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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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緣起】
《兩個威爾》是由兩位明星級作家共同合作:約翰‧葛林負責單數章節,大衛‧賴維森負責雙數章節。故事從兩個威爾各自的觀點描述,藉由呈現兩名青少年的生活,探討青少年對「自我認同」的疑惑。
事實上,大衛‧賴維森一直很想寫一個關於兩個同名男孩的故事。自從他在大學碰到與自己同名的男孩,並且因此衍生出一些周遭人誤認的趣事之後,他深深覺得「這之中一定有個故事」。
但是當大衛正式動筆之後,他發現自己需要一個合作夥伴而找上約翰‧葛林,兩人一拍即合。在創作故事之初,兩位作者並未詳細討論故事內容與角色個性,只決定了兩個「威爾‧葛雷森」必須意外在成人影視店相遇。沒想到這種新穎的創作方式不但行得通,而且兩位作者各自創作出了迷人的角色
【內容簡介】
艾凡斯頓與納波維爾這兩處芝加哥郊區相距不遠,但分別住在兩地的同名男孩——威爾‧葛雷森與威爾‧葛雷森,卻好似住在不同的星球上。
艾凡斯頓的威爾:
「只要遵守兩項規則,就可以完全避免哭泣:一,別太在意;二,閉上嘴巴。發生在我身上的每件不幸,都是因為沒有恪遵這兩項規則所致。」
納波維爾的威爾:
「我總是掙扎著該自殺還是殺死周圍所有人。這世上似乎只有這兩種選擇,其他都是浪費時間。」
一個寒冷的夜晚,在芝加哥市區某間成人影視店裡,兩名威爾陰錯陽差地相遇。當命運將他們引向意外的十字路口,兩名威爾‧葛雷森的生命彼此交錯,並邁向未曾預期的方向。
兩條原本平行的人生道路,在名為「泰尼‧庫柏」的十字路口交叉。泰尼是個身材龐大的美式足球攻擊線鋒,也是個性絕妙、才華洋溢的音樂劇創作者。
在新舊朋友的推波助瀾之下,威爾和威爾展開各自的戀情。同時,他們見證了一齣震撼人心的高中音樂劇演出。
嘗試→錯誤→嘗試→錯誤→嘗試→錯誤→嘗試→錯誤……兩個威爾在青春中摸索,為親情、友情、愛情等種種人際關係迷惘,希望找到理想的答案。
作者簡介:
約翰‧葛林(John Green)
紐約時報暢銷作家,著有《尋找阿拉斯加》、《多樣的凱撒林》(暫譯)、《紙上城市》等,並獲得包括普林茲獎及普林茲榮譽獎在內的眾多獎項肯定。他也和弟弟共同企劃極受歡迎的影片部落格「Brotherhood 2.0」。現居於印第安納州。
歡迎參觀他的網站:
www.sparksflyup.com和nerdfighters.com
大衛‧賴維森(David Levithan)
著有多本青少年書籍,榮獲眾多獎項,並曾登上紐約時報暢銷排行榜。作品包括《男孩遇到男孩》、《清醒》、《愛情是至高法則》(以上均為暫譯書名)以及與蕾雪兒‧柯恩合著的《愛情無線譜》等。另外,他也從事編輯工作,閒暇時間則過度耗費在攝影上。現居於紐澤西州。
歡迎參觀他的網站:
www. davidlevithan.com
章節試閱
第一章
當我還是個小孩子的時候,我爸曾經告訴我:「威爾,你可以挑選(pick)自己的朋友,你也可以挖(pick)自己的鼻孔,但是,你無法替自己的朋友挖他們的鼻孔。」八歲的我深信這句話極有道理,直到後來我才發現,就某些層面而言,這句話並不正確。至少,我無法挑選自己的朋友,否則我就不會和泰尼‧庫柏混在一起。
泰尼並不是這世界上最像同性戀的傢伙,也不是這世界上身材最龐大的人物,不過,我相信他是世界上最龐大的同性戀,也是世界上最像同性戀的龐大人物。泰尼從五年級時便是我最要好的朋友——除了上學期他一直忙著追求自己的同性戀身分認同,而我則忙著有生以來首度交上一群貨真價實的朋友。但是,我的這群朋友卻因為兩項小小的踰矩行為而永遠不願跟我交談:
一、學校裡有位教育委員無法忍受同性戀者於更衣室出沒,而我則寫信到校刊替泰尼辯護,聲稱他有權擁有龐大的體格(也因此他是我們那支爛美式足球隊的最佳攻擊線鋒)並且同時身為同性戀者,而我又很愚蠢地在信上簽了名。
二、那群朋友當中有個叫克林特的傢伙在午餐時間討論我那封信,在談話過程中,他稱呼我為「告密母狗」。我不懂什麼是「告密母狗」,因此問他「那是什麼意思」,結果他又再次稱我為「告密母狗」,所以我便叫他滾蛋,並端著自己的盤子離開。
由此看來,我認為正確來說,應該是我離開了那群朋友,但整件事給人的印象卻彷彿剛好相反。老實說,他們原本就不是特別喜歡我,但至少他們跟我在一起,這點是很重要的。現在他們離開我之後,使我完全喪失社交生活——除非把泰尼也算在內,而我想這也是唯一的選擇。
高三聖誕假期結束後過了幾個星期,我坐在數學課的指定座位,看到泰尼踩著華爾滋舞步晃進教室。雖然美式足球球季早已結束,但他仍把球衣塞在卡其褲裡。泰尼每天都有辦法在數學課時勉強擠進我旁邊的座位,而我每天也都為此感到驚嘆。
泰尼今天也成功擠進自己的座位,我也再次為此感到驚嘆。接著他轉向我,用很大的聲音對我耳語,刻意讓其他人都聽到:「我墜入愛河了。」
我瞪大眼睛看著他。泰尼每個小時都會愛上新的男孩,而且這些男孩都像是同一個模子刻出來的:瘦削、易出汗、肌膚曬成淺褐色。最後一點特別令人討厭,因為在芝加哥,所有冬天曬黑的膚色都是騙人的,而假裝曬黑的男孩(我才不管他們是不是同性戀)基本上都很可笑。
「你太憤世嫉俗了。」泰尼對我揮揮手。
「我才不是憤世嫉俗,我只是注重現實。」我回答他。
「你根本是個機器人!」泰尼說。他認為我完全缺乏人類應有的情感,因為我從七歲生日之後就沒有哭過。我最後一次哭泣,是因為看了「天堂狗歷險記」這部電影(我應該從片名猜到這部片絕對不會是喜劇結尾)。不過容我替自己辯護,我當時才七歲而已。總之,在那之後我就沒有哭過,我也無法理解哭泣有何意義。我相信除了親人死去之類的情況以外,只要遵守兩項規則,就可以完全避免哭泣:一,別太在意;二,閉上嘴巴。發生在我身上的每件不幸,都是因為沒有恪遵這兩項規則而招致的。
「我知道愛情真的存在,因為我能夠『感覺』到它。」泰尼說。
數學課似乎已經在我們沒注意的時候開始了,因為阿波鮑姆老師(他表面上是教我們數學,但大半時間都是在教導我如何忍受精神上的痛苦與折磨)突然開口問:「你感覺到什麼,泰尼?」
「愛情!」泰尼回答。「我感覺到愛情!」
這時,每個人都轉過頭來,紛紛嘲笑泰尼或發出噓聲。我因為坐在他旁邊,再加上他又是我唯一的朋友,因此他們也同樣嘲笑我並對我發出噓聲。這就是我為什麼不想選擇泰尼當我朋友的原因——他太引人注目,而且他又因為某種病理障礙而無法遵守我的兩項規則。也就是說,他四處招搖、在意太多事情,又隨意高談闊論,一旦遇到倒楣的事便困惑不已。至於我純粹因為跟他在一起的緣故,也同樣會遇到這些倒楣事。
下課後,我望著自己的置物櫃,無法理解自己怎麼會把《紅字》忘在家裡。這時,泰尼和他的「同性戀與異性戀聯盟」朋友蓋瑞(他是同性戀)及珍妮(我不確定她是不是同性戀,也沒問過她)走了過來。
泰尼對我說:「大家好像都以為我在數學課對你表白愛意,但我怎麼可能會愛上威爾‧葛雷森?真是天大的笑話!」
「那真是太棒了。」我說。
「人們實在是太愚蠢了,好像覺得愛上別人是一件錯誤一樣。」泰尼說。
蓋瑞聽了發出噓聲。如果我可以選擇朋友,我大概會選蓋瑞吧?當我還和先前那群朋友在一起的時候,泰尼加入了「同、異性戀聯盟」,和蓋瑞、珍妮還有蓋瑞的男朋友尼克成為好友。我幾乎不認識蓋瑞,因為我兩個禮拜前才重新和泰尼來往,不過,蓋瑞看上去是泰尼交過最正常的一個朋友。
