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作劇為開端,真人真事改編!‧讓人驚訝的是,這是基於實事所改編而成的電影。‧原作是在日本部落格小說排行連續18週NO.1(持續更新中)的怪物部落格小說。‧每日一更新,已是部超過14章500話的大作。‧讀者的年齡層從小學生到懷念過去當壞孩子的70年代都有,深受各年齡層的喜愛。‧在日本雜誌PIA上公開上映電影滿足感排行榜裡獲得第一名!‧上映一周就已開始連署第二部的製作!舞台是在昭和54年(1979年)某一個和平的鄉下。正值青春充滿活力多到剩下的七個高中生,但是不是以甲子園為目標的棒球少年,而是燃著熱血挑起戰爭。有一天,時常對大人惡作劇連發的七人組面前,豎立了一位勇敢的警察。雖然當場被教訓得很慘,但是在這放棄的話,我們的尊嚴要往哪擺!?以「被教訓了就要教訓回去!以眼還眼!」為方針,現在,爭鬥的火繩槍已響。反擊開始!然而警察大人對我們的惡作劇進行反擊。不知不覺中,惡作劇戰爭上演的越來越激烈。然後終於,賭上愛情和友情跟男性尊嚴的最終決戰舞台也準備好了。這場比賽,到底哪一邊會舉起勝利的旗幟呢!?
章節試閱
序章:我們是風
「我們不會被逮啊?」
「不可能被逮吧?因為我們是風啊。誰也抓不到的」
那是我們「第一次給條子找麻煩」的時候。
不過,已經過了犯罪時效了,寫出來應該也沒什麼。
當時我們確實像風一樣。
以時速30公里為目標。
「會被抓嗎?」
「不-會啦,
因為我們騎的是
腳踏車呀」
是的,這完全是一項相當無聊的實驗。
話說那天,我的朋友當中有一個人騎「機踏車」(註:一種50cc以下的輕型機車,附有踏板,風行於70-80年代)被警察逮了。是取締違規用的雷達測速器逮到的,也就是俗稱的「捕鼠器」。
在限速30公里的道路,他騎的機踏車跑出了50公里的時速。這便是一切的開端。
那是個下坡路段,即使是機踏車,也很容易會超速。因此他超級不爽的。就在我們聽他吐苦水的時候,有一個人說話了。
「那測速雷達抓得到腳踏車嗎?」
我知道很無聊,卻是一個令人深感興趣的疑問。
「因為是金屬做的,應該逮得到吧?」
「但是,腳踏車並沒有時速表吧?」
確實是。
「應該也不需要駕照吧?」
的確是!
這個話題,讓大家探出身子圍成一團。
只有一個方法可以證明,那就是「實驗」。
那個地方是條子專門守株待兔的固定地點。
突然改變成限速30公里的下坡路段,對條子來說,實在是一個好康到不行的地點。
探子來回報。
「還在抓!現在過去一定可以實驗!」
是的,在他被取締後約一個小時。捕鼠行動還沒有結束。
「好!出動!」
我們有將近20人,要去挑戰這個實驗。
大家簡直就像是為了今天特地準備似的,騎的都是五段變速車,只有我一個人騎的是媽媽用的菜籃車。
正好有個同學家就住在那個雷達測速器,也就是捕鼠器,埋伏的直線道路前方,我們就以該處為基地。對方躲在死角埋伏,我們這兒也正好是對方看過來的死角地帶。
啊啊啊,真是興奮啊。
我們的作戰方式如下。
這段路限速30公里。
要是有開得很慢的車子出現,就隨著同學的暗號起跑!腳踏車要在汽車前面全速奔馳!
如果輸給汽車,這場實驗就等於一無所獲,因此我們的起跑點必須在車子前方50公尺處。
這是我們打的如意算盤。
接下來就是全速踩踏板。到了雷達測速器面前,只要全速通過就好。
「我們會不會被逮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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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是風(2)
就這樣拼了命似的踩著腳踏車。
這感覺彷彿是在跟時間賽跑。
即使知道不久之後那踏板將要生鏽。
因此,又有了『我們是風』的續篇。
嗯-,這段像詩一樣,跟內容完全不符的導言,當然是針對「直木賞」而寫的,我只是想證明「我也能寫些正經的東西」而已,請你們有這樣的理解即可。
話說,雷達測速器真能逮到腳踏車嗎?
挑戰這項人類永遠的謎團,我們就得知道腳踏車速度的極限可以到達什麼程度。
於是決定讓那個被逮的傢伙騎著他的機踏車,跟腳踏車並排而行,這樣便可以測量腳踏車的速度。
因為不可能讓所有人都試一遍,於是我們挑選了一個「最有可能超越速度」的田徑隊夥伴來測試。他的腳踏車是超級自行車「Roadman」。普利斯通公司開發Roadman的人,大概作夢也沒想到他發明的車會被用來做這種無聊至極的實驗吧。
結果,Roadman的最高時速,竟然可以到達58公里!實在太強了!
