奧斯卡金獎電影《險路勿近》震撼原著
海明威與福克納唯一後繼者
《長路》作者麥卡錫另一怪物級傑作
當《長路》點燃繼續活下去的勇氣,《險路》尖銳叩問堅持活下去的意義。
面對天生沒有靈魂的人,法律也束手無策。
你以為邪惡難以捉摸,它其實離我們如此之近。
《紐約時報》《華爾街日報》《華盛頓郵報》等數十家媒體讚譽
2005年《紐約時報》百大好書
《斷背山》作者安妮.普露、知名劇作家山姆.謝普等文壇名家一致叫好▍國立東華大學華文文學系副教授黃宗潔深入導讀:
《險路》與《長路》儘管風格截然不同,卻一體兩面地提出了類似的探問,
那就是:在生存面前,我們是否可能繼續捍衛信念與原則?
……每個選擇都可能成為道德的臨界點,身體或靈魂,總有一個先墜入萬丈深淵。
▍文壇名家、重量媒體一致佳評!原本平凡的善惡交戰西部故事,變成了精采深刻的文學作品!──《斷背山》作者安妮.普露
這是本怪物等級的著作!──知名劇作家山姆.謝普
這本書的衝擊力就像子彈列車……我們僅需讀完它!──《華爾街日報》
戈馬克.麥卡錫是少數仍存活於世的偉大作家!──《休士頓紀事報》
▍改編電影《險路勿近》榮獲獎項無數!◎2008年共獲76座獎項、109項提名,含奧斯卡金像獎「最佳影片」、「最佳導演」、「最佳男配角」、「最佳改編劇本」四項大獎
◎2008年獲美國電影學會(AFI)、美國國家電影評論協會選為年度電影
◎2016年獲BBC列入千禧年後百大電影第10名
◎象徵邪惡與死亡的人物齊哥獲《帝國》電影雜誌列入史上最偉大電影角色TOP 100
▍內容簡介:撒旦與上帝的爭鬥,恐怕也莫過於此!四十年來平靜無波的小鎮,現在,僅僅一週就出了九件離奇命案。
一個平凡人在一筆鉅款面前選擇走上險路。
一個前所未見的殺手不問理由所到之處從不留活口。
一個始終盡心守護秩序的老警長深深迷惘了──
一口皮箱導致一連串大規模死傷,擲一枚銅板竟能決定他人命運。
世界就這樣拋下還相信正義的人,一直朝毀滅的方向邁進,
他再也不知道自己該相信什麼……
有人等了一輩子,期待上帝進入他的生命,引他走上神的正道,最後卻發現活著只是徒勞,只是比昨天更疲憊,只是清楚自己還沒死亡。
有人再也不讀報紙,因為今日亂象早已超出想像,虔誠的手指在《聖經》裡逐行尋索:神可曾預言過此般亂世?
有歲之人無處可去,年輕的孩子亦無所憑依。殺戮可以沒有原因,惡意開始接手他人命運。在這樣的時代,引你行動的是貪婪,還是善念?讓你停下來三思的是自私,還是信仰?我們能否保有足夠的善念去抵擋?能否以絕對的勇氣來保護所愛的人?
戈馬克.麥卡錫的《長路》外冷內熱,《險路》卻丟出了截然不同、外熱內冷的吶喊:如果抵抗無法左右命運、如果行動終究只能寫下故事的部分過程、如果毀滅只會是唯一終局,那麼──走在這條險路上,該以什麼樣的信仰點起照路的火光?
