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亞馬遜網站、《紐約時報》暢銷書榜語言類NO.1
★從拼字到文法、從挑錯到潤稿,《紐約客》(New Yorker)文字編輯(copy editor)超過四十年的現身說法,讓人體會英文的奧妙
★本書絕非一般的語言學習書,而是讓人重新發現英文美好的有趣書籍 英文,原來這麼有意思!
超過四十年經驗的文字編輯現身說法,
從拼字、標點符號、文法,
讓人重新體會英文的奧妙。
或許你聽過文字編輯這個職稱,他們受聘於期刊出版社,主要任務是讓即將出刊的稿件符合期刊風格,並修正文法與拼字的錯誤。
文字編輯的工作做得好,並不會有人察覺。然而一旦犯錯,就會格外引人注目。因此,精確掌握拼字、文法,並且與時俱進,是文字編輯必備的基本能力。
作者瑪莉‧諾里斯(Mary Norris)在《紐約客》擔任文字編輯超過四十年,傳承並維持該雜誌遠近馳名的高水準英語修辭功力。
本書中,作者以輕鬆的筆調,完整傳授給讀者最常見、最讓人困惑的文法問題。包括標點符號、各類詞性用法、物件的性別語言等,讓人看見文字編輯與文字搏鬥的熱忱,又有實用的建議。
作者以生動有趣的描述,呈現英文最常見的疑難雜症,包括拼字、標點和語法,像是「逗號斷層」(comma fault,以逗號而非句號來區隔完整句子)、孤懸分詞(dangling participle)、「who」和「whom」、「that」和「which」、複合詞、中性用詞等等,同時清楚說明如何加以因應。
作者在TED(https://bit.ly/3bdQ7Yb)演講中指出,文字編輯的存在,是為了讓作者「看起來很完美」。文字編輯對於文章吹毛求疵,是為了榮耀作者。
本書中,作者從不放肆批評,也沒有易碎玻璃心,反而像是一位詼諧又睿智的朋友,分享潤稿過程的點點滴滴。
即使身處電腦自動校正和拼字檢查的時代,熱愛語言的她依舊謙虛自省、與時俱進,帶領我們踏上一段段文字的饗宴。說故事之餘,順便傳達何謂合宜的英文,以及英文寫作之道。
★本書為《逗點女王的告白:從拼字、標點符號、文法到髒話……英文,原來這麼有意思!》改版★
|專業推薦|
►作者把她擔任編輯的一些趣聞軼事,處理標點、拼字、性別、複合詞、who和whom的用法,that和which之區別的經驗和理由,勾串成這本回憶錄。筆觸風趣,時見珠璣。讀者聽她娓娓道來,可以了解一家出版社裡的編輯會為了一個逗點,一個連字號,一個用字,開會辯論的敬業精神。
一般讀者可從趣味橫生的小故事中吸取一些英文知識,專家學者則可從作者旁徵博引的材料中得到不少啟發。
特別值得一提的是,坊間許多翻譯本讀起來常卡卡的,讓人難以卒睹。本書譯筆和原著一樣風趣、流暢,還時有神來之筆,讓人讀來輕鬆無礙。
——蘇正隆,書林出版公司董事長
►如果你本身對英語這個語言著迷,或者出身於英語相關科系,或者本身即從事文字編輯相關工作,甚或正在學習英文文法、但厭倦硬梆梆的文法書,則這本書除了會讓你對英文文法有更深的了解,也會打破你對英文文法的既定看法!
