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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上最暢銷的系列叢書經典改版全新上市!
●金氏世界紀錄2000、2001年全世界最暢銷兒童書作家──R.L.史坦恩成名代表作。
●作者連續三年以本系列叢書,獲選為《今日美國》(USA Today)最暢銷童書作家。
●美國亞馬遜網站讀者五顆星熱情推薦,歷久不衰經典。
●本系列已改編為電影版,2015年美國萬聖節強勢登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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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心,給你一身雞皮疙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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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時間往回走,你會在哪裡!?
「討厭鬼塔拉」──麥可是這樣叫他妹妹的。因為她最愛找麥可的麻煩,搞砸他的生活,讓他不斷出糗挨罵。
麥可的爸爸帶了一座咕咕鐘回家,一座很古老,很昂貴的咕咕鐘,而且不讓任何人去碰它。可憐的麥可,他早該聽爸爸的話的。
因為有人對咕咕鐘下了一個奇特的咒語,從此以後,麥可的生活在一夕之間改變,出糗挨罵的生活不斷重覆,更糟的是,他就快要不存在在這世上了……
作者簡介:
R.L.史坦恩R.L.Stine
一九四三年生於美國俄亥俄州,九歲即開始了他的寫作生涯,當時是編寫給他的同伴們看,內容主要以短篇小說、幽默故事為主。俄亥俄州立大學畢業後,至紐約擔任「學者出版社」(Scholastic INC.)下屬雜誌編輯,之後在兒童幽默雜誌《Bananas》擔任總編輯十年之久,同期並創作出多本受歡迎的兒童幽默圖書。
一九九二年R.L.史坦恩與「學者出版社」合作推出「雞皮疙瘩」(Goosebumps)系列叢書,推出之後立即攻下美國暢銷書榜。
一九九四~一九九六年R.L.史坦恩更連續三年被《今日美國報》(US Today)評為暢銷書作家,知名暢銷作家史蒂芬.金也排名其後。一九九九年被評選為英國最受兒童歡迎的作家。
R.L.史坦恩的作品結合了幻想、驚險與科幻等元素,情節架構奇特多變,每部都是向想像力極限的挑戰。「雞皮疙瘩系列叢書」不僅是他的成名作,更是他最膾炙人口的代表作。
譯者簡介:
派特
畢業於倫敦政經學院,遊學法國知名語言學院。
曾任報社編譯、記者、編輯。譯作包括多本Discovery系列旅遊叢書,亦散見於建築專業雜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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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飛鵬 城邦媒體集團首席執行長│張國立 作家│耿一偉 臺北藝術大學與臺灣藝術大學戲劇系兼任助理教授│游珮芸 台東大學兒童文學研究所所長│廖卓成 國立臺北教育大學語文與創作學系 兒童文學教授 好評推薦!
‧「雞皮疙瘩系列」中,你的雞皮疙瘩起來了,可是結尾的時候,鬼並不是死了,……而且有下一場遊戲又要繼續開始的感覺。
──耿一偉(臺北藝術節藝術總監/臺北藝術大學戲劇系兼任助理教授)
‧文學的趣味不止一端,莞爾會心是趣味,熱鬧誇張是趣味,刺激驚悚也是趣味。
──廖卓成(國立臺北教育大學語文與創作系兒童文學教授)
‧我們榜單上前27本改版平裝書全都是「雞皮疙瘩系列」。
──黛安娜‧羅巴克《出版人周刊》(Publishers Weekly)編輯
‧我小時候就很愛這套書,現在我買給我的孩子,希望他(她)像我一樣喜歡!
──全球讀者共同感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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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節試閱
1
「麥可,你的鞋帶掉了!」
我妹妹塔拉坐在前門的臺階上,咧著嘴笑,八成又在動什麼歪腦筋了。
我可不是白癡,我曉得最好不要低頭看我的鞋,否則她就會趁機打我下巴或什麼的。
我跟她說:「我才不會再上妳的當。」
媽媽剛剛叫我們兩個進屋裡吃飯,大概一個鐘頭前,她才因為受不了我們打打鬧鬧,把我們趕出來的。
不過,要我不跟塔拉吵架實在不太可能。
說到捉弄人,塔拉絕對是不達目的絕不甘休。她說:「我沒開玩笑,你的鞋帶掉了,你會絆倒!」
「你閉嘴,塔拉!」我一邊說,一邊爬上樓梯。我的左腳好像黏在水泥上了,我用力一拔,「噁!」踩到什麼黏黏的東西了。
我瞥了一眼塔拉,她是個瘦巴巴的小丫頭,嘴巴又紅又寬,就像小丑的一樣,棕色的頭髮糾結在一起,綁成兩根辮子。每個人都說她長得跟我一模一樣,我最討厭人家這樣說了。
首先,我的棕髮沒有糾成一團,是濃密的短髮,而且我的嘴巴大小適中,從來沒人說我長得像小丑。
以我的年齡來說,我個子算小了一點,可是一點也不是瘦巴巴的樣子。
我和塔拉一點也不像。
她看著我咯咯的笑,用一種唱歌一樣的聲音說道:「你最好低頭看一下。」
我低頭看鞋子,鞋帶當然沒有掉,可是我踩到了一大團口香糖。要是我剛才低頭看鞋帶,就不會踩到口香糖了。可是塔拉料定我不會低頭看鞋帶,而且也料定一旦她提醒我,我就更不會低頭看。
我又被討厭鬼塔拉給耍了。
我咕噥的說:「塔拉,妳欠揍。」我跑去抓她,可是她已經逃進屋子裡去了,我追著她到廚房,她大聲尖叫躲到媽媽後面。
她大叫:「媽!讓我躲一下,麥可要抓我!」講得一副她很怕我的樣子,才怪!