▍令人不安的怪物天才!重量媒體讚譽小說如同讓人置身末日般崩解一切,其駭人程度甚至讓先前所有的作品相形失色。──《波士頓全球報》
沒有任何故事摘要足以道出這本小說的精采程度,懸疑的情節足以令任何讀者都喘不過氣。──《聖彼得堡時報》
銳利到叫人膽顫心驚,描述暴力的片段就如電影結構般精準萬分。──《紐約時報》
讓人熱血沸騰,展現出令讀者深陷於情節中的氣勢所在。──《孟菲斯飛行報》
在當今仍活著的作家中,麥卡錫的散文體風格最為令人激賞、角色最是生動、對地方的關懷亦最為優異與情感充沛。──《君子》雜誌
他是個搭構情節的天才,藉由全然掌控書寫形式,達成如此不凡成就。──《丹佛郵報》
《險路》由全然殘酷的驚駭描述作為開頭,卻以貪婪與暴力帶來的影響,讓結局充滿哀傷及憂慮的省思。──《聖路易斯郵電報》
作者簡介:
戈馬克.麥卡錫Cormac McCarthy
(1933.7.20-)
海明威與福克納唯一後繼者
一九三三年於美國羅德島出生,有「海明威與福克納唯一後繼者」之美名,咸認為美國在世最偉大作家之一。曾獲詹姆斯泰特布萊克紀念文學獎、美國國家書卷獎、美國國家書評人獎、普立茲文學獎、美國鵝毛筆獎等重要文學獎。
身為重量級作家,麥卡錫不像其他作家積極參與文壇活動,鮮少公開露面,職業生涯中很長一段時間沒有經紀人,僅憑獎助金度日,偶爾兼差,常以公路、荒野為家,超過七千本的豐厚藏書就放在置物櫃裡。尊崇梅爾維爾、杜斯妥也夫斯基,風格深受福克納影響,認為文學唯一須處理的只有「生死課題」。
麥卡錫在完成首部小說《果園守護者》(The Orchard Keeper)後,將手稿送到他所知唯一一間出版社藍燈書屋,很快便受編輯青睞,小說於一九六五年出版,麥卡錫的作家生涯也正式展開。其後陸續出版《境外之黑》(Outer Dark)、《上帝之子》(Child of God)、《沙崔》(Suttree)等,皆獲好評。
一九八五年的《血色子午線》(Blood Meridian)為麥卡錫創作生涯的轉捩點。此書受到高度評價,也開啟了麥卡錫往後以美國西部為創作背景的一系列作品。一九九二年出版的「邊境三部曲」首卷《所有漂亮的馬》(All the Pretty Horses),廣受大眾注意,將麥卡錫推向暢銷作家之林。生性低調的他也在此時首度接受媒體專訪。
二○○六年發表《長路》,大受矚目,不僅獲數十家國際媒體及歐普拉讀書俱樂部選為年度好書,更囊括詹姆斯泰特布萊克紀念文學獎、普立茲小說獎、美國鵝毛筆獎等獎項。二○○五年發表的《險路》書名借自愛爾蘭詩人葉慈的詩句,獲媒體與文壇普遍好評。二○○七年柯恩兄弟改編為電影《險路勿近》,席捲奧斯卡金像獎等全球重要影展,一共奪得七十六座獎項、一百零九項提名,被視為千禧年後最偉大電影之一。
相關著作:《長路(美國當代最重要文學家關注環境與人性之巨著.10週年典藏版)》
譯者簡介:
Waiting
本名劉韋廷,一九七九年生,曾獲聯合文學短篇小說新人獎,現為文字工作者,譯有《黑暗之半》、《午夜4點》。
章節試閱
我曾送一個男孩進了漢茲維爾的毒氣室,生平就那麼一次。人是我抓的,還上法庭做了證。我去那裡看過他二、三次吧。嗯,是三次沒錯。最後一回還是死刑執行那天。我不是非去不可,也不太想跑這一趟,結果還是去了。就因為他殺了個十四歲的女孩,所以我明明沒啥衝動,還是跑去現場見證行刑。報上說是情殺,那男孩卻告訴我跟感情一點關係也沒有。他約了那女孩出門。女孩還那麼年輕,他也不過才十九歲罷了。他告訴我,自從他有記憶以來,就一直計畫找個人來殺,即使時間倒轉,他還是照幹不誤。他還說,他很清楚自己一定會下地獄。