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倫比亞大學開放課程百大法律書單之一
每個人都曾有過壞念頭,但是絕大部分的人不會付諸實行。
究竟是什麼原因讓一個人做出可怕的犯行?
走入犯罪者的內心世界,一樁樁犯行背後,潛藏著各種極端的人性!
人性本惡或本善?這個問題打從哲學、科學到社會學不斷進行分析研究,始終沒有解答。身為犯罪心理學家且多次擔任法庭專家證人,沙門諾博士憑藉專業知識,生動描繪人們一念天堂、一念地獄的心理轉變,精闢剖析讀來令人過癮。
傳統的犯罪研究強調犯罪者是社會、心理和生理因素下的受害者,他們對這些因素少有、甚或完全無法掌控。有些社會學家主張犯罪是對於極度貧困的環境的一種可理解且正常的反應;有些人則認為犯罪是社會價值的錯置,造成人與所處的社區、工作場合和政府產生疏離;心理學家則強調早期的家庭經驗所扮演的角色,指出父母失能是犯罪行為的原因。
十九世紀末,義大利醫生龍布羅梭主張,有些人生來就是犯罪者,是基因遺傳的結果。他把犯罪者視為生物異常,文明世界的野蠻人。罪犯這個概念帶有一種本質上的缺陷。到了二十一世紀,科學家們將研究轉向探討犯罪行為的生物學基礎。
沙門諾博士挑戰傳統的犯罪行為理論,指出確實有「犯罪人格」的存在。本書主要將焦點放在犯罪者的思維及行為模式,描述犯罪心理的運作機轉,以及處理犯罪習慣的方法。書中提出多種犯罪的心理模式,包括毒癮、家庭暴力、職場犯罪、網路犯罪和恐怖主義,以及減少犯罪和處理累犯的有效作法,同時也討論了基因科技所帶來的基因犯罪問題。
沙門諾博士筆下描述的男人、女人或是孩子,具有各種極端的特徵,無論是自我中心、控制慾強、說謊成性、不負責任以及冷酷無情;整體而言,他們比起只具有部分特徵的人更具有殺傷力。結果導致相較於一個過著負責任生活的普通人來說,這種類型的人對自己與世界有著完全不同而且充滿激進的想法。這種人即具有所謂的犯罪人格。
作者簡介:
史丹頓.沙門諾 Stanton E. Samenow, Ph.D.
臨床心理學家,一九七○年開始在華盛頓特區的聖伊莉莎白醫院從事犯罪行為的研究;四十多年來持續參與評估罪犯的心理狀況、與罪犯朝夕相處。沙門諾博士是犯罪心理領域的佼佼者,進行大量相關臨床治療與諮詢,並因專業備受肯定而受邀擔任法庭專家證人,以及兒童監護爭議的心理評估員,身負適法、維護受害者權益和反毒三大任務。
傳統的心理學與社會學向來主張犯罪者基本上跟一般人沒兩樣,他們之所以會變得暴力或消極,是因為心理創傷或欲望無法被滿足。而沙門諾博士建議另一種取徑,跳脫想要找出犯罪「原因」的迷思,針對犯罪行為人的思考模式進行更多的瞭解,以發展出一套協助他們改變的方法。
沙門諾博士另著有《孩子變壞了嗎?預防青少年反社會行為》(Before It’s Too Late)、《讓我們坦白談談犯罪》(Straight Talk About Criminals)。
譯者簡介:
盧相如
東華大學創作與英語文學研究所畢業,目前為自由譯者。譯作有《晚安,美人》、《記憶游離》、《偷心賊》、《Q&A》(電影「貧民百萬富翁」暢銷原著小說)、《那年夏日湖畔》、《幽暗森林》、《就說你和他們一樣》等多部小說。
章節試閱
第六章 只能照著我的方式走︰錯誤的思維與犯罪人格
具有犯罪人格者渴望權力,他會不計一切代價得到它。唯有服從他或是可以受他操控的人,才會讓他另眼相待。他們從小就具有這樣的性格,長大後更相信自己有權得到想要的一切。對他來說,世界就像是一盤棋,其他人不過是他的棋子。他經常尋找可以利用別人或借力使力的機會。