媽媽罵我:「麥可.韋伯斯特!你不要再追著你妹妹跑了!」她瞥了我的鞋子一眼又說:「你鞋子上是口香糖嗎?麥可,你把地板上黏得到處都是口香糖了!」
我無辜的說:「是塔拉害我踩到的!」
媽媽皺起眉頭:「你覺得我會相信你的話嗎?麥可,你又在撒謊了。」
我大聲的說:「我沒有!」
媽媽一副很厭惡的樣子,搖搖頭說:「麥可,你要撒謊也得編得漂亮一點嘛!」
塔拉從媽媽背後探出頭來嘲笑我說:「對啊!麥可!」然後她就放聲大笑,她最愛這樣了。
她老是陷害我,而我爸媽老是為了她陷害我的那些事罵我,可是塔拉呢?她曾因為做錯事被罵過嗎?喔,從來沒有!塔拉是個完美的小天使,純真得一點邪念都沒有。
我今年十二歲,塔拉七歲,都是她害我人生過去這七年變成黑白的。真可惜前面那五年好日子我也不大記得了。不過我想塔拉還沒出現的時候,一定很棒,寧靜安詳,而且一定很好玩!
我到後陽臺去把鞋子上黏糊糊的口香糖刮掉,我聽到門鈴聲響,爸爸出聲說:「我來開門!」
屋子裡每個人都聚到了前門去。只見兩個人搬著重物進屋裡,那是一個長長窄窄的東西,還有灰色的布包著。
爸爸提醒他們:「小心點,這東西有點歷史了,搬到這裡來。」爸爸帶著那些搬運工人到書房裡去,他們把那個包裹放好,開始拆封。那個包裹大概跟我一樣寬,比我高三十公分左右。
塔拉問:「那是什麼?」
爸爸沒有馬上回答她,他搓著手,很期待的樣子。
我們家的貓——布霸,偷偷溜進房間,在爸爸腳邊磨蹭。
灰色的布掀開以後,我看到一個很漂亮的老時鐘,鐘身大部分的地方是黑色的,可是漆上了很多銀色、金色、藍色的圖案,還有各式各樣渦形的、捲曲的、圓形的雕刻和裝飾。
時鐘的鐘面是白色的,有金色的指針,還有金色的羅馬數字。在上漆的圖案底下,有一個小暗門,時鐘的腰部還有一個大的門。
搬運工人把灰色的保護布收妥,爸爸付了錢,他們就走了。
爸爸讚嘆的說:「很棒,對不對?這是古董咕咕鐘,特價買的。你們知道我辦公室對面那家安東尼古董店?」
我們都點點頭,老爸一邊拍拍那座鐘,一邊告訴我們:「這個鐘在店裡已經有十五年了,每次我經過那家店,就會停下來看看它。我一直很喜歡它。等了這麼久,安東尼終於降價了。」
塔拉說:「真酷!」
媽媽說:「可是你不是跟安東尼討價還價好幾年了,他老是不肯降價,為什麼現在又肯了?」
講到這裡爸爸整張臉都亮了起來:「今天我午餐時間走進店裡,安東尼跟我說,他發現這座鐘有一點小瑕疵,有地方有問題。」
我仔細看著鐘說:「哪裡?」
「他不肯說,可是你們兩個看得出來嗎?」
塔拉和我開始仔細研究那座鐘,想找出瑕疵在哪裡。時鐘上面的數字都沒問題,兩根指針都在,也都指在正確的地方,我看不出有任何刮傷或缺損的地方。
塔拉說:「我找不到哪裡有問題。」
我跟著說:「我也找不到。」
爸爸同意的說:「我也是,我不知道安東尼指的瑕疵是什麼。我跟安東尼說,不管怎麼樣我還是想買這座鐘,他想說服我別買,可是我很堅持。如果那個問題小到我們看不出來,就表示沒什麼大不了的。何況,我真的很喜歡這座鐘。」
媽媽清了清喉嚨:「我不知道,親愛的,你覺得這座鐘真的適合擺在書房嗎?」從她的表情我看得出來,她並不像爸爸那麼喜歡這座鐘。
爸爸問:「那妳覺得還有哪裡適合放?」
「我想想……放車庫好了。」
爸爸笑笑說:「唉呀!妳又在開玩笑了!」
媽媽搖搖頭,她沒有開玩笑,可是她也沒有再說什麼。
爸爸接著說:「甜心,我覺得這座鐘擺在書房裡是再適合不過了。」