這些全是他親口說的。我不知道他是怎麼了,完全搞不清楚。我從沒看過像他那樣的人,甚至還覺得搞不好他是什麼全新的物種也說不定。我看著獄卒把他綁在椅子上,然後關上門。他沒啥太大反應,看起來頂多有些緊張,但我敢保證,他很清楚自己在十五分鐘內就要丟了小命。這案子讓我想了很多。就我身為警長的經驗,他還算是個容易套話的對象,我卻一直不知道該跟他說些什麼。你要怎麼跟一個承認自己沒有靈魂的人交談?又何必白費唇舌?我想,這或許就是處理這案子最好的方式吧,反正他都要受到應有的懲罰了。
人們總說眼睛是靈魂之窗,我不知道眼睛算不算是什麼窗子,有機會的話還真想見識見識。透過他的雙眼,我卻看見了世界的另外一面,這才發覺自己早已身在其中,將我帶到了這輩子從來沒想過要去的地方。那裡有個象徵毀滅的使徒,而我一點也不想與他打上任何交道。我知道他的確存在,也看過他幹的好事,更曾經在那對雙眼前步行而過。但我不會再這麼做了。我可不想冒險下注,看看自己會不會在外頭遇到這樣的人。我希望只是因為年紀大了而已,但事實並非如此。我不敢說你一定和我一樣;我很清楚,你絕對願意為了這份工作而犧牲自己的性命。這不是客套話。或許你覺得換作是你,肯定不像我那麼丟臉。但這是因為你沒我們這麼了解,也沒我們看得透徹。我猜你八成希望有一天能像我們一樣老練,畢竟人總會不自覺把自己的靈魂給逼進險路。但我可不會。就現在來說,應該再也不會了。
副警長坐進旋轉椅,拿下帽子,腳高高蹺起,接著以無線電呼叫萊默警長。在此同時,齊哥就站在他身後的辦公室角落,雙手上銬。
我才剛進門。警長,他帶了個像是治療肺氣腫用的氧氣罐在身上,袖子裡藏了條破管子,一頭還接著屠宰場那種震撼槍之類的玩意兒。是的,長官。對,看起來就像那樣,你來就看得到了。對,長官,我收起來了。沒問題,長官。
他從旋轉椅上起身,以掛在皮帶上的鑰匙打開辦公桌抽屜,裡頭放著拘留室的鑰匙。他微微彎腰之際,齊哥蹲了下來,反銬在身後的雙手迅速移到膝蓋後方,接著坐倒在地,身子往後一晃,讓雙手從腳下繞到身前,隨即毫不費力地起身,動作看起來就像練習了無數次。齊哥上了銬的雙手繞過副警長頭頂,如同足以劃破空氣般往下一套,同時使勁撞擊副警長膝蓋後方,以鎖鏈勒住他的頸子,朝後頭死命勒緊。
兩人一同倒在地上。副警長嘗試伸手套入手銬鏈環,卻徒勞無功;因為齊哥早已雙膝上提,頂著勒緊的手銬,不讓副警長的手臂觸到臉。副警長雙腳不停亂踢,身子斜向一旁,倒在地板上抽動,畫出個圓。廢紙簍踢翻了,椅子踢到了辦公室另一頭,門也踢得應聲關上,腳踏墊全皺成一團。鮮血自他口中汩汩湧出,嗆著了自己。齊哥就這麼勒著不放,讓鍍鎳手銬緊嵌在腕骨處。副警長的右頸動脈猛地炸開,鮮血噴灑到房間另一頭,自牆上緩緩流下。他雙腿亂踢的速度先是變慢,接著停止,不斷痙攣,最後完全沒了動靜。齊哥維持姿勢不動,待呼吸恢復平順,才起身從副警長的皮帶取下鑰匙,解開手銬,把他的左輪手槍插入自己的褲腰帶間,走進洗手間裡。
他以冷水沖手腕,直至血止住,接著把擦手巾撕咬成長條,包紮好傷口,再度回到辦公室。他坐在辦公桌前,以藥用膠布固定手巾,過程中一直盯著地板上那具屍體的傷口。他從副警長口袋取出皮夾,把裡頭的鈔票放進自己襯衫口袋,隨手把皮夾扔在地上,帶著氧氣罐與震撼槍走出門外,坐進副警長的車,啟動引擎,朝後方巡視一眼,倒車駛上馬路。
在州際公路上,他挑中一輛嶄新的福特汽車,車裡只有司機一人。他打開警示燈,讓警笛鳴響幾聲。那輛車停在路肩,齊哥隨之停在後頭,熄掉引擎,氧氣罐背在肩膀上,走出車外。那名司機從後照鏡裡看著他走上前來。
警官,有什麼問題嗎?
這位先生,請你下車一會兒好嗎?
