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最受歡迎作家尼克‧宏比繼《失戀排行榜》、《非關男孩》、《三十一首歌》後,尼克宏比最具原創且最成功的長篇小說,是描寫集體自殺中最有趣且好笑的小說 幽默、趣味的內容,檢視了發人深省的四位主角之苦痛,是為逆向操作療傷系之最,不同於以往教人互相幫助走出困局,反而使用一種扭曲的方式,荒謬卻又可信,讓人更貼近真實。 用四主角輪流敘述故事,可以看見四位主角不同角度的不同想法,透視了社會道德、兩性、家庭、貧富差異四個面向 書中的四位主角所代表的社會現象的反映,值得進一步探討,是尼克‧宏比迷、關懷社會之文藝人士矚目的議題 尼克宏比的小說大多皆已拍成評價各自不一的電影版,但評價最好的卻是小說本身。《往下跳》在全英榜上排行第25名,目前亦將拍成電影躍上大螢幕。 尼克‧宏比的作品深諳倫敦人的流行文化,慧黠中透著傷感,荒謬反而讓人覺得更貼近真實,被稱之為「抑鬱喜劇」。尼克‧宏比自稱「我所創造的人物就像是正在讀這本書的讀者」
導讀 「到目前為止,一切都還不壞。」法國導演馬修卡索維茲的成名作《恨》(La Haine),引了一段這樣的話開場。在電影的最開始,一切都還尚未臨界或發生時。這句西方諺語有著一絲幽默,卻又哀傷。跳樓的人們,在尚未著地前,會告訴自己,沒想像中的那麼糟嘛──至少,到目前為止。北倫敦最著名的自殺地點,Topper's House;跳樓的故事;宏比寫著,「想死是活下去的理由之一」,我們應該預期這是一本對於當代與人性感到厭倦、孤寂而失落的小說,不是嗎?A Long Way Down,應該也是Alone Way Down吧。先得要站上去,才能往下跳……要站上去,才能往下跳;所以不僅往下跳的過程是煎熬漫漫,更叫人焦慮的是,決心往上走的那一時刻。或者失敗者身影已經掩蓋過了自己,但要拋下身後的所有,就這麼跳下去,並相信自己會經歷「到目前為止一切都還好」,終究不易。我想起 AC/DC樂團的一首曲名(It's A Long Way To The Top)(邁向顛峰的過程如斯之長)。對應與「A Long Way Down」,或許可以點出一些宏比想要說的事情(雖然AC/DC的歌曲內容是振奮的,在此姑且只看曲名吧)。《往下跳》裡,在死亡之約的除夕晚。在經歷掙扎後的決心,居然與他人相撞,到達了Top,發現原來Down又是個難關;此時程咬金殺出,一切陷入「想當然爾」的混亂,而且程咬金還不止一個。
作者簡介:
【作者介紹】尼克‧宏比 Nick Hornby「我想我在公眾場合的時候人都還不錯,應該只有白痴才不是這樣吧。私底下的話,雖然我不會像噩夢那麼恐怖,不過其實也挺暴躁又無理的……」尼克‧宏比眼中的自己是這樣的,而真要認真介紹宏比,也有點複雜,可以說他1957年生,父親是成功商人,畢業於劍橋大學,後成為文學評論家及暢銷作家,名利雙收;也可以他的母親作為起點,說他媽是中下階層的祕書,他自己漂泊不定,是一個失敗的教師、失敗的記者兼失敗的編劇,撰寫的足球狂兼敗類自傳意外地成功,此後的《失戀排行榜》、《非關男孩》、《三十一首歌》等作品更讓他成為英國最受歡迎的作家。宏比的作品中總是有長不大或拒絕成長的男人,此外也總是可以找到他本人現實生活中的最愛──閱讀、兵工廠足球隊以及流行音樂。除了暢銷作家之外,宏比還是持續地編劇,有時候他會滿懷熱忱地談論這個事業第二春的起飛,有時候他似乎也感到欣慰,他的生命中還是有在為了個什麼而奮鬥。
章節試閱
[潔西]
我不該發出聲音的,是我錯了。我是說,如果我真的想自殺的話。原本可以又快又安靜地走到馬汀剪破鐵絲網的地方,爬上梯子然後往下跳。可是我沒有做到,我吼出來︰「閃開,廢物們!」然後發出印第安人的哇嗚呼喊聲,當作在玩遊戲──至少在那時候對我來說是如此--半途中馬汀用打橄欖球的方式撲上來。然後他用膝蓋壓在我身上,把我的頭壓進一般用來鋪屋頂的假柏油裡,那時我真的想死。
原本我不知道那是馬汀。我什麼都沒看到,他就已經把我的鼻子往土裡塞,然後我就只看到泥土。可是我爬上來的那刻就知道他們兩個人在這時間在這裡幹嘛,不用是天才就可以想到。他壓在我身上的時候我破口說,為什麼只有你們兩個可以在這裡自殺,我就不行?
