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替任何想從事文化實證研究的學子們,提供方法論上一些非常實用的指引方針。它涵蓋三項主旨:指出民族致研究方法對文化研究的影響、提供研究技巧及撰寫論文的方法、呈現評價論文價值的關鍵因素及標準。作者援引人類學、社會學、哲學、文學以及電影研究等多元領域的知識,提供讀者對於文化、權力與日常生活進行批判性理解,不可或缺的一組研究實踐。本書奠基於伯明罕研究傳統,從知識論及方法論的背景知識開展,探討如何利用先前的研究經驗,以及如何將「經驗」這個工具運用到研究裡,是一本值得深入閱讀的進階書籍。
作者簡介:
Ann Gray
英國伯明罕大學文化研究與社會學系的資深講師。
譯者簡介:
許夢芸
東海大學哲學系畢業
輔仁大學大眾傳播學研究所碩士
譯有《資訊的批判》、《文化研究智典》皆由韋伯文化出版。「媒體科技創意產業與文化顯意」多國聯合學術計畫研究員,現於崑山科技大學任教。
章節試閱
緒論
我撰寫本書的主要目的在於:希望能讓徜徉在廣闊的文化研究領域中的師生與研究者,獲得一些研究社會世界的研究取徑。這或許是一項小規模的研究計畫,例如:對於某一個課程的評估,或是學期末論文的一部份,或野心更大一點,是碩士論文或博士論文的一部份評估而已。雖然我們需要掌握所選擇之主題與可用之研究方法的理論面向,但是有許多更為根本的問題必須先提出。究竟,我們所嘗試努力的是什麼?究竟這個研究本身是什麼?我們是如何產生一個研究主題?你該將你自己定位為研究者或是研究的創造者?這些都是我們同樣會面臨的問題,當我們開始著手探討某些文化過程的面向時,這些問題就即刻顯現。
本書的一個重要部份在於:致力於理解什麼是構成文化研究本身的根本要素。因為在文化研究的學術裡,文化研究的意涵因人而異,而且任何嘗試解釋何謂文化研究或劃分文化研究的歷史及其發展的研究的企圖,也都一定會被淘汰。這個標籤本身主要為英語系、現代語言學系、社會學與傳播以及媒體研究所用,同時也被那些結合人文學與社會科學等不同元素的學位課程所使用,並將它視為一種「囊括一切」的研究主題。在此,我對於文化研究的定義取向(第一章對此將有更進一步的說明)在於:我將堅稱文化研究是一項跨學門且開放的研究領域,而且這個研究領域正不斷地發展中,同時在各自的學術機構形式裡,文化研究將因不同的脈絡而發展出不同的觀點。然而,我欲主張的是,文化研究的一項關鍵性特徵在於,其將文化理解為由「生活的種種面向」所構成,同時也構成了「生活的種種面向」,亦即,文化就是日常生活的物質、社會以及象徵性實踐。就英國的文化研究而言,如此的觀點顯然可以追溯至一九五○年代晚期與一九六○年代早期的威廉斯(Raymond Williams)之著作。他的著作《文化與社會》(Culture and Society)(Williams, 1958)、《漫長的革命》(The Long Revolution)(Williams, 1961),除了別的主張之外,還關注於將「文化」從它的藝術與文學的束縛中鬆綁,並堅稱「文化是平凡無奇」(culture is ordinary)的。這即是以比較人類學的觀點來理解文化,並將文化視為日常生活社會互動下的產物。威廉斯關注於民主文化,而且就某種意義而言,他將民主文化普遍化至一切的社會生活形式之中。或許,威廉斯對於民主潛能的形構,是伴隨著一種文化政治而出現,而此種文化政治關注於「生活經驗」的文化研究上。因此,許多來自於不同智識背景但卻從事此領域研究的學者,無論是過去或現在,都意識到實證研究方法之重要性。在實證研究方法裡,「文化」是由日常生活的「社會」實踐所構成,同時也構成了日常生活的「社會」實踐。本書的論點之一在於,認為這些研究已經成為(並且一直會是)一個重要場域,用來進行思考文化及領域內文化之複雜、動態方法的延續部分。
