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譯成32種語言版本‧全球銷量突破3億5千萬冊!
史上最暢銷的系列叢書經典改版全新上市!
●金氏世界紀錄2000、2001年全世界最暢銷兒童書作家──R.L.史坦恩成名代表作。
●作者連續三年以本系列叢書,獲選為《今日美國》(USA Today)最暢銷童書作家。
●美國亞馬遜網站讀者五顆星熱情推薦,歷久不衰經典。
●本系列已改編為電影版,2015年美國萬聖節強勢登場。
※本書附加英語學習功能--「這句英文怎麼說?」。看故事,輕鬆學習最貼近生活的實用美語。
小心,給你一身雞皮疙瘩!
從本書第一頁起,驚嚇旅程就此展開。
啟發想像力的無限可能!
全美八成以上7至12歲兒童,都在看「雞皮疙瘩」!
●本系列已改拍成電影,美國2015萬聖節強檔鉅片!由電影《怪獸大戰外星人》、《格列佛遊記》名導羅勃‧賴特曼導演、影星傑克‧布萊克領銜主演。
這裡是貨真價實的「詭地方」!
亞曼達和喬許剛剛搬進了新家,他們都覺得這棟老房子好奇怪,陰森森的,令人毛骨悚然。而這整個小鎮也處處透著詭異的氣氛。
但是爸媽不相信他們。「你們會漸漸習慣的!」他們說,「出去認識些新朋友。」
於是亞曼達和喬許照他們的話去做了。但是這些新朋友跟他們父母想像的完全不一樣。
因為他們想要跟你做朋友……直到永遠。
作者簡介:
R.L.史坦恩R.L.Stine
一九四三年生於美國俄亥俄州,九歲即開始了他的寫作生涯,當時是編寫給他的同伴們看,內容主要以短篇小說、幽默故事為主。俄亥俄州立大學畢業後,至紐約擔任「學者出版社」(Scholastic INC.)下屬雜誌編輯,之後在兒童幽默雜誌《Bananas》擔任總編輯十年之久,同期並創作出多本受歡迎的兒童幽默圖書。
一九九二年R.L.史坦恩與「學者出版社」合作推出「雞皮疙瘩」(Goosebumps)系列叢書,推出之後立即攻下美國暢銷書榜。
一九九四~一九九六年R.L.史坦恩更連續三年被《今日美國報》(US Today)評為暢銷書作家,知名暢銷作家史蒂芬.金也排名其後。一九九九年被評選為英國最受兒童歡迎的作家。
R.L.史坦恩的作品結合了幻想、驚險與科幻等元素,情節架構奇特多變,每部都是向想像力極限的挑戰。「雞皮疙瘩系列叢書」不僅是他的成名作,更是他最膾炙人口的代表作。
譯者簡介:
孫梅君
台大外文系畢,歷任《People雜誌》編譯、《Premiere首映雜誌》主編、《票房電影雜誌》總編輯,現為文字工作個體戶。平日愛好研習神祕學及另類醫學,於倫敦占星學院函授證書課程結業,近年專事塔羅書籍之翻譯工作,相關譯作有《塔羅入門》、《塔羅全書》、《78度的智慧》、《托特塔羅解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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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飛鵬 城邦媒體集團首席執行長│張國立 作家│耿一偉 臺北藝術大學與臺灣藝術大學戲劇系兼任助理教授│游珮芸 台東大學兒童文學研究所所長│廖卓成 國立臺北教育大學語文與創作學系 兒童文學教授 好評推薦!
‧「雞皮疙瘩系列」中,你的雞皮疙瘩起來了,可是結尾的時候,鬼並不是死了,……而且有下一場遊戲又要繼續開始的感覺。
──耿一偉(臺北藝術節藝術總監/臺北藝術大學戲劇系兼任助理教授)
‧文學的趣味不止一端,莞爾會心是趣味,熱鬧誇張是趣味,刺激驚悚也是趣味。
──廖卓成(國立臺北教育大學語文與創作系兒童文學教授)
‧我們榜單上前27本改版平裝書全都是「雞皮疙瘩系列」。
──黛安娜‧羅巴克《出版人周刊》(Publishers Weekly)編輯
‧我小時候就很愛這套書,現在我買給我的孩子,希望他(她)像我一樣喜歡!
