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腳征服者」有未來式中古世界的巧妙架構,
追求自由、反抗權威的熱血精神,
真實反映青少年內心的人物。
在許多人心目中,它是人生的第一部科幻小說。
△ 英美享譽近50年,中文譯本全新上市
△ 美國圖書館熱門借閱書,中學推薦書單常客;改編成漫畫、電視劇蔚為風潮
△ 奇幻評論家 譚光磊 專文推薦、親子專家 黃登漢、楊俐容、盧蘇偉 共同讚賞
在三腳占領地球後,人類的文明退回到了古代。
三腳是一種有三隻腳的巨大機器,它們利用「頭冠」來控制人類思想。年滿十四歲的男女都要接受「加冠儀式」,戴上頭冠後,就會失去自由意志,不再有求新求變的心,乖乖順從三腳的統治。只有在十四歲之前,人類才是自己意志的主人。
在這個世界,反抗三腳是人們無法設想的事。
十三歲的威爾目睹表哥傑克加冠,整個人變得不像原本的他。想到明年便輪到自己加冠,威爾心生疑懼。在一個神祕流浪漢的指點下,他得知在遙遠的「白色山脈」還有自由的人類。但追求自由的路途充滿艱險,他該選擇堅持走下去,還是乾脆放棄,做個安逸的順民?
作者簡介:
約翰.克里斯多夫 (John Christopher)
英國作家,本名為Sam Youd。他慣以筆名發表作品──Hilary Ford、William Godfrey、Peter Graaf、Peter Nichols、Stanley Winchester和Anthony Rye都是他的筆名──每個筆名都用於特定的文類,而「約翰.克里斯多夫」就是他科幻小說的金字招牌。
二戰期間他在軍中服役了五年,退役後就開始從事寫作。他的成名作The Death of Grass於一九五六年出版。這本書的收入讓他得以辭去白天的工作,成為專職作家。The Death of Grass曾被拍成電影,至今仍不斷重新印行。
「三腳征服者」被公認為他的巔峰之作,讓他成為二十世紀後半葉最重要的青少年科幻作家之一。這系列小說在美國向來是圖書館的熱門借閱書,至今仍是許多學校的指定讀物。英國廣播公司 (BBC) 在八○年代曾將「三腳」拍成電視影集,風靡一時。「三腳」也是他第一部以青少年為對象的作品。他和美國童書編輯蘇珊‧赫希曼之間的通信促成了最終「三腳」的不朽版本,在出版界傳為佳話。這系列的《白色山脈》、《金鉛之城》和《火焰之池》於一九六七至六八年間出版,到一九八八年又增補了前傳《三腳入侵》,構成完整的四部曲。
「三腳」開啟了他卓越的青少年科幻作家生涯。另一部代表作The Guardians曾獲「衛報兒童小說獎」,德文版也獲得了「德國少年文學獎」。此外還有The Lotus Caves、The Sword of the Spirits及The Fireball等膾炙人口的作品。
譯者簡介:
周沛郁
台大森林系碩士,愛在真實世界裡旅行,在幻想世界中遨遊,化身作者和讀者之間的橋樑。譯有《萊緹的遺忘之海》、《垃圾男孩》、《黑眼圈》系列、《親愛的妹妹》等書。
各界推薦
名人推薦:
親子專家 黃登漢
親職教育專家 楊俐容
世紀領袖文教基金會創辦人 盧蘇偉
國際版權經紀人 譚光磊
強力推薦
被遺忘的珍寶:一部影響力巨大的作品,其影響力廣泛滲透到現代小說中,但鮮少人知道源頭始於何處。
──科幻作家Alex P. Berg
