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生反課綱,所反的日據字眼,根本不存在!
身為第四權的媒體,卻無法分辨事實與意見,如何守門?
大巨蛋用i-voting來決定,民意勝過專業?
為什麼美國律師熟悉邏輯論證的藝術,台灣的律師只會耍嘴皮、喊口號?
如果要人民當家作主,請讓人民做知情的決定!
如果許多事情都可用民意來決定,這個國家還需要總統嗎?
都交給民意不就好了!
美國從小學二年級開始透過語文課,培養分辨事實與意見的能力,「事實」是可以透過觀察或感知覺證明其為真;在表達「意見」時,常會使用特殊的詞彙,帶有個人的主觀意識。台灣的媒體工作者,報導的不是事實,都是個人意見,因此新聞報導變成編故事,政論節目變成「名嘴爆料」。
當提供的資訊不完整,新聞報導不具備事實,意見新聞充斥所有版面時,一般大眾沒有分辨事實與意見的能力,就會隨之起舞,究竟是誰被誰洗腦?
當所有的決定都要交付民意,人民的知情決定就會非常重要;大巨蛋何去何從,交給非專業的人民來決定,是正確的嗎?兩岸簽訂服貿協議需要監督,那麼與美國簽訂美牛就不用監督?只有中國大陸是大野狼,其他國家就是小綿羊?同樣的事情卻不一樣的標準,從來沒有人去質疑,這就是缺少求真求實的能力。
許多政治上的問題,如果人民能夠具備求真求實以及分辨事實與意見的能力,這個國家不會是立法委員挾帶著自以為是的民意,而是人民可以真正做主,主導國家走上正確的道路。否則,再多的政黨輪替,終究只是空歡喜一場。
作者簡介:
田蒙潔
美國密蘇里州立大學哥倫比亞校區法學院Juris Doctor(J.D.),《密蘇里州環境法律與政策論叢》(Missouri Environmental Law and Policy Review)Note and Comment Editor。美國密蘇里州律師,美國聯邦註冊專利律師。透過寫作和社區大學公民法治教育課程,在台灣推動公民監督司法。著有《法官說了算!缺席的證據與邏輯》、《大法官的甲說乙說隨便說—認識正當法律程序》。在台北市文山、內湖和新北市林口社區大學開課,課程名稱「看電影學法律」和「銀髮族的幸福人生規劃」,又名「從搖籃到天堂—生前醫療與財產規劃」,又將在愛盲學院開設教育部審定教師進修課程「如何培養學生思辨能力」。
劉王綱Richard W. Li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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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節試閱
20.蔡英文的英派無「理」頭-事實能證明,意見能說服
YouTube上有一首美國「兒歌」,歌詞如下:
柯利奇是美國第三十任總統。事實。
男生很臭。意見。
嘿!你知道嗎,女生比男生酷?
等一下。那只是你的意見。
嘿!你知道嗎,芭比娃娃是最好的玩具?
等一下。那只是你的意見。
我的意見是我所相信的。即使其他的人可能都不同意。
當我說一個事實時,那些話都是真的。
而且我絕對能夠證明給你看!
如何判斷一個國家是否崇尚科學與理性?方法很簡單,在崇尚科學與理性的現代國家裡,說出的如果是事實,別人會要求你證明給他看,說出的若是意見,除非能用事證和理由說服人,否則別人根本懶得睬理你。反之,在一個不崇尚科學與理性的國家裡,不論說的是事實或意見,採信與否取決於身分與地位,官大學問大,且一旦採信,便可當作堅不可摧的信仰。
二○一六年五月二十日,蔡英文成為台灣第十四任總統,給人的印象是「理性」,也以理性自傲。台灣是個崇尚科學與理性的國家嗎?涉及事實時,絕對能夠證明給你看,發表意見或提出主張時,絕對會訴諸事證與理由說服你嗎?讓我們以理性的總統蔡英文為座標,加以檢驗。
完全不一樣的台大法律系?