我看到鐘的右側面有一個鐘盤,金色的面板,看起來像個縮小的時鐘,可是只有一支指針。鐘盤的外圍有一圈黑色的小數字,從一八○○開始,到二○○○為止,那根細小的金色指針就指在其中一個數字:一九九五。
那根指針沒有動,在那個鐘盤底下有一個鈕,嵌在木頭裡面。
爸爸警告我:「麥可,不要碰那個鈕,那個指針指的是現在的年份,那個鈕是用來轉動,變更年份的。」
媽媽說:「那還真有點笨,誰會忘記現在是哪一年?」
爸爸不理會她繼續說:「看,這座鐘是一八○○年製造的,所以指針從這裡開始,每年指針都會往前移一個刻度,顯示當年的年份。」
塔拉問道:「那為什麼會停在二○○○?」
爸爸聳聳肩:「我不知道,我猜做鐘的人可能無法想像公元兩千年來臨的樣子吧!或者可能他覺得這座鐘不會保存那麼久。」
我說:「也許他覺得地球會在一九九九年爆炸!」
爸爸說:「也有可能,反正,拜託不要去碰那個指針。事實上,我希望誰也不要去碰這座鐘,因為它非常非常古老,非常非常細緻,好嗎?」
塔拉回道:「好的,爸!」
我也承諾:「我不會去碰它。」
媽媽指著鐘:「看,已經六點了,晚餐差不多……」媽媽的話被噹的一聲巨響打斷了。
時鐘上面的小門滑了開來,一隻小鳥飛了出來,那隻鳥的臉是我看過最邪惡的——而且朝我的頭上飛竄過來。
我大聲尖叫:「它是活的!」
2
「布穀!布穀!」
那隻鳥拍動黃色的羽毛,詭異的藍色眼睛瞪著我,「布穀、布穀」的叫了六次,然後跳回時鐘裡面,小門也關上了。
爸爸大笑著說:「麥可,那不是活的,可是看起來很像真的,不是嗎?真棒!」
塔拉嘲笑我:「你這隻大笨鳥,你被嚇到了!你怕咕咕鐘!」她還伸出手來捏我。
我大叫:「滾遠一點。」一邊推開她。
媽媽說:「麥可,別推你妹妹,你不知道自己有多壯,你會把她推傷的。」
塔拉說:「是啊!麥可。」
爸爸一直欣賞著那座鐘,眼睛幾乎離不開了,他說:「我一點也不驚訝那隻鳥嚇到你,這座鐘很特別,是德國黑森林出產的,應該是有下過咒語的。」
我跟著說:「咒語?你的意思是魔法?是怎麼施法的?」
「傳說中,製作這座鐘的人有法力,他給這座鐘下了咒語。據說,如果你知道那個祕密,就可以用這座鐘回到過去。」
媽媽嘲笑的說:「是安東尼這樣告訴你的嗎?還真是個賣老鐘的好方法,宣稱這座鐘有魔法!」
爸爸不想讓媽媽破壞他的興致,說道:「誰曉得,可能是真的,不是嗎?」
塔拉說:「我認為是真的。」
媽媽責備的對爸爸說:「赫曼,我希望你不要跟孩子們講這些瘋狂的故事,這樣對他們不好,只會鼓勵麥可,他老是編故事,撒些小謊,講些不可能的故事,我覺得他都是從你那裡學來的。」
我馬上抗議:「我沒有捏造故事,我說的都是實話!」媽媽怎麼可以這樣說我呢?
爸爸說:「我覺得小孩子偶爾運用些想像力沒有什麼壞處呀!」
媽媽說:「想像力是一回事,說謊話、不老實又是另一回事。」
我真是氣炸了!媽媽真是不公平,最可惡的還是塔拉臉上勝利的表情。她生命的意義就是讓我難堪,我一定要永遠拆掉她的假面具。
媽媽走出書房說:「晚飯差不多好了,麥可、塔拉,去洗手。」貓咪跟著她出去。
爸爸警告說:「記得,誰也不准去碰那座鐘。」
晚飯的味道聞起來真香,我朝浴室走去,經過塔拉身邊時,她重重的踩了我一腳。
我大叫:「噢!」
爸爸吼道:「麥可!不要那麼吵!」
「可是爸爸,塔拉踩我的腳。」
「沒那麼痛啦,麥可,她比你小那麼多。」
我的腳抽痛著,一拐一拐的走進浴室,塔拉跟在我後面,說道:「你真是個小娃娃。」
我叫她閉嘴,心想,我怎麼會有這種全世界最糟糕的妹妹呢?
