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只是關於音樂,同時更是關於尼克宏比、關於我們、關於生活著的一本書。
尼克宏比以散文的筆法,時而溫暖,時而英式詼諧地訴說著生活裡的音樂片斷。
那些心碎的時刻、悲傷的時刻、歡樂的時刻、失意的時刻、做愛的時刻……歌曲們都一一見證,從未缺席。
作者簡介:
尼克宏比
英國知名小說家莎娣史密斯(Zadie Smith)是這麼說尼克宏比的:「宏比篤信很棒的歌曲、很棒的書,還有,是的,很棒的足球比賽,都是巨大的能量。他是這麼熱衷於美好事物,說他是歐洲親善大使也不為過。」
現年四十九歲的他,畢業於劍橋大學,成長並居住於北倫敦,曾經是教師與記者,他的作家生涯從電視劇本開始,後來因為覺得「散文寫太爛,乾脆寫對白試試看」而寫了小說,話雖如此,他第一本暢銷書《足球熱》(Fever Pitch)卻意外的成為當年最叫好叫座的散文輯,獲得「威廉希爾年度運動好書」(William Hill Sporting Book of The Year)。
一九九五年的《失戀排行榜》(High Fidelity),一九九八年的《非關男孩》(About A Boy)更讓他成為英國最受歡迎的小說家。緊接著是極為成功的小說家人生,數部作品改拍成好萊塢電影。你手上的《三十一首歌》在二○○二年跨越大西洋,入圍了「美國國家圖書獎」(National Book Critics Circle Award)。
宏比說他的一天生活是這樣過的:「我每天早上大概十點到我住家附近的辦公室抽一堆菸,在白木的標題裡寫個幾句不知所云的東西,期間每五分鐘收一下電子郵件,要是什麼鬼也掰不出來就會很火大。中午回家吃飯,下午三點半接兒子,如果不用接兒子的話,就在那待到六點。其實有夠乏味的!」
宏比的最愛除了寫作閱讀,就是兵工廠足球隊與流行音樂。最近的作品是專欄結集《The Complete Polysyllabic Spree》,內容是宏比所喜愛的各種讀物與文章,以及相關。
譯者簡介:
陳玠安
居於花蓮,一九八四年生,著有《那男孩攔下飛機》一書,文字散見各報刊。雜誌/音樂網站專欄寫手。主持明日報新聞臺「橫陳」。mypaper.pchome.com.tw/news/coldbean/
簡辰緯
一九八三年出生,台北縣土城人,目前就讀於國立東華大學創英所文學研究組。極度喜歡恐怖片跟一切有趣的東西。
章節試閱
01引言:「青少年俱樂部樂團」〈妳的愛是我所來之處〉,「Teenage Fanclub」〈Your Love Is the Place Where I Come From〉
我們正身處於《暈菜的天使》(Speaking With The Angel)的發行午餐會上,我將一些短篇故事集結,以此書來替小犬的學校募款。我和夥伴們、出版商以及校方,都十分緊張於以這種辦法對應來賓們是否合宜--我們不知道結合閱讀與現場音樂表演能否達到預期的效果,與會者能否感到盡興?我很早就到達會場(Hammersmith Palais),當我四處走動時,有兩件事情同時引起我的注意力,其一是表演場地看起來非常棒;前一晚,某個大公司還在這裡舉辦辦公室派對,滿地都是閃亮的裝飾碎物和金銀鋁箔之類的東西。現在,雖然它看起來稍嫌寒酸,但效果性十足,宛如魔術般地象徵性質。另一件事則是「青少年俱樂部樂團」(Teenage Fanclub),允諾在此表演一場不插電(acoustic set)的演出(也正好他們正進行歐陸巡迴演出,所以有這樣的可能與機會)。