他這麼回答,妳太年輕了。我們的生命毀了,而妳的還沒有。我說你怎麼知道?他接著應道,沒有人在妳這年紀就把生命毀了。要是我殺了十個人怎麼辦?包括我父母,或隨便講講,我的雙胞胎?他這麼問:妳有那麼做嗎?我說,有啊。(雖然我沒做,只想看看他接下來會怎麼做)。他繼續:嗯,妳可以來這裡就表示妳沒有被關起來,不是嗎?如果我是妳,我會買張到巴西的機票。而我說,如果我要用自己的生命來作補償呢?他說,給我閉嘴。
[馬汀]
把潔西壓倒在地上後,腦裡閃過的第一個念頭是我不要莫琳偷偷跳下去。這跟想救她一點關係也沒有,只是趁我不注意的時候偷跳會讓我很生氣。喔,這好像講不太通,兩分鐘前我還一直趕她,可是我不懂為什麼潔西會是我的責任而不是她的,也不懂為什麼我一個人把梯子扛上來而她卻是使用的那位。所以我的動機完全是自私的,這沒什麼讓人吃驚的,欣蒂會這麼告訴你。
潔西和我那段關於她殺過很多人的白癡對談之後,我大聲叫莫琳過來幫忙。
「妳動作快點。」
「你要我幹嘛?」
「坐在她身上。」
莫琳坐在潔西屁股上,我跪在她手臂上。
「讓我走,你這個變態老屁股,現在是不是很爽啊?」
嗯,從最近發生的事情來看,這句話有點刺人。我想了一下,潔西可能認出來我是誰,可是我沒那麼擔心。要是你在半夜準備跳樓的時候被人撞倒在地上,你那時候可能不會想到早餐新聞的主持人。(這會讓早餐新聞主持人覺得有點訝異,他們大部分人都深信人們除了早餐、中餐、晚餐外不該想其他東西。)我不去在意她的奚落,雖然我很想把她的手臂折斷。
「如果我們放開妳,妳會乖乖的嗎?」
「會。」
於是莫琳站起來,可想而知潔西掙扎地朝梯子的方向衝,我又得把她撞倒一次。
「現在又怎樣?」莫琳說,好像我經歷過很多次同樣的情形,會很清楚該怎麼解決。
「我他媽的怎麼知道。」
為什麼我們沒人想到,最出名的自殺勝地在除夕夜晚會這麼熱鬧,我一點也想不通。可是在這當下,我接受我們所發生的情況:我們正在把一個嚴肅、私有的時刻變成一個千人參加的鬧劇。
就在接受的同時,我們的人數從三人變成四人。身後一陣禮貌性的咳嗽聲,我們一起回頭,看到一位高挑、帥氣、長髮的男人,也許小我十歲,手臂下夾著一個安全帽,另一條手臂背著特大號保溫袋。
「有人訂pizza嗎?」他問。
[莫琳]
我不認為我曾經遇見過美國人,我也不太確定他到底是不是,直到其他人開口說話。沒想到美國人在送比薩吧?嗯,沒錯,可是我可能離群索居太久,也不常叫比薩,可是每次我叫的時候,送比薩來的總是不會講英文的人。美國人不會派送東西吧?應該也不會在餐廳當服務生、或是在公車上收錢。他們在美國應該會,可是在這裡不會。印度人、西印度人跟很多澳洲人在醫院裡看顧麥提,可是沒有美國人。所以一開始我們以為他腦袋有點不清楚,那是唯一的解釋。他看起來就有點瘋,尤其配上那頭髮,還有他以為我們都待在頂尖大廈頂樓的時候還會訂比薩。
「我們怎麼可能訂比薩?」潔西問他。我們還坐在她身上,所以她講話聲音有點好笑。
「用手機啊。」
「什麼是手機?」潔西問。
「好啦,行動電話,隨便。」
平手,我們也會那麼說。
「你是美國人?」潔西問他。
「是啊。」
「你送比薩幹嘛?」
「你們又幹嘛坐在她頭上?」
「他們坐在我頭上,因為這不是個自由的國家。」潔西說。「你不能做自己想做的事。」
「妳想做什麼事?」
她沒接口。
「她想跳樓。」馬汀說。
「你也是!」
他不管她。
「你們都要跳樓?」那個送比薩的人問我們。
我們都沒接口。
「什麼鬼?」他說。
「什麼鬼?」潔西問。「什麼什麼鬼?」
「這是一種說法。」馬汀說。「『什麼鬼?』在美國是表示『搞什麼鬼?』有些人太忙了,沒有時間說那個「搞」字。」
