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慾望城市」正宗前傳!凱莉與紐約、與男人、與好姊妹的第一次親密接觸!
全美暢銷超過1,000,000冊!已售出30國版權!
就是這個夏天,
我要到慾望城市,我要為我自己買第一雙名牌鞋,
我要讓男人為我著迷,我要成名……
那個夏天,凱莉還不是什麼專欄作家,還沒遇見大人物,衣櫃裡沒有一件像樣的衣服,皮夾裡也沒什麼錢。
她才剛離開小鎮,踏上紐約這個什麼都有可能發生的城市。這裡的街道很喧鬧,這裡的夜晚很燦爛,至於這裡的人嘛,似乎都有點瘋……
浪蕩成性的莎曼珊沖「婚」頭,卻搞不清楚她想要長相廝守的是情人,還是「紐約貴婦」的頭銜。米蘭達口口聲聲說她痛恨男人,卻在一夜之間掉入愛情的漩渦。還有才華洋溢的劇作家博納,他先是對凱莉大獻殷勤,但轉眼若即若離,讓人摸不著頭緒。
即使如此,凱莉必須承認,自己真的好愛這裡的人,這裡的空氣,還有她在這裡正要開啟的光明的前程。為了讓自己更像這裡的一份子,凱莉下定決心,要在她生日這天完成兩件事:一是發表她的首部劇作,二則是要成功誘惑博納。
想寫作,想戀愛,想買包包和衣服,想要一個愛我的男人,想要變得比以前更好,想要想要想要想要想要想要……凱莉不知道,這些慾望推著她在紐約勇敢地往前走,卻有可能趁她不小心,狠狠地反咬她一口!
作者簡介:
甘蒂斯.布希奈爾 Candace Bushnell
全美最炙手可熱的超級都會小說作家,她的處女作《慾望城市》生動地描繪了曼哈頓上流社會菁英分子的情感糾葛,改編成同名電視影集與電影後,更風靡了全世界,也使她從報刊專欄主筆一躍成為國際級的暢銷作家。隨後出版的《四個金髮美女》、《超奢華愛情》和《口紅叢林》,同樣以辛辣刺激的筆調叫好叫座。
布希奈爾對於男女的互動一向觀察入微、見解獨到,犀利、諷刺的筆調,以及極具衝擊性的情節和人物,讓自承專寫眾人難以啟齒又有切身感受議題的布希奈爾,被《紐約時報》讚譽為觀察社會百態的「哲學皇后」!
與《慾望城市》女主角凱莉.布雷蕭一樣,布希奈爾在十九歲時搬到紐約,對於這個摯愛的城市,總能展現她獨有的寫作天賦,將紐約每一刻的城市精神描摹得淋漓盡致。而《慾望城市》的前傳《凱莉日記》與《慾望日記》,將從凱莉.布雷蕭的少女時期開始,帶領讀者一窺這位影響兩個世代的女性,如何從平凡的小鎮女孩變成夢想中的作家。
英文官網: www.candacebushnell.com
譯者簡介:
楊沐希
宅居文字工作者。譯有《天堂可以等》、《鬼不理大冒險1:殺手誕生》、《細瘦劊子手》、《起司》、《我在性癮治療所的臥底日記》等書。
章節試閱
莎曼珊先叫我幫她找另一隻鞋,在我發現鞋子掉在水槽裡時,她問我要不要去參加派對。
「妳可以一起來,反正妳也沒有別的地方好去,而我又不想找保母。」
「我又不是小孩子。」
「行,那妳是小麻雀。隨便啦。」她邊說邊奮力穿上綠色的萊卡連身洋裝,還調整了一下絲質胸罩。「妳已經被搶了,若皮條客要綁架妳,我可不希望扯上關係。」
她轉過身來,打量了一下我的服裝,我正穿著水藍色防風外套和同色的褲裙,幾個小時前,我還覺得這麼穿挺時髦的。「妳就只有這種衣服?」
