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魯最熱門的一堂心理學
援引兒童發展、哲學、神經科學,以及行為經濟學的最新研究
揭開左右我們生活、愛情、消費選擇的關鍵情緒力量──快樂
★TED演講〈快樂的起源〉點擊率突破百萬
★耶魯最受歡迎心理學大師,線上開放課程突破20萬人次
★cousera.com 全球開放課程中最熱門課堂講師
★時代雜誌、紐約時報、Newsweek、天下雜誌等媒體爭相報導
為什麼我們選擇看催淚電影大哭一場來獲得快樂?
為什麼男人選擇送一束五百元的玫瑰,而不是一張五百元鈔票讓女人快樂?
快樂為何如此重要?它驅使我們追逐我們喜歡的東西。演化生物學告訴我們,人類接受感官的刺激,喜歡那些有利於我們繁衍的:我們找食物吃、找水喝、挑選伴侶、追求情感的撫慰……現代人受快感驅使的選擇卻遠比演化生物學說的複雜,我們以為是食物、性、消費、藝術活動讓我們快樂,其實我們部份的快樂在我們感官所看、所感受的世界之外,甚至在理性的世界之外。
人類快樂清單中,還有藝術、音樂、故事、感性的事物。想像的快樂讓小說與藝術成為可能,也讓科學與宗教成為可能。同時帶來說謊及誘惑。這些都是我們現代生活核心的快樂。
耶魯大學的心理學家保羅‧布倫運用開創的研究,揭開人類偏好的運作原理。了解快樂,一窺我們選擇偏好背後的行為邏輯。布倫援引了兒童發展、哲學、神經科學,以及行為經濟學的知識。行文脈絡中,他提供了我們有關人類心理學領域中前所未有的見解。
作者簡介:
保羅‧布倫(Paul Bloom)是耶魯大學心理學教授,也是《笛卡爾的Baby:從兒童發展學解讀人性奧祕》一書作者。他的文章也發表於《亞特蘭大》(The Atlantic)、《紐約時報》(New York Times),以及《自然》(Nature)。
譯者簡介:
陳淑娟
英國University of Warwick社會學博士,前佛光大學社會學系專任助理教授,專長靈性與宗教社會學、情緒社會學。代表著作含專書Contemporary New Age Transformation in Taiwan (2008)、專書文章"Theorising Emotions in New Age Practices"(2013),以及中文專論數篇等。二○一二年中辭去教職,隨夫定居美國康乃迪克州諾瓦克(Norwalk, Connecticut)。目前是全球中國比較研究會(CCPN Global)的副研究員暨編譯、全球漢語教學總會(IATCSOL)授證的華語教師。閒暇時間除推廣華語外,並以翻譯書籍及寫作等方式,繼續從事社會實踐。早期代表譯作含《世界宗教理念史(卷二)》、《耶穌》、《點一盞燈》等等。 translation101@hotmail.com
各界推薦
名人推薦:
快樂買得到嗎?
文/ 許毓仁
如果你到人聲鼎沸的信義商圈,無論在任何時候,你會看到在 Krispy Kreme 這間賣甜甜圈的店外面總是大排長龍,有時排隊人潮延伸了好幾百公尺。這些排隊購買甜甜圈的人,平均要花三個小時才能買到甜甜圈。你會問:那不就是甜甜圈嗎?有好吃到為了要買ㄧ個甜甜圈排隊三個小時嗎?其實,他們排隊買的不是甜甜圈,他們買的是ㄧ種快樂價值交換。他們認為買到Krispy Kreme的甜甜圈對他們苦悶的生活中是ㄧ種快樂的取得。而取得快樂的代價是排隊三個小時,這樣的交換對某些人來說是值得的、有意義的。這裡的甜甜圈和其他地方是ㄧ樣的,但是背後的附加價值和情感連結是不ㄧ樣的。有些人會批評三個小時排隊買ㄧ個甜甜圈很浪費時間。這些人把時間的產值和勞動產出 (labor output)做連結,但是他們忽略掉所謂價值的交換在於買方和賣方共同認定的契約。也就是說那些排隊三個小時買甜甜圈的人認為做這件事極度有意義,甚至為他們帶來快樂。你能說他們有錯嗎?答案是沒有,只是價值觀不同。那麼快樂買得到嗎?