本書包含三個主要且彼此相關的目標。首先,將對文化研究所採用的民族誌方法提出批判性的選擇觀點。在整本書裡,我將不斷地提及將我們自己定位為一位思想者、研究者與作者的重要性,因此,我必須意識到我自己在伯明罕大學文化研究與社會學系中所扮演的角色,以及作為當代文化研究中心(CCCS)的繼任者之角色。的確,本書的前半部將說明一九六○至八○年代,當代文化研究中心學者的主要著作,這些學者,可以說,看到了文化研究中一種獨特觀點的浮現。然而,我自己對於此文化研究之觀點的建構,並非意欲將它界定為(也不是想宣稱它為)文化研究的起始點,反而是希望指出文化研究這個領域是如何透過不同的方法與方法論,來描繪出文化研究的特定輪廓。這意味著,在文化研究的領域中存在著一個主要關注的核心焦點,亦即:嘗試於研究團體、使用者、消費者、主體的「生活世界」,而且在這麼做的同時,文化研究已經發展出一系列特殊的質性方法,此種質性方法即是所謂的民族誌方法。
其次,本書將提供如何獲得研究取徑的方向,從一開始的提問到最終的書寫格式等,都包含於其中。最後,將鼓勵讀者、研究者能對知識論之問題進行反思,亦即:我們如何認識我們所認識之物,以及認識者與被認識之物之間的關係,其所提出的觀點正如史蓋吉(Beverley Skeggs)所主張的,「根本不存在著客觀的認識者」(Skeggs, 1997: 27)。雖然這些觀點皆穿插於整個文本之中,但是讀者仍有可能以不同的方式來使用本書。舉例而言,那些企圖完成研究作品的學生可以直接進入第四章,接著再跳到第九章。然而,雖然我希望本書應該是一本可解決研究問題的實用書籍,但是本書也能夠啟發讀者對文化研究廣泛歷史產生好奇心,並且關切於本研究所提出的更深層知識論的問題。
就部份而言,本書是一本「教導方法」(how to)的書籍,因為身為一位教導文化研究之大學生與研究生研究方法的教師,我發現當今並沒有一本我可以用來指導學生的文本,所以,我才開始著述本書。如今,文化研究已經是一種學位研究,因此,也必須對此學位之學生的學習與技巧有所評估與測試。雖然許多作者堅稱文化研究不是一門學門,然而,儘管不是很明顯,對於這個學門作為一門可教授的以及可評估的研究領域,卻存在著一致立場。所以,諸如本書這一類的書籍與其他讀者或教科書(例如During, 1993; Gray and McGuigan, 1993, 1995; Barker, 2000)全都著墨於文化研究的定義、文化研究的歷史及其「最佳實踐」上。這即是貫徹本書的一種緊張關係,此種緊張關係即是葛羅斯伯格(Larry Grossberg)所提出的,他說到:「我們這些致力於『文化研究』之學者,最後發現我們自己陷入了一個陷阱:必須提出定義以防護文化研究的特殊性,但是卻又必須拒絕以任何一種定義的行為來隔離持續進行中的文化研究歷史。也就是說,這根本是一種兩難啊」(1996a: 179)。