現場正在進行器樂測試(sound check),彼時樂團演奏著《妳的愛是我所來之處》(Your Love Is The Place Where I Come From),那是我最最鍾愛的專輯之一,也是《大不列顛北方之歌》(Songs From Northern Britain)中最迷人的歌曲之一。我在一旁聽著,完美音樂型態的表述,對應於那些華而不實的金料碎飾,感覺相當地美好。那一刻,與發行會失敗與否已無關,我知道那會是很特殊的聆賞經驗。而它的確是如此--它成為了我記憶裡最難忘懷,且參與其中的表演。
如今,當我聽到〈妳的愛是我所來之處〉時,總是憶及那個晚上--當然,難不成會有其他可能?簡而言之,當我決定將我所喜愛的歌曲寫成一篇篇散文並集合成冊(這其中有著某種困難的自律,因為曾有太多的選擇而走錯了路,並不是所想得那樣地完美),我便認定這些散文應該是要與人、事、地、物有直接的緊密關聯,如同「青少年俱樂部樂團」這樣的例子。但它們並非如此,也沒有真的如此。事實上,〈妳的愛是我所來之處〉可能是唯一的一篇。我開始想,怎麼會如此呢?何以只有這麼少的歌曲能夠匯聚我的感動,並將之寫成文章?答案很清晰的浮現:當你愛上一首歌,愛到足以在人生的任何階段裡都陪伴著你,那麼任何特殊、單一關於歌曲的記憶很快地變得不是重點。
如果我是在一九七五年某個女孩的房間裡聽見〈崎嶇路〉(Thunder Road),會覺得還挺好聽的,然後可能再也沒有見過這個女孩或者去找這首歌來聽;那麼當然很可能,當我再一次聽見它時,憶及的大概就是那女孩腋下體香劑的味道。不過,實際上事情不是這樣的;事實上是我聽了〈崎嶇路〉並愛上了它,而且我聽這首歌的頻率(驚人的),多到最後我只記得關於這首歌曲本身--那時我十八歲,關於那時,實在沒什麼好說的。多說了也是白說。
我記得以前在英國國家廣播電臺(BBC)有一首很恐怖的歌叫做〈媽媽我想喝杯水〉(印象中是這樣),這首歌總在星期六早上的兒童電臺節目中撥放。我想我沒有再聽過那首歌,不過如果是這樣,大概會產生那種,當我還是個小孩時,每個週六早上超出承受地聽著那歌曲的記憶。有一首「吉普賽國王樂團」(Gypsy Kings)唱的歌曲,提醒了我曾經在里斯本(Lisbon)的某場足球賽事裡,被一個天外飛來的塑膠啤酒瓶K到的事情。有些歌曲會讓我想起關於大學時代、前女友們,或夏日的打工時光,但種種這些對我來說,跟音樂一點關聯意義也沒有,他們只是記憶的一部分,我並不想寫關乎記憶的故事。那並非重點。那只能帶出類似某人說,他們一生中最愛的唱片,令他們想起了柯西加島的蜜月旅行,或家中的吉娃娃狗,其實也沒有多麼地喜愛音樂本身。我想書寫的是這些歌曲如何令我愛上它們,而不是我的人生賦予了歌曲什麼。
我幾乎沒有拒絕聆聽的音樂類型,但並不常聽古典樂與爵士樂。當人們問及我喜愛什麼歌曲,其實有些令我困擾於該如何回答,因為他們多半要的是歌手的名字,而我多半只能給他們曲名。多數時候我所能說的,就只有我深愛的這些歌曲,總想要哼上一小段,強迫他人聽聽,然後被那些跟我喜好相差甚遠的人們給吊起來。