──全球讀者共同感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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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雞皮疙瘩系列」中,你的雞皮疙瘩起來了,可是結尾的時候,鬼並不是死了,……而且有下一場遊戲又要繼續開始的感覺。
──耿一偉(臺北藝術節藝術總監/臺北藝術大學戲劇系兼任助理教授)
‧文學的趣味不止一端,莞爾會心是趣味,熱鬧誇張是趣味,刺激驚悚也是趣味。
──廖卓成(國立臺北教育大學語文與創作...
章節試閱
1
喬許和我都討厭我們的新家。
沒錯,它很大。跟我們的舊家比起來,它簡直像幢大廈!那是一棟高大的紅磚屋子,有著傾斜的黑色屋頂,還有好幾排框著黑色百葉遮板的窗戶。
我從街邊打量著這棟房子,心想,好暗呀!整棟房子籠罩在黑暗中,幾棵盤根錯節的老樹從上方彎下身來,屋子就像是躲在老樹的陰影中似的。
那時是七月中旬,但是前院已經被褐色的枯葉給鋪滿了。當我們踏上碎石子車道時,枯葉被我們腳下的球鞋踩得沙沙作響。
枯葉的縫隙間,到處有高高的雜草冒出頭來。前廊旁邊一座老舊的花圃上,長滿了一叢叢茂密的雜草。
這屋子真教人發毛,我悶悶不樂的想著。
喬許一定也有同感。抬頭瞧著這棟老舊的屋子,我們倆不約而同的呻吟出聲。
道斯先生在靠近門前走道的地方停下腳步,轉過身來。他是一位友善的年輕人,是當地房地產公司派來的。
「你們都還好吧?」他問道,用他眼角堆滿細紋的藍眼睛看看喬許,再看看我。
「喬許和亞曼達不喜歡搬家。」爸爸一邊解釋,一邊把襯衫的下襬塞進褲頭裡。爸爸有點兒超重,他的襯衫下襬老是會跑出來。
「小孩子不太能馬上接受,」媽媽緊接著說,她朝道斯先生笑了笑,一路走向前門,並把雙手插進牛仔褲的口袋裡:「你知道的,要離開所有的朋友,搬到一個奇怪又陌生的地方,得花點時間來適應。」
「就是很奇怪的地方嘛,」喬許邊說邊搖頭:「我不喜歡這房子!」
道斯先生咯咯笑了起來,「沒錯,這的確是棟老房子。」他說著拍拍喬許的肩膀。
「它只是需要整理一下,喬許。」爸爸說,朝道斯先生笑了笑:「這裡已經好一陣子沒人住了,所以需要整修一下。」
「瞧這屋子多大呀,」媽媽邊說,邊把她黑色的直髮向後順了順,接著對喬許笑道說:「我們會有地方做書房,也許還可以弄間娛樂室。你們會喜歡的——是不是,亞曼達?」
我聳聳肩。一陣冷風吹得我直發抖,那其實是個晴朗炎熱的夏日,但是越接近屋子,我就越覺得冷。
我猜是因為那些高大的老樹。
我穿著白色的網球短褲和藍色的背心。在車子裡頭很熱,但是現在我卻覺得好冷。也許進了屋子會暖和一點,我心想。
道斯先生踏上前廊,問媽媽說:「他們多大了?」
「亞曼達十二歲了,」媽媽回答:「喬許到上個月剛滿十一歲了。」
「他們長得好像。」道斯先生對媽媽說。
我無法判斷這是否算是讚美。但我想這是事實,喬許和我都又高又瘦,有著跟爸爸一樣的棕色卷髮,還有深褐色的眼睛。每個人都說我們有張「嚴肅」的臉。
「我真的很想回家。」喬許說,聲音又粗又啞:「我討厭這個鬼地方!」
我弟弟是全世界最沒耐性的小孩,一旦他想怎麼做,誰也拿他沒轍。他有點被慣壞了,至少我是這麼認為。當他為了某件事情大吵大鬧時,通常都能夠如願。
我們也許長得很像,但是個性卻不大相同。我比喬許有耐性,也懂事得多。或許這是因為我的年紀比較大,也或許因為我是個女孩。
