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狀況了!是人的問題?還是系統性的問題?
為華人教牧現場寫作的教牧倫理學指引,終於出版!
我已經是傳道人了,面對教會內外這些不斷湧現的倫理議題,卻不知道該說些什麼……
知道該秉持聖經真理勇敢發言,只是各方的意見都引用聖經看似成理,我該怎麼辦?
我知道自己有很多不懂的事情,卻又不敢讓別人知道我不懂;
我的蒙召真確嗎?萬一是我搞錯了,也已經服事了這麼多年,我該怎麼辦?
面對上述心中的疑問,我們都渴望拿到一套標準,不論是哪種問題,這套標準皆能助你我迎刃而解。遺憾的是,世上根本不存在那樣的標準答案;不同的處境,本就需要不一樣的倫理回應。於是乎,我們有了德性倫理;原來,真正合乎聖經的倫理,並非一體適用的標準,相反地,只有先讓自己擁有合神心意的品德,方能在面對各種前所未見的處境和難題,做出基督徒該有的回應和判斷。
《21世紀教牧倫理學》,正是陳尚仁牧師藉由德性倫理的洞見,所做出的一次精采嘗試,他將許多困擾牧會現場的道德難題,帶進德性倫理的思考當中,以期幫助今日的牧者,展現更有活力的牧養。書中有幾大特點,讓陳尚仁牧師幫助每一位教牧同工:
提醒教牧重新審視自己的呼召。
列舉教牧必須具備加強的德性。
審視教牧服事過程的常見狀況。
指出教牧經常忽略的機構腐敗。
塑造教牧群體廉正需有的機制。
幫助教牧如何教導基督徒倫理。
每一位牧養教導的人,都應該擁有一本《21世紀教牧倫理學》,從中尋回初心,激起新一代的牧養復興。
熱情推薦
作者的負擔在於教牧與倫理,取二者交集成書,既是從教牧關顧角度出發的倫理思考,又是從倫理實踐視野開展的教牧指引。
林鴻信
台灣神學研究學院系統神學教授
我建議神學院不妨考慮以這書作為新生第一年必閱之讀物,按/封牧、按/封長老、選立執事的教會,也可以藉這本書重溫或確立神的呼召。
孫寶玲
台灣神學研究學院新約教授
這本著作,我迫切推薦所有基督徒人手一本:牧者與長執領袖讀,是裝備,是警惕;弟兄姊妹讀,則可以得到為教會更深守望的方向和負擔。
楊寧亞
台灣基督教聯盟協會理事長
台灣信義會台北真理堂主任牧師
陳院長不只是位學者,也關注教牧現場,所著的書是難得兼具神學深度和教牧實踐的教牧倫理學著作。
董家驊
石牌信友堂牧師
本書一個重要特色是大量真實案例。尚仁兄任神學院院長多年,與教牧同工有大量接觸,了解到教會堂會及機構的真實問題。這些有血有肉的真實個案,可以加強我們的警惕之心。
羅秉祥
香港浸會大學宗教及哲學系榮休教授
作者簡介:
陳尚仁
陳尚仁,一九六六年生。東海大學化工系畢業後,就讀台灣神學院道學碩士,之後在新加坡三一神學院及美國普林斯頓神學院進修神學碩士,並於美國普林斯頓神學院取得哲學博士學位。曾任台灣神學院第二十六任院長、台灣神學研究學院之首任校長,現為該校專任助理教授。
兼具牧職與教職身分,使他既有基督教倫理學的理論基礎,又能顧及教會現存實況。他認為人的德性、倫理議題、社會群體,與情境之間是相互關聯的。面對實存的倫理挑戰,人的道德品質是關鍵,同時倫理規範也具有重要的引導作用。今天華人基督教社群仍缺乏倫理對話的機制,所以也少有倫理共識,本書希望達到拋磚引玉的效果。
研究專長在於:基督教倫理學、婚姻與家庭倫理、生命及醫學倫理、生命教育等領域。曾與林鴻信、蔡慈倫、莊信德、魏連嶽合著《基督徒一定要上的12堂基要真理》(希伯崙),也發表專書論文〈多瑪斯的罪觀與自然道德律〉及多篇期刊論文,這本《21世紀教牧倫理學》是他的第一本倫理學著作。
章節試閱
第一章 受呼召的事奉
作門徒的呼召