我們晚餐吃青花菜茄汁醬義大利麵。媽媽奉行無肉、低脂飲食的主張,這我是不介意,義大利麵可比我們昨天晚上吃的扁豆湯好太多了。
爸爸跟媽媽抱怨說:「你知道嗎?甜心,偶爾吃吃漢堡也不壞嘛!」
「我不覺得。」她不需要再多說,我們都聽過她對於肉類、脂肪和化學藥品的長篇大論。
爸爸在義大利麵上灑了厚厚的巴瑪乾乳酪,一邊說道:「書房好像應該暫時列為禁地,我一想到你們兩個跑進去玩,然後弄壞那座鐘,我就難過。」
「可是爸,我今天晚上要在書房做功課,我正在寫一個交通運輸的報告,我要用裡面的百科全書。」我說。
爸爸問:「你不能把百科全書搬到房間去嗎?」
「整套?」
爸爸嘆氣道:「不,不大可能,好吧,你今天晚上可以用書房。」
塔拉說道:「我也要用百科全書。」
我沒好氣的說:「妳根本不需要。」
她只是想要在那裡玩,一邊吵我而已。
「我需要,我要讀有關淘金的資料。」
「妳又再瞎掰了,二年級才不用念淘金,那是四年級的課。」
「你又知道什麼?杜林老師現在就在教我們淘金。我們班比你們班優秀。」
媽媽說:「是啊,麥可,如果塔拉說她得用百科全書,你幹嘛跟她吵呢?」
我嘆口氣,把義大利麵塞到嘴裡。塔拉對著我吐舌頭。我知道實在沒有什麼好說的了,再說下去只是給自己惹更大的麻煩而已。
吃完晚飯後,我連拖帶拉的把書包搬進書房。塔拉還沒有出現,我想也許該趁她出現搗蛋之前,先做點功課。
我把書包裡面的書倒在爸爸書桌上,忽然看到那座鐘,實在不漂亮,說真的,還有點醜。可是我很喜歡看鐘上面那些奇形怪狀的裝飾品,好像這座鐘真的有魔法似的。
我想到爸爸說的那個瑕疵,很好奇到底是怎麼回事。是碰撞到的凹痕嗎?還是哪個齒輪的那個齒度不見了?或者是有油漆剝落?
我回頭看看書房的門口,布霸溜了進來,喵喵的撒嬌,我摸摸牠。爸媽還在廚房洗碗收拾。我想,如果我只是稍微看看那座鐘,應該是不會有事的。
我注視著那個標示年份的鐘盤,小心翼翼的不去碰到任何按鈕,手指頭沿著時鐘邊緣一條銀色的曲線撫摸著。
我瞥了鐘面上那個小門一眼,我知道布穀鳥就躲在那扇門後面,等著整點的時候跳出來。我不想再被那隻鳥嚇到一次,先看看時間比較保險,還有五分才八點。
鐘面下方,我看到另外一扇門,一扇大門,我摸了摸那個金色的門把。我很好奇這扇門裡面是什麼東西?這會兒四下無人,我偷偷看一下門裡面的東西應該沒關係吧。
我拉拉那個金色的門把,門卡住了,我更用力一點拉。
那個門忽然開了。
冷不防的,一個醜陋的綠色怪物從時鐘裡面跳了出來,我嚇得大叫一聲。那個怪物一把抓住我,把我按到地上。
3
我大聲尖叫:「爸!媽!快來救我!」
那個怪物舉起長爪子對著我,我把臉遮住,等著被痛宰。
那個怪物咯咯的笑,用爪子搔我癢,一邊說:「咕嘰咕嘰咕!」
我張開眼睛,是塔拉!塔拉穿上她的萬聖節服裝嚇我!
她笑得倒在地上,大叫:「你真好嚇,你真該看看我從時鐘裡面跳出來的時候,你臉上是什麼樣的表情!」
我大叫:「一點也不好玩!妳……」
噹。
布穀,布穀,布穀,布穀!
那隻鳥從時鐘裡面跳出來,又開始叫了。好吧,我承認那隻鳥又嚇到我了,可是塔拉有必要笑成那個樣子嗎?
爸爸站在門口,看著我們說:「發生了什麼事?」他指著鐘說:「那扇門為什麼是開著的?麥可,我不是告訴過你不要去碰那座鐘?」
我大叫:「我?」
塔拉撒謊說:「他想要去抓那隻鳥。」
爸爸說:「我想也是。」
「爸,我沒有!塔拉才是!」
「夠了,麥可,我已經受夠了你每次做錯事都賴到塔拉身上,你媽媽大概說對了,也許我真的太鼓勵你的想像力了。」
我大叫:「不公平,我一點也沒有想像力,我從來沒有撒謊!」
塔拉說:「爸,他在說謊!我進來的時候看到他在玩那座鐘,我還叫他不要玩。」
爸爸點點頭,完全相信他親愛的塔拉說的每一個字。
我還有什麼好說的,只有氣沖沖的跑回房間,用力關上門。
塔拉是全世界最討厭的人,她從來不會挨罵,還把我的生日給搞砸了。
我的生日是三天前,通常大家都喜歡過生日,應該要很好玩的,不是嗎?