——黃玟君,台灣科技大學應用外語系副教授
►本書絕不是坊間沉悶的文法書,而是資深編輯的精采回憶錄,除了大量實例清楚點出文法要點,更從她與名作家「交手」的經驗,一路談到對鉛筆的迷戀,知性與感性兼具。
——林步昇,本書譯者
►諾里斯的性感笑聲勾起人們憶起那些年玩到很晚、瘋狂飲酒的記憶……她就像天底下的阿姨一樣,會在感恩節當天把你拉到一邊、偷偷在你耳邊說:「有時不守規矩也無妨。」
——莎拉.萊爾(Sarah Lyall),《紐約時報》記者
►這本書太爆笑……讓我深深為之傾倒。
——派翠西亞.歐康諾(Patricia O’Conner),《I Me傻傻分不清》作者、《紐約時報》書評版編輯
►本書充滿機鋒與幽默,透露作者真性情,並以輕鬆口吻闡述文法要點。
——作家伊恩.費雷澤(Ian Frazier)
►瑪莉・諾里斯以她堅韌的性情、清晰的視野與圓潤的智慧,幫助讀者克服英文句子帶來的困惑、陷阱和恐懼。
——作家亞當・高普尼克(Adam Gopnik)
►瑪莉・諾里斯是十足淘氣的文法怪咖,這本書實在好笑得令人咋舌。
——作家瑪麗蓮・強生(Marilyn Johnson)
►講文法的書讀起來竟然這麼有趣,現在就翻開好好品味吧。
——作家蓋瑞森・凱勒(Garrison Keillor)
►瑪莉・諾里斯是文字診斷師,任何問題我都得再三向她請教。
——作家約翰・麥克菲(John McPhee)
►諾里斯不是老古板的文法大師,也不是自以為是的標點達人,而是娓娓道來一段溫暖、動人又有趣的成長故事。
——作家蘿貝卡・米德(Rebecca Mead)
作者簡介:
瑪莉.諾里斯(Mary Norris)
1978年進入《紐約客》雜誌編輯部,擔任文字編輯(copy editor;按:主要是指由期刊出版社所聘用的文字編輯,他們的任務是要讓即將發表的稿件符合期刊的風格,並修正文法與拼字的錯誤)與校對超過四十年。
曾為《紐約客》雜誌「街談巷議」專欄(The Talk of the Town)及NewYorker.com寫稿,主題包羅萬象;她最有名的文章,都與「鉛筆」及「標點符號」有關。
《英文的奧妙》(Between You & Me)是她的第一本著作,一出版即登上暢銷書排行榜。
「Comma Queen」是她在New Yorker.com上的專欄,其中有她錄製的許多影片,以幽默的口吻解說文法疑難、標點符號問題,非常精采。網址是:www.newyorker.com/contributors/mary-norris。
譯者簡介:
林步昇
喜歡綠豆湯和傑尼龜的貓奴,沉浮於接案人生,每天都痛並快樂著。
譯作包括《英文的奧妙》(Between You & Me)、《清晰簡明的英文寫作指南》(Dreyer’s English)與《過度診斷》(Overdiagnosed)(以上皆由經濟新潮社出版)等書。
《英文的奧妙》絕不是坊間沉悶的文法書,而是資深編輯的精采回憶錄,除了大量實例清楚點出文法要點,更從她與名作家「交手」的經驗,一路談到對鉛筆的迷戀,知性與感性兼具。
推薦序
【譯者序】集合啦!英文之友會:不斷演化的活語言、不漏接任何一個人的包容力
文/林步昇
四年多前,編輯來信詢問我是否有空檔與意願接下本書的翻譯工作,內心其實多有掙扎。一方面,雖然不敢說自己深諳英文語法,但這些年來,無論是教學或翻譯工作都得跟語法「交手」,也算是累積了些許心得,相信藉由細讀這位《紐約客》雜誌(New Yorker)資深編輯的回憶錄,可以獲得不同的刺激與啟發;但另一方面,基於我過去翻譯語法相關書籍的經驗,工作的痛苦指數絕對會等比級數上升,因為作者在舉例說明各項語法原則時,經常會節錄不同類型小說或文體的段落,儼然要譯者同時處理多個文本。這無疑考驗著隨時切換文字風格、出入迥異語境的能力,稍有大意,中英文對照起來就會顯得滑稽不堪。
幾經考慮,我的好奇心還是戰勝了恐懼, 畢竟《紐約客》精準優美的行文、豐富多元的選材向來受到全球讀者的喜愛,而作者瑪莉.諾里斯對文壇大師手稿第一手的觀察與分享,想必會帶來不少珍貴的洞見。果不其然,收穫滿滿(但翻譯過程中好幾度想坐時光機,回到過去阻止自己接案),下文整理幾點心得供各位讀者參考。