如果你是從沒讀過這套書的成人,請讀讀它;它不會花你多少時間,而你將獲得莫大樂趣。如果你長大後就沒再讀過它,就再讀一遍吧,看看你現在的品味受到它多大的影響。如果你是(或認識)一個七歲的孩子──請立刻讀這本書……終身的科幻迷就是這樣來的。
──Rachel Hyland,Geek Speak Magazine
當我第一次讀到這套書時,它完全切合我的口味……而我重讀「三腳征服者」時,至少有一個部分超越了我對它的印象;對我這成人讀者來說是非常精采的。
──科幻作家Keith Brooke
如果我非得要成為英雄,那麼我很肯定我會比較像是威爾那樣的英雄,而不是哈利波特或《戰爭遊戲》的安德,也不是《飢餓遊戲》的凱妮絲──意思是,我會是個愚笨、沒耐心、自私、愛抱怨、常有負面想法的人。我會更像把事情搞砸,然後心生悔意卻不會真正改變的威爾;沒有超凡命運,卻盡力幫助有特殊使命者的威爾。那是比較溫和、低調的英雄主義,但有其特殊的共鳴:故事主角不是世上最重要的人物,而是我們其他凡人。
──Noah Berlatsky,Wired.com
「三腳征服者」以科幻之筆,書寫青少年文學恆久的主題──「對權威的叛逃與克服考驗的艱難」;在精采緊湊的劇情中,刻畫年輕心靈對「獨立思考與自由意志」的嚮往與追求。年輕讀者將從中獲得樂趣和共鳴,培養出判斷和抉擇的能力。
──親職教育專家 楊俐容
書中情節精彩感人,所描述的友誼、冒險、判斷、抉擇,正是讓人成長的各種要素,而主角們對現實命運的思考、對理想的追求,有勇氣、有想法、有行動,對青少年是最好的啟發。
──親子專家 黃登漢
讓想像力破表、讓創造力飛翔的好書,值得大家一起來讀!還能提升閱讀理解能力,促進大腦多元發展!
──世紀領袖文教基金會創辦人 盧蘇偉
十足地刺激、懸疑。
──《學校圖書館期刊》
令人心蕩神馳的科幻小說。
──《書單雜誌》
名人推薦:親子專家 黃登漢
親職教育專家 楊俐容
世紀領袖文教基金會創辦人 盧蘇偉
國際版權經紀人 譚光磊
強力推薦
被遺忘的珍寶:一部影響力巨大的作品,其影響力廣泛滲透到現代小說中,但鮮少人知道源頭始於何處。
──科幻作家Alex P. Berg
如果你是從沒讀過這套書的成人,請讀讀它;它不會花你多少時間,而你將獲得莫大樂趣。如果你長大後就沒再讀過它,就再讀一遍吧,看看你現在的品味受到它多大的影響。如果你是(或認識)一個七歲的孩子──請立刻讀這本書……終身的科幻迷就是這樣來的。
──Rachel Hyland,Geek ...
章節試閱
1 加冠日
村子裡除了教堂塔上的鐘,還有五座算是準時的鐘,其中一座是我父親的。那座鐘擺在客廳裡的壁爐架上,每天晚上他睡前都會從一只花瓶裡拿鑰匙為鐘上發條。每年會有鐘錶匠從溫徹斯特騎老馱馬來,為那座鐘清潔、上油、對時。完工之後,鐘錶匠會和我母親喝甘菊茶,跟她說起城裡的新聞,和他途經村落時聽來的事。父親如果沒忙著磨麥子的話,這時候就會大步走出來,不屑地批評小道消息;不過到了晚上,我會聽到母親把消息轉述給他。他似乎沒什麼興趣,卻仍會聽她說。
我父親真正的寶貝其實並不是那座鐘,而是一支錶。這支錶是個小型的鐘,錶面直徑不到一吋,連著環帶好戴在手腕上,平常收在他書桌一個上鎖的抽屜裡;只有收穫祭或加冠日這些節慶場合才會拿出來戴。鐘錶匠三年才能看一次這支錶,而我父親會站在鐘錶匠身邊,看他工作。村裡沒有其他的錶,連附近的村子也沒有。鐘錶匠說溫徹斯特有一些,但都不如我父親的精緻。不知道他這麼說是不是為了讓我父親開心(父親聽到的確開心),不過我相信這支錶的做工的確精良。錶的主體是鋼,奧爾頓的鍛造場都做不出這麼上好的鋼,手錶內部構造的複雜程度與技術更令人驚嘆。錶面上印著「防磁.因加百祿避震」。我們猜想這一定是昔日做出這支錶的工匠姓名。
