鹽榷,即政府對食鹽產銷的壟斷專賣,亦為政府的重要財源。
本書以鹽榷為切片,進而掌握南宋財政、民生與國運的變化及關聯。
食鹽是南宋時期重要的商品,鹽利則是當時政府十分重要的收入。這項收入,來自政府對此一商品的專賣,即所謂「鹽榷」,從生產到運銷,都由政府控制。政府在掌控產銷過程的情況下,以高出成本甚多的價格,出售食鹽,取得豐厚利潤,成為所倚仗的財源。所以能夠如此,在於鹽產地有限,有限的產地卻又能產出豐富的產品,而食鹽為民生必需品,消費人口眾多,政府因而謀求以獨占的方式,獲取利源。
《南宋鹽榷》一書所收各篇論文,以南宋鹽產區與行銷區的劃分為依據,對鹽榷先作分區的探討,重點在於各區的產銷規制、施行實況的異同與演變,及鹽戶、鹽商境遇的變化;最後跨越不同鹽區,討論規避政府控制的私鹽,以及南宋政府如何為確保榷入而防治私鹽。全書旨在究明,在國運興衰、吏治良窳、財源劃分、地理環境、經濟景況等因素影響下,鹽榷與南宋財政、民生的關聯。本書主題明確,析論周密,使宋代鹽業史研究更臻完備而全面,當於宋史學界有重要貢獻。
作者簡介:
梁庚堯
祖籍廣東省新會縣,民國三十七年生於廣州,旋即移居香港,民國四十五年定居臺北。國立臺灣大學歷史系學士(民國五十九年)、碩士(民國六十三年)、博士(民國六十六年),自民國六十六年起任教於國立臺灣大學歷史系,至一○二年退休,現為該系名譽教授。除本書外,著有《南宋的農地利用政策》、《南宋的農村經濟》、《宋代社會經濟史論集》上下冊、《中國社會史》;另有未收於上述各書之論文若干篇,以宋史研究為中心,而涉及唐宋社會經濟史、宋元教育文化史及近代中國社會經濟史學史等論題。
作者序
序
本書共收南宋鹽業論文九篇,這些論文斷續寫作,歷時甚長。最早的一篇是〈南宋的淮浙鹽場〉,寫於民國七十五年間,曾於這年十二月在中央研究院舉辦的第二屆國際漢學會議上宣讀;最後一篇是〈南宋政府的私鹽防治〉,發表於民國九十五年六月出版的《臺大歷史學報》上,前後相距達二十年之久。這些論文,算是我自完成博士論文之後,教書迄今三十多年來,唯一較為全面且尚能自成首尾的研究,能夠結集出版,有了卻一樁心事的喜悅。各篇論文寫作時間相距既長,而又長短相差甚大,如今由於身體健康的關係,已無時間、精力改寫成一部有完整系統的著作,只能在略加整理修改後,作為一部論文集出版,而另撰「導言」一篇,冠於其前,概述要旨。九篇論文或在學術會議上宣讀,或在經過審查後發表於期刊雜誌,以及此次集結成書經過審查後出版,曾得師長、前輩學者及學友賜予意見,指正缺失,謹此誌謝;本書整理與繪圖,分別得到臺大歷史研究所博士班研究生李如鈞、吳修安的幫助,並獲得臺大歷史系「中國中古近世史領域發展計畫」的支持,也在此表達謝意。此外,我也感念目前已經停刊的《大陸雜誌》,當年願意刊登我的〈南宋淮浙鹽的運銷〉和〈南宋廣南的鹽政〉兩篇那樣長的論文。
對鹽業在宋代財政上的重要性開始有初步的認識,是在民國五十八、五十九年間在大學四年級唸書時,從《大陸雜誌史學叢書》第二輯第二冊《唐宋附五代史研究論集》上,讀到錢公博先生的〈宋代解鹽的生產和運銷制度〉及林伯羽師的〈宋代鹽榷〉兩文,伯羽師的論文尤其給我一個整體的認識。開始想要研究南宋鹽業,起於民國六十六年博士班畢業之後,由於研究南宋城市而搜集史料,讀到劉克莊《後村先生大全集》卷一四八〈方子默墓誌銘〉中的一段記述,說位於長江岸上江南西路的隆興府(洪州),「官令城中鹽肆各出繈易楮,鹽儈魏彬請括責南昌、新建口岸三千鹽肆,如城中法」。我一直想「三千」鹽肆會不會是「三十」之誤,但即使是「三十」,也讓我印象深刻。城外江邊的口岸,光是專門銷鹽的店家就有三十家,城中可能更多。這些鹽肆,應該不是零售的商店,而是批發或轉銷的牙家。這段史料,讓我進一步體會到鹽業在宋代商業上的重要性,想要對南宋鹽史有更多一些的認識,因此萌生研究的念頭。在進入研究之前,得知有一本戴裔煊先生的《宋代鈔鹽制度研究》要先讀,這本出版於大陸的著作當時在臺灣還不易看到。所幸在民國七十一年,臺灣有書商翻印了這本書,於是可以開始著手準備研究。而戴先生這本書也就和林伯羽師早年所寫的〈宋代鹽榷〉一文,共同成為我研究南宋鹽業的基礎。