喬許抓住爸爸的手,想要把他拉回車裡,「我們走,爸爸。我們走!」
我知道喬許這回沒辦法得遂心願了。我們將要搬到這間屋子,毫無疑問。畢竟,這棟房子是完全免費的。爸爸的一位遠親,一個我們根本不認識的人,死後在遺囑中把它留給了爸爸。
我永遠不會忘記,當爸爸接到律師來信時臉上的表情。他高喊一聲,突然在客廳裡手舞足蹈起來。喬許和我還以為他要翻筋斗呢。
「我的叔公查爾斯在遺囑裡留了一棟房子給我,」爸爸解釋,他一遍又一遍的讀著那封信:「是在一個叫做達克弗斯(Dark Falls)的城鎮裡。」
「什麼?」喬許和我喊道:「達克弗斯是什麼地方?」
爸爸聳聳肩。
「我不記得你有一個查爾斯叔叔。」媽媽說著走到爸爸身後,越過他的肩膀上方讀著信。
「我也不記得……」爸爸承認:「但他一定是個很棒的人!噢,這聽來似乎是一棟很棒的房子!」他抓起媽媽的手,開始跟她在客廳裡開心的跳著舞。
爸爸當然很興奮。他一直在找一個藉口,好辭去他那無聊的辦公室工作,把全部的時間投注在寫作事業上。這棟房子——完全免費的——正給了他所需要的理由。
而現在,一個星期之後,我們來到了達克弗斯——距離舊家四小時的車程,頭一次見到我們的新房子。我們都還沒走進屋子呢,喬許就想把爸爸拉回車子裡。
「喬許——別再拉了!」爸爸不耐煩的叱喝著,想要把手從喬許的手中掙脫出來。
爸爸一副莫可奈何的樣子瞧了道斯先生一眼,我看得出爸爸對喬許的行為感到尷尬,我想我得出面解圍。
「放手,喬許!」我抓著喬許的肩膀,輕聲的說:「我們答應過要給達克弗斯一個機會——記得嗎?」
「我已經給過它機會了,」喬許哀號著,不肯放開爸爸的手:「這棟房子又醜又舊,我討厭它!」
「你連門都還沒進呢!」爸爸生氣的說。
「是呀,我們進去吧!」道斯先生催促著,眼睛凝視著喬許。
「我要待在外面!」喬許堅持。
有時候,他真是頑固得可以。看著這棟陰森的老房子,我跟喬許一樣不開心,但我絕對不會像他那樣無理取鬧。
「喬許,你不想挑選自己的房間嗎?」媽媽問。
「不要!」喬許低聲咕噥。
他和我同時抬頭望向二樓,那兒有兩扇並排的大凸窗,看起來就像是兩隻幽暗的眼睛在回瞪著我們。
「你們在現在的房子住了多久?」道斯先生問爸爸。
爸爸想了一想,「差不多有十四年了。」他回答:「孩子們打從出生起就住在那兒了。」
「搬家總是很辛苦的,」道斯先生同情的說,並把目光轉向我:「妳知道,亞曼達,我在幾個月前才搬到達克弗斯來,一開始我也不太喜歡這兒,但是現在我可不願住到其他任何地方了。」他對我眨眨眼。當他微笑的時候,下巴有個俏皮的酒窩。「我們進去吧!這房子真的很不錯,你們會感到驚喜的。」
我們跟在道斯先生後面,只有喬許一點也不領情。「這條街上還有其他的孩子嗎?」喬許問道。他的口氣比較像是在挑釁,而不是在發問。
道斯先生點點頭:「學校就在兩條街外。」他說著往街道的方向指去。
「瞧,」媽媽很快的插話說:「只要走一小段路就到學校了,再也不需要每天早上搭老遠的巴士了。」
「我喜歡搭巴士。」喬許還是不鬆口。
他鐵了心。他不想讓我父母好過,即使我們曾答應過要敞開心胸面對這次的搬遷。
我不知道喬許以為他這麼難纏能得到什麼好處。我的意思是,爸爸已經有夠多事情要煩惱了。就拿一件事來說吧,我們的舊房子都還沒賣掉呢。
我也不喜歡搬家,但是我知道繼承到這棟大房子,對我們來說是一個難得的機會。我們的小房子太擠了,而只要爸爸賣掉原來的房子,我們就再也不用為錢煩惱了。
喬許至少應該試試看。我是這麼想的。
突然間,停在車道那頭的車子裡,傳來了派帝的狂吠聲。