人是本質主義者
保羅‧布倫在二○一一年的TED演講裡提到快樂的來源。他在演講裡舉了幾個例子說明為什麼來源如此重要?為何我們對於所知的事物 來自何處的反應如此大? 他說:人類其實就某些層面而言,我們是天生的本質主義者 (eseenitalist)。我們對於物件的反應不只是我們所看見的、所感受的,或是所聽見的。相反地,我們的反應來自我們對該物件的認知,他們的來源、他們的材質、他們的潛在特性,以及它所代表的社會地位意涵。他舉了ㄧ個有趣的實驗,當你給兩組人同樣在超市買的三百元紅酒,對其中ㄧ組說這是來自法國名酒莊的陳年好酒,另外ㄧ組說這是超市買的。你知道他們會有什麼樣的反應,第ㄧ組ㄧ定會說紅酒很好喝。我們常常把事物的來源和它本身的價值串連起來,重點不是我們如何對待物品而是我們對物品的反應。
另外ㄧ個例子是,喬許約夏(Joshua Bell) 是ㄧ位極負盛名的小提琴家,他受邀到世界各國最棒的音樂廳表演,他表演用的小提琴要價上千萬。幾年前他受邀至美國華府的音樂廳演奏,當晚上流社會雲集,ㄧ張門票超過五百美金。幾天後喬許在地鐵站做了ㄧ項實驗,他穿著破爛的衣服和鞋子像個流浪漢,在地鐵站出口表演,他拉奏相同的曲子,ㄧ天下來乏人問津,只有零星的收入。他有因為是在地鐵站表演就比較不賣力嗎?他演奏的曲子有比較差嗎?都沒有。但是因為人們對物件來源和價值的聯想造成了差異。
如何面對痛苦?轉念即天堂
在保羅的演講中還有ㄧ個很重要的觀念,如何轉換快樂。他說:「痛苦在對的情況下,可以轉變為快樂 。」 記得五年前開始創業時,相當辛苦,有ㄧ回在公園裡散步,光著腳ㄚ子走在布滿鵝卵石上,才ㄧ兩分鐘,陣陣的刺痛直穿背脊,頓時汗如雨下,本能性地跳開了。痛苦是ㄧ種感覺,ㄧ種我們跟它的來源,連結產生的反應。痛是什麼? 是神經經過刺激後傳達到大腦發出的訊號,痛是我們身體幾百種感官知覺的ㄧ種而已。如果你可以轉念,那麼痛就不是痛,用另外ㄧ個名詞代替,產生另外ㄧ種感覺。我發明ㄧ個詞代替了痛,這個詞叫「卡滋卡滋」, 再踏上鵝卵石步道,這痛不是痛而是「卡滋卡滋」 。
人類有非常有趣的特質,往往能在掌控的情況下尋求找到最少量的痛苦,然後從中獲得快樂──這觀點其實早就被詩人約翰‧彌爾敦(John Milton)所寫下。他寫道:「心有它自己的地方, 而它本身可以把地獄看作天堂, 或天堂看作地獄。」
無法取代的快樂
快樂其實是深層的。 而這種物品產生的吸引力,並非只發生在有名的物品,我們每一個人都有某些東西是無法被取代的。這些東西的價值來自於物品的背景──也許是你的婚戒,也是你孩子嬰兒時穿的鞋 。所以如果東西遺失了,你無法找回,你可能可以找到看起來或摸起來類似的物品,但你無法找回一模一樣的東西。而這些快樂才是最重要的,它是單純、原生的。它不受到來源背後連結的影響,你不用這樣的快樂才是最真實。
再回到甜甜圈的例子,你認為他們買到快樂了嗎?答案自在你心。
(本文作者為TEDxTaipei 策展人 & TED 亞洲大使)
本書不只是一種快樂,也是一種啟示,由心理學界思索最深且最好的作家所執筆。表達清晰而迷人,讓你想要緩慢閱讀與回味。
─丹尼爾‧吉伯特,《與快樂偶遇》(Stumbling on Happiness)作者
跟隨快樂的腳步,布倫帶我們穿越人類奇異的動物園。在旅途的終點,『我們體內的魔力』開始有了意義。這本書是一顆珍珠,一個絕美與有價值的作品,以一個簡單的真理為中心而發展起來:我們是本質主義者,注意看不見的秩序。
─強納森‧海特(Jonathan Haidt),《快樂假說:在古老智慧中發現現代真理》(The Happiness Hypothesis:Finding Modern Truth in Ancient Wisdom)作者
保羅‧布倫位居今日心智科學中造詣最深、條理最分明的作者群之列。他有本領提出心智生活的真正嶄新見解──是你尚未聽過或沒想過的──並且透過生動的實例與清楚的解釋,讓它們像是第二天性一樣。
─史帝分‧平克,《心智如何運作》(How the Mind Works)作者
本書對藝術為何是令人快樂的,為何對我們很重要,以及它為何令我們如此感動等分析,是我讀過的最佳討論之一。
─丹尼爾‧列維廷,《迷戀音樂的腦》(This Is Your Brain on Music: The Science of a Human Obsession)
在這本極具說服力與煽動性的書中,保羅‧布倫帶我們進入快樂的弔詭裡,探索一切事物,從食人到畢卡索再到宜家家俱。結果,令人愉快的巧合就是,這是以一種愉快的方式來瞭解人類心智。
─喬納‧雷勒(Jonah Lehrer),《大腦決策手冊》(How We Decide)作者
相信就連研究快樂的大師佛洛伊德也會贊同這本書的論點。
─時代雜誌 Time
名人推薦:快樂買得到嗎?
文/ 許毓仁
如果你到人聲鼎沸的信義商圈,無論在任何時候,你會看到在 Krispy Kreme 這間賣甜甜圈的店外面總是大排長龍,有時排隊人潮延伸了好幾百公尺。這些排隊購買甜甜圈的人,平均要花三個小時才能買到甜甜圈。你會問:那不就是甜甜圈嗎?有好吃到為了要買ㄧ個甜甜圈排隊三個小時嗎?其實,他們排隊買的不是甜甜圈,他們買的是ㄧ種快樂價值交換。他們認為買到Krispy Kreme的甜甜圈對他們苦悶的生活中是ㄧ種快樂的取得。而取得快樂的代價是排隊三個小時,這樣的交換對某些人來說是值得的、有意義的。這裡...
