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暖希望的春天.炙熱邪惡的夏天.藍色青春的秋天.冷冽奇異的冬天
《四季奇譚》於一九八二年一推出,便拿下《紐約時報》暢銷書排行榜冠軍,該年度並在美國狂銷二十八萬冊,是年度排行第七的暢銷書,同時也創下了四篇收錄小說中,就有三篇登上大銀幕的紀錄,除了膾炙人口的《刺激一九九五》外,還有描述迷戀德國納粹惡行的變態資優生詭異行為的《是誰和我玩遊戲》,以及童年好友一同探險、尋找屍體的《站在我這邊》等三部。。
《四季奇譚》由四個短篇所組成,一如四季的寒溫冷暖,史蒂芬.金以不同的主題、筆調,書寫出直指人性、擺蕩在真實與虛妄之間的精彩故事。如果你是標準的「史蒂芬‧金迷」,那麼《四季奇譚》絕對是必須收藏的經典;倘若你正要開始接觸史蒂芬.金,本書將讓你一頭栽進他的小說世界而無法自拔,一口氣體驗四篇如同四季變化般的人性希望與絕望之旅。
作者簡介:
史蒂芬.金Stephen King
史蒂芬.金於一九四七年出生於美國緬因州的波特蘭市;一九六六年進入緬因州立大學英語系就讀,在校園中十分活躍,不僅擔任校刊的專欄主筆,也積極參與校園政治活動,並大力支持反越戰運動。一九七○年大學畢業,取得高中教師資格。
一九七一年,史蒂芬.金開始在漢普頓學院教授高中英語課程,利用課餘創作短篇故事,以及第一部長篇小說。一九七三年春天,第一部小說《魔女嘉莉》獲得出版社青睞,於次年出版,締造了四十萬本的銷售佳績。從此史蒂芬.金丟開教鞭,全心投入小說創作。
三十多年來,史蒂芬.金共創作了四十多部作品。其豐沛的創造力,讓他獲得二○○三年美國國家圖書基金會「傑出貢獻獎」,與二○○四年世界奇幻文學獎「終身成就獎」的肯定。
由於史蒂芬.金的小說多為驚悚駭人的題材,再加上筆鋒犀利且鋪陳迂迴,常令人讀後不寒而慄。當然,除了擅長營造恐怖氣氛外,其一般性的故事題材也是他的拿手絕活,讓人一開卷便欲罷不能。他的作品後來幾乎都被搬上大銀幕,例如《魔女嘉莉》、《鬼店》、《綠色奇蹟》、《勿忘我》、《1408》、《迷霧驚魂》等,而讓他聲勢如日中天的,莫過於叫好又叫座的《刺激一九九五》(取材自《四季奇譚》第一篇〈春天的希望之麗泰海華絲與蕭山克監獄的救贖)。
如今,史蒂芬.金是全球收入最豐的作家之一,也是第一個發表網路收費作品的作家,其小說改編成電影的數量亦榮登冠座。對讀者而言,擅於描寫人性黑暗面的史蒂芬.金,既是驚悚恐怖大師,也是通俗小說作家的第一把交椅。
譯者簡介:
施寄青
三年六班的新台灣人,台灣婦女運動與追求婦女權益、兩性平等的主力戰將,二○○二年卸下戰袍,並自教職退休,從此過著優哉游哉的鄉居生活。著有《走過婚姻》、《婚姻終結者》、《兒子看招》、《上帝也算命》、《女生愛男生》、《看神聽鬼》等書;譯有《反敗為勝》、《印度之旅》、《紫色姊妹花》等書。
趙永芬
東海大學外文系畢業,美國德州大學奧斯汀分校教育碩士。曾多次擔任國內外的中英文口譯工作。自大學畢業以來從事翻譯工作不輟,近十年則以兒童文學翻譯與推廣閱讀運動為主。曾獲得聯合報讀書人非文學類最佳翻譯獎,以及民生報「好書大家讀」兒童文學類翻譯獎。
齊若蘭
台大外文系畢業,美國北卡羅萊納大學教堂山校區新聞碩士,曾任職好時年出版社、《天下雜誌》、《康健雜誌》。譯作包括《彼得.杜拉克的管理聖經》、《杜拉克談高效能的5個習慣》、《真希望我20歲就懂的事》、《學創意,現在就該懂的事》、《一萬小時的神奇威力》、《MIT的魔法師和學徒們》、《從A到A+》、《基業長青》、《從A到A+的社會》、《為什麼A+巨人也會倒下》、《十倍勝, 絕不單靠運氣》等;並曾採訪整理《棋局雙贏》、《設計管理的美力競界》等書,以及參與 Discovery 頻道【台灣人物誌】《西瓜大王陳文郁》、《趨勢科技張明正》,以及《與自然對話:會呼吸的房子》等紀錄片之企畫及撰稿。
各界推薦
名人推薦:
紐約時報暢銷書排行榜冠軍
《刺激1995》等電影原著小說
【專文推薦】
每個美國家庭顯然都有兩本書,一本是《聖經》,另一本八成是史蒂芬‧金的作品。
──編輯人/作家 傅月庵
無疑的,《四季奇譚》是史蒂芬‧金從事寫作三十年來公認最棒的作品之一,堪稱他的生涯代表作。
──台灣史蒂芬‧金網站站長 林尚威
【經典推薦】
俞秀端 法務部調辦事主任檢察官│蔡詩萍 知名作家│張東君 作家│張國立 作家
【國際媒體好評】
《四季奇譚》絕對不容錯過,我保證你將一頭栽進而無法自拔……他所創造出的人物,栩栩如生地讓你幾乎可以感受到他們的存在。
──《明尼亞波里星壇報》(Minneapolis Star-Tribune)
史蒂芬‧金的作品讀來津津有味,讀者彷彿可以直接與書中角色對話,不愧是一位優秀的小說家。
──《休士頓紀事報》(Houston Chronicle)
【國際媒體齊聲讚譽史蒂芬‧金】
紐約時報書評(New York Times Book Review)│時人(People)│出版人周刊(Publishing Weekly)│《衛報》(Guardian)│洛杉磯時報書評(Los Angeles Times Book Review)│書頁(BookPage)│娛樂周刊(Entertainment Weekly)│村聲雜誌(The Village Voice)│柯克斯書評(Kirkus Reviews)│圖書館雜誌(Library Journal)│軌跡(Locus)│獨立報 (Independent) │華盛頓書評(Washington Post Book Worl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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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節試閱
我還記得安迪.杜佛尼第一次跟我接觸要東西的情形,往事歷歷在目,好像昨天才發生一樣。不是他想要麗泰海華絲的海報那次,那還是以後的事。一九四八年夏天,他跑來找我要別的東西。
我的生意大部分是在運動場上做成的,這樁交易也不例外。我們的運動場很大,呈正方形,每邊長九十碼。北邊是外牆,兩端各有一個瞭望塔,上面站著武裝警衛,還佩著望遠鏡和鎮暴槍。大門在北面,卡車卸貨區則在南邊,蕭山克監獄總共有五個卸貨區。在平常的工作日,蕭山克是個忙碌的地方,不停有貨進出。我們有一間專造汽車牌照的工廠、一間大洗衣房。洗衣房除了洗燙監獄裡所有床單衣物,還替一家醫院和老人院清洗床單衣物。此外還有一間大汽車修理廠,由犯人中的技工負責修理囚車和市政府、州政府的車子,不用說還有監獄工作人員的私人轎車,經常也可以看到假釋委員的車停在那兒待修。