對以下這些歌曲沒有感覺的,本人感到相當抱歉。
包括:喬亨利(Joe Henry)的〈健身床〉(Trampoline)、「馬里斯威廉斯&圓周樂團」(Maurice Williams & the Zodiacs)的〈停留〉(Stay),或索尼男孩威廉斯(Sonny Boy Williams)的〈救我吧〉(Help),還有「流浪者合唱團」(Outkast)的〈傑克森小姐〉(Ms.Jackson),以及任何露辛達威廉斯(Lucinda Williams)、「馬拉樂團」(Marah)、史摩基.羅賓遜(Smokey Robin-son)、歐魯達拉(Olu Dara)、「佩尼斯兄弟樂團」(Pernice Brothers)、朗塞克斯史密斯(Ron Sexsmith),和上千個樂手,包括馬文蓋(Marvin Gaye)。
我的老天爺。如果你還沒聽過真的應該聽聽他們是多麼偉大的音樂人……我的意思是,我之所以能榨出一些文字,然後把這本書在正常篇幅裡處理的正正當當……但那也依然不是重點,作家總是擠榨出一堆東西好讓文章或書能有足夠的文字量。所以你現在手上這本,實際上(我指的是:自然的、沒被強迫,沒接受什麼好處的情況下)是在正常篇幅狀況的特定的書本。如果你喜歡有機的(Organic),一本不在任何置入性行銷式強迫閱讀以及類固醇的幫助下完成的書,那正是這本了。而關於有機性的事物,你多少得付出一些什麼,事情總是如此。嗯……
02 布魯斯史普林斯汀〈崎嶇路〉,Bruce Springsteen〈Thunder Road〉
我記得在一九七五年聽到這首歌,並深深愛上它。最近幾週我聽著這首歌,仍然很喜愛。(是的,是在我的車上--但大概沒真的在開車,我絕對不是奔騰在任何高速公路上,風也沒有強襲過我的髮間,因為我的髮型沒什麼好吹的,所以那並不是在下我的史普林斯汀版本故事。)我愛上這首歌已經有四分之一個世紀,聽這首歌的次數實在是聽到已經比任何……我沒蓋你,根本沒有任何歌曲可以與之相比較。不過,看吧!我現在正要做的事情是把剛剛的大言不慚試圖軟化掉,然後鑽進任何一張黑膠色或很酷的唱片裡推翻自己。﹝很可能會是〈Let’s Get It On〉,我認為史上所創造出最棒的流行歌曲,極有可能就這樣進入了我最常播放歌曲名單前二十名,但不會是第二名。老實說啦--第二名很可能是「衝擊樂團」(The Clash)的〈在漢默史密斯俱樂部發表的白人〉〈(White Man)In Hammersmith Palais〉之類的。﹞
但這種說法好像又扯遠了。這麼說吧,我曾播放過〈崎嶇路〉一千五百次(依照二十五年來每週一次左右算來,應該挺合理的,再加上頭幾年反覆不斷地聆聽);剛說到的「衝擊樂團」之類的歌曲,聆聽的數字大概是五百次吧。換句話說,還真的是沒有競爭對手的一首歌。
話說回來,〈崎嶇路〉能夠在我的生命中存活如此之久,還真是件奇怪的事情,尤其當這麼多年來不斷地出現如此之多、似乎可與之相提並論的好歌曲,比方說〈梅姬玫〉(Maggie May)、〈嘿,裘德〉(Hey Jude)、〈天佑女皇〉(God Saved The Queen)、〈喚起它吧〉(Stir It Up)、〈孤獨叫人如此厭倦〉(So Tired Of Being Alone)、〈如今妳是個女孩了〉(You Are A Girl Now)--這些歌曲在我年歲漸長後,越來越不引起我的注目了。