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過民國初年掌故大家所撰──當年人手一本的《新華秘記》,告訴你一個最貼近真實的袁世凱!
★從台前到幕後,從耳熟能詳到鮮為人知的事蹟,全面披露!
《新華秘記》在1918年由上海清華書局出版,作者許指嚴專寫小說與掌故,是民國初年聲名顯赫的通俗作家。《新華秘記》的創作來由是1916年──時值袁世凱稱帝後暴斃不久。嗜好史事的許氏,根據「友朋設宴之餘,里巷傳布之末,掇拾叢殘,續此襪線」,掌握、疏理出大量有關袁世凱稱帝前後的鬧劇及其腐朽生活的傳聞軼事,寫出了《新華秘記》,並且成為當年搶手的「奇貨」。
《新華秘記》所載的袁世凱官場秘聞,如袁氏的權詐、桀黠、殘暴以及對洪憲帝制推波助瀾的各種人物的記述,許氏刻畫得唯妙唯肖。而袁氏的私人軼事和家庭生活,雖來自於社會傳聞、里巷瑣談,但因當年距現時不遠,大多數內容可從歷史事實考據而出,具有一定的史料價值。本書乃根據《新華秘記》新編而出,除重新分段、點校以便閱讀外,特請文史專家蔡登山做專文導讀,是喜愛清末民初歷史的讀者們,不容錯過的好書之一。
作者簡介:
原著/許指嚴(1875-1923,一說1925)
近代小說家。名國英,字志毅,一字指嚴,又作子年,別署甦庵、不才子等,江蘇武進人。南社社員,出身仕宦之家。清末曾執教於上海的南洋公學(今交通大學前身),文壇名家李定夷、趙苕狂等皆為其高足。繼受商務印書館之聘,編寫中學國文、歷史等教科書,兼教該館練習生。入民國,主講金陵高等師範。繼而赴京,任民國政府財政部機要秘書。兩年後辭歸上海,除一度曾任某銀行文書外,皆以賣文糊口。一九一七年曾編輯《說叢》。生計窘迫,又極嗜酒,曾向世界書局經理沈知方預支二百元,爲其杜撰《石達開日記》,居然銷路甚好,重版數次。又爲天臺山農(劉介玉)代筆,劉得其名,許取酬資。亦曾懸牌賣字,自謂:「兔毫禿盡身垂老,換得人間賣命錢。」其貧困可知。
主編/蔡登山
文史作家,曾製作及編劇《作家身影》紀錄片,完成魯迅、周作人、郁達夫、徐志摩、朱自清、老舍、冰心、沈從文、巴金、曹禺、蕭乾、張愛玲諸人之傳記影像,開探索作家心靈風氣之先。著有:《人間四月天》、《傳奇未完──張愛玲》、《色戒愛玲》、《魯迅愛過的人》、《何處尋你──胡適的戀人及友人》、《梅蘭芳與孟小冬》、《民國的身影》、《讀人閱史──從晚清到民國》、《叛國者與「親日」文人》、《楊翠喜‧聲色晚清》、《多少樓臺煙雨中:近代史料拾遺》等十數本著作。
章節試閱
§救國儲金
民國四年春,日本提出酷虐條件,強迫我政府承認。當日民氣激昂,殊達沸點。蓋意在力矯前清苟且蒙蔽之弊,欲藉此一振民國氣象也。而於是恐政府以財力不及為推諉,一旦決裂,將致束手無策,乃倡議由國民捐輸,集成巨資,以備最後之對付,謂之「救國儲金」。皆百姓之脂膏汗血所聚,且聲明如外交終結,此款決不入官,即以之創辦實業,期後來之幸福,可謂深切著明矣。不意袁氏處心積慮,惟在帝制自為,見好外邦,以為要求承認之地。竟有五月九日簽字定約之痛,而於是救國儲金失其效力矣。然使此累累者果用於實業,則以國民之資本,還養國民,而又為國民增長財力,尚不無桑榆之望。豈知大謬不然,則梁財神等竟提此款以供袁氏之醞釀帝制,任意揮霍。而仰其餘瀝以自潤者,僅齷齪無賴之官紳,以及聲色嗜好之靡費而已。數百萬金錢,吾民忍痛以割讓者,竟為帝制妖孽揮霍以盡。是可忍,孰不可忍哉!