那人打開車門,走出車外。怎麼了嗎?他問。
麻煩請離車子遠一點。
那人照做。齊哥殺他之前,在他眼中看見一絲懷疑神色,但為時已晚。他手輕按著那人的頭,像個宗教治療師。氣體壓縮的聲音與活塞運作的喀嚓聲響起,聽來就像門關上的聲音。那人無聲軟倒在地,前額有個圓形洞口,裡頭冒出血泡,鮮血流進眼裡,緩緩遮住了他對這世界的最後一瞥。齊哥擦了擦他那包著手巾的手。我只是不想讓你把血濺到車上而已。他說。
摩斯蹲在山脊那片火山岩的碎石堆間,身體重心落在靴子後跟,以十二倍率德製雙筒望遠鏡望著下方那片沙漠。他把帽子推往後腦杓,手肘撐在膝上,肩上以皮革肩帶背著一把點二七○口徑的九八型毛瑟槍,槍托由楓木與胡桃木組裝而成,上頭裝著與雙筒望遠鏡相同倍率的優奈托牌望遠瞄準器。山下那群羚羊大約離這裡一哩遠,太陽在一小時內便會移動到正上方,屆時山脊、絲蘭、岩石的影子將籠罩下面那片沖積平原,摩斯自己的身影當然也在裡頭。他放下雙筒望遠鏡,坐著觀望這片土地,南方的遠處是墨西哥山岳與峽谷,西方綿延不絕的炎熱赤土地帶通往邊界。他吐了口乾沫,在身上那件棉製工作服的肩膀處抹了抹嘴。
那把槍的精確度為半分,一千碼的距離內誤差約為五吋。他精心挑選,選擇了下方那片長形火山岩堆做為射擊點,正好讓他進到射程範圍內。只不過,他得耗上將近一個鐘頭才能抵達那裡,途中還得寄望羚羊不會為了吃草而逐漸遠離。他之所以如此選擇,全是因為那裡不受風勢影響。
他好不容易抵達那片火山岩堆,才再度抬頭朝羚羊群的方向望去。那群羚羊離摩斯最後一次看見牠們時並未太遠,兩者之間的距離約莫七百碼,還算可以接受。他以雙筒望遠鏡觀察那群羚羊,視線穿越因熱氣而顯得扭曲的空氣與塵埃,微微反光的沙塵及花粉就像一層薄霧。那裡沒有任何掩蔽,也沒有其他虎視眈眈的獵人。
他坐在碎石堆上,脫掉一隻靴子墊在岩石上頭,把背在身後的槍移至前臂,壓在靴子的皮革上,拇指輕推保險栓,眼睛湊在瞄準器前。
羚羊全抬起頭,朝摩斯的方向望。
真該死。他輕聲罵道。太陽的位置在他身後,瞄準器上的玻璃反光不夠強烈,無法遮掩住他,那群羚羊肯定能輕易察覺。
那把獵槍的肯傑牌扳機設定為九盎司重,手指需要用上九盎司的力道才能扣動扳機。他小心翼翼把靴子與獵槍朝身子挪近,眼睛再度湊上瞄準器,刻意將十字準星抬高一些,瞄準他想獵捕的羚羊後方一段距離之處。他很清楚,子彈會在發射一百碼後逐漸往下偏移,偏移程度任誰也說不準。他食指扣在扳機,頸上那條用金鍊子串起的公豬牙項鍊就在他手肘內側之間,於岩石上捲成一團。
就在槍管冒出火花、打破寂靜之前,他透過瞄準器看見那群羚羊全站了起來,重量約莫十克的子彈在將近一秒後抵達目的地,快雖快矣,仍比音速慢了兩倍。那群羚羊看了一眼子彈揚起的沙塵,隨即逃離現場,幾乎瞬間以最快速度朝黏土地帶奔去,將槍響引發的回音與彈跳石塊拋在身後,爭先恐後橫越清晨中這片虛無的空曠區域。
他起身看羚羊離去,接著舉起望遠鏡,發現其中一頭落後許多,瘸著一條腿跟在同伴後方。他猜那顆子彈可能反彈起來擊中了牠的左後腿。摩斯朝一旁吐了口乾沫。可惡。他說。
那群羚羊朝南方的岩石陸岬逃去,逐漸遠離視線之外,在無風的晨光照射下,掀起一陣淡淡橙色塵土。陽光照射到的地帶空無一物,大地一片寂靜,彷彿什麼也沒發生過。他坐著穿上靴子,拿起獵槍,退出槍膛內的彈殼放進襯衫胸前口袋,扣上獵槍保險栓,槍背在肩頭,起身離去。
離開那片長形火山岩堆後,他一路沿著東南方山脊前進,途中仍不停審視羚羊消逝的區域,約莫花了四十分鐘才越過那片陶土地帶。他舉起望遠鏡,緩緩環顧四周,看見一頭沒有尾巴的黑狗正要橫越沙漠。摩斯的視線停留在那隻狗身上,狗頭大得嚇人,耳朵有剪過的痕跡,走起路來瘸得厲害。黑狗停下腳步,在原地朝後方望了一眼,隨即繼續前行。摩斯放下望遠鏡,就這麼看著牠緩緩離開。