這並非我看不見此曲的缺點,〈崎嶇路〉的確在音樂和歌詞上都太過度推敲了些,﹝正如「合成芽樂團」(Prefab Sprout)曾指出的:相較起車子和女孩,關於人生的部分才是重點。當你試著寫一首關於救贖的歌曲時--提到救贖兩字絕對是個大災難。﹞--總而言之,這四分四十五秒幾乎可說等同於吉姆史坦曼和「肉塊樂團」整個音樂生涯的總和吧。同時它也正經八百的跟史普林斯汀本人有所落差,即便一九七五年哀愁的羅曼蒂克主義音樂不是那麼地傷感,但現在絕對是如此了。
不過,有些時候,偶發性質的書、音樂、電影或繪畫完美的展現了你究竟是誰,這種表述一個人的顯現並不發生在文字或影像中,它的連結性並沒有那麼直接,而要來得複雜許多。當我開始認真投入寫作的最初,我讀了安泰勒(Anne Tyler)的《鄉愁餐廳的晚宴》(Dinner at the Homesick Restaurant),立刻知道我自己究竟是屬於哪種人,以及我想要成為什麼樣的人。這究竟是好是壞我也說不上來。這種程序跟陷入愛河有些類似,你不會非得要去選擇最棒的、最聰明的,或是最美麗的人,還有其他的因素存在。就像相較之下,我會選擇厄普戴克(Updike)、凱魯亞克(Kerouac),或迪理羅(DeLillo)--比較陽剛氣息的作家,或至少比較晦澀一些的,而且是那種用比較多粗鄙字彙的--沒錯。儘管我在不同的時期景仰這些作家,不過這跟我要談的那種轉化是不同的事情。我所要談的是理解--或至少感覺起來,我是能夠理解的--每個關於藝術化的決心、每一種動力,在作者/作品間同時擁有的靈魂。
「這正是我」,當我在閱讀安泰勒那充滿豐沛哀傷情懷,並同時展露可人風格的作品,「我不會是其中任何一位主角,我跟作者一點也不相似,我也絕無經歷過她筆下的任何相似情境。但即便如此,我卻感同身受,在我的內心,我會使用這樣的說法,如果我有機會去闡述這般故事。」後來我終於有了機會,創造完全屬於我自己的部分,而非安泰勒的;但儘管如此,從閱讀安泰勒的這段經驗中,我感到強大的力量,關於那種認同感的連結,以致於我覺得自己還沒達到足以將自己表述完整的程度。
所以囉,即使我不是美國人、不再年輕、厭惡車子,並且可以理解有些人對於史普林斯汀的歌曲感到造作和誇大(但是為什麼他們不是發現其中充滿男子氣概的、堅定的愛國主義感,以及自身某種駑鈍沉默的特質--這種種的判斷與忽略,讓史普林斯汀的演唱生涯被災難式的誤解,這些誤解來自於那些聰明的傢伙,而事實上他們比史普林斯汀本人來得更駑鈍愚蠢許多)。〈崎嶇路〉是注定要與我對話的。這大概是因為有一部分是,嗯……甚至讓人感到羞愧的--他的歌曲在那個時期多半是關於如何功成名就,或至少是在大眾面前透過他的藝術表現方式取得樂迷/樂界的認同:當歌曲的最後一句「我將遠汲他方,並贏得勝利」,除了想到他已獲得勝利之外,還需多想什麼--這還是透過極為簡單的一種,像是美德般的效力,在一個又一個夜晚裡彈唱這樣的歌曲,然後臺下的聽眾與日俱增。﹝關於他所唱的那首〈蘿莎莉塔〉(Rosalita),一首極為深切、好笑又意外式的歡愉歌曲,除了他自己所言的「因為唱片公司主管蘿西,剛給了我一筆優渥的加薪」這樣的事情之外,我們哪還需要多想什麼--不就是唱片公司給了他一筆優渥的增額薪水嗎?﹞