派帝是我們家養的狗,是一頭白色的卷毛梗犬,像顆鈕扣般小巧可愛,而且通常很乖。牠從來不介意我們把牠留在車子裡,但是現在牠卻扯著喉嚨高聲嚎叫,用爪子猛抓車窗,急著想從車裡出來。
「派帝——安靜!安靜!」我喊道。派帝通常會聽我的話。
但是這次例外。
「我去把牠放出來!」喬許大聲說,便沿著車道跑向車子。
「不行,等等——」爸爸喊道。
但是派帝叫得這麼大聲,喬許根本聽不見爸爸的話。
「讓狗兒探探路也好,」道斯先生說:「這也將會是牠的家。」
幾秒鐘後,派帝衝過草坪,踢起許多褐色的枯葉,一邊跑向我們一邊興奮的叫著。牠跳到我們每個人身上,像是有好幾個星期沒見到我們似的。接著,出乎我們意料之外地,牠開始朝著道斯先生威脅似的嚎叫狂吠。
「派帝——別叫了!」媽媽吼道。
「牠以前從來不會這樣,」爸爸抱歉的說:「真的,牠一向都很友善。」
「也許牠在我身上聞到了什麼,或許是另一條狗的氣味。」道斯先生說著把他的條紋領帶鬆開,小心翼翼的看著我們那條狂叫不休的狗。
最後,喬許把派帝攔腰抱起,將牠從道斯先生身邊移開。「別叫了,派帝,」喬許斥喝著,把狗兒抱近他的臉,和牠鼻子對著鼻子:「道斯先生是我們的朋友。」
派帝低聲嗚嗚的叫,舔著喬許的臉。過了一會兒,喬許把牠放回地面。派帝抬頭看看道斯先生,再看看我,然後牠決定要到院子裡到處嗅嗅,讓牠的鼻子領路。
「我們進去吧!」道斯先生催促著,一手理著他短短的金髮。他打開了門鎖,把門推開。
道斯先生為我們拉著門,我便跟著爸媽走進屋子裡。
「我要跟派帝留在外面。」喬許在走道上堅決的說。
爸爸想要阻止,但又放棄了。「好吧,隨便!」他說著搖搖頭,嘆了一口氣:「我不想跟你爭吵,不進來就不進來。如果你高興你可以住在外面。」他聽起來真的很光火。
「我要留下來陪派帝!」喬許又說了一遍,眼睛瞧著派帝一路嗅過乾枯的花圃。
道斯先生跟隨我們走進玄關,輕輕的把門在身後帶上,最後還望了喬許一眼:「他會沒事的。」他輕聲的說,並對媽媽笑了一笑。
「他有時候真的很頑固,」媽媽抱歉的說,兩眼往客廳裡窺看:「派帝的事真的很抱歉,我真不知道那條狗是怎麼回事。」
「沒關係,我們從客廳開始吧!」道斯先生領著路,說道:「我想你們會很驚喜,這間屋子是多麼寬敞。不過,當然,它需要整修一下。」
他帶我們參觀屋子裡的每一個房間。我不禁興奮起來,這棟房子真的很不錯,裡頭有好多房間和好多櫥櫃。我的房間好大,有自己的浴室,還有一個老式的窗座,可以坐在窗邊觀看下面的街景。
要是喬許也跟我們一起進來就好了。要是他看見屋子裡頭這麼棒,一定就會開心起來了。
真令人不可置信,這棟房子裡竟然有這麼多房間,甚至還有一層閣樓,裡頭堆滿了舊家具和神祕的舊紙箱,可以讓我們慢慢挖寶。
我們至少在屋子裡待了半小時。我並沒有注意時間,我想我們三個都覺得很開心。
「嗯,我想我已經帶你們看過每個地方了。」道斯先生說,他看了看錶,領著我們走向前門。
「等等——我想再看我房間一眼。」我興奮的對他們說,然後兩級一跳的跑上樓梯:「我馬上就下來!」
「快一點,親愛的,我想道斯先生一定還有別的事。」媽媽在我身後喊道。
我爬上二樓,匆匆穿過狹窄的走廊,走進我的新房間。「喔!」我喊出聲來,聲音在空蕩蕩的牆上反射出微弱的回聲。
這房間真大!我好喜歡那個有著窗座的凸窗。我走到窗邊向外頭望去,穿過樹叢,我看見我們的車停在車道上,再過去一些,對街是一棟和我們新家很像的房子。
我要把床擺在窗戶對面的牆邊,我開心的想著。書桌可以擺在另一頭,現在有地方可以放我的電腦了!