作者序
◎序
人類的快樂有動物的一面。當我溜狗完畢回來後,就攤在沙發上,狗兒則是躺在她自己的床上。我喝一杯冰水,她舔著狗碗,我們倆都快樂許多。
這本書講的是比較神祕的快樂。有些青少女喜歡用刮刀去毛;有些男人花錢讓妓女鞭打。美國人平均每天花四個小時看電視。許多男人一想到和處女發生性行為的念頭,就會有強烈的性反應。抽象藝術能夠賣數百萬美元。學齡前兒童喜歡和幻想的朋友玩耍,也能從安全毯中得到安慰。人們開車減速為了觀看血淋淋的車禍,同時去電影院為了看看催淚的電影。
我即將探討的快樂種類中,某些是人類特有,如藝術、音樂、小說、受虐,以及宗教。其他諸如食物與性則不然,但是我將論證,人類從這些活動中得到的快樂,與其他生物是截然不同的。
我的主要論點是,快樂是有深度的。最重要的並不是透過我們感官所看所感受的世界。與之相反,我們從某事物所得到的樂趣,是來自我們對該事物的想法。知性的快樂是如此,比如對繪畫與故事的欣賞,而對於似乎比較簡單的快樂,如解決飢餓、滿足性欲等,也是如此。就一張繪畫作品而言,藝術家是誰很重要;就故事而言,重要的是它是真實或者虛構;就一塊牛排而言,我們在乎的是它來自什麼動物;就性而言,我們則受到我們認為自己性伴侶究竟是誰的強烈影響。
此一快樂理論是對認知科學中最有趣的觀念之一的一種延伸。該觀念認為人們天生就假定世界上的事物──包括其他人──具有看不見的本質,讓他們之所以成為他們。實驗心理學家則爭辯,這種本質主義的觀點低估了我們對於自然與社會世界的理解,而發展及跨文化心理學家則認為本質主義是本能且普遍的。我們生來就是本質主義者。
我在第一章介紹本質主義的理論,並論證這個理論有助解釋日常生活中神祕的快樂。隨後的六個章節探討不同的領域。第二和第三章考察食物與性。第四章是關於我們對日常生活中各種物品的依戀,包括名人的收藏品以及安全毯。第五章是關於藝術與其他表演。第六章與第七章是關於想像世界的快樂。每一章都可以單獨閱讀。最後一章探討快樂一些比較廣泛的意含,並且思索與科學和宗教有關的訴求作為結束。
這本書的目的是要理解快樂的本質,方法是考察快樂在個體的發展起源,以及快樂在我們這個物種的演化起源。對起源的研究是一種有用的見解來源。如同生物學家達西‧湯普森(D'arch Thompson)的名句:「萬物如此,皆因其本。」儘管如此,在心理學脈絡中對演化的核心討論還是流於提出警示或是錯誤的線索,所以幾點說明可能有所幫助。
首先,演化的(evolutionary)並不是「適應主義的」(adaptationist)。人類心理有許多重要面向都是適應而來──它們的存在是為了給我們祖先繁衍的優勢──我在本書對此有一些討論。但是人類心智的其他面向則是副產品;套用演化生物學家史帝分‧傑‧古德(Stephen Jay Gould)與理查‧李溫廷(Richard Lewontin)提出的術語來說,它們是妥協產物(spandrel)。快樂的例子尤其如此。例如,許多人喜歡色情片,但是某人花上日夜時間觀看迷人的裸體照片與影片,與繁衍的優勢並無關連。色情的吸引力是一種偶然:是一種演化發展出來的副產品,使人類對真實裸體有興趣。同理,關於快樂深度的故事,我認為,大部份都是與偶然有關的故事。我們演化出本質主義以協助我們理解這個世界,但是本質主義的存在促使我們的欲望朝向與生存和繁衍無關的方向。
演化並不「愚笨」也不「簡單」。我最近在一個心理學系的研討會談到小說的快樂,而其中一位與會者在會後對我說,我的研究途徑令他感到驚訝。他說,我的方法並不像他想的那樣糟糕。他先前預期我會發表某些愚蠢且充滿化約主義味道的生物學故事,沒想到我談的是作者心中那熱情有趣的小說人物,以及我們享受故事所需要的豐富且複雜的直覺。
讓一位英語系教授快樂真好,卻也令人困窘。我以為我發表的是一個愚蠢且充滿化約主義味道的生物學故事。他的評語讓我了解,我正在辯護的是向來水火不相容的兩個主張:第一個主張是,日常快樂是深層而且超驗的。而第二個主張是,日常快樂反映的是我們演化出來的人類本性。這些想法似乎互相牴觸。如果快樂是深層的,你可能推論它一定是文化的以及學習而來的。如果快樂是演化的結果,那麼它應當是簡單的;我們對於某種刺激應當就以某種方式回應,某個角度來說就是靠知覺的、低層次的,以及表面的──也就是,愚蠢的。
所以我很清楚這本書提出的主張──快樂來自於深層的直覺,快樂是聰明的,而且是演化發展而來,是普遍的,主要也是天生的。我還希望說服你,這些都是真的。我還要論證,它們確實很重要。在心智的現代科學研究中有嚴重的落差。心理學家保羅‧婁辛(Paul Rozin)指出,如果你讀完一本心理學教科書,你將發現很少甚至完全沒有對於運動、藝術、戲劇、文學、表演、以及宗教等的討論。這些是我們人之所以為人的中心,而我們要理解快樂才能理解這當中的任何一種現象。
◎吃喝的快樂
你喝得出礦泉水的味道嗎?
