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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大教習」下集結九十九個最狂的哲學思辨主題
如果清楚自己正在意淫某人,那這種行為有錯嗎?女性當兵的話可能會讓男性處境惡化?女性生育是種道德責任嗎?護家盟的立論充滿怎樣的內在矛盾?死刑可以解決問題嗎?
從自慰、意淫、同性婚姻、隨機殺人,到死刑等各種奇怪議題,在「性」與「死」兩大議題下,人渣文本致力幫這些議題找到出路,集結包含同婚九劍、護家十九怪到意淫十三拳等「十大教習」,全力「發功」!
跟著倫理學大師人渣文本一起來練「九九神功」吧!
作者簡介:
人渣文本(周偉航)
是個人類。臺灣哲學學者、作者及專欄家。現任輔仁大學哲學系兼任助理教授。著有《大學生不要當的28種人:寫給每個人的性格補強計畫》、《人渣文本的政治倫理學》、《渣誌:78個不正常的哲學問題》等書。
章節試閱
第十四式:弱肉弱食
仇女想法是弱弱相殘。
近年台灣網路上興起一陣關於「母豬教」信仰,某些男性指特定女性為「母豬」,認為她們個人私交不檢點,等老了才去騙清純宅男當飯票,十足可惡。一開始只是少部分人搞笑,但後來引起了一些謾罵爭議,男女兩方也就各持立場的吵了起來。
性行為是個人權力,夫妻也不是對方的財物,婚姻的成立與否,更不見得要將個人性經驗完全告白,所以「母豬教」的老派觀點當然就不太算是道德標準,偏於主觀的審美立場。
台灣近年開始流行仇視女性或女權的風潮,我認為這個風潮是台灣社會資源分配不正義的錯誤發洩,因為仇女的大前提經常是「台灣女權高過男權」,但其實並不然。
「女的都選上總統了呀!」
政治與經濟是社會的主要權力,政治與產業界高層的性別、族群與年齡比例,通常代表該社會的真實權力配佈。台灣女權若真高過男權,就不會只有總統是女的,而多數閣員、民代,和董事長還是男的。
女權既然沒有太明顯的伸張,那為何「母豬教徒」會認為女權「太高」呢?這是「弱弱相殘」,在經濟等領域居於弱勢的男性,看到女權增長而出現「相對剝奪感」,認為女權的增長是剝奪他的權益而來,因此當弱勢男的處境越惡劣,對於女性的憎恨就越強烈。
這個世代的仇女想像還搭配了一個人生模組:「理工男」自小努力讀書,都沒和女性交往,畢業後在科學園區等封閉的環境工作,在快過適婚年齡之際,匆匆和某位過去經歷不明的女性結婚,事後突然發現該女過去是個「玩咖」,自己成為「資源回收業者」。
許多男性沉浸在這種想像中,感覺自己就是「受害者」本人,並對享有豐富社交生活的女性抱持敵意。但上述的「悲慘人生」(如果有人肯嫁還算悲慘的話)並不是那位女性造成的,真正的「肇事者」是男性的父母(叫他只會讀書就好)與老闆(壓榨他的時間)。
仇女風潮只是弱勢男性的洩壓行動,卻洩錯了方向。他們該把這種批判力道指向真正造成他們擇偶弱勢的那些人(父母、老闆與政治人物),可是他們沒LP這樣做,只好欺負同樣弱勢的女人。按捏甘丟?
第五十五式:山轉人轉
改變信仰比改變同性戀傾向來得容易。
我前面提過,性傾向是偏好,無法教出來,這主張有我個人的偏見,也有科學的成分。反同派一直不承認這點,搞了一堆矯正和教育方法,結果不是殺人,就是騙錢。沒有什麼改造同性戀成功並獲得科學認證的例子,所有反同方舉的成功例子,都是造假滴。
會想要用「教學」或「治療」來改變人的性傾向,是基於信仰,而不是事實。事實就是人根本沒有絕對的同性戀與異性戀分別,硬要去分,就會像老美區分白人與有色人種的標準非常詭異,會讓很白的也算是黑人。
性傾向比較類似光譜,只分為異性戀與同性戀的二元觀點太簡化,人人其實都是「雙性戀」,差在比較偏哪邊而已。如果你還是不懂,就思考下面的性傾向議題:
若你問身邊的男士:「請問你是巨乳派嗎?」對方可能會反問:「多大叫巨乳?」「男性女乳症也算嗎?」「可是太大的我不喜歡耶!」「歐美巨乳不行,東亞的我可以。」「大到太軟的不行。」
若你說:「喜歡微乳或洗衣板的根本是變態戀童癖或同性戀!」真有這種偏好的人也大概不會認同。我們總是可能誤把自己的性偏好或性傾向當成客觀,但那都是主觀,都是「性海」上的一個座標點罷了。因此若以定義含混的名詞來分類人類欲望,就是問錯了、問壞了。
如我們先前的論述,同性戀和宗教信仰都是行為,整體來看無所謂對錯,還要考量個案狀況。但如果兩者會起衝突,而同性戀是無法改變的特質,信仰卻可能改變,那照常理來說,應該是你要改信才對。
「改信?不可能!我們信仰很虔誠!」但根據科技部的研究,居反同陣營主體的基督新教與天主教,在台灣的改宗(改變信仰)率分別是52.5%、44.1%。也就是約半數的護家盟人士,可能會在一生中放棄原有信仰。所以要解決爭端,看來的確是反同這邊的人改信,會比較容易和「自然」。
「信仰是我的自由,你不能干涉!」的確。那人家要喜歡哪種性別,又關你屁事?雖然你或許還想爭論,但我建議你等十年、二十年之後,再回頭看看現在的這一切。你覺得放不下的東西,可能一秒就放下了,但別人的某些特質,是永遠放不下的,也沒必要放下的。