京師有巨商某甲,曾受基督戒,以熱心愛國自命。當中日交涉起,首倡儲金之說。於某地開大會,登壇演說六國之慘痛,及國恥之難忍。慷慨淋漓,聲淚俱下,即以小刀自割其臂,捘血書於帛曰:「同雪國恥!」並言願毀家紓難,計予有資產三十萬金,以十萬金作救國儲金,二十萬金供社會公益事業。敢渝此誓,天神殛之!既而聞五月九日簽字之痛,更開大會勸眾永久勿忘。掩袖痛哭,全場感動。遂立紀念碑於市場之衝要處,使人人遇而增感,蓋比於夫差立庭之呼也。
無何,籌安會議起。某甲告眾曰:「向吾儕捐汗血以備政府後盾,為國恥耳。夙有明約,倘交涉終結者,即以此金興實業。今其時矣。否則彼挾帝制野心者,將移花接木,而此金歸於烏有矣。」眾以為然,乃為請願書,向政府要求提出此金。先是,眾議謂此金純係社會集合性質,但託商業機關保存,不可遽授政府。蓋懲於昭信等之前事,深防政府以乾沒為能也。特其時有商業巨子而饒官僚氣味者,在社會上頗得信用勢力,支配金融,輒經其手。於是勸眾以此款存於半官性質之銀行,眾不虞其有他,多數贊成,而於是如投肥羊入虎口矣。
某巨子者,實袁氏之心腹,狡黠多心計。外見好於國民,內實供帝魔之奔走,因得自飽囊橐。設計之工,一時無匹。當事前集議時,猶對眾以提出存款自任,及散會,則走謁袁氏獻策曰:「我皇日患度支不給,而不知巨款自有在也。彼小民輸誠愛國,積貲以求紓難。我皇為國造福,即民之主也。此款不用,將求何款?」袁氏大悅,即日命將儲金移用。可憐輸此汗血之民,猶在夢中也。
一日,某甲擬提資興辦實業,開會討論,請某巨子蒞會。某巨子首先反對,謂:「今茲國難未已,強國之政府未成立。外則歐戰,內則凶荒,夫豈從容興辦實業之時?日前大總統軫念邊地凶災,已借用此款百萬;又因賠款期迫,亦借若干萬。而軍費、教育費,一時借款未來,亦當移用。且奉明令,後日於某項下撥還。並謂國內乂安,政體悉定,則當合各省所儲之款,辦一絕大之實業銀行。此時緩急相通,理由充足,予安能無端拒絕之哉?想諸同胞當亦無不贊成也。」眾雖相顧失色,然金錢已入彼之掌握,亦無可奈何。一二過激者則質問何不事前提議通過,巨子則謂存款性質,銀行自有流通之權,斷無先經報告東人,始行放出之理。今大總統明明以移借為言,如是交易,安得遲疑!此金存行,自當生息。諸同胞之儲金資本,已獲至可信託之利息,尚復何說之辭?某甲知不可以空言爭,遂宣言:「此金既歸某公擔保本利,則吾儕組成事業,即當由某公活動金融,正不必斤斤於放款之為誰某也。今但要求某公定一放款期限可耳。」巨子起答曰:「此說雖屬普通交易性質,則於此儲金之特別手續,殊未適合。蓋此金既以救國為名,即當以國家適用為主體。大總統軫念民生,救災弭亂,皆為國家用財。則此款之移用,實屬正當開支,與前此儲金之本義,毫不相背。豈得以尋常借款目之哉?故他日之撥還與否,皆應由大總統特別申令,我輩安有限制提索之權?蓋此金既供國家之用,直謂之大總統以特權提用可也。」巨子語未畢,眾大嘩,謂:「乾沒人財,又為政府作說客,乃吾輩之公敵。」巨子拂袖竟走,曰:「公等自有權力提還,鄙人又安能為?」眾起欲毆之,忽警士十餘人上前救護,擁之登汽車,飛馳而去。眾徒望塵痛詈而已。