作為北美地區沛綠雅(Perrier)礦泉水公司的創辦人和總裁,對布魯斯‧奈凡思(Bruce Nevins)來說,說服人們相信他的產品有多棒,是很重要的一件事。他有一天卻過得很不順,那是當他上一個電台直播節目,主持人要他從七杯水裡頭挑出自家生產的沛綠雅產品。結果他試了第五次才挑中。
他的味蕾沒有什麼問題。在不具名產品的味覺測試中,在水溫都相同的情況下,要分辨自來水與奢侈的瓶裝水之間的不同,幾乎是不可能的事。
不過,我肯定當奈凡思離開電台,回到他的生活後,他還是認為沛綠雅的味道很棒──電台的測試並不能證明它不好喝。如果是這樣,他就對了。也就是說,某人喜歡沛綠雅的味道勝過其他飲用水,卻無法在不具名產品的味覺測試中嚐出區別,並非因為他不誠實或是弄錯了。沛綠雅的確好喝。只是,要欣賞它的好味道,你必須知道它就是沛綠雅。
目前已經有好幾份研究結果顯示,你對食物或飲料有什麼樣的想法,影響著你對它們的判斷。這些研究的設計通常很簡單。你找兩組人來測試,給予他們同樣的食物或飲料,但是對兩組人用不同的方式呈現這些東西。接著你再問他們有多喜歡。研究發現例如:
• 營養餅乾(protein bar)如果被描述成「大豆餅乾」的話,受試者就覺得很難吃。
• 柳橙汁如果是快樂的柳橙,人們就覺得比較好喝。
• 優格和冰淇淋如果被描述為全脂或高脂,就會比較有味道。
• 兒童認為,如果牛奶和蘋果是從麥當勞袋子裡拿出來的,就比較好吃。
• 當人喝的可樂是以有品牌標示的杯子盛裝時,它所得到的評價就比較高。
最後一項研究也有其他研究者以巧妙的花樣進行複製,把東西放在一個功能性核磁共振造影的掃描機裡。當進行不具名產品測試可口可樂和百事可樂時,研究者使用一個管子,讓液體以螺旋方式注入受試者口中,此時大腦回饋系統會亮燈。受試者被平均分為兩組。但是當他們喝的是具名的飲料時,一個不同的大腦活化模式就出現了:人們的偏好取向是以他們比較喜歡的品牌為依據。
香醇的紅酒比較貴,還是昂貴的紅酒比較香?
與酒有關的研究發現最引人爭議。你可以把同樣的酒以不同的方式貼上標籤,而這會影響人們包括專家對其的評價。在一項研究中,波爾多(Bordeaux)紅酒要不是被標為一級特等酒莊(grand cru classe)就是日常餐酒(vin du table)。而標示一級特等酒的味道「愜意的、木質味、多層次口感、圓潤和諧,」而日常餐酒則是「酒味弱、不夠醇厚、清淡、口感一般、有缺陷。」
還有更糟的。你可能認為,至少紅酒和白酒的差別會很明顯。可是結果或許不會。在宴客時拿些白酒,倒進一個黑色玻璃杯裡,問你的朋友,你給他們的紅酒味道如何。當佛德列克,伯契特(Frederic Brochette)這麼做的時候,許多品酒專家都認為喝起來是紅酒,而且描述酒的味道時還用一些術語諸如「果味十足(jamminess)」與「鮮榨莓果味(crushed red fruit)」。
味覺的迷思:期望影響經驗
心理學家李奧納多‧李(Leonard Lee)及同僚進行了一個聰明的實驗。他們在麻薩諸塞州(Massachusetts)劍橋當地的一間酒吧裡,請人品嚐「麻省理工學院鮮釀」(MIT brew)──用百威或山姆‧亞當斯啤酒,再加入幾滴義大利黑醋。
這個實驗主要是把研究對象均分為兩組來進行。一組人先被告知啤酒加了醋,然後再喝。另一組人先喝啤酒,然後才被告知酒裡加了醋。接著研究人員再分別詢問兩組對象,他們對麻省理工學院鮮釀的喜歡程度。
這個研究的邏輯是這樣的。假設弱理論(weak theory)是對的──你舌頭嚐了啤酒的味道,而且你知道是什麼影響你對該味道的看法。如果是這樣,那麼當你聽到啤酒加了醋,應該不會影響你的看法。如果你認為醋讓啤酒味道變差,那麼這個想法就應該會影響你對該啤酒味道的知覺。可是如果這個強選項(strong option)是對的,時間點就很重要。如果人們在喝之前先被告知啤酒加了醋,他們嚐起來的味道就應該比較差,因為這個知識影響了他們的經驗。可是如果他們是喝了之後才被告知,就太遲了,他們已經嚐過味道,也因此這個知識不會影響經驗本身。
強理論獲勝。如果你已經預期啤酒味道是差的,接著才喝,啤酒嚐起來味道就很差。可是如果你已經先喝了,那麼知道它的成分並不會有什麼差別。至少在啤酒上,期望影響著我們的經驗,而不是我們對經驗的事後建構。
我並不想過度強調預期心理的力量。如果味道完全只是信念的事,人們就不需要味蕾與嗅球(olfactory bulbs)。這些演化出來的感覺器官,在提供我們有關外在世界的資訊。我們可能對某個食物不太認識而咬一口看看是否喜歡。有時候我們的生理經驗會凌駕我們的信念:「我知道這是一瓶日常餐酒,它也沒有什麼獨特之處,可是這是我喝過最好的酒,」或是「我知道這塊肉帶有一位偉大武士的本質,可是,哎呀,還是令人作嘔。」
那麼,重點並不是感官能力對經驗沒有任何作用。毋寧說,感官能力通常是受我們的信念影響,包括我們對本質的信念。這一點能夠引起一種相互增強的循環。假定你認為沛綠雅比自來水還要純淨,在某方面品質較好。這個想法就強化了你的品嚐經驗:當你喝沛綠雅的時候,你就更加喜歡它。這一點又回過頭來增強你的信念,然後增強你嚐到的味道,以此類推。如果你相信基改食物的味道很怪,你在吃的時候就會覺得味道很怪,這個經驗將會支持你的假設,即,基改食物是不對勁的,這一點讓你將來再吃到這種食物時,會覺得它們更難吃。
◎性與愛的快樂
我們喜歡什麼樣的臉蛋?
