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普利想脫身,他要金錢、成功和過好的生活——甚至願意用殺人來換取。他天衣無縫的編造謊言、掩蓋真相,超乎常人的天賦讓他一次次化險為夷……
湯姆‧雷普利受朋友狄奇父親之託,從紐約前往義大利勸狄奇返鄉。湯姆滿懷喜悅心情赴歐,全心希望可以改頭換面,重新出發,並與狄奇結為摯友。然而他的期望落空了,心有未甘之下,他萌生殺機,並為了掩飾罪行扮演雙面人的角色。全書細膩描寫瑞普利犯罪、飾罪的心路轉折,風格獨特,扣人心弦。
作者簡介:
派翠西亞‧海史密斯(Patricia Highsmith)
美國女小說家。一九二一年生於美國德州沃斯堡(Fort Worth)。六歲時隨父母遷居至紐約。曾就讀於紐約的茱麗亞‧里奇蒙高中(Julia Richmond High School)與巴納德女子學院(Barnard College)。十六歲便立志成為作家,大四時曾擔任學院雜誌編輯。她的第一本小說《火車怪客》(Strangers on a Train)於一九五一年由大導演希區考克改編為著名電影。一九五五出版的《天才雷普利》獲美國偵探作家學會的愛倫坡獎(Edgar Allan Poe Scroll)。迷人的反英雄湯姆‧雷普利在此書中首度登場,後來也在海史密斯的許多小說中出現。
派翠西亞‧海史密斯的作品以犯罪小說及短篇小說為著,在歐洲受歡迎的程度遠勝於美國,曾以《天才雷普利》及《雙面門神》分獲法國偵探文學獎、愛倫坡獎以及英國犯罪作家協會頒發的銀匕首獎。其長年旅居歐洲各地。
海史密斯的作品獨特而不易歸類,描寫人物之思維、精神異常心理狀態或佈局,步步為營、幽微複雜,氣氛往往是凝澀如烏雲罩頂般。在她的書中,正義的伸張、善惡的界定、罪行的懲處,並不依一般的道德要求來處理,大異於其他犯罪小說,作品以「湯姆‧雷普利」系列為最著。雖然她的知名度不可謂家喻戶曉,但名家如葛蘭姆‧葛林及朱利安‧西蒙斯等均給予甚高的評價。
派翠西亞‧海史密斯一九九五年二月在瑞士盧卡諾過世。最後一本小說Small g: A Summer Idyll於她身故後一個多月出版。
派翠西亞‧海史密斯 Patricia Highsmith
雷普利系列
01天才雷普利The Talented Mr Ripley
雷普利想脫身,他要金錢、成功和過好的生活--甚至願意用殺人來換取。他天衣無縫的編造謊言、掩蓋真相,超乎常人的天賦讓他一次次化險為夷……
02地下雷普利Ripley Under Ground
雷普利需要一個完美的解答,免得他在這個假畫事件中串一角的事情曝光。但不是每個人的神經都像他那麼鎮定,尤其是涉及到謀殺的時候……
03雷普利遊戲Ripley's Game
這一次,雷普利設下計謀,讓一個沒有前科的人,願意為了一筆豐厚的報酬來進行「兩樁簡單的謀殺」……
04雷普利The Boy Who Followed Ripley
一場對信任與友誼的可怕試煉,一個滿懷心事的逃家少年,把雷普利從法國鄉間別墅帶往柏林的汙穢地下世界,捲入一件綁架計畫中……
05水魅雷普利Ripley Under Water
湯姆‧雷普利的過往不堪深究,但他已經小心翼翼的將謀殺和欺騙的部分掩藏好了。至少他自己這麼覺得……