第九十式:人頭真貴
生命不見得擁有最高的價值。
最後來專心談死刑吧。先來批評廢死派。
許多廢除死刑的論述都建構在對於生命權的尊重上,有些觀點甚至主張生命權具有最高的價值,不容任何形式的侵犯。這是自由主義的想法,而自由主義並不是被普遍接受的(但確實很多人接受)的價值主張。因此這並非真理,只是一種價值觀,代表某些傳統或某些社會的主流想法。
當我們說出「生命至高無上」或「人類無權決定他人的生死」時,這些話背後都有某種價值觀,或是代表某種價值階層系統。許多東西都有價值,錢就是最常見的計算基準,能用錢買到的事物也有不等的價值,我們有可能在這些事物中排出一個由高至低的價值階層。
當然,錢買不到的,也可能有價值。我們前面曾提過可量化價值與不可量化價值,可量化價值就是「錢可以買到的」,那錢買不到的東西就具有「不可量化價值」。
而生命就是一種錢買不到而有價值的東西,不過這並不代表它必然比較尊貴,因為還有其他不可量化的價值存在。不可量化價值要怎麼和可量化價值排序,會牽扯到一些隱藏的價值原則。
部分廢死派的背後是天主較,他們認為賦予生命的是「上帝」,人沒有權力剝奪他人或自己的生命。但我必須先略去對這種神學廢死派的質疑,因為台灣社會上絕大多數人不信基督,這種立論不會有普遍的說服力。
在沒有神的狀況下,誰能決定生命的價值位階?不會是你、我這種單一的,無論述權威的個人。在開放社會中,價值位階的決定權將透過社群內的溝通對話來決定,而要有效率進行溝通,一個開放、成熟的公共論述過程或空間就是必備的。
先不論台灣是否存在公共論述空間,台灣社會當前對於價值的暫時性結論,看似認為死刑仍具有一價值。這就代表生命權並非至高,即使學術空間已被廢死派佔據,但民意在各種公共場所所展現的表達力度,仍然遠超過知識分子的論述力度,因此有著壓制性的力量。因此廢死派要做的,並不是反覆強調生命權的至高,而是反過來思考,如何說服他人生命權是至高的。
你的起點,還不是他人的起點,甚至也不是他人的結論。話要從頭說起才行。
第十四式:弱肉弱食
仇女想法是弱弱相殘。
近年台灣網路上興起一陣關於「母豬教」信仰,某些男性指特定女性為「母豬」,認為她們個人私交不檢點,等老了才去騙清純宅男當飯票,十足可惡。一開始只是少部分人搞笑,但後來引起了一些謾罵爭議,男女兩方也就各持立場的吵了起來。
性行為是個人權力,夫妻也不是對方的財物,婚姻的成立與否,更不見得要將個人性經驗完全告白,所以「母豬教」的老派觀點當然就不太算是道德標準,偏於主觀的審美立場。
台灣近年開始流行仇視女性或女權的風潮,我認為這個風潮是台灣社會資源分配不正義的錯誤發...
作者序
這是第二期的紙本渣誌,討論的主題是「性」與「死」。
這兩個議題非常大,許多哲學家耗費一生來探究,但我沒他們那麼高段,我要談的東西比較偏。我會從「打手槍」談起,也會討論A片、性別平權、同性婚姻,然後大轉彎到隨機殺人與死刑。性與死的主題何其多,為什麼挑選這些?
因為這些是我勉強能「齁」得住的主題呀!其他的力有未逮嘛。當然,這些主題的所佔的比例不一,像打手槍談很少,只是拿來破題的,而同性婚姻是文青們的主戰場,那我就給多一點篇幅。和「性」相比,關於「死」的部分約只三分之一,這是因為許多理論與概念已在性的部分處理完畢。
在性與死的大框架之下,我分為十個「教習」,一個教習是一個大主題分類,其下是九十九個小主題,我稱為「九十九式」。九九神功嘛。這九十九個小主題最好是順著讀,因為前面談過的內容會成為之後立論的基礎。至於這些概念是怎麼串起來,這脈絡又能談出什麼深意,就請你在閱讀過程中慢慢體會了。
本書所持的價值觀點是社群主義式的,也不追求客觀中立,更不打算平衡報導各方說法。看了之後如有不爽,可以發文或寫書來戰,有戰有希望,不戰就旁邊站。
雖是偏向倫理學與政治實務的討論,但我也會提到一些台灣人不太清楚,而被少數人壟斷的神學理論。不信神也沒關係,我會帶你一起體驗超自然震動。
本書部分內容來自我過去在各處發表的文章,算是個總整理,但我也做了某些「微調」,程度和馬英九版的課綱微調差不多,主要是改一些我認為有偏誤的說法,或是補強相關論述。知錯能改,善莫大鳥~
閒話不多說,就直接來練九九神功吧!
這是第二期的紙本渣誌,討論的主題是「性」與「死」。
這兩個議題非常大,許多哲學家耗費一生來探究,但我沒他們那麼高段,我要談的東西比較偏。我會從「打手槍」談起,也會討論A片、性別平權、同性婚姻,然後大轉彎到隨機殺人與死刑。性與死的主題何其多,為什麼挑選這些?
因為這些是我勉強能「齁」得住的主題呀!其他的力有未逮嘛。當然,這些主題的所佔的比例不一,像打手槍談很少,只是拿來破題的,而同性婚姻是文青們的主戰場,那我就給多一點篇幅。和「性」相比,關於「死」的部分約只三分之一,這是因為許多理論與概念已在性的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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