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諾貝爾文學獎得主 艾莉絲•孟若封筆之作
紐約時報最受矚目好書
華盛頓郵報最受矚目小說
多項報章雜誌年度佳作
《追風箏的孩子》胡賽尼盛讚:被閱讀大眾低估的了不起小說家
《1Q84》村上春樹親筆翻譯、私心最愛的10位小說家之一
在這部卓越的小說集中,艾莉絲•孟若描寫出一個人因為某次意外的遭遇、決定不做什麼,或僅僅是因為一個簡單的命運轉折,而從此改變了一生,讓他或她離開原本的道路,選擇新的存在或思考方式。
孟若筆下的人物是有缺陷的,而且非常人性化:來到異鄉參加她第一次文學宴會的詩人,與老練的報紙專欄作家猛然滋生情愫;剛離開戰場的士兵,原本該回到自己的未婚妻身邊,卻選擇在目的地的前一站跳下火車;富裕的年輕女人與為她父親處理地產事務的已婚律師發生不倫之戀;通姦的母親和她被忽略的孩子;內疚的父親……透過孟若堅定的洞察力,這些生命以它們寧靜的深度吸引著我們,並以意外的轉彎使我們驚訝——
〈抵達日本〉年輕的女詩人第一次參加她的文學界宴會,孤寂的席間與一名記者互生好感,儘管無疾而終,卻在接下來決定帶著女兒、橫越大陸,奔赴一趟過程與結局都出人意料的旅程。
〈離開馬佛利〉家教嚴謹的女孩,某日竟在下班途中人間蒸發、不見蹤影;數年之後,曾於夜晚護送她返家的員警竟發現她帶著一雙兒女悄悄回到鎮上。但是,這女孩不僅再度離開了小鎮,還留下了兩個孩子……
〈採礫場〉與巡迴劇團裡的年輕演員發生婚外情的母親,帶著兩個女兒搬出原本的家,跟肚裡孩子的生父住到城鎮邊緣的採礫場拖車裡,等待生產。隨著冬天過去,原本看似自由的重生一如廢棄採礫場中的融雪,竟化作美麗卻薄弱的一潭深水。
〈天堂〉受人景仰的小鎮醫生,年輕時便因故與姊姊分道揚鑣、再不相往來;多年後,姊姊隸屬的室內三重奏巡迴到鎮上表演,醫生的妻子瞞著丈夫,邀請鄰居與三位音樂家來到家中同歡。然而,小鎮醫生回到家時,音樂會卻尚未結束。
〈自尊〉為鎮上銀行家之女處理會計事務的男子,兩人都因父母雙亡、長大後又單身,結成一股彼此照料卻又踏不進婚姻的交情。
〈柯莉〉富家女與為其父處理地產事宜的律師發展出不倫之戀。不久,一名女僕寄來了勒索信,兩人商討出一個解決辦法——並得到一個出人意料的答案。
〈火車〉剛退伍的年輕人,本來應該要回到故鄉、與他的未婚妻團圓,卻選擇在前一站跳下火車,進入一塊陌生的農場,與另一名陌生女子展開另一種人生。
〈湖景〉年長的婦人為了治療記憶方面的毛病,得去另一座城市看另一個專科醫生。她提前一天開車到達目的地,發現自己來到一個彷彿卡夫卡小說中的城市。
〈多莉〉為文壇二線文人作傳的文字工作者,與登門推銷化妝品的婦人結為好友,直到某日婦人的車拋錨、沒辦法離開,只得留下過夜。誰想得到,那婦人竟是自己丈夫的舊識……
〈終曲〉收錄四篇孟若的半自傳故事:眼、夜、聲音、親愛的人生。
本書收錄的14篇故事,大多發生在她的家鄉休倫湖附近,某些甚至離她的家很近——而一組驚人的四篇自傳體故事,則提供了讀者一個前所未有的、得以窺探孟若自身童年的機會。在她清晰的視野與無與倫比的說故事天賦下,《親愛的人生》展現了生活可以怎樣地古怪、危機四伏,又極度地平凡。
作者簡介:
艾莉絲•孟若(Alice Munro)
2013年諾貝爾文學獎得主。艾莉絲.孟若自1968年初出文壇,推出處女作Dance of the Happy Shades,旋即榮獲象徵加拿大最高榮譽的總督文學獎。她創作超過四十年生涯,出版十四本短篇小說集,及一部長篇小說,至今獲獎無數,包括三座總督文學獎、吉勒文學獎、美國國家書評人獎,及2009年獲頒曼布克國際文學獎(Man Booker International Prize)。