鐘錶匠上上星期來拜訪過我們,他替手錶清潔上油的時候,我獲准旁觀一下。我看那景象看得入迷。鐘錶匠離開之後,我發覺自己的念頭一直飄到那個寶貝上,不過錶之後又鎖進抽屜裡。父親當然不准我碰他的書桌,至於打開上鎖的抽屜,更是想都不用想。但那念頭揮之不去。一兩天之後,我才對自己承認,我沒去開抽屜只是怕被抓到罷了。
星期六早上,我發覺家裡只有我一個人。我父親去了研磨房磨麵粉;僕人都被帶去幫忙,莫莉白天通常不會離開屋子,這天也跟著去了。我母親出門去看生病的艾許老太太,最快一小時之後才會回來。我做完功課,可以自由在陽光普照的五月早晨跑出去找傑克。但我腦子裡只有一個念頭──我有機會看看那支錶,而且被逮到的機率很小。
我觀察過,那抽屜的鑰匙和其他鑰匙一起收在我父親床邊的一個小盒子裡。鑰匙一共有四把,試到第三把的時候,抽屜開了。我拿出手錶端詳。錶沒在走,但我知道是用側面的小鈕上發條,調整指針。如果我只轉兩下發條,發條不久就會走完──這樣如果父親那天晚點打算看看手錶,就不會發現。於是我上了兩下發條,聽著錶發出規律的微弱滴答聲。接著我對著時鐘調好時間。之後,再戴上我的手腕就大功告成。錶帶即使扣到最後一格,還是很鬆;但我畢竟戴著那支手錶了。
達成原來的終極目標之後,我又發現還有些事可做(似乎常有這種情況)。戴上手錶很有成就感,不過讓人看到我戴著呢……我想起我跟我表哥傑克.利普爾說好那天早上在村子尾的老廢墟見面。傑克比我大快一歲,下次加冠日要去加冠了;除了我父母,他是我最敬佩的人。把錶拿出房子不只是不聽話,更是滔天大罪,但我既然做到這個地步,想像把錶戴給他看就容易多了。下定決心之後,我決定別再浪費寶貴的時間。我打開前門,把戴著手錶的那隻手深深插進口袋,跑過街道。
村子建在兩條大路的十字路口,我家門前那條路沿著河而建(就是提供動力給磨坊的那條河),另一條路則在渡口和這條路相交。渡口旁有座給人走的小木橋,我衝過橋的時候,注意到河水因春雨而漲得比平常高。我跑離橋上,我的露西姑姑正往橋走來,她高聲向我打招呼,我刻意拐往路的另一側,然後才回頭叫她。麵包店就在那裡,店外擺了一盤盤小甜麵包和蛋糕,所以我往那方向去很合理,而且我口袋裡有兩便士可以買麵包。但我沒在麵包店停下來,我繼續跑,直到房屋變得零星,最後沒了蹤影,才慢下腳步用走的。
廢墟在一百碼之外,路的一側是史畢爾家的草地,有牛隻在吃草,但我那一側有一叢帶刺的樹籬,之後是番茄田。我鑽過樹籬的一個空隙,心思都放在我要給傑克看的東西,沒注意左右,不久後面傳來一聲叫喊,嚇了我一跳。我認出那是亨利.派克的聲音。
我名叫威爾.派克,亨利是我的表弟,傑克是我的表哥;但亨利和傑克不一樣,他不是我朋友。我在村裡有幾個堂表兄弟,因為人們通常不會跑去很遠的地方找結婚對象。亨利比我小一個月,但比我高大強壯,從我有記憶以來,我們就很討厭對方。我們打架的情況通常是這樣──我的力氣不如他,不想被打敗,就得利用靈活敏捷。我跟傑克學了點摔角的技巧,所以這一年來比較能占上風。上次我們對上的時候,我把他重重一摔,讓他喘不過氣,留他一個人在那裡辛苦喘息。不過摔角需要雙手。我把我的左手在口袋裡插得更深了,我沒理會他的叫喊,逕自跑向廢墟。