►從「總統也會犯錯」的文法說起
本書原文書名《Between You & Me: Confessions of a Comma Queen》,其實就巧妙濃縮了諾里斯女士要旨。首先,「Between You & Me」正是第四章的主軸,探討主格與受格的正確用法。臺灣國中英文課就教過介系詞(between)後面接受格(you與me)的規則,因此「between you and I」理應是錯誤的用法。但也許任誰都沒想到,這個會讓英文老師為之氣結的基本錯誤,居然出現在英國大文豪莎士比亞名作《威尼斯商人》(The Merchant of Venice)之中。
而誤把主格當受格更是「總統級錯誤」,因為連口才便給的美國前總統歐巴馬都會口誤成「President Bush graciously invited Michelle and I」(應該是「Michelle and me」才對),而且類似例子還不少。諾里斯女士在調侃之餘,也不忘提醒讀者只要受格位置出現兩個以上的代名詞,不妨把代名詞順序調換,檢查是否不小心誤用。
不過,如果從語言學家的角度來看,這個語言現象可能源自從小「矯枉過正(hypercorrection)」,即師長百般叮嚀孩子在造句時,主詞要先提其他人比較有禮貌(someone and I),同時又禁止孩子胡亂把「me」當主詞(me and my friend are going to a party),導致孩子長大後自我審查過度。
►「標點必較/校」的職人精神
另外,「Between You & Me」本身也是實用英文片語,字面上是「你我之間」,其實是傾訴心事前叮嚀對方保密,也正好呼應後頭的「Confessions(告白)」一字。當然,此處諾里斯女士僅是利用雙關語,充分反映她幽默的個性,畢竟既然書都上市了,何來祕密可言呢?
部分讀者此時可能也會納悶,為何不直接用「Between You and Me」,而是要用「&」這個符號代替「and」呢?諾里斯女士在《紐約客》網站上「Comma Queen」的系列影片也提到,自己因為在封面用了這個符號被讀者客訴。追根究柢,「&」(讀作am-per-sand)其實是拉丁文「et」(即「and」)的合體,數百年前曾是英文第二十七個字母,當時小孩背誦到最後幾個字母會讀「X, Y, Z, and per se and」,久而久之就糊在一起,變成「ampersand」了。
就我合理推論,諾里斯女士之所以用了這個符號,除了放在封面上顯得優美大方之外,更是因為她洋洋灑灑用整整四章討論各種標點符號,占全書將近二分之一的篇幅,「&」與「Comma Queen」毋寧都暗示標點符號在日常編輯工作中角色吃重。
►擇善固執卻保有內心的溫柔
而既然是「告白」,書中少不了作者夾敘點綴人生故事的曲折。我以往對文字編輯的想像貧瘠,不脫出身於書香世家,或求學期間總是名列前茅的模範生,總之多少有些不食人間煙火;然而,諾里斯女士從小工作經驗卻十分「接地氣」,舉凡足癬檢查、服裝租借、牛奶送貨、包裝乾酪、洗碗、收銀等樣樣皆通,或許因此培養了她對各種語境的敏感度。
諾里斯女士在最後一章揮灑自己對鉛筆的熱愛,她甚至會參加鉛筆派對、參觀削鉛筆機博物館、寫客訴信給廠商表達對瑕疵品的不滿,即使無法從中獲得共鳴的讀者,也不難感受到她擇善固執的職人性格。
而最令我動容的「告白」,莫過於第三章針對語言性別問題的討論,諾里斯先運用大量實例來釐清陰陽性代名詞與人稱單複數的爭論,結尾卻話鋒一轉,提到自己親弟弟(現在是妹妹)的性別認同,原本純屬語法陰陽性的抽象區別,如今在真實生活中有了切身體會。翻譯到以下諾里斯母親與她的對話,我不禁鼻酸(容我在此僅引述原文,中譯可見第三章最後一段):
“He looks kind of cute, doesn’t he?” Mom said to me.