「愛上別人和在課堂上宣布這件事,兩者之間有很大的差別。」蓋瑞指摘。泰尼開口想要辯駁,但蓋瑞打斷他的話:「別誤會我的意思,你當然有權力愛上札克。」
「我愛的是比利。」泰尼說。
「等等,那札克怎麼了?」我之所以這麼問,是因為我敢肯定泰尼在數學課愛上的是札克。可是,距離他上次表白已經過四十七分鐘,所以或許他已經變心。泰尼大約交過三千九百個男朋友,其中有一半只出現在網路上。
蓋瑞對於比利這個名字大概跟我一樣感到困惑,他靠在置物櫃,用頭輕輕撞了一下鐵櫃。「泰尼,你的花心程度只會讓事情變得更加複雜。」
我抬頭對泰尼說:「你可以想辦法平息有關我們戀情的謠言嗎?這會讓我失去跟女士交往的機會。」
「稱呼她們『女士』也沒什麼幫助吧?」珍妮對我說。
泰尼發出笑聲,我告訴他:「拜託,我是說真的,我老是因此被說閒話!」泰尼聞言恢復認真的表情,對我點了點頭。
「不過老實說,這種謠言對你來說應該比威爾更麻煩吧?」蓋瑞說。
「沒錯。」我也附和。
泰尼模仿芭蕾舞者的旋轉舞步滑到走廊中央,笑著高喊:「親愛的世界!我迷戀的不是威爾,不過我要告訴你們一件有關威爾的事。」他開始用跟他的腰圍一樣粗壯的百老匯男中音唱道:「沒有他,我就活不下去!」
眾人紛紛笑著歡呼拍手,泰尼繼續演唱他的小夜曲,我則默默走向英文課教室。這是一段很長的路程,尤其是當我走在路上,不時會有人擋住我,問我被泰尼搞的感覺如何,或是問我對泰尼鮪魚肚底下的「同志牌小鉛筆陰莖」有何看法。我總是依照慣例回應——低下頭快速前進。我知道他們是在開玩笑,我也知道認識某人就代表可以對他們粗魯之類的。要是換成泰尼,一定有辦法用絕妙的方式回答,像是:「身為一個理論上對我沒興趣的人,你未免花太多時間想著我的陰莖!」然而,這麼或許對泰尼有效,對我來說卻一點效果都沒用,反倒是閉上嘴巴會比較有效一些。因此我閉上嘴巴,也不去在意,只是繼續前進。反正事情很快就會過去了。
上次我引人注目,就是因為寫了那封他媽的信給校刊編輯,談論他媽的泰尼有他媽的權利在我們學校那支爛美式足球隊當他媽的明星。我完全不後悔寫了那封信,但我很後悔在信上簽名,因為在信上簽名明顯違反了閉嘴的規則,而這就是我得到的下場:獨自在星期二下午盯著自己的黑色Chuck Taylor帆布鞋走路。
當天晚上,我替自己和爸媽(他們照例在醫院待到很晚)點了披薩之後,泰尼打電話給我,低聲而快速地宣布:「中性牛奶飯店樂團(註1)要在『藏匿處』舉辦重組演唱會,事前完全沒有宣傳,甚至沒有人知道這件事。天啊!威爾,天啊!」
「天啊!」我不禁大叫。
泰尼有一項專長,就是不論有什麼重大消息,他總是第一個得知。
我通常不是很容易興奮的人,不過中性牛奶飯店樂團可說是改變了我的生命。他們在一九九八年發行過一張超棒的專輯,叫做「在海上的飛機」,之後就沒有人知道他們的下落,據說是因為他們的主唱跑去住在紐西蘭的一個洞穴裡。不過說真的,他實在是個天才。
「什麼時候?」
「不知道,我也是聽別人說的。我待會兒還要打電話給珍妮,她幾乎跟你一樣喜歡他們。總之,現在、現在——我們現在就去『藏匿處』吧!」
「我已經準備出發了。」我邊說邊打開門走向車庫。
我在車上打電話給媽媽,告訴她中性牛奶飯店要在藏匿處舉辦演唱會。她問:「你說誰?怎麼回事?你要躲起來?」
我哼了一段他們的歌,媽媽便說:「喔,我知道這首歌。你送給我的精選輯裡頭有他們的歌。」
我說:「沒錯。」
她說:「你得在十一點前回家。」
我說:「媽,這是一場歷史性的活動,歷史是不能有宵禁的!」
她說:「十一點前回家。」
我說:「好吧。真受不了!」