二○一五年八月二十六日,網路媒體「女人迷」主辦「女力時代講堂」,第一場邀請當時還是民進黨總統候選人的蔡英文,談「我眼中的台灣」。演講一開始,她指出:「我是台大畢業的。台大法律系畢業。近來,台大法律系的名聲不太好,但是我可以跟你保證:我是完全不一樣的台大法律系。」
台大法律系是什麼樣,為什麼讓蔡英文如此迫不急待的與之劃清界線?她說:
我記得,我台大法律系念到第四年,要結束時最後一科的考試:考完這一科,我們所有學程就完成了。這科的考試,叫做法理學,也就是法律哲學,是所有的法律學裡最困難的一堂課。我必須誠實地說,我在台大法律系念四年,我究竟念懂了多少,我自己都有一個很大的問號。法理學考完了,大家從教室出來,有些人心裡是很沈重的,我有一個同學從後面趕過來,然後拍了我的肩膀一下,他說:「蔡英文,我今年終於報仇了!」我覺得很奇怪,為什麼考完試他說他報仇了?他說:「我的台大念了四年,都聽不懂老師在講什麼。今天這張考卷,他一定也不知道我在寫什麼!」這就是我們當年念台大法律系的人共同的感覺。他一語道盡。
蔡英文後來留學美國,取得美國康乃爾大學法學碩士學位。她在台大念法律時,老師講的語言都聽得懂,但講什麼聽不懂,到了美國,英文雖然不是熟悉的語言,但是老師講的東西卻都聽得懂,因為教育的方式真的不一樣。美國的法學教育是「蘇格拉底式的教育」,她當年上課時,差不多有四、五百人坐一間教室,上課前老師會給作業,約五、六個案例。上課時,老師會把學生叫起來講案例的摘要、涉及的議題和法律判決,老師一直問,問到學生答不出來,再換下一個人。
蔡英文的演講內容有事實、也有意見,台灣若是一個崇尚科學與理性的國家,總統候選人演講裡的事實一定要能證明為真,意見一定要有事證和理由支持。原則上要判斷理由是否合理,因為涉及推理較難判斷,因此要判斷一個人的意見是否具說服力或是否值得參採,至少支持意見的事證必須為真。蔡英文是總統候選人,又自稱「是完全不一樣的台大法律系」,在演講前,有沒有「知之為知之,不知為不知」,花點時間研究和蒐集事證,以便證明事證為真,說服觀眾接受自己提出的主張和發表的意見?
一堂課四、五百人,不要說是美國法學院的蘇格拉底教學法,即使是一般大學的一般教法,也是天方夜譚。美國法學院重排名,師生比是重要的因素之一,以蔡英文就讀的康乃爾大學法學院為例,該校以一比十的低師生比自傲,全職與兼職教授約有一百名,一堂課四、五百人,有可能嗎?再者,康乃爾法學院三年學程的Juris Doctor (JD)學位,每年入學人數約二百人,三個年級約六百人,提供給國際學生、一年學程的碩士學位(Master of Law, LLM),每年入學人數約八十五至九十人,全校學生約七百人,一間教室四、五百人,同一時段連兩堂課都開不出來,有可能嗎?美國法學院JD學程的學生,每學期、每個科目上課時,每位學生都一定要有被問到的機會,一堂課四、五百人是奇想,不可能的任務。
美國法學院的教材以二、三審的判例為主,一年級新生自我學習的第一件事,是根據判決書的內容寫“case brief”,作為自我學習和上課時回答問題的依據。用 “How to write a case brief for law school”或“How to brief a case”為關鍵字谷歌搜尋,可以找到各種建議的格式與說明,內容大同小異,約略包括:案件名稱及引註(case name & citation)、事實(facts)、訴訟過程(procedural history)、爭點(issue)、法院的決定(holding)、適用的法律(rule of law applied),以及分析與論理(analysis and reasoning)。
在case brief裡,只有事實,沒有蔡英文所說的「摘要」。美國的法學教授上課時,把學生叫起來問的第一個問題幾乎都是「事實」,因為要探究法律的真意,必須根據事實。美國法學院的學生確實要寫判例的「摘要」或「概要」,英文是“synopsis” ,屬於法律寫作。美國法學院出版的法學期刊,會刊出學生撰寫的判例摘要,但教授上課時,絕對不會問學生判例的摘要。蔡英文雖然極力撇清與台大法律系的關係,但聽其言還要觀其行,她接受台灣的語文教育和基礎教育,和其他畢業自台大法律系的人一樣,戴著台灣「不分辨事實與意見」的眼鏡去學美國的法律,才會誤把「事實」當作「摘要」。
蔡英文後來到英國倫敦政治經濟學院念博士,認為英、美教育並不一樣。她說:
每次考試,大家都知道題目是什麼,因為老師不怕你知道題目。考古題你自己去找,圖書館都找得到。他要考你一樣的題目,可是他期待你給不一樣的答案。它也不像美國式的考試,各位如果考過美國的SAT,或是我們考律師的LSAT,它是一連串的multiple choices,限定幾個鐘頭內妳要回答一百題、兩百題或三百題;美國式的考試,它考你對每件事的快速反應。
蔡英文的上述說法,依賴的是狹窄且不具代表性的個人經驗,甚至是穿鑿附會,不免陷入一廂情願的採櫻桃和軼事證據的邏輯謬誤,毫無察覺錯誤的能力。真正的事實為何?