討論教牧事奉倫理之前,必須先討論教牧事奉者的呼召。因為事奉的人對了,才有可能把事情作對。人之所是(being)與人之所為(acting)是緊密相關的。討論教牧事奉者的呼召之前,必須先對「作門徒的呼召」提出概略的說明,以免產生許多誤會。最常見的誤會是,有些基督徒認為成為教牧需要有呼召,成為基督徒則不需要。若誤以為作基督徒不是呼召,就不會在思想和生活上回應「作門徒的呼召」。另一種誤會是伴隨著上一個誤會而產生,認為既然教牧事奉是呼召,作基督徒並非呼召,所以教牧人員顯然在救恩的地位上高於其他的信徒。按理說,以上兩種錯誤觀念,在宗教改革後,新教已經糾正過來了,但其實不然。許多新教的教會中,仍然有人把教牧人員當成是唯一能進到至聖所的大祭司, 而某些教牧也樂於享受這樣的尊榮。所以,在此需要先述說作門徒的呼召。
潘霍華說「作門徒的呼召」是上帝對所有基督徒的呼召,這不是只給少數人的呼召。當耶穌召人來跟從祂時,耶穌要這人成為門徒,背上自己的十字架來跟從祂。作耶穌的門徒就是得著基督的恩典,因著基督在十架上的血,上帝赦免凡是相信祂的人,這是寶貴的恩典。當人得著這恩典,需要完全獻上自己的生命來跟隨耶穌。當人得著這恩典,將明白上帝擁有生命一切的主權。所以,所有的基督徒都應該是門徒,都領受作門徒的呼召,都應該將生命的主權完全獻上。在神學的傳統中,也稱這樣的呼召為普遍呼召。
「作門徒的代價」──把生命的主權完全獻上──不是潘霍華獨創的。十六世紀宗教改革時,馬丁路德、加爾文及許多的宗教改革領袖,就已經闡明了。而他們之所以這樣講,是因為聖經中保羅就是如此教導。
所以,弟兄們,我以上帝的慈悲勸你們,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是聖潔的,是上帝所喜悅的;你們如此事奉乃是理所當然的。不要效法這個世界,只要心意更新而變化,叫你們察驗何為上帝的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羅馬書十二1~2)
提摩太後書宣稱,所有基督徒都是被上帝呼召的,上帝給所有基督徒的呼召就是要我們通過耶穌基督,與上帝和好,得到上帝為我們所預備的救恩。
上帝拯救我們,呼召我們作他的子民,並不是因為我們有甚麼好行為,而是出於他的旨意和恩典。他在萬世以前就藉著基督耶穌把這恩典賜給了我們。(提後一9)
教會(林前十二28;西一18)這個詞在希臘文是ekklesia,是由兩個部份所組合而成的。Ek是從哪裡出來,就像英文的from或out of。字根klesis則是叫的意思。兩個部分加起來,是一群被上帝從世界中呼召出來的人。所以,無論是個人或群體,基督徒和教會都是被上帝所呼召的。
在使徒時代,教會受到來自猶太人公會、羅馬帝國的迫害,加入基督教的人是冒著危險、付上代價成為基督徒。隨著基督教傳開,教會趨於世俗化。尤其在羅馬帝國訂定基督教為國教之後,許多人歸入教會,以為只要在頭腦上接受基督教的教義和原則,遵循教會的禮儀,就能夠得到赦罪,卻不懂得基督赦罪恩典的寶貴。這些名義上的基督徒,沒有真正明白罪的意思,更說不上為罪憂傷和悔改。這些人沒有揮別舊的生命,來領受基督所賜的新生命,也沒有努力順服耶穌的教導來跟隨祂。
修道運動的產生,是為了反抗教會的世俗化及沒有見證的生活,所以這批人願意努力地回應作門徒的呼召,按著上帝的心意來生活,因為他們知道基督的恩典是重價的恩典。然而天主教會巧妙地發展了一種教義,可以同時包容修道運動和世俗化的教會。天主教會宣稱耶穌對基督徒的標準有兩種,一種是給少數人的高標準;另一種是給平凡大眾的一般標準。耶穌要人「放下一切來跟隨祂」(可十21),這個呼召是給少數人的,唯有能夠放下婚姻生活、忍受貧窮、完全順服教制的人,堪為聖品階級。他們就像舊約時代的祭司,在上帝面前為其他人獻祭贖罪和禱告。至於一般的基督徒,只要過著世俗的生活,並遵守教會的禮儀,就可以得救。