有一點男人和女人是相同的:我們都喜歡欣賞漂亮臉孔。
這並不只是性。異性戀的男女喜歡欣賞同性的迷人臉孔。無論性別,好看的長相讓大腦活躍,啟動快樂專用的神經迴路。即使是完全沒有性衝動的小嬰兒(佛洛伊德除外),也會對漂亮臉孔著迷。
對於小嬰兒的相關研究發現可能會讓達爾文感到驚訝,因為他相信美麗的標準因文化而異,而且也必須透過學習。可是有些特徵是世界各地的人都深受吸引的:完美無暇的肌膚、對稱、明亮的眼神、整齊無損的牙齒、濃密的頭髮、普通(Averageness)。最後這一點可能令人訝異,但是如果要人隨機選取十個臉孔,不是十個男人就是十個女人,然後加以合成變形,結果還是好看的,而且當呈現這個合成臉孔時,嬰兒甚至喜歡合成的臉孔多於個體真實的臉孔。
這些考量為何重要?平滑的膚色,對稱,明亮的眼神,整齊無損的牙齒,以及秀髮,都是健康與年輕的明顯信號,是每一位擇偶的人都會留意的優點。對稱的情況更是如此;要長得對稱是很難的,比如缺乏營養、寄生蟲,甚至是時間的摧殘,都會使得對稱性受到侵蝕。對稱是生物成功的一種標誌。
人類天生就受到某種知覺線索的吸引,而且在沒有一個真人附著這些特徵的情況下還是會受到啟動,就像我們的性慾會受電腦螢幕上平面的曲線影響。甚至當我們是與真實的人在一起時,就算我們對此人無動於衷,其身體某一部位還是會讓我們著迷。這就是戀物(fetish)的發現,性慾的激發可以變成集中在身體的某一特定部位上。
所以,有時候用簡單的方式就能夠激發性慾。身為聰明的生物,我們能夠在這個知覺層面上加以運作以吸引他人。一個人不需要有認知行為學(cognitive ethology)的博士學位才遮蓋青春痘。人們相當努力要改善他們的容貌;多數時候是想要變得年輕一點,就使用唇膏、腮紅、修眉毛、假髮、髮片、植髮等等。人們也使用整形手術與肉毒桿菌素,加上低技術方法如捏捏雙頰讓自己看起來氣色好一點等古老的訣竅。當然,有些技術延伸到脖子以下的部位,比如肌肉鍛鍊、隆乳,以及陰莖增大手術等。
長相並非影響吸引力的唯一因素
長相有多重要呢?即使是對一切質疑的演化心理學家也會承認,其他考量因素能推翻這些關於吸引力的天生主要信號說法。婦女的選擇尤其受一些因素如財富與地位等影響──一位婦女可能選擇一位年紀大的矮胖百萬富豪,而不是年輕熱情的健美先生。但是,對此質疑者則論證,我們的性反應與審美反應都是受到某種知覺特徵所影響。乾淨的肌膚勝過瑕疵、對稱勝過不對稱等等。你對自己配偶的愛可能勝過對超模,可是超模將永遠是你夢想的約會對象。
我並不同意這點。在慾望這個主題上,長相並非一切。適應說的邏輯認為,我們會被那些具有某種相關特質的人給吸引──而有些特質是在臉孔或身體上看不到的。我們很容易就被這個研究給誤導,因為它大部分的焦點都放在外表上。
還有什麼其他因素可能是重要的呢?有一個因素就是熟悉度(familiarity)。在一項研究中,研究者請一組婦女在匹茲堡大學(University of Pittsburgh)參加不同的課程。這些婦女在上課期間都不講話,而且也不與其他學生互動。但是他們所參加的課程次數不等──十五次、十次、五次、或一次也沒參加。在課程結束後,研究者要學生們看這些婦女的照片,請他們回答,他們想的是誰。被評論為有吸引力的婦女是一位上課十五次者;被評為最沒有吸引者,是學生們從未見過的那些婦女。這是一項小型研究,可是它符合社會心理學中許多文獻論及的「重複曝光」效應(”mere exposure"effect)──人們喜歡他們熟悉的人事物,這是頭腦運作的一個理性方式,假使其他條件相同的情況下,你所熟悉的事物可能是安全的。所以,重複曝光效應應用在吸引力上,就解釋了某些鄰家女孩(或男孩)的吸引力。
即使當你評比陌生人的臉孔,長相也並非一切。有研究發現,吸引力的一個主要因素,與普通、對稱、性或類似特質等等都無關──而是當事人是否有微笑。
為什麼象徵愛情的是鑽石而不是馬鈴薯?