我再次看了看我的櫥櫃,那是一座大得能讓人走進去的長排櫃,櫃子頂上有一盞燈,櫃子裡隔了幾排寬寬的架子。
我往門口走去,心裡想著我該把哪些海報帶來,這時我看到了那個男孩。
他在門口只站了一秒鐘,然後就轉身消失在走廊裡。
「喬許?」我喊道。「嘿—— 你過來看!」
我猛然一驚,了解到那並不是喬許。
那男孩留著一頭金髮。
「嘿!」我喊了一聲,朝走廊跑去,在臥室門外停住腳步,向兩邊張望:「是誰?」
但是長長的走廊空蕩蕩的,所有的房門都是關著的。
「喝!亞曼達!」我故意大聲喊叫著自己的名字。
我是見鬼了嗎?
爸媽在樓下叫我。
我朝黑漆漆的走廊望了最後一眼,然後跑去和他們會合。
「嘿,道斯先生,」我邊跑下樓邊問:「這棟房子鬧過鬼嗎?」
他咯咯的笑了起來,好像覺得這個問題很滑稽,「沒有。很抱歉。」他說著用那眼角堆滿皺紋的藍眼睛瞧著我:「沒有附送鬼魂!這附近有許多老房子據說都曾鬧鬼,但恐怕這裡並不是其中之一。」
「我……我以為我看見了什麼東西。」我說,覺得自己有點蠢。
「也許只是影子,」媽媽說:「這間屋子好暗,有這麼多樹。」
「妳何不到外頭去,告訴喬許這間房子的事。」爸爸建議,一邊把他的襯衫前襬塞進褲頭:「妳媽跟我有些事情要跟道斯先生談。」
「是的,老爸!」我微微一鞠躬,聽話的跑了出去,要告訴喬許他所錯過的一切。
「嘿,喬許!」
我喊道,並熱切的在院子裡尋找:「喬許?」
我的心沉了下去。
喬許和派帝不見了!
2
「喬許!喬許!」
我先喊喬許,接著又喊派帝。但是完全不見他們兩個的蹤影。
我跑到車道那頭,往車子裡瞧,他們並不在裡面。爸媽還在屋子裡跟道斯先生談話,我往街道兩頭望去,還是不見人影。
「喬許!喬許!」
終於,爸媽匆匆忙忙的從前門跑了出來,神色緊張,我猜他們聽見我的叫聲了。
「我找不到喬許和派帝!」我從馬路邊上向他們喊道。
「也許他們在後院裡!」爸爸朝我喊回來。
我沿著車道跑去,邊跑邊踢起許多枯葉。街上陽光普照,但是當我一進到院子裡,就又回到了樹蔭之中,馬上又覺得冷了起來。
「喬許!喬許——你在哪兒?」
我為什麼會感到這麼害怕?喬許到處亂跑是很正常的,他老是這樣。
我用最快的速度沿著屋子的側邊跑去。高高的樹木往屋子的這一邊傾斜,幾乎把所有的陽光都遮住了。
後院比我想像得大,是個長方形的院子,地面逐漸往後邊的木製籬笆向下傾斜。就像前院一樣,這裡雜草叢生,從厚厚的一層棕色枯葉中探出頭來。一個石製的鳥臺歪在一旁,再過去一些,看得見車庫的邊緣,是和主屋一樣的深色磚造建築。
「喂——喬許!」
他不在後院。我停下腳步,在地上尋找足跡,或者他任何一點曾經跑過那層厚厚枯葉的蛛絲馬跡。
「怎麼樣?」爸爸向我跑來,上氣不接下氣的說。
「他不在這兒。」我說,驚訝於自己居然如此擔心。
「妳檢查過車裡了嗎?」他的口氣聽來是生氣大過擔憂。
「看過了。那是我頭一個查看的地方。」我飛快的朝後院瞥了一眼:「我不相信喬許會就這麼跑走了。」
「我相信。」爸爸說,轉動著眼珠子:「妳知道妳弟弟不順心的時候會怎麼樣,也許他想要我們以為他離家出走了。」他皺皺眉。
「他在哪兒?」當我們回到屋子前頭時,媽媽問道。
