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死了,但也沒那麼糟。早就習慣了。」
R是個殭屍。他沒有記憶、身分、心跳,卻懷抱著許多夢想。他和其他活死人同伴有那麼一點不同,雖然只能勉為其難吐出幾個字和外界溝通,但內心世界卻深邃無比,充滿驚奇與渴望。
在一座城市的廢墟裡,R遇見了一位女孩。這個名叫茱莉的女孩和他所知道的一切正好相反,她溫暖、燦爛、充滿活力,她是蒼灰陰鬱中一抹奔放豔麗的色彩。R不但沒吃她,還決定救她一命,於是一段緊張而又異常溫柔的甜蜜關係就此展開。
這種事從沒發生過,不但不合邏輯,也違背了規矩,不但改變了R,也改變他的活死人同伴,甚至讓死氣沈沈的世界出現了生機。然而,在那陰森腐敗的世界裡,想要完成夢想,他們還需要一場革命……
《暮光之城》系列作者史蒂芬妮.梅爾
《活人牲吃》的超喜感英國演員賽蒙‧培格
《時空旅人之妻》作者奧黛麗‧尼芬格
《玩命處方箋》作者喬許.貝佐
瘋狂熱愛推薦
好萊塢電影版籌拍中!
Summit影業製作
喬納森‧萊文(Jonathan Levine)執導
超吸睛男主角尼可拉斯‧霍特(Nicholas Hoult,《X戰警:第一戰》、《非關男孩》)將飾演少言深情的殭屍R
美國最大邦諾連鎖書店重點新人作家(台灣、美國同步出版)
全球售出二十五國版權
作者簡介:
以撒‧馬里昂 Isaac Marion
一九八一年出生於華盛頓州西北部,一輩子都住在西雅圖市內和附近地區,曾做過許多奇怪的工作,例如在安寧療養院推安寧病床,以及父母探視寄養兒女時的督導員。目前未婚,沒有小孩,沒上過大學,也沒贏過任何獎項。《體溫》是他第一本小說。
譯者簡介:
吳俊宏
台大外文系畢業,現為專職譯者。
各界推薦
名人推薦:
我從沒想過我竟然會那麼熱愛殭屍。以撒‧馬里昂為愛情故事創造了一個全然出乎意料之外的主角,而且也在作品中為殭屍賦予了全新的定義。拜讀完畢後,我久久無法忘懷。我非常期待以撒‧馬里昂的下一部作品。
──史蒂芬妮.梅爾(Stephenie Meyer),《暮光之城》系列作者
當代經典神話最炫目的演化。
──賽蒙‧培格(Simon Pegg),電影《活人牲吃》的超喜感英國演員
《體溫》獨樹一格,不落俗套,讀來賞心悅目。R的皮膚雖然有點灰,一次只能說一個字,卻是適合有頭腦的女人的殭屍,只要他有辦法克制住自己不咬你的話,幾乎算得上是個無可挑剔的男朋友。這是本很棒的書,風格優雅,歡笑中帶著淚水,如同一口新鮮的大腦,爽口宜人。
──奧黛麗‧尼芬格(Audrey Niffenegger),《時空旅人之妻》作者
以撒‧馬里昂以一種前所未見的絕妙口吻,從翻開第一頁的那一刻起,你就會被徹底吸引,時時惦記著年輕殭屍的戀曲有沒有新進展,他可以說是完成了一項不可能的任務。閱讀《你的體溫》是種絕妙的體驗。
──喬許‧貝佐(Josh Bazell),《玩命處方箋》作者
《體溫》是本精彩的書──既是引人入勝的奇幻文學之作,也是詭譎動人的通俗寓言。
──尼克‧哈卡威(Nick Harkaway),《逝去的世界》作者
這個熱鬧的故事裡,主角是一對倒楣的戀人,其中一個早嚥了氣,光靠愛還滿足不了他。在《暮光之城》走紅之際,新秀小說家馬里昂從一個浪漫得有點病態的角度,探討當我們的心臟不再跳動之後,感情嘗起來究竟是什麼滋味。「我死了,但也沒那麼糟。早就習慣了。」順便介紹一下,這本書的敘事者是個殭屍。他是「R」,之所以叫這個怪名字,是因為他只記得這個字母。別搞錯,這可不是《暮光之城》愛德華粉絲團喜歡的那種催淚小說。R 是個如假包換的殭屍,倒楣遇上他的人,不但小命不保,連粉紅鮮嫩的大腦都會被他帶回殭屍窩當點心吃。有一天,他在啃派瑞‧凱文的腦子時,發現派瑞一心一意愛著他的女友茱莉。吸收他的記憶之後,R不再只是把茱莉當作一桶肯德基炸雞來覬覦。R帶著茱莉在美食街和半毀的七四七客機裡徘徊,文學史上最詭異的一段戀情就此緩緩揭開序幕。乍看之下,擺盪在恐懼和好奇之間的茱莉,單純只是一個為了推動情節發展所做的安排,到頭來卻變成最發人深省的角色。「殭屍先生,你說不定沒那麼禽獸,」她毫不掩飾地說,「對我來說,懂得欣賞好啤酒的人,不可能差到哪去。」R逐漸有了些改變,說話能力也慢慢恢復。除了深藏的情感被喚醒之外,生理上也出現相應的變化。然而,通往真愛的道路上總是布滿荊棘,不用多久,這對孤注一擲的戀人就因為R那群飢腸轆轆的同伴和茱莉身為將軍的父親,陷入左右兩難的局面。本書原為作者自費出版,靠著DIY的精神大受好評,日後並將登上大銀幕,這對明知不可為而為之的戀人想必將成為最令人動容的活死人。
──《科克斯書評》
一段異想天開、引人發噱的故事,看愛情偉大的力量如何讓人起死回生,堪稱殭屍版的……羅密歐與茱麗葉。
──《書商雜誌》
作者的文字笑中帶淚、歷歷如繪,輕易就能卸下你的心防。這是本有心跳的懶人殭屍小說。
──《衛報》
趣味無窮。
──《美麗佳人》
近年來最富有想像力的愛情故事,我們愛死了!