「我有一件六○年代的雞尾酒會小禮服。」
「穿來看看,還有這個。」她扔給我一副金色的飛行員墨鏡。「這會讓妳看起來正常一點。」
我沒問這個「正常」是什麼意思,就乖乖照她的話做,然後跳下五級階梯,抵達街頭。
「遊戲規則第一條,」她陷身車陣裡。「總是表現出知道自己要去哪裡的模樣,就算妳不知道目的地是哪裡也一樣。」
她舉起手,一輛車因此發出刺耳的煞車聲。「快點!」她拍了拍車子的引擎蓋,然後對駕駛比了比中指。「務必穿能夠跑步的鞋子!」
我歪歪扭扭地跟著她越過第七大道的重重障礙,馬路另一端好像遇難船員終於發現的陸地。她不屑地瞄了我的腳一眼,責備地說:「還有,拜託,楔形涼鞋給我扔了。」
「妳知道史上第一雙楔形涼鞋是一代鞋王薩瓦托‧菲拉格慕(Salvatore Ferragamo)替茱蒂‧嘉蘭(Judy Garland)打造的嗎?」
「這種事妳怎麼會知道?」
「我很喜歡這種沒什麼用處的小道消息。」
「那妳在派對上應該可以如魚得水。」
「妳再說一次是誰辦的派對?」車聲喧囂,希望她聽得見我的喊叫。
「大衛‧羅斯,他是百老匯的導演。」
「他為什麼要在禮拜六下午四點舉行派對?」我躲開了熱狗推車、裝滿被巾的超市推車以及一個拴著鍊條的小孩。
「這是茶會啊。」
「現場會提供茶水嗎?」我實在搞不清楚她是不是說真的。
她笑了起來。「妳說呢?」
鋪著小圓石的街道盡頭有一棟暗粉紅色的房子,派對就是在這裡舉行。我可以從建築物之間的縫隙看到河流經過,陽光下的河水滿漲,還是棕色的。
莎曼珊警告我「大衛是個怪咖」,好像鄉下來的新朋友對「怪咖」會很反感似的。「他上次辦派對的時候,有人帶了一隻迷你馬來,結果牠居然在歐比松地毯上拉屎。」
我裝著一副知道歐比松地毯是什麼玩意兒的模樣,於是繼續問那馬的事。「他們怎麼去派對?」
「搭計程車。」莎曼珊說:「馬又不大。」
我遲疑了一下,然後說:「那妳帶我去,妳的朋友大衛會介意嗎?」
「如果連迷你馬他都不介意,我覺得他應該不會介意。除非妳很討人厭或很無趣。」
「我可能有一點點小無趣,但我可不是討厭鬼。」
「什麼從小鎮來的啊,那些自我介紹就省省吧。」她說:「在紐約,妳需要的是場面話。」
「場面話?」
「就是『妳是誰』的美化版,修飾一下嘛。」她說的手足舞蹈,此時我們正走到門口。房子有四層樓,藍色的大門打開了,裡頭有一群身上什麼顏色都有的人熱烈地向我們招呼招手,好像是音樂劇的合唱團。我的五臟六腑興奮地悸動。這扇門就是通往另一個世界的入口。
我們才跨過門檻,就有一個全身黑到發亮的男子跑過來,他一手拿著一瓶香檳,另一隻手則拿著一根正在燃燒的香菸,他尖叫:「莎曼珊!」
「大衛!」她故意念得有點法國腔。
「妳是哪位啊?」他友善且好奇地看了我一眼。
「先生,我是凱莉‧布雷蕭。」我伸出手。
「真盛重。」他說:「自從我穿短褲以後,就沒有人叫我『先生』過了。不是說我一直都穿短褲啦。這麼可愛的小傢伙,妳平常都把她藏在哪裡?」
「我在門口發現她的。」
「妳到的時候是像摩西一樣被人放在籃子裡嗎?」
「我是搭火車來的。」
「是什麼風把妳吹來這翡翠之城的呢?」
「喔。」我笑了笑,莎曼珊的忠告還在心頭,我就隨口說:「我來是要成為知名作家的。」
「就像肯頓!」他大喊。