擅長短篇小說經營的她被譽為當代的契軻夫,但作品內容更為日常。她的小說一貫素樸,故事人物簡單,但在平素的表象背後,是費盡工夫的結構經營、文字推敲。這些故事微小而日常,現實殘酷冷漠,作者敘事大巧若拙。
現年八十二歲,已臨人生暮年的艾莉絲.孟若最新作品《親愛的人生》隱微蘊含著告別的語調,她說:「這幾篇文章不算故事,倒是各成一格。在感情的層面有自傳的寫實感,可是卻不全然是真人實事。」本書的故事背景在1940至1970年代之間,書中人物都平凡無奇,卻必須忍受生命中或大或小的風暴(如經濟大恐慌、二次世界大戰、戰後的文化動亂,乃至於個人生命中的小風波等等),同時還有歲月的折騰。
各界推薦
名人推薦:
伊格言、黃崇凱、楊索 強力推薦
亞馬遜2012年11月份最佳書籍:你可以半期待備受愛戴的艾莉絲‧孟若的新短篇集早已被人拿起來咀嚼:每個故事都值得讀上十來回、書角被折起來做記號(「跟我的感覺完全一樣!她怎麼會知道?」)、書脊裂開、封面被折凹。艾莉絲‧孟若的優點被提過的次數已經多如過江之鯽,再講下去也沒意義,可是我還是得說:她是她這一行的大師。在她的第十三本短篇集裡,孟若再度將生命——真實、有瑕疵且微妙的生命——注入她的角色與設定(通常放在她的家鄉,安大略省的休倫郡)。她的同情心是她手中最強的武器,在這裡火力全開;然而這本新短篇集最教人滿足之處是最後四篇故事,綁在一塊砌成作者口中的「終曲」,是她筆下寫過最貼近自己珍貴性命的故事。
《書單雜誌》:這十四篇故事當中,有些會在孟若的熟悉世界裡(安大略省的農村與小鎮)探索出新方向,其他則追隨更類似的路線,角色與情境令人憶起過去的創作。換句話說,不論讀者對孟若的作品熟悉多少,她實際上都在每篇故事裡找到辦法讓平凡人的生活引人入勝。
《費城詢問報》:孟若迄今最棒的短篇集。
布萊德‧霍普(Brad Hooper):「供不應求的幕後故事」:首刷即十萬本,佐證了孟若的國際知名度。
《紐約時報》書評:這世上最偉大的短篇故事作家之一,不只是在我們的年代,而是任何時代皆然。
《華盛頓郵報》:沒有其他作家如此擅長描繪愛情的弱點、生命的困惑與挫折,或能透過最細微的姿勢與語調轉變透露的背叛……《親愛的人生》的故事破壞了一票創意寫作規則,卻再度建立起孟若短篇作品中的心理鋒利感、脆弱感及大師文筆。
《歐普拉雜誌》:艾莉絲‧孟若再次展示了她名不虛傳的短篇小說大師名聲。
《芝加哥論壇報》:無比敏銳……沒有其他作家能用如此少的字說出這麼多故事。孟若那寶石般的節制句子底下蘊藏著豐富的礦脈。
《誠報》:讀艾莉絲‧孟若的作品就像在喝水——讀者幾乎不會注意到字句,只感覺到被抑制的口渴……每個句子背後皆是一個世界,比整本小說的許多句話招喚出的國度更加鮮明。
名人推薦:伊格言、黃崇凱、楊索 強力推薦
亞馬遜2012年11月份最佳書籍:你可以半期待備受愛戴的艾莉絲‧孟若的新短篇集早已被人拿起來咀嚼:每個故事都值得讀上十來回、書角被折起來做記號(「跟我的感覺完全一樣!她怎麼會知道?」)、書脊裂開、封面被折凹。艾莉絲‧孟若的優點被提過的次數已經多如過江之鯽,再講下去也沒意義,可是我還是得說:她是她這一行的大師。在她的第十三本短篇集裡,孟若再度將生命——真實、有瑕疵且微妙的生命——注入她的角色與設定(通常放在她的家鄉,安大略省的休倫郡)。她的同情心是她手中最強的...