對我來說卻不是。塔拉把我的生日搞成了我生命中最悲慘的一天,或者說最悲慘的那幾天之一。
首先,她破壞了我的禮物。
我感覺得到爸媽對送禮物這件事顯得興奮無比,媽媽就像隻小雞般的蹦蹦跳跳,又不停的說:「麥可!不要到車庫去,不管怎麼樣,就是不要到車庫去!」
我知道她把我的禮物藏在車庫,為了整她,我故意問:「為什麼不行?為什麼我不能到車庫去?我房間門的鎖壞掉了,我得去借爸爸的工具……」
媽媽大叫:「不行,不行!叫你爸爸去修,他會去拿工具,你不可以去!因為……因為裡面有一堆垃圾,很臭,真的很臭,你會昏倒。」
很悲哀吧?她還覺得我從爸爸那裡學來「想像力」!
我答應她:「好吧,媽,我不會去車庫。」
我也真的沒去——儘管我房間的鎖是真的壞了,我也不想破壞他們為我設計好的驚喜。
那天下午他們替我安排了一個盛大的生日派對,很多同學要來參加,媽媽烤了蛋糕,做了點心,爸爸在屋子裡跑來跑去,安排桌椅,掛上彩色縐紋紙。
我問道:「爸,你能不能幫我修修門鎖?」
我重視我的隱私,而且我需要上鎖。塔拉一個星期前把鎖弄壞了,因為她想用跆拳道把門踢倒。
爸爸說:「當然,麥可,你說什麼都好,今天你可是大壽星!」
「謝謝!」
爸爸拿著工具箱上樓去修鎖,塔拉在餐廳閒逛惹麻煩,等爸爸一走,她就把彩色紙拉下來,丟在地上。
爸爸修好鎖以後,把工具箱拿回去車庫,他經過餐廳的時候看到地上的彩色紙。他喃喃的說:「為什麼這彩色紙老黏不好?」他把彩色紙黏回去。幾分鐘後,塔拉又去扯了下來。
我跟她說:「我知道妳在打什麼歪主意,妳不要在我的生日上搞破壞!」
「我才不用搞破壞,今天本來就不是什麼好日子——就是因為你在這天出生的。」她還裝出一副害怕得發抖的樣子。
我不理她,那可是我的生日,誰也不能阻止我好好的過生日,即使是塔拉也一樣。那是我當時的想法。
大概在派對前半個小時,爸和媽把我叫到車庫去。我假裝相信媽媽的鬼扯,問道:「那堆恐怖的垃圾怎麼辦?」
媽媽咯咯的笑:「那個喔,是我掰的啦!」
「真的嗎?哇!聽起來很像真的耶。」
「如果你相信那種鬼話,你一定是笨蛋。」塔拉接著說。
爸爸打開車庫門,我走進去,裡頭有一輛全新的二十一變速腳踏車,是我好久好久就想要的腳踏車。而且是我見過最酷的腳踏車!
媽媽問:「你喜歡嗎?」
我大叫:「好喜歡!太棒了!謝謝!」
「真酷的腳踏車,麥可!」塔拉說:「媽媽,我生日的時候也要一輛!」
我還沒來得及阻止她,塔拉就爬上了我新腳踏車的座椅,我大叫:「塔拉!下來!」
她不聽,想要伸腳踩踏板,可是她的腿不夠長,腳踏車倒了下來。
「塔拉!妳有沒有受傷!」媽媽大叫,跑到那個小混蛋的旁邊。
塔拉站起來拍拍身體,說道:「我還好,可是膝蓋摔傷了。」
我抬起腳踏車檢查,發現車子已經不那麼黑的發亮了,車身中間的金屬桿上有一大道白色的刮痕。根本就毀了。
「塔拉,妳毀了我的腳踏車。」
「別誇張了,麥可,只是條刮痕而已。」爸爸說。
媽媽問我:「難道你都不關心你妹妹嗎?她可能受傷耶!」
「那是她自己的錯!她本來就不應該先去碰我的腳踏車。」
爸又說:「麥可,你得好好學學怎麼做個好哥哥。」
他們有時候真是把我給氣死了!
媽媽說:「我們進去吧,你的朋友就要到了。」
我本來想,生日派對應該會讓我覺得好過一點,畢竟派對上會有蛋糕、禮物,還有我的好朋友,哪裡會有問題呢?