這種想要成名的意圖一點也不讓人感到不爽,因為這來自一個永不自滿於現狀與無法被掌控的藝術家動力--他知道自己有什麼樣的天賦可以發光發熱,而所得理應實質的回報,在他看來像是一種純粹的儲金--高過於能夠成為一個高調宣揚的名人。主持一個電視益智問答節目,或襄助一個總統之類的。那一點也騷不到欲望的癢處。
當然--別聽信於其他人--如果你的夢想是成為作家。這裡有些黑暗的、骯髒的部分附屬於此類夢想;〈崎嶇路〉是我對每一封退稿信的回應,以及那些來自朋友與親戚們的種種懷疑表示。他們居住在那些充斥著失敗者的城鎮,我告訴自己,我將跟布魯斯一樣,要遠汲他方,並獲得勝利。﹝這些城鎮,順帶一提,乃劍橋(Cambridge)也--住著一群失敗的博士、醫生、律師以及學院人士--還有倫敦--一堆失敗者在各種領域裡取得功名--但無所謂。這就是我必須與之奮發的現實背景,而我的確也與之奮發。﹞
這首歌幫助我度過了許多時光,那些沒有什麼徵兆顯示我將要遠汲到哪裡去,或做些什麼大事業,更不是歌曲內所暗示的那般竄速。〈崎嶇路〉提及了年紀,因而包容了缺乏向前的動力。「嗯,所以你被嚇到了,且想著我們永遠不會再那般年輕了。」布魯斯這樣唱著,這一段彷彿是為我而唱的一般,每每當我在夜裡懷疑是否真的會有靈光乍現的魔術時刻:長久以來,我想著我不再那般年輕了,而且已經很長一段時光了--事實上,可說是幾十年來--甚至直至如今,我還是寧願把它解釋成一種對於中年的苦悶觀測,多於那些直逼而來的尖銳,在晚期青年時刻的恐懼。
同時它幫助了我別的事情。在八○年代的早期近中期,我開始聽這首歌的另外一個版本:史普林斯汀獨自抱著空心吉他在錄音室現場的〈未修飾草錄版〉(bootleg)﹝收錄在《戰爭與玫瑰》(War And Roses)中,此乃《生來勞碌命》的剪輯番外篇﹞,他以一種纏繞心頭、幽微倦懶的風格重現了〈崎嶇路〉,使得它像是一首向過往、向已逝之愛與失落的機會、自我稀釋、那些壞運氣與失敗的種種而述說的詩歌。同樣的那也給予我許多。事實上每當我試著憶及這首歌的最後一段,我總是想起這個空心吉他的版本。它的調子緩慢、情懷淒憂,徹底動容的說服聽者:他是一個能夠讓你信服他所唱出之真實的歌手--就兩個版本的對照來說,他則是一個有能力做出驚人分野的歌手。
有許多其他的〈未修飾草錄版〉都讓我十分喜愛且經常播放。《生來勞碌命》裡面的版本好在剛開頭的那幾段,喘息般的口琴與極其漂亮的鋼琴線,事實上聽起來像是一種,在唱片開始之前就已提到,或帶出了已經發生的什麼。一種重大且悲傷的什麼。但對於希望並未消極:〈崎嶇路〉正是《生來勞碌命》專輯的第一首歌曲。專輯一開始在效果上,已經有了歸屬的光榮謝幕。在七○年代末期,布魯斯史普林斯汀的演出中,從《在城鎮邊緣的暗闔》(the Darkness of the Edge of the Town)巡迴起,他擴大運用了這樣的效果,讓歌曲從他最知名的漂泊淒涼歌曲〈在街景的競馳〉後持續彈奏,其中口琴轉化了那兩首歌,像是一個突然間光榮閃耀的提示。那是有如漫長凋零的冬季過後,春天正欲到來的提示。在〈未修飾草錄版〉們與那些現場表演中,〈崎嶇路〉終於呈現了自己在《生來勞碌命》專輯中曾被推翻的救贖重要性。