活在納粹統治下的潘霍華很清楚「廉價的恩典是教會的死敵」。 今天許多信徒把赦罪的恩典當成是廉價的,不願意為已經得到的恩典付出作門徒的代價,卻同時期待教牧能為教會帶來復興,替教會吸引許多人進到教會。殊不知,吸引人到教會是基督,而基督的香氣則有賴所有信徒來散發。
今天在談教牧的呼召前,要小心不再犯過去天主教的錯。教牧不是聖品階級或聖人,信徒也不是俗人。路德在他寫《致德意志基督教貴族公開書》中很清楚地說明了這個道理。
他們稱教皇、主教、神甫和修道士為「屬靈的階級」,稱君主、貴族、工人和農人為「屬世的階級」。這真是巧妙的一個謊言和虛偽。……因為所有基督徒都為「屬靈的階級」,在他們中間,除了職務不同以外,沒有其他的差別。……
因著洗禮,我們大家都受了聖職作祭司,如聖彼得在彼得前書二章所說的,「你們是君尊的祭司,是聖潔的國度」,又如啟示錄五章所說的,「你用你的血叫我們作祭司和君王」。...所以主教授職,是等於代表全體教會授職,是等於從他們當中派一個人出來,叫他為別人行使這種權力。
路德不厭其煩地強調信徒和神甫之間,並沒有屬世和屬靈的差別,「他們的所謂差別,不過是職務和工作上的差別」,而不是「階級」上的差別。他說
一個皮匠、鐵匠、農人,各有各的工作和職務,但他們也都是受聖職的神甫和主教,而且每人的工作和職務,必須對別人有利益,這樣可以為社會屬精神和物質的幸福做許多不同的工作,正如身體的百肢彼此服務一樣。
馬丁路德強調所有的基督徒都領受了上帝赦罪的恩典,都享受了在福音裡的自由,在屬靈的意義上,神甫和信徒都是平等的。所有合神心意的職業都是神聖的,也都是從上帝領受,為了要榮神益人的。所以作基督徒是從上帝來的呼召,工作也是呼召,為人父母也是呼召。在這些各不相同的呼召中,基督徒都是祭司,都可以為自己,也為別人到上帝面前求赦免和禱告。
對路德而言,社會秩序的建構主要可以分成三個領域:一是教會(ecclesia),二是婚姻、家庭與經濟生活(oeconomia),三是政治(politia)。這三個領域中,分別有對應的身分:事奉(ministry)的身分、家庭中的身分、世俗權柄中的身分。在這不同領域中的身分,也都是上帝給人的呼召。在教會領域中,不只是牧師,也包括教會中的其他服事人員,如募捐款項的管理者、教會幹事、牧師的僕人,都是「道的職事」。在婚姻與家庭中的身分,包括父母、兒童、僕人、寡婦、未婚子女等等。在政治領域中的身分,包括王室、領主、法官、民間官員、政府官員及他們的臣民。因為這些身分都是上帝賜與的,也就是上帝給每個人不同的呼召,所以,這些身分都是尊貴的,彼此之間也該互相合作、互相尊重。
路德神學家阿爾托依茲這樣闡述:
上帝並不只是賜下一個身分、又將每個人涵蓋在其中而已;相反地,祂設立無數不同的身分,其中各有區別、差異。由於這些差異,各自不同的身分彼此需要對方。世上每個身分都有其獨特、必要之功用,成為神創造(藉由婚姻)、並保存人類的工具。
在這些不同領域中,各有各的分工。教會有教會的分工,婚姻家庭與經濟領域中也有其分工,國家政治的領域上也是如此。在這個世界上,每個基督徒同時屬於不同的領域,受呼召去扮演不同的身分。在這些身分中,每個基督徒都該努力地回應上帝的呼召,成為上帝忠心的僕人。
路德的呼召觀,更正了天主教「萬般皆下品,唯有神職高」的神學。一直到今天,英語世界中常把vocation當作只是職業的同義詞,但是從字根來看,仍然清楚可見,一個人有工作、職業,其實都是出於上帝的呼召。
加爾文也同意馬丁路德的觀點,他說:
人若知道神在萬事上引領他,就會極大地減輕他一切的擔憂、勞苦和其他的重擔。如此,官員會更甘心樂意地盡自己的本分;家長會拒絶離開神對他的呼召;每一個人只要確信生活上一切的困苦、煩擾、疲勞和擔心都是神親自給他的重擔,他將會忍耐到底。我們也能藉此獲得獨特的安慰,只要我們在萬事上順服神的呼召,則一切看來似乎羞辱的職事,在神的眼中則是光榮和極有價值的。
所有基督徒在思考是否領受「作教牧的呼召」的同時,應該認真看待基督給我們的「作門徒的呼召」。唯有願意把自己生命主權完全獻上、跟隨基督走上各各他道路的人,才真正明白潘霍華所說的「重價的恩典」。基督徒在領受赦罪的恩典之後,自然應該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努力實踐榮神益人的使命,愛基督、愛教會,並且不斷尋求上帝在我們生命中所安排的各種道路,這其中也包含「作教牧」的呼召。
教牧事奉的呼召
要成為教牧同工 、傳道人,必定要有從上帝來的呼召。從上帝來的呼召是教牧事奉的先決條件。唯有服事者清楚他的教牧事奉是出於上帝的呼召,不是出於自己的理想、衝動,或其他的動機,他才能做出合乎上帝的服事。
這個原則是上帝從聖經和教會傳統中,向教會清楚顯明的。但是因著基督徒在信仰上不明究理,或有些教牧在服事的過程中,逐漸失去起初蒙受呼召的心志,以至於這個教牧事奉的先決條件,漸漸在教會中不受重視。甚至有信徒主張,只要有人肯擔任這個職位就夠了,不必強求來自上帝的呼召。
上帝在祂的子民中設立領袖。從舊約、新約,到歷代教會皆是如此。在舊約中,上帝總是親自揀選祂的僕人。亞伯拉罕、摩西、約書亞、大衛都是受上帝選召,成為祂子民的領袖。先知則是另一個獨特的傳統,他們受上帝的差遣去傳達祂的神諭,沒有上帝的選召,就沒有先知。阿摩司書七章14~15節說:
阿摩司對亞瑪謝說:「我原不是先知,也不是先知的門徒。我是牧人,又是修理桑樹的。耶和華選召我,使我不跟從羊群,對我說:『你去向我民以色列說預言。』」
清楚的呼召讓阿摩司在面對北國職業祭司的責難時,能夠坦蕩蕩地辯護自己的立場和動機。
在聖經中,先知約拿的呼召和他對呼召的回應,是一個奇特的例子,約拿從一開始就不願意順服上帝給他的呼召,可是上帝卻沒有停止呼召約拿。教會傳統中,也曾聽聞類似的例子,有些人在孩童時期,他的父母就許願要把他獻上成為傳道人,而他本人卻一直抗拒這個呼召,通常是在他本人到了無處閃躲的地步之後,才願意接受呼召,回應上帝的差遣。
耶穌親自揀選祂的十二門徒,這些門徒後來成為教會的使徒(路六12~13),作為群羊的領袖。保羅有很奇特的蒙召經驗,他為了逼迫基督徒,在往大馬士革的路上,遇見天上來的大光(徒九),從此他轉向服事復活的基督,而不是律法。
清楚的蒙召,是作為教牧的先決條件。因為服事者的所是(being)和服事者的所為(acting)有密切關聯。清楚蒙召的人,才知道自己所做的是什麼,為了什麼而做。唯有清楚蒙召,才能在服事的過程中明白上帝要把他形塑成什麼樣的人。人對了,所做的服事才可能是對的。
第一章 受呼召的事奉
作門徒的呼召
討論教牧事奉倫理之前,必須先討論教牧事奉者的呼召。因為事奉的人對了,才有可能把事情作對。人之所是(being)與人之所為(acting)是緊密相關的。討論教牧事奉者的呼召之前,必須先對「作門徒的呼召」提出概略的說明,以免產生許多誤會。最常見的誤會是,有些基督徒認為成為教牧需要有呼召,成為基督徒則不需要。若誤以為作基督徒不是呼召,就不會在思想和生活上回應「作門徒的呼召」。另一種誤會是伴隨著上一個誤會而產生,認為既然教牧事奉是呼召,作基督徒並非呼召,所以教牧人員顯然在救恩的...