不過他比我想像的靠近,他高聲威脅,賣力追著我。我奮力衝刺一段路,回頭看看我領先多少,一不小心踩到泥巴,腳下一滑(村裡的路鋪了石子,但這裡的路況通常很差,又因為雨水而惡化)。我努力穩住身子,伸出另一隻手幫助平衡的時候已經太遲了,結果我搖搖晃晃往前滑,手腳揮舞,最後就跌倒了。我還沒回過神,亨利就跪到我身邊,抓住我的後腦勺,把我的臉壓進泥裡。
這番活動通常會讓他開心一陣子,不過他發現更有趣的東西。我跌倒的時候直覺伸出雙手防衛,他發現我手上戴了那支手錶。他轉眼就把手錶拔了下來,站起來研究。我狼狽地爬起來,想搶回手錶,但他輕鬆地把錶舉到頭上,我搆不到。
我喘著氣說:「還我!」
「錶又不是你的,」他說。「是你爸的。」
我擔心剛剛跌倒時傷到甚至撞壞了手錶,但我仍然朝他兩腳間伸出腿,設法絆倒他。他擋開我,退開來,說道:
「別過來。」他擺出準備姿勢,像要丟石頭似的。「不然就看我可以丟多遠。」
「你敢丟,小心挨鞭子,」我說。
他的胖臉上露出微笑。「你也逃不了。而且你爸打人比我爸痛。這樣吧──我跟你借用一下。也許今天下午會還你,也許明天再還。」
「別人會看到你戴。」
他又咧嘴笑了。「我願意冒這個險。」
我又伸手去搶;我覺得他說要丟錶是虛張聲勢。我幾乎讓他失去平衡,但不大成功。我們搖晃掙扎,兩人撞在一起,滾到路邊的水溝裡。水溝裡有點水,但我們繼續打,甚至當上方傳來一個聲音斥責我們時,我們也沒停手。叫我們站起來的人是傑克──他不得不踩下水溝,硬把我們拉開。不過他的塊頭和亨利一樣大,而且身材魁梧,輕輕鬆鬆就分開我們。他把我們拖回路上,問清楚來龍去脈,然後從亨利手中拿走手錶,拍拍他頸背,叫他離開。
我擔心地問:「錶沒事吧?」
「應該沒事。」他檢查一番,把錶遞給我。「不過把錶帶出來,並不明智。」
「我想拿給你看。」
「不值得冒那個險,」他說。「總之我們最好把錶送回去。我會幫忙。」
打從我有記憶以來,傑克總是在我需要的時候幫助我。我們走回村子的時候,我心想,一個星期以後,我就得靠自己了,感覺真奇怪。一星期後就是加冠日,從此傑克再也不是男孩子了。
傑克幫我把風,我把手錶放回去,把抽屜的鑰匙回歸原位。我換掉又濕又髒的衣褲後,我們再回到廢墟。誰也不知道這些建築從前是做什麼的。我覺得引起我們興趣的一個東西是個標誌,生鏽破損的金屬板上印著:
危險
六六○○伏特
我們不曉得伏特是什麼東西,不過不論是離我們多遠、多久以前的危險,感覺都很刺激。上面還有別的字,不過大半已經鏽蝕,難以辨認,只看得出「土雨」,不知道危險和雨有什麼關係。
更遠一點的地方,有個傑克建的藏身處。要穿過一個頹圮的拱門才能到達;裡面很乾燥,有地方可以生火。傑克出來找我之前生了火,把一隻兔子剝了皮,清理乾淨,串好兔肉準備放到火上烤。家裡不缺食物──星期六的午餐一向很豐盛──但我還是嘴饞地期待烤兔肉還有用餘燼烤的馬鈴薯。而兔肉和馬鈴薯也無礙於我盡情享用母親烤箱裡的牛肉派。雖然我個子小,不過胃口還不錯。
我們在融洽的沉默中看著兔肉在火上烤,聞著香氣。我們即使不說什麼話,也能處得很好,不過我通常話說個不停。或許就是嘴巴太伶俐了──我知道有時亨利找我碴,是因為我一有機會就忍不住挑釁他。
傑克一向不多話,沒想到過了片刻,他打破沉默。他說的話起先無關緊要,只是聊聊村裡發生的事,但我感覺他打算說更重要的事。然後他住了口,看著正在變酥脆的兔肉,沉默了一、兩秒,然後說:
「加冠日之後,這裡就是你的了。」