於是會員提議上書大總統,請提還儲金興辦實業,且數巨子詐欺違法之罪。書上,不報。再上,始下令批飭,著向地方廳提起訴訟,毋得越級瀆呈。會眾聚議,知訟亦不得已,且各省儲金數甚夥,皆由暗幕中銷耗已盡,不獨京師為然也。然某甲自以提倡此款,責有攸歸。今以汗血之資,供惡政府無名之揮霍,不得不商求最後之對付。又復開會討論,將聯合東南各省,推舉代表到京,環向大總統要求解決,不得滿意辦法不止。無何,輦轂之下,耳目眾多,已為政府所偵知。托言某甲結社集會,形跡可疑,指令警士逮捕,付軍政執法處訊辦,蓋已決計置之死地矣。某甲家屬知之,急求救於基督會之主教者,旋由公府西人某高等顧問提起抗議,立請釋放,始免於禍。
聞某甲告人,初入執法處,即禁錮一室,如待死囚,亦不加以審鞫。時處長即大名赫赫之陸建章是也。殺人手段之酷烈,莫不寒心。某甲自知覆盆之下,萬無申雪之望,亦挺胸以待槍斃矣。越日,忽守衛二人入室,挾某甲速行,亦不作他語。須臾,抵一堂皇,上座者略問姓名及現狀,即言汝有私通黨人證據,應處死刑。某甲自言:此時聞言,亦不復惶懼,但祝上帝佑我,我為救世主之親兒,犧牲己身以代公眾也。方命在呼吸間,忽主者命停刑,總統府已有電詔至。既而命暫釋縛,置高等拘留室。守衛私語曰:「有公府外國人保汝,可無憂矣。」語次似有德色,欲以此佳音索犒賞然者。某甲解其意,許以出獄後各贈五十金,書券與之。遂至一室,室中陳設,夐異尋常。蓋儼然一西式之客廳也,知為優待處所。未幾,一衣履華潔之人,形似幕僚者,特來寒暄慰藉,兼問所需。其人且能操英語,自陳亦係基督教徒。周旋良久,忽侍者傳一手諭至,乃命以馬車送某甲歸家矣。有此經歷,某甲始知軍政執法處之黑暗,及外人勢力之浩大。一天風雨,幸即消散。然自此救國儲金之消息,淪於大海深淵,誰復有敢為饒舌者哉!
§皇侄
在十三太保中別具一出頭地,而於洪憲帝制之奔走煞費心力者,則皇侄袁乃寬是也。乃寬亦河南人,然與項城實同姓不宗。初為直隸僚佐,碌碌無聞。及袁氏受任總統,乃寬夤緣得入府中辦事,在在能諂事袁,務得其歡心。項城以其恭順有小才,心頗喜之,暇時因詢其先世籍貫里居職業甚詳。乃寬工於詞令,應對殊稱旨,且隱言及確與項城係遠支宗派之意。袁氏固首肯,乃曰:「吾袁氏族繁人眾,或即為同一始祖之遠支,正未可料。況同系一﹃袁﹄字,何分彼此!吾即認爾為同姓可也。」乃寬喜不自勝,因詳敘其班次及世代之先後,當為族侄。由是乃寬公然呼袁氏為叔,而皇侄之榮名,遂無庸多讓矣。
乃寬善解人意,和靄可親,漸以同宗名義,出入其府中無忌。袁氏妻妾輩習見之,不復回避。會帝制事起,袁氏乃舉新華宮土木事屬乃寬,頗多沾潤。外人多垂涎,爭以皇侄揶揄之,而乃寬欣然也。及籌設大典籌備處,袁之私財不充,姬妾子女咸出資以相助。組織既定,而難處長其人。乃寬聞之,知此差更優於新華宮之土木,乃輦金購珠寶珍玩,以獻袁氏寵姬黃氏、何氏及洪氏等,求為己推薦。姬等咸善乃寬,一致贊同,遂乘間請於袁氏,畀乃寬以處長之職。無何,所集之款易罄,大費躊躇。乃寬進策曰:「茲事體大,區區集資,不足有濟。無已,其求大資本家擔任挹注,事成可許彼厚利也。」諸姬以為然,乃寬乃請求助於梁財神。先訴於袁氏,袁氏韙之。財神亦俞允,先支五百萬金,第須由袁氏面許登位後以宰輔為酬報。袁氏首肯,財神因擲巨款供乃寬指揮,歷時凡數閱月,竟達四千萬金。財神輒言係己解囊,實則支自交通銀行也。坐是遂致有停止兌現之令,禍及全國。而救國儲金之消耗無餘,亦在個中焉。乃寬之中飽不資可想矣。