譯者簡介:
傅玉安
台灣台東人,政大新聞系畢業。曾任自由時報編譯、電視節目企劃撰稿、旅行社領隊等。曾負笈義大利遊學,喜愛旅行、烹飪、電影、音樂及閱讀,目前為自由文字工作者。譯有《天才雷普利》、《迷途羔羊》、《九九神咒》、《水魅雷普利》等書。
各界推薦
名人推薦:
「湯姆‧雷普利誠乃世界文學最耐人尋味的角色。」
──安東尼‧明格拉(Anthony MInghella)
「無法自拔……凡是心性優柔寡斷、容易被人牽著鼻子走的人,雷普利小說概屬不宜。」
──《華盛頓郵報讀書園地》(Washington Post Book World)
「海史密斯構想出湯姆‧雷普利這樣的角色,精采萬分,證明她將美國夢裡英雄和惡魔兩邊同時注入角色合而為一的超凡能力──以致縱使主角的瘋狂行徑連蓋茨比一流的騙子也瞠乎其後,讀者依然忍不住要站在他那一邊。」
──法蘭克‧瑞奇(Frank Rich),《紐約時報雜誌》(New York Times Magazine)
「犯罪小說史上最為邪惡卻又古怪迷人的五部曲,……這一位奇魅萬端的美國年輕人,竟然是殺人不眨眼的狂徒,視道德如無物的沉著紳士。人物刻劃栩栩如生,令人髮指,海史密斯一再發揮這一文類獨有的手法,締造驚人的效果。」
──馬克‧哈里斯(Mark Harris),《娛樂周刊》(Entertainment Weekly)
「海史密斯顛覆的筆調,帶著讀者不知不覺就成了雷普利冷酷思慮的同謀。」
──《每日電訊報》(Daily Telegraph; UK)
「海史密斯逼著讀者重新審視理性和瘋狂、正常和異常的分界線,同時誘使讀者暗暗和主人翁悖德的觀點合流。」
──角谷美智子(Michiko Kakutani),《紐約時報》(New York Times)
「湯姆‧雷普利可謂史上推理作家筆下主角駭俗之極致。」
──《紐約日報》(Newsday)
「以拉伯雷或斯威夫特的筆調刻劃野蠻不仁。」
──喬伊絲.卡洛.奧茲(Joyce Carol Oates),《紐約書評》(New York Review of Books)
名人推薦:「湯姆‧雷普利誠乃世界文學最耐人尋味的角色。」
──安東尼‧明格拉(Anthony MInghella)
「無法自拔……凡是心性優柔寡斷、容易被人牽著鼻子走的人,雷普利小說概屬不宜。」
──《華盛頓郵報讀書園地》(Washington Post Book World)
「海史密斯構想出湯姆‧雷普利這樣的角色,精采萬分,證明她將美國夢裡英雄和惡魔兩邊同時注入角色合而為一的超凡能力──以致縱使主角的瘋狂行徑連蓋茨比一流的騙子也瞠乎其後,讀者依然忍不住要站在他那一邊。」
──法蘭克‧瑞奇(Frank Rich),《紐約時報雜誌》(New...
章節試閱
木碼頭邊並列了十艘藍白、綠白相間的汽艇,一名義大利人急著招攬生意,因為這天早上相當寒冷陰霾。狄奇眺望地中海,海上有些灰濛濛的,但沒有一絲下雨的跡象。這是那種一整天也不會消逝的陰暗,而且太陽不會露面。此刻大約十點半左右,是早餐後的慵懶時刻,整個漫長的義大利白晝就在他們前方展開。