東邊是一堵厚牆,牆上有很多小得像縫隙的窗子,牆的另一邊就是第五區的牢房。西邊是辦公室和醫務室。蕭山克從不像其他監獄一樣人滿為患。一九四八年時,還有三分之一的空位。但任何時候,運動場上都有八十到一百二十名犯人在玩美式足球或打棒球、賭骰子、閒聊或暗中交易。星期天,場上人更多,像假日的鄉下……如果再加上幾個女人的話。
安迪第一次來找我時是個星期日。我正跟一個叫安耳默的人談完話;安耳默三不五時幫我一些小忙,那天我們談的是一部收音機的事。我當然知道安迪是誰,別人都認為他是個冷冰冰的勢利小人,一副欠揍的樣子。說這種話的其中一個人叫做包格.戴蒙,惹上他可真是大壞事一件。安迪沒有室友,聽說是他自己不想要的。別人都說,他自認他的屎聞起來比別人香。但我不隨便聽信別人的傳言,我要自己來判斷。
「喂,」他說,「我是安迪.杜佛尼。」他伸出手來,我跟他握手。他不是那種喜歡寒暄的人,開門見山便說出來意。「我知道你有本事弄到任何東西。」
我承認我常常有辦法弄到一些東西。
「你是怎麼辦到的?」安迪問道。
「有時候,」我說,「東西好像莫名其妙地就到了我的手上。我無法解釋,除非因為我是愛爾蘭人。」
他笑笑。「我想麻煩你幫我弄把敲石頭的鎚子。」
「那是什麼樣子的鎚子?你要那種鎚子幹什麼?」
安迪很意外,「你做生意還要追根究底嗎?」就憑他這句話,我已知道他為何會贏得勢利小人的名聲,就是那種老愛裝腔作勢的人--不過我也在他的問話中感覺到一絲幽默。
「我告訴你,」我說,「如果你要一枝牙刷,我不會問你問題,我只告訴你價錢,因為牙刷不是致命的東西。」
「你對致命的東西很過敏嗎?」
「是的。」
一個老舊、貼滿了膠帶的棒球飛向我們,安迪轉過身來,像貓一樣敏捷,在半空中把球抓了下來,漂亮的動作連馬左恩2都會嘆為觀止。安迪再以迅速俐落的動作把球擲回去。我可以看見不少人在各幹各的活兒時,還用一隻眼睛瞄著我們,也許在塔上的守衛也在看我們。我不做畫蛇添足或會惹來麻煩的事。每個監獄中,都有一些特別有份量的人物,小監獄裡可能有四、五個,大監獄裡可能多達二、三十個。在蕭山克,我也算是個有頭有臉的人,我怎麼看待安迪,可能會影響他在這裡的日子好不好過。安迪可能也心知肚明,但他從未向我磕頭或拍馬屁,我就是敬重他這點。
「應該的。我會告訴你這種鎚子長什麼樣子,還有我為什麼需要這種鎚子。石鎚是長得很像鶴嘴鋤的小鎚子,差不多這麼長。」他的手張開約一呎寬,這是我第一次看見他整齊乾淨的指甲。「鎚子的一端是尖利的小十字鎬,另一端是平鈍的鎚頭。我要買鎚子是因為我喜歡石頭。」
「石頭?」我說。
「你蹲下來一下下。」他說。
我們像印第安人一樣蹲著。
安迪抓了一把運動場上的塵土,然後讓塵土從他乾淨的手指縫間流下去,揚起了一陣灰。最後他手上留下了幾粒小石頭,其中一、兩粒會發光,其餘的則灰撲撲的,黯淡無光。其中一粒灰暗的小石頭是石英,但是要等摩擦乾淨了以後,才看得出來是石英,發出一種奶色的光芒。安迪把它擦乾淨後扔給我。我接住後,馬上叫出名字。
「石英,不錯,」他說,「你看,雲母、頁岩、沙質花崗岩。這地方有不少石灰石,是當年開闢這一個山丘蓋監獄時留下來的。」他把石頭扔掉,拍掉手上的灰塵。「我是個石頭迷。至少……以前是。我希望能再度開始收集石頭,當然是小規模的收集。」「星期日在運動場上的探險?」我問道,站了起來。好一個傻念頭,不過……看見那一小塊石英,我也不禁小小心動了一下,我不知為什麼;我想,大概是和外面的世界有某種聯繫吧。你不會想到在運動場上會看到石英,石英應該是在奔流的小溪中撿到的東西。
「星期天有點事做,總比沒有的好。」他說。
「你可以把鎚子插進某人的腦袋中。」我評論道。
「我在這兒沒有敵人。」他靜靜地說。
「沒有?」我微笑道,「再等一陣子吧。」
「如果有麻煩的話,我不會用鎚子來解決。」
「也許你想逃獄?在牆下挖地道?因為如果你--」
他溫文有禮地笑了起來。等到我三個星期後親眼見到了那把石鎚時,我就明白他為什麼笑了。
「你知道,」我說,「如果有人看見你帶著這玩意兒,他們會把它拿走。他們連看到你有個湯匙,都會把它拿走。你要怎麼弄呢?就蹲在這兒敲敲打打嗎?」
「噢,我會想出更好的辦法的。」
我點點頭,反正那部分確實不關我的事。我只負責供應東西,至於他能否保住那個東西,完全是他家的事情。
「像這樣一個玩意兒,要多少錢?」我問,我開始享受他安靜低調的態度。如果你像我一樣,已經度過了十年的牢獄生涯,你會極端厭倦那些愛大聲咆哮、好吹牛、還有大嘴巴的人。所以,可以這麼說,我從初次見面就很喜歡安迪。
「任何賣石頭和玉石的店都可以買到,要八塊錢,」他說,「不過當然我明白,你經手的東西都還要加一點佣金--」
「平常是加百分之十,不過我必須把危險物品的價格再提高一點。你要的東西比較不是那麼容易弄到手,所以就算十塊錢好了。」
「那就十塊錢。」
我看著他,微微一笑。「你有十塊錢嗎?」
「有。」他平靜地說。
過了很久,我才發現他至少有五百元,是他入獄時就帶進來的錢。每個人入獄時都要先經過一番檢查,他們會強迫你彎下腰來,然後仔細查看你的某個部位。不過那部位空間不少,有決心的人想瞞天過海還是有辦法,東西直往內塞,表面上甚至看不出來,除非碰巧檢查你的那個人居然有心情戴上橡皮手套,往裡面猛掏。
「很好,」我說,「你應該知道萬一我給你的東西被發現了,該怎麼辦吧?」
「我想我應該知道。」我可以從他的眼神轉變中看出,他早已猜到我要說什麼了。他的眼神中閃現一絲他特有的帶著嘲諷的幽默。
「如果你被逮著了,你要說是你自己找到的。他們會關你三或四個星期的禁閉??還有,當然囉,你的玩具自然也會被沒收,還會在你的紀錄上留下一個污點。但是如果你說出我的名字,以後就甭想再和我做生意了,連一雙鞋帶或一包香菸都甭想我賣給你。我也會派人給你一點顏色瞧瞧。我不喜歡暴力,但你要了解我的處境,我可不能隨便給人擺了道兒,這樣我往後就混不下去了?」
「我懂,你不用擔心。」
「我從來不擔心,」我說,「在這種地方,擔心於事無補。」
他點點頭走開了。三天後,趁早上洗衣服的休息空檔,他走向我。他沒跟我說話,甚至沒看我,不過神不知鬼不覺地塞給我一張摺得整整齊齊的鈔票,手法就像魔術師玩撲克牌戲法一樣俐落。這傢伙學得很快。我給他弄了一把鎚子,正是他形容的尺寸和樣子。我把鎚子藏在我的牢房中一個晚上,這種鎚子不像逃亡工具,我猜如果想用這樣一把鎚子挖地道逃出去,大約要六百年,但我還是有點不放心。因為萬一把這玩意插在某人的腦袋中,他就再也別想聽電台播放的流行歌了,而安迪一向跟那些同性戀處不好,我希望他們並非他真正想鎚的對象。
