鋼鐵之愛
小時候,我很渴望擁有一顆子彈。
父親是警察。在我上國中之前,也就是我家尚未購屋遷入的那十二年日子裡,我幾乎所有曾經的居所都在警察宿舍內。我住過的警察宿舍,有些和警局是分離的,在距離局所不太遠之處,公家安排了一整列水泥平房供警眷居住,以戶外通道上的擋檻為隔間,那高度令彼時極為年幼的我連跨都跨不過去,想出門就要大人拎著我,像玩跳格子一樣,騰空著飛啊飛地,而附近綠色爬藤植物蔓生,蚊蟲繁孳野悍;或者是其他類型,在警局隔壁蓋起一棟屋子,與警局密密為鄰,共用所有對外大鐵門跟停車場,而它們還不是離警局最近的,其實,我見過的大多數警察宿舍都設在警局之中,我們一家,以及其他妻小或老家在外地的警察,就寄住在局處的樓上。
可不知怎麼,我一直記得在三歲時住過、需要成天飛行的那個宿舍,就是綠藤與野蟲並行的那所,它旁邊幾公尺的空地上,有一口古早時期打水用的鐵鑄人工幫浦,但已然年久失修,爬滿了赤藻般的紅鏽,而我總是只遠遠地看它,近在咫尺卻從未觸摸過;在它的下方承接著的,應該是塊方形水泥槽,然而我那必定失真的記憶,總把那一方小池擰想成一口井:一口通往幽深黯暗的泉源礦脈,沒有妖魔印象、非常安靜的井,日日在寢榻之畔與我們同眠。
我從這個警局搬出來,就進到另外一個警局乾淨明亮的門裡去,不變的是戴著瓜皮女學生帽的我,每天放學時刻都迎著未晚的天色,大剌剌踏進警局那閃閃發光的銅色大門門框,把帽子一脫,紅色大書包一扔,吆喝一聲:「我回來了!」然後鑽進廚房尋母親或找點心吃,拉著她的粉紅條紋圍裙轉圈圈,朗誦當天的報紙文章給她聽。如果坐在值班台上的剛好是父親,而他手頭上又沒急事,也許就將我一把抱起,坐在他腿上看電影或卡通;要是父親和母親都不在,其他的值班員警也許會對我點點頭,或者微笑一下,又或是回應我:「喔,回來啦?」接著任我像小狗一樣,拽著和他們的制服褲顏色類似的百褶裙,很沒禮貌亦不端莊地在局裡到處晃來晃去。他們三不五時對我說說話──其實說過些什麼我都忘光了,總之都不是什麼嚴肅的事情吧,我只知道他們讓家長管束嚴格、放學後幾乎無法和同學見面,也沒有電動玩具可打的我,在許多時刻裡的童年生活免去了無聊,而且和其他同學顯得不太一樣。
我從小在警察堆中長大,從藍色布皮公文卷宗到硬殼燙金字的精裝六法全書,從宛如灰色手提保險箱的酒精探測器到木製警棍、鋼棍、防彈衣、手銬等警械,都是日常景觀的一部分。父親和他的同事們,有時會借我看他們的隨身配備:黑色自動手槍,成年以後我知道它的名字叫S&W5904,卡嚓、嘩啦,流暢一氣卸下銀色彈匣,讓我雙手輪流捧著細看結構,或者,把桌上白色保麗龍盒裡的一顆顆子彈逐個裝填,要我感受依子彈裝填數的不同,其間會有著如何明顯的重量落差。
那是警察們的職業生活,是父親的生活,也是我的。
