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上存在最多版本的經典文學
最多衍生劇集、改編、譯本,甚至包括各種兒童版的圖畫書、漫畫書。
影響孩子一生的世界十大名著之一
本書依英文原版小說完整新譯,內容一字不漏,希望讓更多人品讀這本已成為傳世經典的文學作品。
28年的荒島漂流,一段不停與困難搏鬥,永不放棄的生命歷程!
帶您找回對生活的嚮往,領悟活著的真諦。
本書首次出版於1719年4月25日。被認為是第一本用英文以日記形式寫成的小說,享有英國第一部現實主義長篇小說的頭銜。出版後大為轟動,還掀起當時文學界一波撰寫「漂流荒島」故事的風潮。
作者取材自真實故事,敘事生動,場景逼真,使人身歷其境,同時又寫出了一個堅毅不屈的英雄──魯賓遜,用智慧與雙手在荒島上創造了奇蹟,讀來除了感動,更讓人深刻體會生命的美麗。
作者簡介:
丹尼爾.狄福(Daniel Defoe,1660-1731)
原名丹尼爾‧福(Daniel Foe),英國著名小說家。英國小說的奠基者、開創者之一,其作品多為自述,且反映了當時追求個人冒險、奮鬥的社會風氣。被譽為英國與歐洲的「小說之父」。
1719年狄福根據水手的一部分經歷和自己的構想,寫成《魯賓遜漂流記》(Robinson Crusoe)一書。發表後大受歡迎。書中的主角魯賓遜也成為代表戰勝困難、堅韌不屈的人物形象。
譯者簡介:
伍晴文
曾在英國研修碩士學位,深受英國文學中自然與人文交織的氣息所吸引。期望能將英國文學獨特的氣質,讓更多中文讀者感受到。譯有好讀出版《咆哮山莊》、《艾格妮絲.格雷》與《諾桑覺寺》(合譯)。
章節試閱
當我回到家兩、三天後,我想,若要改掉星期五那可怕的吃人惡習,我應該讓他嚐嚐別的肉。所以我有天早上帶他到森林裡去。我原本想從我的羊群裡殺一隻小羊帶回家料理。但走在路上時,我看到樹蔭下躺著一隻母羊,身邊還有兩隻小羊。
這時我拉住星期五跟他說:「停著,別動!」並做出讓他靜止的手勢。
接著我拿出槍來,開槍殺了其中一隻小羊。這可憐的傢伙,上次雖然看到我開槍殺了他的敵人,不過他當時站在遠處,不知道、也想不出我是怎麼辦到的,這次看到之後,著實嚇到了,全身顫抖,看來是驚呆、都要昏倒了。
他沒看我殺的那隻小羊,或甚至沒意識到我已經把那隻羊給殺了,卻只是扯開他的背心,看看自己有沒有受傷。我立刻發現,他以為我要殺了他。因為他跑到我跟前,跪了下來,抱住我的雙腿,說了好多我聽不懂的話。不過我大概知道他應該是在求我不要殺他。
我很快就找到一個法子,讓他相信我不會傷害他。我抓起他的手,對著他微笑,並指了指那隻我殺掉的小羊,讓他過去帶過來,而他也照做了。當他納悶地察看那隻羊是怎麼被殺的同時,我又再把槍上了膛,因為我剛看到一隻大鳥,看起來像鷹,正停在我可以射得到的樹上。
為了讓星期五稍微了解我是怎麼開槍的,我叫了他一聲,並指了指那隻鷹(那其實是隻鸚鵡)以及我的槍,要他看我怎麼開槍射下牠,讓他明白我會用槍射擊那隻鳥。
於是,我開了槍,並讓他留神看著,他隨即看到那隻鸚鵡被我射了下來,又再度嚇得呆立在那裡,儘管我之前已經跟他說明白了。而我發現,他倍覺驚異的是,他沒看到我放任何東西到槍裡,但槍裡一定有什麼神奇的致命之物,足以將人、野獸、鳥、或任何遠近的東西殺死。而這對他所造成的驚嚇,過了好長一段時間才平撫。
而且我相信,要是我允許的話,他可能真會把我跟槍當神一樣崇拜。至於那支槍,他過了好幾天之後才敢再碰。不過當他獨處時,卻會跟它說話、聊天,就好像那槍會回答他似的。後來我才知道,他是在求槍不要殺了他。
當我覺得他的驚嚇之情稍稍平復之後,我要他跑去取那隻我打下的鳥。他照做了,不過在那裡耽擱了一會兒。因為那隻鸚鵡還沒死,從牠被打下的那個地方拍打著翅膀,飛到較遠的地方去。不過他還是找到了那隻鸚鵡,拾起牠,帶回來給我。我發現他一點也不了解槍,因此我趁機又趕快裝上子彈,沒讓他看到,以便之後需要時,隨時可派上用場。不過後來便不再有什麼機會開槍了。於是我將那隻小羊帶回家,那天晚上就將皮剝了,並盡力把肉切好。由於我已經有了專門煮肉的鍋子,便煮了一些肉,燉成一鍋非常美味的肉湯。
我吃了一些之後,也給了我的僕人一些,他似乎吃得很高興,非常喜歡這湯。不過他覺得最奇怪的是看到我加了鹽巴吃。他向我示意那鹽不好吃,接著便把一點鹽放在嘴裡,做出很噁心,得趕快吐出來,並用清水漱口的樣子。而我則相反,也把一塊沒灑上鹽的肉放在嘴裡,並裝出因為沒有鹽而嚥不下口,得趕快吐出來的樣子。不過這也沒用,他根本不想在肉或肉湯裡加鹽吃,即使是很久之後,他也只會加很少的一點鹽巴而已。