最後,我還是相信自己的判斷。第二天一早,起床號還沒有響起,我就把鎚子藏在香菸盒中拿給厄尼,厄尼是模範囚犯,他在一九五六年出獄前,一直負責打掃第五區的走道。他一句話也沒說,就飛快地把鎚子塞進上衣裡,此後十九年,我不曾再看過那把鎚子,等我再看到它時,那把鎚子早已磨損得沒法用了。
接下來那個星期日,安迪再度在運動場上走向我。他的樣子慘不忍睹,下嘴唇腫得像香腸,右眼也腫得張不開,臉頰有一連串刮傷。他又跟那些「姊妹」起衝突了,但他從來不提這件事。「多謝你的工具。」他說,說完便走了。
我好奇地看著他。他走了幾步,在地上看見什麼東西,彎下腰去撿起來。那是塊小石頭。囚衣是沒有口袋的(唯有擔任技工的囚犯在工作場合中穿的工作服例外),但是總有辦法可想,因此那塊小石頭消失在安迪的袖子中,而且一直沒有掉下來,手法真叫人佩服……我也很佩服他,儘管他碰到不少麻煩,還是繼續過他的日子,但世界上其他成千上萬的人卻辦不到,他們不願意或沒有能力這麼做,其中許多人根本沒有被關在牢裡,卻還是不懂得過日子。我還注意到,儘管安迪的臉孔透露出他碰到麻煩了,但是他的雙手仍然乾淨得一如往常,指甲也修剪得整整齊齊的。
接下來六個月,我甚少看見他。安迪有好一陣子都被單獨關在禁閉室裡。
我還記得安迪.杜佛尼第一次跟我接觸要東西的情形,往事歷歷在目,好像昨天才發生一樣。不是他想要麗泰海華絲的海報那次,那還是以後的事。一九四八年夏天,他跑來找我要別的東西。
我的生意大部分是在運動場上做成的,這樁交易也不例外。我們的運動場很大,呈正方形,每邊長九十碼。北邊是外牆,兩端各有一個瞭望塔,上面站著武裝警衛,還佩著望遠鏡和鎮暴槍。大門在北面,卡車卸貨區則在南邊,蕭山克監獄總共有五個卸貨區。在平常的工作日,蕭山克是個忙碌的地方,不停有貨進出。我們有一間專造汽車牌照的工廠、一間大洗衣房。洗衣房除...
推薦序
推薦導讀1
他先是喜歡寫作,然後賺到了錢──略談史蒂芬‧金的創作生涯
文/傅月庵
史蒂芬‧金始終焦慮著,自從他發現自己愛上寫作這件事之後。
一九五四年,七歲的他,因病休學在家,整天躺在床上看漫畫。在母親的鼓舞下,創作了一個四頁長的魔法動物故事,獲得母親所賞賜的一塊美金稿費。他自覺人生就此開啟了一扇「可能」的大門,但,焦慮也隨之開始了。
不同的人生階段裡,這種關於寫作的焦慮,以著不同的面貌出現。「退稿」當然是其中一種,但不嚴重。對於一個以寫作為樂的十四歲青少年而言,牆上懸掛退稿的釘子因無法負荷重量而掉了下來,充其量換一根更長一點的就是了。類如「寫得很好,但不適合我們。你很有才華,再加把勁吧!」的退稿註語,則讓他大受鼓舞,深感希望無窮,前途無限。
一生最愛是恐怖
真正讓人焦慮的是,他自小就對公認有助於「精神向上提升」的優良課外讀物諸如《白雪公主》、《安博公爵》(The Amboy Dukes)……無甚反應,吸引他廢寢忘食鑽讀、趕場的書籍和電影,幾無例外都是關於火星人、吸血鬼、僵屍、盜墓、活死人、蛇髮魔女、開膛手傑克……這種直到今天還是被教育人士視為「兒童不宜」的「低劣」創作,並且要越血腥、越恐怖、越能讓他感到興奮滿足。寫作反映人生,你讀了些什麼、想了些什麼,動之於心,很自然形諸於筆,尤其對於中學八年級生而言。
一九六一年某月的某一天,史蒂芬‧金把他所看到、自認為最精彩無比的彩色恐怖片《陷阱與鐘擺》(The Pit and the Pendulum)改寫成小說,自編自印,帶到學校去兜售,一個上午便賣了三十六本,現賺九塊錢,成了他的「第一本暢銷書」,也讓窮苦人家小孩的他大受鼓舞,深感「錢」途有望,更多零用金終於不是夢。下午兩點鐘,他被叫到校長室,校長要他把錢退還同學,還訓了他一頓:「我真搞不懂,史蒂芬,你明明有才華,卻為什麼老愛寫這些垃圾東西,白白糟蹋天分呢?」史蒂芬‧金羞愧地遵命退錢,卻不認輸,那年暑假,他又自寫自編自印了個《外星人入侵》的故事,大賣一場。然而,賺足了零用錢的他,內心還是感到羞愧,耳邊不停浮現校長的話:為何要糟蹋天分?為何要浪費時間?為何要寫這些垃圾?
此後二十多年之間,這些話成為史蒂芬‧金揮之不去的陰影。他還在寫,且割捨不下「這些垃圾東西」。「寫作是一種塗鴉。我們每個人的思想都像一個濾網,網的大小和尺寸都不同。我的濾網流不過的東西,也許可以流過你的濾網,而且一點困難也沒有。你的濾網流不過的東西,也許在我的濾網中通行無阻。我們每個人似乎都有與生俱來的責任去轉換這些堵住我們思想濾網的糟粕,最後會發展出某種才藝來。」成名之後,史蒂芬‧金曾經這樣解釋他的寫作嗜好,他的思想濾網流不過去的,就是「恐懼」這件事,這是天性,所以他愛寫,也幾乎只寫「恐怖小說」。
一生最愛是恐怖,聽起來似乎有些病態,許多人也認為這是史蒂芬‧金在嚐到甜頭、靠著嚇人賺得億萬家產之後的說詞,根本是譁眾取寵的一派胡言。然而,正如孔子所言:「富與貴,是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處也。貧與賤,是人之所惡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去也。君子去仁,惡乎成名。君子無終食之間違仁,造次必於是,顛沛必於是。」我們若以「恐怖小說」跟「寫作」來代替「道」與「仁」這兩個字,再用這段話來形容史蒂芬‧金的這一生,則雖不中亦不遠矣。
我知道我有多認真
一九七三年的史蒂芬‧金:大學畢業兩年,二十七歲,已婚,眼鏡鏡片越來越厚重,卡其褲已快裝不下日益向外擴張的啤酒肚。育有一子一女的他,好不容易在高中找到一份教職,卻入不敷出,暑假裡還得到洗衣工廠打工,老婆塔比莎(Tabitha Spruce)則穿著粉紅制服在甜甜圈店裡當服務生。全家人住在一輛拖車裡,電話被斷線了,更沒錢修理代步用的破爛「別克」車。他終日擔心會有額外的帳單,也被教學跟行政會議搞得興味索然:「這不是我該擁有的生活!」跟所有人一樣,史蒂芬‧金被生活壓得喘不過氣,卻看不到任何改變的曙光。
然而,即使生活如此艱難,他還是在寫作,還是在投稿,而且,還是寫恐怖小說,書桌抽屜裡隨時躺著五、六份未完的手稿。「為何要糟蹋天分?為何要浪費時間?為何要寫這些垃圾?」老校長的這幾句話,想必也曾浮現在他的腦海之中,不過此時的他大概無暇顧及這些了。畢竟,有時候「垃圾」被錄用了,額外的稿費收入總會帶來意外的歡樂。全家大吃一頓、多買些日用品、帶耳朵有問題的女兒去看早該看的醫生。這有什麼不好呢?他真正擔心的是,眼見而立之年即將到來,自己到底能不能成為作家,靠寫作維生呢?
