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似單純的失蹤案,竟牽引出複雜的人性糾葛
為了最親愛的人,你願意做出多大的犧牲?◆ 英國「理查與茱蒂讀書俱樂部」2010年好書推薦
◆ 英國銷售超過五十萬本,電子書超過四萬本
◆ 獲選為亞馬遜網站2011年最佳圖書
◆ 歐普拉俱樂部2011年夏季選書
◆ 已賣出二十餘國版權
◆ 《星期日泰晤士報》暢銷書排行榜十四週
◆ 《紐約時報》暢銷書排行榜
◆ 《紐約時報》編輯選書
一通從英國打來的長途電話,打斷了在紐約高級公寓舉辦的熱鬧午餐聚會。
媽媽焦急的說,妹妹泰絲失蹤了。 貝翠斯急忙跳上第一班飛機趕回倫敦。
我要飛回去找妳了,我是你姊姊,一定會找到妳的,
妳就要當媽媽了,只要妳平安無事,要我做什麼都可以……貝翠斯住進藝術家妹妹破舊的地下室住處,尋訪妹妹失蹤原因的蛛絲馬跡,但愈是瞭解妹妹失蹤前的處境,愈是心疼的發現,自己對妹妹的生活艱難竟一無所知。
為什麼我這麼粗心,為什麼你早產了都沒告訴我?貝翠斯沒找回活潑愛笑的妹妹,只心碎的等到從海德公園廢棄廁所運出的屍袋。當所有人──包括警方、貝翠斯的未婚夫,甚至她們的母親,都接受泰絲是自殺時,唯有貝翠斯堅信,妹妹的死因絕不單純。
我們曾目睹親人跟絕症的絕望搏鬥,最清楚生命的可貴,我知道妳不可能放棄生命的!貝翠斯孤獨的踏上尋兇之路,一層層揭開自殺迷團下令人不忍的事實,也一步步把自己帶入殺身的危機。
作者簡介:
羅莎蒙德‧勒普頓Rosamund Lupton
畢業於劍橋大學,主修英國文學。在倫敦嘗試過各式各樣的工作,包括替《文學評論》雜誌寫過文案和書評。
曾經贏得卡爾頓(Carlton)電視台的新手作家比賽優勝、被英國國家廣播公司(BBC)相中,參與他們的新手作家課程,並受邀加入皇家劇院的作家協會。當過電視、電影的編劇,寫過原創電影劇本,這些經歷讓她的小說讀起來,有身歷其境的現場感。
她目前是全職作家,和丈夫、兩個兒子以及一隻貓住在倫敦。一推出就大受歡迎的《親愛的妹妹》是她的第一本小說。
各界推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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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推薦:
編輯後記:親愛的妹妹,我不能就這樣放下妳
文/林文珠(本書責任編輯)
從來沒有一本書像《親愛的妹妹》那樣,讓我在看完後,馬上又翻到第一頁,迫不及待,含淚,重看一次。
有些書,看完後我會想喘一口氣,呼,原來是這樣,或失望或動容,但讀完就結束了。但《親愛的妹妹》給我的閱讀經驗卻完全不同。
《親愛的妹妹》是自責的姊姊寫給身故妹妹的長信,我跟隨姊姊深情的文字,跟她一起探訪妹妹生命最後時光的足跡,逐步找出殺死妹妹的真兇,就在動容她們的姊妹情深,以為一切就要柳暗花明,姊姊的辛苦就要有代價,我終於可以鬆了一口氣之時,情節忽然峰迴路轉。
我的心像受到重重的一擊,完全驚慌失措,為什麼會這樣?
這種坐雲霄飛車般的閱讀體驗,讓我毫無防備。從一開始緩慢的細節描述,看到妹妹的天真,到後來姊姊的蛻變,原以為這是一本文字優美,著重情感描述的小說,隨著精彩的推理,鋪陳劇情。但不只是這樣,作者用文字構成真實,但又在真實中創造虛無,而我只能隨之牽引,一再細讀,不能自己。
媒體推薦
腎上腺素會急速飆升──《紐約時報》(New York Times)
棒透了──《每日郵報》(Daily Mail)
娛樂效果十足──《波士頓環球報》(Boston Globe)
讓人深信不移的驚悚小說──《衛報》(Guardian)
寫得太妙了──《你雜誌》(You Magazine)
讚──《廣播時報》(Radio Times)
太出色了──《西雅圖時報》(The Seattle Times)
驚險刺激──《浮華世界》(Vanity Fair)
既懸疑又優雅──「國家公共電台」(National Public Radio)
從第一頁到最後一頁,你都會被劇情緊緊抓住──《太陽報》(The Sun)
讓人著迷的驚悚小說,設計精巧,讀來驚訝連連──暢銷驚悚小說家康德黎(Louise Candlish)
真正不可思議,超受矚目的《親愛的妹妹》,巧妙的把犯罪小說跟文學相連結。──當代偵探小說巨匠傑佛瑞.迪佛(Jeffery Deav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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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推薦:編輯後記:親愛的妹妹,我不能就這樣放下妳
文/林文珠(本書責任編輯)
從來沒有一本書像《親愛的妹妹》那樣,讓我在看完後,馬上又翻到第一頁,迫不及待,含淚,重看一次。
有些書,看完後我會想喘一口氣,呼,原來是這樣,或失望或動容,但讀完就結束了。但《親愛的妹妹》給我的閱讀經驗卻完全不同。
《親愛的妹妹》是自責的姊姊寫給身故妹妹的長信,我跟隨姊姊深情的文字,跟她一起探訪妹妹生命最後時光的足跡,逐步找出殺死妹妹的真兇,就在動容她們的姊妹情深,以為一切就要柳暗花明,姊姊的辛苦就...