好難回答。我想如果我之前曾經思考過,我應該會料到他會把這個藏身處交給我,可是我完全沒想過。我們很少思考加冠的事,更不會談論。結果傑克居然提起,實在令人意外,但他接下來說的話更驚人。
「其實,」他說,「我有點希望失敗。或許變成流浪漢比較好。」
我該解釋一下流浪漢的事。每座村子裡都有一些流浪漢──據我所知,當時我們村裡有四個──不過流浪漢的數目時常變動,有些會離開,而有些取而代之。他們偶爾會做點工作,但不論工不工作,村子都會照顧他們。他們住在流浪漢之家,我們村裡的流浪漢之家位在那個十字路口,比村裡大部分的房屋大間(我父親的房子是少數例外)。流浪漢之家可以輕鬆容納一打流浪漢,有段時間流浪漢的數量幾乎有那麼多。他們會得到食物,雖然不算豐盛,但分量足夠,還有一個僕人打理那個地方。流浪漢之家人滿為患的時候,村人會派其他僕人去幫忙。
流浪漢其實是加冠不成功的人,這人人知道,但沒人談論。他們雖然和一般人一樣有頭冠,但頭冠不能正常運作。如果加冠失敗,通常會在加冠後的一、兩天顯現出來──加冠的人開始不舒服,而且狀況日益嚴重,最後演變為腦炎。他們在這情況下顯然很痛苦。幸好這種危急狀況持續不久,而且很少發生。大部分的加冠儀式都非常成功。二十個人裡,大約只有一人會變成流浪漢吧。說是流浪漢,因為女孩加冠雖然也可能失敗,但機率更小。
流浪漢復原之後,就開始流浪。我不知道他們流浪,是因為覺得自己被排除在正常人的社會之外,還是因為發高燒帶給他們焦躁不安的後遺症。總之他們會離開,四處遊蕩,東停一天,西停一個月,但總是不久留。他們的頭腦顯然受到影響。所有流浪漢的思緒都很容易錯亂,許多人看到幻覺,做出古怪的舉動。
大家照顧他們,對他們視而不見,不大談論,就像加冠的事情一樣。孩子通常用懷疑的眼光看待他們,避開他們。而他們通常看起來鬱鬱寡歡,彼此也不大交談。聽到傑克說他有點想變成流浪漢,我不知該怎麼回答。不過他似乎不需要我回應。他又說:「那支手錶……你想過那樣的東西造出來的時候,是什麼樣的光景嗎?」
我偶爾會想這種事,但那又是不鼓勵我們思考的另一個問題,而且傑克以前從來不會這樣說話。我說:「你是說三腳出現以前嗎?」
「對。」
「嗯,我們知道那是黑暗年代,世界上的人太多,食物太少,人們挨餓,互相爭鬥,有各種疾病,而且……」
「而且他們還做出像手錶那樣的東西──是人類做的,不是三腳做的。」
「這我們不確定。」
「你記得嗎,」他問道,「四年前,我去和我的瑪蒂妲姑姑住的時候?」
我還記得。我和他是表兄弟,但她是他的姑姑,和我沒有血緣關係;她嫁給了一個外國人。傑克說:「她住在畢夏史托克,那裡是溫徹斯特更過去的地方。有一天我出門散步,來到海邊,那裡有座城的廢墟,大概是溫徹斯特的二十倍大。」
我當然知道龐大的古城廢墟。不過大家很少談論那些廢墟,談起的時候都帶著一絲恐懼與不以為然。沒人會想靠近那些地方。光是想到像傑克一樣親眼目睹,就令人不安。我說:「以前殺戮和疾病都是發生在那些城市裡。」
「據說是這樣。可是我在那裡看到很特別的東西。是一艘船的船殼,已經鏽蝕了,有些地方可以看穿過去。那艘船比一座村子還大。大多了。」
我沉默下來。我努力思考,嘗試在腦海中描繪他親眼看到的景象。但我的頭腦無法接受。
傑克說:「而且那是人類做的。是在三腳出現之前的事。」
我又無言以對。最後我的回答沒什麼說服力:「現在的人過得很快樂。」
傑克把串著的兔肉翻了面。過了片刻,他說:「是啊。你說的沒錯吧。」
