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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介:
謝安
國立大學博士班
警察三等特考及格
專攻警察情境實務
專攻警察法規
具外勤主管經驗
作者序
在公忙時抽空增修本書,是一種挑戰。但這樣的挑戰,是一種愛。
曾有人問佛,「喜歡」與「愛」的區別為何。佛這樣說,他首先指了一個孩子,那孩子佇於花前一見傾心,久而不離去,終而伸手摘花。
佛說,這就是「喜歡」。
佛另外指了一個孩子,這孩子滿頭大汗又是澆水、又是施肥,只擔心這花被日晒、被雨淋似地護著。
佛說,這就是「愛」。
喜歡不缺「得到」,而愛卻有更多「付出」,而這本書就是我對讀者的愛,盼各位在求學、考試甚至工作進修上都有很好的成績。
本書二版順利付梓,特別感謝讀享出版社全體同仁對我的照顧,也感謝支持我寫作的家人。
祝福各位質而有靈、平安喜樂!
謝安
在公忙時抽空增修本書,是一種挑戰。但這樣的挑戰,是一種愛。
曾有人問佛,「喜歡」與「愛」的區別為何。佛這樣說,他首先指了一個孩子,那孩子佇於花前一見傾心,久而不離去,終而伸手摘花。
佛說,這就是「喜歡」。
佛另外指了一個孩子,這孩子滿頭大汗又是澆水、又是施肥,只擔心這花被日晒、被雨淋似地護著。
佛說,這就是「愛」。
喜歡不缺「得到」,而愛卻有更多「付出」,而這本書就是我對讀者的愛,盼各位在求學、考試甚至工作進修上都有很好的成績。
本書二版順利付梓,特別感謝讀享出版社全體同仁對我的照顧,也感謝支持...
目錄
本書使用說明 1
Chapter1總論
Topic1 警察與行政法中一般原理原則 1-3
1.1.1 行政的分類【96行政執行官(三等)】 1-4
【96司法官】 1-12
【91台大(A卷)】 1-13
1.1.2 行政程序法之適用範圍【89行政執行官(三等)】 1-13
1.1.3 依法行政原則【改編自104高考—航運行政(三等)(航港法規)】 1-16
1.1.4 層級化法律保留【87律師】 1-20
【92政大】 1-41
1.1.5 明確性原則【96檢事官—偵查實務組(三等)】 1-41
【95關特—關稅法務(三等)】 1-49
1.1.6 平等原則【102身特—法制(三等)】 1-50
【100司法官】 1-56
1.1.7 比例原則【90基層—法制(三等)】 1-57
【85司法官】 1-59
1.1.8 誠信原則【102高考—法律廉政(三等)(節錄)】 1-60
【91律師】 1-68
1.1.9 不當聯結之禁止原則【102執行員(四等)】 1-69
Topic2 不確定法律概念與行政裁量 1-71
1.2.1 判斷餘地與判斷瑕疵【90司法官】 1-73
1.2.2 行政裁量與裁量瑕疵【98調查人員—法律實務組(三等)】 1-78
Topic3 行政處分 1-81
1.3.1 行政處分與觀念通知【87律師】 1-84
1.3.2 警察行政處分之附款【改編自97政大】 1-91
1.3.3 行政處分之陳述意見【筆者自擬】 1-94
【100書記官(三等)】 1-100
Chapter2警察法
Topic1 警察任務 2-3
2.1.1 警察任務【101警大】 2-5
【105警大—博班(甄試)】 2-7
2.1.2 警察任務與法律授權【103警特—行政警察人員(三等)】 2-8
2.1.3 警察任務及職務協助【104警大—警正】 2-11
2.1.4 危害防止任務之分配【筆者自擬】 2-15
Topic2 警察意義與警察職權 2-20
2.2.1 警察之意義【103警特—行政警察人員(四等)】 2-21
2.2.2 警察與警察職權【102警大—警正】 2-25
2.2.3 廣義警察職權的行為類型【筆者自擬】 2-28
【89警大】 2-31
【94警大】 2-32
【95警大】 2-32
【105警特—行政警察人員(四等)】 2-32
Topic3 警察命令 2-33
2.3 法規命令與行政規則【103警大—警正】 2-34
【101警特—行政警察人員(三等)】 2-44
Topic4 警察組織法與機關管轄 2-45
2.4 警察預算與人事權限【筆者自擬】 2-50
Topic5 警察教育、考試、任用 2-53
2.5 警察教育【筆者自擬】 2-55
【96警大】 2-58
【98警大】 2-58
Topic6 警察人員之權利、義務(含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責任與保障 2-59
Chapter3警察職權行使法
Topic1 警察職權行使之基本原則 3-4
3.1.1 令狀原則【100警大】 3-4
3.1.2 檢查權【101警大—警正】 3-8
3.1.3 檢查權與陷害教唆【100警大】 3-11
Topic2 臨檢盤查 3-16
3.2.1 警察臨檢盤查之處所1【筆者自擬】 3-16
3.2.2 警察臨檢盤查之處所2【105警特—行政警察人員(三等)】 3-22
3.2.3 進入場所【101警大】 3-24
3.2.4 治安全面攔檢【104警大】 3-29
【101警大—警佐(第2類)】 3-36
3.2.5 交通全面攔停【104警特—行政警察人員(三等)】 3-37
3.2.6 攔檢之判斷與基礎【筆者自擬】 3-40
【97警大】 3-43