章節試閱
夜
還記得我小時候,每當有人生產,或是闌尾破裂、或突然發生重大事故時,沒有一次躲得過暴風雪。當其時道路封閉,根本別想把汽車挖出來,只得套上馬車,趕一段路到鎮上的醫院去。說起來那時還有馬可以騎,算是很幸運的了。照道理那時應該已經沒人在騎馬才對,但戰爭加上煤氣配給的緣故,事情變得不大一樣,至少有段時間是如此。
因此當我側腹開始疼痛時,按常理已經是晚上十一點鐘左右,而且肯定正在下著大雪。由於那時我們家沒養馬,只得向鄰人借來馬匹,駕著馬車送我去醫院。不過一哩半的路程,依舊險阻重重。醫生在等我,而且無人感到意外;他準備取出我的闌尾。
那時候有很多人跟我一樣,得把闌尾取出嗎?我知道大多數情況是如此,而且的確有必要——我甚至知道有人死於沒盡快割掉——不過就我記憶所及,割闌尾像是我們那個年紀的人必經的儀式,倒不是說要割的人有那麼多,只是一旦發生,也不會太讓人意外,而且也不能說太不愉快,因為這表示可以不必上學,同時你會覺得自己暫時獲得某種地位,與其他人區別開來,因為你被死亡的翅膀搧了一下。只有當你還小時,才會覺得發生這種事值得開心。
所以我躺在床上——少了一節闌尾——望向病房的窗外,看著片片雪花被常綠樹的針葉篩下,感覺很陰鬱。我應該從沒想過,為了我這次變得跟人不一樣的經驗,爸爸要怎麼付這筆錢(先前處分爺爺的農場時,他留下了林場,我想他應該是賣掉了林場。他原本可能想在這裡設陷阱捕捉獵物,或種植糖料植物,也可能他只是出於難以形容的懷舊感,才保留那片地。)
之後我回學校上課,好一段時間(其實沒必要那麼久)都不必接受體能訓練。某個星期六早上,我跟媽兩人在廚房裡,媽告訴我,正如我所想的那樣,我的闌尾在醫院裡割除了,但同時還割除了別的。醫生發現這樣東西時,覺得必須拿掉,但他主要是擔心它有變大的趨勢。它變大了,媽說,有火雞蛋那麼大。
不過不用擔心,她說,已經都拿掉了。
但我從沒想過這是癌症,她也沒提過。換作是今日,要對病人宣布這種事,一定得問問題、深入檢查到底是不是腫瘤;如果是,那是惡性的還是良性,我們馬上就想知道。為何我們從來不提癌症這個詞,我想唯一的解釋應該是因為這個字被一團雲霧籠罩,如同提到性時,也是雲裡霧裡,說不清楚。搞不好更糟。儘管性不堪入目,當中總還包含著滿足——我們很清楚性愛的確令人滿足,雖然我們媽媽那一輩的女性不知道——但癌症這個詞只會讓你想到某種腐爛、發出惡臭的動物,在路上看到你會一腳踢開,看都不看一眼。
所以我沒多問,也沒人跟我解釋,只能猜想應該是良性的,也可能醫生技術很高明,清除得很乾淨,總之我到今天還活著。也因為我後來沒再想過這件事,每當有人要我列出曾動過的手術時,我都不假思索地回答或寫下「闌尾」。只有闌尾而已。
跟我媽在廚房裡的對話應該是在復活節前後,那時已經不再有暴風雪,山頂的雪開始融化,小溪重又漲滿了水,挾帶一切可能的東西順流而下,響亮刺耳的夏日就快到來。我們家鄉的氣候從不跟你開玩笑,從不講情面。
初夏豔陽高照時節,我離開了學校。我的成績算過得去,不必參加最後一次考試。我看起來氣色不錯,會幫忙做家事,像平常那樣閱讀,沒人知道我身體有問題。