人的命運難說,事後回想,一個小動作,往往決定了一生的走向。要不是老婆塔比莎始終認定史蒂芬‧金有才華,寫作絕不是浪費時間,總是鼓勵他多花時間在寫作上;要不是她從字紙簍裡把已經被揉掉的《魔女嘉莉》(Carrie)草稿給檢了回來,抖掉菸灰,攤平開來閱讀,還貼心地對老公說:這個有搞頭,你一定行的!史蒂芬‧金能否掙脫金鎖走蛟龍,平地一聲起高樓?只怕還在未定之天呢。但不管怎麼說,一九七四年,《魔女嘉莉》出版已經是一個歷史事實了。這本書像個實現了的「美國夢」,讓史蒂芬‧金一鳴驚人、一飛沖天、一夜成名,也造就了美國文學史上最重要的一名暢銷書作家──接下來,他將花三十年時間,以隻手之力,開創出「社會恐怖小說」(social horror fiction)這一類型閱讀,與安‧萊絲(Anne Rice)、丁‧昆士(Dean Koontz)、彼得‧史卓伯(Peter Straub)、約翰‧法瑞斯(John Farris)等人共同鋪設出一條寬闊的大道來。
《魔女嘉莉》預付版稅僅二千五百美元,暢銷之後,光平裝本版權就賣了四十萬美元,他拿到一半的二十萬,等於三十一年的教書薪水。史蒂芬‧金時來運轉,終於發了!能夠無憂無慮、全心全意做他愛做的事,他也更加勤奮了。此後三十年裡,每天一大早,他一起床就坐在打字機前寫作,至少要寫個一千五百字才起身,且每年只在國慶日、生日和聖誕節這三天停筆歇息。(後來他承認,這是為了找話題才這樣說的,其實一瘋魔了,這三天照寫不誤!)「我不斷地寫,因為這是我能做的最好的事情了。有人花上二十年做心理分析,想去瞭解他們為何有某種興趣和感覺,我只是放縱它們。」「當我坐在打字機前時,我知道我有多認真。」某次接受訪問時,史蒂芬‧金曾這樣說道。
到了一九八二年,短短八年中,他已寫出十本小說,本本賣錢。一九八五年之後,速度更快了,曾在十五個月內連續出版了四部新作,其中《牠》(It)厚達一一三八頁,重逾三磅又七盎斯半(約一點六公斤),簡直是書市大忌,但照樣「嚇嚇叫」,獨佔鼇頭,暢銷百萬餘冊。一九八八年裡,他曾有四部小說同時登上暢銷書排行榜,成了美國出版界破天荒的大事。整個八○年代裡,史蒂芬‧金可說攻無不勝、戰無不克。據統計,這十年裡,美國大大小小最暢銷的二十五本書裡,他一人就包辦了七本,當真空前絕後!
版稅之外,從第一本小說起,史蒂芬‧金的另一筆財富就是來自影視收入。由於他實在會講故事,且驚悚懸疑還帶著血腥殺戮的內容,又格外適合改編影視,因此幾乎每一本小說都被搬上銀幕,讓八○年代過著相對太平卻也單調日子的美國民眾,獲得了刺激的宣洩。有人曾私下統計過,一九九○年秋天,不到一個月的時間裡,史蒂芬‧金同時有一部小說在電視播出,兩部小說在電影院放映,另一部正在拍攝中。其利益之龐大,可想而知。事實上,今天我們所熟知的好萊塢工業與出版市場緊密結合,「小說還在寫,電影就說好會開拍」的這一生產模式,幾乎就是由史蒂芬‧金始作俑者,再經過約翰‧格里遜(John Grisham)、麥克‧克萊頓(Michael Crichton)、湯姆‧克蘭西(Tom Clancy)這幾位暢銷天王發揚光大而確立的。
史蒂芬‧金寫得快又賣得好,名利雙收,出版等於印鈔票,昔日戲言富貴事,今朝都到眼前來。然而,他似乎又焦慮起來了。本來就愛喝兩杯的他,到了一九八五年,酒癮、藥癮紛紛上身,不但酗酒,還吸食古柯鹼。這是為什麼呢?「成名症候群」的患得患失以及定期出版的壓力都可能是原因,但以史蒂芬‧金在此時期的出書質量來看,大約都不成問題。隱藏在意識底層的,「為何要糟蹋天分?為何要浪費時間?為何要寫這些垃圾?」如影隨形,如蛆附骨,只怕老校長的魔咒還在蠢蠢作祟著。()
從擔心「恐怖」到擔心「不恐怖」
一九八二年,史蒂芬‧金已經接連寫出《撒冷地》(Salem's Lot)、《鬼店》(The Shining)、《有時候,他們會回來》(Night Shift)、《再死一次》(The Dead Zone)、《燃燒的凝視》(Firestarter)、《狂犬庫丘》(Cujo)這些哄傳一時的叫座小說,聲名大噪,隱隱然具備「暢銷霸王」氣象之時,他卻出版了《四季奇譚》(Different Seasons)。這一本書頗出讀者跟出版界意料之外,是由四個中篇小說組成,前三個與恐怖幾乎沾不上邊,最後一個雖頗驚悚,但跟之前的「超能力」、「吸血鬼」、鮮血滿地滾流相較起來,簡直是小巫見大巫了。關於這本書,史蒂芬‧金後來曾透露:「我花在上面的精神比任何一本書都多。」「也許一生再也不會出版另一本完全相同的書了。」為什麼要花這麼多精神?為什麼再也不會有第二本了?答案還得從這本書裡去探索。
史蒂芬‧金在《四季奇譚》的(後記)裡追述,當他出版《魔女嘉莉》後,又寫了《撒冷地》,編輯替他有點擔心,原因是怕他被「定型」為「專寫恐怖小說的作家」。史蒂芬‧金對這事看得較輕鬆,要他等幾年再說,原因是「在美國,沒有人能專靠寫恐怖小說賺錢」。言下之意,當然是指他還會轉型的。後來,《鬼店》又大賣,編輯更擔心「定型」問題了。史蒂芬‧金卻還是一派輕鬆,認為被定型也無妨,「如果讀者喜歡,我就繼續寫恐怖小說好了,這樣也不錯。」等到《四季奇譚》出來了,他的編輯還是在擔心,重點卻不一樣了:「我可不這麼認為裡面能不能有一篇是恐怖故事?」「我大概可以加強一點恐怖氣氛。」「好極了!還有那本新小說──」「寫一輛鬧鬼的車如何?」「這才對呀!」
從擔心「恐怖」到擔心「不恐怖」,清楚說明了市場的力量正一步步把史蒂芬‧金給「定型」下來。但也說明了,就算一生最愛是恐怖,就算寫了八年十部小說,本本暢銷之後,他還是有些疑惑,無法肯定自己到底是不是在寫些「垃圾」、在「糟蹋天分」、在「浪費時間」?這種焦慮,透過(總要找到你)裡公認史蒂芬‧金的化身,也就是敘事者戈弟的口中說得很清楚:「許多書評人說我寫的東西都是狗屎,我也時常覺得他們說得沒錯……我的故事太像童話故事了,顯得荒誕不經。……我想知道我所做的這一切是否真有任何意義?一個人能以寫杜撰的小說致富,這是個什麼樣的世界?」
黑暗的另一半
讀者喜歡我就寫,史蒂芬‧金是這樣說的。然而,足以肯定一個作家的,除了讀者的掌聲之外,別忘了,還有書評人──像老校長那樣,老愛把「暢銷」跟「垃圾」劃上等號的書評人。在無錢買米買鹽的時候,賺錢養家求溫飽是最迫切的需要,旁人說好說壞都不重要。一旦財源滾滾,衣食無虞之後,自我肯定就變得重要了。這一肯定,往往都要靠「名」,且是「好名」,而不是「惡名」。毫無疑問地,史蒂芬‧金才華洋溢,但正如他所說,喜愛黑暗不可知的事物是他天生的興趣,他依著上帝所賜予的寫作才華,順著自己的天性去創作,他夠認真、很努力,外界也回報他足夠的財富跟名氣。但,為什麼總有一些人,且是他認為值得尊敬、應該重視的人,卻總是認為他在譁眾取寵,一味賺錢;老是批評他所寫的東西不入流,賺再多的錢也還是「垃圾」?如果說,一個作家最重要的事情就是「忠於自己」,那他肯定做到這點了。但為什麼主流文學界還是沒辦法肯定他呢?
