戀愛小說作家江國香織最赤裸的告白
每個週末都好像要去南方島嶼度假似的。
然而,幾乎每個週末都吵架。從小小的鬥嘴到猶如暴風雨般的爭吵。在只有我們倆的南方島嶼上。
如果永遠是週末的話,我們一定會粉身碎骨。
南方島嶼上的粉身碎骨。絲毫不令人嚮往。
「明明是描述新婚生活的散文集,讀起來卻像愛情小說。」
抬頭看著白色花瓣,心裡想著,明年也可以跟這個人一起賞櫻嗎?不是想一起賞櫻,而是會一起賞櫻嗎?這種感覺非常奇妙,這麼想的時候的我,稍微喜歡自己的人生。明年也有可能和這個人一起賞櫻。覺得這件事充滿了希望而感到開心。在漫無止盡的日常生活裡,這像是確認自己目前處境的關鍵點吧。
我們大概都看著截然不同的東西。丈夫看電視,我看丈夫的頭。丈夫看現在,我看未來。丈夫看天空,我看杯子。
對我而言,這樣剛剛好。當然腦子裡也曾焦慮地想過,如果全部都一樣該有多好。但是心裡最澄明的地方知道,這是「一時的神智不清」。
一時的神智不清,這句話在我家是廢話,也是真實,也是結論,是使用頻率很高的常備藥。
江國香織毫不隱瞞地將她與老公相處的生活片斷寫成一篇篇動人的散文。充滿少女感性的江國香織,將會用怎樣的姿態面對赤裸真實的婚姻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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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節試閱
吃飯
好久沒有一個人去旅行。
想到這裡,突然很想去旅行。
我只有在這種時候動作特別快。翻開記事本,想了一下工作行程,立刻決定九月去旅行。由於護照過期,當天,散步的路上就去拍了照,也去區公所拿了相關資料,第二天就提出申請。
晚上,丈夫下班回來立刻告訴他:
「我九月要去旅行。」
本來忙著把西裝、領帶、白襯衫、長褲、襪子脫得到處都是的丈夫,突然停下脫衣服的手,一臉錯愕地看著我說:
「那,我的飯呢?」
這下輪到我錯愕了。
飯?
接下來的幾秒鐘,兩人都沉默不語。終於我打破沉默說:
「飯?這是你第一反應?」
如果是今天就要出門也就算了,聽到好幾月以後的旅行計畫,他的第一句話不是「要去哪裡呢?」,也不是「要去幾天呢?」,竟然是「我的飯呢?」
我突然覺得,我存在的首要意義就是煮飯。
這一類的事情經常發生。
吃飯。
這是他的習性。結婚兩、三個月後,再怎麼不願意也會察覺到這件事。下班回來就是吃飯然後睡覺,看著丈夫這一連串過於實際而有效率的行動,該怎麼說呢,連寫出來都覺得陳腐,我這個新婚妻子實在很難不在心裡提出一個質疑││這個人只是為了叫我煮飯而跟我結婚嗎?
於是,有一天我就不做晚飯試試看。丈夫下班回來後,看著空無一物的餐桌和整齊的廚房,露出一臉納悶的神情問道:「晚飯呢?」一邊把西裝、領帶、白襯衫、長褲、襪子脫得到處都是。
「沒有。」我回答。
「為什麼?」
「因為沒有做。」
我一邊撿著丈夫的西裝長褲一邊回答。丈夫沉默了片刻,然後一臉認真地又問了一次,為什麼?
「因為不想做。」
我答道,接著提案說,那麼叫蕎麥麵來吃吧。
「蕎麥麵?」丈夫發出奇怪的語調。「麵店早就打烊了。」
那時已經十點半了。結果,那天我們開著丈夫的車去Dennys吃晚飯。
不料,這件事卻產生了反效果。已經知道每天不一定有晚飯吃的丈夫,把那句令人厭惡的台詞「晚飯呢?」,改成在玄關問,而且問得十分頻繁。可能是被不安所驅使吧。大門一開劈頭就問,晚飯呢?
不消說,這真的讓我非常難過。看到這一段的人,或許很多人都會同情我丈夫,但是門一開,看到人家的臉第一句話就是問「晚飯呢?」,我覺得這是極為失禮的話。
如果我說,我這輩子再也不做飯了,你會跟我離婚?
