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儒家思想中,人被看作是五倫關係網路中的一個關係項,「我」是「道德主體」 ,其個體性常容易遭受忽視。而對佛、道二氏而言,「我」是「存在主體」,遠重於 其所處的五倫關係網路。 晚明時,儒釋道三教合一的趨勢越來越甚,思想的調和是一重要課題。卓吾身處 其中,他是個儒者、更是個佛教徒,這使得他傾向於把人看作是「存在主體」,而非 「道德主體」。 最重要的是,卓吾的「自然之性」,使得來自佛、道二氏的「存在主體」不像以 往一樣,會被消解融化掉。 他的「自然之性」愈見發揚,「個體性」也愈益確立。當卓吾擷取了佛、道「存 在主體」的觀點時,他勢必得用「苦海」與「彼岸」的形式來表現其「超越」、「內 在」的性質。 結果在他的思想中發展出儒家前所未見的緊張性,同時也將這股思潮推向最高峰。 目次 「世界哲學家叢書」總序 自序 第一章 敘論 第二章 卓吾思想的起點 第三章 「道」與世界 第四章 我與人 第五章 自然人 第六章 萬人競技場 第七章 結論 李卓吾年譜 徵引書目 索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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