但我猜速度還能更高,因為並排行走的機踏車實在太破,無法測量高於這個數字的速度。
不論如何,這個紀錄已經讓我們樂不可支,手舞足蹈。
「太棒了!這下子完全超速了嘛!」
「這樣的話很輕鬆地就能違反交通規則了!」
「搞不好超越30公里不是夢唷!」
嗯,基本上這樣的對話已經算是相當不正常了。在這個浩瀚的日本國國土上,竟然曾經發生過這樣的對話嗎……。
這樣便確定造成「違規」。
接下來只要出發就好。
至於出發的順序,因為「第一印象很重要」(是這個問題嗎?),所以決定讓Roadman先發。
接著就不是單獨出發了,而是兩人成行。這是為了有什麼萬一的話,可以方便逃逸。也不知道這對我們來說算是好還是壞,這種事情我們早就習以為常。
就這麼東喬西喬的當兒,在後方把風的夥伴發出訊息通知我們「有車來了」。
第一位跑者出發了。
就在輕型汽車隱約出現的時候,他以猛烈的氣勢往測速雷達方向衝了出去。彷彿就像是一個單槍匹馬挑戰國家公權力的英雄一樣。
為了知道結果如何,我們全都衝到馬路上,目送著他的背影。
他真的好快。
後方的來車根本就追不上他。
接著,在測速雷達前全速通過!
那一瞬間,巡邏的條子也跑出來確認,但是根本逮不住他。
太棒了!
實驗的結果證明「抓不到」。
我們等著他從後方的另一條路繞回來。
總之,還是很在意衝出來看的條子。
不久之後,第一位跑者終於氣喘吁吁的回來了。
「怎麼樣?」
所有人都興致勃勃。
於是他說「他是有開口叫我…」
噢?
「但是我沒有理會」
嗯-這樣的結果有點微妙。
因為還是無法弄清楚,於是我們決定送出第二位及第三位跑者。
反正我們本來就打算讓所有的人都跑完。
於是,第二位及第三位跑者兩台又全速前進。
如果並肩而走很可能會被抓,所以排成縱隊出發。
我們則在後方興奮地目送他們。
條子先生又衝出來了。
他們閃過條子,通過目的地。
不久,兩人又氣喘吁吁地回來。
「有被制止」
咦?
「但是我們沒有理會」
這情勢很詭異。
難道真會抓我們嗎?
不,腳踏車可沒有計速器,也不需要駕照。也就是說,應該沒有取締的依據。
這個結論真的很單純。
「好、下一組出發!」
第四、第五位跑者仍然是同樣的情形。
接著在第六名跑者出場的時候起了很大的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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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是風(3)
讀到這裡,我猜你們大概也知道了,我們真正的目的並非只是要試驗腳踏車是否會被測速雷達測到。不用說,當然也是為了要替因為騎機踏車而被取締的夥伴「復仇」,向「國家公權力報一箭之仇」。因此,即使我們到了第五位跑者時已經知道結果,也不打算在這時候住手。
對於正在執行獵鼠公務的條子們,像這樣定期衝出全速疾走的腳踏車,怎麼看都極為不自然。
我猜他們大概也已經發現我們是懷有「惡意」的。
相反的,跟在我們後面通過的車子,即使和我們速度相同,也沒有人被逮,某種意義上,我們也是在幫助他人,這世上,什麼是好事,什麼是壞事,還真說不凖呢。
然而,這麼一丁點的小事,就算被抓,也不知道他們要用什麼罰則來處罰我們,不得已,我們只好改變作戰方式。
「好、這次我們增加人數」
人數一多,條子就越難抓。
於是我們從第六名跑者開始改變,一口氣送出八名跑者。
這次我也參加了。
八個人排成一隊縱隊出發!八個人果然壯觀!雖然只是腳踏車,氣勢卻完全不同。
之前我們為了不被察覺都靜靜地跑,既然這次來個態度大轉變,大家就一邊全速衝刺一邊鬼吼鬼叫。
「嗚喔喔喔喔喔喔喔喔喔喔」
這一幕,甚至可說有一種美感。
也可以說是我們的盲點吧。
也可以說很像「原子小金剛」的最後一集衝向太陽的那一幕。
不過,我們卻忘了一件很重要的事情。
那就是既然我們有討論作戰策略,對方自然也有「對策」。
接近盲點的時候,條子們突然一個個跑出來,有四個人躲不過被擋住,有三個人突破重圍,騎著菜籃車跑在最後的我,自然是束手就擒…。
事態發展到這個地步,我們還在傻笑。
怎麼說都是因為,我們沒有駕照可以給他們扣點。
條子的其中一人開口問我們。
「你們匆匆忙忙地是趕著要去哪裡啊?」
「那個,家裡很多事等著我做……」
「噢?是什麼事呢?」
「沒有啦…小狗什麼的…對了對了,冰淇淋!我拿出來放著忘了收冰箱」
「對對對,我爐子上煮著東西忘了關火…」
挖咧你是家庭主婦嗎?
