閱讀是一件安逸、孤獨、緩慢而感性的事。層疊堆砌的書卷,映現出眼下的混亂世局、勾起行將湮滅的往事塵煙,教人陷入沈思長考,處於夢寐之中。曼古埃爾挑選了《人魔島》、《唐吉訶德》、《枕草子》等十二本自身特別喜愛的書籍,在遠赴異鄉的旅途過程中,隨筆記下閱讀時的所思所感,文中夾雜著教人入迷的生活雜事,完美地將閱讀與生活融合在一起;讓熱愛閱讀的人們,體驗閱讀與生活交融的迷人丰姿。繼暢銷著作《閱讀地圖》、《意象地圖》後,曼古埃爾以書卷、旅行、生活這密不可分的閱讀三元素,引領讀者走進交織著感性與理性的閱讀奇遇。
作者簡介:
阿爾維托‧曼古埃爾 Alberto Manguel
生於布宜諾斯艾利斯,先後在義大利、法國、英國、大溪地居住,1985年成為加拿大公民。青少年時期曾為視力受損的名作家波赫士誦讀,大受啟發。有多部作品獲得重要獎項,其中又以《閱讀地圖》(A History of Reading,臺灣商務,聯合報讀書人版年度十大翻譯好書獎)最為傑出。其他作品包括《意象地圖》(Reading Pictures: A History of Love and Hate,臺灣商務)、《棕櫚樹下的史蒂文森》(Stevenson Under the Palm Trees)、《吉卜齡小傳》(Kipling: A Brief Biography)、《虛擬處所辭典》(The Dictionary of Imaginary Places)、《走進鏡之森林》(Into The Looking-Glass Wood)、《同時,在森林的另一處》(Meanwhile, in Another Part of the Forest)等多部著作。
章節試閱
星期一
雨停了。到現在已經連著幾個禮拜,都是同一種規律:早上讀一本書,下午讀另一本書。這在天氣變冷後,就更簡單了。兩種聲音或口氣:第一種要的是連貫,要跟著敘述或論述的線軸走;第二種(就是這一本日誌),零星,隨興。可以讓我思考,不必去管既定的目的地。
不管用的方法是什麼,當讀者和當作家是相剋的。當讀者的時候,故事的情節舖陳得若很周密,我就可以隨便跟,被小事或隨機的心念拉走都無妨。反過來,若是浮光掠影的記錄(像梵樂希或畢奧•巴羅哈的作品),讀起來就像要在星星點點當中,連起脈絡,找出組織。不過,這兩種情況在我,都是在找(或想像)始和末之間要怎麼連接起來,好像只要是閱讀,追根究柢,走的就是圓圈的路徑。喬伊斯說不定就參悟出閱讀有這樣的本質,才決定捲進《費尼根守靈記》的混沌裡去。《四簽名》的結尾跟開頭一樣:福爾摩斯又伸手去拿他的古柯鹼瓶子。
我書房的門上,有我寫的德兼美修道院院長拉伯雷講的一句箴言:「LYS CE QUE VOUDRA」(讀你所愛)。
星期二
《有擇親和力》的情節,有一點肥皂劇的味道,主軸繞著四個人物打轉:中年的愛德華和夏樂德,年輕時熱戀過,但各自婚嫁,後在各自的伴侶過世後重逢,結縭;渥悌禮和上尉,是他們家長年寄居的客人,分別和愛德華、夏樂德滋生情愫。
夏樂德在故事後半段說過:「世間一有些事情,是命運頑固地在擺佈的,即使理性、道德、義務,以及一切高尚的的感情加以阻止,也毫無效力。在命運以為當然而我們則以為不妥當的事情是必然地要發生的,不論我們取怎樣的態度,命運總是要貫徹它的意志的。」之後,她恍然有所領悟,覺得她這話說得像在作指摘:「可是我在講什麼話啊!我自己的願望和決心,我雖然在魯莽地反對,而命運卻要再使它實現。」