接著,她又忙著去切除某人的癌細胞。
泰尼和世界上最有錢的父母住在豪宅裡,我猜他爸媽都沒有在工作,不過他們還是有錢到噁心的地步,而泰尼甚至不住在豪宅「裡面」,而是一個人住在豪宅的「馬車房」——裡頭有三間臥室,還有一台總是裝了啤酒的冰箱。他爸媽從不管他,所以我們其實可以一整天待在他房間裡,邊喝美樂淡啤酒邊玩美式足球球電玩。然而泰尼痛恨電玩,我又痛恨啤酒,所以我們通常只會在一起玩飛鏢(他有一塊飛鏢靶)、聽音樂、聊天和念書。
我抵達泰尼家門口時,還沒說完泰尼的「泰」,他便衝出房間,腳上穿著一隻黑色皮鞋,另一隻鞋則拿在手上,對我大叫:「快點!快出發吧!」
前往目的地的途中相當順暢,雪里登路的交通並沒有太擁擠,我將車子急轉彎,彷彿在參加「印第五○○」(註2)賽車,車上播放著我最喜歡的中性牛奶飯店歌曲「荷蘭,一九四五」。車子開到湖濱道路,密西根湖的波浪打在路旁的岸上,我打開車窗讓車子除霜,骯髒而振奮人心的冷空氣湧入車內。我很喜歡芝加哥的氣味——芝加哥散發著惡臭湖水、煤煙、汗水和機油的氣味——我就是喜歡這樣的味道,也喜歡這首歌。泰尼也說他喜歡這首歌。他把遮光板拉下來,對著鏡子將頭髮抓成更專業的髮型。這讓我想到待會兒去聽中性牛奶飯店樂團演唱時,他們也會看到我,因此我在後照鏡迅速檢視一下自己的模樣:我的臉看起來太過方正,眼睛太大,彷彿總是受到驚嚇一般,但我也沒辦法改變自己的外表。
「藏匿處」是一間木板拼湊的小酒吧,位在工廠和交通部某機關的建築之間。這家酒吧完全不起眼,但時間才七點,門外就排了一群人。我和泰尼也排到人群當中,不久之後蓋瑞和(或許是同性戀的)珍妮也來了。
珍妮穿著中性牛奶飯店樂團的手繪V領T恤,上面套了一件外套。珍妮是在我和泰尼分開時和他交上朋友的,因此我和她並不太熟,不過她現在應該可以算是我第四要好的朋友,而且顯然她對音樂的品味極佳。
我們等在藏匿處的外頭,寒風冷到讓人縮起脖子。珍妮沒有看我便說了聲嗨,我也回了一聲嗨,接著她說:「這個團實在太棒了。」我說:「我知道。」
這或許是我和珍妮之間最長的一次對話。我踢了一下地上的砂礫,看著揚起的一小片塵土包覆自己的腳,接著,我告訴珍妮我很喜歡「荷蘭,一九四五」這首歌,她則說:「我喜歡他們比較冷門的歌,像是複音旋律或偏噪音風格的作品。」我點點頭,內心祈禱自己明白什麼是「複音旋律」。
泰尼這個人的特點之一,就是即使像我這樣還算高的人也沒辦法跟他耳語,因為他的身高有六呎六。所以我拍拍他的肩膀,甩甩頭示意我要跟他耳語,等他低下頭才能在他耳邊低聲問:「喂,珍妮在『同、異性戀聯盟』裡頭,是屬於同性戀還是異性戀的一邊?」
泰尼低頭在我耳邊回話:「不知道,不過她高中一年級的時候好像交過男朋友。」我提醒他有個叫泰尼的傢伙,在高一時就交過一萬一千五百四十二個女朋友。泰尼聞言搥了一下我的手臂——或許他只是在開玩笑,但實際上卻有可能造成永久的神經損傷。
蓋瑞替珍妮上下摩擦手臂來取暖,過了好久隊伍總算開始前進。大約五秒鐘後,有個年輕小夥子心碎地走出來,這傢伙剛好是泰尼喜歡的那種金髮褐皮膚小個子類型,因此泰尼便問:「怎麼回事?」他回答:「只有二十一歲以上才能入場。」
「你……你這個告密母狗!」我結結巴巴地指責泰尼。雖然我仍舊不知道這個詞是什麼意思,不過用在這個場合感覺恰到好處。
泰尼噘起嘴唇、皺起眉毛,轉向珍妮問她:「妳有偽造身分證嗎?」珍妮點點頭,蓋瑞說:「我也有。」
我握緊拳頭、咬緊牙關,內心很想怒吼,但卻只說:「不管怎樣,我要回家了。」因為我沒有偽造身分證。
然而,泰尼卻迅速回答:「蓋瑞,待會兒我出示證件的時候,你用力揍我一拳。威爾,你走在我後面,假裝是這裡的人員。」
眾人沉默了一會兒,接著蓋瑞用稍嫌太大的聲音說;「呃,我不太清楚該怎麼揍人。」