蔡英文接受台灣的大學教育,不需要參加美國大學入學考試的SAT,也沒有上網搜尋一下只有一鍵之遠的相關資訊。SAT過去只考選擇題,但早已加考測量批判性思考能力的論說文,在本書第十一章有粗淺的介紹,並且提供兩篇論說文的實例,在網路上也很容易找到相關的資訊。
蔡英文取得台大法律系的學士學位,入學美國康乃爾法學院,只需考托福,無需考LSAT,欠缺親身經驗,也沒有上網搜尋相關資訊。LSAT的英文全文是“Law School Admission Test”,不是「律師」考試,而是美國法學院的入學考試,雖然是選擇題,但評量的能力絕非蔡英文所說的「快速反應」,而是評量考生「敏銳」的批判性思考能力。
LSAT一共考五節,每節三十五分鐘,約二十六至二十九題選擇題,但只有四節計分。一節是「閱讀測驗」,以長且複雜的文章為題,測量學生的閱讀能力,包括正確的理解力和洞悉文章深意的能力(insight)。一節是「分析論理題」(analytical reasoning questions),測量學生理解的能力和推出符合邏輯之結論的能力。還有兩節是「邏輯論理題」(logical reasoning questions),測量分析性和批判性的評價邏輯論證的能力。美國法學教育的重心是建立學生批判性思考和思辨的能力,是法官、檢察官和律師必備的能力。根據統計,評量批判性思考和思辨能力的LSAT,能準確的預測考生就讀法學院和未來就業時的表現,因此法學院在錄取學生時,LSAT的參考價值高過在學成績。
美國律師考試的英文是“Bar Exam”。美國法學院學生於五月中旬畢業,七月底參加律師考試,大多數的人於六月一日開始補習,只有兩個月的準備時間,涵蓋至少十三個不同的法領域,考試分兩天進行。大多數的州第一天考跨州的實務測驗(Multistate Performance Test, MPT),三小時考兩題,從說服性、客觀性的備忘錄,到寫給對造律師的合解信,都有可能;另外三個小時考六題申論題(Multistate Essay Examination, MEE),約半個鐘頭一題,許多州考州法,回答方式遵照“IRAC”格式,爭點(Issue)、法律規定(Rule)、法律適用(Application)和結論(Conclusion)。
第二天是跨州的選擇題(Multistate Bar Examination, MBE),六個鐘頭考兩百題。通過一州律師考試的人,要取得其他州的執業資格,MPT和MBE的成績達到其他州的標準時,不必再考。【
台灣的法學教育是考試引導教學,但真正能夠幫助學生準備考試的是補習班,不是大學的法律系所,由此可見台灣法學教育問題的嚴重性。蔡英文介紹的美國法學教育,是戴著台灣「法學教育乃考試引導教學」的眼鏡,去看美國的法學教育,什麼也看不見。
美國的律師考試和法學院考試不可同日而語。美國法學院一學期只考一次期末考,原則上一個學分的考試時間至少一個小時,五個學分要考五個小時,不論學分數,老師都可以選擇“take home exam”,時間八小時,在圖書館裡預定一個房間或占據一張桌子埋頭苦幹。法學院的考試偶爾會有選擇題,但比重極低,主要是「open book」的申論題,題目全部都是「事實」,一個題目就可能長達五、六頁,把題目搞懂就得花上半個鐘頭或更久的時間,作答時也遵照IRAC的格式,但結論不計分,重點是深入的法律分析與論理。