他希望自己凡事都可以占上風。他以自我為中心。我記得有個罪犯曾說:「我把自己當神一樣。」他對待他人的態度捉摸不定,取決於對方是否有利用價值。他不認為自己對其他人有什麼義務,也很少會證明自己的行為是對的(除非他得為自己申辯)。單單是因為他決定要這麼做,就足以合理化他的行動。他想要取得優勢,但不是透過公平競爭的手段。相反的,他會偷偷採取對自己有利的方式。保密工夫是他的強項,也讓他覺得權力在握。其他人察覺不到潛藏在他善良表面下的邪惡意圖。只有他知道自己何時、何地會採取行動。他以為其他人都跟他一樣工於心計,他喜歡玩心理戰,趁人不備出手。
他的征服欲望可以暫時被滿足,但永遠不會停止;才剛得手一個目標,馬上又物色下一個。職業罪犯很少只針對一種犯罪類型。毫無疑問,司法體系的運作強調「任何人在被證明有罪之前都應被視為無罪」。然而,從事犯罪調查的人應該明白,一次的逮捕只揭露一次的犯罪,還應該追查犯罪者過去的犯罪紀錄。而這牽涉到法官量刑,前科紀錄必須列入考量。
你或許會說「只能照著我的方式走」這樣的形容不只適用於犯罪者。我們都認識一些控制欲很強的人,看起來就是「非得照著他們的方式走」。碰到這種說什麼都不肯讓步的人,不論是家人、同事或是朋友,總是讓人苦惱。就算他們沒做什麼犯法的事,周遭的人還是會淪為受害者。
賴瑞跟崔佛都因為犯下謀殺罪而登上報紙頭條。賴瑞生長於偏鄉的貧困區,國中就被退學,由單親媽媽扶養。崔佛與父母住在郊區,是個大學生,家境富裕。儘管這兩個年輕人的家庭背景不同,但思維模式和性格很像。以下我會先描述這兩個人的案例,接著再探討幾個「錯誤的思維」。當然,我們的思維或多或少都會出錯。然而,慣於傷害他人者的思維模式往往很極端,不同於一般人。像賴瑞和崔佛這樣的罪犯鮮少展現同理心,對於他們所造成的傷害也表現得漠不關心。來自不同生長背景、犯下不同類型犯罪的罪犯,普遍存在錯誤的思維模式;以賴瑞和崔佛的例子來說,包括:
‧缺乏「會導致他人受傷害」的概念
‧聲稱自己才是受害者,把過錯推給別人
‧不受良心的譴責
‧強烈覺得自己理所應得
‧認為自己獨一無二
‧缺乏責任的觀念
‧能夠讓自己不會感到害怕
賴瑞︰我不想傷害他們,是他們自找的
賴瑞才二十歲出頭,有一天他跟朋友看見一個老人走出商店。「我們只是想要找點樂子,」我到監獄訪談他時,他這麼告訴我。就因為感到「無聊」,他跟死黨便走向那位陌生的老人家,一番攀談後竟然拿球棒毆打對方。他們把人打倒在地後,又用力踹他,然後搶走他的皮夾,留他獨自一人倒臥在血泊中。解剖報告指出,被害者是因頭部受到「多重重擊」致死。
基本上賴瑞出生時是個健康寶寶,父母在他國中時離異,賴瑞跟其他五個兄弟姊妹與母親艾黛納.葛林同住在一處破舊的社會住宅。根據法院緩刑部門的調查,葛林太太失業而接受社會救助,情緒不穩,很難管教孩子。賴瑞的父親告訴調查人員,他的前妻和孩子們「老愛在街頭遊蕩」,孩子們的行為就像「野孩子」一樣。葛林先生有份工作,有時候會帶吃的去探望他們,也會幫前妻付帳單。父母雙方都沒有犯罪紀錄。賴瑞的成績一直不好,最後乾脆翹課,也不做功課,十五歲時遭到退學。賴瑞偶爾替人除草,做過最長的工作不超過一天。
我花了十個鐘頭和他談話,也問了其他與他親近的人。我甚至調閱了法庭紀錄。賴瑞有問必答,除了與謀殺案有關的事。他對母親沒什麼好話,「我們討厭彼此」,他還指責母親又壞又不負責任,經常情緒失控,打他耳光。他說他希望自己沒有這樣的母親。