當寫〈南宋的淮浙鹽場〉和〈南宋淮浙鹽的運銷〉時,還沒有讀到郭正忠先生的宋代鹽史論著,而郭先生的巨著《宋代鹽業經濟史研究》這時也尚未出版。民國七十七年至七十八年間,我得到國科會的經費補助,到美國普林斯頓大學進修一年。進修期間所做的一項工作,就是閱讀當時在臺灣還不易讀到的大陸期刊和書籍。有一次,當時已從普林斯頓大學東亞系退休的宋史前輩學者劉子健先生問我,有沒有讀到什麼比較好的作品。我正好讀了幾篇郭先生有關宋代市鎮的研究,覺得十分細密,於是答以郭先生的作品。劉先生認為我和郭先生同樣研究市鎮和鹽業,因而介紹我們兩人通信,這時我才知道郭先生也研究宋代鹽業。此後與郭先生通信多年,得他指點甚多,又獲得他贈送的幾本鹽業史、城鎮與商品經濟史和度量衡史的著作,對我幫助甚大。郭先生不幸以六十四歲之齡逝世,我在他去世之後半年稍多,也就是民國九十一年六月,在《新史學》雜誌上發表〈南宋的私鹽〉,特別註明是用來紀念精研宋代鹽業、城鎮、商品經濟及中國度量衡史的郭先生。
郭正忠先生在《宋代鹽業經濟史》的「前言」中,曾提到戴裔煊先生對他研究宋代鹽業史有所囑示、鼓勵。民國八十四年,我到河北的北戴河參加一次海峽兩岸的「傳統社會與當代中國」學術研討會,先父和我同行,回程到北京,郭先生引導我們觀覽。當郭先生知道家父和戴先生同樣畢業於中山大學,和他談起戴先生。聽他們談話,我才知道先父和戴先生是同學,先父習教育,戴先生習歷史,但是兩人相熟,同住宿舍,戴先生年較長,眾人稱之為老大哥。家父過世後,我整理他的遺物,找到一份民國三十二年十二月一日教育部給中山大學的訓令抄本,是中山大學抄給他的,上面同時有先父和戴先生的名字,才又知道他們兩人同時經教育部審議通過,獲授碩士學位。他們的碩士論文,都是在抗戰期間,隨著學校從廣州西遷至雲南澂江,再遷至粵北樂昌的過程中,在流離的生活中完成。而戴先生的碩士論文,正是在大陸政權易幟八年之後才出版的《宋代鈔鹽制度研究》之底本。經由他們兩人同學關係的連繫,我在南宋鹽業史的研究上,得之於戴先生的淵源,也就更加具體。只是戴先生後來改治澳門史,在兩岸宋史學界有較多來往時又已過世,我無緣向他請益。
這項研究,立足於前輩學者所建立的基礎上。以《南宋鹽榷──食鹽產銷與政府控制》為書名,意在表明受到林伯羽師〈宋代鹽榷〉一文的啟導,而對南宋部份有所補充與發揮。本書在某種程度上,也可以說是戴裔煊先生《宋代鈔鹽制度研究》第六章「南宋鈔鹽制度之推廣」的擴大與深入;至於郭正忠先生,則本書不僅獲益於他的著作,從信函中受惠之多,更不待言。謹以此書敬獻給伯羽師,並用以紀念對宋代鹽業史研究有特出貢獻的戴裔煊先生和郭正忠先生,他們謹嚴的治學態度和踏實的研究成果,是我在學術成長過程中所吸收到的重要養份來源。
重訂版序
本書初版於民國九十九年,出版之後,發現書中所收各篇論文所引用的史料,都有許多字句的錯漏,主要是源於研究過程中抄錄時不夠謹慎而造成。如今幸獲再版的機會,得以更正,心中有如釋重負之感。
在發現本書初版的史料字句錯漏問題後,即進行重新核對原書並加以改正的工作。獲邱佳慧、鄭丞良、李如鈞、張維玲、童永昌、吳挺誌、陳冠宇、毛元亨、許芝瑋、楊承叡諸君協助,使得這件工作得以順利進行。他們都是我帶領的一個讀書班的成員,幫我做這件工作,耗費了他們不少時間。其中邱佳慧女士與鄭丞良先生均已是年輕學者,另有職務在身,尤其辛苦;其他幾位則是當時我在臺大歷史研究所指導的碩、博士班研究生,或剛畢業不久,也各有課業、學位論文或為準備出國留學而勤練英文的負擔。對於他們在繁忙之中分出時間,熱心相助,我衷心感激,特此致謝。他們核對史料之後,我自己也重新翻覽了全書一遍,找出一些史料以外其他文句上的錯誤,亦一併改正。重校後交臺大出版中心,得本書責任編輯湯世鑄先生費心檢閱,又再發現一些必須更正的問題,也在此致謝。儘管經過重校,疪瑕必定仍所不免,盼讀者賜正。