而乃寬有子曰瑛字不同者,大不以帝制為然。且以報仇雪恥為念,欲得袁氏而甘心。聞乃父與袁氏聯宗,以為機會可乘,爰請於乃寬,謂:「我輩既入天潢玉牒,既如兒者,亦當入覲天顏。」乃寬以為誠善,因伺便攜之入府。及呈要公畢,乃命不同叩見,且令呼為族祖。袁氏見不同氣宇非凡,頗加激賞,賜賚甚多,並使乃寬挈之見己妻妾。不同執禮甚恭,稱謂亦合體,妻妾輩咸大悅。不同之意,謂即可乘間肆其暗殺之酷劇也。豈知袁氏戒備甚嚴,卒無可下手。不得已,乃以法潛運炸彈多枚入宮,暗埋於新華宮中,意使一旦爆裂,使袁氏一門同為灰燼。不意偶為衛士發現一枚,遂按路大索,凡泥土疏裂處悉加考求,竟起出七十餘枚。宮中大嘩噪,人心皇皇,幾興大獄。嗣經府中衛士自相告訐,始知係受不同之紿,偽為瑞應之物,捆載而入者,而不同已先期遁去矣。
翌日,袁氏即得自律門郵局來一函,啟閱之,則不同書也。書云:「國賊聽者:吾袁氏清白家聲,安肯與操、莽伍?所以無端族祖汝者,蓋挾有絕大之目的來也。目的維何?即意將手刃汝,而為我共和民國一掃陰霧耳。不圖汝之鬼蜮,防範至嚴,遂未克如願。因以炸彈餉汝,亦不料所謀未成。殆亦天助惡奴耶?或者罪責未盈,彼蒼物留汝生存於世,以厚其毒,然後予以顯戮乎?是未可料。今吾已脫身遁去,今而後非特不認汝為同宗,即對於吾父,吾亦不甘為其子。汝欲索吾,吾已見機而作矣。所之地址,迄無一定。吾他日歸來,行見汝懸首國門,再與汝為末次之晤面。汝倘能自悔罪,戢除野心,取消帝制,解職待罪,靜候國民之裁判。或者念及前功,從寬末減,汝亦得保全首級。二者惟汝自擇之。匆匆留此警告,不盡欲言。」
袁閱已,怒不可遏,擬立時治乃寬教子不嚴之罪。諸姬妾聞之,俱為緩頰,倖免於死。乃寬入府謝罪,袁氏終不平,待遇頓疏。嗣以多方偵察,知乃寬平素與其子性情不洽,勃谿之事,時有所聞,且曾經驅逐出外。經戚䣊轉圜,允許悔改,始行復返。近日至為純謹,迨固有所圖謀,而為是狡獪。乃寬絕不知也。袁氏探之甚確,始召乃寬入府,用詞慰藉,待遇乃復如初。乃寬益自謹飭忠懇,袁信之倍於前。且令探其子之蹤跡,以防大患。乃寬允諾,然終未能獲不同所在。及西南軍起,諸事旁午,袁氏亦無暇追憶前事矣。顧自是凡向未接洽之疏族遠戚,概不親自招待,亦不許逗留府中,因有一鄉人子案發生。
鄉人子某甲者,略如村學究狀,年四十許,土態可掬。冒昧至京師,自謂係袁氏同姓族侄,居鄉困厄,故來求一枝棲。來時手攜土物數事,瓷瓶鐵罐累累然,不知中貯何物,而外表皆破舊銹蝕,斑剝如古尊彞,狀至怪異。逢人輒問袁氏之住址,且直呼袁之字以實之。或指新華宮令趨入。甲果踵門直入,為衛士所阻,則自言河南來,係袁之族侄,其呼字如故。衛士以付司閽人,司閽以適值不同炸彈案發現後,門禁加嚴。睹其狀怪異,心甚惡之,詰問之間,立加訶斥。甲書生,以為受辱太甚,亦惡聲相向,且言:「慰亭係吾叔,他日相見,當令打折汝等狗腿也。」司閽長聞之,怒甚,即語侍衛官:「此戒嚴時代,而有此等怪人來,必非善類。且所攜物尤可疑,當付軍政執法處訊鞫。」侍衛懲於前事,亦甚以為然,遂不俟稟告,即命其下立解執法處。是時,處長為陸建章,以屠戶著名者也。其前後左右,無非以人為魚肉者。見此老怪異狀,已心存厭惡。而甲頗咆哮,及臨以威,復不禁恫喝,神經瞀亂,口不能言。執法官某者,陸氏之爪牙也,第然曰:「此等值得一推問耶?即隨手辦了(指槍斃)可耳,奚必更煩處長!」須臾,此老竟胸吞衛生丸,而以九泉之下為行樂地矣。
後其子以父失蹤,至京探訪,亦為閽者所斥逐。幸年少靈活,見機而退,未遭毒手。輒痛哭告人,人勸其訴訟。其子以無資財,且不諳何等手續,終不敢一試也。聞後得袁乃寬資助,始歸鄉里。袁氏至始終未知此事云。