當然葛林太太有她自己的問題與局限。她把家裡弄得一團亂,管教也無方。然而,幾個孩子並沒有犯罪紀錄,除了一個在青少年階段曾出現行為問題。通常犯罪者被捕以後都會說自己是環境的受害者,不論家庭、貧困或同儕壓力。但是當我訪談葛林太太時,她並非那種不關心、充滿敵意的母親。她感嘆說賴瑞是個很難帶的孩子。他與老師們相處不來,討厭人家告訴他要怎麼做。「他在學校老是打架鬧事,」她說。對於兒子抱怨她「老愛發飆」,葛林太太同意自己的脾氣不好,但這是因為「他根本不理我」。
最令做母親的難以忍受的,是賴瑞對手足很殘暴,不只是嘲弄而已。只要誰不小心吵醒睡夢中的賴瑞,他就會大發雷霆。葛林太太回憶道,「他會氣得跳到對方身上,猛打他的頭,還用腳踹他。」有一次他因為太氣了,「差點掐死他弟弟。」葛林太太說︰「兄弟姊妹沒一個喜歡他,他們都叫他瘋子。」當她催促賴瑞去找份差事時,他會回嘴說︰「我不需要工作,如果我需要什麼的話,我可以去偷。」被問到賴瑞成天都在做什麼時,葛林太太回答說︰「他就呆坐在家裡,聽聽收音機、看看電視。」他還會去隔壁一位老太太家,對方有個女兒生了一個小男孩。「他很疼那個男孩,也與男孩的母親出雙入對。」
賴瑞的壞脾氣不斷給自己惹麻煩。「他總是語帶挑釁,如果你多看他兩眼,他就會說『你看什麼看?』」她抱怨,「我把孩子養大,可不是為了讓他們去傷害別人。我自己也不會去害別人。我真希望他可以把我的話聽進去。」她很難過兒子對她充滿恨意,「我不知道他為什麼會把照顧他長大的人形容成那樣。」對於賴瑞因為謀殺而遭到逮捕一事,她覺得心力交瘁,「真是瘋了,怎麼會去打死好好的一個人。我希望那位上天堂的老人能夠教訓一下賴瑞,讓他好好想想自己是怎麼對待別人的。」
賴瑞的姊姊凱洛琳認為弟弟的問題在於態度。她說︰「如果有人試圖糾正他,他不會認輸的。我想他希望一切都能夠照著他的方式去做。」有些人則看到賴瑞善良的一面。隔壁那位老婆婆說︰「賴瑞把我當成祖母一樣對待,他會替我跑腿買東西,或者帶我那個小孫子去買東西。」賴瑞的父親則認為兒子是因為交友不慎才變壞。「他跟那些麻煩鬼混在一起。」葛林先生因為孩子們跟著母親生活,所以很少親眼看見賴瑞發脾氣與攻擊性的一面,因此當他聽到賴瑞因為謀殺而遭到逮捕時,顯然十分震驚。
賴瑞非常堅持己見,對任何不同意見都充耳不聞。遭退學後,他平常就在街頭遊蕩、在家看電視、找找女人或流連酒吧。他開始喝酒、吸大麻和其他毒品。他在家與母親相處的時間變多了,兩人的衝突也越來越多。他抱怨說︰「她老要我出門找份差事。」但賴瑞打死也不願意到速食店工作,他表示︰「我不想在那種地方工作,只賺一點小錢。我喜歡做錢多的事。」但是他不靠自己的努力,反而向母親討錢。每當母親猶豫或生氣,他就更討厭母親。他激動地說母親對她男友比對他好,根本不把他當兒子對待。母子吵得很兇時,做母親的會威脅找警察,因為她實在拿兒子沒辦法。賴瑞也沒給警方好臉色。「我實在受不了那些警察,不就是一群蠢蛋,我要做什麼關他們什麼事。他們只想抓抓人,找點事做。」他經常報假地址和假名給警察,有一次他喝得酩酊大醉,沿路咆哮,警察來了要他回家,結果他假裝離開,過一會兒又溜回街上去。
賴瑞非但沒替自己的壞脾氣辯解,反而感到驕傲。他告訴我,「如果對方硬要說教,我也不會讓他好過。」就連女友也受不了他的脾氣。「有時候她說到她前夫時,我就會破口大罵,」他說。賴瑞回憶某天女友以為他發燒,把手放在他的額頭上,他當下的反應卻是一把抓住她的手往後摜。「她常看到我發脾氣,」他說。被問及對女友是否忠心,賴瑞的回答是,「是的話才有鬼。」