「嗯,好吧,就在港灣附近繞一個鐘頭。」狄奇說完立即跳上一艘汽艇,湯姆從他淺淺的笑容中可以看出他以前也做過類似動作,他期待在情感上喚起那段記憶,喚醒那些個早晨與佛雷迪或瑪姬一起共度的另一個早晨。瑪姬的香水瓶放在狄奇棉布夾克的口袋裡。幾分鐘前他們在濱海大道上一家像極了美國藥房的商店買了這瓶香水。
管船的義大利人拉扯一條繩子啟動馬達,並問狄奇是否知道如何操作,狄奇說知道。湯姆看見船上有一支槳,就單單那麼一支擱在船底。狄奇握起舵柄,二人筆直地朝外海前進。
「酷啊!」狄奇歡呼道,髮絲迎風飄揚。
湯姆東張西望。一邊是斷崖,另一邊是籠罩在迷霧中的一片狹長平地。他無法即刻決定走哪個方向比較好。
「你對這一帶熟嗎?」湯姆大聲吼叫以蓋過馬達的隆隆聲。
「不熟!」狄奇開心地說,他正享受駕船的樂趣。
「那東西很難駕駛嗎?」
「一點也不難,要不要試試看?」
湯姆遲疑了一會兒。狄奇仍朝著大海的方向前進。「不要了,謝謝。」他左顧右盼。左邊有一艘帆船。「你要開往哪兒去?」湯姆大喊。
「有什麼差別嗎?」狄奇笑道。
不,沒差別。
狄奇突然向右轉,這突如其來的動作使得二人不得不左右傾斜以維持船身的穩定。一片白色的水牆在湯姆左方升起,隨即漸漸消褪,露出了空盪盪的地平線。他們再度飛馳在茫茫大海上,漫無目標。狄奇正笑著享受速度的快感,一雙藍眼充滿笑意地看著這片空曠。
「在小艇內總是感覺比實際速度快得多!」狄奇喊道。
湯姆點頭,會心一笑,沉默不語。事實上,他可是嚇得要命。天知道這兒的水有多深。萬一汽艇突然有個閃失,他們,或者至少是他,絕對無法回到岸上。但也絕對不會有人看見他們在這兒的一舉一動。狄奇再度稍微地偏向右方,朝那片灰濛的土地前進。他仍可以攻擊狄奇,撲倒他,或者親吻他,或者將他丟下海,在這種距離之內沒有人看得見他。湯姆冒著冷汗,渾身發熱,額頭發冷。他感到恐懼,但並非因海而起,而是狄奇的緣故。他知道他要下手了,此刻他不會阻止自己,或許是「無法」阻止自己,而他可能無法得逞。
「你敢接受我的挑戰跳進海裡嗎?」湯姆吼道,開始解開夾克。
對於他這項提議,狄奇只是張嘴哈哈大笑,眼睛仍盯著前方。湯姆繼續寬衣,脫了鞋襪。他在長褲裡穿了泳褲,狄奇也是。
「你跳,我就跳!」湯姆喊道。「你敢跳嗎?」他希望狄奇減速。
「我敢嗎?當然敢!」狄奇猛然減低馬力。他鬆開了舵柄並脫下身上的夾克。汽艇上下疾動,失去動力。「脫啊!」狄奇指著湯姆身上的長褲說。
湯姆瞥了陸地一眼,聖雷默是一抹朦朧的粉白堊岩。他不經意地拿起木槳,好像想把它夾在兩膝之間把玩似的,待狄奇脫下長褲時,湯姆舉起木槳,對準狄奇的頭打下去。
「嘿!」狄奇皺著眉頭不悅地大叫,整個人半滑出木椅,他驚惶茫然地揚起蒼白的眉毛。
湯姆站起來再一槳打下去,狠狠地,像彈射出的橡皮筋似的釋放全身的力量。
「老天……」狄奇喃喃地說,怒視著他,一臉兇惡,但那雙藍眼睛已游移不定,失去意識。
湯姆左手一揮打中狄奇的太陽穴,他看到狄奇的頭被木槳的邊緣打出一道血痕。狄奇倒在船底,全身扭曲,再扭曲。狄奇發出一聲怒吼,聲音之宏亮嚇著了湯姆。湯姆用木槳邊緣當斧頭砍樹似的,朝狄奇的脖子砍了三下。船身搖晃不定,海水濺濕了他緊撐在船舷上緣的腳。他在狄奇的額頭劃了一道線,一灘血順著木槳劃過之處緩緩流下。湯姆舉起木槳準備再揮砍時,突然感到一陣疲倦,然而狄奇仍在船底伸長手腳朝他的方向掙扎前進。湯姆於是像拿著刺刀似地用槳柄一把刺向狄奇。狄奇倒臥的軀體隨之鬆垮、無力,終至靜止不動。湯姆挺直身子,難過地調勻呼吸。他四下環顧。除了遙遠、極遙遠處一艘急駛向海岸的汽艇像個左右搖晃的小白點之外,沒有別的船隻,什麼也沒有。