確實,在思考本書的結構以及書寫初稿時,我總是不斷地游移於「方法」的描述與拒絕「劃定」此研究領域之範疇或提供任何既定或保證無誤的研究程序之間。為了解決這之間的矛盾,並保持對此研究計畫的信心,我不斷地回想我與學生數年來對於該研究方法的無數對話。他們問我的問題,諸如:「但是你是如何分析你的訪談資料的?」以及「嗯,我應該做多少次的訪談呢?」或「五次(或十次、二十次)的訪談夠嗎?」,這些問題都一再提醒我,能夠在一個跨學門的領域脈絡(例如:文化研究)內探討研究方法的文本根本付之闕如。但是這些問題也都表明了一般對於研究方法所抱持的態度。我對於這些問題的回應(大部分是針對那些倍感挫折的學生所做出的回應)是:在鼓勵他們構寫他們研究計畫的實際目標前,先問他們「這端賴於你想做的是什麼」。我相信,他們的問題來自於他們對於研究本質、實證研究方法與主要問題間的關係或所關注的研究領域的誤解。因此,我並不準備描述某些特定的方法或發展出一種文化研究方法,相反地,本書是關於各種方法的研究,我認為這些方法與文化研究計畫在某一理論架構下可能想達成的目標相關,以及與確定文化研究之「可認識的主題」相關。
當關注於實證研究以及探索由生活經驗所建立的社會世界時,其中所可能隱含的危險之一在於:會暗示性地認為這是「真的」或這是唯一一個「可被接受的」文化研究觀點。我並非希望如此,我也不希望學生們遠離本書的主旨,而認為對於消費者的經驗世界進行探討以及消費者對文化形式的使用,是文化研究的必然部份。在文化研究的研究領域中,有許多絕佳的作品例子並未提及生活實踐。除此之外,在檢視「民族誌方法」時,我並不希望宣稱:透過某些真正的概念、就能獲得某些「真實的」事實,也因此,實證研究是唯一一種值得採取的研究方法。本書將對這個觀點(以「真正的」這個充滿疑問的概念為基礎)抱持著懷疑的態度。然而,就另一方面而言,也許我們真的需要質疑理論著作所宣稱的合法性與權威性,並聚焦在文本的分析上。但是為何學術社群還要投注如此多的精力在這些思想實踐上,甚至傷害其他詮釋或其他關於世界的說法?這意味著我們應該反思在形塑研究時,理論架構總被視為是主要敘事的事實。我堅持認為,無論是理論性的、文本性的或實證性的研究,所有的研究與學術性著作都應該以證明它的研究宗旨作為開始。即使(或者因為)我們擁有如此權威性的機構作為支持我們保持沈默的後盾,將本段開頭所提的觀點視為一個已定事實終究是不足的。
壹、何謂方法
瞭解方法與方法論這兩個辭彙的意義是相當重要的,這兩個辭彙時常交替使用,但是他們所意指的卻是非常不同的研究面向與學術探討。簡言之,方法意指那些研究者用來建構資料與探詢資料來源的不同研究技巧,而方法論所描述的卻是研究所採取的全面知識論取徑。與理解知識論相關的議題包括有重要的哲學以及政治性議題,但是在教學上,卻時常將這些議題與更為「實用的」方法議題區隔開來。我認為,這些議題都與研究過程有關,而如此的觀點也構成了本書的主要架構。在這一點上也可以說,我們對於方法的選擇,透露出了我們如何接近所希望認識的對象以及我們認識世界的方法。
一個確實的情況是,所有的學門或多或少都同意某些方法論是他們進行研究的根據。注意這些方法論究竟有多少是隱含地(或者相反地)明確地存在於該領域中,是很有趣的。舉例而言,在人文學科裡,方法取徑並未發展得相當完善或獲得完善的論辯,但是在批判藝術史的領域裡,研究方法在電影、文化與視覺研究的領域裡,卻已經構成重要的部分(Tagg, 1988)。社會科學則是完全相反的狀況,因為社會科學有一段很長的方法論書寫史,並且也許對於研究方法已經存在著一個相當制式的觀點。關於研究方法取徑的描述時常出現在方法論的書籍裡,而且某些研究方法課程都暗示著,方法一旦被瞭解了並掌控後,方法就可以被應用到任何研究主題與問題上。這是將方法理解為一系列「一般性」技巧,而非將它理解為程序(這種程序應該被視為對研究主題、研究問題意識與研究領域是不可或缺的)。雖然訪談的進行或是樣本篩選的思考顯然都需要許多技巧,但是這些並非亙古不變的「規則」,它們也不僅是被使用的「工具」。相反地,它們本身必須透過研究計畫的發展才能產生。因此,方法的問題無法在一開始的階段裡就被設定好或獲得解決,而是不斷地出現在整個研究問題中,不僅是關於研究是「什麼」的問題,更是與研究「如何」進行的問題有關。如此對於研究取徑的反思有助於試圖探討社會與文化過程之複雜性、及其意義與實踐的研究。