他繼續沿山脊前進,拇指勾著獵槍肩帶,帽子推至後腦杓處,襯衫背後汗水濡溼。途經的岩石上刻著或許已有千年歷史的象形文字,上頭銘記著彷彿摩斯一般的獵人身影,而這亦是他們唯一遺留下來的事物。
山脊的盡頭全塌陷了,石塊崎嶇不平,延伸至山腳,僅留下些許灌木叢與貓爪刺槐。他在岩石上坐下,手肘撐膝,以雙筒望遠鏡朝山下望去。有三輛車子,就停在一哩外的沖積平原。
他放下望遠鏡,俯視那片區域,接著又拿起望遠鏡,發現有幾個人影橫躺在地面。他站到岩石上頭調整望遠鏡焦距。那些車不是四輪驅動的小貨車就是改裝了大型越野輪胎、絞盤,以及特製貨斗架的野馬貨卡車;至於那些躺在地上的人形,看來全是屍體。他放下望遠鏡,一會兒後再度舉起,接著又放下,坐在岩石上頭。遠處沒有任何動靜,而他也就這麼在原地待了好一段時間。
他慢慢朝那些車子走近,獵槍始終舉在腰間,保險栓已然打開,以防任何突發狀況。他停下腳步,環顧四周,審視那幾輛車子。看來像是經歷了一場槍戰,車輛的板金上布滿交錯縱橫的彈痕,他只消一眼便看出唯有自動步槍才能造成這樣的效果。車窗幾乎全遭子彈擊碎,輪胎也全洩了氣。他站在原地,仔細聆聽。
第一輛車那裡,有具屍體倒在輪胎前,另外兩具屍體則橫躺在枯黃的草地上,地上血跡全曬成了黑色。他又細聽一會兒,沒什麼,只是蒼蠅的嗡嗡聲罷了。他繞到最後一輛卡車那裡,遭人槍殺的大狗倒在地上,和他先前看見那隻狗是相同品種。再過去一些,是另一具面部朝下的屍體。他望進車窗,裡面那人頭部慘遭槍擊,血濺得到處都是。他又朝第二輛車走去,但車裡空無一人。他一路走到第三具屍體處,屍體旁的草地上落著一把槍管刻意鋸短的散彈槍,上頭加裝尺寸正好的輔助槍托、以及可裝二十發子彈的鼓狀彈匣。他以腳尖輕踢那具屍體的靴子,確認死活,同時朝地勢較低的斜坡望了幾眼。
第三輛車是那輛唯一的野馬,車上的起重器還懸在半空,窗戶全被煙熏黑。他走到那輛野馬前,打開駕駛座那一側車門。車裡有個人坐在座位上,雙眼直盯摩斯。
摩斯踉蹌向後退去,立即舉起獵槍。車內人滿臉是血,自唇間擠出沙啞話語,說的是墨西哥話。水,老兄。給我水,老天爺啊。
那人膝上放著一把附有黑色尼龍肩帶的H&K輕型機槍,摩斯伸手把槍取走,又趕緊後退幾步。水。那人又說。我的天啊。
我這裡沒水。
水。
摩斯讓車門開著,H&K輕型機槍背在肩上,離開那裡。他繞過車頭,打開另一側車門,過程中,那人視線一直緊盯摩斯移動。他壓下副駕駛座旁的控制桿,使座椅折疊起來,往前推開。車子後頭的貨斗蓋著一條亮銀色防水布。摩斯把布掀起,下頭整齊排放一堆塑膠布包起的東西,每塊都與磚頭差不多大小。他一眼盯著駕駛座那人,同時拿刀劃開其中一塊,一些棕色粉末隨即流洩而出。他舔了一下食指,沾起粉末,湊到鼻子前嗅了嗅,接著在牛仔褲上抹淨手指,把防水布蓋回去,退後幾步,再度環顧四周,依然無事太平。他走離車子,站著以望遠鏡掃視斜坡、火山山脊、地勢較為平坦的南方,然後掏出手帕,走回車子處,把碰過的東西全拭過一遍,包括門把、座位控制桿、防水布及那塊東西的塑膠包裝,又繞至車子另一側,仔細擦過每一處,同時思索有無疏漏。一會兒後,他又回到第一輛卡車那裡,以手帕裹手,打開車門朝裡望去,打開前座置物抽屜,檢查過後將其關上。他仔細觀察那具面朝輪胎的屍體,讓門就這麼開著,走到駕駛座那頭。駕駛座那側的車門與擋風玻璃布滿彈孔,子彈口徑不大,約莫六毫米,用的應該是四號鹿彈,正是他們的典型作風。摩斯打開車門,按下窗戶開關,沒有任何反應,於是又把門關上,站在原地,再度觀察斜坡方向。
他把獵槍從肩上取下,放在草地上頭,將那把H&K膛內的子彈退出。除了這發子彈,彈匣中僅剩兩發子彈而已。他嗅了嗅槍口,取下彈匣,接著把獵槍背在一邊肩上,另一邊則背著那把機槍,走回野馬貨卡車處。他舉起彈匣,好讓那人看見。還有其他的嗎?摩斯問。有嗎?
那人點了點頭。在口袋裡。
你說英語嗎?