好天氣維持到加冠日之前。人們從早到晚在田裡工作,割草曬成乾草。先前下了太多雨,牧草長得高大茂盛,冬天可望有豐富的秣草。加冠日當然是假日。早餐之後,我們上教堂,教區牧師講道,說起傑克成為成年男人之後,擁有什麼權利和義務。今年沒有女孩加冠,所以他沒提到成年女人。其實只有傑克一個人獨自站在那裡,他按照規定,身穿白色束腰上衣。我看著他,納悶他有什麼感覺,但不論他的心情怎樣,他都沒表現出來。
甚至連禮拜結束,我們站到教堂前的街上等三腳的時候,也看不出他的心情。教堂敲起加冠的鐘聲,此外一切都靜悄悄。沒人講話,沒人竊竊私語,也沒人微笑。我們知道對於加冠的人而言,這是很重大的經驗;就連流浪漢也出來恍惚沉默地站在一旁。但我們小孩總覺得時間過得緩慢得要命。而傑克獨自一人站在路中央,他又是什麼感覺?想到下一次加冠日就換我站在那裡,我頭一次感到一絲恐懼。當然我不會是一個人,亨利會站在我身邊。不過這念頭沒給我多少安慰。
最後,我們聽見遠方陣陣低沉的隆隆聲壓過了鐘響,大家都吐出某種嘆息。隆隆的聲音更靠近了,接著我們突然看到它出現在南邊房子的屋頂上──閃亮的金屬半球體踩著三隻有關節的腳,搖搖晃晃飄過空中,是教堂的幾倍高。它的影子投在它前面,停下來的時候影子籠罩著我們,兩隻腳跨過河和磨坊。我們等待著,我忍不住發抖,無法克制身體裡傳過的那股顫慄。
這片領地的領主喬佛瑞爵士走上前,朝三腳的方向僵硬地微微一鞠躬;他年紀大了,要彎腰並不容易。就這樣,一條巨大閃亮的觸手輕柔而精準地伸下來,末端捲到傑克的腰間,把他舉起來,舉到半球上像嘴一樣張開的一個洞口,接著將他吞沒。
下午有競賽活動,大家在村裡走動,四處拜訪,談笑,未婚的年輕男女一同在田野中散步。晚上有盛宴,天氣很好,所以桌子擺到街上,烤牛肉的香氣和啤酒、蘋果酒與檸檬水的氣味交雜,還有各種布丁和蛋糕的香氣。屋外掛上了燈;等到薄暮時會點起這些燈,點燃的燈火會沿街散發像黃花一樣的光芒。盛宴開始之前,傑克被送回我們身邊。
一開始又是遠方傳來隆隆聲,然後是沉默與等待,接著龐大的腳踩過來,撼動了大地。三腳像之前一樣停下來,半圓的側面開了一個口,然後觸手伸下來,小心地把傑克放到喬佛瑞爵士右手邊為他準備的位子。我的距離很遠,和其他小孩一樣坐在長桌的另一頭。但我看他看得一清二楚。他臉色蒼白,此外他的臉完全沒有改變。改變的是他的頭,頭髮剃光了,上面頭冠的網格很醒目,狀似蜘蛛網。他的頭髮很快就會長回來,蓋到金屬頭冠上。他從前有一頭濃密的黑髮,所以再過幾個月,頭冠就會幾乎看不見了,但還是在那裡,至死都會是他的一部分。
不過這是慶賀、享樂的時刻。他是男人了,明天起就要做男人的工作,得到男人的薪水。他們會切下上好的肉片給他,給他一杯冒著泡的麥酒,喬佛瑞爵士會舉杯祝他健康好運。我忘了先前的恐懼,開始嫉妒他,我想著隔年我也會成為男人,站在那裡。
我隔天沒看到傑克,但又過一天,我寫完功課去藏身處的時候遇見了他。他從田裡回來,和其他四、五個人走在一起。我叫了他,他面露微笑,遲疑一下然後叫其他人先走。我們面對面站著,一星期多之前,他就在幾碼之外把我和亨利拉開。但事情改變很多。
我說:「你好嗎?」
這不只是客套的問題。如果加冠失敗,他會覺得疼痛不舒服,最後變成流浪漢。他說:「我很好,威爾。」
我遲疑了,然後脫口而出:「那是什麼感覺?」
他搖搖頭。「你很清楚我們不准談論那件事。但我保證,過程不會痛。」
「可是為什麼呢?」
「什麼為什麼?」