「拜託,可不可以注意一下自己的語言?」我對他們說。「我們可不是都在豬圈裡長大。」
送比薩的人就坐在邊邊搖頭。我想他大概覺得我們很悲慘,之後他才告訴我們並不是如此。
「好吧。」他過了一會兒才說。「放開她吧。」
我們沒有動。
「喂,你們。他媽的有沒有在聽我講話?難道要我走過來動手才聽得見?」他站起身朝我們走來。
「我想她沒事了,莫琳。」馬汀說,好像他站起來是自己願意,而不是因為那個美國人要來揍人。他站起來,我也是,潔西爬起來拍拍自己身體還罵了幾句髒話,然後她瞪著馬汀。
「你是那個男的。」她說。「晨間電視那個男的,那個跟十五歲女孩上床的馬汀.夏譜。靠!馬汀.夏譜坐在我頭上,你這個老變態。」
嗯,我自然不了解任何十五歲的人,也不看那種報紙,除非我在髮廊或是有人把報紙留在公車上。
「妳在開玩笑吧?」那個送比薩的人說。「那個被關進監獄的人?我讀過他的報導。」
馬汀發出低吼聲。「是不是每個美國人都知道?」他說。
「當然啦。」送比薩的人說。「我在紐約時報讀到的。」
「老天。」馬汀說,可是看得出來他滿得意的。
「我開玩笑的啦。」送比薩的人說。「你之前在英國主持早餐新聞,美國沒有人聽過你啦,醒醒吧。」
「給我們比薩吃吧。」潔西說。「你有什麼口味?」
「我不知道。」送比薩的人說。
「那讓我看看。」潔西說。
「不要,我是說……那不是我的比薩,懂嗎?」
「呴,不要那麼沒種。」潔西說。(沒騙你,她真的是這麼說得,我也不太懂。)她靠過去,握住他的袋子把裡面的比薩盒拿出來,然後把盒子打開,開始翻看。
「這個是義式辣香腸。我不知道那個是什麼。蔬菜。」
「素食。」送比薩的人說。
「隨便。」潔西說。「誰會想吃那個?」
我說我要吃,那個義式辣香腸口味聽起來就不好吃。
[阿傑]
我們幾個人聊過那晚的事情,奇怪的是,他們能了解自殺的部分可是卻不懂比薩的部分。大部分的人都了解自殺吧,我猜;大部分的人,即使是深深地藏在心底,也會記得在生命的某一天想過隔天早上是不是真的真的想起床。
想死似乎是活下去的一部分。不管怎樣,我跟幾個人說除夕晚上的故事,沒出現「什麼?你想自殺?」的反應。比較像是「喔,這樣啊,你的團毀了,你的音樂已經沒看頭,這是你這輩子唯一想做的事,加上你跟女朋友分手,她是你當初來這個天殺的國家的唯一原因……是啦,我看得出來你為什麼會去那屋頂。」可是下一秒鐘,他們通通想知道為什麼像我這樣的一個人會去送他媽的比薩。
好,你們不認識我,所以你們必須相信我說的話,我不是個笨蛋。我該死的讀過所有我讀得下去的書,喜歡福克納(Faulkner)、迪根斯(Dickens)、馮內果(Vonnegut)、布蘭登畢漢(Brendan Behan)跟迪倫湯馬斯(Dylan Thomas)。那個星期初--精確點是聖誕節--我才看完李察葉慈(Richard Yates)所寫的革命之路(Revolutionary Road),這本小說好得沒話說。我本來打算帶著這本書跳樓的--不僅是這樣做蠻酷的,而且還可以為我的死亡添加點神祕感,可能還會讓更多人讀這本書。
可是事情到後來,我沒時間準備,還把書忘在家裡。不過我必須說,我不建議在聖誕節當天、在冷颼颼的小套房、在一個你什麼人都不認識的城市裡讀它。它可能對我的常識沒幫助,如果你懂我的意思,故事結局挺讓人失望的。
算了,重點是,人們很快就下決定,認為任何為了基本薪資在除夕夜騎爛摩托車送比薩的人,一定是個失敗者,而且幾乎可以肯定很缺錢。嗯,好吧,在定義上我們是失敗者,因為送比薩是失敗者的工作,可是我們不全是傻瓜。