或許這正是這首歌曲能夠常存我心的緣故吧。儘管它的能量、高音頻、快速奔馳的車子和髮型……它也可以是一首極其悲傷如輓歌般的曲子,在我年事漸長後仍舊深深吸引著我。當走到了這一步,真該說我太相信生命即是一種重大且悲傷的什麼,但對於希望仍未消極。它可能讓我陷入自我沉醉的沮喪,或讓我像個快樂的白痴。但無論是何者,〈崎嶇路〉能了解我的感覺與我是誰,而那終歸是藝術的一種慰藉吧。
後記
幾年前,我開始成為暢銷作家。首先是在英國,後來連在其他國家也是。這讓我發現(非常意圖矛盾的)我居然開始成為文學與文化主流的中堅分子之一。這不是我所預料的,更不是我有所心理準備的。雖然我看不出有什麼理由讓讀者排斥我的作品--它並沒有真的很艱澀,也並非那麼實驗性--對於我自己而言,我的書似乎還是比較像古靈精怪的輕量級作品。但突然間所有人,我所不認識不知道不喜歡,或無法預知其所以然的,全都開始對我的作品有了評論。類似是一個原本充滿新鮮感與原創性的作家一夜間陳腐老調、落入俗套,而我的書卻根本一字沒動,風格也沒變。我發現自己身處在一種議論紛紛的哈哈鏡世界中,那些朝著我而來的盡是扭曲或非議,但那根本不是我。這並沒有帶給我特定感覺的困擾,我知道以及認識的許多人,經歷了更糟糕的局面。不過的確在那種種情境之下,你很難去維持住自己想要做的東西。
而同時的史普林斯汀似乎早已找到應對之道。他的名字仍舊經常性地出現在無意義的狀況中﹝一年前或大概是那時候,我在報紙一角讀到有人公開批判東尼布萊爾(Tony Blair)喜歡布魯斯史普林斯汀--非常有意圖的,顯然是指名首相無可救藥的庸俗﹞。這些人只能看見哈哈鏡世界內遭到非議的、印象中的史普林斯汀。他從搖滾樂的未來被批判成笨拙招搖、只供給搖滾樂迷現場爽快感的愚傻藝人,只是又是一次其實什麼都沒變、音樂也沒變,只有知名度更上一層。
總之,他那種對自己意圖的堅韌程度,以及面對抨擊他品味的人們,卻依舊存有著自立的毅然態度,可以說是我的模範:有時候很難去記得,當大家開始喜歡你的東西時,並不全然意味著你在做的事情就是沒有價值的。真的。有時候,事實正好相反。
03 妮莉費塔朵〈如鳥兒般的我〉,Nelly Furtado〈Im Like a Bird〉
噢。當然,我可以理解人們不屑於流行音樂的種種。關於這點,我幾乎知道所有的因素。流行音樂是彆腳無價的、沒有想像空間的,曲子寫得很糟、老掉牙的製作,無病呻吟的、反覆嘮叨、無趣且幼稚的(雖然至少有四個上述的形容詞,同時也可用來形容對流行音樂總是進行個沒完沒了、抨擊那些時尚貴氣的雜誌和報章)。我深知這些,相信我。那個柯爾波特(Cole Porter)是比瑪丹娜或「崔維斯樂團」(Travis)來得好些,那些最流行的曲子,總是被拿來嘲笑,但那些被嘲笑的對象居然是小我三十歲的聽眾,而他們必須承受自己聽的歌曲有多遜。
三十五年以前,怎麼說那都是人生的黃金時期吧。在那段時期裡,難道不會有那麼一種小小的人生價值存在?就只是在電臺聽到一首歌,就這樣;然後跑去買那張唱片,接著每天都要聽上十次或者十五次……
關於現代流行音樂(Contemporary Pop)(我用這個詞彙來涵括靈魂、雷鬼、鄉村音樂、搖滾樂--所有會被定位在無價值的流行音樂),無論如何(你可以用很多介系詞或其他的表示方法,但總之難以對到他們的品味)就是配不上這些聽眾--讓我感到困惑的是:你從來沒有去聽,或從未在聽到任何新歌曲時感到快意,所有在生活裡會不自覺哼唱起來的曲調,通通都是多年前、幾十年前的,甚至幾世紀以前的曲子?你們真的這般否定自己對於那些曲調所具備熟悉感的愉悅?(順道一提,可能你的年代是人類史上第一個這麼斷然絕決否定那種愉悅感受的噢!)只是因為你怕自己看起來會像是個不知道哈洛布魯(Harold Bloom)是誰的人?哇。我猜你在派對裡一定很吃香噢。