賴瑞跟我談到良心這件事時異常坦白。(雖然他只念到國中,但是他很聰明又能言善道。)提及他會突然暴怒時,他說︰「我也不知道自己會做出什麼事。我只是想要給對方一些教訓,讓他們知道我不是好惹的。如果當時我手邊有什麼東西的話,我會抓起來就往他們身上砸。很多人都說我有良心。他們一點都不瞭解我。他們知道什麼?他們又不知道我在想什麼。他們以為如果我惹了麻煩,就會感到良心不安。我想都沒想過這件事。他們還說我需要幫助。他們才需要幫助。我沒有良心。事情發生就是發生了。我幹過很多壞事,但我一點都不擔心害怕。有些人會受到良心譴責,可是對我來說一點問題也沒有。」被問及對於自己犯下的錯誤是否曾感到遺憾時,賴瑞想了一會兒,「沒什麼好遺憾的。就算我做過什麼,大概也不記得了。
賴瑞被控謀殺之前,已經有一長串犯罪紀錄,包括攻擊、竊盜、擾亂治安、損害公物等等。犯罪的理由多半是隨機或情緒失控。說到隨機犯罪,某天晚上他跟一群死黨經過一所學校時,突然決定闖入校園。他們沒有特定目標。「只不過是一時興起,」他回憶道。一群年輕人打破窗戶闖入校園,洗劫教室,將桌椅翻倒,然後把偷來的課本丟到草叢裡。賴瑞走到哪兒都可以犯罪。後來他因為其他罪行被捕。他對自己的行為不以為意,「如果我看見自己想要的東西,我就會拿走。」他吹噓說,「我可以做到神不知鬼不覺。」
賴瑞說自己九歲開始就迷上打鬥,他喜歡看功夫電影,並想像自己「成為武打演員。功夫的動作就跟舞蹈一樣。」但是他欣賞的不是武術表演,他喜歡為了打架而打架。「我打架時一定會用力飛踢。」他說道︰「前一分鐘我還和和氣氣,下一分鐘就大發雷霆,抓起一把椅子扔出去。」他坦承自己喝醉酒時特別火爆。我問他是否被攻擊或痛毆過,他毫不猶豫回答,「那種感覺很棒,讓我覺得自己可以承受痛苦。我曾被掃帚、酒瓶和石頭重擊過頭部。我可以應付兩個人的攻擊。有人撲上來我完全不怕,我知道自己承受得住。」當我們討論到他涉及的非法行動時,賴瑞一開始推給「同儕壓力」,接著表示「混幫派可以考驗我的能耐」。
賴瑞的刑期不長,法官希望他在緩刑期間有機會重新開始。賴瑞不理會緩刑條件,不肯好好找份工作做,換住處也沒通知緩刑官,拒絕繳交每月報告。他不只一次被撤銷緩刑,只得服滿刑期。當我問到這件事時,賴瑞一臉憤慨地指責緩刑官,「他根本不知道自己在說什麼。或許我就是沒辦法服從。我只想依照自己的方式去做。」
我到監獄訪談他時,賴瑞說︰「我希望自己一覺醒來,發現這一切不過是一場夢。我希望自己醒來之後,有光明的未來等著我。」在這番話之後,他又說︰「我不認為自己很壞。」對於可能被判死刑,賴瑞清楚表示,「我寧可自行了斷,也不讓他們拿走我這條命。」他提到自己不排除在監獄自殺,他希望即便到盡頭了,他仍握有完全的掌控權。他甚至在法庭上對法官出言不遜,賴瑞說︰「我不在乎法官是否生氣。我一點都不會害怕。這樣他們才會知道我的脾氣。他們頂多只能夠判我藐視法庭。」儘管他對謀殺案的供詞反覆,仍想把罪過推給朋友。賴瑞說他跟這個死黨感情很好,兩人曾歃血為盟。可是現在被逮了,道義已經沒有意義,每個人都只為了自己。賴瑞被判無期徒刑,終生得在牢裡度過。
崔弗︰我只覺得自己運氣很背
崔弗出生於郊區的一個中上階層家庭。他的兩個弟弟在校表現優異。父母沒有任何犯罪前科,弟弟們也沒有。崔弗在跟父親為了他是否該入院接受精神治療時發生口角,一氣之下刺死父親而遭到逮捕。我接獲法院的命令,花了近二十個鐘頭對崔弗進行心理評估。