事實上,就算我讀過福克那跟迪根斯,我也可能是同事中最笨的,或至少是學歷最低的。同事裡有非洲醫生、阿爾巴尼亞律師、伊拉克化學家……我是唯一沒有大學文憑的人。(我不懂這個社會裡怎麼沒有跟比薩有關的暴力事件。想想看:在辛巴威你高人一等,不論是腦科醫師還是什麼的,由於法西斯黨員想把你釘在樹上,才逃到英國來,最後在凌晨三點替一些吸大麻腦筋不清楚天殺的青少年送宵夜……你看看,你是不是有理由把他們的下巴打碎?)雖然如此,有不少辦法可以當個失敗者,也可以很確定失敗的方法不只一種。
所以我可以說我在送比薩因為英國爛,說得更仔細點,英國女孩爛,而我無法合法工作因為我不是英國人,或義大利人,或西班牙人,或他媽的芬蘭人,管他是哪國的,我只好做唯一我能找到的工作;伊凡,在好萊塢路開義大利餐廳的立陶宛人,不在乎我是從芝加哥來,不是赫爾辛基。用另一種方法解釋,運氣爛到谷底,對我來說沒有地方是太小、太黑、太封閉跟沒希望。
我這世代的問題是我們都認為自己是他媽的天才,製造東西不能滿足我們,做買賣、當老師、不管做什麼都不能;我們都只想做大事。身為二十一世紀的主人翁,這是我們不容奪取的權力。
如果克莉絲汀或小甜甜布蘭妮或那些選秀節目裡的蠢人都可以成功,為什麼我不行?屬於我的東西呢?嗯,我的搖滾團,我們的現場表演是你所在酒吧裡看到最讚的,出過兩張不只樂評家跟發燒友喜歡的唱片。可是天分永遠不夠讓我們快樂,對不對?我的意思是,這該夠了,因為有天分是上天的禮物,該好好感謝老天,可是我沒有。我反而還很不爽,因為沒人付我錢,我也沒出現在滾石雜誌的封面上。
王爾德曾說過,一個人想過的生活,通常都不是他現在的生活。嗯,說得真他媽的對,王爾德。我想過的生活是在溫布利、麥迪遜廣場出現的頭條秀,還有白金唱片、葛來美獎,可是這都沒出現,也許這就是我覺得可以隨時放棄生命的原因吧。我現在的生活不讓我做,我不知道……做我以為的自己,甚至不讓我好好站直,就好像沿著一條越來越窄、越來越暗、水不斷滲進來的隧道走,我整個人縮成一團,前方還有一塊巨石擋著我,而唯一個工具只有指甲。
可能每個人都有這種感覺,可是沒有理由一定得如此。算了吧,那個除夕夜我總算受夠了。我的指甲早已磨損,指尖也磨破,再也挖不下去了。團散了,唯一能表現自我的空間只剩下檢視自己不真實的生命:我要像超人一樣從他媽的屋頂上飛下。除了,事情最後並不是這樣。
一些作古的人、對身旁人事物太過敏感而活不下去的人:雪薇雅.普拉思(Sylvia Plath)、梵谷(Van Gogh)、薇吉妮雅.吳爾芙(Virginia Woolf)、傑克森.帕絡克(Jackson Pollock)、普力摩.李維(Primo Levi),當然一定要把科特.柯本(Kurt Cobain)算進來。一些生龍活虎的人:喬治.布希(George W. Bush)、阿諾史瓦新格(Arnold Schwarzenegger)、奧薩馬.賓拉登(Osama Bin Landen)。
在你可能會想跟他們出去喝一杯的人旁邊打個叉叉,然後看看他們是在作古還是生龍活虎那一邊。對,你會發現我做了點手腳,有幾位詩人、音樂家之類的可能會搞砸了我的論點,所以不在我的「生龍活虎」名單裡。你也會指出史達林跟希特勒沒那麼偉大,他們早死透了。不管怎樣好好讓我高興一下:你知道我講的是什麼,敏感的人覺得活著很沒意思。
發現莫琳、潔西、馬汀正準備要走上梵谷那條路離開這世界時,我很訝異。(是喔,謝謝,我知道梵谷沒有從北倫敦的某大樓上跳下來。)一位看起來像清潔工的中年婦人、一個老在尖叫的瘋癲少女跟一個臉色發黃談話節目的主持人……根本湊不起來嘛。自殺是為了薇吉妮雅.吳爾芙跟尼克.杜雷克之類的人發明的,不是這些人。自殺應該是很酷的。
