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已經出版的作品,本來分散在多家出版公司,如今收在一起以文集的名義由秀威資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出版,對我來說也算是一件有意義的大事,不但書型、字體大小不一的版本可以因此而統一,今後如有新作也只須交給同一家出版公司就行了。
稱文集而非全集,因為我仍在人間,還有繼續寫作與出版的可能,全集應該是蓋棺以後的事,就不是需要我自己來操心的了。
從十幾歲開始寫作,十六、七歲開始在報章發表作品,二十多歲出版
作品,到今天成書的也有四、五十本之多。其中有創作,有學術著作,還有編輯和翻譯的作品,可能會發生分類的麻煩,但若大致劃分成創作、學術與編譯三類也足以概括了。創作類中有小說(長篇與短篇)、劇作(獨幕劇與多幕劇)和散文、隨筆的不同;學術中又可分為學院論文、文學史、戲劇史、與一般評論(文化、社會、文學、戲劇和電影評論)。編譯中有少量的翻譯作品,也有少量的編著作品,在版權沒有問題的情形下也可考慮收入。
有些作品曾經多家出版社出版過,例如《巴黎的故事》就有香港大學出版社、四季出版社、爾雅出版社、文化生活新知出版社、印刻出版社等不同版本,《孤絕》有聯經出版社(兩種版本)、北京人民文學出版社、麥田出版社等版本,《夜遊》則有爾雅出版社、文化生活新知出版社、九歌出版社(兩種版本)等不同版本,其他作品多數如此,其中可能有所差異,藉此機會可以出版一個較完整的版本,而且又可重新校訂,使錯誤減至最少。
創作,我總以為是自由心靈的呈現,代表了作者情感、思維與人生經驗的總和,既不應依附於任何宗教、政治理念,也不必企圖教訓或牽引讀者的路向。至於作品的高下,則端賴作者的藝術修養與造詣。作者所呈現的藝術與思維,讀者可以自由涉獵、欣賞,或拒絕涉獵、欣賞,就如人間的友情,全看兩造是否有緣。作者與讀者的關係就是一種交誼的關係,雙方的觀點是否相同並不重要,重要的是一方對另一方的書寫能否產生同情與好感。所以寫與讀,完全是一種自由的結合,代表了人間行為最自由自主的一面。
學術著作方面,多半是學院內的工作。我一生從做學生到做老師,從未離開過學院,因此不能不盡心於研究工作。其實學術著作也需要靈感與突破,才會產生有價值的創見。在我的論著中有幾項可能是屬於創見的:一是我拈出「老人文化」做為探討中國文化深層結構的基本原型。二是我提出的中國文學及戲劇的「兩度西潮論」,在海峽兩岸都引起不少迴響。三是對五四以來國人所醉心與推崇的寫實主義,在實際的創作中卻常因對現實主義的理論與方法認識不足,或由於受了主觀的因素,諸如傳統「文以載道」的遺存、濟世救國的熱衷、個人的政治參與等等的干擾,以致寫出遠離真實生活的作品,我稱其謂「擬寫實主義」,且認為是研究五四以後海峽兩岸新小說與現代戲劇的不容忽視的現象。此一觀點也為海峽兩岸的學者所呼應。四是舉出釐析中西戲劇區別的三項重要的標誌:演員劇場與作家劇場,劇詩與詩劇以及道德人與情緒人的分別。五是我提出的「腳色式的人物」,導了我自己的戲劇創作。
與純創作相異的是,學術論著總企圖對後來的學者有所啟發與導引,也就是在學術的領域內盡量貢獻出一磚一瓦,做為後來者繼續累積的基礎。這是與創作大不相同之處。這個文集既然包括二者在內,所以我不得不加以釐清。
其實文集的每本書中,都已有各自的序言,有時還不止一篇,對各該作品的內容及背景已有所闡釋,此處我勿庸詞費,僅簡略序之如上。
馬森序於維城,二○一○年七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