爸爸和我都聳聳肩。爸爸說:「也許他交了新朋友,然後跑開了。」他舉起一隻手,搔了搔他卷曲的棕髮。我看得出來他也開始擔心了。
「我們得找到他!」媽媽說著往街上凝視:「他完全不熟悉這附近的環境,他可能跑得太遠迷路了。」
道斯先生鎖上前門,步下門廊,把鑰匙放進口袋裡。「他不會走遠的。」他說,給媽媽一個打氣的微笑:「我們開車在附近轉轉,一定會找到他的。」
媽媽搖搖頭,焦急的看了爸爸一眼:「我要宰了他。」她低聲咕噥著。爸爸拍了拍她的肩膀。
道斯先生打開那輛小本田車的行李箱,把他的深色運動上衣脫掉,扔進行李箱裡。接著他拿出一頂黑色的寬邊牛仔帽,戴到頭上。
「嘿——好一頂帽子!」爸爸說著爬進前面的乘客座。
「遮陽用的。」道斯先生說著坐到方向盤後面,把門關上。
媽媽和我坐進後座。我瞧瞧她,發現她跟我一樣擔心。
我們靜靜的沿著街道開去,四個人都朝著車窗外頭注視。我們經過的房屋似乎都很老舊,其中大多數的房子遠比我們的還要大。所有的房子狀況都比我們的好,不但漆上鮮亮的油漆,草坪也都修剪得很整齊。
然而這些房子和庭院中不見任何人影,街上也沒有半個人。
這附近的確是很安靜,我心想。而且陰涼。這些房子似乎全被枝葉茂密的高大樹木所包圍。我們車子緩緩駛過的前院,幾乎都籠罩在樹蔭中了。街道是唯一有陽光的地方,就像一條窄窄的金色絲帶穿過兩旁的陰影。
也許這就是為什麼這兒叫做達克弗斯——黑暗瀑布——的原因,我心想。
「我那兒子到底在哪兒?」爸爸問,兩眼直直盯著擋風玻璃外頭。
「我會宰了他!我真的會。」媽媽喃喃的說。這已經不是她第一次這麼說喬許了。
我們在這條街上繞了兩圈,還是沒有喬許的影子。
道斯先生提議我們再開到下面幾條街轉轉,爸爸立刻同意。
「希望我自己不會迷路,我來這兒也沒有多久。」道斯先生說著轉過一個街角:「嘿,那兒就是學校。」他說,一邊指著窗外一棟高高的紅磚建築。它看起來十分老式,兩扇前門旁邊豎著白色的柱子。「當然,它現在是關著的。」道斯先生補充說道。
我在學校後面的操場搜尋著。那兒也空無一人。
「喬許有可能走這麼遠嗎?」媽媽問。她的聲音很緊繃,比平常高了一些。
「喬許從來不走路,」爸爸說,轉動著眼珠:「他都是用跑的。」
「我們會找到他的。」道斯先生信心滿滿的說,開車時一邊用手指叩著方向盤。
我們轉過街角,來到另一條陰暗的街道。
這條街的路標上寫著「墓園街」。
一點都沒錯,一座很大的墳場出現在我們眼前。花崗岩製的墓碑沿著一座低矮的山丘排開,山丘往下傾斜然後又再高起,延伸到一大片平坦的地面,那兒同樣也有許多排低矮的墓碑和紀念碑。
墓園裡點綴著幾叢灌木,並沒有很多大樹。當我們的車子緩緩駛過,一塊塊墓碑從我們左手邊掠過,變成模糊的一片,我才發現這裡是整個鎮上陽光最充足的地方。
「令郎在那兒!」道斯先生突然停下車子,指著窗外。
「噢,謝天謝地!」媽媽喊道,並靠到我這邊的車窗往外望去。
沒錯,那是喬許,他正沿著一排低矮的白色墓碑發狂似的跑來跑去。「他在這兒幹什麼?」我問,一邊把車門推開。
我下了車,往草地上走了幾步,朝他喊去。一開始他對我的叫喊並沒有反應。他似乎是在墓碑之間伏低閃躲,一下子往這個方向跑,然後又切到邊上,接著又跑向另一個方向。
他為什麼要這樣?