§乞丐請願團
袁氏之以民意粉飾帝制,其最滑稽可哂者,即於女子請願團不足,而有娼妓請願團;國民請願團不足,而有乞丐請願團。洵歷史以來未有之奇聞趣事也。聞倡此議者,即大名赫赫之籌安第一君子楊氏。
楊氏當籌安勢絀,而梁財神等之請願團漸盛時,心頗怏仄,亟思有以勝之。苦思力索,終覺未能出人頭地。一日,驅車過鬧市口,見丐者二人口角。一丐厲聲曰:「今日尚有王法耶?都由共和民國,成此大害。假令皇帝復生,必不容若輩如此橫行。吾惟旦夕禱祈,老天復生一皇帝也。」楊氏忽偶然有悟,心口相語曰:「若輩亦信仰帝制耶?蓋藉此好題目,試作一篇奇妙文字。」不禁大喜。既歸,立命家人召管丐之首領至(京師有管丐頭目,謂之「團頭」),語以如此,歆以權利,約於三日內召集。提會中經費施用,每名給以番餅一圓,管丐首領則給百元,一律列名簽押。內外城各丐聞是耗,晷刻之間,不期而麇集者,不下萬餘人。其稍識之無者,即自行署款,而目不識丁之輩,或請同類代押,無不踴躍爭先。以故於各請願書進呈,比較列名最多者,以乞丐請願團為第一。
書就,楊氏捧之而喜曰:「吾即視為滑稽,亦足以間執梁氏之口而令汗顏。況今裒然成帙,固已成確當名義。皇帝見之,必色然喜。是豈不足以奪梁某之氣,而平吾忿耶?」遂即日賫呈。
楊氏入府見袁,遽前稱賀曰:「古史頌帝王之德,謂澤及枯骨;今吾皇之恩義,下逮乞兒。是豈尋常感應哉!若輩亦知今茲時代,非實行帝制不可,是固深明世界大勢者。乞丐而能如是,吾皇之盛德,溥及群生可知也。」袁氏聞此諛言,亦大喜,曰:「皙子辛苦,亦擲運動費幾何耶?」楊氏正色曰:「此實彼輩自願為之,絕不勞一文運動費。且度雖不肖,亦何嘗下與乞人伍。特彼輩聞吾為籌安請願首唱人,已默記吾姓名住址,乃自推彼輩中首領為代表,衣冠求見,出書言如此。度喜其誠篤勇毅,且明禮數,遂教以呈遞之法,書遂得上。據彼輩之意,但求吾皇正位後,遍設棲流所、習藝廠,廣施冬衣賑米,使若輩倖免饑寒足矣。」袁笑而頷之,遂以鉛管記載祕密簿冊上,以備他日之施恩焉。
蓋此等簿冊,為袁氏特置之懷中秘寶。凡遇請願勸進之名字,必親錄之,以備查考,為他日酬庸之根據。此次丐者列名至萬餘人,不能盡書,乃僅記其前列十人於冊。而令書記繕其全體姓名於別紙,常置秘室案頭,與祕密簿冊參看,其鄭重若此。
楊氏出而謂人曰:「吾此舉強於顧巨六所運動之妓女請願團百倍。窺皇上之詞色,以妓女輩媚人無誠意,且跡近輕褻;而丐者則同係公民,不過稍貧賤耳。況更博得澤逮窮黎之美名,故皇上視此舉極為隆重。吾之功簡在帝心,蓋可必也。」語次,大有自得之色云。梁氏聞之,投書戲之曰:「以子曠代逸才,自有此異想天開,出人意表。但終未脫『請願』二字之窠臼,則仍可稱傍吾門戶也。」楊氏得柬,笑罵財神貧嘴而已。
§救國儲金
民國四年春,日本提出酷虐條件,強迫我政府承認。當日民氣激昂,殊達沸點。蓋意在力矯前清苟且蒙蔽之弊,欲藉此一振民國氣象也。而於是恐政府以財力不及為推諉,一旦決裂,將致束手無策,乃倡議由國民捐輸,集成巨資,以備最後之對付,謂之「救國儲金」。皆百姓之脂膏汗血所聚,且聲明如外交終結,此款決不入官,即以之創辦實業,期後來之幸福,可謂深切著明矣。不意袁氏處心積慮,惟在帝制自為,見好外邦,以為要求承認之地。竟有五月九日簽字定約之痛,而於是救國儲金失其效力矣。然使此累累者果用於實業,則以國民之資本...