──《儂儂》
一部充滿黑色幽默的殭屍愛情喜劇,老實說,還真好笑。
──《連線》雜誌
殭屍小說我們永遠看不膩。
──《Sugar》雜誌
R是個殭屍,過著自己一個人的生活,很少和其他腐爛發臭的同伴攪和在一塊,竟然因為愛的力量有了幾分人氣,死而復生,這就是《體溫》最讓人拍案叫絕之處。告別科學怪人之後,恐怕找不出哪個怪物比他更有同情心了!
──《金融時報》
快啊!在電影上映之前快買來看。
──英國MyBliss網站
這本書實在太性感了,相形之下《暮光之城》簡直乏善可陳……
──英國Fabulous網站
《體溫》是個超有趣的故事,帶領你穿越一個全然失控的後殭屍末日世界……就像百分百原汁的眼球馬丁尼,絕對嗆辣!
──Zombieinfo.com網站
一夕成名的殭屍羅曼史:《體溫》背後的故事
文/版權經紀人 譚光磊
這是一個典型的「美國夢」的成功故事。主角是個二十來歲的小伙子,叫做以撒‧馬里昂(Isaac Marion)。他從小立志當作家,但他選擇不念大學,因為他認為那對達成目標毫無幫助。與其被沉重的助學貸款壓得喘不過氣,他乾脆直接出社會打零工,邊工作邊寫。
2008 年,他自費出版了《體溫》,一共只印了一百本。這是根據他稍早的短篇小說〈我的心中充滿愛,我是殭屍〉(I Am a Zombie Filled with Love)擴寫而成。這個短篇小說可在網上免費閱讀:http://www.burningbuilding.com/zombie.htm。
不知怎麼的,這一百本書裡面,有一本輾轉流傳到了好萊塢。好萊塢有一條不成文的潛規則:一旦某位知名的製片對某樣東西(可能是書、漫畫、或者一個真實故事)感興趣,所有的電影公司也會瞬間對這樣東西感興趣。於是,以撒小子在連電影經紀人都沒有的情況下,與Summit影業簽下電影合約。Summit就是「暮光之城」的製片公司,而且他們立刻將《體溫》列為優先製作的項目,所謂的fast track是也。
然後,沒拿到版權的一位製片打電話給紐約的文學經紀人喬瑞格,告訴他:「你得瞧瞧這本書。」這位製片叫做蜜雪兒‧克蘿絲(Michelle Kroes),也就是今年(2009)初代表New Regency影業買下《玩命處方箋》(Beat the Reaper)電影版權的幕後推手。《玩命處方箋》正是喬瑞格旗下的書。
雙方的關係不只如此,在克蘿絲加盟New Regency之前,她是Maria B. Campbell Associates的書探,而《玩命處方箋》的經紀人、也是喬瑞格的員工馬可斯‧霍夫曼(Markus Hoffmann),同樣在Maria Campbell待過。
克蘿絲知道以撒很快就會需要一位文學經紀人,所以順手把這個好康報給了好朋友喬瑞格。起先喬瑞格滿腹狐疑:「殭屍羅曼史不是我的菜吧?」但他讀完稿子之後,所有的疑慮一掃而空,立刻簽下這位作家,展開全球版權的推廣。
毫無意外,《體溫》是喬瑞格經紀公司(Regal Literary)今年(2009)法蘭克福書展詢問度最高的熱門大書,可是一筆海外版權都沒有成交。我有點納悶:難道是雷聲大雨點小?
這個問題的答案,在十月的最後一天揭曉:
十月三十日星期五,巴西的 Leya 出版社用五位數美金高價pre-empt買下巴西葡萄牙與版權。Leya是葡萄牙的大型出版集團,旗下公司包括Asa, Dom Quixote等公司,最近剛成立新的巴西分社,所以非常積極地搶購版權。
週末後的星期一,十一月二號,Corpus出版社同樣以高價pre-empt買下俄文版權。Corpus係由Inostranka出版社的前發行人所創辦,Inostranka素有俄國最佳文學出版社的美譽。
星期二,十一月三號,義大利Fazi出版社在競價中以五位數美金買下義大利文版權。Fazi素以前衛文學出版社著稱,同時也是一家相當成功的青少年文學出版社,他們最大的作家嘛,嗯,叫做史蒂芬妮‧梅爾。Fazi新近與Mauri Spagnol出版集團達成合作協議,該集團是義大利前三大出版集團中出版策略最靈活的一家,旗下出版社包括Longanesi, Salani, Sonzogno。
星期四,十一月五號,Vintage出版社的法蘭西絲‧麥克米蘭(Frances MacMillan)贏得競標,拿下《體溫》英國版權。
星期五,十一月六號,最萬眾矚目的美國版權定案,Atria出版社編輯總監艾蜜莉‧貝斯勒(Emily Bestler)擊敗Knopf/Vintage,取得美國版權。貝斯勒的成功案例族繁不及備載,她的作家包括John Connolly、Jodi Picoult、Diane Setterfield,今年才剛簽下iPhone遊戲改編的《靈魂獵手》(Soul Trapper)和瑞典犯罪小說新秀Kristina Ohlsson的《沒人要的孩子》(Unwanted)。
到目前為止(2011年初),《體溫》已售出二十五國版權。
名人推薦:我從沒想過我竟然會那麼熱愛殭屍。以撒‧馬里昂為愛情故事創造了一個全然出乎意料之外的主角,而且也在作品中為殭屍賦予了全新的定義。拜讀完畢後,我久久無法忘懷。我非常期待以撒‧馬里昂的下一部作品。
──史蒂芬妮.梅爾(Stephenie Meyer),《暮光之城》系列作者
當代經典神話最炫目的演化。
──賽蒙‧培格(Simon Pegg),電影《活人牲吃》的超喜感英國演員
《體溫》獨樹一格,不落俗套,讀來賞心悅目。R的皮膚雖然有點灰,一次只能說一個字,卻是適合有頭腦的女人的殭屍,只要他有辦法克制住自己不咬你的話,幾乎...