我又走了幾步……然後停下來,因為恐懼而握緊了拳頭。
我突然明白喬許為什麼要這樣一下竄高一下伏低,在墓碑之間如此狂奔。他在被追趕著。
某個人……或是某樣東西……正在追趕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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喬許和我都討厭我們的新家。
沒錯,它很大。跟我們的舊家比起來,它簡直像幢大廈!那是一棟高大的紅磚屋子,有著傾斜的黑色屋頂,還有好幾排框著黑色百葉遮板的窗戶。
我從街邊打量著這棟房子,心想,好暗呀!整棟房子籠罩在黑暗中,幾棵盤根錯節的老樹從上方彎下身來,屋子就像是躲在老樹的陰影中似的。
那時是七月中旬,但是前院已經被褐色的枯葉給鋪滿了。當我們踏上碎石子車道時,枯葉被我們腳下的球鞋踩得沙沙作響。
枯葉的縫隙間,到處有高高的雜草冒出頭來。前廊旁邊一座老舊的花圃上,長滿了一叢叢茂密的雜草。
這屋子真教...
推薦序
出版緣起
人生從奇幻冒險開始
何飛鵬/城邦媒體集團首席執行長
我的八到十二歲是在《三劍客》、《基度山恩仇記》、《乞丐王子》中度過的。可是現在的小孩有更新奇的玩具、電玩、漫畫,以及迪士尼樂園等。
八到十二歲,正是孩子從字數極少、以圖畫為主的繪本閱讀,跨越到漸漸以文字閱讀為主的時期。也正是訓練孩子從圖像式思考,轉變成文字思考的重要階段。在這個階段,養成長期的文字閱讀習慣,能培養孩子敘事、分析、推理的邏輯思辨能力,奠定良好的寫作實力與數理學力基礎。
然而,現在的父母擔心,大環境造成了習於圖像、不擅思考、討厭文字的一代。什麼力量能讓孩子重回閱讀的懷抱呢?
全球銷售三億五千萬冊的「雞皮疙瘩系列叢書」,正是為了滿足此一年齡層的孩子的需求而誕生的!
無論是校園怪奇傳說、墓地探險、鬼屋驚魂,或是與木乃伊、外星人、幽靈、吸血鬼、殭屍、怪物、精靈、傀儡相遇過招,這些孩子們的腦袋裡經常出現的角色或想像,經由作者的生花妙筆,營造出一個個讓孩子們縱橫馳騁的魔幻時空、光怪陸離的神奇異界,經歷各種危急險難,最終卻又能安全地化險為夷。這樣的冒險犯難,無論男孩女孩,無不拍案稱奇、心怡神醉!
本系列作品被譯為三十二種語言版本,並在全球數十個國家出版,創下了出版史上多項的輝煌紀錄,廣受世界各地孩子的喜愛。作者史坦恩表示,這套作品之所以成功,是因為多年的兒童雜誌編輯工作,讓他對兒童心理和兒童閱讀需求有了深刻理解——他知道什麼能逗兒童發笑,什麼能使他們戰慄。
我們誠摯地希望臺灣的孩子也能和世界上其他的孩子一樣,有更豐富多元的閱讀選擇。更希望藉由這套融合驚險恐怖與滑稽幽默於一爐,情節緊湊又緊張的「雞皮疙瘩系列叢書」,重拾八到十二歲孩子的閱讀興趣,從而建立他們的閱讀習慣,擁有一個快樂學習的童年。
現在,我們一起繫好安全帶,放膽體驗前所未有的驚異奇航吧!