「肯頓‧詹姆斯?」我上氣不接下氣地問。
「還有別的肯頓嗎?他應該在這附近。如果妳碰巧遇到某個嬌小的傢伙,而他的聲音又很像貴賓狗的話,恭喜,就是他了。」
不一會兒,大衛‧羅斯已經走遠,而莎曼珊坐在某人腿上。她從沙發上招手說:「在這邊!」
我經過一位身穿白色連身衣的女子身邊。「我想這是頭一次我親眼見到賀斯頓!」
「賀斯頓有來嗎?」莎曼珊問。
如果我參加了一個派對,賀斯頓和肯頓‧詹姆斯都有出席的話,我就要死翹翹了!「我是說那件連身衣是他的設計啦。」
「喔,連身衣。」她故意用誇張的口氣說給底下那個男人聽。我看到的是,他曬得黝黑,很像運動員,袖子向上捲,手臂露出一大截。
「真是要死了。」他說。
「這位是凱莉‧布雷蕭,她要成為知名作家。」莎曼珊把我隨口說說的志向給講了出來,好像這忽然成了事實一樣。
「妳好啊,名作家。」他伸出手,他的手指細細的,膚色黃得發亮。
「這位是博納,去年沒跟我上床的傻瓜。」莎曼珊打趣說。
「只是不想成為妳的戰利品。」博納慢條斯理地說。
「我已經不玩了,你不知道嗎?」她伸出左手看了看,無名指上有一顆家庭號的鑽戒。「我訂婚了。」
她吻了吻博納深色的腦袋,轉頭看了看,說:「我該拍誰屁股一掌才能喝到飲料?」
「我去吧。」博納自告奮勇。他站了起來,而有這麼神奇的一瞬間,我好像看到未來在向我招手。
「來吧,名作家,妳最好跟我來,我是這裡唯一一個正常人。」他把手搭在我的肩膀上,推著我穿過人群。
我回頭看莎曼珊,但她只有揮手微笑,而那顆大鑽石閃著陽光最後的餘暉。我怎麼之前都沒有注意到這顆鑽戒?
也許是因為我忙著注意其他事物吧。
好比博納吧,他人高馬大,有一頭深色的直髮。還有個大大的鷹勾鼻、一雙帶著淺棕色的綠色眼睛,而表情時不時從哀傷轉變成開心,好像他有兩種互相拉扯的人格一樣。
我實在搞不懂他為什麼這麼注意我,但我著迷了。人來人往,都來恭賀他,片段的對話如蒲公英花絮一樣飄進我的腦袋裡。
「你永不放棄,難道你──」
「克里斯賓認識他,他多怕──」
「我說啊,你為什麼不嘗試用圖表解釋文句──」
「可怕,就連她那顆鑽戒看起來也很猥褻──」
博納對我眨眨眼,忽然間,我的腦袋裡浮現他的全名,是從過期的《時人雜誌》還是《新聞週刊》上看到的啊?博納‧辛格?那個劇作家!?
怎麼可能?我緊張了,我明知道就是他。
怎麼可能發生這種事?我才到紐約兩個小時,就已經遇到這麼多神奇的人物了!
「妳說妳叫什麼名字?」他問。
「凱莉‧布雷蕭。」他那齣贏得普立茲獎的劇名好像玻璃碎片一樣出現在我的腦海裡:《抽刀斷水》。
「我還是送妳回莎曼珊那邊好了,免得我拐妳回家。」他說。
我尖酸地說:「我不會去的。」血氣衝上我的耳朵,手裡的香檳冒著水氣。
「妳住哪?」他捏捏我的肩膀。
「不知道。」
這個回答讓他噗嗤大笑。「妳是孤兒!妳是孤女安妮嗎?」
「我寧可當憨第德。」我們緩緩移動到一面靠近落地雙扇玻璃門邊的牆,從這個門出去就可以到花園。他放低身子,我們終於平視彼此。
「妳從哪來的?」
想起莎曼珊的忠告,我說:「那重要嗎?我人在這了。」
「耍嘴皮子。」他說。忽然間,我很慶幸自己被搶,那個偷兒偷了我的包包和錢,但也把我的身分證明給偷走了,這表示接下來的幾個小時裡,我愛當誰就可以當誰!