推薦序
前言
本書作為教牧倫理學,是一門基督教應用倫理學。它是以基督教的倫理資源為基礎,和教牧所遭遇的倫理議題互相對話,試圖為教牧提供道德指引。基督教倫理資源可以歸納為四項:聖經、教會傳統、理性,及教會群體的經驗。教牧的倫理議題包羅萬象,本書只能有限地選定一些最常見及問題最嚴重的議題。
因為教牧倫理學是應用性的,所以本書的焦點不在於特定倫理理論的陳述和論證。本書採取倫理學上的「調和主義」(coherentism)。本書不是由某一特定的倫理理論,演繹而出倫理論述,也不是奠基在少數幾段聖經經文,得出誡命,再根據這些誡命加以演繹,生成倫理判準。本書是以教會的「倫理資源」和教牧的「倫理問題」,交互對話所發展出來的教牧倫理學。因此,本書不特別針對倫理學上的義務論和目的論作詳盡的論述。不過,在許多地方,有清晰可見的德性倫理的特色。
這樣的教牧倫理指引既是辯證的,同時也受時空限定,是暫定的(provisional),就像莫特曼所承認的,神學都有它的暫定性。對於某個教牧倫理議題的態度,在特定的地區和宗派傳統中,或許已經有共識;但是,在另外一些教會卻看法不一。華人教會遍布全球,就算在所謂的大中華地區,其實教會的政治、社會、文化、宗派背景各有不同,本書無法一一進行區隔討論。在一般地區,已被視為教會倫理常規的,到了創啟地區,可能無法一概適用。然而,這也不表示不需要持續地探索,直到達成更為一致的倫理原則和異象。
倫理思考就像是一副偏光太陽眼鏡,經由它所看到的,不能宣稱是「事實」的全部。基本上,經由偏光太陽眼鏡,並不能看得比經由肉眼看到的更多。但是偏光太陽眼鏡濾掉一些漫射在空氣中的各種雜亂方向的光線,所以感覺上會更清晰。教牧經由倫理思考,來反思自己的行為舉止及所遭遇的倫理難題,具有類似偏光太陽眼鏡的效果,幫助我們在判斷是非對錯時,能更加清晰。
本書最主要是為受呼召的傳道人所寫的。但是,我相信只要是在教會服事的弟兄姊妹,都可以從本書得到啟發。教會的長老、執事、其他同工和全職傳道人的關係,是肢體的關係。基本上,應該具有同樣的行事為人標準。只不過,教牧因為身分和角色的關係,在倫理判斷和實踐上,確實具有更重大的責任。
教會是上帝呼召的子民,應該以聖潔的生活為目標。然而,基督徒畢竟也是被罪所限制的受造物,所以教會的負面消息時有所聞,其中又以教牧所犯的惡行,對教會造成的傷害更加深重。基督徒每逢聽聞這些事情發生,都感到痛心。然而,當它發生在自己所屬的教會時,卻不見得知道該如何處理。此外,在這個崇尚個人自由主義,及道德相對主義的二十一世紀社會中,基督徒和教會都遭逢來自世俗社會之倫理觀念的強大衝擊。基督教信仰與世俗社會的倫理觀點之間,不但相似處變少,甚至相容性也愈來愈低。雖然有不少基督教倫理學者著書論述,嘗試要回應這些艱難的挑戰,但是,教牧也許是被繁重的例行事務占據了心力與時間,便無力顧及此迫在眉梢的難題。
本書希望為教牧及教會同工,在諸多教牧倫理議題上,提供一個具基督教倫理學理論基礎,同時兼顧教會實況的道德指引。同時,它也對現存的教會實況或倫理思維,提出挑戰和反省。本書盼望藉由這些討論和提醒,促使教牧及教會群體的倫理生活,更具有警覺,能夠成為世界上的光和鹽。但是,本書無意成為教牧的倫理手冊。倫理規範應該是由社群的共識發展而形成。若教會群體認為需要有詳盡的教牧倫理規範,則應該由各宗派、聯會、議會召開會議來制定。
本書主要由三部分組成,分別討論「人、議題、機構」。第一部分探討教牧的本質、服事的內容、教牧的品格,及德性的養成。第一章和第二章討論教牧的呼召和事奉的內容。教牧唯有清楚地確認其事奉的呼召是來自上帝,才有可能勝任教牧的任務。教牧需要有專精的訓練,並在宣揚上帝話語的功課上不斷精進,才能稱得上是好的教牧。第三章闡述品格的重要性和德性的養成。唯有良好的品格,才可能有稱職的教牧。第四章,提出三個重要的基督徒德性:仁愛、智德、堅忍。期勉教牧能夠不斷地在這些德性上進步。
第二部分討論四個倫理議題。「權力、性、金錢」是教牧倫理無法避免的議題,因為教牧經常落入這些陷阱之中。在這三者之後,我加上了「誠實」,這是人格整全的重要判斷,卻不是一件容易做到的事。本書不可能探討所有的教牧倫理議題,但是希望能達到抛磚引玉的效果,引起教牧們更多關注倫理議題,並尋求倫理共識。