因為我自己對於VCR之使用的研究(Gray, 1992)以及發展目前我對於「企業文化」的研究(Gray, 2001),關於方法與方法論的問題才如此迷惑著我。我已充分意識到如此對於方法與方法論問題的迷戀與熱忱並未為他人所共享,而且時常被認為是十分怪異的。就部份原因而言,這可能是因為關於方法的書寫與傳授,時常被認為是相當枯燥且抽象的,所以才無法激起人們的興致。基於這個原因,就我自己的觀點而言,在許多狀況底下,方法時常被視為是與研究無關的材料,而且學生對於這些文本的冷漠態度時常是可被寬容的。自從與學生相處的那些日子以來,我將我的熱忱全都訴諸於一本書上,即米爾斯(C. Wright Mills)的《社會學的想像》(The Sociological Imagination)(Mills, 1959)一書,這本書是我最誠心推薦給正從事任何一種社會或文化研究形式的學生所用。米爾斯強烈拒絕接受任何固定的方法,並堅持瞭解與學術工作有關之「技藝」(craft)的重要性。他堅持一種嚴格的研究取徑,並認為「對於題材、明晰的客觀性、高度戲劇性的感知以及學術生命的尊重」才是成就有價值之研究成果的主要原因。《社會學的想像》一書的結論章節〈論學術藝師精神〉(On Intellectual Craftmanship)一章是極具啟發性的章節,而且與書寫該章的年代,即一九五○年代,有很深的關連性。
貳、文化研究、方法論與方法
除了別的東西之外,文化研究還因為忽視方法與方法論的考量而顯得惡名昭彰(Tudor, 1999),所以,就某些方面而言,本書即企圖對此缺點做出回應。然而,在探詢一些學者時常採用的創新研究方法時,我卻將此種方法論的折衷主義視為文化研究領域的一項優勢,以及被我們描述為文化研究的活力與動態本質之證據顯示。這是一個可改變的以及不斷改變的研究領域。主題、理論發展以及新作品的政治性時常被引述為這些動態變化的最佳實例。然而,我卻主張,將學者為了要探討新的研究議題所採取的方法論策略,視為文化研究發展與形塑的一部份,與將其視為文化研究中更加顯著的特徵,是同樣有趣的。
當我開始發展我自己的研究計畫,並試著將米爾斯的建議訴諸實踐時,我閱讀到兩本來自於當代文化研究中心最為有趣的文本,而這兩本文本都同時論及了方法的問題。威利斯(Paul Willis)的著作歷年來都在質疑文化研究的方法問題,並指出存在於研究中諸多令人感到「訝異」的元素。他同時也提及傾聽他人話語、尊重他們的觀點以及必須關注人類經驗感受的重要性。無可否認地,一般來說,這對我是一種理想的研究取徑以及理想的學術工作。這同時也觸及了方法論的最根本問題。同樣地,麥克蘿比(Angela McRobbie)的〈女性主義研究之政治:在言說、文本與行動之間〉(The politics of feminist research: between talk, text and ac-tion)(McRobbie, 1982)一文也論及女性主義研究的政治,因為女性主義試圖協商思想的發展、實證研究以及廣義的「草根性」女性政治之間的關係。