我妹跟我共用一個房間,現在我要說明一下床鋪是如何安排的。因為房間很小,沒辦法同時放兩張單人床,只能用上下層床鋪代替,旁邊放一把梯子,讓上鋪的人爬上去。那就是我。我年紀更小一點時喜歡戲弄我妹,有時會掀開床墊的一角,威脅睡在下鋪不知如何是好的妹妹,說我要吐口水囉。當然我妹——她叫凱瑟琳——並不是真的毫無招架之力。她會躲在被單下面。不過我的招數是等她氣悶或出於好奇探出頭來,說時遲那時快,朝她臉上吐口水(有時並沒真的吐),保證會激怒她。
生病那年我已經不是小孩子,大到不再玩這種把戲了。那年我妹九歲,我十四。不過我們倆的關係始終有點緊張,我有時折磨她、有時用愚蠢的方式捉弄她,有時充當什麼都懂的人生顧問,有時也會講恐怖故事,叫她聽得汗毛直豎;有時我會從媽剛嫁過來時的舊箱子裡找出過時衣物,哄她穿上,那些衣服料子很好,裁成棉被嫌浪費,穿上又嫌老氣。有時我會拿出媽當年的口紅盒跟脂粉,給她化妝,告訴她這樣好漂亮喔。我妹真的很漂亮,不過我總把她化成詭異的外國洋娃娃。
我的意思不是說我完全控制住她,或我們倆做什麼都在一起。她有自己的朋友,也有自己愛玩的遊戲。她不愛花俏的遊戲,多半是家常的扮家家酒:把洋娃娃裝在玩具馬車裡、帶它們出門散步,或把小貓打扮一番,逼牠們在洋娃娃的小房子裡走路,但小貓總是在裡頭橫衝亂撞,只想逃出來。我們有時也演戲,其中一個扮演老師,要是看到其他人犯了錯或幹了什麼蠢事,就會敲他們的腕關節,還叫挨打的人假哭。
前面已經提過,那年六月我不必上學,自己一個人自由自在,這在我的成長過程中是絕無僅有的。我記得有時會幫忙做點家事,但沒什麼可幫的,我媽把大部分家務都弄好了;也可能她那時錢比較充裕,有找女僕(她都是這麼稱呼的)幫忙,大部分人管她們叫女傭。無論如何,我不記得那年有什麼家務需要我做,不像往後幾年夏天,我開始自動自發地整理家務,盡量讓家裡看起來井井有條。似乎那顆神祕的火雞蛋給了我類似病人的待遇,讓我能夠在家裡晃來晃去,像客人一樣。
儘管我並未特別追蹤雲一般模糊的線索。家中沒有人可以逃脫。其實只是我內心的感覺,覺得自己既沒用又奇怪——但也不總是那麼沒用。我記得我還是照常削薄小紅蘿蔔,那是每年春天該做的事,這樣它的根部才會長大,可以食用。
一定是因為白天沒做太多事的關係(跟那之後與之前的夏天不一樣)。
也許真是因為這樣,我晚上開始睡不著。一開始我以為這只不過是全家人都入睡了、自己一人在床上躺到半夜,想著為什麼毫無睡意。我會看看書,像平常那樣累了就關燈,然後等待。不會有人時間還沒到就叫我關燈睡覺。有生以來第一次(這應該也算特殊待遇吧),我可以不受約束,自己決定該怎麼做。
當白晝的光慢慢退隱,屋裡的燈光一直點到夜間,家裡慢慢變了個樣子。此時日常活動的喧雜已經消匿,該收的東西都已收好,剛做的事已經做完,家似乎變成一個有些陌生的地方,裡面的人跟指揮他們人生的各項工作暫時解散,各項事物的用途暫時失效,所有的家具各歸各位,因為沒人注意的關係,彷彿根本不存在。
你可能會覺得這是解脫。一開始或許是吧。自由。陌生。但當我無法入睡的時間愈來愈長,最後非得等到黎明才睡著之際,我愈來愈感到困擾。我開始編歌謠,甚至做詩,剛開始是想哄自己入睡,但後來變得不受意志控制,這樣做只是在愚弄自己罷了;我在騙自己,文字愈來愈無稽,最後變成毫無章法的一堆蠢話。
我不再是我自己。
在那之前,我三不五時會聽別人這麼說,但從沒想過這話是什麼意思。
那麼你覺得自己是誰?