3.2.7 治安攔停與交通攔停【103警大—警正】 3-49
【96警大】 3-51
【98警大—警佐(第2類)】 3-51
3.2.8 臨檢之要件、措施及救濟【103警特—行政警察人員(四等)】3-51
【94警大—分局長班】 3-56
【104警大—博班】 3-57
Topic3 警察資料蒐集 3-57
3.3.1 個人資料保護與警察職權【103警大】 3-68
3.3.2 通知到場【104警大—警正】 3-72
Topic4 即時強制 3-75
3.4.1 管束【100警特—行政警察人員(三等)】 3-75
【99警大—警佐(第2類)】 3-78
3.4.2 概括條款【93警大】 3-78
【99警大】 3-81
3.4.3 警察補充性原則【104警大—警正】 3-82
【98警大】 3-85
【104警大】 3-85
Chapter4交通執法
Topic1 行政救濟 4-4
4.1.1 交通執法與行政救濟【筆者自擬】 4-4
4.1.2 行政救濟與舉發類型【筆者自擬】 4-8
Topic2 酒後駕車之裁罰 4-15
4.2 拒絕酒測即處罰【筆者自擬】 4-15
Topic3 國家賠償 4-22
4.3 交通公務與國家賠償【94檢事官—偵查實務組(三等)】 4-22
Chapter5行政執行法
Topic1 總則 5-3
5.1.1 行政執行之意義【筆者自擬】 5-3
5.1.2 行政執行之救濟【筆者自擬】 5-5
【100行政執行官(三等)】 5-11
5.1.3 行政執行期間【100關特—關稅法務(三等)】 5-12
Topic2 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之強制 5-16
5.2.1 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筆者自擬】 5-16
5.2.2 限制住居【筆者自擬】 5-18
【101台大(B卷)】 5-20
5.2.3 拘提及管收【筆者自擬】 5-21
5.2.4 管收【102行政執行官(三等)】 5-23
5.2.5 管收與管束【104高大(丙組)】 5-30
【92行政執行官(三等)】 5-32
5.2.6 禁奢命令【99行政執行官(三等)】 5-33
5.2.7 有無公法上金錢給付之義務?【97律師(節錄)】 5-37
5.2.8 被處罰人死亡之執行【100調查人員—法律實務組(三等)】 5-40
5.2.9 自願接受執行【102司法官】 5-43
【101律師(節錄)】 5-46
Topic3 行為、不行為義務之強制 5-48
5.3.1 代履行【98行政執行官(三等)】 5-48
5.3.2 間接強制之手段【筆者自擬】 5-50
【筆者自擬】 5-52
Topic4 即時強制 5-54
5.4.1 即時強制之比較【100警大—警正】 5-54
5.4.2 直接強制與即時強制【101警大—警正】 5-58
【96行政執行官(三等)】 5-61
【100調查人員—法律實務組(三等)】 5-61
【101行政執行官(三等)】 5-62
【102司法官】 5-62
Chapter6社會秩序維護法
Topic1 社會秩序維護法之基本內涵 6-5
6.1.1 處罰法定原則【103警大】 6-5
6.1.2 責任要件與責任能力【筆者自擬】 6-9
6.1.3 行為責任與狀態責任【100警大(節錄)】 6-14
6.1.4 警察裁處違序案件之權限【104警大—警佐(第1、2、3類)】6-22
6.1.5 勒令歇業1【102警大】 6-24
6.1.6 勒令歇業2【105警特—行政警察人員(三等)】 6-28
【105警大—博班】 6-30
6.1.7 拘留【筆者自擬】 6-33
6.1.8 法定罰、宣告罰與執行罰【筆者自擬】 6-36
6.1.9 禁止雙重處罰原則【105警大—警佐(第1、2類)】 6-37
【97司法官】 6-41
6.1.10 留置與人身自由【102警大】 6-43
Topic2 分則要件 6-53
6.2.1 公告查禁之器械【101警大—警正】 6-53
6.2.2 非供自用轉讓特定票券圖利【104警大—警正】 6-57
6.2.3 吸食或施打「煙毒或麻醉藥品以外之迷幻物品」【102警大—警正】 6-62
6.2.4 冒用他人身分證明文件【104警特—行政警察人員(四等)】 6-65
6.2.5 明示禁止出入之場所【筆者自擬】 6-67
Topic3 釋字第666號解釋及第689號解釋 6-69
6.3.1 無故跟追他人【104警特—行政警察人員(三等)】 6-70
6.3.2 釋字第666號解釋1【101警大】 6-75
6.3.3 釋字第666號解釋2【104警大】 6-82
6.3.4 釋字第666號解釋3【101警特—行政警察人員(三等)】 6-88
Chapter7警械使用條例
Topic1 使用警械之客體、主體及各項要件 7-4
7.1.1 警察機關配備警械種類及規格表【104警特—行政警察人員(四等)】 7-4
【104警大—博班】 7-10
7.1.2 私人持有警械【104警大(警察法學)】 7-11
7.1.3 使用警械的時機【100警特—行政警察人員(三等)】 7-16
【101警大】 7-22
【103警大—警正】 7-23
7.1.4 致命性射擊【102警大—警正】 7-23
7.1.5 駐衛警察警械之使用【102警特—行政警察人員(三等)】 7-28