母親有時會在私底下很激動地告訴我,那些我叫著叔叔的人們,實際上全都是「壞人」,不要太常跟他們在一起,但我依然覺得他們就像是我的朋友,怎麼可能是壞人呢。我還記得六歲時,一位平素對我很好、印象中很溫柔耐煩的年輕警員要調職了,我趕緊花了幾天工夫,用圖畫紙、蠟筆和彩色筆,畫一張描摹這間派出所的大張彩圖送他,還附繪他的名字,一回頭上了二樓,也就是我們的家中,我被嘲笑「好笨」、「白費工夫」、「怎麼不送我呢」、「人家一定是一回頭就把那張畫扔進垃圾桶了」,這話讓我沮喪了好一陣子,連看見那位警員的時候都顯得不太自然,不過我也不諱言母親對我說那種話的時候,無論事實真假,都令我想暫時遠著她;然而,過了將近一個月,他真正要離開的前幾天,我從他沒關好的辦公桌隙縫裡看見我的畫,毫無折捲、乾乾淨淨地平鋪在他的抽屜裡,也沒有任何文具雜物壓在那上面,令我剎時想嗚嗚地哭一場,心情既像是被平反,知曉自己並沒有白忙一場,又像是終於確認心意受到了珍惜那樣。
其實,我最初愛戀的是手銬和它的鑰匙。我偶爾趁誰都沒注意到我的時候,伏低了身子,蹲在未上鎖的那架器械櫃前,摸出那副精光閃亮的手銬,雙手在其中穿進穿出。對小孩而言好沉重的物質。當然,這種事被抓到是會遭一頓痛罵和驅趕的,因此我轉而觀看父親腰間的鑰匙串,其中有一把造型最俐落也最陽春的,那就是手銬鑰匙了:它比一般鑰匙都短小,但頭部圓圓的且鏤空,下接一根中空的圓管型鑰身,鑰身末端有一塊小小的方型突起,整體散發著好看的銀白光澤,在我眼中,卻彷彿童話故事中可以打開通往密境大門的那東西,或是在鑲滿珠珀寶石的箱子前接受精靈試探時,於一整串金雕銀刻鑽石製的鎖匙串中,真正應該選擇的那把。然而,過了沒幾年,彼時也還不到八歲,我很難得地再度有機會竊玩手銬時,驚覺自己的雙手已經很難套入那兩孔圓環之中,若硬要擠穿進去,結果必然會是拔不出來並驚動他人,如果真的這樣,是一定會受到圍訓跟懲罰的吧,甚至說不定,以後就再也不能踏進員警辦公室了。那是我第一次因為發現自己長大而感覺哀傷。
再長大一點之後,我變得愈來愈喜歡子彈,每次有機會把玩都久久捨不得放下:我發現子彈是非常美麗精緻的物件,作工平滑無痕,接縫了無缺憾,銅黃中帶著些微玫瑰色,一般的金屬器皿和飾物完全無法相提並論,彷彿與憾恨及缺損無關,小小一顆沉甸甸地放在手心,就令幼年的我屏息。問父親和他同事能不能要走一顆,擊發過後剩下的彈殼也可以,得到的答案都是一陣笑聲:「怎麼可能呢,只要一顆子彈說不清到哪裡去,爸爸就要坐牢。」
手銬很好,但有使用年齡限制,一超過就會把自己鎖死,很危險,子彈就沒有這個問題。
經年懷抱想擁有子彈的欲望,即使後來離開了警局住家生涯,我依然惦念著它。大約是十三或十四歲的某天,我意外從母親的手工藝素材盒裡,挖出一枚子彈型的電鍍鋼墜,喜出望外地,我把它用紫紅色的皮繩串起來作成項鍊,覺得兒時心願終於成真了。不久之後,在一個氣溫適中偏熱的午後,已經被允許可以騎腳踏車到鄰鎮逛街的我,戴著那條項鍊,套件緊身無袖背心,於黃昏的回程時刻,在快速道路邊,隔著雙線道大條馬路與綿延不盡的安全島,對向車道來了幾台機車與張揚喧囂的人聲;事後想起,那些人的組成應該是十幾個看來平均年齡看來和我差不多,但可能其中有幾個較我稍大的國中生,他們看見了我,便爆出更加狂躁的喧嘩與笑聲,有人猛按喇叭,有人撐高身體不知道對我喊了些什麼,而當時我只曉得兩件事:第一,這裡算是荒郊野外,如果他們繞過後方那安全島的隙縫追過來的話,怎麼辦?第二,我內心有一股除了慌張外,比那更糟的感覺,但一時說不清那是什麼,只覺得心裡憋著一股無以名狀的憤怒與受辱感,可是卻又有想哭的衝動,彷彿犯了過錯一樣,可我不知道那份激動究竟從何處來。