給他吃過煮過的肉及肉湯後,我決定隔天再請他嚐嚐烤羊肉。我照英國大部分人做的那樣,在火的兩邊插上叉子,上面再橫架一根,接著用繩子把肉吊在這上面,讓肉不斷地翻轉。這讓星期五感到驚奇不已,吃了那肉之後,以各種方式來讓我知道他有多喜歡,我當然是再明白不過了。而且他最後還告訴我,他以後會努力不再吃人肉,我聽了相當高興。
隔天我讓他去打穀,以我之前提過的方式將穀子篩出來。他很快就做得跟我一樣好了,尤其是當他懂得這項工作的意義後,也就是要用來做麵包,我後來也讓他看我怎麼做麵包及烤麵包。而且不久之後,星期五就能夠幫我做所有的工作了,而且做得跟我一樣好。
這時我也開始想到,我現在要餵飽兩張嘴,而不是一張嘴而已,應該多開墾一點地,多種一點的穀物,以便有更多的收成。於是我劃了一塊較大的地,用以前的方式築上籬笆。星期五對這項工作,不但很樂意去做、也做得很賣力,總是高高興興地做事。我告訴他做這籬笆是為了多種些穀物,來多做些麵包,因為我們現在是兩個人了,這樣才足夠我們吃。他似乎明白這點,並讓我知道,他覺得我為他做的事情,比我為我自己做的事情還多。因此只要告訴他要做什麼,他一定會加倍努力去做的。
這是我到這座島後,過得最快樂的一年。星期五的英文開始說得很好了,幾乎懂了每個我要他拿的東西,及我要他去的地方,而且還很會跟我聊天。因此,現在我的舌頭終於又有點用處了。的確,這之前我用得上舌頭的機會實在是少之又少。此外,跟他談話也很愉快,我很喜歡這樣的夥伴:我一天又比一天更覺得他很純樸、真誠,開始打從心底喜歡這傢伙。而我相信他愛我的程度,應該無人可比。
我有一次,想試探他想不想再回到他的家鄉。我已經把他的英文教得很好了,他幾乎可以回答我所有的問題。我問他,他的部落是否從沒被打敗過?他聽了之後,微笑答道:「是的,是的,我們總是打較好的。」他的意思是,他們在戰鬥中總是比較占優勢。接著,我們開始以下的對話:
主人:「你們總是打得比別人好,那你怎麼會被俘虜了呢,星期五?」
星期五:「我的部落打贏了。」
主人:「怎麼打的?如果你的部落贏了,你怎麼會被抓了?」
星期五:「在我們打仗的地方,他們人數比我們部落多。他們捉了一、二、三、還有我。我的部落在別的地方打了大勝仗,我的部落在那裡,捉了他們一、兩千個俘虜。」
主人:「那為什麼你的部落沒有過來救你們呢?」
星期五:「他們帶著一、二、三、還有我搭獨木舟逃跑了,我的部落那時沒有獨木舟。」
主人:「那麼,星期五,你們部落如何處置那些俘虜?他們帶走那些俘虜,把他們吃了嗎?」
星期五:「是的,我的部落也吃人,會把他們全吃了。」
主人:「他們帶那些俘虜到哪兒去?」
星期五:「到別的地方,他們想去的地方。」
主人:「他們也會來這裡嗎?」
星期五:「是的,是的,他們也來這裡,也到別的地方去。」
主人:「你跟他們來過這裡嗎? 」
星期五:「是的,我曾經來過這裡(手指著島的西北方,那似乎是他們的地盤)。」
從這段話我瞭解到,星期五也跟常到島另一邊的那些野人同一夥,也做那些吃人的勾當,就像他這次被帶來那樣。過了一段時間,我鼓起勇氣帶他到島的那邊,也就是我之前提過的那個地方,他立刻認出那裡,並告訴我他曾到過那裡一次,他們在那裡吃了二十個男人、兩個女人和一個小孩。他那時還不會說英文的二十,所以用石頭在地上排成一列,指給我看。
當我回到家兩、三天後,我想,若要改掉星期五那可怕的吃人惡習,我應該讓他嚐嚐別的肉。所以我有天早上帶他到森林裡去。我原本想從我的羊群裡殺一隻小羊帶回家料理。但走在路上時,我看到樹蔭下躺著一隻母羊,身邊還有兩隻小羊。
這時我拉住星期五跟他說:「停著,別動!」並做出讓他靜止的手勢。
接著我拿出槍來,開槍殺了其中一隻小羊。這可憐的傢伙,上次雖然看到我開槍殺了他的敵人,不過他當時站在遠處,不知道、也想不出我是怎麼辦到的,這次看到之後,著實嚇到了,全身顫抖,看來是驚呆、都要昏倒了。
他沒看我殺的那隻小羊,或...
目錄
編者序
第一章
第二章
第三章
第四章
第五章
第六章
第七章
第八章
第九章
第十章
第十一章
第十二章
第十三章
第十四章
第十五章
第十六章
第十七章
第十八章
第十九章
第二十章
第二十一章
第二十二章
編者序
第一章
第二章
第三章
第四章
第五章
第六章
第七章
第八章
第九章
第十章
第十一章
第十二章
第十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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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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