律師考試與法學院考試完全不同,不是「open book」,對法學院畢業生而言,律師考試的申論題只是簡答題而已,答一題的時間只要半個鐘頭,靠的是死塞硬背法律的要件,作答時只要按照IRAC的格式精簡回答,讓考官看到所有的法律要件即可,沒有時間、也不需要做深入的法律分析與論理。準備MBE的選擇題,和所有科目的選擇題一樣,多做練習是不二法門。至於MPT,依賴的是法學院三年累積的寫作能力。
美國法學院幾乎都提供考古題,蔡英文就讀的康乃爾大學法學院也不例外,根據該校的網站,歷年的紙本考古題在法學院圖書館三樓軟椅區的第五個壁龕裡,若有學校提供的密碼,在網路上也找得到。法學院一年級上學期期末考之前,教授怕新生無法適應法學院重法律分析與論理的考試方式,幾乎都會叮嚀學生練習寫考古題,寫完後可以請教授評論與指導,有些教授甚至在考試前一個星期,全天駐守辦公室等學生。要想找到沒有寫過考古題的美國法學院學生,可能性微乎其微。
蔡英文競選時為了勝選,保證她是完全不一樣的台大法律系畢業生,原因在於她擁有美國康乃爾大學的法學碩士學位、英國倫敦政經學院的法學博士學位,但是她在演講中,談到美國的大學入學考試、法學院入學考試、律師考試、美國的法學教育以及英美教育的差別,都是她拿不出證據證明為真的偽事實,她也拿不出為真的事證支持她的看法和主張。
蔡英文是以「總統候選人」的身分發表演講,演講內容刊登在《點亮台灣 蔡英文、陳健仁》的網站上,並且同步刊登在《女人迷》的網站上,自二○一五年九月二日刊登至今,未受到批判、質疑,誇大不實的內容引不起人的注意,沒有人善用網路資源查證是否屬實,更沒有人要求蔡英文拿出證據證明她所說的事實為真,拿出事證和理由支持她的主張和看法。台灣是個現代的民主國家,可惜並不崇尚科學與理性,總統候選人的保證經不起檢驗,卻能讓許多人感動不已、深信不疑。
20.蔡英文的英派無「理」頭-事實能證明,意見能說服
YouTube上有一首美國「兒歌」,歌詞如下:
柯利奇是美國第三十任總統。事實。
男生很臭。意見。
嘿!你知道嗎,女生比男生酷?
等一下。那只是你的意見。
嘿!你知道嗎,芭比娃娃是最好的玩具?
等一下。那只是你的意見。
我的意見是我所相信的。即使其他的人可能都不同意。
當我說一個事實時,那些話都是真的。
而且我絕對能夠證明給你看!
如何判斷一個國家是否崇尚科學與理性?方法很簡單,在崇尚科學與理性的現代國家裡,說出的如果是事實,別人會要求你證明給他看,...
推薦序
理盲情濫弱智幾時休?
在網路科技日趨發達之後,漸漸的,國人的行為模式也愈來愈容易預測。特別是在重大、突發、刺激性的新聞事件發生後,民眾的反應,真的是閉著眼也猜得出來。
理盲、濫情外加弱智,這樣的反應,已不只是存在於網路鄉民中,它幾乎成為台灣人民集體的情緒反應,就跟反射動作一樣容易預測。
以今(二○一六)年三月發生的女童「小燈泡」命案來說吧!案發之後,群情激憤,社會一片撻伐之聲,部分立委順勢而為,擬推出「殺案幼童應處唯一死刑」的刑法修正案,更有激情民眾以各種管道、用各種粗鄙不堪的話語,向廢死聯盟抗議。後來,還有某民間團體宣布要率眾上凱道,主張反廢死、替「小燈泡」討公道。而這樣的激情論調,最後被「小燈泡」的媽媽一句「我懷胎十月,都只能代表我自己,請問,妳哪位?」,如同狠狠的潑了一桶冷水,才把沸騰的民憤澆熄。
四歲小女童無辜慘死,任何稍具同理心的國人都一定心中不忍。對兇手的殘暴,一定也深惡痛絕。「我能為妳做什麼?」,這是最直覺式的思考模式。人死不能復生,女童的小生命不能挽回,我們還能做什麼?我們就讓兇手抵命吧!