我終究是平安到家了,一進門,就跑回臥房裡,把臉深深埋在被子裡頭,維持這樣的靜止姿態,直到母親來叫我吃晚飯,此時我才發現太陽已經完全下山。過沒幾天,那條項鍊就不見了,問母親也說「沒看見」,它從此便消失到我所不曉得的某個彼方,跟自動鑽進地層深處一樣,遺落得莫名其妙,再加上日後又搬了家,那項鍊更是終生無可能再尋回。
我還住過這樣一個地方,那邊的景象不知為何每隔幾年便夢見一次:警局和酒家不過在附近而已,相距不到一公里。父親他們前往此處臨檢時,身上一概穿著防彈衣,背著自動步槍,可以連發的那種,我不太清楚但也許是M16,口袋裡埋著裝有數十來發彈藥、比成人手掌還寬的彈匣,就公家機關而言已可說是單人重火力配備。某一夜,擴大臨檢之時,父親在那酒家裡見到一對耳鬢廝磨的親密男女,他覺得那女人的輪廓很像母親,便刻意到他們身邊轉了半圈,確定自己認錯人了,才放心離開。他把這段經歷說給母親聽,母親問:「如果那個人就是我,你會怎麼做啊?」父親回答:「先把妳給抓回家,回頭再用手上的步槍把那男人打成蜂窩。」
在搬到那派出所之前,我難得有一個既非警局也非警察宿舍的住所,那在台北,是我的親戚家。我在那裡待了將近一年才被接回父母身邊。最初我根本不知道理由,還以為是因為我不乖的緣故而被拋棄,在回家之後,才一層一層地漸漸曉得父親在過去幾年間長期外遇,母親先是忍住了,他和外遇對象便開始欺侮她。因此,母親精神幾乎崩潰了,同時還必須處理那女人開始趨向極端的言行,以及父親的退縮怯言,然而卻也沒張揚上告──父親是公務人員,事情一傳到上面去,他就會被劾責撤職,而她並未選擇這樣做。她已無法照料孩子,心裡滿是歉疚,聽說,我只是聽說,她在我見不到的那段時光中自殺過兩次,只是都失敗或是被救下來。在此之後,她從來不說對父親有任何一絲感情,她說他們是相親結婚,純然奉父母之命,維繫這個家的也純粹是責任,丈夫唯一的功能是賺錢養家,一切的一切都與愛情無關。
母親轉述那段和父親之間的對白時,臉上神采飛揚的表情,搞不清她是覺得有趣還是開心,也可能兩者都有。我猜,母親對父親的感覺,或許並不如她自己所堅稱的那麼平乏無感吧。她讓我感覺到另一種並非針對特定他人,卻迂迴曲折、一如石灰岩洞的無以名狀,伴著地下伏流的水聲,隱隱滲出地表來。
我清楚記得,在那所警局裡,父親有一位同僚,大家都叫他囝仔,因為他長得非常年輕,人又好像長不大一樣,總陪我玩各式各樣的遊戲且不厭倦,完全沒有成人的矜持與敷衍,有時還帶我出門釣魚加菜;他的女友是幼稚園老師,臉圓圓白白的,叫妹妹,偶爾也會來幫忙照顧我。我們全家都和他們很親。後來,父親和他腳步一前一後地調到鄰鎮同派出所去,再度成為同僚。囝仔叔叔很快就出了事:他在當地交了一位新女友,而她懷孕了;她父親是非常強勢的有錢人,以幾近押犯人的方式要他立刻來迎娶女兒。可是他捨不下妹妹。於是,某日他放假時,把配槍私藏在身上,帶出所外,到新女友家登門拜訪,趁著客廳只剩他一人的空檔,掏出槍來,從太陽穴打爆了自己的頭。母親曾趕到醫院見他最後一面。父親和母親始終都瞞著這件事不敢告訴我,直到很多年後的某一天,似乎是突然想起我早已長大,才終於開誠佈公地告訴我:囝仔叔叔已經不在很久、很久了。