章節試閱
我死了,但也沒那麼糟。早就習慣了。很抱歉沒辦法好好自我介紹,因為我已經沒有名字了。我們幾乎都沒有名字。名字就像車鑰匙一樣掉了,像紀念日一樣忘了。我的名字很可能是「R」開頭的,其他的我全忘了。我活著的時候老是忘記其他人的名字,想想還真有趣。我的朋友「M」說,身為殭屍最諷刺的一件事情是,明明每件事都很搞笑,卻笑不出來,因為你的嘴唇已經爛光了。
我們沒有人長得特別帥,但死亡對我比較仁慈一些。我才剛開始腐爛。皮膚灰灰的,聞起來有點噁心,再加上一些黑眼圈,其他都還算正常。你幾乎看不出來,我和一個極需度假的活人有啥不同。寬鬆的黑長褲、灰色長袖襯衫、紅領帶。這些衣服可不便宜,變成殭屍前,我八成是個生意人、銀行家或掮客,再不然就是還在摸索的臨時雇員。M有時候會取笑我。他老指著我的領帶,想笑卻笑不出來,只聽見一個低沈的聲音在他肚子裡打滾。他穿著一件七零八落的牛仔褲,身上那件素面白襯衫看起來怪嚇人的。他當初應該挑件顏色深一點的才對。
除了死前對衣著的品味之外,沒有其他方法能知道變成無名氏之前的身分,所以我們特別喜歡拿這個話題來開玩笑。有的人是短褲配短袖,再不然就是裙子配女用襯衫,不像我那麼明顯。那就隨便猜吧。
你先前是女服務生。你先前是學生。有沒有任何印象?
這招從來沒成功過。
我認識的人裡面,沒有人有特別的記憶。遠逝的世界只剩下些許模糊的影子殘留腦際。往日生活殘存的印象恍如幻肢。我們依然認得出建築、車輛等文明的種種,但那已和我們無關。我們沒有過去。我們就這麼活在這裡。隨心所欲,日子一天天過,沒人有任何疑問。不過,就像我說的,其實也沒那麼糟。我們看起來可能很心不在焉,但其實不是這樣。生鏽的理性齒輪依舊轉動,只不過越來越慢,慢到看來似乎沒有絲毫動靜罷了。我們或低語或呻吟,或聳肩或搖頭,偶爾還吐出幾個字。和以前比起來,其實真的沒差那麼多。
不過,記不得名字的確讓我們很沮喪。這是讓我覺得最悲哀的一件事。我很想念我的名字,也為所有人的名字感到悲傷,我想愛他們,卻連他們是誰都不曉得。
*
我們一共有好幾百人,一起住在某個大城市外圍廢棄的機場裡。我們不需要遮蔽或溫暖,這是毫無疑問的,但我們喜歡待在四周有牆、頭上有屋頂的地方。要不然,我們可能在漫天風沙中四處遊蕩,光想都很嚇人。四周空空如也,什麼都看不到、摸不到,也沒有任何痛苦,除了我們之後,只有天空張著無底洞一般的大嘴。在我的想像中,死透了大概就是這種感覺吧。無邊無際,全然的死寂。
我猜,我們已經在這裡好一陣子了。我的血肉都還在,有一些年紀比較老的人瘦得皮包骨,乾巴巴的,和燻肉條沒兩樣。妙的是,他們的肌肉還能收縮,也還能四處晃蕩。我從來沒見過誰因為年紀太大而「死」。我們是不是永遠都不會死,我不知道。對我而言,未來和過去一樣模糊。現在之前和之後的事,我打從心底不在乎,就連當下也什麼大不了的。你或許可以說,死亡讓我獲得了解脫。
*
M發現我的時候,我正在搭手扶梯。只要手扶梯沒壞,我每天都會搭個幾次。這已經成了種習慣。機場雖然荒廢了,三不五時還是會有電,可能是從地底深處走走停停的緊急發電機傳來的。燈光和螢幕霎時亮起,機器也忽然開始運轉。我很珍惜這種時刻。周遭的一切彷彿全活了起來。站在階梯上,如進入天國般的靈魂冉冉上升,兒時甜美的夢如今卻成了無味的老梗。
搭了差不多三十趟之後,我發現M在扶梯頂端等我。他身高六呎五吋,身上掛著幾百磅的肌肉和脂肪,大光頭上蓄滿了鬍子,臉上傷痕累累,腐爛發臭。我來到扶梯頂時,他那張嚇死人不償命的怪臉忽然竄了出來。在天堂大門迎接我的天使會是他嗎?他殘缺的嘴邊掛著一道黑漆漆的口水。
他指著一個模糊的方向,嘟嚷了一聲:「城市」。
我點點頭,跟了上去。
我們準備出門去找食物。走著走著,身邊竟形成了一支狩獵兵團。就算沒人覺得餓,這一類的遠征軍也不愁沒人參加。這裡的人很少聲氣相投,一旦有了共識,大家總願意從善如流。不出去走走,我們也就只是傻愣愣地杵在那裡,整天哀嚎而已。我們大部分的時間都花在呆站和哀嚎上。日子就這樣一年過一年。骨頭上的肉日漸萎縮,而我們依然矗立在這裡,等著它消失。我常想,我到底幾歲了?