談談生物學家所稱的性擇(sexual selection)。想一下孔雀七彩繽紛的羽尾。它們一無是處──龐大而笨重,讓孔雀行動緩慢,又難以保持乾淨,是肉食性動物的「來抓我」的訊號。在發展出性擇理論之前,達爾文說他一見到孔雀羽尾就很不舒服──因為孔雀羽尾的存在是對天擇論邏輯的最佳反駁。
他想出的解釋就是,這些羽尾對於生存並沒有直接幫助,它們並不是用來逃避肉食動物或捕食獵物,也提供不了溫暖或任何其他功能讓孔雀得以應付生物世界。可是羽尾可以吸引雌孔雀。如果雌孔雀比較喜歡與色彩豐富一點的雄孔雀交配,那麼下一代將同時包括色彩比較豐富的雄孔雀以及愛好繽紛色彩的雌孔雀,所以,隨著演化歷史的開展,最後成就了雄孔雀的羽尾。
心理學家吉爾費‧米勒(Geoffrey Miller)則論述,人類天性中許多更有趣與炫耀式的面向,也是透過性擇而演化發展出來的,目的是向對方宣傳自己的價值。我們也是透過這種方式來顯露自己的好身材,米勒在此也把舞蹈納入,還有大部份的運動、藝術、慈善活動,以及幽默感。米勒認為,大腦是一個「壯觀的性裝飾品。」
此處我不打算仔細討論米勒的鉅型理論,但是他有兩個關於性擇的見解,值得我們探究一下。第一個見解是昂貴傳訊。個人特質的展示只有在其涉及某些花費、某種程度的困難或犧牲,才會被他人當真。如果任何人都可以很輕鬆地做這樣的展示,那麼它就沒有什麼價值,因為人們不費吹灰之力就能充充樣子。昂貴傳訊的情況出現在人們贈送彼此禮物,尤其是求愛期間。米勒以誇張的語氣問:「一個男人為何要送女人一只毫無用處的鑽石訂婚戒指,當他大可買一顆上等的馬鈴薯送她,至少她還能夠拿來吃?」他的回答是,禮物本身的花費與毫無用處就是它的重要特徵。鑽石是作為愛情的象徵,馬鈴薯不是,因為多數人只會送他們在乎的人鑽石,所以發出的訊號就是財富與承諾的某種結合。
財富的價值並非承諾的唯一訊號。經濟學家泰勒‧科文(Tyler Cowen)指出,送給枕邊人的最好禮物就是那些你自己不會想要的東西。他說,即使他的妻子會喜歡全套DVD互動遊戲《太空堡壘卡拉狄加》(Battlestar Galactica),這會是個很糟的禮物,因為他本人也會從中得到樂趣,所以送這個禮物發不出對她有特別愛意的訊號。
其他訊號包括:改名、搬家,以及情人名字的大號刺青(而且不能是熱水一洗就掉的那種刺青貼紙!)。婚姻很顯然是一種承諾,而且只要離婚很難的話,結婚的代價就越高(也越成為愛情的一種象徵)。無論是多理性的婚前協議,都有其反效果,因為你是公然地把憂慮的訊號傳給對方,認為關係有結束的可能,而你要保護自己免於損失。一個男人在妻子不再能受孕之後,做了輸精管切除手術,傳達的訊號是,他不會離開她而和年輕一點的婦女生小孩(可是,同樣的,如果輸精管切除手術可以回復,就不算浪漫)。
這些都是關於承諾、愛情的訊號,儘管此種高成本的傳訊並不總是受人歡迎。
愛情是全面誇大一個人與其他人之間的差異
到目前為止的論述就是,性慾可以是很精明的。雖然我們已經演化發展出一種能力,對於臉孔形狀與臀部線條很敏感,我們也注意其他深層因素,包括承諾的象徵,以及風趣、溫暖與仁慈。
此處我想要強調這種深層因素的另一面向,就是我們並非完全受臉孔或身體所吸引,甚至也不完全受人格或聰明所吸引。我們常說那些吸引我們的人剛好具備某些特質。但我們愛上的是個別的人,而不是人的某些層面。如同蕭伯納(George Bernard Shaw)所言:「愛情是全面誇大一個人與其他所有人之間的差異。」
愛情如此運作的理由有二。第一個理由是,愛情的誘惑力量。如果你跟我在一起是因為我的聰明、財富或美貌──與我個人情況是完全相反──那麼我們的關係就很脆弱。心理學家史帝分‧平克扼要敘述了這種憂慮:
你如何能夠如此確定,一個未來的伴侶不會因為理性的原因而離開你呢──像是,比如有個十全十美的人搬進了你家隔壁。所以答案就是,不要接納一個一開始就基於理性理由而想和你在一起的人做伴侶;找一個因為你是你而承諾和你在一起的人做伴侶。
這樣的承諾似乎不理性,但是它是一種有吸引力的不理性,而且如果對方也對你有興趣,這就會更加吸引人。「抱怨你的情人長相、經濟能力與智商符合你最低限度的標準,或許會扼殺浪漫情調,」平克注意到。「要擄獲一個人的心是要作相反的宣告──你愛上對方因為無法自拔。」
◎想像力的快樂
寧可看《六人行》也不願意出門和朋友吃頓飯?