崔弗很崇拜身為工程師的父親溫特先生,他什麼都懂。「追求知識對他來說是一種熱切的渴望,」崔弗說,他難以想像自己會有這樣的熱情。談起父親的性格,他不滿地說父親對人很和善,對他卻像個惡魔。他認為父親「很可悲」,眼裡看重的只有錢和物質,以及在社區間維持一貫的模範形象。他形容父親是個「工作狂」,他不明白為何工作對他父親這麼重要。他說「工作讓我頭痛」,他認為過得開心最重要。被問及父親的成功是否為他帶來任何好處,崔弗不情願地坦承他的生活的確過得很舒服。然而他說自己寧願捨棄優渥的生活,住在小公寓裡有一份輕鬆的工作就好。雖然不苟同父母的價值觀,他卻不斷提到他們的錢。崔弗表示,「要是我爸肯乖乖閉嘴替我付帳單,那就什麼事都沒有。」父母若不給他錢,他自己會想辦法。他知道如果父母的皮夾少了錢,他們通常會認為是對方拿走的,於是他利用這樣的機會偷了不下數百美元。
至於母親,崔弗認為她不過是父親的「傳聲筒」,他很討厭母親這一點。他替母親感到難過,因為她老是唯唯諾諾的,從不敢違抗自己的丈夫。他憶起青少年時期,「看到她我就一肚子氣。」他記得有一回自己實在太氣了,抓住母親轉圈子,「好讓她注意我。」崔弗表示母親基本上是個不錯的母親,因為她會忍受他的壞脾氣,「她認為我需要一個出口」。
崔弗說父親是個「情緒虐待者」,但其實家裡長期以來的施虐者是崔弗。從小學時開始他就會欺負弟弟,時不時揍他們一頓,樂得看他們因此大哭。崔弗瞧不起弟弟們總是聽父母的話。「我弟弟們對我很好,」他坦承,「但每次看見他們,我總是忍不住欺負他們。」他對自己這種蠻橫行徑的唯一解釋是,「感覺很好。」他表示只要他假裝對自己的錯誤行為展現出悔意,就可以擺平父母。「但我一點悔意也沒有。打人很好玩。我只要練習如何表現懺悔。」父母的處罰完全阻止不了崔弗,到最後不得不訴諸體罰,結果換來他抱怨父母虐待。崔弗將父母試圖管教他的所有舉動都視為身體或是情緒上的虐待。
「我在腦中演練過不只一次殺人情節,」他在某次會談中這麼告訴我。他記得自己小時候「殺死過一堆蟲子」,可不是踩死螞蟻那麼簡單,他會獵殺成群的蟲子,「用我的方式殺光牠們。」他曾因為打架傷了對方而被短暫停學。他想到有一回他不知道為了什麼事很生爸媽的氣,一氣之下拿起珍貴的瓷器摔個粉碎。崔弗還說自己沉迷於屠殺的電玩遊戲,而且打從小學起就對父親十分不滿,曾經假想以各種方式殺死他。他也想過要殺死母親,只不過沒那麼常。
崔弗進高中前學業表現一直不錯。剛進高中時也還維持一定水準,後來卻越來越覺得「幻滅」和「討厭寫作業」。他覺得學校很無趣,所學大部分也都跟興趣無關。他開始翹課、不寫作業,成績一塌糊塗。他抱怨父母對他無情施壓,只為了要他取得好成績進入好大學。他決定違抗父母,打破他們的「傳統價值」,「我告訴自己我再也不要拿好成績。我已經計畫好了。我知道要怎麼搞砸這一切。」
幾所精英大學拒絕他的入學申請時他感到很得意。然而,令他失望的是有一所不錯的學校接受他的入學申請,他知道自己一定會被迫去念。進入大學後,他不寫報告,還翹了很多課,最後更沉迷於毒品。他會偷父母的錢買毒,很快便吸引一群同好。崔弗告訴我︰「我從來就不擅於交談。但有錢買毒讓我可以輕易交到朋友,他們都是看在錢的份上。」
崔弗大一只念了四個月便辦理休學,表面上是返家進行治療,實際上只是假裝順從。返家後在父母監視下他無法碰毒品,反而沉溺於電視和電玩。「在家度過了緊繃又無趣的幾個月」,最後他決定重返校園,只不過這回換一所比較輕鬆的學校。