*
我們要去狩獵的城市近得很。隔天中午抵達之後,大家立刻開始找肉。這種前所未有的飢餓感很奇怪。我們不會覺得肚子餓,因為有些人根本沒肚子。反倒是全身上下會有種下沈、凹陷的感覺,彷彿所有細胞都洩了氣一樣。去年冬天,許多活人加入活死人的行列,食物頓時驟減,我就這麼眼睜睜看著一些朋友死透。這個過程平凡無奇。他們先是動作逐漸便慢,然後停下來,再過不久就發現他們成了屍體。起初我感到有些不安,但因為看著同伴死去是很不禮貌的事,於是我哀嚎幾聲,引開自己的注意力。
去過的那些城市和我們一樣爛到了骨子裡,我猜這個世界差不多快滅亡了。放眼所及,淨是斷垣殘壁。街道上塞滿生鏽的車輛。窗上的玻璃大都被打破,風穿梭在空蕩蕩的高樓大廈間,猶如死到臨頭的動物發出淒厲的哀嚎。我不知道究竟發生了什麼事。是疾病?戰爭?社會崩毀?還是我們的緣故?是活死人取代了活人嗎?我想這個問題其實沒那麼重要。一旦到了世界末日,怎麼來的也就無關緊要了。
我們朝一棟搖搖欲墜的公寓大樓前進,開始聞嗅活人的味道。活人聞起來,不像是皮膚混著汗水的麝香,那種刺鼻的味道猶如經過電離的閃電和薰衣草,冒著旺盛的生命力。這味道不是慢慢竄進我們鼻子裡,而是像芥末一樣長驅直入,直衝腦門。我們聚集在公寓四周,破門而入。
我們發現他們瑟縮在一間窗戶加了木條的小套房裡。每個人都蓬頭垢面,裹著髒兮兮的破布,模樣比我們還邋遢。M打算留一撮短短的金色落腮鬍,度過他身為殘肉屍的餘年,但其他人可都梳理得很清爽。這就是身為死人的好處之一,你再也不必煩惱這些問題。鬍子、頭髮、指甲……所有這些頑抗的生理機制統統繳械。桀驁不馴的身體就此宣告投降。
我們跨出笨拙而堅毅的步伐,緩緩朝活人進逼。對方以獵槍回擊,灰塵滿布的空中,揚起陣陣火藥味,黑血噴濺灑得滿牆都是。斷手、斷腿、身體被轟了個洞,這些都不痛不癢。只要化點妝就結了。但是,有些同伴不幸頭部中彈,不支倒地。我們只要沒了那坨委靡的灰色海綿,馬上就會變成一具屍體,這樣看來,裡頭顯然還是裝了些重要的東西。我左右兩邊的殭屍「趴答」一聲倒在血泊中。不過,我們人還多得很,而且氣勢如虹。大軍飛撲而上,張口大啃。
吃東西可不是件愉快的事。我一口咬斷活人的手,可我卻痛恨這麼做。我痛恨他的尖叫聲,因為我很怕痛,不喜歡傷害人,但這個世界就是這樣。我們不得不如此。當然,如果我不把他全吃光,留下他的腦子,他等一下就會站起來,和我一起回機場,這樣一來我可能會好過些。我會把他介紹給其他人認識,或許還會一起站著哀嚎個幾聲。「朋友」是什麼已經很難定義了,但這也相差不遠。如果我克制自己,如果我留下夠多的……
但我沒這麼做。我辦不到。一想到只要嘗一口他美味的腦子,我的腦袋就能像映像管一樣亮起來,我就一如往常直撲而去。我一口吞下他的腦子,腦海中浮現出三十秒的記憶。種種畫面閃現,遊行、香水、音樂……生命。畫面漸漸淡去,我緩緩站起來,跟著大家一起跌跌撞撞走出這個城市,身上依然灰冷,卻覺得好些了。這種感覺算不上是「好」,也不是「高興」,更不是「充滿活力」,只不過是……稍微不那麼死而已。這已經是我們的極限了。
城市慢慢消失在身後的地平線之下。我落在隊伍後面,腳步比同伴們來得更沈重。路上有一個積滿雨水的水窪,我停下來,打算把臉上和衣服上的血跡清洗一下,M走過來,一隻手搭上我的肩頭。他知道我對我們的習慣有些反感,他也清楚我比大多數人要敏感些。有時他會嘲笑我,把我亂糟糟的黑髮編成辮子,笑說:「女孩。真像……女孩。」不過,他也知道我什麼時候真的心情不好。他只是拍拍我的肩,靜靜凝望著我。他已經沒辦法再有什麼細微的表情了,但我看得出來他想說些什麼。我點點頭,和他繼續往前走。
我不懂我們為什麼要殺人。我不懂咬穿一個人的喉嚨能幹嘛。我偷他有的來彌補我沒有的。他死我活。這就像天上某個立法者發了瘋隨意制訂的法律,簡單無比,卻一點意義也沒有。不過,遵循這種法律讓我活動自如,而我也就奉行不渝。餓了就吃,撐了就停,再餓再吃。
這一切是怎麼開始的?我們是怎麼變成現在這副德性的?是某種神祕的病毒嗎?是伽瑪射線嗎?還是某種古老的詛咒?或是什麼更荒謬的東西?這個話題很少人提。我們在這,而事情就是這樣。我們不抱怨,不發問。我們自顧自的營生。
我和外在的世界隔著一道巨大的鴻溝。所有的感覺都難以跨越。當我的嘶吼傳到對面的世界時,早已化成不痛不癢的哀鳴。
*
一小群活死人在入境門邊張著飢渴的眼睛或眼窩迎接我們。我們把還透著溫熱的戰利品扔在地上:兩個幾乎完整的男人、幾條肥美的大腿、一具截斷四肢的軀幹。不管你叫它們剩菜也好,外帶食物也罷,活死人同志一看見美食當前,全撲到地上,野獸一樣大快朵頤起來。細胞裡殘存的生命能讓他們不死透,然而,不自己去獵食的活死人終究難以滿足。他們如同海上缺乏新鮮蔬果的水手,終會營養不良,日漸衰弱,內心始終感到空虛。新的飢渴是一頭寂寞的怪獸,勉為其難吞下褐色的肉和微溫的血,渴望的卻是最後一刻親密的貼近,四目交接中感受到的絕情之愛。
我朝M揮揮手,離開人群。我早該習慣了活死人無孔不入的臭味,然而,今天他們身上散發出來的惡臭卻異常難聞。我不是非呼吸不可,可我實在需要透透氣。
我晃到附近的走道,搭上旅客輸送帶。站在皮帶上,我看著窗外景色不斷消逝在身後,其實沒什麼好看的。跑道上長滿雜草和小樹,越來越綠。巨大的白色噴射機一動不動躺在水泥地上,猶如鯨魚擱淺。《白鯨記》裡的莫比‧狄克總算被征服了。
如果我還活著,絕對沒辦法這樣。要我靜靜站著,看著世界從身旁經過,腦袋沒有一絲念頭,幾乎一片空白,門都沒有。我是個拚命三郎。腦裡總是塞滿各種目標、期限、目的和企圖。我記得自己野心勃勃,總是東奔西跑。如今,我就這麼默默站在輸送帶上,任由它帶著我往前。到了盡頭,轉個彎,再折回去。這世界猶如經過了蒸餾提煉。當個死人易如反掌。
...