年紀已長的今日,我被日常瑣事及過眼即逝的單季飾品佔據雙眼和思維多年,身體亦已沉甸甸,直到聽見那從近二十年前的彼岸傳來的惡耗時,才又突然憶起許久未思及的、曾握在手心的那一顆顆子彈,以及一段幾乎忘卻的年幼往事:父親的同事像現寶一樣,領著我到覆著藍色鐵皮的保險櫃前,看一把色澤全黑且外型陽春的小手槍,表情得意,但我無法理解;我那時覺得這東西一點魄力和美感都沒有,甚至有些類似玩具。現在回想並猜測,也許那是一把左輪手槍吧。長大了以後,我才曉得左輪的好:準度夠,單發火力強,必要的時候,還能自主為命運下注。
現在,我最想要的東西,已換成一把左輪手槍:真假都好,但務求逼真。
緋寒
我深深眷戀著山櫻花。
大學時代,我常常感到寂寞:離開了家鄉與熟悉的親友宛如失根,而在這座山城大學裡交到的朋友,不知為何全是牽絆繁多的人,雖然大多以誠相待,若發生麻煩大多能即時互相幫助,但他們日常時分若不是忙著打工、接案子賺錢自給,甚至提早創業,便是將時間全撥在與男友或女友的聚首上,雖然清楚知道這是人之常情,我也該為他們生活有所重心而感到高興,但,一個人上下課、用三餐的日子久了,也不免自覺落寞。
除了話題與思想投契的人之外,我不親人,不曾被誰馴養。大概就是因為這樣,我養成獨自在校園裡散步的習慣,而此時我的頭總是放得很低,雖然雙腳不斷在行步,但頭腦通常只專注思索自己關心的事情,有時不小心自顧自笑了出來,引動旁人側目;入冬時,這個姿勢更加明顯,然而這是我必須儘量減少受冷風吹襲的面積之故,否則顏面與嘴唇皆容易凍裂生創。上大學以來的第一個初春,在我散步必經的路途旁,某天猛一抬頭的時刻,驚覺此處竟生發了一樹火焰,令我詫異,甚可說是震懾:一棟現代化大樓旁的紅磚牆與一排公用電話亭的夾縫間,一株樹皮表面光亮如漆、宛若黑檀木雕成的花樹,枝條細瘦而婉曲,並不結實高碩,反倒類似古代書畫卷中描繪的病梅;即使我的手算是小的,僅伸出單手抓握卻也能牢牢圈緊它的樹幹。以手撫觸它潤澤表皮的同時,我看著眼前與我同高的、旁出的小小枝枒,那纖細的程度,就連無心的一碰、一折都能使它斷折,但在其上佈滿了更為微小的新綠花苞,不湊近眼前逼視,便絕對無法看清它們的存在。我很小心地接近它們,深怕一不小心就將之吹散。
頭上的花火,並非典型日本櫻花形象那般的漫天高雲,而是秋冬時節,在空氣潔淨並少有光害的夜裡仰望星星時,那珠落黑絨般的墜飾方法:這是隨性而零星的火花,火神興之所至拋贈予花神的焰星;雖然山櫻花又喚緋寒櫻,但那火焰更接近桃紅色,不濃烈,但確實適合冬天適才撫過的大地--此時雖是春日,但天仍常灰,冷暖多變不可期,而人類總需要重然諾的什麼物事來告訴他們,許多可見的、不可見的已早一步先行,我們才能毫不懷疑地相信,寒苦此際已然遠離。