這話我也聽過,但總以為這只是一句普通的嘲謔,從沒想過話中隱含的威脅。
再想想。
但這時候我要的不是睡眠。我知道光說睡眠是不正確的,甚至不是我此時真正想要的。某件事控制了我,我必須與之對抗,才有希望。我隱隱覺得該這麼做,卻似乎力不從心。不管那是什麼,似乎都在驅使我去做,沒有任何理由,只是想確定能不能辦到而已,彷彿是在告訴我不需要動機。
需要的只是讓步而已。真奇怪。不是出於報復,或其他正常的理由,只因為你想到某件事。
我的確在想。我愈想趕跑腦中的念頭,它就愈常回來找我。並非為了報復或恨意,這我已經說過,有的只是冷冷的、深深埋藏的念頭,與其說是衝動,不如說是沉思,攫住了我。我想都不能想,但我還是想了。
那個念頭就在那裡,在我腦子裡來回擺盪著。
那念頭是:我可以勒死我妹妹。她就睡在下鋪,她是我這世上最愛的人。
我可能不是出於嫉妒、惡意,或憤怒而這麼做,只是因為瘋狂,晚上我與瘋狂共枕。不是殘暴的瘋狂,而是帶點戲弄的意味;一種懶洋洋的、嘲弄的、慢吞吞的暗示,似乎已經等了很久了。
可能有人會說為什麼不。為什麼不去做最壞的事?
最壞的事。在我們最熟悉的地方,我們每晚入睡的房間,自以為在這裡最安全。我可能因為無人(沒有人,包括我自己)了解的原因就去做,只因為我控制不了。
唯一能做的是下床,逼自己離開房間、走出屋子。我爬下梯子,看都不看睡在那兒的妹妹一眼。然後悄悄下樓,不驚動任何人,走進廚房,那裡的一切於我而言如此熟悉,不需要開燈也能摸索到路。廚房的門並不真的鎖上——我甚至不知道我們有沒有鑰匙,只是拿一把椅子擋在門把下方,若有人開門進來,會發出很大的聲響。試著小心緩慢地搬動椅子,就不會發出任何聲響了。
經過第一晚,我開始能夠毫無困難地行動,不會碰壞東西,不過短短兩秒我人已經站在門外了。
當然沒有街燈。我們家離鎮上太遠了。
每樣東西都顯得比平常大。沿著屋子種植的樹各自有名字可以稱呼:山毛櫸、榆樹、橡樹、各色品種的楓樹,後者統稱為楓樹,並不加以區別,反正都種在一塊兒。現在看起來都非常黑。連白丁香樹(花早已謝盡)、紫丁香樹都是黑的。我們都稱做丁香樹,不是丁香叢,因為它們長得太高。
前、後及兩側的草坪相通,容易跨越,因為我修整草地時打定主意向鎮上看齊,弄得體面一些。
房屋東側及西側的風景像是兩個世界,至少對我來說是這樣。東側朝著鎮上的方向,儘管你根本看不到城鎮。大約不到兩哩之外,一排排房屋矗立著,還有路燈及自來水。雖然我說過你看不到鎮上的情況,我也不確定是否真的看不到;或許你盯得久一點,就能看到那裡的輝煌呢。
往西看,只瞧見長而彎曲的河流、田野、樹木,甚至落日,大片風光毫無遮蔽地呈露。我心裡覺得,那一帶沒住人,也跟普通生活扯不到一起。
我來回走著,先是沿著房屋外緣走,等眼睛適應黑暗後,便到處走走看看,知道自己不至於撞到抽水的泵柄,或上面掛著曬衣繩的平台。有幾隻鳥受驚,開始鳴叫,彷彿棲息在樹上的每隻鳥,自己會決定要不要叫。牠們遠比我以為的起得早,但在第一輪鳴唱之後,天色開始有點泛白。突然間我睏倦得不得了,於是回到屋內,陡然覺得屋子裡一片黑暗,而我小心翼翼地、不發出聲音地、盡責地把歪到一邊的椅子靠門放好,擱在門把下方。然後不發出任何聲響地上樓,提醒自己走路、開門都得輕聲,儘管這時我已經快睡著了。我倒在枕頭上,睡到很晚才醒,約莫八點左右在家裡醒來。
那時我記得每一個細節,但真的是太荒謬了——最糟糕的地方就在於太荒謬——其實我很容易就可以忘掉這一切。我弟弟、妹妹已經去上課,他們讀公立學校,但早餐都還放在桌上,溢出的牛奶上飄著幾顆米果。