這時我們已經接近門口的守衛,那傢伙的禿頭上有很大的刺青。泰尼低聲說:「別擔心,儘管用力揍下去就對了。」
我退後一些觀望,只見珍妮將身分證拿給守衛,他拿著手電筒照亮證件,又看了看珍妮,把證件還給她。接著輪到泰尼,我快速而短暫地呼吸好幾次,因為我在書上讀過,當血液中充滿氧氣,看起來會比較平靜。然後,我看到蓋瑞踮起腳尖,舉起拳頭重重打在泰尼的右眼上。泰尼的腦袋往後晃一下,蓋瑞則大叫:「哦!我的天啊!我的手!」
守衛跑過來抓住蓋瑞,泰尼則轉身用身體擋住我,我順著泰尼轉身的動作走進酒吧,彷彿他是旋轉門一般。
當我走進酒吧內,回頭看到守衛抓住蓋瑞的肩膀,蓋瑞則苦著一張臉看著自己的手。泰尼將手放在守衛肩上說:「老兄,我們只是鬧著玩而已,不過這一拳真的很重,德懷特。」
我隔了半晌才想到蓋瑞就是德懷特,或者應該說德懷特就是蓋瑞。
守衛說:「他狠狠揍了你的眼睛!」
泰尼說:「他欠我這一拳。」
接著泰尼又解釋,他和蓋瑞(德懷特)都是德保羅大學美式足球隊的成員,在剛剛的球賽中泰尼沒有卡到好位子之類的。守衛說他在高中時也是攻擊線鋒,於是他們便聊了起來。守衛只瞥了一眼蓋瑞手中超假的證件,我們四個便順利進入藏匿處,準備和數百名陌生人共同欣賞中性牛奶飯店的演出。
人群集中在吧台附近,泰尼拿來幾杯啤酒,並遞給我一杯,但我拒絕了。
「為什麼要叫他德懷特?」我問。
泰尼說:「蓋瑞那張證件上的名字是德懷特‧大衛‧艾森豪四世。」
我說:「大家到底都是從什麼鬼地方弄到假證件?」
泰尼說:「很多地方都可以弄到。」於是,我也決定去弄一張。
我說:「我還是決定要喝杯啤酒。」主要理由是因為我想在手上拿著某樣東西。泰尼將自己已經開始喝的那一杯遞給我,我獨自走近舞台,離開泰尼、離開蓋瑞、離開(或許是同性戀的)珍妮,想像這裡只有我和舞台。這座舞台只比地板高出兩呎,因此如果中性牛奶飯店的主唱夠矮——譬如只有三呎十吋左右,我就可以水平看著他的眼睛。
其他人也紛紛走到舞台前方,我的四周瞬間擠滿了人。我曾經來這裡觀賞過開放給所有年齡層觀看的演唱會,但是從來沒有碰過這種情況——我手中拿著完全沒喝、也完全不打算喝的啤酒,四周是穿了耳洞、刺了刺青的陌生人。藏匿處的每個人看起來都比我之前那群朋友更酷,而且這些人不會覺得我很奇怪,甚至根本不會注意到我,他們假設我跟他們是同一種人。我心想,這簡直就是我高中生涯的巔峰:我在美國第二大城最棒的酒吧,參加年齡限制二十一歲以上的演唱會,準備和數百名觀眾一起觀賞這十年來最偉大的地下樂團重組演唱會。
不久,四個傢伙站上舞台,雖然他們看起來並不像中性牛奶飯店的成員,不過我告訴自己:「管他的,反正我也只在網站上看過樂團成員的照片。」然而當他們開始演奏之後,我實在不知道該如何描述這個樂團的音樂,只能說聽起來就像是一萬隻鼬鼠被丟進煮沸的海水裡。
主唱開始唱著:
她曾經愛過我。喔,沒錯。
但她現在卻恨我。
她曾經和我上過床。喔,老兄。
但她現在卻和其他男人約會。
其他男人。
除非中性牛奶飯店的主唱動了前額葉腦白質切除手術,否則他絕對不會「想出」、更不用說「寫出」、更不用說「唱出」這樣的歌詞。接著我瞭解到,我在外頭寒風刺骨、瀰漫汽車排氣臭味的黑夜中等了這麼久,甚至還可能害蓋瑞的手骨折,就只是為了聽一個根本就不是中性牛奶飯店的樂團唱歌。雖然泰尼並不在我身旁這群啞口無言的中性牛奶飯店樂迷之間,我還是忍不住大叫:「他媽的,泰尼!」
等到這首歌唱完,我的疑惑終於得到肯定。主唱對著沉默的觀眾宣布:「謝謝!謝謝各位!很抱歉,中性牛奶飯店樂團今晚沒辦法來。我們是代替他們演出的『艾許蘭大道』,讓我們盡情搖滾吧!」
我心想:他媽的,你們是艾許蘭大道,讓你們盡情搞鬼吧!