這些作者都鼓吹一種創新的精神,並堅稱方法必定是一種「策略」。他們以及其他的研究者都鼓勵我持續進行我的研究領域,以及繼續發展我希望用來探討研究取徑的問題,並鼓勵我不要對某些特定的方法感到厭倦。除了這些作者給予我思想上的支持外,某些最具挑戰性與高難度的研究部份也都涉及方法的問題。它們不僅一次地威脅我要繼續進行我的研究,並讓我陷入絕望的深淵。正是在思考以及努力尋找我們的方法、形構策略以及澄清我們立場的過程中,有趣的問題與兩難的困境才會顯現。除此之外,當我們的研究面臨到該如何選擇我們的立場時,無數使人不安的阻礙、沮喪與驚奇也於焉產生。因此,雖然期待能夠產生創新性,但是你還是必須意識到方法的選擇與本書所探討的研究取徑,以及當你為了善加利用你的研究主題並產生好作品而做出的特定抉擇,這些抉擇所造成的後果也是你必須多加關注的。
參、本書概要
為了要闡釋某些特定的方法與研究取徑,本書涵蓋了許多研究,同時也包括我自己的研究在內。這些方法與研究取徑都是經過篩選的,因為它們證實了特定的研究策略與取徑,同時也是因為所有的作者都對他們的研究方法有所反思,尤其是關於研究的政治性意涵。許多作者是從截然不同的學術背景出發來進行「文化研究」,例如:社會文化人類學、心理學、傳播與媒體研究、社會學與性別研究等。這些全都是極為有趣的批判性研究者,但是我也發現,我不斷地回到兩位學者的著作上,即:史蓋吉(Beverley Skeggs)與貝克(Les Back)兩位作者之著作。他們之所以不斷出現在本書的不同階段裡,是因為他們都質疑民族誌的研究方法,但卻也堅稱民族誌研究方法具有產生知識的價值。他們都論及他們的立場以及身為研究者的角色,也論及他們著作的政治性意涵、他們的身分認同,並反思他們在以書寫形式呈現的著作中所採取的方法。發展出一個好的研究者實踐的方法之一在於閱讀他人的著作,而我也建議讀者能夠閱讀本書所提供的研究實例之全面性觀點。
這些研究實例也繪製了一些文化研究從事「生活文化」研究的軌跡、或敘事,正如我於第三章指出之文化研究的關鍵性特徵或文化研究的「完整形貌」。這些特徵一開始在當代文化研究中心的早期研究裡,主要是以階級與性別的主題出現,而近年來的研究則比較關注於多元、分歧、去中心性以及分化的「身分認同」等主題。如此的研究軌跡可以放在較為廣義的理論發展上來探討,例如:人文學科與社會科學等理論的發展上,尤其是後結構主義的發展所造成的衝擊,但也可以放在文化研究的國際化發展現象上來檢視。就許多方面而言,在書寫本書時,我試圖要回應麥克蘿比的建議:
就某種程度而言,我們必然地必須掙脫仍纏繞著文化研究的二元對立關係,亦即:文本與生活經驗之間的劃分、媒體與真實以及文化與社會之間的對立關係。我們現在極需一種方法論,一種將文化中的認同予以概念化的新典範,一種民族誌取徑,以作為探討日常生活相關之互動品質的研究起點,而此種民族誌取徑可以藉著將日常生活的互動關係整合至歷史與連續性的強烈觀念中,而將一種全新的嚴密性帶入這種研究裡(Gray, 1992: 730)。
我將此種介於文本與社會之間的二元關係,視為一種方法論的議題,這個議題正是本書所試圖做進一步探討的,而本書將藉著提出不同的方法以促動與探索麥克蘿比所指出之「文化認同」的主要特徵(此種文化認同即是透過質性研究或民族誌研究來探討其中的複雜性),來達成進一步探討的目的。
本書主要由兩個部份所構成:第一部份是「民族誌方法」,第二部份則是「研究過程」。