博納牽著我去花園。一群人,有男有女、有老有少、有美有醜,他們環坐在一個大理石桌子旁,又叫又笑的,感覺好像對話必須夠熱烈他們才繼續得下去。博納帶著我擠進一個身材矮小的短髮女子及一個穿著泡泡紗外套的高雅男子之間。
「博納。」女子用細軟的聲音說:「我們九月要去看你的戲。」博納的回答被坐在對面男子的招呼聲給蓋過去了。
那人穿著全身黑,寬鬆的外套好像修女服。棕色的太陽眼鏡遮住了他的雙眼,頭上還帶了一頂呢帽。他臉上的皮膚微微起皺,好似臉上包著柔軟的白色布料一樣。
「博納!」他大喊:「博納寶貝!親愛的,我這輩子的摯愛。來點喝的吧?」他看看我,然後伸出一隻顫抖的手指,說:「你帶了小孩來!」
他的聲音好刺耳,怪得尖銳,幾乎不像是人的聲音。我全身的細胞糾結在一起,他是肯頓‧詹姆斯。
我的喉嚨好乾,我拿起香檳,一口灌光,感覺到那個穿泡泡紗外套的男子用手肘頂頂我。他對肯頓‧詹姆斯點點頭。「別看簾幕後面的人。」他的聲音是貴氣的新英格蘭口音,低沉又充滿自信。「是乙醇的關係,好多年了。腦袋都壞了,簡單來說,他是個無可救藥的酒鬼。」
我露出感激的笑容,假裝我知道他在說什麼一樣。「誰不是呢?」
「既然妳提了,的確如此。」
「拜託,博納。」肯頓說:「這很實際,你離吧台最近。你總不能要我穿過那滿是臭汗的人群──」
「罪過啊!」泡泡紗男子如是說。
「你這玩意兒底下穿的是什麼?」博納忽然說。
「我等你問我這個問題已經等十年了。」肯頓尖叫。
「我去拿。」我邊說邊站了起來。
肯頓‧詹姆斯拍著手說:「太棒了。各位,請記著,這就是小孩該做的事,服務大眾。博納,請你以後務必多帶小孩來參加派對啊。」
我逼自己離開他們,我多想聽他們聊天、多想瞭解他們啊,我更不想留博納或肯頓‧詹姆斯在那邊。肯頓‧詹姆斯,世界上最有名的作家,這個名字在我腦袋裡鏗鏘作響,好像《小火車做到了》那本書一樣,小火車開始加速。
一隻手伸出來抓住我,是莎曼珊,她的雙眼和那顆鑽石一樣閃著光芒。她的上唇有一抹濕潤的光澤。「妳還好嗎?妳不見了,害我擔心死了!」
「我剛遇到肯頓‧詹姆斯,他要我幫他拿酒。」
「下次妳要離開,先跟我講一聲好嗎?」
「好,我沒想要離開。」
「行。」她面露喜色然後回去聊天。
派對的氣氛才逐漸達到高潮,音樂震耳欲聾,大家舞動肢體,一對男女還在沙發上親熱。一個女子背著鞍型包爬過舞池,身穿馬甲的高壯女子用香檳噴兩名酒保。我拿了一瓶伏特加,在人群裡走跳。
好像我總是這種派對的座上嘉賓,好像我屬於這裡一樣。
等到我回去桌邊時,整身穿著香奈兒的小姐佔了我的位置。泡泡紗男子正在表演大象攻擊的默劇,肯頓‧詹姆斯則把帽子拉過耳緣。看到我來,他開心地大喊:「請替我的酒開路!」然後替我在他身邊空出一個小空間,然後對著整桌人大聲宣布:「這個孩子有一天能稱霸大蘋果!」
我擠進他身邊的空位裡。
「不公平,」博納大喊:「別染指我的女孩!」
「我才不屬於任何人。」我說。
「親愛的,有一天妳會屬於某人的。」肯頓眨了眨朦朧的眼睛,向我警告:「到時候妳就會知道了。」然後用柔小的手掌拍拍我的手。
莎曼珊先叫我幫她找另一隻鞋,在我發現鞋子掉在水槽裡時,她問我要不要去參加派對。
「妳可以一起來,反正妳也沒有別的地方好去,而我又不想找保母。」
「我又不是小孩子。」
「行,那妳是小麻雀。隨便啦。」她邊說邊奮力穿上綠色的萊卡連身洋裝,還調整了一下絲質胸罩。「妳已經被搶了,若皮條客要綁架妳,我可不希望扯上關係。」
她轉過身來,打量了一下我的服裝,我正穿著水藍色防風外套和同色的褲裙,幾個小時前,我還覺得這麼穿挺時髦的。「妳就只有這種衣服?」
「我有一件六○年代的雞尾酒會小禮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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