這時有人拍拍我的肩膀,我轉身看到一個筆墨難以形容的二十多歲辣妹,她的嘴唇穿孔、頭髮火紅、腳上穿著長筒靴,用疑惑的口氣問我:「我們以為是中性牛奶飯店樂團要在這裡舉辦演唱會?」
「我……」我結巴了一下才接著說:「我也一樣。我也是來這裡聽他們演唱的。」
在艾許蘭大道公然挑釁優雅風俗的「無調性/無節奏」歌聲中,女孩朝著我的耳朵大吼:「『艾許蘭大道』絕對不是『中性牛奶飯店』!」
處在這間擁擠的酒吧裡,再加上這位陌生人奇特的風貌,讓我頓時變得健談起來。我也吼著回答她:「艾許蘭大道是拿來拷問恐怖分子的音樂!」女孩笑了,直到此時我才發現她已經察覺到我們的年齡差距。她問我是不是還在念書,我告訴她:「我念艾凡斯頓。」
她問:「你是高中生?」
我說:「嗯,不過別告訴酒保。」
她說:「我覺得自己好像變態。」
我問:「為什麼?」
她聽了只是一直笑。我知道這女孩並不是真的喜歡我,但還是覺得有些空虛。
這時,一隻大手放在我的肩上。我低頭看到泰尼從八年級就戴在小指頭上的中學畢業戒指(註3),立刻知道是他——可笑的是,竟然有些白痴宣稱同志都很會打扮自己。
我轉身看到泰尼流下大顆眼淚(他的一顆眼淚便足以淹死一隻小貓)。由於艾許蘭大道的歌聲吵到讓我們無法對談,我便用嘴型問他:「怎麼回事?」
泰尼只將他的手機遞給我便離開。手機螢幕上出現的是泰尼的臉書網頁,放大了一則最新動態。
札克 :我越想越覺ㄉ,泥毀ㄌ偉大的友情。不過我還是覺ㄉ泰尼很磅。
我推開擋在前面的幾個人走到泰尼身邊,拉著他的肩膀朝他的耳朵大吼:「真是糟糕!」
泰尼也吼著回答:「我被最新動態給甩了。」
我回答:「沒錯,我也注意到了。他至少應該傳封訊息,或派一隻傳信鴿!」
「我該怎麼辦?」泰尼對著我的耳朵喊道。
我很想告訴他「你最好找個可以正確寫出『棒』這個字的男朋友」,不過我只是聳聳肩,用力拍拍他的背,引領他遠離艾許蘭大道,走向吧台。
我後來才發現這是一項錯誤。當我走到吧台,看到(或許是同性戀的)珍妮徘徊在高腳桌前,她告訴我蓋瑞已經氣沖沖地離開。
「很明顯,這是艾許蘭大道故意宣傳的不實廣告。」她說。
我說:「可是,中性牛奶飯店的樂迷不可能會聽這麼低能的歌。」
珍妮聽了鼓起臉頰瞪著我說:「我哥是他們的吉他手!」
我頓時感覺自己是個超級爛人,只好說:「真抱歉。」
她說:「拜託,我是開玩笑的!他如果真的是這個樂團的吉他手,我就要跟他斷絕關係!」
在我們這段四秒鐘的對話中,我發現泰尼完全消失蹤影——這並不是簡單的任務。因此我告訴珍妮,泰尼在臉書塗鴉牆上被甩了。她聽了不停地笑,直到泰尼回到我們桌前。他手中沒有拿托盤便直接抓著六杯裝滿綠色液體的杯子。
「我不喝酒。」
我提醒泰尼,他點點頭,將一杯酒推向珍妮,但珍妮也只是搖搖頭。
泰尼喝了一杯後皺起眉頭,吐出一口氣說:「這喝起來就像撒旦著火的陰莖。」接著,他又推了一杯酒到我面前。
「聽起來很棒,不過我還是免了。」我說。
「他怎麼可以……」泰尼大吼,喝下另外一杯,「在他的最新動態中把我給甩了……」他又喝一杯,「在我對他說我愛他之後……」再喝一杯,「這個該死的世界到底是怎麼一回事?」又喝一杯,「我真的愛他!威爾,我知道你覺得我總是在鬼扯,不過當我親吻他時,我就知道自己已經愛上他!可惡!你說我該怎麼辦?」他邊啜泣邊喝下最後一杯。
珍妮拉了拉我的袖子,將臉湊過來,我可以感覺到她溫暖的氣息吹拂在我脖子上。她對我說:「等他喝下的酒精開始發揮作用,我們就有麻煩了。」我同意她的說法,再加上艾許蘭大道實在是糟糕透頂,因此我們便決定要火速離開藏匿處。