他放下木槳,扯下狄奇的綠寶石戒指,順手放進口袋;另一只戒指緊了些,但他還是扯得狄奇指關節皮破血流地把它硬取了下來。他翻看狄奇的褲袋,有些法郎與義大利幣。他放著不動,拿了一個串了三把鑰匙的鑰匙環,再拾起狄奇的夾克,並從口袋取出瑪姬的香水。接著陸續掏出香菸、狄奇的銀質打火機、一小截鉛筆、鱷魚皮夾及塞在內口袋裡的數張小卡片。湯姆將這些東西全塞進他的棉夾克。隨後他伸手抓起繞在白色水泥錘上的繩索,繩索尾端繫在船的金屬環上,湯姆設法解開繩結。這是個惹人厭的繩結,濕答答的,解也解不動,一定是結了多年沒打開過。他「碰」地一拳打下去,他得弄把刀來才行。
他看了狄奇一眼。他死了嗎?湯姆在狹窄的船首彎下身來察看狄奇是生是死。他不敢碰他,不敢碰他的胸膛或手腕來感覺脈動。於是他轉身死命猛扯繩索,直到他察覺自己只是愈扯愈緊才罷休。
他的打火機。他站在船底從褲袋中摸出打火機,點燃,再握著繩索乾燥的一段湊近火焰。繩索約有四公分粗,點燃的速度緩慢,非常緩慢,湯姆利用數分鐘的空檔再一次察看四周動靜。出租船隻的那名義大利人在這個距離內看得見他嗎?頑強的灰繩始終拒絕著火,只泛了些紅光,冒了些白煙,一股一股地慢慢分開。湯姆用力一扯,打火機熄滅了。他再點燃,並且不斷拉扯繩索;繩索斷了之後,他強忍著害怕,將繩索在狄奇的腳踝上繞了四圈,接著用力打了個又大又醜的結,一來是為了避免繩結鬆脫,二來是因為他不擅長打繩結。他估計繩索約有十至十二公尺長。他開始冷靜下來,也比較平穩而且有條不紊了。他想,水泥錘應該足以弄沉一具屍體。屍體也許會漂流一陣子,但不會浮出水面。
湯姆拋下水泥錘。撲通一聲,它沉入清澈的海裡,激起一團泡沫,隨即消失蹤影,沉呀沉地,直到狄奇腳踝上的繩索緊繃,湯姆乘機將狄奇的腳踝抬上船緣,接著再拉起狄奇的一隻手臂,以便將他全身最重的肩膀部分抬過船舷上緣。狄奇那軟趴趴的笨手仍是溫的,肩膀靠著船底,他一拉,狄奇的手臂像橡皮般伸展,身體動也不動。湯姆單腳跪著,努力想將他推過船緣,船身因而晃動。他忘了海水的存在,他唯一怕的就是海水。他想,必須從船尾將他丟入海裡,因為船尾離海面比較近。他拖著軟綿綿的屍體走向船尾,繩索隨之繞著船舷上緣滑動。依照水泥錘仍在海裡漂流的情況看來,他判斷水泥錘尚未沉到海底。他讓狄奇頭朝外,正面朝上,一點一點地推出去。狄奇的頭部浸在海裡,腰部抵著船舷上緣,雙腿卻像磁鐵般緊貼著船底,動也不動,正如剛才他肩膀靠在船底時一樣,抗拒湯姆的力量。湯姆深吸一口氣,用力舉起丟下。狄奇整個人落入水裡,湯姆因此失去平衡,跌撞到舵柄。原來慢慢轉動的馬達突然發出怒吼。
湯姆立刻衝向控制桿,但船身這時已瘋狂地左旋右轉。突然他看見身旁有水,一伸手,碰到的也是水,本來他想抓住船舷上緣,船舷卻不見蹤影。
他整個人正泡在水裡。
他大口喘息,縱身一躍,想抓船身。沒抓著,船身早已開始打轉。湯姆再跳,結果只讓他更往下沉,海水以緩慢卻足以致命的速度漸漸淹至他頭部,他來不及換氣,便一下子淹過他的眼睛,害他嗆了一鼻子水。船跑得更遠了。他以前看過這種打轉的船,除非有人爬上船關掉馬達,否則船永遠轉個不停。如今置身茫茫大海,他預先感受到死亡的痛苦,同時再次沉入水裡。海水灌進他耳裡,阻隔了外界所有的聲響,他只聽見自己體內呼吸、掙扎、絕望等狂亂的聲音。