她這番領悟,我讀來頗為不解,沈吟良久。夏樂德說的是命運對她的想望比她自己還要了解。而這智慧還要賽過主人翁的「命運」,是什麼呢?不會是考克多的《大埃卡特》裡的命運(偽裝成死神)吧!無助的受難者想要探知未來:
年輕的園丁跟王子說,「救我!我今天早上在花園裡遇見了死神,他朝我擺了一下威脅的姿勢。但願今晚有神蹟可以助我遠離此地到伊斯法罕去才好。」
王子便把他最快的馬借給園丁。
那天下午,王子在花園裡散步,和死神剛好正面碰上。他問死神,「你今天早上為什麼要對我的園丁擺出威脅的姿勢?」
「那不是威脅他的姿勢!」死神回答王子,「那是我嚇一跳的姿勢。我今早才在伊斯法罕看過他,知道我今晚一定要把他帶到伊斯法罕去。」
愛德華和夏樂德在《有擇親和力》裡面,像是貴族園丁,從來不會閃躲命運為他們安排的機遇(即使有的時候慢半拍,像夏樂德)。對情節只知道一路跟著走:以命運的實踐為人生之經歷。
我就不禁想:這樣的觀念從何而來? 不會是從古希臘人的「想像」(imaginaire)裡來的;蒲慕洲就在他以溫婉的筆調談「建制想像力」的書裡,已經指明了這一點。他這一本書,叫作《希臘人相信他們的神話嗎?》。這觀念是屬於文學的,或該說是屬於文學的「解讀」的,就是讀者同意他讀的純屬虛構,但又「願意姑妄信之」以成全故事。這便是我們說的「情節之必然」。一切都要在角色和讀者之間推演,作者不得露臉;或說是作者只能當司儀(像歌德在這裡便是),可以抒發心裡的感觸,但不可以指揮他筆下角色的行動。
青春年少的史蒂芬•戴德勒斯在喬伊斯的《藝術家的青春畫像》裡,有這樣的話要說:
藝術家的性格,一開始是一聲呼喊,一種韻律,一絲心緒,之後是流動、閃爍的敘述,最後則是昇華於存在之上,超脫物外,諸如此類吧……藝術家,一如造物的上主,始終隱身於其一手打造的作品之內、之後、之外,或者是之上,不顯其形,昇華於存在之外,只是淡淡的修理自己的指甲。」
如今,在後現代的沙坑裡玩超文本,還以為情節會被我們帶向有限的路徑;這時,我們就像愛德華,像夏樂德,像渥悌禮,像上尉;我們選的可能道路,都是命運(像專制的父母)事先為我們選定的。
這就教我想起了霍桑;他在他教人驚歎的日誌裡面,曾隨手記下這麼一則故事大綱:
有一個人要寫一則故事,卻發現故事會自動發展,有違他的初衷:角色的行動跟他事先設想的不同,意料外的事情連番出現,最後大難來臨,他卻無力扭轉乾坤。這說不定就是他命運的預兆──他把自己變成筆下的角色了。
星期六
回到法國了。每次回來,飽覽過北美中西部大草原的無垠蒼穹之後,歐洲城市天空之狹仄,每每教我愕然。
歌德那人像是不思考不行。他的著作,不論讀到哪裡,絕讀不到純粹的敘述。他筆下,無處不帶警醒、俐落的思辨,像烤洋蔥的味道,流竄每一間房間。我喜歡他思辨之無孔不入;他筆下的角色,就算擺一個簡單的姿勢,經他這一位半神半人的主宰以明察秋毫的的雙眼照看之後,便也有了思辨在內。全知的歌德!這就不禁想起我九歲或十歲住在布宜諾斯艾利斯時,學校裡有一位同學的房間裡,掛了一幅藝術字寫的標語:
莫忘上帝時刻在看,
莫忘上帝在看;因此,
莫忘生命有限,
莫忘大限之日非汝所知。
書裡有短暫一景(兼理性思辨),觀察人的、被觀察的人,同都在場:愛德華在朗誦一本書時,憤然指摘夏樂德不該在靠在他背後面跟著看。「我對人朗讀什麼的時候,不是和我親口對他說話一樣的嗎?別人所寫的和印刷了的文章代替了我自己的思想,我自己的感情。設使我的額上,我的胸前開了窗口,因此我雖然把自己的思想和感情講給別人聽,而別人卻早已知道我的目的何在,那麼我還會起勁講下去嗎?有人窺看我的書的時候,我總覺得自己被裂成兩半似的。」
這裡說話的這一位,是深諳讀書三昧的人,知道閱讀的規矩,也會捍衛他的閱讀空間;閱讀空間一般有三:完全私密的空間,無聲又安泰;共享的空間,一樣無聲,像讀但丁的〈保羅與法蘭綺思卡〉,先是兩人的雙眼,然後是雙唇,在書頁上交會;再一種,便是讀出聲來的共享,但書頁全屬朗讀的人所有,聽者無從僭越。愛德華覺得像有「複像」──裂成兩半──便是因為同時並行的雙重閱讀彼此互斥。渥悌禮在她的日記裡便寫道:「任何一句說出了的話,都會引起反對的意見。」
還有,這裡的問題其實是「小說演出」的問題。敘述之舉,一定要在述說分配到的空間裡進行,「讀者共犯」(在這裡就該說是「聽者共犯」了),不可以直接跳到文本的結尾去;因為,這樣像是在截斷故事的生命。(這裡說的結尾,就是童話故事裡的魔法書絕不可以去翻的那最後一頁……)
午夜
muhabbet這個字,在土耳其文,既指「談話」,也指「愛」。「來一場muhabbet」,便同指這兩件事。很喜歡「談話是一個人在心口或大腦上開一扇窗」的說法。
星期四
朋友歌瓦德和露西寄了一本漂亮的畫冊給我:盧比克聖瑪麗大教堂的「死亡之舞」。我們一年前一起去那裡看過。襯著尋常的城市、港埠、鄉野風景,各色人等一個個被陰森的死亡舞群牽著走,和罩著屍衣的的骷髏手牽手。無異於尋常的氣氛,和死神的凶燄像是對沖;卻正是在把死亡嵌進我們日常的一切裡去,提醒我們有什麼一直跟在我們身邊。這提示,在布札第的書裡也從未褪去。
布札第在他的筆記本裡寫過:「大凡作家、藝術家,不論活多久,講的都是同一件事。」
托爾斯泰在《伊凡•伊里奇之死》裡面,寫伊凡步向死亡的過程,像是坐在火車車廂裡面,突然發現火車走的方向跟自己想的相反,這才恍然領悟昨日之非。我讀《韃靼荒漠》,就一直是這般的感覺。呈現在我眼前的,與其說是死亡長途,不如說是漫漫長眠,有時還像是覺醒的長眠。
「死亡」和「長眠」是同胞兄弟:這意象第一次出現,我找到的是公元前二千年的蘇美史詩;《吉爾伽美什史詩》:「睡著的人和死去的人,多像啊!跟畫裡面的死人差不多!」
《韃靼荒漠》喚起你對死亡熟悉的感覺。我總懷疑,縱使每個禮拜在電視看到「死者」,數以百計,我們對「死亡」卻陌生得很。我們把「死」這件事,藏在醫院、養老院裡面,騙自己從「在」走到「不在」是不需要有過渡的,跟螢幕忽然空無一物一般。我們不容「變遷」推移。
我想中古學者在書桌上擺骷髏頭,意思便是在提醒自己:memento mori(人生在世,終有一死),在積極承認我們終將化作骷髏;還不止,我們已經隨身帶著骷髏。我不太清楚一般人提到死,為什麼總愛用「轉化」(transformation;變形)來說;我們是不會變的,我們只是把內在的「塵土」掀出來。