這個焦慮後來成為史蒂芬‧金文學創作中很明顯的一個特質,他經常以暢銷作家為寫作對象,遠如《戰慄遊戲》(Misery, 1987)中被狂熱女書迷所綁架的那一位,近如《一袋白骨》(Bag of Bones, 1998)裡被創作瓶頸壓得喘不過氣來的這一位,其中均不無夫子自道的意味。
最值得注意、也最具象徵意義的則是《黑暗之半》(The Dark Half, 1989),那位專心嚴肅文學創作卻一事無成,偶然遊戲文章,寫了幾本恐怖小說竟名利雙收的中年作家。因為越寫越覺得糟蹋天分、浪費時間,他想抽腿罷手了。透過雜誌報導,搞了個親手「埋葬分身」的儀式,在墳場拍了幾張「我的墓碑」的照片,用以昭告世人。誰曉得竟把那個無中生有、照理說已經一死百了的「通俗分身」給喚醒了。「他」從墳坑中爬了出來,大開殺戒,把每一個涉及謀殺「他」的人都給殺了。最後還綁架中年作家的妻兒,威脅他再寫一部系列小說,好讓自己能復活,也取代他的地位。故事結局,「嚴肅文學」終究還是打敗了「通俗文學」,把「他」趕回「他」該待的黑暗世界裡。書中有一段話,讓人浮想聯翩:「任何靠創作維生的男人或女人都必須這樣。一個活在正常的世界上……另一個創造世界。他們是兩個人。至少是兩個人。」但,為什麼通俗文學的那一位是「黑暗的一半」,而「活在正常世界上的這一位」又非要將他置之死地呢?現實的史蒂芬‧金分明是「黑暗」那一邊的人,可他為什麼還是把「自己」給處死了?這種處死的深層心理結構是什麼呢?
通俗文學屬於「黑暗的一半」。就史蒂芬‧金而言,現實似乎就是這樣。一九八六年,他出道十二年,早已家財萬貫,名利雙收,在美國文壇上,卻像個新興暴發戶,只能孤芳自賞。代表主流的「美國國家圖書基金會」(National Book Foundation)從來不曾正眼看待過他,別說作品入圍「全國書獎」什麼的,就連每年的頒獎典禮,冠蓋滿京華,也從來不曾寄張請帖給他:你想來,就自己掏錢買餐券吧!斯人獨憔悴的史蒂芬‧金或許因此氣不過,決心換跑道再出發。這一年裡,他公開宣布放棄恐怖小說創作,轉向較無門戶之見、始終很肯定他的努力的科幻、奇幻小說(這時的他,早獲得代表這兩類小說創作最高榮譽的「雨果獎」﹝Hugo Awards﹞、「盧卡斯獎」﹝Locus Awards﹞跟「世界奇幻文學獎」﹝World Fantasy Awards﹞)。
正直體面,甚至是高貴的
此消息傳出後,「金迷」一片嘩然,堅決反對,抵死不從。靠他吃飯的那些影視中人更不用說了。其情況恰恰合了一句台灣諺語:「扮戲的要散,看戲的不肯散。」最後,史蒂芬‧金或者拗不過書迷的熱情、本性的呼喚(calling),以及,也很重要的,白花花銀子的誘惑,寫著寫著,還是回到恐怖小說這條道路上來了。一九八七年,他寫出了《戰慄遊戲》,後來搬上銀幕,那個被狂熱女書迷所綁架、刀斧加身、硬逼他照著她之所愛寫作的暢銷作家,相當程度上,當是反映了彼時史蒂芬‧金的內心感受吧。
被「綁架」了的史蒂芬‧金,一如胡適口中的「過河卒子」,退既無可退,只得拚命向前。向前的方法,除了更細膩、更講究創作技巧,多些「人性心理」,少些「血腥暴力」;多些「凡夫俗子」,少些「特異功能」之外,他也重拾短篇小說,在《紐約客》(The New Yorker)上發表小說,證明自己的才華。甚至,從「雙日」(Douleday)到「維京」(Viking),再到「史逵布納」(Scribner),一路更換出版社的軌跡,也說明了他越來越「嚴肅」以對的態度(一九九六年,他以(黑衣男子)﹝The Man in the Black Suit﹞摘下代表短篇小說最高榮譽的「歐亨利獎」﹝O. Henry Awards﹞,算是這一連串努力的結果)。更重要的是,不平則鳴,只要有機會,史蒂芬‧金總不惜口角干戈,也要跟人辯論到底:「大眾小說」絕非「垃圾」的代名詞,受歡迎未必就不是好文學!
一九九一年,美國筆會通訊針對「通俗文學」與「嚴肅文學」的分野進行討論,小說家烏蘇拉‧珮琳(Ursula Perrin)寫了一封信給筆會,公開說:「我寫的是『較好的』小說,意思是說,我不寫羅曼史或恐怖小說或推理小說。」這段話激怒了史蒂芬‧金,他疾言厲色地反駁,就算暢銷小說也分千百種,其中有好的,也有壞的,「他們中間某些人的作品,有時或經常充滿文學性,且全都是講故事的好手。而這使我遠離了平淡無趣的生活……豐富了我的閒暇時光。這樣的創作,在我看來,始終是正直體面,甚至是高貴的。」哪能一槌定音,妄定優劣呢?