他又一次浮出水面,並且不自覺地拚命往船的方向移動,因為它是唯一漂浮的東西,雖然它正在旋轉,讓人無法碰著;尖銳的船首兩次、三次、四次掃過他上方,他好不容易才換了口氣。
他大聲求救,卻只換來滿口海水。他在水裡摸到船身,船首隨即野蠻地推了他一把。他狂亂地伸手碰觸船尾,毫不理會步步逼進的螺旋槳。摸到了船舵,他迅速俯身,卻來不及,龍骨擊中他頭頂,一掃而過。船尾又轉了回來,他伸手摸著船舵,另一隻手抓著船尾舷緣。他打直手臂,讓身體與螺旋槳維持一段距離。使出一股莫名的力量,他躍向船首,一隻手臂攀上了船緣;接著他伸手碰到了控制桿。
馬達開始減緩速度。
湯姆雙手緊攀著舷緣,腦筋一片空白,無法相信自己竟然脫困;一回神,才發覺喉嚨灼熱,胸口一陣陣的刺痛。他不確定自己是休息了兩分鐘還是十分鐘,一心只想著該如何聚集力量爬上船,終於他慢慢地在水中跳了幾下後跳上船,趴在船上,雙腳仍在舷緣懸晃。他趴著不動,朦朧地意識到手指下狄奇那一灘滑膩的血,混雜著從他鼻子、嘴巴流出來的水,濕答答的。他趴在原地開始思考這艘血淋淋且歸還不得的船該如何處理,思考等會兒他如何站起來啟動馬達,思考前進的方向。
狄奇的戒指!他摸摸夾克口袋,戒指還在。戒指可能出什麼問題呢?他想看看四周是否有船隻在附近,或正朝他駛近。一陣咳嗽模糊了他的視線,他揉揉眼睛。除了遠方那艘小汽艇依然自得其樂地順著海灣急駛前進之外,周圍沒有任何船隻。湯姆看了看船底。他有辦法清洗乾淨嗎?他聽說血汙很難去除。他本來打算將船歸還回去,若是船隻出租人問起他朋友,他就說已在某處放他上岸即可。如今這可行不通了。
湯姆小心翼翼地推動控制桿。慢吞吞的馬達開始加速,他連這點也怕。他朝聖雷默北方的海岸斜行前進。也許他可以在海岸上找一塊地方,一個荒無人跡的小海灣,將船拖上岸後放手離去。但萬一他們發現船呢?問題似乎大得不得了。他試著回復冷靜,但腦筋卻似短路,不知該如何處理這艘船。
現在他看見松樹、一塊乾荒的褐色海灘與一片綠油油的橄欖樹園。湯姆緩緩地東轉西繞,察看是否有人。一個人也沒有。他駛近這個淺短的海灘,謹慎無比地握著節流控制桿,因為他不確定馬達會不會再次發威。接著他感覺到船首底部與土地磨擦碰撞。於是他將節流控制桿推至正常位置,再扳動另一個控制桿停掉馬達。他小心下船走進二十公分深的水裡,用盡全力拉船上岸,隨後換上狄奇的棉夾克,套上涼鞋並取出瑪姬的香水,走上海灘。他所在的這個小海灣——不足五公尺寬——給他一種安全隱密的感覺。四下荒無人跡,湯姆決定將船弄沉。
木碼頭邊並列了十艘藍白、綠白相間的汽艇,一名義大利人急著招攬生意,因為這天早上相當寒冷陰霾。狄奇眺望地中海,海上有些灰濛濛的,但沒有一絲下雨的跡象。這是那種一整天也不會消逝的陰暗,而且太陽不會露面。此刻大約十點半左右,是早餐後的慵懶時刻,整個漫長的義大利白晝就在他們前方展開。
「嗯,好吧,就在港灣附近繞一個鐘頭。」狄奇說完立即跳上一艘汽艇,湯姆從他淺淺的笑容中可以看出他以前也做過類似動作,他期待在情感上喚起那段記憶,喚醒那些個早晨與佛雷迪或瑪姬一起共度的另一個早晨。瑪姬的香水瓶放在狄奇...