崔弗對於沒有人真正瞭解他這件事感到很得意。他跟家人不親,也沒有談得來的朋友。事實上,他跟任何人都沒有交集。即使在工讀或是運動場上,也僅有點頭之交。他說自己「不擅與同儕交談」,不過他說他跟「聰明人」可以處得很好。對於自己的社交技巧,他的評論是「很白癡」。問他為何這麼認為,他淡淡地說︰「運氣太背。」他也說自己有「情緒障礙」,因為被「不正常的父母撫養長大。他們並未扮演好父母的角色,而是以各種方式搞砸了一切」。他指控他們「強迫我念書」,「我想不出來哪件事不該怪在他們身上。」
崔弗總是獨來獨往,從來不關心其他人。他坦言自己對別人不感興趣,「除非我可以從他們身上得到什麼好處。」他寧可選擇電玩,而有不少電玩遊戲是他從店裡偷來的。(他之所以偷東西並不是因為缺錢,而是因為「我認為自己不會被抓」。)他父母想盡辦法要限制他看電視和玩電玩的時間,但效果有限。他們每天為了這件事爭執不斷,火爆的氣氛波及其他孩子。做父母的因此選擇退讓,溫特夫婦覺得不能為了崔弗而毀了家庭生活。
崔佛重返大學校園後仍持續使用毒品「放鬆」自己。他說吸毒是為了減輕上課、寫報告和準備考試的壓力。為了平息父母對於毒品的「嚴厲態度」,他去參加戒毒課程,但在課程上不是呼呼大睡,就是連去都沒去。父母對他的行徑越來越束手無策。崔弗拒絕父母的關心與介入。他不斷跟父親發生爭執,因為他越不開口,父親就越是質問他。「我從來就不想要跟他說話。如果我不回答他的話,他就會發火。我不想理他。結果他便朝我大聲咆哮。」
崔弗的父母從來沒有放棄他。他上大學時,父母還替他請了家教。但崔弗說,「我爸認為這是給我的禮物,可是我根本就不需要。」儘管如此,家教的確讓他的成績有所起色,因此有段時間「爸媽暫時沒來煩我」。他的父母持續跟校方保持聯繫,崔弗覺得他們實在是多管閒事。他認為,「我父母根本故意要破壞我的生活。」要是可以殺死他們肯定輕鬆多了。「我經常想像父親死了。殺死他是件痛快的事。我真希望他去死,但他的錢還有點用處。如果他死了,錢留給我,那就太好了。」他常常想像以勒斃、刺傷或槍殺的方式折磨自己的父親。他也氣母親老是順從父親,跟他一鼻孔出氣。
高中及大一休學期間,崔弗的父母要求他接受治療。崔弗儘管接受提議,卻只是呆坐在診間的椅子上,什麼話也沒肯透露。他說他對心理治療師沒有敵意,也覺得他們有些人很聰明、人也很好。他只是覺得自己沒必要去見他們。崔弗一點都不想改變自己。他努力說服治療師,要改變的人是他父母。他說父母希望他可以「變好」,但是他才希望父母可以「變好」。治療毫無進展。「不是他們做不好,只是我不需要他們,」他說。
其中一位治療師強烈建議他入院接受治療。溫特先生也積極安排這件事。某天跟平常一樣,崔弗又因為自己的所作所為跟父親發生激烈爭執。崔弗在盛怒之下,抓起一把刀子猛刺向父親。在監獄與他進行諮商會談時,我問他是否想過殺害父親對他及家人會造成什麼樣的後果,崔弗冷冷地說他根本沒想過這件事。
第六章 只能照著我的方式走︰錯誤的思維與犯罪人格
具有犯罪人格者渴望權力,他會不計一切代價得到它。唯有服從他或是可以受他操控的人,才會讓他另眼相待。他們從小就具有這樣的性格,長大後更相信自己有權得到想要的一切。對他來說,世界就像是一盤棋,其他人不過是他的棋子。他經常尋找可以利用別人或借力使力的機會。
他希望自己凡事都可以占上風。他以自我為中心。我記得有個罪犯曾說:「我把自己當神一樣。」他對待他人的態度捉摸不定,取決於對方是否有利用價值。他不認為自己對其他人有什麼義務,也很少會證明自己的行為是對...