又到了該吃飯的時候。
我不知道離上一次出門獵食隔了多久,很可能才幾天而已,但我又餓了。我覺得四肢虛弱無力,電力逐漸消失。重重血影在腦海中揮之不去,成片的微血管如波拉克畫作中的碎形幾何般複雜,璀璨迷人的腥紅穿梭在其中的亮粉紅細胞間,躍動著勃勃生機。
我發現M在美食街和幾個女孩聊天。他和我有點不同,似乎很喜歡有女人作伴,女人看他談吐不凡,就像昏了頭的鯉魚一樣紛紛送上門來,但他始終保持一定的距離,對她們一笑置之。有一次,骨怪想替他安排個老婆,但他甩都沒甩,馬上閃人。有時我不禁疑惑,他是不是有自己的一套哲學,甚至有一整套的世界觀。我很想坐下來,撬開他的腦袋,看看裡頭裝了什麼玩意,在他額葉的某處咬一小口,嘗嘗他的想法。不過,他可是個十足的硬漢,沒那麼容易落在我手裡。
「城市,」我說,一隻手摸著肚子。「食物。」
和他聊天的女孩們瞥了我一眼,馬上拖著腳步離開。我發現,有些人看到我會緊張。
「兩天……前,」M微微皺眉說,「才……吃。」
我又抓了抓肚子。「空空。覺得……死了。」
他點點頭。「婚……姻。」
我氣沖沖瞪著他。我搖頭,肚子上的手抓得更緊了。「需要。去……找別人。」
他嘆了口氣,往門外走去,經過時還撞了我一下,不知道是不是故意的。他畢竟是個殭屍。
他不知從哪找來了幾個還有胃口的人,就這麼組成了一支小隊。非常小,小到很不安全。但我不在乎。我從來沒這麼餓過。
我們朝城市出發,走的是高速公路。和其他所有東西一樣,這些路也越來越接近自然的面貌。我們順著空蕩蕩的車道穿過爬滿常春藤的高架道路。公路此時平和的模樣,和殘存記憶中的喧囂有著天壤之別。我深深吸了一口這甜美寧靜的空氣。
我們比平常更深入市中心。唯一聞得到的是塵鏽的味道。無處可躲的活人越來越少,而有藏身之處的人則是越來越少出來活動。我懷疑躲在體育館裡的人已經能夠自給自足了。想像中,球員休息室廣闊的花園裡長著茂盛的胡蘿蔔和豆子,記者席上養著牛,外野的稻田相連到天邊。最大的一座堡壘在朦朧的地平線上隱約浮現,可開闔式的屋頂展開在陽光下,挑明了是在嘲笑我們。
最後,我們總算嗅到了獵物。生命的氣息猶如突如其來的高壓電痛擊我們的鼻孔。他們離我們很近,而且數量很多。說不定足足有我們人數的一半。大家不禁遲疑,停下腳步。M看著我,再轉頭看看身邊這一小撮人,然後又把視線移回我身上。「不。」他呼嚕一聲。
我指著倒塌扭曲的摩天大樓,從裡頭飄散出來的香味,就像卡通一般化作一道道捲鬚,召喚著我:來……
「吃。」我不為所動。
M搖頭。「太……多。」
「吃。」
他再次望向其他人,嗅了嗅空氣。其他人猶豫不決。有些人小心翼翼地嗅著味道,其他人則和我一樣吃了秤鉈鐵了心。他們口水直流,低吼連連,亮出嘴裡森然的利牙。
我越來越激動。「我要!」我一聲大吼,忿忿地瞪著M。「來……吧。」我轉過身,加速拖著腳步朝摩天大樓前進。我腦中只有一個念頭。其他人出於本能也跟了上來。M追上來,走在我身邊,用一種不安的表情望著我。
一股異常急切的力量驅使著我,我們勢如破竹地衝進大門,沿著漆黑的走廊長驅直入。一部分的地基不知是被地震還是爆炸給毀了,整棟大樓鬼屋般倒向一邊,叫人直發暈。迂迴曲折的走廊讓人分不清東西南北,在傾斜的地面上行走更是個大挑戰,但活人的味道卻始終那麼濃郁。勉強爬上幾階階梯之後,我聽見有人四處走動閒聊,言語如美妙的旋律不斷傳來。對我而言,活人說話的聲音一直像是種費洛蒙,才剛聽見,渾身便忍不住一陣痙攣。我還沒碰到哪個殭屍和我一樣,對這些絲綢般的韻律同樣情有獨鍾。M覺得這完全是種病態的迷戀。
快到活人躲的那一層樓時,有些同伴忍不住放聲呻吟洩漏了蹤跡。一個人大叫示警,槍枝陸續上膛。我們毫不猶豫,撞破最後一道門直撲而去。M看見眼前有這麼多活人,嘀咕一聲,但還是和我一起朝最近的那個人身上撲去,緊抓住他的雙手,好讓我一口咬斷他的喉嚨。熱騰騰的鮮血灌滿口中。他的細胞奔放著鮮活的生命力,如同從橘子皮裡擠出帶著橘香的點點水霧,我毫不客氣,大口享用。
陰暗的房裡砲火此起彼落,每三個殭屍就要料理一個活人,對我們來說簡直是四面楚歌,然而膠著的戰況逐漸展露曙光。我們的速度飛快,幾乎不曾見過其他活死人像我們那麼敏捷,獵物被我們殺得措手不及。這一切都是因為我的關係嗎?沒有慾望驅使的生物總是慢吞吞的,然而,有我這陣憤怒的旋風打頭陣,他們的手腳也快了起來。我到底怎麼了?只是因為心情不好嗎?