第三部分的第九章和第十章,引入一個在倫理學、社會學、政治哲學、法學的新興主題──機構性腐敗(institutional corruption)。教會和基督徒似乎尚未覺察到這個議題和自己密切相關,然而從許多教會高層集體舞弊,或掩飾性侵害等事件,得以看出教會無法否認教會和其他機構一樣,有可能陷入機構性腐敗之中。如何定義、防範、處置教會的機構性腐敗,是教會的當務之急。
第十一章,是針對教牧及教會群體,該如何回應世俗倫理觀所帶給基督徒的衝擊而寫。教牧在宣揚上帝話語的同時,也是在培養信徒合乎信仰的道德觀,激勵信徒在關鍵時刻做出符合基督徒樣式的倫理抉擇。
書末的附錄,原發表於二○○八年在台灣真理大學舉行的「宗教經典詮釋方法與應用」學術研討會,因從未有機會出版,所以一併收錄在本書最後。
讀者將會發現本書經常引用的神學家和基督教倫理學家,包括以下幾位。首先是宗教改革家馬丁路德和加爾文,及二十世紀德國神學家潘霍華。中世紀神學家多瑪斯.阿奎那是討論德性倫理最重要的人物,在當今的基督教德性倫理學,最具分量的則是侯活士(Stanley Hauerwas)。在教牧倫理議題上,我主要參考了天主教道德神學家谷勒(Richard Gula)的Ethics in Pastoral Ministry及Just Ministry,Walter E. Wiest和Elwyn A. Smith合著的Ethics in Ministry,威廉.威利蒙(William Willimon)的Calling & Character,芬蘭赫爾辛基主教愛若.霍維寧(Eero Huovinen)的《牧師?》(Pastor)。在中文的教牧倫理學書籍裡,滕近輝牧師的《生命的事奉》、許道良牧師的《牧養與承擔》、曾立華牧師的《自由中的約束》對我的幫助最大,在此特別致謝。當然還有許多重要著作,我無法一一在此列舉。我的博士指導教授Max Stackhouse對本書明顯可見的影響是第六章「兩性、家庭與婚姻」,他的倫理學方法論則融入在本書的每一個層面。
為了幫助讀者能夠把本書的倫理論述,和在教會所遭遇的倫理議題有更好的關聯,我從第四章開始,放入倫理議題的案例。這些案例大多數是根據真實事件改編,為了保護當事人和教會,名字和細節上略作更改。也有一些是由數個真實事件的要素,揉合而成一個案例。沒有任何一個案例是完全憑空想像的。我相信真實案例反映真實人性的剛強與軟弱,在這些例子中,讀者也許會感覺到似曾相似,就算是呼之欲出,也請勿對號入座,因這非我的本意。編寫這些例子,主要目的是希望教會和教牧能從失敗經驗中,更深思如何避免重蹈覆轍,以及一旦發生,教會該如何面對。
「教牧」一詞在本書包括牧師和傳道,有時也稱為傳道人,在本書中並沒有刻意區分。為了文字的流暢和簡潔,筆者在使用第三人稱時,沒有同時用他/她,而只採用他,但這是同時包含男性和女性。
本書的完成,首先要感謝台灣神學研究學院(原名:台灣神學院)。在我卸下九年院長的職務後,讓我有安息年得以專心著作。我也要感謝神學院的同仁、學生、校友,及我所屬的教會群體。在基督肢體中,有的作為我學習的典範,也有的成為我警惕的殷鑑。教會群體就像是家人,不可能盡如我意;就像我也沒有盡如我的教會弟兄姊妹的期待。
我感謝我的父母親及主日學老師,他們帶我認識並進入這使生命得救贖的信仰,並認識永生的上帝。感謝妻子美倫、女兒以虹。沒有他們的支持和體諒,我不可能邁入神學教育的行列。
前言
本書作為教牧倫理學,是一門基督教應用倫理學。它是以基督教的倫理資源為基礎,和教牧所遭遇的倫理議題互相對話,試圖為教牧提供道德指引。基督教倫理資源可以歸納為四項:聖經、教會傳統、理性,及教會群體的經驗。教牧的倫理議題包羅萬象,本書只能有限地選定一些最常見及問題最嚴重的議題。
因為教牧倫理學是應用性的,所以本書的焦點不在於特定倫理理論的陳述和論證。本書採取倫理學上的「調和主義」(coherentism)。本書不是由某一特定的倫理理論,演繹而出倫理論述,也不是奠基在少數幾段聖經經文,得出誡命,再根據這些誡命...