荒謬。
等我妹放學回到家,我們就爬到吊床上玩,一個人扶住一側,盪來盪去。
大部分時間我都躺在吊床上,這可能是我晚上睡不著的原因。因為我沒跟任何人提過我晚上睡不著,所以也沒人告訴我,白天多做點事晚上比較好睡這個簡單的道理。
當然晚上一到,我的痛苦就又回來了。惡魔再度控制住我。沒多久我就知道乾脆直接下床,不必假裝情況有可能好轉,只要再努力點肯定能入睡。我像前幾天一樣,輕手輕腳地走出大門。我發現四處走動時愈來愈不成問題,即使是家中各處也都清晰可見,只是感覺更陌生。就連這房子剛蓋時(那應該是一百年前了)在廚房天花板上施作的榫舌與凹槽也看得見,還有北邊窗戶被晚上關在家裡的狗咬掉一截的窗框,那都是早在我出生以前的事了。我記起了以為完全忘掉的事:窗戶下面本來有個沙箱,放在方便我媽看到我的位置,現在改種了一大叢繡線菊,茂盛到彷彿會流動,幾乎擋住了外面。
廚房的東牆沒有窗戶,不過有一扇門,底下是個短短的廊道,我們會站上去晾沉甸甸的濕衣物,等到衣物晾乾,散發出清新、令人振奮的味道就收進來,有時是白色床單,有時是厚重的深色工作服。
夜間散步時,我有時會在廊道上停下。我從來不坐下,望著鎮上的方向讓我感到安慰,或許只是為了呼吸令人頭腦清楚的空氣。過不了多久,人們會起床、到自己開的店裡去工作,打開門鎖、把牛奶瓶拿進來,各忙各的事。
有一天晚上,我不確定那是第二十或二十一天、或只是第八或第九天,總之我晚上起床散步,我突地有種感覺——但有點太遲、來不及加快腳步——角落裡有人。有人在那裡等著,而我什麼也做不了,只能往前走。若是那時轉過身,我一定會被那人抓住,那樣比直接面對更糟。
那是誰?不是別人,是爸。他坐在廊道上,也正望著鎮上和幾乎渺不可見的燈光。他穿著白天工作的衣服:深色工作褲,有點像是工作服但不完全是,以及深色粗布襯衫與靴子。他正在抽菸,當然是自己捲的菸。或許是菸味讓我察覺到有人,儘管那時候不管到哪兒都可能聞到菸味,無論是室內或室外,根本不可能特別去注意。
他說早安,盡量表現出自然的樣子,但其實一點都不自然。我們家的人很少這樣打招呼,並非因為感情不好,我想只是覺得沒必要吧,反正每天三不五時都會見到。
我也說早安。應該真的快天亮了吧,否則我爸不會已經穿好外出的衣服。天空想來已現出魚肚白,只是被枝葉茂密的樹擋住罷了。鳥在鳴叫。我堅持離床鋪遠遠的,愈晚回去愈好,儘管這麼做已經不像剛開始那麼令我安心。邪惡的可能性一度侷限在臥室與雙層床,如今正蔓延向每一處。
現在我不禁要想:為什麼我爸不是穿他的工作服?他那樣穿,比較像一早要去鎮上辦事的樣子。
我不能繼續散步,整個節奏已經被破壞了。
「睡不著?」他說。
我本能反應想說不是,然後我想到要解釋我只是到處走走,於是回答說是。
他說夏天晚上容易睡不著。
「你累得半死上床睡覺,以為自己已經睡著了,卻發現自己非常清醒。是這樣嗎?」
我說是。
那時我就知道,他不是只有今晚聽到我起床散步的聲音。當一個人房屋外頭養著牲口、所有的家當都在身邊,抽屜裡還放著把手槍,樓板上微細的一點聲響或門把輕輕轉動,就足以驚醒他。
我不確定他是不是還想繼續聊我睡不著的事,他似乎想說睡不著很煩人,但就這樣了嗎?我完全不想對他透露更多。如果他真的暗示他知道我另有隱情,甚至暗示他來這裡就是為了聽我說原因,我想他不可能從我口中套出什麼話來。我必須真的想說,才會說出實情,承認自己睡不著,得起床散步。
為什麼這樣?