於是,在務必讓兇手抵命的前提下,兇手是不是可能罹有精神疾患?變成大家故意視而不見的問題。甚至,還有媒體報導,「嫌犯聲稱自己有精神疾病,意圖脫罪免死」。也就是說,群情激憤至此,就算嫌犯真有心神喪失或精神耗弱問題,也在所不問。「就是要他死!」、「精神病是裝出來的!」、「就算真有精神疾病還是得償命!」社會一片肅殺氣氛。
兒福聯盟出身的立委倡議,要修正刑法,增訂「殺害幼童者處唯一死刑之罪」的條文。立委完全沒有思考到,這樣的立法與國家刑事政策剛好背道而馳。十幾年來,政府部門正逐一檢修相關法律,朝著廢除唯一死刑之罪的方向前進。立法委員的提案,完全在走回頭路。立委也不顧大法官早有明訓,刑事法律中的唯一死刑規定,剝奪了法官的量刑權,是違憲的立法。反正,民氣可用,一切以民意為依歸。
被抗議電話、傳真、電子郵件塞爆的廢死聯盟最無辜。至今,台灣還是一個有死刑的國家,而且還經常在執行死刑。馬英九八年總統任內,一共槍決了三十三名死囚,等於殺掉了一整個班級的人數,這數字絕對不低。但每次遇到重大命案,廢死聯盟就被罵得好像案子是他們犯的一樣,不然就是讓人以為,台灣因為廢死聯盟而廢除了死刑,所以搞得治安大壞,因此兇手犯案,廢死聯盟必須負責。但事實上,人不是廢死聯盟殺的,死刑也還是存在的。廢死聯盟除了喊一喊口號,宣揚宣揚信念,他們什麼事情也沒能改變,怎麼他們就被罵得比罪魁禍首還厲害?
而這片憤慨之聲,也沒持續多久。四月中旬,女童告別式後,社會大眾的情緒慢慢歸於平靜。於是,一切如昔。
是因為群眾的智商只有五歲嗎?是因為大家都習慣於人云亦云,所以放棄了獨立思考的能力嗎?不然,為何每次發生重大事件後,社會大眾的反應都是一樣的?
民眾不會獨立思考,媒體不愛獨立思考,政治人物不懂獨立思考。一犬吠影,百犬吠聲,大家都習慣當跟隨者,不管誰舉起了大旗,跟著走就對了。於是,這個社會就慢慢的失去了方向。
這讓我想起早在一九七四年,德國學者諾爾紐曼(Elisabeth Noelle-Neumann)就曾經提出「沈默螺旋」理論。她提出理論的前提假設是:一、社會將用孤立的方式來威脅那些與大多數人不一致的人;二、對孤立的恐懼導致個人在任何時候都會試圖評估意見氣候;三、公眾的行為會受到民意評估的影響。也因此,如果人們發現自己的觀點屬於少數派,他們將試圖隱藏自己的想法;如果他們發現自己的想法與大多數人一致,就會勇敢的說出來;最後,少數派的聲音就會愈來愈小,終究無人聽聞。
但諾爾紐曼也提出,這個社會有一群「中堅份子」,他們是在沉默的螺旋旋轉過程中無視孤立威脅的人,他們是一群願意為自己的公開言論付出代價的人。這些特立獨行的人通常與主流意見有所衝突,但他們仍能勇敢發聲,有時,整個意見氣候會因為他們的聲音,而形成反轉。
以前,我們會說這群中堅份子指的是知識份子,但現在,我們寧願說,這群人是受過獨立判斷訓練的人。
其實,獨立判斷一點都不難。在本書中,作者教導我們,要學會獨立判斷,先要懂得怎麼把事實從一團迷霧中抽出來。讓事實與意見分離。之後,就事實部分,進行完整查證。在確定事實的真偽之後,就能形成自己的判準。
這麼簡單的道理,作者卻花了一本書的篇幅告訴我們。會過於小題大作嗎?我可不覺得。因為,這麼簡單的事,但絕大多數人都做不好、不會做,甚至連領導輿論的意見領袖,也常常犯錯。這就顯得這本書的出版的確有其必要性了。
要推翻人們根深柢固的觀念很難,要鼓勵人們不流俗,有自己的思想判準,更難。這麼難的事,只有老師願意循循善誘,願意耗費精力,著書立說,以起潛移默化之效。
田老師在撰寫本書時,曾和我多次透過電子郵件反覆討論,對於她的執著與認真,除了敬佩,還是敬佩。田老師做的,是非常基礎的工作,但我和她都相信一件事,這個社會如果需要改變,就必須從小做起;不管是小地方、小細節,還是小時候。滴水終可穿石,小小的改變,最後會形成巨大的力量,扭轉整個社會的走向。
所以,讓我們一起擺脫理盲情濫而弱智的反射,做一個能夠獨立判斷的人吧!第一步,先把這篇序言拋到腦後,用自己的眼與心,細細的讀完田老師的這本書,然後再想想,她說的對不對。當你能夠據理力爭,挑戰書中的某一個論點時,你就學到獨立判斷的精神了。
理盲情濫弱智幾時休?