章節試閱
第4章
我為什麼要把這些事寫給妳知道?上次,我轉移話題,說我需要理解一切的來龍去脈,說我的細節之點會構成點彩派畫家的畫作。我避開了這問題真正重要的一點──為什麼要寫信給妳?是快發瘋的人玩的假扮遊戲嗎?像用被單、毯子做帳篷、海盜船或城堡那樣,妳扮演無懼的騎士,里歐扮演神氣活現的王子,而我扮演公主,也是敘述者──如我所願的講這個故事。我向來是說故事的那個人,對吧?
我覺得妳聽得見我說的嗎?當然可以/怎麼可能。妳來選一個;我每小時都在搖擺不定。
簡單來說,我必須跟妳說話。媽曾經告訴我,在妳出生前我的話不多,妳出生後我就成了無話不說的姊姊,而且說個不停。我不想在現在停下來,否則我會失去一部分的自己,而那是我會想念的部分。我知道妳不能對我寫的信表達意見或批評,但這不表示我不知道妳的評語、猜不出妳的意見;妳以前不也知道或猜得到我的批評和意見嗎。這雖然是單向對話,卻是我唯一能和妳交流的方式。
寫信給妳,也是為了告訴妳,妳為什麼會被殺害。我大可一開始就跳到結尾,跳到最後一頁告訴妳答案,但妳會發問,那我們又要往前翻幾頁,然後又來另一個問題……直到回到現在的頁數。所以我會一步步告訴妳,就照著我自己發現的過程,而且不加入回顧時的後見之明。
☆☆☆
「有一位之前沒見過的警長要我認屍。」
我跟妳說過我跟魔鬼的小交易,也說了其他偏離陳述重點、不重要的事情,這些我也都有告訴萊特先生。
萊特先生問我:「那時是幾點鐘?」他的聲音在訪談過程中都很溫柔,但我卻無法回答。發現妳的那個日子,時間似乎錯亂了;一分鐘有如半天那麼長,一小時卻在數秒間消逝。我像在童話裡一樣,飛越過數星期、穿越數年的時間;我朝右邊第二顆星,一直飛到天明,但太陽卻從未升起 。我身處於時鐘癱軟的達利畫作裡,過的是《愛麗絲夢遊仙境》中瘋帽商茶會的時間。難怪詩人奧登會說:「停下所有時鐘」 ;那是對清明神智的絕望渴求。
我答道:「我不知道那時是幾點。」我決定稍稍修改一下我吐露的事實。「時間對我再也沒有意義了。時間通常會改變、影響一切,但當你所愛的人死去了,時間卻無法改變這件事,再多的時間也永遠無法改變,於是時間就不再有意義了。」
我看到妳的那縷髮絲時,我明白了,悲傷就是永遠失去了愛。我承認,這樣對萊特先生有點超過了,不過我希望他更了解妳死亡的真相。妳的死不能含納於小時、天、分鐘之中。還記得一九三○年代的那些咖啡匙,就是每根都像融化的糖果那一組嗎?一直以來,我就是這麼拿捏丁點份量在過日子。但妳的死有如遼闊的大海,我快沉沒了。妳知道海可能深達十一萬公尺嗎?太陽光照不到那麼深的地方。在完全的黑暗中,只有畸形難辨的生物能生存;直到妳死去,我才知道那些突變情緒的存在。
「我們在這裡暫停吧?」萊特先生問。我一時間懷疑自己說出了腦裡的念頭,而他擔心我是個瘋女人。我很確定我隱藏了自己的念頭,他只是體貼而已。但我不想日後還要再回憶這一天了,「我還是說完吧。」他微微僵住,輕微得幾乎無法察覺,我感到他努力振作。之前沒想過他也很辛苦。要老水手講他的故事,並不容易,但被迫傾聽的婚禮來賓也很難熬 。他點點頭,於是我繼續說下去。
「警察帶媽到倫敦,不過她沒勇氣認屍,所以我自己去了警察局的停屍間。一位警長陪著我,他年近六十,我不記得他叫什麼名字。他對我很好。」
☆☆☆
我們進停屍間時,警長握住了我的手,然後一直沒放開。我們經過一間他們驗屍的房間,晶亮的金屬台面、白色的瓷磚和刺眼的燈光,讓驗屍房的模樣彷彿是最極致的高科技名牌廚房。他帶我來到妳所在的房間,防腐劑的氣味燻鼻,警長問我準備好了沒。我永遠不會準備好。我點點頭,於是他掀開毯子。
妳穿著厚大衣,那是我送妳的聖誕禮物。我一直希望確定妳穿得夠暖,妳把大衣穿在身上,我感到愚蠢的喜悅。死亡之色無法形容,沒有色號符合妳的臉色。那是色彩的相反;是生命的相反。我撫摸妳依然光澤的秀髮。「她從前好美。」
