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工具》是培根最重要的哲學著作,顯現出了培根近代所開創出的經驗認識原則和經驗認識方法。
●哲學史上首位提出經驗論原則的哲學家。
《新工具》是英國哲學家培根的著作,可說是科學方法論的劃時代作品。本書書名源自亞里斯多德(Aristotle, B.C.384-322)的《工具論》(Organon),雖然古早為學即有對工具之重視,但身為現代化科學家的培根卻譏為「舊」,而擬以「新」代之,於是《新工具》一書應運而生。
本書內容分成二部分敘述:(1)首先提及的是妨礙求得真知的心理障礙。(2)向學界剖析自己對科學的實驗與觀察工作的奉獻。
所謂「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為學除了天賦優異、後天勤學用功外,有「方法」或「工具」輔佐,才能事半功倍,成就之大,如虎添翼。然世事變遷,學術不斷的推陳出新,要有長進,必須面對挑戰,才能「欲窮千里目,更上一層樓」。
作者簡介:
培根
法蘭西斯●培根(Francis Bacon, 1561-1626),著名的英國哲學家、政治家、科學家、法學家和散文作家,是古典經驗論的始祖。
在政治上,顯赫一時,獲封為聖阿爾班子爵。在學術上,成就卓越,著述涉及哲學、政治、科學、文學、歷史等多元領域。在科學領域,培根以實驗定性和歸納為主要方法,探索科學實驗的各種可能性,重要著作有《新工具》和《學術的進展》。在文學領域,培根的隨筆集《論說文集》是其哲學思想的精華體現。
譯者簡介:
許寶騤 (1909-2001)
畢業於中國大陸燕京大學哲學系。曾任廣州學海書院秘書兼圖書館館長,北京中國大學總務長、教授,北京大學文學院教務科主任,中法大學教授等。
章節試閱
有些人自認把自然界的法則作為已被搜尋出來和已被瞭解明白的東西來加以規定,無論是出於簡單化的保證的口吻,或者是出於職業化的矯飾的說法,都會給哲學以及各門科學帶來很大的損害。因為,他們這樣做固然能夠成功地引得人們相信,卻也同樣有效地壓熄了和停止了人們的探討;而破壞和截斷他人努力這一點的害處是多於他們自己努力所獲得的好處的。另一方面,亦有些人採取了相反的途徑,斷言絕對沒有任何事物是可解的——無論他們之得到這種見解是由於對古代詭辯家的憎恨,或者是由於心靈的遊移無准,甚至是由於對學問的專心——他們這樣無疑是推進了理性對知的要求,而這正是不可鄙薄之處;但是他們卻既非從真的原則出發,也沒有歸到正確的結論,熱情和驕氣又把他們帶領得過遠了。(注:關於上述兩種學派,參看一卷六七條。——譯者)較古的希臘人(注:參看一卷七一條。——譯者)(他們的著作已軼)則本著較好的判斷在這兩個極端——一個極端是對一切事物都擅敢論斷,另一個極端是對任何事物都不敢希望瞭解——之間採取了折中的立場。他們雖然經常痛苦地抱怨著探討之不易,事物之難知,有如不耐性的馬匹用力咬其銜鐵,可是他們仍毫不放鬆尾追他們的對象,竭力與自然相搏;他們認為(似乎是這樣)事物究竟是否可解這個問題不是辯論所能解決的,只有靠試驗才能解決。可是他們,由於一味信賴自己理解的力量,也不曾應用什麼規矩繩墨,而是把一切事物都訴諸艱苦的思維,訴諸心靈的不斷動作和運用。