在網路科技日趨發達之後,漸漸的,國人的行為模式也愈來愈容易預測。特別是在重大、突發、刺激性的新聞事件發生後,民眾的反應,真的是閉著眼也猜得出來。
理盲、濫情外加弱智,這樣的反應,已不只是存在於網路鄉民中,它幾乎成為台灣人民集體的情緒反應,就跟反射動作一樣容易預測。
以今(二○一六)年三月發生的女童「小燈泡」命案來說吧!案發之後,群情激憤,社會一片撻伐之聲,部分立委順勢而為,擬推出「殺案幼童應處唯一死刑」的刑法修正案,更有激情民眾以各種管道、用各種粗鄙不堪的話語,向廢死聯...
目錄
1 洪秀柱美國碩士學歷事件——處理真相的能力
2 希望傳播學院畢業的都是人,沒有畜牲!——思想和語文的科學化、邏輯化與創造力
3 誤把「博雅」當「野雞」——獨立思考的能力
4 解嚴前的哈巴狗,解嚴後的瘋狗——能為自己思想負責的獨立個人
5 《天下雜誌》撤文事件——媒體識讀的能力
6 高中生反課綱,誰洗誰的腦?——求真求實,追求真理
7 作為一個日本人為祖國而戰——理性就是質疑、批判和問為什麼
8 像歷史學家一樣的閱讀——理論必須與實務結合
9 說一套、做另一套的表裡不一——從教化到思辨
10 陳為廷在立法院的發言——理性vs.情感
11 耍嘴皮、喊口號的律師——用論說文培養批判性思考的能力
12 只相信、不質疑的填鴨式法學教育——探究法律的真義
13 只背公式,不做練習——事實才是王道
14 學者因法律備忘錄被送懲戒——法律分析與論理
15 柯文哲的從政之路——認識權力
16 航向西南西!——科學、邏輯與專業治理的國家
17 狼來了?!——捍衛憲法和國家的法律制度
18 台灣的戰神——沒有強人可以盲目追隨的民主國家
19 捧著金飯碗的乞丐公主與王子——公民參與
20 英派無理頭——事實,請證明。意見,請說服。
21 達拉威爾的傳奇——知識才是力量
1 洪秀柱美國碩士學歷事件——處理真相的能力
2 希望傳播學院畢業的都是人,沒有畜牲!——思想和語文的科學化、邏輯化與創造力
3 誤把「博雅」當「野雞」——獨立思考的能力
4 解嚴前的哈巴狗,解嚴後的瘋狗——能為自己思想負責的獨立個人
5 《天下雜誌》撤文事件——媒體識讀的能力
6 高中生反課綱,誰洗誰的腦?——求真求實,追求真理
7 作為一個日本人為祖國而戰——理性就是質疑、批判和問為什麼
8 像歷史學家一樣的閱讀——理論必須與實務結合
9 說一套、做另一套的表裡不一——從教化到思辨
10 陳為廷在立法院的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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