推薦序
導讀 詹宏志
‧擾人的海史密斯小姐
如果你讀的推理小說還不算多,或者如果你對偵探小說轉往犯罪小說的歷史也還不算熟悉的話(對常讀日本推理小說的讀者而言,這句話應該改為:如果你對本格派與社會派的分野還不算熟悉的話),當你第一次讀到派翠西亞‧海史密斯的小說,你可能會覺得有點,呃,有點,有點擾人(disturbing)。
Disturbing,擾人,沒錯,就是這個字。這是過去文評家討論到海史密斯的作品時最常用到的字眼,如果你沒讀過,讓我抄錄一段《紐約客》的書評給你:「派翠西亞‧海史密斯的小說是無與倫比的擾人……是讓我們讀完之後餘夜難安的惡夢,讓我們意識到一種可以言喻卻不能解釋的恐怖可能性。」
海史密斯小姐剛剛過世才幾年(一九九五年),留下了二十部長篇小說和七部短篇合集,在推理小說家之中,這樣的數量不能算多,但她卻以這些精采的作品在推理小說史上留下不可磨滅的印記,一群忠實追隨的書迷(包括本人在內),以及一個所謂的「海史密斯流派」(Highsmith School)。
什麼是海史密斯流派?這些小說又為什麼會擾人?
說來話有點長,請容我從歷史淵源說起,但又扼要地說吧。
在偵探小說剛誕生的上古時期,或者說在福爾摩斯和華生醫師還未退休的時候,偵探小說家對犯罪的看法是很一致的,也就是說小說家們都覺得犯罪就是冷血,犯罪就是反社會,犯罪者大多道德鄙下,犯罪者應該繩之以法。就像福爾摩斯提到犯罪者時總是說:「真是一個冷血的惡棍!」
從這些例子,我們看到在早期的偵探小說裡,作者是採取了與偵探同一立場的觀點來寫作的,小說和社會上的法律一樣,都是扮演伸張公義、捍衛秩序的角色;小說也站在無辜大眾的立場,扮演對犯罪者懼怕、受害、懷疑、憤怒的角色。至於在犯罪者那一邊,他們是誰?性格如何?童年如何?內心如何?偵探小說其實並不關心,犯罪者只是小說的工具,只是神探用來逞其聰明英勇的工具。
但自從漢密特(Dashiell Hammett)和錢德勒(Raymond Chandler)開啟了美國冷硬派偵探的新紀元,偵探小說的關心就開始起了變化。這個時候偵探脫去了高智商菁英份子的色彩,變成一種不入流也不得已的職業,他們游走於社會底層,和犯罪者打交道,因而有了一個較親近的觀察。如同錢德勒的名言:「(他們)把謀殺還給有理由做這些事的人身上,而不是只提供一具屍體。」
派翠西亞‧海史密斯所寫的小說和古典推理小說或美式冷硬派偵探卻完全不一樣。現在,擺在你面前的《天才雷普利》是她的代表作之一,你可以看出它和傳統的推理小說有多麼不一樣。它也和偵探小說一樣有一位偵探,但他遲遲才出現在第二十七章,卻又在二十八章提早離去(全書共有三十章)。其他二十八章都沒有偵探的篇幅,小說究竟在做些什麼?
