我們在前廊的陽光裡聊了幾分鐘。
「我這地方挺不賴的。」他的目光逡巡閃爍。
他拉著我的臂彎,帶著我轉了個方向,用他寬厚的手掌拂過眼前的景致,這一拂,就拂過了義式的低窪花園、半畝香氣襲人的玫瑰,還有一艘短鼻子的遊艇,在岸邊拍打著浪花。
「本來是德曼的,就是那個石油大王。」他又帶我轉了個方向,很客氣,也很突兀。「我們進去。」
穿過挑高的走廊,走入玫瑰色的明亮空間,兩頭嬌滴滴地用落地窗圍起,窗戶半敞,明淨雪亮,窗外的綠意彷彿要長進屋裡來。一陣微風吹過,這頭的窗紗落下,那頭的窗紗又起,宛如一片白色的旗海,翻呀飛地,簡直要碰到奶油花似的天花板,落呀落地,猶如風吹海面一般,在酒紅色的地毯上掀起了波浪、灑下了陰影。
屋裡唯一文風不動的是一張偌大的沙發躺椅,兩位年輕的仕女彷彿搭著綁了線固定好的氣球,輕飄飄地浮在沙發上,全身素白,衣裙飄飄,彷彿乘風繞了屋子一圈,剛剛才飛回來。我準是在原地杵了好一會兒,聆聽窗紗的颯颯和畫像的嘆息。突然砰一聲,湯姆.勃肯南把裡面一排窗戶關上,風給逮住了,即刻平定下來,窗紗、地毯和仕女也冉冉飄回地上。
年輕的那位仕女和我素昧平生。她打直身子,躺在沙發的那一側,一動也不動,微微揚起的下巴像上頭頂著個東西,彷彿隨時會掉下來。不知她有沒有用眼角餘光瞄到我,即使有,她也毫不動聲色。老實說,我被她嚇了一跳,差點囁嚅了一聲抱歉,不好意思這樣闖進來打擾到她。
另一位仕女就是黛西,她作勢要起身,上半身微微前傾,臉上帶著殷切的表情,接著輕笑一聲,笑得那樣輕靈、那樣傻氣、那樣迷人,看得我也跟著笑了起來,邁開步伐走進客廳。
「看我開心到癱──了。」
說完她又笑,好像在笑自己說了什麼妙語。她握著我的手,抬頭仰望我的臉,發誓說全世界她最想見到的人就是我。她很會這一套。她壓低嗓子,說那個頂東西的女孩是貝克家的小姐。(聽說黛西說話的聲音那樣輕,是故意想讓人湊近;但這種不痛不癢的批評,絲毫無損她這魅力。)
總之,貝克小姐的嘴脣掀了掀,若有似無地朝我點了個頭,緊接著又揚起下巴,方才東西頂得好好的,這回歪了一下,險些沒掉下來。道歉的話又冒到我嘴邊。只要遇上這種我行我素的行徑,我總是看傻了眼,由衷感佩。
第一章
在我年輕、少不更事的時候,父親給過我一個忠告,至今仍縈繞在我心頭。
「批評別人之前,要記得,」他對我說,「不是所有人都像你,從小就那麼好命。」
父親點到為止,我們父子向來不用多說,他話中有話,我再清楚不過。因此,我絕少妄下斷語,而我這種脾性,惹來許多怪人對我推心置腹,害我被不少無聊人士引為知己。這些怪人的鼻子可靈了,只要這種難得的脾性出現在常人身上,他們立刻嗅出來,然後巴著不放;大學時代,一堆瘋瘋癲癲的張三李四私下跑來找我訴苦,害我遭人冤枉,說我是小政客。這些心底話多半是別人跟我說的。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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