「只有好小說跟壞小說之分,沒有嚴肅文學跟通俗文學之別。」史蒂芬‧金想說的就是這個。然而,一如前此所有關乎此一主題的討論,這次的爭論,還是各自表述,難有交集。原因是,此事表面雖僅關乎「嚴肅文學」跟「通俗文學」區分的合理性與否,但,問題底層除了文學典範的更替、文學史的流變,例如狄更斯如何從通俗多產的通俗文學作家,一變而為今日英國文學浪漫主義派的經典作家;或艾略特(T. S. Eliot, 1888-1965)的《荒原》(The Waste Land, 1922)跟喬伊斯(James Joyce, 1882-1941)的《尤利西斯》(Ulysses, 1922)如何型塑現代主義,而將小說帶入到「晦澀難懂才叫文學」的窄胡同等等,事實上,還涉及二十世紀以來的文化變遷,例如寫作的商業化、出版的娛樂化、文化霸權的攻防,甚至人性的本質,絕非三言兩語說得清楚、講得明白的──「道假諸緣,復須時熟」,典範的更替,豈是說換就換的?
最後的肯定
一九九九年,史蒂芬‧金慘遭車禍,倖得大難不死。二○○○年出版《史蒂芬金談寫作》(On Writing),頗有為自己一生蓋棺論定、薪傳後人的意味。二○○二年夏天傳出他罹患老年黃斑部病變,恐有失明之虞;到了冬天,他又說要急流勇退,即將封筆了。這一切的一切,似乎都顯示長日將盡,時不我予。大師一輩子念念不忘,希望能在美國文學史上立塊碑,好向老校長證明自己沒有糟蹋天分、沒有浪費時間、不是寫些垃圾的心願,眼看是無法完成了。誰知就在這個時候,「美國國家圖書基金會」竟然宣布,他獲得二○○三年全國書獎的「終身成就獎」,理由是他的作品「繼承了美國文學注重情節和氣氛的偉大傳統,體現出人類靈魂深處種種美麗的和悲慘的道德真相。」
蒂芬‧金終於收到請帖了,而且是上台領獎的請帖。消息傳出,美國文學界彷如被捅穿了的馬蜂窩,群情沸騰:不屑者有之,陰謀論以對者有之,鼓掌叫好者有之。爭論持續一個月,從報章雜誌一直延續到頒獎會場。保守派大將、一輩子宣揚「西方正典」(The western canon)不遺餘力的耶魯大學教授哈洛‧卜倫(Harold Bloom),開砲直斥這是「可怕的錯誤」,因為史蒂芬‧金「根本不是個好作家。」「他的作品,過去被稱為『廉價驚險小說』(penny dreadful)。就是這玩意兒,他們竟還相信裡面有什麼文學價值、美學成就,以及啟迪心智的思想,這只能證明這群評審都是白癡!」著名文學評論家列夫‧格羅斯曼(Lev Grossman)則在《時代週刊》寫了一篇(老金萬歲)(Long Live the King),大力聲援史蒂芬‧金。他認為「史蒂芬‧金的努力不但是誠懇的,而且是勇敢的。」「下一個文學浪潮,不會來自高雅處,而是來自低俗處,來自藥房架板上那些用燙金外包、封面軋花印字的平裝本。該幹什麼就幹什麼,繼續讀你的吧。這場變革不會讓聖徒們為之歡呼的。」
聖徒不但沒有歡呼,還當面「吐嘈」史蒂芬‧金。二○○三年十一月十九日,頒獎典禮於紐約舉行,史蒂芬‧金不顧肺炎感染,抱病出席。還花了七萬多美元,大手筆包下六張桌子,邀請同為暢銷作家的好友譚恩美、約翰‧葛里遜參加,也給他們一張免費的請帖。他誠懇呼籲「在所謂『通俗小說』與所謂『嚴肅文學』之間,建立起溝通的橋梁。」然而,以《大火》(Great Fire)一書贏得該年度小說獎的七十二歲老作家雪莉‧赫札德(Shirley Hazzard),卻不買這位五十六歲小老弟的帳,不但告訴美聯社記者,自己從沒讀過史蒂芬‧金的小說,還當著九百位來賓面前,老實不客氣地說:「就算給我們一份當前最暢銷的書目,我也不認為,我們會從中得到更多滿足。」「我們的這些愛好是嚴肅的,我們有自己的直覺、個性,我們知道自己該讀些什麼。」
結語
在可預見的將來,「通俗」與「嚴肅」之間的文學戰爭,只怕要再繼續相持下去。史蒂芬‧金還看得到,但未必還會去淌渾水,與人對罵。畢竟,他已掙得他最想要的那一塊功碑,對老校長有交代了。就一位終身致力寫作,花了三十年工夫,寫出四十本小說和兩百個短篇小說,作品被翻譯成三十三種語言,發行三億本,被譽為「每個美國家庭顯然都有兩本書,一本是《聖經》,另一本八成是史蒂芬‧金作品」的作家,要說這不是「終身成就」也實在太牽強了。誠如「美國國家圖書基金會」主席鮑德溫(Neil Baldwin)在宣布史蒂芬‧金得獎時所言:「我們要以更廣闊的角度來看什麼是文學。」假如我們放寬視野,不堅持「作者之死」,而將「寫作的態度」視為文學的最基本要素,那麼,文學的世界或將更為多元富饒、平易近人一些。而史蒂芬‧金在《午夜4點》(Four Past Midnight, 1990)序言裡的這段話,也顯得更有意義了:
我依然喜歡好故事,愛聽好故事,也愛講好故事。你也許知道(或在乎),也許不知道(或不在乎),我出版這本和下面兩本書,賺了大錢。如果你在乎,那你也應該知道,在「寫」(writing)這件事上,我並沒有得到一文錢。正如其他自發性的事情一樣,寫作本身是超乎金錢之外的。錢當然是好的,不過在創作時,你最好不要太去想錢。這種想,只會讓創作過程便秘而已。
(本文作者為編輯人、作家)
推薦導讀2
千呼萬喚「金」出來
文/林尚威
西元二○○五年的三月,暌違台灣許久的美國暢銷作家史蒂芬‧金,在廣大「金迷」的期盼之下,正式藉由遠流出版社所出版的《四季奇譚》,在台盛大地還魂重生。對為數不少的金迷來說,不但能買到史蒂芬‧金最具代表性、也最獲好評的作品,這次的出版更代表著史蒂芬‧金中文時代的開始。
《四季奇譚》對許多讀者來說或許有點陌生,但卻鮮有人不知道電影《刺激一九九五》。這部由好萊塢演技派的明星──提姆‧羅賓斯與摩根‧費里曼──於一九九四年主演的影片,在知名電影網站IMDB榮獲全球近十三萬名網友九顆星的評價殊榮,並與《教父第一集》並列電影史上評價最高的兩部電影。各大BBS網站的電影討論版上,眾多網友更公認這是最好看的電影。有趣的是,這樣一部佳評如潮、激勵人心的監獄影片,原著卻是源於《四季奇譚》裡的第一篇小說〈麗泰海華絲與蕭山克監獄的救贖〉,出自那位大家印象中的恐怖大師──史蒂芬‧金的手筆。