我們還佔了另外一項優勢。這群活人並不是訓練有素的老手。他們很年輕,大部分是十來歲的少男少女。其中一個臉上長滿了可怕的痘痘,火光乍現中,我實在很怕他會被誤殺。他們之中帶頭的,是個年紀稍微大一些的男孩,留著稀疏的鬍子,一臉驚惶失措,站在房間中央一張辦公桌上,下令攻擊。年輕人不敵我們猛烈的飢餓攻勢,紛紛倒地,牆上濺滿了豔紅的血滴。帶頭男孩見狀,二話不說,彎身保護趴在辦公桌上的那個人。一個年輕金髮女孩,槍托抵在鳥骨般瘦弱的肩上,對著暗處亂開火。
我邁開大步朝辦公桌走去,伸出雙手抓住男孩的靴子,輕輕一拉,他整個人失去重心,腦袋「砰」的一聲重重撞上桌角。我想都沒想,飛撲上去,一口咬穿他喉嚨,然後把指頭伸進頭蓋骨的縫裡,像掰蛋殻一樣掰開他腦袋。裡頭熱呼呼、紅通通的腦子還噗通噗通地跳著。我張開饕餮般的大口,好好享受了一番,然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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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派瑞‧凱文,一個在鄉下地方長大的九歲男孩。危險都在遠方的海邊,我們這裡的人一點都不擔心。除了在溪流和山脈間架起一道緊急防護網之外,日子幾乎沒有任何異狀。我在上學。最近老師剛教到喬治‧華盛頓。我穿著短褲、背心,騎著腳踏車馳騁在風沙滾滾的路上,夏天火辣的太陽照在脖子上。我的脖子。我的脖子好痛,它――
*
我正在和爸媽吃披薩。今天是我的生日,儘管手上的鈔票早就不像以前那麼值錢了,他們還是想盡辦法幫我慶生。最近不知從哪冒出來一大堆殭屍電影,看在我十一歲生日的分上,他們總算答應帶我去看。我高興得要命,連披薩吃起來都覺得沒味道。我咬了一大口,厚厚的起司卡在喉嚨裡,差點沒把我噎死。我連忙把它咳出來,爸媽看了都笑起來。衣服上的番茄醬看來還真像――
*
我十五歲,瞪著窗外新家高聳入雲的牆。烏雲篩過的天光灑下體育館敞開的屋頂。我又開始上學了,台上老師講的是一堂關於救難安全的課,我試著把眼光從隔壁那個漂亮女孩身上移開。她的金色短髮如波浪起伏,藍色的眼眸裡閃動著神祕的古靈精怪。我雙手冒汗,嘴裡滿是棉屑。下課後,我在走廊上追過去對她說:「嗨。」
「嗨。」她說。
「我是新來的。」
「我知道。」
「我叫派瑞。」
她對我微微一笑。「我叫茱莉。」
她對我微微一笑。眼裡閃著光芒。「我叫茱莉。」
她對我微微一笑。我偷瞄了一眼她的牙套。她的雙眼如同經典小說充滿詩意。「我叫茱莉。」她說。
她說――
*
「派瑞。」我輕輕一吻,茱莉在我耳邊呢喃低語。她和我十指交握,用力擠了一下。
我深深一吻,空下來的手輕撫她的後腦,指尖遊走她的髮際。我凝視她眼底深處,心頭小鹿亂撞。「妳想嗎?」
她對我微微一笑。闔上雙眼,她說:「嗯。」
我把她猛扯入懷。我想成為她的一部分。不只是進入她,還要把她徹底包圍。我巴不得撞碎我倆的肋骨,讓被囚禁的兩顆心釋放,合而為一。我希望我們的細胞如同有生命的線,相互交纏。
*
我長大了,也長了些腦袋,騎著機車馳騁在市中心一條忘了名字的大馬路上。茱莉坐在後座,雙手環抱著我的胸口,兩腿緊夾。她臉上的墨鏡在太陽底下閃著刺眼的光芒,每次微笑,都會露出那一排整整齊齊、潔白無瑕的牙齒。我再也無法和她分享這個笑容,這我很清楚,不論她接不接受世界現在、未來的模樣,我都得接受。至少我能夠保護她。至少我能讓她安全無虞。她美得叫人心疼,有時腦海中會不由自主地浮現與她共度未來的畫面,而我的頭,我的頭好痛,天啊,我的頭――
*
停。
你是誰?讓記憶隨風而逝。你眼睛迷迷濛濛的,先眨一眨。喘口大氣吧。
你又是你了。你誰也不是。
歡迎回來。
*
我的指頭輕撫著地毯。槍聲大作。我站起來四處張望,頭暈目眩,天旋地轉。我從不曾陷入那麼深沈的幻境中,彷彿轉眼間看盡了一生的滄桑。流淚的衝動燒灼了雙眼,然而,我的淚腺早已乾涸。洶湧的情緒如胡椒噴霧肆無忌憚地蔓延。這是我死後第一次感覺到痛。
附近傳來一聲尖叫,我立刻轉頭。是她。她在這。茱莉在這,她長大了,差不多十九歲左右,不像以前滿臉嬰兒肥,玲瓏的曲線一覽無遺,肌肉纖細,但和她小女孩般的骨架很搭。她手無寸鐵地瑟縮在角落裡,M步步逼近,嚇得她花容失色,驚叫連連。他老是挑女人下手。她們會勾起他鹹濕的記憶。我依然覺得天旋地轉,不知道自己是誰,現在身在何處,不過……
我把M踹到一旁,朝他大吼:「滾。我的。」
他惱羞成怒,咬牙切齒,眼看就要拿我開刀,這時一顆子彈忽然射穿他肩膀,他立刻轉身,拖著腳步越過房間,幫另外兩個殭屍解決一個火力強大的孩子。
我朝女孩走去。她嚇得縮成一團,吹彈可破的肌膚不斷召喚著我,撩起種種兇殘的本能,難以遏抑,雙手和兩顎湧入一股撕咬的衝動。她一聲尖叫,我心頭一顫,彷彿網中虛弱的蛾垂死掙扎。腦海中還漾著年輕人美妙的回憶,就在這電光石火的一瞬間,我下了決定。
我發出一聲溫柔的呻吟,盡可能讓死氣沈沈的臉看來溫和些,伺機緩緩挨近女孩身邊。我不是無名氏。我是個九歲的男孩,我是個十五歲的男孩,我是――
她對準我的頭,唰地就是一刀。
刀尖正中印堂,刀鋒微微顫動。但這一刀刺得不深,還不到一吋,僅僅稍微擦過額葉罷了。我把刀拔出來,扔在地上。伸出雙手,吐出一些輕柔的聲響,但其實我無助得很。我臉上還掛著她愛人的血,怎麼可能看起來不嚇人呢?