我不知道。
不是惡夢?
不是。
「笨問題,」他說,「妳總不會被好夢追趕,趕下床鋪吧。」
他靜靜等著我繼續說,什麼也沒問。我本想打住,卻滔滔不絕說下去。我全盤托出,只改了一點點地方。
提到妹妹時,我說很怕自己會傷害她。我覺得這樣說就夠了,他應該能夠明白。
然後我說:「掐死她。」我終究忍不住說了出來。
說出的話沒辦法收回,我再也不能做回原本的自己了。
爸聽到了。他聽到我說覺得自己會趁小凱瑟琳睡著時勒死她,沒有任何理由。
他說:「唔。」
接著又叫我別擔心,說:「人有時就是會有這種念頭。」
他說這話時相當嚴肅,沒有表現出驚駭或大驚小怪的樣子。人們有時會有這種念頭或恐懼吧,如果要這麼說的話,但沒什麼好擔心的,不過是個夢,我們可以這麼說。
他沒特別指出,我不必害怕真的做出這種事。他好像覺得這種事本來就不可能發生。因為注射乙醚的關係,他說。醫院的人給你打了乙醚。這不過是個夢,毫無道理,絕對不可能發生,就像隕石不可能撞到我們的房子(不是真的不可能,但發生的機率小到不可能)。
他倒是沒怪我會有這種想法。我覺得沒什麼好驚訝的,他這麼說。
他其實可以多說點什麼,比方問我對小妹的態度,或對目前為止的人生有什麼不滿。如果這事發生在今天,他應該會替我預約精神科醫生的時間(換作是我,就算孩子還小,我也會安排他看醫生。我們這一代的思維跟收入會這麼做。)
事實上,他的辦法真的有效。他這樣說——既沒有嘲弄也不驚慌——讓我安心,可以繼續在這個世界裡待下去。
有些念頭,過一陣子就不會再想了。這種事常發生。
如果你在這個世界活到為人父母的年紀,你會發現對自己犯下的錯,有些你根本不想去了解、有些又太過了解;你內心多少有些謙卑,有時又對自己感到厭惡。但我不認為我爸有這種感觸。我只知道一旦惹惱了他,他會拿磨剃刀的帶子或腰上的皮帶抽我,說不喜歡也得忍之類的話。打過就算了,他也不會一直想著這事,在他看來,這不過是對一個多嘴多舌的小孩該有的教訓,誰叫他以為自己可以當家作主。
「妳覺得自己很聰明是吧。」每次體罰他都會拿這話當理由。的確那時候常聽人這麼說,聰明這檔事,常拿來當作無禮的小毛頭必須調教的理由,免得他繼續作怪。不然他長大以後,真以為自己有多聰明,那就糟了。當然換作她也一樣適用。
然而,在那個天色濛濛亮的早晨,他只對我說我最需要聽的話,那話聽過也很快就忘了。
我一直在想,他也許是穿上比較好的工作服,因為那天早上他跟銀行約好,對方說貸款無法再展延,儘管他早就料到了。他盡可能努力工作,但市場景氣沒有好轉的跡象,他必須找別的出路、養活這個家,同時償還欠下的錢;或者他可能已經發現,我媽精神不穩定是一種病,不可能會好。或者他是愛上一個不可理喻的女人。
那都不要緊。從那時起,我睡得著了。(廖敏雯 譯)
夜
還記得我小時候,每當有人生產,或是闌尾破裂、或突然發生重大事故時,沒有一次躲得過暴風雪。當其時道路封閉,根本別想把汽車挖出來,只得套上馬車,趕一段路到鎮上的醫院去。說起來那時還有馬可以騎,算是很幸運的了。照道理那時應該已經沒人在騎馬才對,但戰爭加上煤氣配給的緣故,事情變得不大一樣,至少有段時間是如此。
因此當我側腹開始疼痛時,按常理已經是晚上十一點鐘左右,而且肯定正在下著大雪。由於那時我們家沒養馬,只得向鄰人借來馬匹,駕著馬車送我去醫院。不過一哩半的路程,依舊險阻重重。醫生在等我,而且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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