在重校的過程中,回想起民國五十五年初入臺大歷史系就讀,在普通教室上杜維運老師講授的中國通史課。杜老師專精史學方法論與中國史學史,在講課中不時會穿插講一些這方面的知識給我們聽。這時他已經提醒過我們,引用史料極易發生字句的錯漏,所以不能粗心大意。他特別強調,不妨試試看,把學者們的著作拿來和他們引用的原書核對,不難發現這方面的問題。他並且舉自己在唸大學的時期,將清代乾、嘉時期史家趙翼的名著《廿二史劄記》所引史書,和原書一一核對,作為例證。當年杜老師講課時的叮嚀,我日後未能牢記,以致於在研究過程中這一類問題持續而且明顯地存在。如今杜老師已在前年過世,謹於此重述他在近五十年前上課時給我們的箴言,用以表達對他的思念,也用為對自己的告誡。
序
本書共收南宋鹽業論文九篇,這些論文斷續寫作,歷時甚長。最早的一篇是〈南宋的淮浙鹽場〉,寫於民國七十五年間,曾於這年十二月在中央研究院舉辦的第二屆國際漢學會議上宣讀;最後一篇是〈南宋政府的私鹽防治〉,發表於民國九十五年六月出版的《臺大歷史學報》上,前後相距達二十年之久。這些論文,算是我自完成博士論文之後,教書迄今三十多年來,唯一較為全面且尚能自成首尾的研究,能夠結集出版,有了卻一樁心事的喜悅。各篇論文寫作時間相距既長,而又長短相差甚大,如今由於身體健康的關係,已無時間、精力改寫成一部有完整系...
目錄
重訂版序
序
導言
壹 南宋的淮浙鹽場
第一節 前言
第二節 鹽產的恢復
第三節 鹽額的全盛
第四節 鹽務的衰敝
第五節 結語
貳 南宋淮浙鹽的運銷
第一節 前言
第二節 銷鹽組織的重建
第三節 入納的長期興盛
第四節 鹽法的紛更衰弊
第五節 結語
參 南宋福建的鹽政
第一節 前言
第二節 食鹽生產與政府收購
第三節 沿海州郡食鹽官鬻與自由貿易的並行
第四節 沿海與內陸間的食鹽綱運
第五節 內陸州郡的食鹽官鬻
第六節 結語
肆 南宋福建鈔鹽法的推動及其失敗
第一節 前言
第二節 建炎四年福建鈔鹽法的實施與停罷
第三節 紹興、乾道間福建鈔鹽法的討論
第四節 乾道八年福建鈔鹽法的實施與停罷
第五節 淳熙、紹熙間汀州鈔鹽法的討論
第六節 結語
伍 南宋廣南的鹽政
第一節 前言
第二節 食鹽生產與政府收購
第三節 廣東鈔鹽法的擴大與變質
第四節 廣西官賣法與鈔鹽法的反覆
第五節 結語
陸 南宋四川官鹽與地方財政
第一節 前言
第二節 南宋四川官鹽的產量與價格
第三節 南宋四川官鹽的財政用途
第四節 尾語
柒 南宋四川的引鹽法
第一節 前言
第二節 川鹽引法的實施
第三節 井戶與鹽商的境遇
第四節 鹽額的寬減與引法的整飭
第五節 川鹽引法的衰敝
第六節 結語
捌 南宋的私鹽
第一節 前言
第二節 私鹽的來源
第三節 私鹽的運銷
第四節 鹽寇的猖獗
第五節 結語
玖 南宋政府的私鹽防治
第一節 前言
第二節 申嚴法禁
第三節 加強緝捕
第四節 其他方式與考慮
第五節 結語
引用書目
索引
重訂版序
序
導言
壹 南宋的淮浙鹽場
第一節 前言
第二節 鹽產的恢復
第三節 鹽額的全盛
第四節 鹽務的衰敝
第五節 結語
貳 南宋淮浙鹽的運銷
第一節 前言
第二節 銷鹽組織的重建
第三節 入納的長期興盛
第四節 鹽法的紛更衰弊
第五節 結語
參 南宋福建的鹽政
第一節 前言
第二節 食鹽生產與政府收購
第三節 沿海州郡食鹽官鬻與自由貿易的並行
第四節 沿海與內陸間的食鹽綱運
第五節 內陸州郡的食鹽官鬻
第六節 結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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