目錄
推薦序一:我們都需要神聖光照,也需要福音啟蒙╱林鴻信 i
推薦序二:個人和群體的養成和塑造──《21 世紀教牧倫理學》勾畫的倫理憧憬╱孫寶玲 iv
推薦序三:顯露多年牧會與教學淬鍊而得的智慧╱楊寧亞 vii
推薦序四:教牧永遠是在具體的處境中回應呼召╱董家驊 ix
推薦序五:若教牧倫理學是一門必修課╱羅秉祥 xii
前言 001
第一部 人 007
第1章 受呼召的事奉 011
作門徒的呼召012╱教牧事奉的呼召018╱內在與外在的呼召020╱內在的呼召023╱內在呼召的領受與維持025
第2章 專業的教牧事奉 031
專業一詞的字源032╱對教牧專業的反思036╱琳瑯滿目的服事項目039╱宣揚上帝的話041╱如何能宣揚上帝的話045╱對教牧事奉的反思052
第3章 基督徒品格及德性的培養 055
品格是教牧事奉的關鍵056╱什麼是品格?059╱德性064╱在教會傳統中培養基督徒德性067╱小結071
第4章 教牧的德性 075
仁愛081╱智德094╱堅忍106
第二部 議題 119
第5章 權力與權威 123
能力、權力、權威125╱上帝話語的能力125╱權力的本質126╱權威128╱宣揚上帝的話及神學思考133╱教牧與信徒的關係138╱健康的肢體關係142
第6章 兩性、家庭與婚姻 145
婦女在教會服事中的地位147╱婚姻與家庭的神學傳統154╱三個案例162
第7章 財富 179
基督教信仰的財富觀180╱教牧的謝禮190╱簡樸作為一種德性203
第8章 誠實、保密、問責 211
誠實213╱牧者的保密與揭露224╱牧者的問責性230╱小結237
第三部 機構 239
第9章 教會的機構性腐敗 243
前言245╱腐敗與機構性腐敗的定義247╱教會的機構性腐敗252╱腐敗的成因253╱教會獨特的腐敗成因:諱於指出罪惡及處置259╱案例與分析262╱教會中關於機構性腐敗應有的因應269╱小結272
第10章 教會及機構的廉正機制 275
廉正機制276╱舉報279╱調查286╱塑造正直廉潔的群體294
第11章 基督徒的世界觀與倫理抉擇 299
基督教群體的重大倫理挑戰302╱委身是明白信仰並力行相符的生活313╱群體認同與倫理抉擇318╱小結325
結語 329
附錄:聖經詮釋與基督徒倫理生活 333
前言333╱高士德森334╱理查.海斯340╱聖經與倫理抉擇之外344╱侯活士345╱司邦346╱結語354
參考書目 357
推薦序一:我們都需要神聖光照,也需要福音啟蒙╱林鴻信 i
推薦序二:個人和群體的養成和塑造──《21 世紀教牧倫理學》勾畫的倫理憧憬╱孫寶玲 iv
推薦序三:顯露多年牧會與教學淬鍊而得的智慧╱楊寧亞 vii
推薦序四:教牧永遠是在具體的處境中回應呼召╱董家驊 ix
推薦序五:若教牧倫理學是一門必修課╱羅秉祥 xii
前言 001
第一部 人 007
第1章 受呼召的事奉 011
作門徒的呼召012╱教牧事奉的呼召018╱內在與外在的呼召020╱內在的呼召023╱內在呼召的領受與維持025
第2章 專業的教牧事奉 031
專業一詞的字源032╱對教牧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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