這種雕蟲小技對條子會管用嗎?給我用點腦子吧…。
條子先生還是不茍言笑。
「總之你們都給我過來」
這樣正式被叫到交通檢查所還是第一回。
「坐吧」
「到底有什麼事?我們不過是在騎腳踏車比賽罷了」
這是我第一次認真的按照「預先喬好」的說詞辯解。
因為對朋友太過輕佻(某種意義上他們平常就是如此)的說辭,有點介意,所以我才忍不住說出這句話。
「坐下!」
這時候,我感覺到自己第一次瞭解我家小狗的心情了。
於是乎,這就成了我有生以來的「正式偵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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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是風(4)
一言以蔽之,在這個時點,被條子逮到的人包括我總共有五個。
我想每個人,特別是年輕人,都有這種傾向,單獨一個人跟五個人在一起心態絕對不同。即便是在「被條子活逮」的極端情況下,我們這些年輕小夥子還是一樣談笑風生,換言之,就是態度ㄚ、劣-粉ㄚ、劣啦。
我們有五個人,對付我們的條子有兩位。其中一人便是派駐在我們鎮上的警察。敵方的先攻隊長便是這位年輕的派駐員警。
「你們剛才…在做什麼?」
「都說是腳踏車比賽了」
接著是稍有點年紀的警察。
「基本上腳踏車也是輕型車。明白嗎?」
首先,這位警察先生的說明,也可以說是這次實驗的解答之一,腳踏車也是屬於輕型車輛,所以在標示有速限的地方,一樣要遵守速限的。這是第一點。
因此,罰則便是依據輕型車輛的罰則來處理。在沒有速限標示的路段,腳踏車便沒有速度的限制(這點我還真不知道)。
話雖如此,這次的事件對條子先生們來說,其實應該是無所謂的小事。
也就是,目前的狀況並不在「道路交通法」的範圍之內。
然而,對「腳踏車沒有計速表也不需要駕照」這點太過有自信的我們,還是態度輕浮地把警察說的話當作馬耳東風,還在想著該在什麼時候講出自己事先編好的歪理。
「你們是西高校的學生吧?」
「不,我們是早稻田大學划船社!目前正在春季集訓中!」
拜託你也看看場面吧……哪裡冒出來的早稻田大學啊…
哼!
我好像聽到條子發火的聲音。
「你們被逮捕了」
疑?
是的,我們就被警察用這樣愚蠢的理由給逮捕了。
????
確實是很愚蠢的理由,但是可以因為理由很愚蠢就隨便逮捕人嗎?日本這個國家連搞笑的自由都不被保障的嗎?
「你們的行為呢,已經構成了故意妨害警察公務」
「因此我們於○點○分以妨害執行公務罪名將你們逮捕」
咦?這是另一個搞笑噱頭嗎?
當然不可能。
是的,因為我們妨害了警察的取締公務,這是他們的主張。確實,拜我們所賜,有幾輛車沒有被取締。劇情急轉直下,讓一直還吊兒郎噹的我們一個個臉色大變。
「我們現在正在聯絡學校」
「你們還有其他的同伴嗎?也是同樣划船社的嗎?啊?」
條子先生一整個來勁。
「不…他們是駒澤大學曲棍球社的春季集訓…」
哼哼
都已經死到臨頭了還學不乖,我這朋友的回答,讓派駐的條子更加不爽。
其實這個朋友的老哥也是警察。所以他對警察的免疫力比我們強些。我們一般人光是看到那件制服就已經先被嚇傻了,他是已經司空見慣。
當然,屬於同一個轄區的條子也認識他老哥。
「我也會叫你哥哥過來!」
事情都已經到這個地步了,我們動輒得咎,再多說一句都會使情況更惡化。
一個小時候,被「移送」到派出所的我們,加上我們就讀學校的四位老師,還有我們的父兄都被叫來,一直被說教到傍晚時分,最後還被處以停學的處分。
「騎腳踏車被停學」似乎是創校以來的紀錄…這也是理所當然啦。
停學換來的,則是取消了「妨害執行公務罪」的罪名…。
最後,一個巡查對我說。
「喂,那個騎媽媽菜籃車的」
「什麼事?」
「你的時速沒有超過30公里」
原來測得出來啊∼咦,那我不就沒違規!
序章:我們是風「我們不會被逮啊?」「不可能被逮吧?因為我們是風啊。誰也抓不到的」那是我們「第一次給條子找麻煩」的時候。不過,已經過了犯罪時效了,寫出來應該也沒什麼。當時我們確實像風一樣。以時速30公里為目標。「會被抓嗎?」「不-會啦,因為我們騎的是腳踏車呀」是的,這完全是一項相當無聊的實驗。話說那天,我的朋友當中有一個人騎「機踏車」(註:一種50cc以下的輕型機車,附有踏板,風行於70-80年代)被警察逮了。是取締違規用的雷達測速器逮到的,也就是俗稱的「捕鼠器」。在限速30公里的道路,他騎的機踏車跑出了50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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