“She,” I said, as Dee beamed. “She looks kind of cute.”
整體來說,本書語法相關篇幅雖然占了一半左右,但卻是由生命經驗串連而成,讀起來鮮少有覺得枯燥的時刻(當然,這也跟我所學背景有關)。
►保守與進步的權衡、包容所有人的彈性
而最精采之處往往是諾里斯女士自我辯證的過程,她固然在編輯文稿時有不願妥協的原則,但溝通上卻能保持「理直氣和」的態度,也不吝於提出各個學派的見解,譬如描述派(descriptivism)與規範派(prescriptivism)的拉鋸戰,前者較重視觀察日常用語的轉變,後者較嚴謹看待用法的正確與否。
但描述派似乎逐漸占上風,《紐約客》奉為圭臬的韋氏詞典公司(Merriam-Webster)在二○一九年收錄了「they」的第三人稱單數用法,定義為「非二元的性別認同者」,也成為當年的年度代表字。美國心理協會(American Psychological Association)同年十月在最新學術寫作指引中,認同「they」當作第三人稱單數使用,等於正式為其背書,單數的「they」不再只是口語俚俗的範疇。
由此可見,語言本質上就具備包容的彈性,始終在保守與進步之間求取平衡,唯有「不漏接任何一個人」,才能實現「Language for All(所有人的語言)」之理想。諾里斯女士在書中想方設法規避「they」的單數用法,不曉得如今是否願意調整想法?
►學英文很厭世?其實英文真的很有事
本書適合所有對英文有興趣的學習者與教師閱讀,準備SAT或ACT(美國版的大學學科能力測驗)的考生可以直接略讀第四章到第八章,因為主詞與受詞、關係代名詞、各種標點符號是語法考試項目(Writing and Language)的一大重點,有助解決常見的疑惑。
但即使是讀英文讀到厭世或極度討厭英文的讀者,也可以直接跳到第九章,看看《紐約客》編輯如何處理各種不堪入目卻又帶狠勁的髒話,說不定會稍稍對學英文這件事改觀,況且就算再厭世,應該也能大喊「F*ck This Sh*t」來療癒舒心。
最後,感謝出版社與責任編輯對我的信任與包容,以及蘇正隆老師在推薦序中的肯定,讀來真的不敢當;當初修習蘇老師的《翻譯專業實務》這門課獲益良多,拓展了對翻譯出版工作的視野,至今難忘。
身為本書譯者,看到自己的「孩子」居然有機會改版上市(應該是短短的譯者生涯頭一遭),著實感到與有榮焉。衷心盼望這本書除了讓讀者一窺英文語用的趣味與編輯工作的實務,更有助傳達一項觀念:許多令英文苦手「聞之色變」的語法,其實並不是牢不可破的「一塊鐵板」(規則),而是不斷在演化蛻變的「一套工具」(策略)。唯有懂得依照不同場合(語境)用字遣詞、適切地表情達意,才能達到有效溝通的目的。但話說回來,豈止學習英文如此,學習其他語言又何嘗不是呢?
以上忝為譯者的告白,但願能搭起諾里斯女士與中文讀者之間的橋梁(Between Norris & Her Chinese Readers: Confessions of a Translator)。
林步昇
2020年5月
譯文賜教:cherishspace@gmail.com
【譯者序】集合啦!英文之友會:不斷演化的活語言、不漏接任何一個人的包容力
文/林步昇
四年多前,編輯來信詢問我是否有空檔與意願接下本書的翻譯工作,內心其實多有掙扎。一方面,雖然不敢說自己深諳英文語法,但這些年來,無論是教學或翻譯工作都得跟語法「交手」,也算是累積了些許心得,相信藉由細讀這位《紐約客》雜誌(New Yorker)資深編輯的回憶錄,可以獲得不同的刺激與啟發;但另一方面,基於我過去翻譯語法相關書籍的經驗,工作的痛苦指數絕對會等比級數上升,因為作者在舉例說明各項語法原則時,經常會節錄不同類型小說或...