推薦序
§導讀:許指嚴的《十葉野聞》和《新華秘記》 /蔡登山
許指嚴(一八七五-一九二三,一說一九二五),近代小說家。名國英,字志毅,一字指嚴,又作子年,別署甦庵、不才子等,江蘇武進人。南社社員,出身仕宦之家。
清末曾執教於上海的南洋公學(今交通大學前身),文壇名家李定夷、趙苕狂等皆為其高足。繼受商務印書館之聘,編寫中學國文、歷史等教科書,兼教該館練習生。入民國,主講金陵高等師範。繼而赴京,任民國政府財政部機要秘書。兩年後辭歸上海,除一度曾任某銀行文書外,皆以賣文糊口。一九一七年曾編輯《說叢》。生計窘迫,又極嗜酒,曾向世界書局經理沈知方預支二百元,為其杜撰《石達開日記》,居然銷路甚好,重版數次。又為天臺山農(劉介玉)代筆,劉介玉得其名,許指嚴取酬資。亦曾懸牌賣字,自謂:「兔毫禿盡身垂老,換得人間賣命錢。」其貧困可知。
許指嚴自幼多聞祖父講述官場秘聞,故作品多為掌故性雜記,如《清鑒易知錄》、《清史野聞》、《天京秘錄》、《三海秘錄》、《新華秘記》、《十葉野聞》、《南巡秘記》、《京塵聞見錄》等。又作小說頗多,僅長篇即達十餘部,如《泣路記》、《近十年之怪現狀》、《民國春秋演義》、《電世界》、《模範鄉》、《蠆尾毒》、《醒遊地獄記》、《劫花慘史》等;短篇小說輯為《許指嚴小說集》、《許指嚴小說精華》。另有《埃及慘狀彈詞》、《小築茗談》、《指嚴餘墨》等作品。
許指嚴是民國初年聲名顯赫的通俗作家,他寫小說,也寫掌故。范煙橋曾評價道:「許指嚴之死,掌故小說與之俱死。」時人有詩為證:「騰實飛聲紙價高,飫聞字字勝醇醪;人書俱死煙橋語,四字真堪為汝褒!」由此足見許指嚴掌故小說在民國文壇上的重要地位。
《十葉野聞》是許指嚴整理的史料筆記,上起明末,下迄民國初年,事涉清代十世掌故,凡四十三條一百卅八事,內容龐雜。包括逸聞軼事、中外戰爭狀況、宮廷爭鬥陰謀、官場腐敗、朝廷醜聞等,揭露了清朝統治的種種黑幕,對慈禧太后的專權和奢侈、太監李蓮英的驕倨婪索、慶親王奕勖的賣官鬻爵及其他貪官酷吏的劣跡等等,冷嘲熱諷,躍然紙上。本書敘事生動,雖有小說家之言,但對中國近代史研究有一定的參考價值。
《十葉野聞》是許指嚴的掌故筆記力作,原書名:《清秘史十葉野聞》,下署「毘陵許指嚴著」,最初於一九一七年由國華書局出版,出版後多次再版。
而一九一六年,許指嚴北上財政部任機要秘書。時值袁世凱稱帝後暴斃不久,這對於嗜好史事的許指嚴來說,不失為尋覓創作題材的一次好機會。於是,他在「友朋設宴之餘,里巷傳布之末,掇拾叢殘,續此襪線」,掌握疏理出大量有關袁世凱稱帝前後的鬧劇及其腐朽生活的傳聞軼事,據此寫出了《新華秘記》前後編。一九一八年該書交上海清華書局出版後,成為搶手的「奇貨」。
《新華秘記》所記載袁世凱官場秘聞、私人軼事和家庭生活,雖來自於社會傳聞、里巷瑣談,但因時間較近,基本事實還是真實的,大多數內容可與歷史事實相參證。許指嚴在《新華秘記•自敘》中說:「夫時代滄桑,文章官樣,讀史者之恨,不於其文繁事簡,而於其失真。則下求之野乘,往往是非不徇,忌諱胥捐,而恩怨之左右袒,又復若風馬牛然,是則存真之可寶也。」可見其在創作時「求真」的意向。