「三腳為什麼要把人帶走加冠?它們有什麼權利?」
「它們是為我們好。」
「但我不懂為什麼得加冠。我寧可維持原來的那個我。」
他微笑了。「你現在不了解,但是以後你就知道了。感覺……」他搖搖頭。「我沒辦法形容。」
「傑克,」我說,「我在想啊。」他等著我說,但一副興致缺缺的樣子。「在想你說的──三腳出現之前人類做的東西。」
「那是無稽之談。」他說完就轉頭走向村子。我看他離去,過了一下才落寞地走向藏身處。
1 加冠日
村子裡除了教堂塔上的鐘,還有五座算是準時的鐘,其中一座是我父親的。那座鐘擺在客廳裡的壁爐架上,每天晚上他睡前都會從一只花瓶裡拿鑰匙為鐘上發條。每年會有鐘錶匠從溫徹斯特騎老馱馬來,為那座鐘清潔、上油、對時。完工之後,鐘錶匠會和我母親喝甘菊茶,跟她說起城裡的新聞,和他途經村落時聽來的事。父親如果沒忙著磨麥子的話,這時候就會大步走出來,不屑地批評小道消息;不過到了晚上,我會聽到母親把消息轉述給他。他似乎沒什麼興趣,卻仍會聽她說。
我父親真正的寶貝其實並不是那座鐘,而是一支錶。這支錶是個小型...
推薦序
跨世代的閱讀魅力:「三腳征服者」及其中文版的前世今生
譚光磊(版權經紀人)
講到科幻小說,我們第一個想到的可能是艾西莫夫(Isaac Asimov)的《基地》(Foundation)或亞瑟‧克拉克(Arthur C. Clarke)的《二○○一太空漫遊》(2001: A Space Odyssey)等經典作品,或者近來席捲書市的《時間迴旋》和《羊毛記》,但是若真的要論歷久彌新、讓幾個世代的台灣讀者念念不忘的,恐怕還是約翰‧克里斯多夫的「三腳征服者」系列。
這套書初次與中文讀者見面是在一九八九年,收錄於漢聲的青少年拇指文庫。該文庫的選書題材廣泛、議題多元,至今仍是公認的典範,而《白色山脈》就是其中唯一的科幻小說。到了一九九三年,漢聲又推出兩本續作《金鉛之城》和《火池》,這也是拇指文庫中唯一「整套出完」的系列書。羅伊德‧亞歷山大(Lloyd Alexander)的奇幻小說《泰倫‧魔域‧神劍》(The Book of Three)雖同為經典,可是拇指文庫只出其一,「派典傳奇」(The Chronicles of Prydain)五部曲後續四部至今仍無中文版。
當年的各種漢聲經典套書走的都是直銷通路,售價高昂,而且必須一次買下一大套,並非一般家庭所能負擔,所以很多人都是從圖書館或者朋友家借閱,無法自己擁有。某種程度上,這更加深了「拇指文庫」在六、七年級生心中的印象,成為童年最美好卻不可得的閱讀回憶。
時間來到二○○五年,台灣的出版產業早已改朝換代,新著作權法保護外國人著作的六一二大限轉眼都過了十年,連鎖書店通路崛起,市面上的翻譯書呈現出一片截然不同的風景,雖說一書多版、良莠不齊的情形減少了,但總也有一些好書因此絕跡,格外引人懷念。拇指文庫就是這樣的例子。
那年我二十五歲,在版權代理產業是個入行未滿一年的菜鳥,手上的客戶不多,叫得出名號的更少,無時無刻不在渴望拿到「大書」的代理權。除了代理事業和唸得半吊子(而且最後終究沒唸完)的研究所,我還在禮筑外文書店負責科幻和奇幻小說專櫃。正當我忙著裝箱打包參加台北國際書展的時候,我收到一則消息:迪士尼買下了「三腳征服者」系列的電影版權,準備交由「法外狂徒」和「蠻牛戰士」的澳洲導演葛瑞格‧喬丹(Gregor Jordan)搬上大銀幕,預計二○○七年上映。最棒的是:這套書我可以代理!