除夕夜是為多愁善感的廢柴準備的。
是我自己腦殘,當然會有一些貪小便宜的人聚在這裡,我該選個更經典的日子--像3月28號,薇吉妮雅.吳爾芙走入河裡的忌日,或是尼克.杜雷克的11月25日。如果任何人在這幾個日子出現在屋頂上,他們很有可能都有相似的靈魂。不像這些沒救的廢物,不知怎地說服了自己,覺得一年的最後一天有什麼特殊意義。只是當我知道要送比薩到頂尖大廈的派對時,我覺得機不可失。我的計畫是信步走到屋頂,看看四周習慣一下,送完比薩後再回來跳。
不知怎麼搞的,我跟三個打算要自殺的人一起啃我要送的比薩。那三個人盯著我,期待一篇蓋茲堡之類的演講,談談為什麼他們的生命值得延續下去。很諷刺,真的,我不在乎他們到底要不要跳。我又不認識他們,他們通通看起來不像會對人類有任何貢獻。
「那,」我說,「好極了。比薩。非常適合今夜的好東西。」你可能知道這是雷蒙.卡佛說過的話,可是這些人沒一個聽過。
「現在要怎樣?」潔西問。
「我們吃比薩啊。」
「再來呢?」
「再等個半小時好嗎?之後再來看看我們進展到哪兒。」我不知道這句話從哪裡冒出來的。為什麼要半小時?那時候又會發生什麼事?
「每個人都需要給自己點時間。在我看來,事情變得有點混亂。所以三十分鐘如何?同意嗎?」
一個接著一個,他們點點頭,我們繼續一言不發地嚼著手上的比薩。這是我第一次吃伊凡做的比薩,味如嚼蠟,可能還有毒。
「我才不要他媽的坐在這裡三十分鐘盯著你他媽慘兮兮的臉看。」潔西說。
「前一分鐘妳才同意要這麼做。」馬汀提醒她。
「那又怎樣?」
「那同意卻又做不到有什麼意義?」
「沒意義。」潔西根本沒把這件事放在心上。
「從一而終是沒想像力的人最後的避風港。」我說,又引用王爾德的話,我忍不住。
潔西惡狠狠瞪我。
「他沒在欺負妳。」馬汀說。
「本來就沒意義,不是嗎?」潔西說。「這是我們來這裡的原因啊。」
看吧,這是一個很有意思的哲學論點。潔西說只要我們待在屋頂,我們都是離經叛道的人。不必履行任何合約,不必遵守任何規定。我們可以去強暴、去殺人放火,沒有人會在意。
「活在法律之外,你必須對自己誠實。」我說。
「你他媽的在講什麼?」潔西說。
你們知道嗎,我從來都搞不太懂你他媽的是什麼意思。巴布.迪倫先說的,不是我,不過我一直覺得這是句好話。這是第一次我可以好好檢視這句話的含意,可是卻看不出來這有什麼用。我們活在法律之外,可以面不改色說謊,我也不知道為什麼我們不該這麼做。
「沒什麼。」我說。
「那閉嘴啊,洋基小子。」
我乖乖閉嘴。我們還有差不多二十八分鐘。
[潔西] 我不該發出聲音的,是我錯了。我是說,如果我真的想自殺的話。原本可以又快又安靜地走到馬汀剪破鐵絲網的地方,爬上梯子然後往下跳。可是我沒有做到,我吼出來︰「閃開,廢物們!」然後發出印第安人的哇嗚呼喊聲,當作在玩遊戲──至少在那時候對我來說是如此--半途中馬汀用打橄欖球的方式撲上來。然後他用膝蓋壓在我身上,把我的頭壓進一般用來鋪屋頂的假柏油裡,那時我真的想死。原本我不知道那是馬汀。我什麼都沒看到,他就已經把我的鼻子往土裡塞,然後我就只看到泥土。可是我爬上來的那刻就知道他們兩個人在這時間在這裡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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