美國人如何使用他們的休閒時間?答案可能讓你吃驚。最常見的活動不是飲食、飲酒、或吸毒。也不是與朋友的社交活動、投入運動、或是與家人輕鬆一下。儘管人們有時描述性是令他們最快樂的行為,時間管理研究發現,美國成年人平均每天只花四分鐘時間在性事上──幾乎和填政府的報稅表格時所花的時間一樣。
長話短說,我們主要休閒的活動是參與那些我們知道不是真實的經驗。當我們有時間做任何我們想做的事時,我們就退回到想像的世界──他人所創造的世界,如書籍、電影、電動玩具,以及電視(美國人平均每天花四小時以上的時間),或是我們自己創造的世界,如做白日夢和幻想。儘管其他國家的人民看電視的時間比較少,對英格蘭及歐洲其他地區的研究發現,歐洲人對非真實也有類似的執迷現象。
對一隻動物來說,這樣過日子很奇怪。我們當然最好是追求比較具有生存適應的活動──飲食、建立關係、建造庇護所,以及教育我們的子女。與其相反,兩歲幼童假扮獅子,研究生整夜不睡玩電玩遊戲,年輕父母躲著子女去讀小說,還有許多男人看網路色情影片的時間,比和真實女人相處的時間還多。一位心理學家在她的網站寫的這句話剛好道出了這個謎題:「我有興趣了解人們何時以及為何選擇觀賞電視節目《六人行》(Friends)而不是花時間與真實朋友相處。」
那些為哈利波特痛哭的讀者們
對這道謎題的解答就是,從想像中得到的快樂之所以存在,因為它們控制了為真實世界的快樂而發展出來的心理系統。我們享受想像的經驗,因為在某種層次上我們並不把和真實世界加以區分。
把世界想成不是它本來的樣子通常是很有用的,但是我們尚未解釋我們為何喜歡這麼做。我們受故事感動,以致於我們對於那些我們已知不存在的人物與事件有感情,這不是很古怪嗎?就如一篇經典哲學文章的標題所說,我們怎麼會被安娜‧卡列妮娜的命運感動呢?
小說所觸動的情緒是非常真實的。當查爾斯‧狄更斯(Charles Dickens)在一八四○年代寫到小尼爾(Little Nell)之死時,人們流淚──我也相信羅琳(J. K. Roling)的《哈利波特》系列小說中主角人物的死亡也引起同樣的淚水。(在小說最後一集問世後,羅琳在一項訪問中談到,她收到讀者來信,並非都是兒童讀者,請求她饒了小說中幾位深受喜愛的主角性命,比如:海格、妙麗、隆恩,以及,當然了,哈利波特本人)。我一位朋友告訴我,他不記得自己曾經有討厭過誰,到像他討厭電影《猜火車》(Trainspotting)當中的一位主角那樣的程度,而且還有許多人無法承受某些小說情節,因為情緒實在是太強烈了。我自己則是很難承受一些主角受苦太逼真的電影,還有許多人難以接受一些過於強調人們出糗行為的喜劇;這方面引發同感的反應實在太不愉快了。
到最後,凡是因安娜‧卡列妮娜而掉淚的人,還是相當清楚她是小說中的人物;凡是因為當羅琳把多比這個家庭小精靈殺掉而慟哭的人,也充分了解他並不存在。而且,如我稍早提過,即使幼童也能領會現實和虛構的不同。當你問他們:「諸如此類的東西是真實或虛構的?」他們都答得出來。
那麼,為什麼我們還會受到故事如此感動呢?
故事的吸引力──人類的八卦天性
這個探究方法可以解釋故事的一般吸引力:故事是關於人,而我們對人及他們如何行動有興趣。
從演化論的目的來看,並不難想像我們為何關心社會世界;的確,人類語言演化的一個主要驅力就是語言,作為一種用來進行溝通社會資訊的獨特強力工具──尤其是講八卦。
我們對人的興趣激發某些奇特的快樂。從我們這個物種大部分的歷史來看,重要人物的事件很重要。這些人物支配我們的生活,我們需要向他們學習,向他們爭寵,避免他們生氣等等。當我們發現我們身處於擁有數千人、數百萬人、甚至數億人的社會裡時,這種著迷仍然繼續。例如,戴安娜王妃之死,對世界大上多數地區而言,就是一個相當動人的事件,就如二○○五年演員布萊德‧彼特(Brad Pitt)與珍妮佛‧安妮斯頓(Jennifer Aniston)的分手事件一樣。我們渴求社會資訊,而名人的八卦、虛構故事,以及不存在的人的故事則用來飽足我們對社會資訊的渴求。彷彿就好像我們快要餓死了,於是大口吞嚥無熱量的代糖。
看故事的愉悅──揣摩他人心智的社交練習
對某些人來說,這個想法不太可靠,而許多學者則找來適應說的解釋來看故事的快樂。沈珊認為,我們有享受故事的本能慾望,因為它們有助於我們練習社交能力;它們提供我們有用的練習,讓我們去思考他人的想法。心理學家雷蒙‧馬爾(Raymond Mar)與基斯‧歐特雷(Keith Oatley)認為,小說的功能是去獲得社會的專家知識。道頓與平克探討這個主張的其他版本,認為小說幫助我們探索及學習解決真實世界兩難的方法。如平克所說:「生活模仿藝術的這種老生常談,說的沒錯,因為某些種類的藝術其功能的確是要讓生活去模仿它。」