昂利•米修:「人,歸根結柢,一過是一粒微塵。死亡所吞噬者,即此微塵。」
今天報上報導一位德國外科醫生改行作藝術家,將人類、動物的屍體擺佈成各種姿態展出。看來像是有幾個人同意死後捐出屍體供這位醫生擺佈。現在,這位醫生又宣布要公開進行解剖,當作表演藝術。搞這樣的展覽,何其庸俗;這才是讓人駭異的地方。就是庸俗若此,只知道利用死屍,才讓這人的作品這麼醜陋。
托瑪•艾洛伊•馬丁尼茲跟我說過,女演員諾瑪•阿利安卓有一次到巴塔哥尼亞(Patagonia)的一處牧場參觀。富有的牧場主人對自己的產業十分自豪,拿出不少珍藏來向她現寶:名貴的畫作、瓷器、書籍等等。阿利安卓為了不失禮,擺出津津有味的樣子,他們便樂得再捧出壓箱底的寶貝:一小冊歌德的詩集,放進她的手中。阿利安卓看那詩集的裝幀輕軟又細緻,讚歎了幾聲。「對啊,妳看這裝幀,」他們說,「人皮做的。」
有一位我敬愛的人已經過世。我最後一次見他時,來襲的死神像把他帶到了過往,喚醒,變得好年輕,不可思議!像回復到多年前未經世事的那個人;很快樂!因為,那個人認為天下絕無難事。
星期天
出太陽的沁涼天;藍得又濃又稠。
我們教堂要舉行婚禮。這教堂一年裡大半時間都是空的;村民不夠多,不以每個禮拜望彌撒。所以,聖馬丁教堂只在偶爾一見的婚禮、喪禮時才會一用。夏季的月份,村子裡會有一人負責每天早上七點來開教堂的門,傍晚時關門;為的是可能會有走錯路的遊客想參觀一下教堂。她也負責管理教堂裡的鐘。雖然現在敲鐘已經用自動裝置了,不過,她在關門前,有時會興起去自己動手敲一敲鐘。她抓著繩子來回擺動,使出全身的重量一下往上、一下往下,隆隆作響的低沈鐘聲,就在古老的蒼茫裡四處迴盪。
清少納言說伊勢郡守有一天到她家去,在走廊裡看到她的枕草子,不顧她央求,硬是將她寫的雜記拿走,過了很久才歸還。之後,她的書就開始在宮中流傳。所以,和清少納言同在宮廷服侍的人,是否疑心這位觀察敏銳的女官可以代他們瞧見一方微型的不朽?
早上,我看看我架上的書,心想,它們不知道有我這人存在。它們的生命,起自我翻開書頁,但它們不知道我是它們的讀者。
星期二
一大清早就覺得暖洋洋的。睡不著,起來進了書房;才剛破曉。吵醒了貓,弄得牠不太高興。
我德國出版社的主編,漢斯─喬根•巴梅茲,建議我可以拿失眠為題編一本書。隨手找了零星幾則出來:
星期一 雨停了。到現在已經連著幾個禮拜,都是同一種規律:早上讀一本書,下午讀另一本書。這在天氣變冷後,就更簡單了。兩種聲音或口氣:第一種要的是連貫,要跟著敘述或論述的線軸走;第二種(就是這一本日誌),零星,隨興。可以讓我思考,不必去管既定的目的地。 不管用的方法是什麼,當讀者和當作家是相剋的。當讀者的時候,故事的情節舖陳得若很周密,我就可以隨便跟,被小事或隨機的心念拉走都無妨。反過來,若是浮光掠影的記錄(像梵樂希或畢奧•巴羅哈的作品),讀起來就像要在星星點點當中,連起脈絡,找出組織。不過,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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