剛開始還好,我的朋友一個接一個到來,他們都帶了禮物給我。我邀了五個男生,大衛、約許、畢麥可、亨利,還有拉斯;三個女生,西西、羅絲,還有夢娜。
我對西西和羅絲沒什麼感覺,可是我真的很喜歡夢娜,她有一頭長長、閃亮的棕髮,可愛的翹鼻子。她長得高高的,籃球還滿厲害的,有一種很酷的氣質。
西西和羅絲是夢娜最要好的朋友,我想邀夢娜,就得邀她們兩個,她們三個到哪裡都在一起。
西西、羅絲和夢娜同時到我家,她們脫掉外套,夢娜穿著一件粉紅色的吊帶褲,裡面是白色的高領毛衣,看起來很漂亮,我完全沒注意其他女生穿什麼衣服。
她們在門口一起大聲說:「生日快樂!麥可!」
「謝謝!」
她們輪流給我禮物,夢娜的禮物是小小扁平的銀色紙包,我猜可能是CD,可是哪一張呢?像夢娜這樣的女孩會送我這樣的男生什麼樣的CD呢?
我把那些禮物放在客廳一堆禮物的上面。大衛問道:「嘿!麥可,你爸媽送你什麼禮物?」
我裝酷的說:「只是輛腳踏車啦,二十一變速的。」
我放CD來聽,媽媽和塔拉端了三明治進來,媽媽回到廚房,可是塔拉留了下來。
夢娜說:「你妹妹好可愛。」
「妳認識她之後就不會再這麼想了。」我喃喃的說。
夢娜說:「麥可!別那樣說她嘛!」
塔拉告訴她:「他是個壞哥哥,他老是對我大吼大叫。」
「我沒有!滾一邊去,塔拉!」
她朝我吐舌頭說道:「才不要!」
夢娜說:「讓她待在這裡,麥可,她又不會礙到誰。」
塔拉尖聲尖氣的說道:「嘿,夢娜,妳知道嗎?麥可喜歡妳。」
夢娜眼睛瞪得大大的,說道:「真的嗎?」
我的臉馬上變得火紅,我瞪著塔拉,我真想當場掐扁她,可是沒辦法,現場有太多目擊者了。
夢娜放聲大笑,西西和羅絲也跟著笑。還好,那些男生沒聽見。他們在音響旁邊,選著歌聽。
我能說什麼呢?我真的喜歡夢娜,我又不能否認,那樣會傷害她自尊的,可是我也沒辦法承認。
我真想去死,真希望能找個地洞鑽進去。
夢娜大叫:「麥可,你的臉好紅喔!」
拉斯聽到這句話說道:「韋伯斯特先生現在做了什麼事呢?」
有幾個男生叫我韋伯斯特先生。
我抓住塔拉,把她拖到廚房,夢娜的笑聲還在我的耳朵裡響著。
我低聲說:「塔拉,謝謝妳了,妳為什麼非得跟夢娜說我喜歡她?」
「那是真的,不是嗎?我都是說實話的。」
「喔,是喔!」
媽媽打斷我:「麥可,你又在欺負塔拉了嗎?」
我沒回答她就衝出廚房了。
我回到客廳以後,約許跟我說:「嘿!麥可,我們去看看你的新腳踏車吧。」
我心想:好耶,這是離開那些女生的好方法。
我帶著他們到車庫去,他們瞪著腳踏車,面面相覷的點頭,他們真的很驚訝,然後亨利抓住手把問道:「嘿!這是哪來的大刮痕?」
我解釋說:「我知道,都是我妹妹!」
我沒再說下去,只是搖搖頭,說這些又有什麼用呢?
我提議:「我們回去拆禮物吧!」
我們一群又回到客廳,我心想,至少我還有很多禮物,塔拉可破壞不了這些。
可是塔拉總是有她的辦法。
等我回到客廳,我看到塔拉坐在一堆打開的包裝紙中間,羅絲、夢娜、西西圍在她旁邊看。
塔拉把我收到的所有禮物都拆開來了。
塔拉,謝謝妳了。
她扯開最後一樣禮物,是夢娜送的。
塔拉大叫:「麥可,看看夢娜送你什麼!」
是張CD。
塔拉嘲笑的說:「我聽說裡面有好幾首很棒的情歌呢!」每個人笑了起來,他們覺得塔拉很有趣。
後來,我們就要一起圍坐在餐廳吃蛋糕和冰淇淋了。我自己端著蛋糕,媽媽跟在我後面拿盤子、蠟燭和火柴。
這是我最愛的蛋糕,我最愛的巧克力。
我小心的端著蛋糕,穿過廚房門走進餐廳。
我沒看到塔拉躲在靠牆的地方,也沒看到她把她那可惡的小腳伸出來。我被她的腳絆到,蛋糕從我手中飛了出去。
我摔在蛋糕上面,不用說,臉朝下。
有些人嚇了一跳,有些人努力忍住笑聲,我坐起來把眼睛上面的咖啡色糖霜抹掉,我看到的第一張臉是夢娜的臉,她笑得花枝亂顫。
媽媽靠過來罵我:「搞什麼?麥可,你怎麼不看看路呢?」
我聽著他們的笑聲,看著毀了的蛋糕,這下子我沒有蠟燭可以吹了,可是沒關係,我還是會許願的。
我希望我這次的生日能重新來過。
我站起來,身上都是咖啡色的蛋糕,朋友們都在大笑。
羅絲大叫:「你看起來好驢喔!」
每個人笑得更大聲了,我的生日派對上每個人都很開心,除了我以外。
我的生日過得真糟糕,非常糟,可是毀了我的生日還不是塔拉對我所做過最可怕的事。
沒人會相信最糟糕的事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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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麥可,你的鞋帶掉了!」
我妹妹塔拉坐在前門的臺階上,咧著嘴笑,八成又在動什麼歪腦筋了。
我可不是白癡,我曉得最好不要低頭看我的鞋,否則她就會趁機打我下巴或什麼的。
我跟她說:「我才不會再上妳的當。」
媽媽剛剛叫我們兩個進屋裡吃飯,大概一個鐘頭前,她才因為受不了我們打打鬧鬧,把我們趕出來的。
不過,要我不跟塔拉吵架實在不太可能。
說到捉弄人,塔拉絕對是不達目的絕不甘休。她說:「我沒開玩笑,你的鞋帶掉了,你會絆倒!」
「你閉嘴,塔拉!」我一邊說,一邊爬上樓梯。我的左腳好像黏在水泥上了,我...