警長緊握著我的手。「對,她現在也很美。」
他說妳現在很美,我以為他沒聽懂我說的。不過回想起來,他是想這樣講會好一點;死亡還沒奪走妳的一切。他說的沒錯;妳就像莎士比亞的悲劇女主角那樣美;因死亡而蒼白僵硬,是受冤屈的女主角,消極的受害者。但妳從不悲慘、不消極,也從不是受害者。妳總是開開心心,熱情而獨立。
我發現妳大衣的厚袖子吸滿了血,血乾了後羊毛料變得硬邦邦的。妳的手臂內側有刀傷,生命之血從傷口處流出妳的身體。
我不記得他說了什麼,也不記得我有沒有回答。只記得他握著我的手。
媽在外面等我。「對不起。我不忍心看她那個樣子。」我很納悶,她是不是以為我就忍心。她繼續說:「不應該讓妳做那種事的。他們應該用DNA之類的辦法。這太殘酷了。」我可不同意。認屍固然駭人,但我非得看到妳毫無血色的臉龐,要親眼見到這種殘酷的現實,才會相信妳真的死了。
媽問說:「妳一個人還好嗎?」
「有個警長陪我。他人很好。」
「她的臉……?我是說,有沒有……?」
「臉沒有受傷。完美無缺。」
「那張臉太漂亮了。」
「是啊。」
「她總是那麼漂亮。可是頭髮弄成那樣子就看不到了。我老叫她把頭髮綁起來,不然就好好剪一剪。不是不喜歡她的頭髮,是因為那樣大家才看得到她那張漂亮的臉蛋。」
她崩潰了,我扶住她。她攀著我的時候,我和她都需要的肢體親密接觸,在我下飛機之後第一次得到滿足。我還沒哭過,我真嫉妒媽,或許淚水真能帶走一點點痛苦。
我開車載媽回家,扶她上床。我坐著陪她,直到她終於睡著。
半夜,我開車回倫敦。我在M11高速公路上打開車窗放聲尖叫,叫聲壓過引擎聲響、壓過高速公路上的隆隆車聲;我朝黑暗中尖叫,直到喉嚨發痛,聲音嘶啞。到倫敦的時候,街道寂然空盪,安靜的人行道上渺無人跡。完全無法想像昏暗無人的城市到了早晨又會重見光明、又會有人出來活動。我還沒想過是誰殺了妳;妳的死讓人無法思考。我只想回到妳的公寓,似乎到那裡可以離妳近一點。
我到達公寓的時候,時鐘顯示為凌晨三點四十分。之所以記得,是因為這已經不再是找到妳的那一天,而是隔天了。妳已經步入過去。大家覺得「生命會繼續」的說法讓人安心,他們難道不明白,你的生命繼續了,但你所愛的人卻沒辦法,才真正令人悲慟憤慨嗎?之後,日復一日,都不是找到妳的日子;希望破滅了,我的生命裡有妹妹在的希望,已經不再。
我在黑暗中抓著冰冷的扶手,踩著滑溜溜的階梯下到妳的住所。腎上腺素和寒冷帶來的衝擊,更強烈的逼我接受妳已經死亡的事實。我掏著粉紅仙客來花盆下的鑰匙,指節擦過冰凍的水泥。鑰匙不在那裡。發現妳的前門微開,我走了進去。
有人在妳的臥室。悲傷阻礙了其他所有的情緒,我開門時絲毫不感覺畏懼。房裡有個男人正翻找著妳的東西。這時怒意割破了悲傷,傾洩而出。
「你他媽的在幹嘛?」
在沉痛哀傷的腦內新風景之中,就連我自己的話在我耳中都難以辨識。男人轉過身來。
☆☆☆
萊特先生問:「我們在這裡打住吧?」我瞄了時鐘一眼,快七點了。我很感謝他讓我講完找到妳那天的事。
(摘自本書第四章)
第4章
我為什麼要把這些事寫給妳知道?上次,我轉移話題,說我需要理解一切的來龍去脈,說我的細節之點會構成點彩派畫家的畫作。我避開了這問題真正重要的一點──為什麼要寫信給妳?是快發瘋的人玩的假扮遊戲嗎?像用被單、毯子做帳篷、海盜船或城堡那樣,妳扮演無懼的騎士,里歐扮演神氣活現的王子,而我扮演公主,也是敘述者──如我所願的講這個故事。我向來是說故事的那個人,對吧?
我覺得妳聽得見我說的嗎?當然可以/怎麼可能。妳來選一個;我每小時都在搖擺不定。
簡單來說,我必須跟妳說話。媽曾經告訴我,在妳出生前我的話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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