至於我的方法,做起來雖然困難,說明卻很容易。它是這樣的:我提議建立一列通到準確性的循序升進的階梯。感官的證驗,在某種校正過程的幫助和防護之下,我是要保留使用的。至於那繼感官活動而起的心靈動作,大部分我都加以排斥;我要直接以簡單的感官知覺為起點,另外開拓一條新的準確的通路,讓心靈循以行進。這一點的必要性顯然早被那些重視邏輯(注:拉丁文原本中把dialectica和logica兩個名詞,有時交替使用,有時分別使用,而英文本一律譯作logie。按:dialectica是古希臘學者們以對話問難的辦法追出矛盾,求得真理,克服論敵的一種方術(為別於後來的名同而實異的“辯證法”起見,擬譯為“問難術”),三段論式的邏輯是和它有聯繫但也有不同的。如本序言中所有“邏輯”字樣,似可據原本改譯。以後各條,不一一具注。——譯者)的人們所感到;他們之重視邏輯就表明他們是在為理解力尋求幫助,就表明他們對於心靈的那種自然的和自發的過程沒有信心。但是,當心靈經過日常生活中的交接和行事已被一些不健全的學說所佔據,已被一些虛妄的想像所圍困的時候,這個藥方就嫌來得太遲,不能有所補救了。因此,邏輯一術,既是(如我所說)來救已晚,既是已經無法把事情改正,就不但沒有發現真理的效果,反而把一些錯誤固定起來。現在我們要想恢復一種健全和健康的情況,只剩有一條途徑——這就是,把理解力的全部動作另作一番開始,對心靈本身從一起始就不任其自流,而要步步加以引導;而且這事還要做得像機器所做的一樣。譬如,在機械力的事物方面,如果人們赤手從事而不借助於工具的力量,同樣,在智力的事物方面,如果人們也一無憑藉而僅靠赤裸裸的理解力去進行工作,那麼,縱使他們聯合起來盡其最大的努力,他們所能力試和所能成就的東西恐怕總是很有限的。現在(且在這個例子上稍停來深入透視一下)我們設想有一座巨大的方塔為了要表彰武功或其他偉績而須移往他處,而人們竟赤手空拳來從事工作,試問一個清醒的旁觀者要不要認為他們是瘋了呢?假如他們更去招請較多的人手,以為那樣就能把事情辦妥,試問這位旁觀者豈不要認為他們是瘋得更厲害了麼?假如他們又進而有所挑選,摒去老弱而專用精壯有力的人手,試問這位旁觀者能不認為他們更是瘋到空前的程度了麼?最後,假如他們還不滿足於這種辦法而決計求助於體育運動的方術,叫所有人手都按照運動方術的規則把手臂筋肉抹上油,搽上藥,前來辦事,試問這位旁觀者豈不要喊叫出來,說他們只是在用盡苦心來表示自己瘋得有方法、瘋得有計劃麼?而人們在智力的事情方面亦正是這樣來進行的——也正是同樣作發瘋的努力,也正是同樣求無用的並力。他們也是希望從人數和合作中,或者從個人智慧的卓越和敏銳中,得出偉大的事物;是的,他們也還曾力圖使用邏輯來加強理解力,正如用運動方術之加強筋肉。但是他們的一切這些勤苦和努力,在一個真正的判斷說來,只不過是始終使用著赤裸裸的智力罷了。實則,每一巨大的工作,如果沒有工具和機器而只用人的雙手去做,無論是每人用力或者是大家合力,都顯然是不可能的。
在提出這些前提之後,我還有兩件事情要提醒人們不要忽視。第一點,當我想到要減少反對和憤慨,我看到可幸的結果是,古人們所應有的榮譽和尊崇並未由我而有所觸動或有所降減;而我是既能實現我的計畫又能收到謙抑的效果的。假如我是宣稱與古人走同一道路,而我卻要產出較好的事物,那麼,在我和古人之間就必然會在智慧的能力或卓越性方面發生一種比較和競賽(無論用什麼技巧的詞令也是不可避免的)。雖說這也並沒有什麼不合法或什麼新奇之處(如果古人對於什麼事物有了錯誤的瞭解和錯誤的論定,我又為什麼不可使用大家所共有的自由來和它立異呢?)但是這一爭論,不論怎樣正當和可恕,以我的力量來自量,終將是一個不相匹敵的爭論。但是,由於我的目的只是要為理解力開拓一條新路,而這條新路乃是古人所未曾試行、所未曾知道的,那麼事情就完全不同了。在這裡,門戶派別的熱氣是沒有了;我只是作為一個指路的嚮導而出現,而這又是一個權威很小的職務,依賴於某種幸運者多,依賴于能力和卓越性者少。這一點是僅關於人的方面的,就說到這裡。至於我所要提醒人們的另一點,則是關於事情本身的。