我曾經如此問過。當時在浴缸裡看報紙的丈夫回答:「才不會呢!」看來他已經學會了「傾向與對策」,以這種程度來回答我的質問,而我也從他那裡學會了不囫圇吞棗解讀他的回答。
我很喜歡吃東西,所以對於下廚不以為苦。不過,為了下廚而行動受限會讓我很痛苦。
另一方面,我當然很喜歡和丈夫一起吃飯。不只是平常在我家的小餐桌吃飯,在球場一邊看足球比賽一邊大口大口吃飯糰、在公園吃三明治、夜遊之後站著吃的蕎麥麵都很喜歡。
其實,我們經常外出用餐。一則我們都愛吃美食,再則我不是個賢妻。經常去的有陽光照得到的附近香港料理店,以及把我討厭肥肉的毛病改掉的炸豬排店,還有可以吃到帶有泥土芬芳的野生蘑菇沙拉、藍色屋簷的西餐廳等等。
喜歡吃的佳餚,我經常會學著做做看。做得很好吃就開心無比。
能夠永遠和同一個人吃飯是很幸福的事。生活是由吃飯的次數累積而成的。
「我知道九月的旅行,是我的任性。」
幾天後我這麼說。我很清楚,就一般而言,結婚之後,大家是不可以隨隨便便一個人跑去旅行。
「可是我改不了我這種任性。」
除此之外我不知道該怎麼說。
「這種事,其實你很明白吧?」
丈夫勉勉強強地點頭承認。
「我就知道。」
我的聲音,聽在自己的耳裡都覺得很開心。
「我去旅行的時候你就去外面吃吧。可以找上野先生或拓朗先生去喝酒啊。」
我舉出丈夫的朋友的名字。
「旅行的時候,我會一直想你的。我保證。」
我這麼一說,丈夫露出疑惑之色,心不甘情不願地點頭應允,應了一聲「嗯」。
「你也要想我呦。」
丈夫立刻回了一聲「嗯」。我看著他的側臉,很想吐槽地補上一句說「真的嗎?不是想飯,而是想我呦!」不過還是強忍了下來。
風景
有一次,和丈夫兩人,看到令人驚艷的星空。在車子裡,從全開車頂仰望出去。那是在木縣的山裡,滿天的星星真好像要降下來似的,又像是碎掉了似的,填滿了整片的夜空,一顆顆都閃爍著彷彿被淋濕般的光芒。我們霎時歎為觀止,不發一語地仰望著星空。我經常想起那時的事。結婚前,兩人看到的風景。
山葵田也是。晴朗溫暖的五月午後,在長野縣看到的山葵田,青嫩的綠與美麗的水。我在途中的公路餐廳,將熬夜趕好的稿子寄出後才出發。那一天的事,丈夫大概也記得。水車緩緩地轉動著。
類似這種風景有好幾個。我們共有的記憶。
那陣子,我們雖然身處不同的地方,見了面總是看到同樣的風景。或許正因身處不同的地方才能這樣吧。現在我們身在同一個地方,看到的風景卻大不相同。 附近有一家我很喜歡的露台餐廳,可以吃到新鮮的野生蘑菇沙拉,以及帶點苦味香醇美味的牛奶糖冰淇淋。我和丈夫都很喜歡這裡,週末經常散步到這裡來。是一家空氣流通的餐廳,人又比較少,晴朗的日子坐在靠窗的位子真的很舒服。我們並肩坐在那裡,悠閒地眺望窗外。我啜著我的飲料一邊想著,現在映入丈夫眼簾的是什麼景色呢?
在家裡的時候也是這樣。我們大多看著截然不同的東西。丈夫看電視,我看丈夫的頭。丈夫看現在,我看未來。丈夫看天空,我看杯子。
對我而言,這樣剛剛好。當然也曾焦慮地想過,如果全部都一樣該有多好。但是心裡最澄明的地方知道,這是「一時的神智不清」。
一時的神智不清,這句話在我家是廢話,也是真實,也是結論,是使用頻率很高的常備藥。
想和丈夫在一起,做什麼都在一起,這種心情越來越嚴重就會導致變質與不安。與其說想要和他在一起,更確切的感受是,如果不在一起好像以後就無法在一起似的。在一起,如果不能像認識兩個月的情侶般溺在一起的話,生怕會迷失自己的感情。不要讓我覺得「不在一起也沒關係」。這是我迫切而真摯的心聲。丈夫看我不知所措,如此對我說:
「這是妳一時神智不清啦。」
頓時,我領悟到這句話的正確性,打從心底鬆了一口氣。我們怎麼看都確實是一對夫妻,能夠產生我們關係非常穩定的錯覺。於是我說:
「你說得對。」
是啊,即使不在一起,也不會認為不在一起沒關係。
吵架之後,整個人張皇失措,咆哮怒罵之餘,甚至想一個人跑到荒涼的地方去。我想,時間到了。是該走的時候了。是該走的時候了。總之非走不可,總之──。 丈夫擋在門口說:
「不可以因為一時的神智不清做這種事。」
每當我聽到這句話,總覺得荒謬至極,幾度不禁失笑。