那人沒回答,卻嘗試動動下巴指指下方。摩斯順著方向看去,發現有兩個彈匣就放在那人外套的帆布口袋中,於是伸手過去拿走彈匣,隨即縮回身子。那裡盡是鮮血和排泄物的氣味。他把其中一個裝滿子彈的彈匣裝在機槍上,把另外兩個收進口袋。水,老兄。那人說。
摩斯環顧四周。我說過了,我這裡沒水。
門。那人說。
摩斯回頭看著他。
門,有野狼。
這裡沒有野狼。
有,有,野狼,還有獅子。
摩斯手肘一推,關上了門。
他又回到第一輛卡車處,從副駕駛座敞開的車門望進去。這側的車門沒有彈孔,座位上卻有血跡。車鑰匙仍插在車上,於是他伸手轉動鑰匙,按下窗戶開關。車窗緩緩順著軌道升起,上頭有兩個彈孔,內側還有乾涸的血霧。他站在原地思索眼前所見,然後朝地上望去。泥土上有血跡,一旁的草地染有鮮血。他順著卡車胎痕方向朝南方看。這群人肯定是從火山口方向過來的,一定有一個人還活著,而且肯定不是坐在那輛野馬裡討水喝的老兄。
他離開現場,在沖積平原上憑藉陽光一路追隨草地上的輪胎痕跡,逐漸縮小搜尋範圍,最後才在南邊一百呎處有所發現。他順著地上的足印走去,發現滴落在草地上的血跡,一路上益發顯著。
你走不遠的。他喃喃自語。你或許覺得自己可以,卻錯得離譜。
他不再跟著足跡往前,反而朝地勢較高、視野更遼闊的地方走去,手臂緊緊夾著那把保險栓已經拴上的H&K輕型機槍,以望遠鏡觀察南方,但沒有任何發現。他撥弄懸掛在襯衫外的公豬牙項墜。現在,你肯定就躲在某個地方,看是不是有人跟蹤你。別以為你能不費吹灰之力就先行一步發現我,少做夢了。
他蹲了下來,手肘頂在膝蓋上藉以穩定雙手,用望遠鏡環視山谷上的岩石堆,接著盤腿坐下,仔細觀察附近,最後才放下望遠鏡,坐在原地。別那麼傻。他說。千萬別突然朝這裡來上一槍,千萬不要。
他轉頭朝太陽望去,現在大概是上午十一點。咱們甚至無法確定這場槍戰是不是發生在昨晚,搞不好都已經過了兩個晚上,甚至是三天也說不定。
當然,也有可能就是昨晚沒錯。
一陣微風吹拂而過,摩斯把帽子往後一推,掏出大方巾擦拭額頭,接著塞回牛仔褲後口袋,視線越過火山口,朝東邊山腳望去。
這種程度的傷勢是不可能爬上山的。他說。不可能的。
登上山脊頂端並非容易之舉,當摩斯抵達那裡,時間已將至中午。他朝遙遠的北方望去,看見一輛像是牽引機的機器移動,橫越這片日光灑落的如畫風景。九十號公路離這裡尚有十或十五哩遠。他坐下休息,用望遠鏡環視這片未曾搜索過的區域,接著動作凝止。
在斜坡邊緣某塊崩落的岩石下方,有一小塊藍色蹤影。他用望遠鏡觀察了好一段時間,那裡全無動靜。他仔細打量附近,最後又移回視線,審視將近一小時後才起身下山。
那具屍體靠著一塊岩石,雙腿之間的草地掉著一把上了膛的點四五自動手槍,槍身還鍍了層鎳。屍體的上半身斜向一旁,雙眼兀自睜著,彷彿在草地上找尋什麼遺落之物。地面以及他背靠岩石處滿是血跡,然而這裡畢竟沒有陽光直射,是以血漬仍是一片暗紅。摩斯撿起槍,拇指使勁推開保險栓,壓下擊鐵。他蹲了下來,嘗試擦去屍體長褲上因槍被拿走而缺了一角的血跡,卻因血漬早已凝固而無法如願。他站起身,槍插在背後褲腰帶間,帽子往後一推,以袖口擦拭前額涔涔汗水,轉身朝農村方向觀望一陣。在屍體的膝蓋旁,立著一個看來沉甸甸的皮箱。摩斯很清楚箱裡所裝何物,甚至沒意識到心中對自己將要做的事其實一陣惶惶不安。
一會兒後,他總算揀起皮箱走到一旁,卸下肩上獵槍放在一旁草地上,坐了下來,雙腿張開,H&K輕型機槍擱在大腿上,皮箱立於雙膝之間,伸手解開皮箱的黃銅釦鎖,打開箱子。
裡頭整齊排放一捆捆百元鈔票,捆條上還印著一萬美金字樣。他不知道皮箱裡究竟有多少錢,卻估得出大概。他就這麼坐著凝視皮箱,然後關上箱子,垂頭坐在原地。他接下來的人生正杵立眼前,日復一日,從黎明至深夜,直至他離開這個世界為止。這一切,全取決於皮箱裡那堆重達四十磅的紙張。