小說作者和犯罪者在一起,詳細記錄犯罪者的一舉一動,記錄他的內心起伏,記錄他的思考邏輯;它讓讀者不得不和犯罪者站在同一立場,為他心驚肉跳,為他情緒起落,為他快被識破而捏一把冷汗。當你和犯罪者一起度過這些「犯罪歲月」,讀完之後你會感到道德崩潰,懷疑自己出了什麼問題,你害怕起自己內心黑暗的成分,看到自己犯罪的潛力,你開始覺得餘夜難安,覺得disturbing,呃,覺得擾人。
‧聰明的雷普利先生
海史密斯小姐就是這樣一位犯罪小說史上獨樹一幟的小說家,許多名家都對她的文學成就推崇備至;推理小說史家兼評論家朱利安‧西蒙斯(Julian Symons)說她是「嚴肅的犯罪小說家」,諾貝爾文學獎多次提名的文學大師葛蘭姆‧葛林(Graham Greene)則說:「她屬於自創一個世界的作家,那個世界幽閉而非理性,每次我們步入其中,都不由得感到危險……」而基亭(H.R.F. Keating)更大膽地宣稱:「湯姆‧雷普利將成為時代的產物,那個詩人奧登稱為『焦慮年代』的時代。」
派翠西亞‧海史密斯一九四五年開始有短篇小說發表,一九五○年她的第一部長篇小說《火車怪客》(Strangers on a Train)問世,立刻震動了世界;這本小說的奇特構想吸引了大導演希區考克(Alfred Hitchcock)的注意,將它改編為電影,他把海史密斯推廣成舉世聞名的小說作者。從《火車怪客》開始,海史密斯就顯露出她對犯罪行為的特殊了解;這本小說講到兩個在火車上相遇的陌生人,相約為對方殺去自己所恨的人,被殺的人因為與殺人者毫不認識,這種無線索的謀殺將無法被警方所破獲。這個奇特的構想以及故事一路的怪異發展,的確是前所未見的獨創作品。
但派翠西亞‧海史密斯最著名的作品,是一系列共五本以雷普利為主角的小說,其中又以《天才雷普利》最受讀者歡迎,而這位雷普利先生卻是最不可能成為小說主角的怪異人物。
雷普利是怎麼樣的一個人?很難說得清楚,他是一個賊,也是一位專門偽造文書騙人騙財的痞子,他習慣性地說謊,無法對女性產生好感(作者沒有明說,但湯姆‧雷普利極可能有男同性戀的傾向),必要時他會變得十分冷血而暴力;但他有一些天賦,就是對數字有些本事,對見機說謊也頗得心應手。像這樣的人物照理說不太容易成為人們喜歡的對象,但很奇怪的,隨著海史密斯的緊跟雷普利的描寫,我們不禁關心起這個毫無道德邏輯的犯罪者,甚至對他的安危開始感到緊張,生怕他的罪行就要敗露。當他無賴行騙,甚至冷血殺人卻僥倖過關時,我們卻又為他鬆了一口氣。
這是一個很擾人的閱讀經驗,但又令人難以閤卷;論者大都歸因於海史密斯處理人物的心理深度,她深明犯罪者天性中不可控制的衝動與自成一格的內在邏輯,描寫得既可怖卻又合情入理。而那些非理性的犯罪衝動又隱隱與我們內在的某些聲音若合符節,讓我們讀後害怕起自己來。
如果你是一位純文學的愛好者,你也許也會看出,《天才雷普利》其實是一部犯罪版的《奉使記》(The Ambassadors, 1903);《奉使記》是心理小說大師亨利‧詹姆士(Henry James)的晚期經典,寫的也是一位美國人奉命前往歐洲勸回一位年輕人的故事。《天才雷普利》開始時,神祕的老人看上雷普利(雷普利以為警察找上他了,嚇出一身冷汗),要他幫忙前往義大利勸留在那裡做畫家夢的兒子回國,這個故事與《奉使記》是很像的,就連歐洲的許多旅遊情景也是相像的,但聰明的(有犯罪天賦的)雷普利先生到了歐洲,音樂就走了調,他不可測的毀滅傾向就闖出許多不可思議的亂子來,這和老亨利‧詹姆士的古典故事可就完全不一樣了。
這部富於爭議性的小說還有一則軼聞,當年這本書驚動了讀書界,被提名入圍英國犯罪小說協會的金匕首獎,結果會中一位評審揚言,如果其他評審投票選出此作為最佳作品,她就立刻辭職,你猜《天才雷普利》得獎沒?
沒有,它沒有得到任何獎項!當年的第一名是誰?是溫士敦‧葛萊罕(Winston Graham)的《小牆》(Little Walls),現在已經沒有人要看了。
導讀 詹宏志
‧擾人的海史密斯小姐
如果你讀的推理小說還不算多,或者如果你對偵探小說轉往犯罪小說的歷史也還不算熟悉的話(對常讀日本推理小說的讀者而言,這句話應該改為:如果你對本格派與社會派的分野還不算熟悉的話),當你第一次讀到派翠西亞‧海史密斯的小說,你可能會覺得有點,呃,有點,有點擾人(disturbing)。
Disturbing,擾人,沒錯,就是這個字。這是過去文評家討論到海史密斯的作品時最常用到的字眼,如果你沒讀過,讓我抄錄一段《紐約客》的書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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