我轉身想告訴泰尼我們該走了,但他卻消失蹤影,我回頭看了珍妮一眼,發現她正以嚴肅的表情凝視著吧台。不久之後,泰尼回來了。感謝老天,這回他手中只拿兩杯酒。
「跟我一起喝!」泰尼說,我搖搖頭,但珍妮戳了我一下,我理解到自己必須替泰尼擋下一顆子彈,只好從口袋拿出車鑰匙交給珍妮。唯一避免讓泰尼喝下所有宛若來自冥府的綠色酒精飲料的最佳方式,就是由我喝下其中一杯,於是我拿起一個杯子。泰尼說:「他真該死!每個人都該死,威爾!」
我說:「我替你乾一杯。」
我喝下去之後感覺舌頭一陣火辣,彷彿喝下燃燒中的莫洛托夫雞尾酒,忍不住把整杯酒都吐到泰尼的襯衫上。
「這簡直就像單色調的波洛克畫作(註4)!」珍妮說完,又對泰尼說:「我們得離開了。聽這個樂團唱歌,簡直就像不打麻醉藥進行根管治療一樣。」
珍妮和我走出酒吧,因為我們猜想(不久證實這個猜想正確)泰尼身上沾到我的嘔吐物後,一定會跟著出來。由於我沒有喝下泰尼那兩杯酒,珍妮便把車鑰匙丟還給我。我抓住鑰匙,坐上駕駛座,珍妮也爬進後座。泰尼搖搖晃晃地坐上前座,我發動車子,結束今晚折磨聽覺的節目。然而,我在回程路上幾乎沒心情去想這件事,因為泰尼一直在聊札克的話題。這就是泰尼的缺點:他的問題總是大到掩蓋其他人。
「你怎麼可以錯得這麼離譜?」泰尼在珍妮最喜愛(也是我最不喜愛)的中性牛奶飯店噪音風格的歌曲中問。
車子開到湖濱,我聽到珍妮隨著音樂哼歌。雖然有些走調,不過我如果在其他人面前唱歌,一定不會唱得比她更精準——當然我是不會在其他人面前唱歌的,因為我得遵守閉嘴的規則。
泰尼又問:「一個人如果無法相信自己的直覺,還能相信什麼?」
我回答:「你可以相信,關心總是會得到很糟糕的下場。」這是實話。關心並不只是「偶爾」得到很糟糕的下場,而是確定無疑。
「我的心碎了。」泰尼說,彷彿他之前完全沒有碰過這種情況,或者其他人完全沒碰過這種情況。這大概就是問題所在:也許每次的失戀對泰尼來說,都是嶄新的體驗,因此對他而言從未發生過。
「你根本~幫不上忙~」
他又加上一句話。這時,我發現他已經開始口齒不清。如果路上沒有塞車,我們大概再過十分鐘會到他家,屆時就可以把他直接送上床。
然而,我開車的速度卻比不上泰尼酒醉的速度,六分鐘後當我駛離湖濱,泰尼已經在醉言醉語,不斷扯著臉書、社會禮儀淪喪之類的種種話題。珍妮用塗了黑色指甲油的手替泰尼按摩肩膀,但他仍舊無法停止哭泣,害我根本無法專心注意蜿蜒的雪里登路上一個個交通號誌。泰尼一把眼淚一把鼻涕,最後他身上的T恤全溼了。
「還有多遠?」珍妮問。
我說:「他住在中央區附近。」
她說:「天啊!冷靜一點,泰尼,你只需要好好睡個覺,寶貝。到明天,一切都會好轉的。」
最後我終於駛進巷子裡,繞過好幾個路上的坑洞抵達泰尼的小屋後方。我跳下車,把駕駛座倒向前方讓珍妮下車。接著,我們又走向另一側的前座,珍妮打開車門將手伸向泰尼,以驚人的靈巧動作解開他身上的安全帶,對他說:「好,泰尼,去睡覺吧。」
泰尼說「我是個蠢蛋」,接著開始啜泣——大概連堪薩斯的地震儀都感應到了這股震動。不過,他最後還是站起來走到後門。我跟在他後面,想確定他安全上床,不久便證實我的判斷是正確的,因為泰尼根本沒辦法好好走路。
他才踏入客廳三步就停下來,轉身斜瞪著我,彷彿從來沒有看過我這個人,也不知道我怎麼會出現在他的屋裡。他脫下襯衫,仍舊以懷疑的眼神看著我,接著以完全清醒的聲音對我說:「葛雷森,我們得做出一些行動。」