他抬起頭,從斜坡邊緣往外望。一陣微風打北方徐徐吹來,沁人肺腑,陽光和煦。時間是下午一點。他看著草地上的屍體,屍體腳上那雙還不賴的鱷魚皮靴沾滿鮮血,正逐漸乾涸成黑色。看來,這個遠眺南方山麓、微風輕拂草皮的寂靜之地,顯然就是這人生命的終結之處。摩斯扣上皮箱釦鎖,站起身來,獵槍重新上肩,拿起皮箱與機槍,朝自己影子的方向動身離去。
我曾送一個男孩進了漢茲維爾的毒氣室,生平就那麼一次。人是我抓的,還上法庭做了證。我去那裡看過他二、三次吧。嗯,是三次沒錯。最後一回還是死刑執行那天。我不是非去不可,也不太想跑這一趟,結果還是去了。就因為他殺了個十四歲的女孩,所以我明明沒啥衝動,還是跑去現場見證行刑。報上說是情殺,那男孩卻告訴我跟感情一點關係也沒有。他約了那女孩出門。女孩還那麼年輕,他也不過才十九歲罷了。他告訴我,自從他有記憶以來,就一直計畫找個人來殺,即使時間倒轉,他還是照幹不誤。他還說,他很清楚自己一定會下地獄。這些全是他親口...
推薦序
導讀|險路上的月光(精采摘錄)
文◎黃宗潔(國立東華大學華文文學系副教授)
台灣的讀者,或許多半是由麥卡錫的代表作《長路》,開始認識這位被譽為繼承海明威與福克納的美國當代重要作家。書中父子在那荒涼死寂的大地上,緩慢卻堅定地朝著南方與海岸前行的身影,想必深深烙印在許多讀者的心中。《險路》成書時間早於《長路》,一方面延續著如「邊境三部曲」(All the Pretty Horses、The Crossing、Cities of the Plain)般,以美墨邊境為主的故事背景及類型小說的元素,另一方面,其中隱含的種種人性辯證,卻彷彿《長路》的先聲──儘管它們的節奏與基調如此不同,但由老警長貝爾的敘事所開啟的回憶,無疑如《長路》裡那位父親形容的:「人會留住他想忘記的」。從貝爾的角度來說,這正是一個留住想忘記之事的故事。
由此,我們才能理解小說書名為何引用葉慈〈航向拜占庭〉一詩的首句:“That is no country for old men.”這是一個「有歲」之人的回憶,在每章的開場,老警長或者絮絮叨叨地述說他的「那些年」,或者「倚老賣老」似地評論:「現在的年輕人似乎怎樣也成熟不了」、「這個世界愈來愈不像話」、「《啟示錄》裡有沒有關於年輕人把頭髮染成綠色和掛鼻環的預言」。這些抱怨自然會被當成「年紀大了的症狀」,但對老警長來說,當這個國家在短短四十年之內要面臨的學生狀況,已從三○年代的上課聊天、嚼口香糖、在走廊奔跑,轉變為強姦、縱火、謀殺、吸毒與自殺,大家卻無視這巨大的變化,才是最大的問題。No Country for Old Men,世界一直朝著你感到陌生的方向傾斜,但「時間永遠不會站在我們這邊」。
●不是老人的國度,亦非年輕人的國度
老警長的第一人稱敘事貌似破碎,卻不直接影響情節發展,反而是理解《險路》一書的重要關鍵。乍看之下,它像是多年後的回望,但隨著故事發展,讀者將發現這是老警長在案件「當下」的感慨:「這個郡上已經有四十一年沒有任何一件解決不了的謀殺案,結果現在光一個星期就發生了九件。」這些感慨一步步把他帶到遙遠的過往時空,召喚出更深層、「甚至沒料到自己竟然還記得」,或是「從來沒有一天忘記過」的,被留在原地的記憶。
但是,穿越記憶的迷霧,我們看到的卻非單純美好的老時光,老警長的當下充滿了他和新事物、新時代的格格不入;但歷史同樣帶有某種「花兒都到哪裡去了?」的感傷。當一切落幕,他想著跟國家有關的事,只感受到「這個國家的歷史有多麼冷酷無情,而且充滿血腥」。這不是老人的國度,又何嘗是年輕人的國度?貝爾警長既涉入又旁觀的角度,以及不時流露出的無能為力之感,表面上看來似乎打亂與打斷了這部在情節推進上頗具「硬漢」風格的小說節奏,但透過貝爾的角度與感懷,故事的視野因此被置放到一個更宏觀的時空,從而讓讀者體會到,這絕非只是一個描述因貪念捲款逃亡,最終走上不歸路的故事。
●選擇與宿命:「非走不可」的靈魂險路