我立刻整理了中文書訊,發給出版社。正好禮筑有現成的「三腳征服者」原文書,不必等經紀人從美國千里迢迢寄來,所以我很快就和遠流談成了授權。新版譯本順利在隔年推出,網路上還有狂熱的粉絲做出新舊版本的譯名對照表,甚至用心鑽研譯本的異同之處。
後來的故事大家都知道了。電影沒有拍成,雖然令人失望,可是坦白說也不那麼意外,畢竟這在好萊塢是司空見慣的事。很多比「三腳征服者」名氣更大、更暢銷的小說,電影版權賣出二十年,期間轉手過不知多少個導演和編劇,也同樣沒能拍成。至於小說,不知是因為少了電影的推波助瀾,還是「拇指文庫」的小讀者都長大了、不想看了,又或者市面上翻譯小說太多,讓人目不暇給,總之新版的銷售成績平平,即便在科幻奇幻讀者圈內,也沒有引起太大的討論。
轉眼又是幾年過去,遠流版的授權到期,另一家童書出版社博識決定接手,並且再次請人重新翻譯,用「經典」的定位重新推出。也因為這樣,現在才有我們手中的這個版本。一套半個世紀前寫成的書,能夠在二十五年間由三家出版社推出三個不同版本,也算是台灣出版史上的奇蹟了。
那麼「三腳征服者」究竟有什麼魅力,能讓一代又一代的讀者流連忘返呢?作者約翰‧克里斯多夫原本寫的是成人科幻小說,有了一定名氣之後,應出版社之邀才「半路出家」寫了這套青少年小說。原本他覺得這不過是寫給小孩子看的玩意兒,不料寫完之後居然遭美國編輯多次退稿,他這才明白寫童書一點也不簡單,反覆認真修訂之後,終於順利出版。
「三腳征服者」的故事設定在未來,或者說地球被外星怪物(也就是書名的「三腳」)征服之後的未來,可是克里斯多夫真正感興趣的是「過去」,他筆下的世界更像是歐洲中古世紀,沒有銀行家和投資客,而是回到國王、貴族和農奴的封建社會,原因很簡單:在如此嚴明的階級制度下,人比較會乖乖聽話,而這就是地球的新主人「三腳」所要的。
而「主人」要如何控制地球人呢?答案是透過「加冠」儀式。每個人十三歲的時候,都要戴上一個金屬帽子,從此就會受到思想箝制,成為乖順服從的三腳子民。這是孩子與成人世界的分水嶺,也是一個精妙的現實隱喻:哪個孩子想要變得和大人一樣過著枯燥無趣的生活呢?這個「他們(大人)」和「我們(小孩)」之間的對立關係,在半個世紀後的當下依然存在,更成為《飢餓遊戲》以降的新世紀反烏托邦小說熱潮中不變的定律。
克里斯多夫透過主人公威爾的第一人稱敘事,描寫他和同伴們不願接受加冠,決定展開漫長的逃亡,去「白色山脈」尋找其他志同道合的「流浪漢」,並且共同追求一個推翻三腳暴政的未來。可是自由的代價是什麼?當人類掙脫了束縛,每個人都能獨立思考、都有了自由意志,這個世界真的就會比較好嗎?還是陷入另一種混亂?在緊張刺激的冒險之外,作者彷彿幽幽地提出了問題,而這個問題,即使在二十一世紀的現在,我們也還在尋求解答。
跨世代的閱讀魅力:「三腳征服者」及其中文版的前世今生
譚光磊(版權經紀人)
講到科幻小說,我們第一個想到的可能是艾西莫夫(Isaac Asimov)的《基地》(Foundation)或亞瑟‧克拉克(Arthur C. Clarke)的《二○○一太空漫遊》(2001: A Space Odyssey)等經典作品,或者近來席捲書市的《時間迴旋》和《羊毛記》,但是若真的要論歷久彌新、讓幾個世代的台灣讀者念念不忘的,恐怕還是約翰‧克里斯多夫的「三腳征服者」系列。
這套書初次與中文讀者見面是在一九八九年,收錄於漢聲的青少年拇指文庫。該文庫的選書題材廣泛、議題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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