第一章「捕捉生活文化」探討文化研究如何援引社會學與人類學中的方法發展,並特別提及這兩個更為受到承認的學門是如何處理文本的「問題」。在開始進入社會學與人類學的發展之前(社會學與人類學都受到文化研究的影響),將先提及民族誌的批判,尤其先論及與「他者」的建構相關之議題。在此,反思的重要性以及一種適切知識論的發展,即是本章所欲探討的對象。
第二章「構連經驗」聚焦在經驗的概念作為文化研究的一個關鍵性範疇之意涵。本章欲探索的是:在研究中我們如何使用「構連經驗」這個不明確的範疇──我們的研究若引發知識論的問題,我們會使用上述範疇來解決。
第三章「想像共同體:奇觀與平凡」,將一個由當代文化研究中心所發展的研究當成一個「文化研究的案例分析」,並探討某些特定種類的主題、議題與問題是如何在這個特定的脈絡底下出現。在追溯較為近期且較為分散的「生活文化」研究之發展前,本章先援引「想像共同體」的概念,界定出早期研究的「完整形貌」。本書所論證的即是:文化研究的研究與學術工作都是高度脈絡化的,而本章即涵蓋了兩個以在研究中付之闕如而著名的研究「社群」。其中之一是影響力極大的社群但卻鮮少出現在文化研究中,另一種社群則是學術性社群,此種社群本身極具重要性,但是其形塑力時常隱沒在我們的著作中。
第四章「一個關於研究的問題」則為本書第一部份做歸結,本章探討我們是如何開始將焦點放在某一個研究主題上,以及在聚焦於某一研究主題上時,什麼才是最主要的原因。知識論、有效性以及研究的倫理、政治等問題都是本章涵蓋並視為重要而待提出的問題,但是卻可能是你現階段的研究尚未回答的問題。
第二部份雖然關注於知識論的問題,但也包含關於研究過程不同階段的一些更加實用且詳實的章節。
第五章「實例的探索與題材的產生」一章涵蓋了一般所謂的「資料蒐集」之內容。在探討某些特定的觀察與訪談作為蒐集研究題材的主要策略之前,我們先透過文化研究的視野說明了資料蒐集的概念。抽樣以及關於權力與差異的議題也都是本章所討論的主題。
第六章「我想要告訴你一則故事」介紹了自傳在文化研究與其他研究取徑中日益顯現的重要性。本章強調「說故事」的重要性,同時也援引了使用自傳、證言、生命故事與記憶的研究,並探討研究者的「自傳」或文化批判在研究中所扮演的角色。
第七章「文本的嘗試」則探討了:當大部分的文化研究問及,在我們從事生活文化的研究時,我們可能會如何「受限於文本」時,本章即深入文化研究的癥結所在。首先,在我們快速地瀏覽文化研究所採取的不同文本取徑前,我們必須先思考在一個日益飽和的文本世界裡,我們所謂的「文本」究竟意指著什麼。本章的後半部則致力於探討某些完善的研究實例上,這些研究從女性羅曼史的讀者、新德里(New Delhi)的家庭電視收視、迷以及從星艦迷(Trekkies)到「實境電視」(reality TV)節目〔例如:「大哥大」(Big Brother)〕的新閱聽人種類等面向出發,造就了豐碩的文本研究與生活研究。
第八章「分析的策略與戰略」說明了資料分析的重要問題以及許多已完成之研究的出版品中鮮少提及的分析過程。本章探討各種文化研究所使用的不同分析取徑,並提出一些相當實用的分析程序建議。
第九章「書寫」一章所處理的是與書寫相關的問題。本書遵循其他論及「方法」的文本,將書寫的問題保留在最後一個章節裡。但是在此,本章的立場並非認為,書寫應該放在研究的最後一個步驟裡。事實上,前面的章節全都強調書寫是一種連續過程的重要性,同時在研究的發展過程,甚至廣義而言,在我們的學術發展軌跡中,書寫也是一種實用的「思考工具」。但是為何我們不反抗如此的傳統,將書寫的問題放在首位呢?