最近讓我感到這樣的愉悅感,並且深深著迷的是妮莉費塔朵的〈如鳥兒般的我〉。只有歷史能指出和證明妮莉小姐會成為一個什麼樣的音樂人。雖然我的直覺告訴我,她並不會造成什麼世界級的大改變,但我得說我其實沒有什麼好憂慮的:我一定會永遠對她那令我上癮的、得不停地聽她的歌曲這件事感到可喜非常。那是一種無害的需渴,一種輕鬆的滿足感,在這世界上,能達到這般形式的事物其實不多。我甚至根本不想去創造一個理論,來辯駁其他人或什麼想法--雖然我不自覺地去思索,這是一首非常好的流行歌曲,富有著白日夢囈,以及一種受挫的樂觀主義,歌曲本身很快地就可以辨識之所以如此的孑然一身。重點是,在幾個月前這樣的情形並不存在,至少在我們享受到這首歌之前,而現在,它就在這裡,在此其中,有著小小的奇蹟。
戴夫艾格(Dave Eggers) 有個理論指出,我們之所以會一再地播放著歌曲,是為了要解答出這些歌曲。這倒是真的,在我們尋求並與新歌曲相處的初期,的確有一個階段,近似於一種費解情緒。這個狀況,就發生在〈如鳥兒般的我〉。
比如說,約莫在中段的部分,歌聲浮現著雙軌的樂句,那效果之突出--特別是對於一個不是樂手的人、一個熱衷於音樂、一個會因為單純到不行的音樂性技法,而感到無力抵抗與直接被誘惑的人。這絕對是飽滿新鮮,且令人上癮的!
這美好情況總有變成失去新意而漸漸微弱的時刻。在一段不短的時間之後,我解答了〈如鳥兒般的我〉。我不再那麼想要一再地聽這首歌曲了--一首三分鐘的歌曲能夠留存著神奇,也就是這麼一段時間而已吧。所以,沒錯,那些對流行音樂的價值感有所成見的人來說,它是可拋棄式的、一般的。但是,難道我們不該也對〈月光奏鳴曲〉(Moonlight sonata)、『克莉絲汀娜的世界』(Christinas World),還是《不可兒戲》(The Importance Of Being Ernest)感到厭煩透頂嗎?它們是那麼地空泛!什麼也沒留下!我們已經把它們給榨乾了!
於是,我得到了一種認知:那些極端的、對於流行音樂感到自大與不屑的人們,會一再地去看博肯奈兒女士(Lady Bracknell)以可笑的聲音說著「一個手提包?」,他們不覺得那樣的玩笑早已耗盡了嗎?或許可拋棄式、一次性的特性是流行音樂成熟的某種信息,一種對於其本身有限性特質的承認,更超乎對其持著相反的議論。不管如何,那天我坐在候診室,有四位加勒比海裔女孩,耐心的在外頭等候著她們母親的診療,那時突然間連結到了妮莉費塔朵的歌曲。她們熟記著歌詞且伴隨著一些舞步,一起重覆地唱著,毫不隱藏對歌曲的熱烈喜愛。對於我與她們之間有著相同的喜好,當下深深地感到快樂。我感受到的是,即使我們住在同一個世界,這樣的事情依舊不常遇見的。
一年中有幾回,我會錄製一捲卡帶放在車上播送,內容都是近幾個月內我所喜愛的新歌,每一回當我完成這樣一捲卡帶時,都無法相信還會有下一捲。不過總是會有的,而且是我迫不及待要有下一捲!你只需要多幾百個這般的事情,就可以找到一個值得活著的人生。