我並不懷疑故事具備所有這些功能,而且不只於此。它們也能夠灌輸道德價值並啟發道德變遷──此外,我追隨學者如哲學家瑪莎‧紐思寶(Martha Nussbaum)等人的立場,我也認為故事是一種讓社會變得更好的一種主要機制,我也論述小說的道德見解如奴隸之惡,如何能夠被包裝在一種形式裡,用來說服他人,最後被接納成為社會現狀。故事也可以減輕孤獨感。它們可以幫助你贏取朋友並且吸引潛在伴侶──善於健談是一項有吸引力的特質。
悲劇的愉悅──我們在他人的痛苦與死亡中得到快樂
在《莎士比亞概論》(Introduction to Shakespeare)一書中,薩穆爾‧強生(Samuel Johnson)寫著:「悲劇的樂趣來自我們的小說意識;如果我們把謀殺與背叛想成是真的,它們就不會討喜。」
強生是一位優秀的作家,但是他顯然沒聽過辛普森(O. J. Simpson)的例子。如果他有,就會了解真實悲劇也帶給我們相當多的快樂。的確,莎士比亞的悲劇描繪的正是我們最喜愛在真實世界中直擊的各種事件,圍繞著性、愛、家人、財富,以及地位而開展出來的複雜與充滿張力的社會互動。
現實不僅有特別的悲劇而且還有更一般來說的負面事件,它比小說更為有趣。當一本回憶錄被揭發是虛構的,其銷售量就下跌,而不是攀升。過去數十年來,每當發生一個令人恐懼的事件──比如蘇珊‧史密斯淹死自己的子女或是在華盛頓特區的狙擊手隨機殺人等案例──隨之而來的反應就是去拍一部相關電影。此處一個令人信服的假設就是,事件的真實性將使人增加興趣。
但是想像也有某些極為有趣的特徵。正如人工代糖比真糖來得甜一點,非真實的事件也能比真實事件更加感人。有三個理由說明這一點。
首先,虛構的人物通常是比家人朋友來得聰明伶俐,他們的冒險生活往往也是更為有趣的。我與生活周遭的人保持聯繫,而這些人通常是教授、學生、鄰居等等。這只是人類的一小部分而已,而且或許不是最有趣的一部分。我的真實世界並沒有一個情緒受傷的警察追蹤一個連續殺人犯、心地善良的阻街女郎、或是一個妙語如珠的吸血鬼。就我所知,我的朋友當中沒有人謀殺自己的父親並與母親結婚。但是我在想像世界中可以遇到所有這些人。
其次,人生的長路就是緩緩前進,沒有什麼特別的。辛普森殺人案纏訟數個月,多數時候案情是非常乏味的。故事則沒有這個問題──就如批評家克里夫‧詹姆斯所說:「小說就是去掉沉悶乏味之後的人生。」這就是為何電視影集《六人行》比你的朋友來得有趣的原因之一。
最後,想像力的科技所提供的某種刺激,是我們在現實生活中難以得到的。一本小說能夠涵蓋從出生到死亡,也能讓你見到某個人在種種情境中的行為,而那是你絕不可能觀察到的事。現實中你絕不可能真的知道某人正在想什麼;在故事中,作家可以告訴你。
此種心理的親密感並不局限於書寫的世界。在其他藝術媒介物中也有種種傳統手法是為了相同目的而被創造出來。一場表演戲劇裡的一個角色可能轉向觀眾並且開始一個戲劇化的獨白,以表達出他或她的所思所想。在一場音樂劇裡,思想可能是一首歌曲;在電視以及電影裡,可能使用旁白。現在這是司空見慣的事,但是當這種科技剛開始發明出來的時候,一定是一種啟示,而我也想知道幼童首次聽到某個人的想法以公開大聲方式表達出來時,他們有何想法。那一定是令人興奮的。
◎序
人類的快樂有動物的一面。當我溜狗完畢回來後,就攤在沙發上,狗兒則是躺在她自己的床上。我喝一杯冰水,她舔著狗碗,我們倆都快樂許多。
這本書講的是比較神祕的快樂。有些青少女喜歡用刮刀去毛;有些男人花錢讓妓女鞭打。美國人平均每天花四個小時看電視。許多男人一想到和處女發生性行為的念頭,就會有強烈的性反應。抽象藝術能夠賣數百萬美元。學齡前兒童喜歡和幻想的朋友玩耍,也能從安全毯中得到安慰。人們開車減速為了觀看血淋淋的車禍,同時去電影院為了看看催淚的電影。
我即將探討的快樂種類中,某些是人類特有,如...
目錄
序
第一章 快樂的本質
第二章 吃喝的快樂
第三章 性與愛的快樂
第四章 占有的快樂
第五章 藝術帶來的快樂
第六章 想像力帶來的快樂
第七章 安全與痛苦
第八章 快樂為何重要
註釋
參考資料
序
第一章 快樂的本質
第二章 吃喝的快樂
第三章 性與愛的快樂
第四章 占有的快樂
第五章 藝術帶來的快樂
第六章 想像力帶來的快樂
第七章 安全與痛苦
第八章 快樂為何重要
註釋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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