Topic2 使用警械後之補償及賠償—兼國家賠償與損失補償之概述 7-30
7.2.1 第一次權利救濟優先性【104台大(B卷)(節錄)】 7-35
7.2.2 國家賠償法公務員之責任【99檢事官—偵查實務組(三等)】 7-38
7.2.3 公有公共設施之責任【91司法官(節錄)】 7-43
7.2.4 使用警械後之賠(補)償制度【筆者自擬】 7-46
7.2.5 損失補償【104高考—智財行政(三等)】 7-56
Chapter8集會遊行法
Topic1 集會遊行法體系 8-11
8.1.1 許可制vs.報備制【103警特—行政警察人員(三等)】 8-11
【102警大】 8-18
8.1.2 集會遊行中角色的區分【筆者自擬】 8-19
8.1.3 釋字第718號解釋【筆者自擬】 8-23
8.1.4 釋字第445號解釋及釋字第718號解釋【筆者自擬】 8-26
8.1.5 集會遊行法第6條之禁制區【筆者自擬】 8-30
8.1.6 集會遊行法第10條之限制條件【筆者自擬】 8-31
8.1.7 集會遊行法第11條之不予許可【筆者自擬】 8-34
8.1.8 集會遊行法第33條之扣留【筆者自擬】 8-37
8.1.9 訴訟權範圍與集會遊行之救濟【筆者自擬】 8-40
Topic2 訴願 8-45
8.2.1 訴願法第1條「法律另有規定」【102律師(節錄)】 8-47
【99鐵特—法律政風(高員三級)】 8-51
【100身特—一般行政(三等)】 8-51
8.2.2 訴願審議委員會【94律師】 8-52
8.2.3 訴願管轄【93關特—關稅法務(三等)(節錄)】 8-55
【104關特—關稅法務(三等)】 8-62
Chapter9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
Topic1 行政中立法總論 9-3
9.1.1 立法目的及性質【改編自銓敘部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Q&A專輯】 9-3
9.1.2 適用之對象【改編自銓敘部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Q&A專輯】 9-5
9.1.3 適用、準用之對象1【改編自銓敘部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Q&A專輯】 9-7
9.1.4 適用、準用之對象2【改編自銓敘部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Q&A專輯】 9-8
9.1.5 適用、準用之對象3【改編自銓敘部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Q&A專輯】 9-10
Topic2 行為規範 9-12
9.2.1 公務人員與黨政的互動【改編自銓敘部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Q&A專輯】 9-12
9.2.2 上班或勤務時間【改編自銓敘部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Q&A專輯】 9-13
9.2.3 行政資源之範圍【改編自銓敘部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Q&A專輯】 9-15
9.2.4 參加、主持或聯署特定活動【改編自銓敘部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Q&A專輯】 9-16
9.2.5 站台、遊行或拜票【改編自銓敘部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Q&A專輯】 9-18
9.2.6 網路發表之言論【改編自銓敘部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Q&A專輯】 9-20
Topic3 救濟與違反的效果 9-22
9.3 救濟管道及保障【改編自銓敘部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Q&A專輯】 9-22
索引 I
本書使用說明 1
Chapter1總論
Topic1 警察與行政法中一般原理原則 1-3
1.1.1 行政的分類【96行政執行官(三等)】 1-4
【96司法官】 1-12
【91台大(A卷)】 1-13
1.1.2 行政程序法之適用範圍【89行政執行官(三等)】 1-13
1.1.3 依法行政原則【改編自104高考—航運行政(三等)(航港法規)】 1-16
1.1.4 層級化法律保留【87律師】 1-20
【92政大】 1-41
1.1.5 明確性原則【96檢事官—偵查實務組(三等)】 1-41
【95關特—關稅法務(三等)】 1-49
1.1.6 平等原則【102身特—法制(三等)】 1-50
【100司法官】 1-56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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