我離她只剩幾呎遠。她在牛仔褲裡東翻西找,試圖摸出另外一樣武器。我身後的活死人眼看著就要結束這頓人肉大餐了,再過不久,就會把注意力轉移到這個昏暗的角落來。我深呼吸一口氣。
「茱……莉。」我柔聲呼喚。
這個名字猶如蜂蜜滑過舌尖,光是把它說出來,就讓我通體舒暢。
她瞪大了眼,呆若木雞。
「茱莉。」我伸出雙手,又呼喚了一次。我指著背後的殭屍,搖搖頭。
她一臉茫然呆望著我。然而,當我伸手去碰觸她時,她卻沒有迴避,也沒有趁機補我一刀。
一位陣亡的殭屍倒在腳邊,我伸手到他頭上的傷口裡,抹了整手了無生氣的黑血。然後,慢慢地、柔柔地把血抹在她臉上,再順著脖子,塗到她衣服上。我甚至沒感覺她在發抖。八成是嚇呆了。
我握住她的手,拉她站起來。此時,M和其他殭屍剛好享用完大餐,轉身開始打量房裡其他地方。他們的目光落在我身上,也落在茱莉身上。我握著她的手,半拉著她朝他們走去。她兩眼發直,一跛一跛跟了上來。
M小心翼翼地嗅著空中的味道。但我知道他一定和我一樣,什麼也聞不到。四下只有活死人血的惡臭。牆上沾滿了,衣服也浸濕了,連眼前這個活生生年輕女孩的身上,也密密麻麻塗滿了中人欲嘔的烏黑麝香,哪裡還嗅得到一絲蓬勃的朝氣。
我們不發一語,就這麼離開大樓返回機場。我走得恍恍惚惚,千萬般稀奇古怪的念頭在腦中打轉。茱莉無力地握著我的手,雙唇發顫,兩眼圓睜,直盯著我的側臉。
我死了,但也沒那麼糟。早就習慣了。很抱歉沒辦法好好自我介紹,因為我已經沒有名字了。我們幾乎都沒有名字。名字就像車鑰匙一樣掉了,像紀念日一樣忘了。我的名字很可能是「R」開頭的,其他的我全忘了。我活著的時候老是忘記其他人的名字,想想還真有趣。我的朋友「M」說,身為殭屍最諷刺的一件事情是,明明每件事都很搞笑,卻笑不出來,因為你的嘴唇已經爛光了。
我們沒有人長得特別帥,但死亡對我比較仁慈一些。我才剛開始腐爛。皮膚灰灰的,聞起來有點噁心,再加上一些黑眼圈,其他都還算正常。你幾乎看不出來,我和一個極需度假的活...
作者序
訪談作者─以撒‧馬里昂(2009年底的訪談)
可否請你簡單介紹一下你過去的生活,還有其他你認為在作者介紹中應該提到的事?
我生長在華盛頓州的西北部,成年後,一直住在西雅圖市區或市郊附近。我家非常窮,窩過帳棚、拖車,也住過其他一大堆稀奇古怪的地方。我叔叔把機車停在樹林裡一間長滿苔蘚的車庫裡,我們也曾住在裡頭,那地方後來因市政府的取締而被焚燬(我有一張車庫陷入火海的照片,就貼在書桌上面,提醒自己過去的日子很難捱,未來也可能不輕鬆)。就算住的是真正的屋子或移動式的房子,也是三不五時在換地方,在我離家獨立之前,我們一共搬了二十七次家。
我把那間機車車庫戲稱為「茅篷」,而我也是住在裡頭的那一年開始寫作的。當年我十六歲,寫了一部名叫《暗黑降臨》的奇幻史詩巨著,上千頁的篇幅裡全是些灑狗血的情節,只要我還有一口氣在,誰都別想拿來看。那些需要文憑的工作,我向來沒興趣,所以沒念大學,靠著大量閱讀和寫作,自己摸索寫作的技巧,我覺得,這樣的日子比較有意義。過去這幾年,我換過幾十種八竿子打不著關係的怪工作,慢慢看到了一些效果,如今,我很清楚自己正在一步步實現夢想。超讚的啦!
除此之外,你有沒有哪一件最酷的事想和你的讀者分享?
呼,還真說不上來耶。我是左撇子,這算嗎?我長得超高,算嗎?還有,我超會模仿各種聲音,這也算嗎?哇,已經三件了,可是還真的不怎麼酷……
小時候,你有沒有想過26歲的自己會是什麼樣子?
不是死了,就是瘋了。我從小生長在一個非常保守的基督教家庭裡,所以,一直到二十出頭,我才曉得世界末日沒那麼快到,應該他媽的趕快醒過來,把狀況給搞清楚。
你是個什麼樣的小孩?
超級怪胎。滿腦子只有星際爭霸戰、太空戰士和各式各樣的動畫(那時候根本沒多少人迷這個)。不過,我沒有讓自己怪得和一般學生差很遠,可能是因為我念的那些學校都很小、很爛,沒得挑學生,所以一般的學生也都不怎麼酷。
當初你是怎麼選擇透過網路發表作品這條路的?你對你的讀者,還有網路上對於你的作品的反應,有什麼感覺?
我不覺得是我「選」了這條路。我的目標和計畫一直都是朝正式出版邁進,只不過,一想到寫的東西好幾年沒人看,實在很沮喪,所以就邊寫邊把東西放在網路上。這就像一間正在播放電影的戲院,你朝裡頭瞄了一眼,連半個人都看不見,但他們還是讓電影繼續播,以免之後有人來。呃。
我覺得網路上的反應還不差。每次我推出新作品,通常都會有一些不錯的評價,但有時候就像是石沈大海一樣。網路上有不少人知道我,但就整體而言,人數實在不多,每天平均有一百五十個人點閱我的文章,這些人說不上是「讀者」,反倒比較像一小群很友善的試讀者。知道有人上網看我的東西,那種感覺很棒,當我試著賣書的時候(其實這比較像印幾本展示用的書來玩玩,而不是真的在賣),這些人也非常支持。我真正想做的是把作品從網路的小泡泡裡,推到真實的世界中。對我來說,儘管線上「出版」這個方法效果似乎還不錯,但老實說,我對所謂的「業餘大眾」現象不太有興趣。有人認為,應該跳過所有的傳統媒體,打倒所有的進入障礙,讓「所有人的聲音都能被聽見」,但我覺得這很可笑。我可不想聽見所有人的聲音。聲音太多了,挑這行來餬口已經夠辛苦了。知道自己在幹嘛的人,得替我把金子從河裡淘出來。有人跟我說,出版業只剩下最後一口氣了,再過幾年,這些大出版商會完全消失,被iTunes和我這種業餘的部落客取代,但我一點都不覺得可怕。對我來說,這樣的未來和喬治‧歐威爾在《1984》描寫的世界正好相反,很有反烏托邦的味道。我們再也不必屈服在老大哥的腳下,受他壓迫,被他洗腦,一切的一切都能及時呈現,自由自在,絲毫不受箝制,藝術和文化消融成一團模模糊糊、嗡嗡作響的泡沫,所有人都在混亂中陷入瘋狂。
哈,我扯遠了。扯那麼多我想說的其實很簡單,「網路」對我而言只是個工具和目的,我對它其實沒有真正的興趣。
〈我的心中充滿愛,我是殭屍〉本來是個短篇故事,是什麼因素讓你決定把它改寫成一本完整的小說?