史蒂芬‧金在美國是一個傳奇性的明星作家,他是出版史上收入最高的小說家之一,被媒體譽為美國的狄更斯、現代說故事的天才。他的每一部作品在出版後都長踞書市銷售排行榜冠軍,其超過八○%的作品更被改編成電影,這項紀錄至今仍無人能出其右。此外,他更是第一個發表網路收費連載小說、並因此賺進大把鈔票的作家。然而十多年來,史蒂芬‧金在台灣的知名度一直不高,比起《魔戒》的托爾金、《哈利波特》的J.K.羅琳,甚至是軍事小說家湯姆‧克蘭西,對台灣讀者而言,史蒂芬‧金似乎只是一個陌生、非主流的恐怖小說家。過去幾年因出版商行銷策略的錯誤,且缺乏精彩電影話題的搭配,讓這位在美國享有巨星地位的小說家在台灣甚至淪為書市的票房毒藥,也常讓死忠的金迷只能望著琳瑯滿目的中文翻譯小說、卻獨缺史蒂芬‧金的作品而不解興嘆。
若回顧史蒂芬‧金的作品在台灣的出版歷史,可說是跌跌撞撞、篳路藍縷。最早由四季出版社於民國六十六年出版的《奇女凱莉》(後譯為《魔女嘉莉》),是最早叩關台灣的作品,雖無從得知當時的銷售狀況如何,隨著這家出版社的倒閉,這部作品也因年代久遠而成為目前最難蒐藏的二手書。之後史蒂芬‧金在台引進的第二部作品,則是赫赫有名的《鬼店》(電影由影帝傑克‧尼克遜主演)。到了民國七十年初,史蒂芬‧金的短暫輝煌時刻來臨,皇冠出版社出版了一系列的「當代名著精選系列」,其中包括各種知名電影的原著小說。平心而論,當時皇冠的翻譯水準是很高的,讀者除了可以親炙各類知名小說的風采,更能充分享受字裡行間的樂趣。而史蒂芬‧金的作品在這套系列當中引進了高達十五部之多,其中不乏知名度頗高的《狂犬庫丘》、《牠》以及《戰慄遊戲》等。可惜的是,後來著作權法通過,這些精彩的小說因為沒有取得版權,便悄悄地消失了。之後至今長達十多年的時間,史蒂芬‧金的小說在台灣取得合法版權並正式出版的只有五本,三本是短篇合集,一本是長篇,另一本則是他的自傳,但這些僅有的史蒂芬‧金作品在台的銷售量都十分悽慘,有些是因為翻譯品質的參差不齊,以致讓讀者興趣缺缺;有些則因選材錯誤,吸引不了陌生讀者的注意。因此,這些書目前大多仍擺在書店不起眼的角落,等待有心讀者給它一個機會。於是,為數不少的金迷只好在拍賣網站上、在舊書攤裡、在圖書館中,搜尋這些絕版珍貴的作品,或是期待哪個出版社能夠再次重新出版一些真正代表史蒂芬‧金的風格之小說。
我一直覺得把史蒂芬‧金歸類為恐怖小說家並不公平,就像在拍攝《鐵達尼號》之前,詹姆斯柯麥隆一直被歸類為科幻動作片的導演一樣。相反的,史蒂芬‧金絕對是一位題材不限的全能小說家,當然,如果純粹論及說恐怖故事的功力,史蒂芬‧金絕對是第一把交椅,而且光是以「恐怖」二字所衍生出來的主題就已經是包羅萬象。早期史蒂芬‧金的恐怖風格比較單純,例如像是《有時候,他們會回來》裡詭異俐落的小故事、《魔女嘉莉》的校園舞會大屠殺,以及以吸血鬼為題材的《午夜行屍》。這些小說讀來實在過癮,因為滿足了書迷對於恐怖主題又愛又怕的矛盾心態。後來史蒂芬‧金的恐怖風格漸漸轉型,他試圖探討更深層的恐怖,即人心對於童年、對於隔離、對於其他病態以及潛意識的恐懼。《牠》書當中的恐怖小丑,其實是反應了童年的陰影延伸到成年的恐懼。而《狂犬庫丘》裡則是藉由殺人犬包圍拋錨的二手車,探討孤立無援的恐懼感。不同於傳統恐怖電影利用大量的音效、直接的影像來刺激觀眾的感官,史蒂芬‧金總是試圖把日常生活中最平常的恐懼與病態擴大,而獨立成為一篇精彩的小說。因此,讀者很容易在閱讀的過程中感受到「心有戚戚焉」,進而認同史蒂芬‧金筆下的恐怖世界。但是,史蒂芬‧金說故事的功力絕對不僅止於此,除了恐怖,他的作品還包括了寫實、奇幻,甚至科幻推理的題材,這些都是廣受各國讀者喜愛的精彩故事。《午夜禁語》中的(蘭戈利爾人)(The Langoliers),則是類似倪匡風格的科幻推理小說,清楚的脈絡與合理的解釋讓故事行進清晰有力。而史蒂芬‧金為女兒所寫的《龍之眼》(Eyes of the Dragon),其走向則是近年來在台灣蔚為一股風潮的奇幻文學。王子、巫師與龍所交織而成的精彩故事,讓大家見識到史蒂芬‧金也可以創造出這麼老少咸宜的作品。
在偏寫實類的作品中,《四季奇譚》作為史蒂芬‧金的生涯代表作則是當之無愧。作為史蒂芬‧金的第十部作品,不但讓他在《魔女嘉莉》之後達到另一次事業高峰,也扭轉了出版業界對史蒂芬‧金的刻板印象──一個看似擅長描寫怪力亂神的作家,居然可以就一般主題寫出如此震撼人心的精彩故事。事實上,史蒂芬‧金當初只是隨性地把四篇不同時期所寫的中篇小說,利用一次機會彙編成合集出版。不但出版商不看好這與其典型風格大異其趣的作品,他本人對於這本書的銷售亦不抱任何期望。然而之後來自讀者與評論家前所未有的正面肯定,卻讓這本書成為開創史蒂芬‧金寫作風格的另一扇窗,也吸引了為數更多、層面更廣的讀者,開始接觸史蒂芬‧金的世界。《四季奇譚》甚至還成許多大學英文系的授課教材,其廣受青睞的程度與文學上的價值可見一斑。
《四季奇譚》共有四篇故事,分別是〈麗泰海華絲與蕭山克監獄的救贖〉、〈納粹追凶〉、〈總要找到你〉與〈呼─吸─呼─吸〉,除了第四篇故事外,其餘三篇都已經拍成電影。我還記得第一次讀到〈麗泰海華絲與蕭山克監獄的救贖〉這篇故事時,是五年前從台北往新竹的飛狗巴士上,雖然起初顛簸的路況和不太充足的光線,實在讓人無法靜下來好好欣賞一本小說,然而在看完第一頁後,故事強大的張力及扣人心弦的敘事方法,卻讓我在欲罷不能的情況下讀完了整個故事。在看到結局、闔上書本的那一剎那,前所未有的感動與震撼充滿了我整個思緒,久久不能平復,因為整個故事真是太激勵人心了。這個故事的主題圍繞著「希望」兩個字,然而在闡述光明面的同時,卻藉由監獄的黑暗面及囚犯對於新生的渴望,來襯托這個充滿正面意義的主題。我猶記得中間最感人的一段,是寡言的主角安迪在一次例行的戶外勞動中,利用他的機智,成功地扭轉危機、並說服了兇狠的獄卒,換得他和一群囚犯享受黑暗牢獄生活中的短暫自由──在屋頂上看著夕陽,喝著啤酒。對照前面諸多慘不忍睹的遭遇,這贏得尊嚴的一剎那無疑代表了主角的第一次勝利。而我在深深感動之餘,甚至可以透過妙筆生花的描述,感受到那股迎面而來的微風與沁涼的啤酒。沒有怪物、沒有鮮血、也沒有超能力,但是諸如此類主角在監獄中強烈的求生意志以及積極堅定的態度,卻使得故事如行雲流水般地進行,既寫實又生動精彩。而最後那充滿驚喜的結局,更讓人大呼過癮。對於我這個讀了二十多年小說的人來說,這篇故事無疑當選為我這輩子看過最棒的小說之一。