推薦序
出版緣起
人生從奇幻冒險開始
何飛鵬/城邦媒體集團首席執行長
我的八到十二歲是在《三劍客》、《基度山恩仇記》、《乞丐王子》中度過的。可是現在的小孩有更新奇的玩具、電玩、漫畫,以及迪士尼樂園等。
八到十二歲,正是孩子從字數極少、以圖畫為主的繪本閱讀,跨越到漸漸以文字閱讀為主的時期。也正是訓練孩子從圖像式思考,轉變成文字思考的重要階段。在這個階段,養成長期的文字閱讀習慣,能培養孩子敘事、分析、推理的邏輯思辨能力,奠定良好的寫作實力與數理學力基礎。
然而,現在的父母擔心,大環境造成了習於圖像、不擅思考、討厭文字的一代。什麼力量能讓孩子重回閱讀的懷抱呢?
全球銷售三億五千萬冊的「雞皮疙瘩系列叢書」,正是為了滿足此一年齡層的孩子的需求而誕生的!
無論是校園怪奇傳說、墓地探險、鬼屋驚魂,或是與木乃伊、外星人、幽靈、吸血鬼、殭屍、怪物、精靈、傀儡相遇過招,這些孩子們的腦袋裡經常出現的角色或想像,經由作者的生花妙筆,營造出一個個讓孩子們縱橫馳騁的魔幻時空、光怪陸離的神奇異界,經歷各種危急險難,最終卻又能安全地化險為夷。這樣的冒險犯難,無論男孩女孩,無不拍案稱奇、心怡神醉!
本系列作品被譯為三十二種語言版本,並在全球數十個國家出版,創下了出版史上多項的輝煌紀錄,廣受世界各地孩子的喜愛。作者史坦恩表示,這套作品之所以成功,是因為多年的兒童雜誌編輯工作,讓他對兒童心理和兒童閱讀需求有了深刻理解——他知道什麼能逗兒童發笑,什麼能使他們戰慄。
我們誠摯地希望臺灣的孩子也能和世界上其他的孩子一樣,有更豐富多元的閱讀選擇。更希望藉由這套融合驚險恐怖與滑稽幽默於一爐,情節緊湊又緊張的「雞皮疙瘩系列叢書」,重拾八到十二歲孩子的閱讀興趣,從而建立他們的閱讀習慣,擁有一個快樂學習的童年。
現在,我們一起繫好安全帶,放膽體驗前所未有的驚異奇航吧!