目錄
作者序
前言 瞭解犯罪心理
第一章 找出犯罪原因,不代表找到防治犯罪的方法
與癌症不同的是,就算我們最後找出犯罪的「根本原因」,也難以期待會獲得解藥。過度投入尋找犯罪成因,反而使我們難以理解犯罪者的本質,更別說發展出成功的策略以處理與打擊犯罪。
.環境不會造成犯罪
.生理因素或許與犯罪有關,卻不是絕對
第二章 不是父母讓孩子變成罪犯
行為偏差的孩子在與父母對抗時,往往會採取煙幕彈的戰術以占得上風。他們偶爾會表現得像乖巧的孩子。他們會把問題焦點從自己不負責任的行為,轉移到父母做了什麼,變成該辯解的人反而是父母。
.帶有強迫性與病態的謊言
.管太多或管太少都是錯?
.父母對孩子在情感和金錢上的透支
.父母親是受害者,孩子是加害者
第三章 同儕壓力不是犯罪的理由
小小孩不會把世界分成好與壞,但是他們很早就知道哪些男孩和女孩會聽話做該做的事,哪些孩子會惹麻煩。問題兒童往往會被大膽與不服從的人所吸引。他會加入跟他一樣喜歡冒險及不守規矩的孩子。
.年輕人試著證明自己,克服內心的恐懼
.罪犯總認為自己主導一切,不會輕易受他人左右
.霸凌與幫派問題
第四章 是他拒絕學校,而非學校拒絕他
孩子的「職責」就是上學。不管他有多麼不想要完成作業都得去做。但是有犯罪傾向的孩子會選擇捷徑,將自己遭遇的困難怪罪到其他人身上,對於自己的錯誤或失敗撒謊以對,期望他人符合他的要求,而非去符合他人的要求。
.具有危險性與破壞性的學生
.從雲端漸漸轉向地獄的孩子
.以良好的學業成績掩飾犯罪
第五章 工作與犯罪的可能
他們住在幻想的世界裡,想像自己對著其他人發號施令。他們不會去設想每天要處理工作上那些數也數不完的問題,而是只想著自己會變得很有錢。這就像是期待「天上掉下來的禮物」,得來全不費工夫。
.對他們而言,工作是享受結果,而非付出勞力
.擁有相同性格缺陷的人並非都會是罪犯
.權力、主導權和刺激是他們生活的養料
第六章 只能照著我的方式走︰錯誤的思維與犯罪人格
犯罪者在犯罪前並不會合理化自己的行為。他們會鎖定目標,決定以什麼方式得手,考慮被抓到的機會,然後採取行動。犯罪的每個階段都充滿刺激——思考最終結果、計畫犯罪、執行、脫逃、享受成功的果實、誤導警方。即使被抓,刺激感並未因此結束。
.賴瑞︰我不想傷害他們,是他們自找的
.崔弗︰我只覺得自己運氣很背
.錯誤的思維模式
第七章 性征服以及建立自我
你情我願的性關係很少讓這樣的犯罪者感到滿足。性對他來說是權力的展現;他通常很少顧及伴侶的感受,征服他人的過程相較於性行為本身更令他感到刺激。犯罪者相信自己對他人有難以抗拒的魅力。如果對方不贊同這樣的想法,便是在挑戰他。
.偷窺癖
.暴露狂
.強暴犯
.性剝削
.戀童癖
.兒童色情作品
第八章 翻騰的怒氣突然轉為狂暴的行為
在具有犯罪人格者的眼中,一切都要照著自己的意思走。儘管表面上可能看不出他們的怒氣,但這股怒火蟄伏在內心深處,只要一點小事就足以點燃心中的怒火,讓他們失去控制。這股怒氣就像癌細胞一樣隨時會轉移,以至於擋在他們面前的任何人或任何事,都有可能成為被攻擊的目標。
.蓋瑞︰我的人生沒有什麼可期待的
.藍尼︰我最討厭別人告訴我該怎麼做
.瓦利︰在乎與怨恨之間僅有一線之隔
.露西︰他們都不再愛我了
.關於情緒管理的一段註記
第九章 犯罪與毒癮