本書其他三篇故事的主題則大不相同。〈納粹追凶〉講的是一個迷戀德國納粹惡行的資優生,內容詭異帶點驚悚。主角有著健康的家庭、漂亮的女友、優異的成績與帥氣的外表,但他卻異常沉迷於納粹的虐囚故事裡。在一次偶然的機會,當他發現鄰近的老頭居然是前納粹軍官時,一連串的邪惡念頭便開始萌芽。閱讀本篇故事最精彩的,是欣賞史蒂芬‧金如何交代狡猾的主角利用正常身分與課業等來偽裝自己,並逐漸利用他的天賦實現他對於虐待與殺人的渴望。讀者一方面佩服主角種種狡獪機靈的安排,但又會咬牙切齒地希望最後能將他繩之以法。讀完這個故事再去對照最近層出不窮的社會事件,你會驚訝於史蒂芬‧金確實把一個心理變態者那種壓抑掙扎、但又亟欲解放的心理描述得出神入化。而最後那個開放式的震撼結局,也再次證明了史蒂芬‧金俐落的寫作風格。
〈總要找到你〉描述的則是四個童年好友一同去探險、尋找屍體的故事。筆調詼諧溫馨,從簡單的筆觸與敘事,明顯可以感受到與兒時玩伴一同出遊時的自在與單純,讀時不禁莞爾,但又穿插著尋找屍體過程的刺激插曲,使人迫不及待想知道接下來的劇情發展。例如鐵路上閃避火車的情節,讓人緊張心繫於這幾個小毛頭是否可以順利脫困;而森林裡吸血蟲的插曲,則使本篇溫馨敘事的走向中添加了一點恐怖色彩。史蒂芬‧金在這類型的小說當中,都會藉由許多小細節的描述,諸如玩伴間貼切自然的對話、小鎮生活生動的描述,讓人有身歷其境的感覺,更增閱讀的趣味。其改編成的電影《站在我這邊》(Stand By Me),更受到影評人及觀眾的一致推崇,耳熟能詳的主題曲也再次證明了這部電影當時的成功。〈總要找到你〉的內容雖非高潮迭起,但讀起來卻像是一杯秋天裡的午茶,讓人願意慢慢啜飲,回味無窮雋永。
最後〈呼─吸─呼─吸〉則似乎回到了史蒂芬‧金的老本行,描述一個詭異的分娩方式,彷彿提醒讀者依然在讀著史蒂芬‧金這著名恐怖大師的作品,而不是一個感性俄國文豪的文學小說。
無疑的,《四季奇譚》是史蒂芬‧金從事寫作近三十年來公認最棒的作品之一。五年前,我有機會讀到這部令人永生難忘、但如今卻已絕版的精彩作品,但也為這部作品遲遲沒機會再次與台灣讀者見面而叫屈。為了能珍藏史蒂芬‧金僅有的中文作品,在台灣Yahoo奇摩拍賣網站上,一本絕版的《四季》甚至可以叫價到幾千元,身價翻了數十倍之譜,足可見這本書在金迷心中的價值!其實,台灣史蒂芬‧金的書迷不在少數,有些是源於皇冠時期對史蒂芬‧金作品的熱愛,有些則是看了《刺激一九九五》、《綠色奇蹟》或是其他著名的恐怖電影如《禁入墳場》等,才開始對這位幕後提供故事主題的恐怖大師發生興趣。可惜的是,除了相關出版品的稀少,網路資源也少得可憐。即便今天各種搜尋引擎如此發達,鍵入「史蒂芬‧金」所能得到的資訊,依然是幾則簡單過時的新聞與雜亂無章的報導,對於其他想進一步認識史蒂芬‧金的讀者而言,根本不得其門而入,這也成為台灣出版商不願出版史蒂芬‧金作品的考量,因為未知潛在市場的大小,而貿然購買史蒂芬‧金的版權,無疑是賠本的行為。因此,我在兩年前開始成立一個專門介紹史蒂芬‧金的網站,從他的生平到台灣僅有的史蒂芬‧金資源都有詳盡的描述,目的就是希望能夠凝聚台灣各地以及散布在網路上的書迷,並使台灣的出版業願意看到這一塊尚未開發、但極具潛力的小說市場。
值得慶幸的是,這個網站先後得到雜誌、報紙及電視節目的報導,也使得史蒂芬‧金的中文化小說──這一灘看似死水的話題有了幾許生機;最棒的是,如今讀者們不必再辛苦搜尋他的絕版書,因為《四季奇譚》這本鉅作讓所有讀者都能夠一窺史蒂芬‧金最感性的一面,充分浸淫在他細膩貼切的敘事手法中。我很榮幸能與所有讀者共襄盛舉,一起在二○○五年見證史蒂芬‧金的盛大重生,並誠心希望這本書不僅一解現有金迷對於史蒂芬‧金的渴望,更能夠行拋磚引玉之效,帶起其餘台灣讀者對史蒂芬‧金的興趣,讓他天馬行空的精彩世界及其高達五十多部的作品,能夠像其他著名的西方小說一樣,在台灣發揚光大。
(本文作者曾任職台積電資深工程師,曾服務於美商半導體公司。白天埋首於無塵室與半導體科技,下班後則徜徉在史蒂芬‧金的世界裡,致力於史蒂芬‧金文化的復興。數年來想盡辦法蒐羅到不少作品,可說是史蒂芬‧金的頭號書迷,同時也是台灣第一個介紹史蒂芬‧金的網站。)
推薦導讀1
他先是喜歡寫作,然後賺到了錢──略談史蒂芬‧金的創作生涯
文/傅月庵
史蒂芬‧金始終焦慮著,自從他發現自己愛上寫作這件事之後。
一九五四年,七歲的他,因病休學在家,整天躺在床上看漫畫。在母親的鼓舞下,創作了一個四頁長的魔法動物故事,獲得母親所賞賜的一塊美金稿費。他自覺人生就此開啟了一扇「可能」的大門,但,焦慮也隨之開始了。
不同的人生階段裡,這種關於寫作的焦慮,以著不同的面貌出現。「退稿」當然是其中一種,但不嚴重。對於一個以寫作為樂的十四歲青少年而言,牆上懸掛退稿的釘子因...
目錄
推薦導讀1 他是先喜歡寫作,然後賺到了錢──略談史蒂芬‧金的創作生涯 傅月庵
推薦導讀2 千呼萬喚「金」出來 林尚威
春天的希望 麗泰海華絲與蕭山克監獄的救贖
夏日沉淪 納粹追兇
不再純真的秋天 總要找到你
暮冬重生 呼─吸─呼─吸
後記
推薦導讀1 他是先喜歡寫作,然後賺到了錢──略談史蒂芬‧金的創作生涯 傅月庵
推薦導讀2 千呼萬喚「金」出來 林尚威
春天的希望 麗泰海華絲與蕭山克監獄的救贖
夏日沉淪 納粹追兇
不再純真的秋天 總要找到你
暮冬重生 呼─吸─呼─吸
後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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