有幾個因素。那個故事引起的迴響非常熱烈,差點沒把我淹沒,有一陣子,每個月有超過七萬人點閱,對我來說那已經算非常多了。當時我並不知道「殭屍正夯」,也不知道有一波關於殭屍的書和電影即將問世。一直到很後來,我才發現,當然覺得可惜,但我已經開始著手寫一些自己很感興趣的東西,來不及改變方向了。那個故事引起不少共鳴,除此之外,對我來說,這只是個收穫豐碩的初步嘗試,在歡笑和淚水背後有很豐富的隱喻,我真的很希望能進一步探索。在創作的早期,我曾有過某種靈驗的感應,世界觀因此有了一百八十度的大轉變,後來的發展是我一開始想也沒想過的。實際上,和我原先的計畫完全相反,《我的心中充滿愛,我是殭屍》有點歌頌冷漠和聽天由命的味道,但《體溫》卻是以熱情和奮鬥來反擊。
每個怪胎的出版夢,現在的你都已經實現了。對於有潛力的年輕作家,你有什麼建議?從事後的角度來看,你是不是做了什麼比較不一樣的事?
如果真要說,我會早點開始寫《體溫》,這樣一來,就不必和剛才提到的那一波殭屍熱打對台,我不但因為這樣少了不少出版的合約,還讓人以為我是在湊熱鬧。事實上,不論是從主題或審美的角度來看,其他那些「殭屍書」都和《體溫》完全不同。不過,你還能怎麼辦?要跑在時代的潮流之前實在很難。
至於建議嘛,我真的沒有太多好說的。我只不過是把東西放上網,剛好夠幸運,碰巧被某個有人脈的人發現了,這種遭遇是無法複製的。我沒寫信去接洽代理商或出版社,傳統出版的路,我一步也沒走,一切就這麼水到渠成。我想,唯一的建議是繼續寫,不斷讓自己的作品更好,除了往傳統出版方式嘗試之外,永遠別忘了找新的方向。把東西放上網是個很好的起點,你永遠都不會知道,有哪些人在留意你的作品。
你同時也是個視覺藝術家和音樂家。這幾種不同的創造過程,對彼此有什麼程度的影響嗎(如果彼此間有什麼不同的話)?
基本上,我覺得技巧都差不多。如果我對文字的掌握不好的話,我就沒辦法填詞,耳朵對音樂敏感也有助於我寫富有節奏感的散文。作畫和描寫情景時,掌管視覺那一部分的腦袋,對我同樣也有幫助。對我而言,一切都是互相影響的。我很難瞭解,一個擅長填詞的人怎麼會沒辦法寫出優美的散文,反之亦然。我認為,不論是哪一種藝術型態,都具有相同的美學價值。不論做什麼,我的目標都是要顛覆既有,不斷創新,同時又保留足夠的「流行」元素,能在基本的人性層面上讓人產生共鳴。不論選的是那一種媒介,我都抱持同樣的態度。
有沒有哪些藝術家或創作者的作品,對你的寫作造成長遠的影響?
我還真不擅長回答這種問題……不知道我有沒有辦法挑出某些特定的作品,但對我的寫作可能有影響的作家包括戴夫‧艾格斯、科特‧馮內果、道格拉斯‧柯普蘭、史蒂芬‧金、查理‧寇夫曼、托姆‧約克、史坦利‧唐伍德、強納森‧列瑟以及戈馬克‧麥卡錫等,不過,這份名單一直在變化(而且還會因為我忘記而消失)。
你的作品會不會有什麼出人意料的安排(嗯哼,比方說電影之類的),能不能暗示一下?有沒有打算以文字或搭配插圖的方式,推出其他的短篇故事?打算到什麼地方旅行嗎?還是計畫蓋座金字塔或征服世界?
嗯哼,和《體溫》電影有關的事,我不能發表任何意見,嗯哼。
嗯哼。哇塞,咳得也未免太誇張了,你沒被痰咳到吧?
等《體溫》完全定稿之後,我打算把先前寫了一半的電影劇本寫完,看看我神通廣大的電影經紀人有沒有辦法找到片商發行。然後,嗯,還打算寫另外兩本小說。
目前我沒打算出版完全是圖畫的書,但在近期內,我打算自己推出一本短篇故事集,裡頭會包含一些畫作。其中一篇短篇可能很長,幾乎是中篇小說的長度,但我現在還沒寫完。
訪談作者─以撒‧馬里昂(2009年底的訪談)
可否請你簡單介紹一下你過去的生活,還有其他你認為在作者介紹中應該提到的事?
我生長在華盛頓州的西北部,成年後,一直住在西雅圖市區或市郊附近。我家非常窮,窩過帳棚、拖車,也住過其他一大堆稀奇古怪的地方。我叔叔把機車停在樹林裡一間長滿苔蘚的車庫裡,我們也曾住在裡頭,那地方後來因市政府的取締而被焚燬(我有一張車庫陷入火海的照片,就貼在書桌上面,提醒自己過去的日子很難捱,未來也可能不輕鬆)。就算住的是真正的屋子或移動式的房子,也是三不五時在換地方,在我離家獨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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