似乎到我大二時,校方才在校園各處擺上刻有植物名稱的金屬字排,彼時我方確定它叫山櫻花;一度以為那是小時候父親所敘述的「印度櫻花」,後來發現我又弄錯了,山櫻花就是山櫻花,是到達這座山城前與我完全陌生的一個品種。從那時候開始,我每年都期盼山櫻花的盛開:從花謝的喟嘆開始,我時時關注著它樣貌的變化,看它的莖幹如何褪盡一身黑色檀華,在往後三季復歸於粗糙、略帶蜥蜴皮質地的觸感與灰土色系;如小指指節般大小的花焰,在短短的花期結束後,旋即如流星墜落泥地上,迅速燃燒它們的餘燼,進而成為寂靜的、示現了某種不可說事物之終結的柔深幽黑。
一年三季,我都在等待的狀態。平日,一個人散步的時候,我看著翠青的抽長綠葉、挾帶古玉紅的秋葉,以及色調漸轉微妙的無葉枝幹如起舞時的指姿,時時靠近樹下,站在潮濕的泥土上告訴它我如何留戀,而我是多麼依賴它,我已將它視為一個美麗的朋友,雖然相聚時間無法太長,但至少那數分鐘間,我們靜默地陪伴彼此,而它未曾吝惜在我面前展現它的美。幾年過去了,我才漸漸注意到文院的側邊與後方空地尚栽了許多山櫻花,但它們都未曾受過我情感的依附,也許,是因為它們早已錯過我最孤單而無防備的時刻。
那時候曾有一個人,我喜愛並時時等待他的文字。他捎來的字裡行間,總帶著北國的氣味,像我和他相熟的那個季節,而我是如此容易被抽象事物深深感動的人,我想,這是我很難忘記他的原因。從許多他強調並維護無數遍、至今我仍未能贊同的理論觀念為起點,我們以《楚辭》、象形文字、民初小說、撩亂的古典意象及初冬的陽光為風景,沿途為彼此說過很多很多的話,因著對方而泉湧的言語字句彷彿無止無盡;也許,還曾試圖跨過因兩造個性而形成的一座座幽谷與高山。那時,我多想注視著他的眼睛與手指,填平我內心佈滿幢幢蛇影的江河惡水,軟化他敏感與厭世的稜角,而不是在爾後一次又一次的爭執中,成為彼此眼內心中氾濫的雪水。
相見本無因,他說。他還說,我是個反覆而雪涼的人。我不知道這是不是對的,但他之於我,也曾是在看不見的荒原裡有著燎原之勢的火種。在這座不下雪的島嶼居住成長的,沒看過雪的他,甚至是我自己,與關係僵持時降下的的隆冬積雪,或者內在虛濁藏垢的春初汙雪同生共處的時候,又何嘗不會幻滅?我和他都是太過善於幻想、耽溺思維的人,以致我拉開距離重新凝視的那些時刻,總懷疑我們眼中的對方都不是原來的面貌,而是某種理型和期待的投射,與徒然的追逐,只是當時太過執著,而忘記冰雪雖然飽含詩意也能保暖,但終將融化,並且永遠無法燃燒。
走到終點的前夕,他說:「那就這樣了。」而我沒有應答,也許因著疲倦與些微的恨意。如今想來,他與我並沒有錯過任何時間,只是錯估了眷戀的本質:唯一可以對其從裡到外完全敞開,又不致使他和我這樣的人受傷、退縮的對象,只有不曾離棄或試圖拗折自己的物事,只有重然諾而不輕易改變的人情。我們都不是那個懂事、堅強而有信的人。
容易感傷的那個人,現在有所改變了嗎?內心最純粹的部分還留著嗎?身上有什麼是至今依舊的呢?除此之外,一切都沒有必要再追究、再詮釋了。
花若再開非故樹。過去的,只願記得最美好的部分。
今年山櫻花開早了,在我寒假結束、返校訪友時已開到熾盛,乃至時有桃豔落地。我在撿拾落花時細看它們的顏色,突然想起了他,與當時未能說出口的話語;我來不及告訴他的是:在我們之間的,從來都只是寒苦未離之前,一場關於暖晴與花季的幻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