希望大家記住,無論對於現在盛行的那種哲學,或者對於從前已經提出或今後可能提出的比較更為正確和更為完備的哲學,我都是絕不願有所干涉的。因為我並不反對使用這種已被公認的哲學或其他類似的哲學來供爭論的題材,來供談話的裝飾,來供教授講學之用,以致來供生活職業之用。不僅如此,我還進一步公開宣佈,我所要提出的哲學是無甚可用於那些用途的。它不是擺在途中的。它不是能夠在過路時猝然拾起的。它不求合於先入的概念,以諂媚人們的理解。除了它的效用和效果可以共見外,它也不會降低到適於一般俗人的瞭解。
因此,就讓知識中有雙流兩派吧(這會是對二者都有好處的);同樣,也讓哲學家中有兩族或兩支吧——二者不是敵對或相反的,而是借相互服務而結合在一起的。簡言之,有一種培養知識的方法,另有一種發明知識的方法,我們就聽其並存吧。
誰認為前一種知識比較可取,不論是由於他們心情急躁,或者是由於他們縈心業務,或者是由於他們缺乏智力來收蓄那另一種知識(多數人的情況必然是這樣),我都願意他們能夠滿其所欲,得其所求。但是如果另外有人不滿足於停留在和僅僅使用那已經發現的知識,而渴欲進一步有所鑽掘;渴欲不是在辯論中征服論敵而是在行動中征服自然;渴欲尋求不是那美妙的、或然的揣測而是準確的、可以論證的知識;那麼,我就要邀請他們全體都作為知識的真正的兒子來和我聯合起來,使我們經過罪人所踏到的自然的外院,最後還能找到一條道路來進入它的內室。現在,為使我的意思更加清楚並以命名的辦法來使事物變得熟悉起見,我把上述兩種方法或兩條道路之一叫作人心的冒測,(注:拉丁文為anticipatio,英譯文為anticipation;培根使用這字,有其獨具的意義,一卷一九、二六兩條中有確切的說明;通常譯作“預測”或“推測”,似不切當;我試譯為“冒測”,以供商榷。——譯者)而另一個則叫作對自然的解釋。
此外,我還有一項請求。在我自己這方面,我已決定小心和努力,不僅要使我所提出的東西是真實的,而且還要把它們表達得在不論具有怎樣奇怪成見和奇怪障礙的人心之前都不粗硬,都不難受。但對另一方面,我也不能說沒有理由(特別是在這樣一個偉大的學術和知識的復興工作當中)要求人們給我一種優遇作為報答,而這就是:假如有人要對我的那些思考形成一種意見和判斷,不論是出於他們自己的觀察,或者是出於一大堆的權威,又或者是出於一些論證的形式(這些形式現在已經取得了像法律一樣的強制力),我總請他不要希望能夠於順路一過之中來做這事;請他要把事情徹底考察一番;請他要把我所描寫、所規劃的道路親身小試一下;請他要讓自己的思想對經驗所見證的自然的精微熟習起來;還請他要以適度的耐心和應有的遲緩把自己心上根深蒂固的腐壞習慣加以改正:當這一切都已做到而他開始成為他自己的主人時,那就請他(假如他願意)使用他自己的判斷吧。
有些人自認把自然界的法則作為已被搜尋出來和已被瞭解明白的東西來加以規定,無論是出於簡單化的保證的口吻,或者是出於職業化的矯飾的說法,都會給哲學以及各門科學帶來很大的損害。因為,他們這樣做固然能夠成功地引得人們相信,卻也同樣有效地壓熄了和停止了人們的探討;而破壞和截斷他人努力這一點的害處是多於他們自己努力所獲得的好處的。另一方面,亦有些人採取了相反的途徑,斷言絕對沒有任何事物是可解的——無論他們之得到這種見解是由於對古代詭辯家的憎恨,或者是由於心靈的遊移無准,甚至是由於對學問的專心——他們這樣無疑...
目錄
導讀(林玉体教授)
序言
語錄 關於解釋自然和關於人的領域
第一卷(1-130)
第二卷(1-52)
培根年表
索引
導讀(林玉体教授)
序言
語錄 關於解釋自然和關於人的領域
第一卷(1-130)
第二卷(1-52)
培根年表
索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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