第十章「知識的來源與認識的方法」是本書的最後一個章節,本章將回到一些較為廣泛的研究議題上,尤其是生活文化之議題。在探討本書所涵蓋的研究實例時,本章認為:為了要透過日常生活經驗的說明來回應社會變遷,我們必須關注於主體性與認同理論的探討上,並問及安(Ang)堅稱研究的「激進脈絡化」所可能造成的後果為何。為了要這麼做,我將回到文化研究價值之適當評定標準的問題上。本章也指出一些關於「離散文化」的新研究,此種研究建議了一些構成此研究領域的方法,藉此持續生產出適當的、暫時性的、中肯的以及連續性的研究。
身為在二十一世紀開啟研究的研究者,你正在一個充滿不確定性的時期中從事研究,無論是全球性的或知識論的不確定性,在這樣的環境裡,社會變遷極為快速,同時在這樣的不確定性中,方法與方法論本身也處於動盪不安之中。「真理」與「真實」的宣稱受到人文學科與社會科學的質疑,甚至到達「社會科學與民族誌已經成為諸多現實中的一個真實觀點」(Denzin, 1997: 45)的程度。
至少這個「不確定性」與「短暫性」的脈絡已經將我們放進焦慮的流沙之中,就讓我提出一些提問的方法,這可幫助我們為我們的研究實踐尋得一點根基。這些問題與知識的政治密切相關。這意指著政治運作於各種層級裡,而且一直是我們所作所為的一項重要元素,同樣毫無例外地,政治也運作於研究之中。我們需要意識到我們必須開始瞭解的是什麼,並宣稱知識生產的權利,這中間涉及了什麼以及我們與知識之間的關係之本質究竟為何,這都是我們必須意識到的問題。我於本書中的研究取徑主要即是在於關切這些議題,當我們企圖理解世界,以及當我們意識到這些議題的存在與處理它們時,這些議題就像錯綜複雜的絲線一樣穿梭在我們身邊。諸如「我該如何為這個知識命名?」以及「是什麼賦予我可以研究人們生活的權利?」此類的問題在你研究的過程中,已經成為你心中習慣提出的問題,而且通常你不得不處理這些問題。也許當你輕敲某個人的門,並詢問是否能接受訪問時,或者埋首於堆積如山的訪談逐字稿中,思忖該如何開始進行分析時,或是在你根本不知該如何著手形構研究主題時,這些問題都一再地侵擾你的思緒。
在你的研究的各個不同階段中,一個最為重要的因素在於:你必須專注於你的所作所為並對此充滿自信。這個因素時常可以透過不斷地回溯、重新思考你的研究目的以及當初為何你要從事此研究計畫的理由,以及問問你自己究竟為何你會對此現象如此感興趣這些方法來達成。時常令人感到討厭的研究習性是,研究常常會離你愈來愈遠,從閱讀大量的理論文本以及早期相關的研究計畫開始,一直到資料的分析與書寫的階段,在任何階段,研究都可能離你愈來愈遙遠。你必須發展出可以持續(重新)建立與處理你的自信的策略。倘若本書已經達到了它自身的目的,那麼它將能鼓勵你在你的學術研究中,找到優勢的位置。這本書的內容並不都很淺顯易懂,甚至應該是極具挑戰性。文化研究中已經有一些很好的作品出現,這些作品是由像你們這類的人士所生產的,你們將一些關於文化世界、權力與主體、以及關於不平等與人們置之不理的所謂瑣碎議題等新的、重要的問題帶入文化研究中。持續將新的問題帶入你的研究中,你就會發現在眾所皆知的「文化研究」此一持續新興的研究領域中,一直都會有可以探索這些議題的空間存在。
緒論
我撰寫本書的主要目的在於:希望能讓徜徉在廣闊的文化研究領域中的師生與研究者,獲得一些研究社會世界的研究取徑。這或許是一項小規模的研究計畫,例如:對於某一個課程的評估,或是學期末論文的一部份,或野心更大一點,是碩士論文或博士論文的一部份評估而已。雖然我們需要掌握所選擇之主題與可用之研究方法的理論面向,但是有許多更為根本的問題必須先提出。究竟,我們所嘗試努力的是什麼?究竟這個研究本身是什麼?我們是如何產生一個研究主題?你該將你自己定位為研究者或是研究的創造者?這些都是我們同樣會面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