專文推薦
戰慄娛人的鬼故事
廖卓成/國立臺北教育大學語文與創作系兒童文學教授
這套書很適合愛看鬼故事的讀者。
文學的趣味不止一端,莞爾會心是趣味,熱鬧誇張是趣味,刺激驚悚也是趣味。有人擔心鬼故事助長迷信,其實古典小說中,也有志怪小說一類,《聊齋誌異》就有不少鬼故事。何況,這套書的作者開宗明義的說:「這都是想像出來的故事」,不必當真。
既然恐怖電影可以看,看鬼故事似乎也無妨;考試的書讀久了,偶爾調劑一下,對頭腦卻是有益。當然,如果看鬼片會連續失眠,妨害日常生活,那就不宜勉強了。
雋永的文學作品,應該有深刻的內涵;但不少兒童文學作品說教有餘,趣味不足。只要有趣味,而且不是害人為樂的惡趣,就是好的作品。鮑姆(Baum)在《綠野仙蹤》的序言裡,挑明了他寫書就是為了娛樂讀者。
倒是內行的讀者,不妨考校一下自己的功力,留意這套書的敘事技巧,由主角「我」來講故事,有甚麼效果?書中衝突的設計與化解,是否意想不到又合情合理?能不能有不同的設計?會不會更好?這是另一種引人入勝之處。
導讀
結局只是另一場驚魂之旅的開始
耿一偉/臺北藝術節藝術總監‧臺北藝術大學戲劇系兼任助理教授
不知道大家還記不記得,小時候玩遊戲,比如捉迷藏等,都會有一個人要當鬼。鬼在這個遊戲中很重要,沒有鬼來捉人,遊戲就不好玩。這些遊戲的關鍵特色,不是人要去消滅鬼,而是要去享受人被鬼追的刺激樂趣。所以當鬼捉到人後,不是遊戲就結束,而是下一個人要去當鬼。於是,當鬼反而是件苦差事,因為捉人沒有樂趣,恨不得趕快找人來替代。所以遊戲不能沒有鬼,不然這個遊戲就不好玩了。
在史坦恩的「雞皮疙瘩系列」中,這些鬼所扮演的角色也是類似遊戲中的鬼,給我帶來閱讀與想像的刺激。各位讀者如果留意一下,會發現在他的小說中,都有一個類似的現象,就是結局往往不是一個對抗式的終局,一種善惡誓不兩立,以消滅魔鬼為最終目標的故事──這比較是屬於成人恐怖片的模式,不是你死,就是人類全部變殭屍。但「雞皮疙瘩系列」中,你的雞皮疙瘩起來了,可是結尾的時候,鬼並不是死了,而是類似遊戲一樣,這些鬼換了另一種角色,而且有下一場遊戲又要繼續開始的感覺。
礙於閱讀的樂趣,我無法在此對故事結局說太多,但各位看完小說時,可以再回想我在這裡說的,就知道,「雞皮疙瘩系列」跟遊戲之間,的確有類似性。
換另一個角度來看,這些主角大多為青少年,他們在生活中碰到的問題,如搬家面對新環境、男生女生的尷尬期、霸凌、友誼等,都在故事過程一一碰觸。「雞皮疙瘩系列」令人愛不釋手的原因,也在於表面上好像主角是鬼,但讀到一半,你會感覺到,故事的重點不知不覺地從這些鬼怪轉移到那些被追的青少年身上,鬼可不可怕不是重點,重點是被追的過程中,一些青少年生活中的苦悶,也被突顯放大,甚至在故事中被解決了。所以你會在某種程度感受到,這本書的內容是在講你,在講你的生活,在講你的世界,鬼的出現,只是把這些青春期的事件給激化了。
另一個有趣的現象,是從日常生活轉入魔幻世界的關鍵點,往往發生在父母不在身邊,然後主角闖入不熟識空間的時候──比如《魔血》是主角暫住到姑媽家、《吸血鬼的鬼氣》是闖入地下室的祕道、《我的新家是鬼屋》是新家的詭異房間……等等。
因為誤闖這些空間,奇怪的靈異事件開始打斷平凡無趣的日常軌道,一段冒險展開了,一場你追我跑的遊戲開始進行,而父母們往往對此毫無所悉,不知道自己的兒女在故事結束時,已經有所變化,變得更負責任,更勇敢。
「雞皮疙瘩系列」的意義,也在這個地方。在平凡無奇充滿壓力的青春期校園生活中,有那麼多不快樂、有那麼多鬼怪現象在生活中困擾著我們,但這無法跟家長說,因為他們不能理解,他們看不到我們看到的。但透過閱讀,透過想像力所引發的鬼捉人遊戲,這些不滿被發洩,這些被學校所壓抑的精力被釋放了。
幸好有這些鬼怪的陪伴,日子不再那麼無聊,世界可以靠自己的力量改變。
終究,在青少年的世界裡,鬼怪並不是那麼可怕,在史坦恩的小說中,也往往會有主角最後拯救了這些鬼怪的情形,彷彿他們不是惡鬼,而比較像誤闖人類世界的外星人……這也是青少年的焦慮,他們正準備降臨成人世界,這件事讓他們起了雞皮疙瘩!!
出版緣起
人生從奇幻冒險開始
何飛鵬/城邦媒體集團首席執行長
我的八到十二歲是在《三劍客》、《基度山恩仇記》、《乞丐王子》中度過的。可是現在的小孩有更新奇的玩具、電玩、漫畫,以及迪士尼樂園等。
八到十二歲,正是孩子從字數極少、以圖畫為主的繪本閱讀,跨越到漸漸以文字閱讀為主的時期。也正是訓練孩子從圖像式思考,轉變成文字思考的重要階段。在這個階段,養成長期的文字閱讀習慣,能培養孩子敘事、分析、推理的邏輯思辨能力,奠定良好的寫作實力與數理學力基礎。
然而,現在的父母擔心,大環境造成了習於圖像、不擅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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