目錄
|目錄|
【推薦序】關於英文、語言、編輯的二三事
文/蘇正隆(書林出版公司董事長)
【推薦序】英文文法原來這麼有趣!
文/黃玟君(台灣科技大學應用外語系副教授)
【譯者序】在辭海間泅泳的文字編輯:不疑處有疑的執著、不漏接任何一個人的彈性
文/林步昇(本書譯者)
「糾正他人錯誤時,務必抱著善意,希望將來自己遭糾正時,人家也客氣待我。」
前言逗點女王的告白 Confession of a Comma Queen
與《紐約客》邂逅/開始
「拼錯字有損自己的公信力,而擅長挑錯字則可以在職場上多一項優勢。」
第一章拼字是怪咖才會做的事 Spelling Is for Weirdos
藍皮拼字書/韋伯的拼字改革/ 校對初體驗
「我老忘記一般人容易把文字編輯想像成巫婆,所以每次發現有人怕我,我都非常訝異。」
第二章那個老巫婆! That Witch!
which和that如何區分?/跟文字奮戰/我的大作家們/垂懸分詞
「『女作家』一詞,算不算是侮辱呢?」
第三章語言的性別問題 The Problem of Heesh
名詞的性別 / 「he/she」真麻煩 / 我的弟弟「he」變「she」
是 「betweenyouandme」,而不是「betweenyouandI」。
第四章主詞還是受詞?傻傻分不清楚! Between You and Me
Betweenyouandme / 動詞、主格、受格 /「who」與「whom」的區別
「逗號原本目的就是要區隔句子,避免造成文意混淆。 以敝社為例,《紐約客》的句子又能放入多少逗號?」
第五章我變我變我變變變:逗號的奧妙 CommaCommaCommaComma, Chameleon
狄更斯的逗號/梅爾維爾的逗號/《紐約客》的逗號體例 / 索特的逗號 / 太多逗號
「每位文字編輯的生涯中,都會有對連字號莫名執著的階段。」
第六章Moby-Dick(白鯨記)中間「那一槓」是誰幹的好事? Who Put the Hyphen in Moby-Dick?
連字號/提爾的連字號研究/《白鯨記》
「標點符號是超級保守的社團,幾乎不招收新社員。」
第七章當破折號、分號、冒號走進了酒吧 A Dash, a Semicolon, and a Colon Walk Into a Bar
狄金生的破折號/分號/冒號
「如果撇號要以現存的形式延續下去,就真的需要老天保佑了。」
第八章撇號到底在撇什麼? What’s Up with the Apostrophe?
撇號會消失嗎?/怪怪的撇號
「英文中髒話的使用是否已泛濫到了極致?這本來是明知故問,但我偏要自問自答:『Fuck Yeah』(幹說得好)。」
第九章去你×的×××(消音) F*ck This Sh*t
這可以刊出嗎?/如果想委婉一些
「我很討厭拆開自動鉛筆的筆頭補充筆芯,感覺好像在用義肢寫字。」
第十章鉛筆控之歌 Ballad of a Pencil Junkie
鉛筆派對/鉛筆商的回信/削鉛筆機博物館!
「如果你敢勇於面對露柏克,最後就會贏得她的敬佩。」
結語身價百萬的編輯 The Million-Dollar Copy Editor
遺愛圖書館/最後一席話
|目錄|
【推薦序】關於英文、語言、編輯的二三事
文/蘇正隆(書林出版公司董事長)
【推薦序】英文文法原來這麼有趣!
文/黃玟君(台灣科技大學應用外語系副教授)
【譯者序】在辭海間泅泳的文字編輯:不疑處有疑的執著、不漏接任何一個人的彈性
文/林步昇(本書譯者)
「糾正他人錯誤時,務必抱著善意,希望將來自己遭糾正時,人家也客氣待我。」
前言逗點女王的告白 Confession of a Comma Queen
與《紐約客》邂逅/開始
「拼錯字有損自己的公信力,而擅長挑錯字則可以在職場上多一項優勢。」
第一章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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