專文推薦
戰慄娛人的鬼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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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恐怖電影可以看,看鬼故事似乎也無妨;考試的書讀久了,偶爾調劑一下,對頭腦卻是有益。當然,如果看鬼片會連續失眠,妨害日常生活,那就不宜勉強了。
雋永的文學作品,應該有深刻的內涵;但不少兒童文學作品說教有餘,趣味不足。只要有趣味,而且不是害人為樂的惡趣,就是好的作品。鮑姆(Baum)在《綠野仙蹤》的序言裡,挑明了他寫書就是為了娛樂讀者。
倒是內行的讀者,不妨考校一下自己的功力,留意這套書的敘事技巧,由主角「我」來講故事,有甚麼效果?書中衝突的設計與化解,是否意想不到又合情合理?能不能有不同的設計?會不會更好?這是另一種引人入勝之處。
導讀
結局只是另一場驚魂之旅的開始
耿一偉/臺北藝術節藝術總監‧臺北藝術大學戲劇系兼任助理教授
不知道大家還記不記得,小時候玩遊戲,比如捉迷藏等,都會有一個人要當鬼。鬼在這個遊戲中很重要,沒有鬼來捉人,遊戲就不好玩。這些遊戲的關鍵特色,不是人要去消滅鬼,而是要去享受人被鬼追的刺激樂趣。所以當鬼捉到人後,不是遊戲就結束,而是下一個人要去當鬼。於是,當鬼反而是件苦差事,因為捉人沒有樂趣,恨不得趕快找人來替代。所以遊戲不能沒有鬼,不然這個遊戲就不好玩了。
在史坦恩的「雞皮疙瘩系列」中,這些鬼所扮演的角色也是類似遊戲中的鬼,給我帶來閱讀與想像的刺激。各位讀者如果留意一下,會發現在他的小說中,都有一個類似的現象,就是結局往往不是一個對抗式的終局,一種善惡誓不兩立,以消滅魔鬼為最終目標的故事──這比較是屬於成人恐怖片的模式,不是你死,就是人類全部變殭屍。但「雞皮疙瘩系列」中,你的雞皮疙瘩起來了,可是結尾的時候,鬼並不是死了,而是類似遊戲一樣,這些鬼換了另一種角色,而且有下一場遊戲又要繼續開始的感覺。
礙於閱讀的樂趣,我無法在此對故事結局說太多,但各位看完小說時,可以再回想我在這裡說的,就知道,「雞皮疙瘩系列」跟遊戲之間,的確有類似性。
換另一個角度來看,這些主角大多為青少年,他們在生活中碰到的問題,如搬家面對新環境、男生女生的尷尬期、霸凌、友誼等,都在故事過程一一碰觸。「雞皮疙瘩系列」令人愛不釋手的原因,也在於表面上好像主角是鬼,但讀到一半,你會感覺到,故事的重點不知不覺地從這些鬼怪轉移到那些被追的青少年身上,鬼可不可怕不是重點,重點是被追的過程中,一些青少年生活中的苦悶,也被突顯放大,甚至在故事中被解決了。所以你會在某種程度感受到,這本書的內容是在講你,在講你的生活,在講你的世界,鬼的出現,只是把這些青春期的事件給激化了。
另一個有趣的現象,是從日常生活轉入魔幻世界的關鍵點,往往發生在父母不在身邊,然後主角闖入不熟識空間的時候──比如《魔血》是主角暫住到姑媽家、《吸血鬼的鬼氣》是闖入地下室的祕道、《我的新家是鬼屋》是新家的詭異房間……等等。
因為誤闖這些空間,奇怪的靈異事件開始打斷平凡無趣的日常軌道,一段冒險展開了,一場你追我跑的遊戲開始進行,而父母們往往對此毫無所悉,不知道自己的兒女在故事結束時,已經有所變化,變得更負責任,更勇敢。
「雞皮疙瘩系列」的意義,也在這個地方。在平凡無奇充滿壓力的青春期校園生活中,有那麼多不快樂、有那麼多鬼怪現象在生活中困擾著我們,但這無法跟家長說,因為他們不能理解,他們看不到我們看到的。但透過閱讀,透過想像力所引發的鬼捉人遊戲,這些不滿被發洩,這些被學校所壓抑的精力被釋放了。
幸好有這些鬼怪的陪伴,日子不再那麼無聊,世界可以靠自己的力量改變。
終究,在青少年的世界裡,鬼怪並不是那麼可怕,在史坦恩的小說中,也往往會有主角最後拯救了這些鬼怪的情形,彷彿他們不是惡鬼,而比較像誤闖人類世界的外星人……這也是青少年的焦慮,他們正準備降臨成人世界,這件事讓他們起了雞皮疙瘩!!
出版緣起
人生從奇幻冒險開始
何飛鵬/城邦媒體集團首席執行長
我的八到十二歲是在《三劍客》、《基度山恩仇記》、《乞丐王子》中度過的。可是現在的小孩有更新奇的玩具、電玩、漫畫,以及迪士尼樂園等。
八到十二歲,正是孩子從字數極少、以圖畫為主的繪本閱讀,跨越到漸漸以文字閱讀為主的時期。也正是訓練孩子從圖像式思考,轉變成文字思考的重要階段。在這個階段,養成長期的文字閱讀習慣,能培養孩子敘事、分析、推理的邏輯思辨能力,奠定良好的寫作實力與數理學力基礎。
然而,現在的父母擔心,大環境造成了習於圖像、不擅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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