經常濫用致幻藥物或處方藥的犯罪者,永遠對現狀感到不滿、不安、易怒與無趣。在他接觸毒品之前,可能就是一個控制狂、說謊成性且善於利用他人。而即便身體健康、受過良好教育、收入不錯及愛家的人,也會濫用藥物。在這樣的人眼中,生命就是一連串的掙扎與控制。
.成癮使人瘋,也讓人狂
.毒癮是犯罪行為的高風險因子
.藥物濫用及上癮性格
第十章 恐怖分子
如果我們想知道是否該把犯罪歸咎於什麼原因,那麼在找出那個原因之前,應該先考量的是,犯罪者究竟是個什麼樣的人。
.家庭裡的恐怖分子
.恐懼的力量讓他們顫抖地屈從
.他們究竟是什麼樣的人
第十一章 那些所謂的好人
犯罪者能夠分辨對錯,以及行為違法與否。他們甚至比一般人更熟悉法律。儘管有這層認知,他們仍決定替自己破例,只因為法律只有在特定時候對他們才有效。正如一名罪犯說的,「我可以讓任何錯的事變成對的,也可以讓任何對的事變成錯的。而我做的就是對的事。」
.好人的形象
.他們說的肯定是別人
.犯罪者強大的自我意識
第十二章 是精神疾病,還是犯罪人格?
犯下一樁罪行不可能毫無徵兆。就像你不可能要求一棟不會飛的建築物突然飛起來的道理一樣。一個人不可能脫離原來的自己。唯有在瞭解犯罪者的真實個性後,我們才會明白他犯下看似毫無徵兆的罪行的原因何在。
.對於危險分子的誤判
.「毫無徵兆」的犯罪迷思
.「毫無道理可言」的犯罪
.「異常衝動型」犯罪
.心神喪失
第十三章 只要把他們關起來?
監獄、拘留所與少年觀護所成了犯罪學校;被送進這些地方的犯罪者,變得比沒被關之前還要糟糕。監獄成了犯罪的溫床,罪犯之間的連結擴大,他們找到具有反社會思維與行為的同好。
.監獄是連串不公平的開始
.在監獄跟在大街上混一樣
.犯罪行為終究會跟隨著他們
第十四章 犯罪矯治
一切努力目的在協助犯罪者積極向善,促使他們改變。但在腐爛的基礎上建造一棟好房子,不過是白費力氣。行為是思想的產物。矯治的關鍵在於協助犯罪者改變他們的思維。
.空談與實際行動之間
.讓他更有理由去犯罪?
第十五章 犯罪者真的有改變的可能?
他們應該為自己的行為負責。唯有將這些犯罪者正確地視為加害者,而非他們自己聲稱的受害者,身為精神科醫師的他才有辦法越過犯罪者企圖蒙騙與誤導的重重障礙。
.行為是跟著思想而行動
.你想要成為什麼樣的人?
.改變的過程
第十六章 改變的力量
我們是自身思想的產物。若要教導一個人放棄犯罪,以負責任的態度過生活,我們就必須幫助他改變最根本的東西——他的思維。
作者序
前言 瞭解犯罪心理
第一章 找出犯罪原因,不代表找到防治犯罪的方法
與癌症不同的是,就算我們最後找出犯罪的「根本原因」,也難以期待會獲得解藥。過度投入尋找犯罪成因,反而使我們難以理解犯罪者的本質,更別說發展出成功的策略以處理與打擊犯罪。
.環境不會造成犯罪
.生理因素或許與犯罪有關,卻不是絕對
第二章 不是父母讓孩子變成罪犯
行為偏差的孩子在與父母對抗時,往往會採取煙幕彈的戰術以占得上風。他們偶爾會表現得像乖巧的孩子。他們會把問題焦點從自己不負責任的行為,轉移到父母做了什麼,變成該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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