「如果這是一時的神智不清,那麼結婚就是恆久的神智不清。」
我這麼一說,丈夫默不作聲地想了想,然後說:
「沒有這回事。」
然而,丈夫的眼神卻帶著絕望的哀傷在訴說著:「妳說得對。」當我察覺到他也心知肚明時,頓時全身無力。
「沒有這回事!」
無論如何丈夫就是如此堅持。依然擋在門口。
因為這樣,我們今天也在同樣的地方,看著截然不同的風景。
不過,仔細想想,不同的風景是很迷人的。人和人認識的時候,就是被彼此擁有的不同風景所吸引。過去所有的時間,每個人所累積起來的風景。
就如同我和丈夫一起看到的木星空以及長野的山葵田一樣,我愛這些風景,也愛我自己一個人看到的風景,和丈夫自己一個人看到的風景。
一年有幾次要去丈夫的故鄉。老家住著爸媽和奶奶,附近還有親戚和朋友。那個城鎮的色彩和陽光的感覺,大馬路、紅綠燈、寬闊的河川、小學、書店、舊縣府、捷徑、抄小路的巷道、從孩提時代就常去的中華料理店,這一個個的風景,看似如此遙遠,卻又如此親近。
我很喜歡意識到丈夫是陌生人的瞬間。
經常,會想在街上把他當陌生人看。前些時候在電車裡曾經這麼做,那時心想,這個人的塊頭好大哦。也曾經覺得,這個人的姿勢好差哦;也曾經覺得,這個人穿的衣服好奇怪哦;也曾經覺得,這個男人感覺挺不錯的;也曾經覺得,這個人看起來好無趣。
相反的,丈夫看我的時候,有時也會覺得像個陌生人吧。例如在談工作的事的時候,或是和老朋友見面的時候,或是不曉得哪根筋不對勁投入演講的時候。
在丈夫的眼裡,覺得我像陌生人的時候,我的精神狀態大概十分穩定吧。一成不變的穩定。
世界永遠是神奇的多重構造。連我們小小的公寓裡,都折疊了好幾層風景,有著好幾種時間在流動。
此外,在不久前,我還沒有早上化妝的習慣。覺得一張洗淨的臉比較舒服,而且在家裡根本沒有化妝的習慣。雖然也會整晚都在工作,等到丈夫出門後才睡覺,但有時也不能這樣。
結果最近,我每天早上至少都會搽個口紅。實際上,不是口紅而是比較淡的亮澤唇蜜,不過反正還是化妝就對了。
人生不曉得會在什麼地方起什麼變化。儘管總有一天會分開,也希望分開之後,留在丈夫記憶風景裡的我,至少可以是個好形象。
然而,一早突然看到妻子搽著一口亮澤的蜜唇送他出門上班,丈夫心裡一定這麼想著:這是一時的神智不清。
後記
結婚已經兩年,其實到了秋天就三年了,這是在秋天之前寫的散文。
由於情況時時刻刻在變化,這已經是一個故事。過去的故事。
因為是故事,所以根本沒有用。
不過,有種隨遇而安的感覺,如果完全不學習的男人和女人的幸福可以變成不幸的故事就好了。
英文有個慣用語叫「Rock the boat」(搖船)。意思是不慎惹出事端,或是明知危險而興風起浪,用法例如「Dont rock the boat」,或「Lets rock the boat」,而我的船其實每天都在搖。
雖然不是亞瑟.蘭塞姆(Arthur Ransome),我和丈夫大概都沒有出航的意思。 但是,海洋真的很有趣。
這就是一份航海紀錄。感謝丈夫答應我什麼都可以寫。
那間公寓在幾個月前退掉了,不過我們依然住在公園附近。
今天是星期一,殘暑逼人,丈夫去上班了。今天的晚餐,我打算烤秋刀魚。
一九九七年 秋
江國香織
吃飯好久沒有一個人去旅行。 想到這裡,突然很想去旅行。 我只有在這種時候動作特別快。翻開記事本,想了一下工作行程,立刻決定九月去旅行。由於護照過期,當天,散步的路上就去拍了照,也去區公所拿了相關資料,第二天就提出申請。 晚上,丈夫下班回來立刻告訴他: 「我九月要去旅行。」 本來忙著把西裝、領帶、白襯衫、長褲、襪子脫得到處都是的丈夫,突然停下脫衣服的手,一臉錯愕地看著我說: 「那,我的飯呢?」 這下輪到我錯愕了。 飯?接下來的幾秒鐘,兩人都沉默不語。終於我打破沉默說: 「飯?這是你第一反應?」 如果是今天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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