事實上,《險路》與《長路》這兩部出版時間非常接近的作品,儘管風格截然不同,卻一體兩面地提出了類似的探問,那就是:在生存面前,我們是否可能繼續捍衛信念與原則?或者更直接一點:人要如何活出人的樣子?當誘惑與脆弱的魔鬼在耳邊低語,人如何保有自己的「靈魂」?即使可能付出更巨大的代價?《長路》裡的孩子,反覆向父親確認:我們不吃人肉。我們是好人。但是,當一個衣衫襤褸的老人出現,你要分寶貴的物資給他嗎?要分多少才符合「好人」的標準?當一個男人差點偷走你僅存的全部身家,要求他盡數歸還,又是否等於殺了他?在這樣的極端處境中,每個選擇都可能成為道德的臨界點,身體或靈魂,總有一個先墜入萬丈深淵。
至於《險路》,更是透過貝爾的回憶,開宗明義地提出關於靈魂的思考。一個「有記憶以來,就一直計畫著想找個人來殺」的男孩,讓他懷疑:「要怎麼跟一個承認自己沒有靈魂的人交談?」那對沒有靈魂的雙眼來自另一個世界,卻讓他發現自己早已被捲入其中。在那個世界,有代表毀滅的使徒如殺手齊哥,卻也同樣有著無意中「把自己的靈魂逼進了險路」的人,那就是在打獵時發現毒販火併後留下兩百四十萬美金,明明可以全身而退,卻偏要回頭為垂死之人送水的退役軍人兼退休焊工摩斯。
相當諷刺地,摩斯生命的負面轉折,幾乎都來自於他的「靈魂」發揮善念之時,這些善念最後甚至將他帶往不可逆的絕境──若要說人生有什麼關鍵時刻,那麼真正毀滅他的那一個瞬間,並非把整箱美金帶走的決定,而是「回頭送水」這個摩斯自知「蠢到不行」的舉動,他明知危險,仍覺得「非去不可」。那是靈魂帶他走上的險路;而摩斯的生命由險路轉向絕路,某種程度上也與他並未貫徹逃亡的生存優先法則有關。
但麥卡錫高明之處,就在於他凸顯出,道德從來無法用單一標準判斷,如果「有原則」是一種「道德」,那麼書中最講原則的人之一,莫過於齊哥。小說中有一個重要的伏筆,是他在加油站中,逼老闆猜硬幣正反面的段落:
為什麼要猜?
猜就是了。
可是,我得知道我們是在賭什麼才行啊。
知道了又能改變什麼嗎?
……
你非猜不可。他說。我不能代替你猜,這麼做不公平,也說不過去,猜吧。
我又沒下注。
你有,你把整個人生都押上去了,只是自己不知道而已。
齊哥確實非常公平地謹守自己制定出來的原則,但這所謂的原則背後,只是更加凸顯他認為自己擁有決定旁人生死與命運的力量。「命運」與「選擇」於是宛如硬幣的兩面,弔詭地相反又相依。麥卡錫的小說主角總在這兩端中掙扎,或者說,他們總是努力地在沒有選擇之中選擇,並且在選擇的過程中,思考或捍衛著人之為人的本質。
這樣的小說風格,難免令人覺得帶著陰鬱的宿命色彩,畢竟,一如遇到齊哥的加油站老闆,或是摩斯的妻子卡拉金,都只是偶然捲入事件,他們不曾「決定」與誰相遇。但是,在命運的滾輪面前,他們多半仍繼續往前,直到再也無以為繼。所以《長路》裡的父子,在廢墟之中仍堅持朝向南方,想像著可能清明的海岸;《險路》裡的摩斯亦然,就算是不歸路,也得走到最後一刻為止。(完整全文請見書中)
導讀|險路上的月光(精采摘錄)
文◎黃宗潔(國立東華大學華文文學系副教授)
台灣的讀者,或許多半是由麥卡錫的代表作《長路》,開始認識這位被譽為繼承海明威與福克納的美國當代重要作家。書中父子在那荒涼死寂的大地上,緩慢卻堅定地朝著南方與海岸前行的身影,想必深深烙印在許多讀者的心中。《險路》成書時間早於《長路》,一方面延續著如「邊境三部曲」(All the Pretty Horses、The Crossing、Cities of the Plain)般,以美墨邊境為主的故事背景及類型小說的元素,另一方面,其中隱含的種種人性辯證,卻彷彿《長路》的先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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