我說:「啊?」
他說:「要不然,如果我們變成藏匿處裡的那些人,不知道該怎麼辦。」
我本來打算再問「什麼」,因為那些人遠比我們兩個或任何同學都要酷多了,但我明白他的意思。他的意思是:如果我們長大以後,變成那種等待永遠不會回來的樂團的大人,那該怎麼辦?我注意到泰尼呆呆望著我,宛若風中的摩天大樓般前後搖晃,接著他臉朝下倒在地上。
「天啊!」珍妮在我身後大喊,這時我才發覺她也在屋裡。泰尼的臉埋在地毯中,再度開始哭泣。我看著珍妮很長一段時間,她臉上緩緩出現笑容。當她開始笑的時候,整張臉都變了:眉毛抬起來,嘴唇間露出完美的牙齒,眼睛周圍也皺起來。我從來沒有看過或注意過像這樣的笑容——她頓時變得很美,簡直就像施展了魔法,但這不代表我愛上她之類的。我並不想挑毛病,不過珍妮真的不是我喜歡的類型。她的頭髮太鬈,而且她總是跟男生在一起。我喜歡更有女人味的女生,而且老實說,我甚至也沒有那麼喜歡我喜歡的類型,更不用提其他類型的女生。這不代表我對愛情冷感,我只是無法忍受浪漫情節罷了。
「我們把他抬到床上吧。」她最後終於說。「我們不能讓他爸媽一大早發現他躺在這裡。」
我跪下來叫泰尼起身,但他卻繼續號啕大哭,最後珍妮和我來到他的左側,把他翻轉到正面朝上,接著我跨過他的身子,彎下腰抓起他的手臂,珍妮也抓住他另一邊的手臂。
珍妮喊「一」,我跟著喊「二」,她又喊「三」,接著發出一陣呻吟,但泰尼仍舊一動也不動。珍妮的個子很小,當她彎起手臂,我看到她的上臂很細,而我也抬不動另外半邊的泰尼,於是我們決定讓他躺在原地。等到珍妮拿一條毛毯蓋在他身上、又將枕頭放到他頭的下方時,他已經開始打呼。
當我們準備要離開時,發覺泰尼所有的鼻涕似乎都跑到鼻子裡。他開始發出類似鼾聲的巨大聲響,但聽起來更恐怖也更潮溼。我彎下腰俯視他的臉,發現他正反覆吸入、呼出一串噁心的鼻涕泡沫——這是他先前那場哭泣馬拉松的艱辛尾程留下的結果。由於鼻涕的量實在太多,我開始擔心他會嗆到。
「泰尼,你得把鼻涕擤乾淨才行!」我對他大喊,但他完全沒有動靜,我只好跪下來在他耳邊大吼:「泰尼!」
他仍舊一動也不動。珍妮用力打了他一巴掌,聲音聽起來很響,但還是沒有效果,我們只聽見淹沒在鼻水中的鼾聲。
這時,我理解到泰尼沒辦法替自己挖鼻孔,而這違反我老爸的第二條定律。接著在珍妮的旁觀下,我進一步推翻老爸所有的定律,替泰尼清乾他的鼻涕。
簡單地說:我沒辦法挑選自己的朋友,我朋友沒辦法挖自己的鼻孔,但我可以——不對,是必須挖他的鼻孔。
第一章
當我還是個小孩子的時候,我爸曾經告訴我:「威爾,你可以挑選(pick)自己的朋友,你也可以挖(pick)自己的鼻孔,但是,你無法替自己的朋友挖他們的鼻孔。」八歲的我深信這句話極有道理,直到後來我才發現,就某些層面而言,這句話並不正確。至少,我無法挑選自己的朋友,否則我就不會和泰尼‧庫柏混在一起。
泰尼並不是這世界上最像同性戀的傢伙,也不是這世界上身材最龐大的人物,不過,我相信他是世界上最龐大的同性戀,也是世界上最像同性戀的龐大人物。泰尼從五年級時便是我最要好的朋友——除了上學期他一直忙著追求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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