許指嚴把袁世凱這個一代奸雄的權詐、桀黠、殘暴、陰險以及對洪憲帝制推波助瀾的各種人物的媚態刻畫得唯妙唯肖。想當年,袁大總統稱帝之時,苦於少民贊同,於是乎便暗中大肆招呼各界人士爭獻「勸進表」或組織「請願團」,因此演成一幕幕喜劇、攀龍附鳳之徒比比皆是。最令人掩鼻的是,所謂的妓女請願團和乞丐請願團。可謂荒唐至極。
但書中對袁世凱次子袁克文反對其稱帝,給予過高的評價,此是與史不符的。而書中某些具體情節的描寫,言之鑿鑿,其實完全出於作者的想像,已經是小說的筆法,並不能據為信史使用。因為許指嚴雖然是位掌故小說大家,但畢竟不是專業史學家。他的掌故小說在許多地方都流露出很明顯的「獵艷」傾向,此讀者不可不明者。
§導讀:許指嚴的《十葉野聞》和《新華秘記》 /蔡登山
許指嚴(一八七五-一九二三,一說一九二五),近代小說家。名國英,字志毅,一字指嚴,又作子年,別署甦庵、不才子等,江蘇武進人。南社社員,出身仕宦之家。
清末曾執教於上海的南洋公學(今交通大學前身),文壇名家李定夷、趙苕狂等皆為其高足。繼受商務印書館之聘,編寫中學國文、歷史等教科書,兼教該館練習生。入民國,主講金陵高等師範。繼而赴京,任民國政府財政部機要秘書。兩年後辭歸上海,除一度曾任某銀行文書外,皆以賣文糊口。一九一七年曾編輯《說叢》。生計...
目錄
導讀 許指嚴的《十葉野聞》和《新華秘記》/蔡登山
蔣序/蔣抱玄
俞序/俞天憤
吳序/吳惜偶
自敘
【新華秘記前編】
瘦馬陰謀
玉嬌
小王爵
京津兵變
修改新華宮
皇室遷居議
北海射鴨
玉龍杯
金妃
綠牌豔語
籌安會裡幕
國民推戴書
救國儲金
大典籌備處
七十萬金之龍袍
金匱石室
六君子
魏文帝與陳思王
瓊島古碑
招待偉人
石家莊慘劇
張方案索隱
御弟革命
武義親王
小鳳仙
皇侄
十三太保
陸屠戶
毀宋案異聞
財神
女子請願團 附妓女
女官長
國民代表活劇
乞丐請願團
【新華秘記後編】
乾兒孽
兩小妖
十六御妻
手刃愛妾
十七皇子
冰燕玉乳湯
十四公主
停止兌現
鑽石釧
芙蓉城主
流水音
星命 附「亡清者袁」讖語
囍日紀念
女偉人
謀殺黑幕 四則
居仁瑣簿 五則
春藕志聞 五則
彼昏穢史 九則
遮羞錢
歡喜佛
又一黃角蜂
大賭窟
妖由人興 (五則)
托孤 (四則)
喇嘛咒術 (二則)
雍和宮寶物
析產異聞
袁林
新華後案
跋
導讀 許指嚴的《十葉野聞》和《新華秘記》/蔡登山
蔣序/蔣抱玄
俞序/俞天憤
吳序/吳惜偶
自敘
【新華秘記前編】
瘦馬陰謀
玉嬌
小王爵
京津兵變
修改新華宮
皇室遷居議
北海射鴨
玉龍杯
金妃
綠牌豔語
籌安會裡幕
國民推戴書
救國儲金
大典籌備處
七十萬金之龍袍
金匱石室
六君子
魏文帝與陳思王
瓊島古碑
招待偉人
石家莊慘劇
張方案索隱
御弟革命
武義親王
小鳳仙
皇侄
十三太保
陸屠戶
毀宋案異聞
財神
女子請願團 附妓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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