04「齊柏林飛船」〈碎心者〉,「Led Zeppelin」〈Heartbreaker〉
傳統上,男孩子之所以對重金屬音樂(nu-metal,或是饒舌金屬)迷戀的解釋,牽涉到將吉他視作為陽具的替代物、同性情慾,所有會預示著墮落、性慾上的迷惘,以及難以駕馭、病態官能症的那些東西。的確,有一陣子我曾短暫地迷戀愛爾蘭藍調搖滾吉他手羅利蓋勒格(Rory Gallagher)(什麼碗糕也沒得到);而事實是真的,我也會那樣。當在我生命中成為搖滾迷後的頭三四年裡,只聽那些會開心地承認自己會食用囓齒類以及/或者爬蟲類動物的歌手。同時我也懷疑有一種音樂上、而非病態上的,早期我與「齊柏林飛船」、「黑色安息日」(Sabbath),以及「深紫色樂團」(Deep Purple)調情的解釋,換句話說,是我那時無法相信自己對歌曲的判斷。就像自命不凡卻際遇黯淡、除非有字幕否則就不看電影的成年人一樣,我不聽任何沒有覆蓋於吵雜之下,或是沒有扭曲的電吉他歌曲。
當時的我又怎麼知道那音樂究竟好不好呢?鋼琴或是空心吉他所演奏的歌曲,由沒有落腮鬍或是小鬍子的人(舉例來說,女孩子),或是吃沙拉而非囓齒類動物的人們所唱的歌曲……好吧,那可能會是糟糕的音樂,只是試著要捉弄我罷了;那可能是假裝要當「披頭四」但卻不是這麼回事的人們。我要怎麼知道呢,如果這一切都如此這般被隱藏著?都不要好了。最好避免那些關於好壞的問題,只要牢牢地黏在嘈雜的聲音上就好。因為你不大可能在那上面鑄下什麼大錯。
歌名多少也有幫助。沒有包含明顯重金屬象徵的歌名,正如沒有吵鬧吉他的音樂:有些人也許試著要讓你的錢離開你的口袋,騙你去思考說那是某種並非如此的東西。讓我們看看瓊妮米雪兒(Joni Mitchell)的《憂鬱》(Blue)。好吧,我曾試過,但很困難,而且我不相信它。你還真能輕易地想像說一首叫做〈我的老頭〉(My Old Man)﹝絕非因為我爹喜歡一首叫做〈我老頭是個清道夫〉(My Old Man’s A Dustman)的歌曲﹞,或是〈微小碧綠〉(Little Green)﹝絕非因為我爹喜歡一首叫做〈小青蘋果〉(Little Green Apples) 的歌曲﹞有多爛;天曉得你無法藉著聆聽這他媽的東西來判斷整張專輯的好壞。
但是,舉例來說,「黑色安息日」《偏執狂》(Paranoid)專輯裡的歌曲是一致的、可依賴的,立即就能顯示出質感。那裡不可能會有一首叫做〈鐵漢〉(Iron Man)、〈戰爭豬玀〉(War Pigs),或是--還真是有超過到--〈鼠輩沙拉〉(Rat Salad)的爛歌嘛!
所以對我來說,試著去喜愛較安靜的歌曲--鄉村、靈魂和民謠歌曲,由女性演唱的民歌和鋼琴、中提琴或該死的其他樂器所彈奏的歌曲,以及有著和諧性和類似〈凱莉〉(Carey)(因為哪個具有一對完善耳朵的人會不愛《憂鬱》專輯?)的歌曲--這並不代表年歲漸長,而是獲得了一種音樂上的自信,一種自我判斷的能力。有時候隨著年月飛逝,似乎骯髒的吉他被層層刮除了,直到最終,我到達了一種階段,能去判別喬治瓊斯(George Jones)歌曲好壞的階段。歌曲們就那樣地寬衣解帶,上頭沒有層層的芬得牌•史崔卡斯特電吉他系列(Strato-
caster),去除掉這些東西的歌曲,十分嚇人--你必須要為了自己而去理解他們。
接著,一旦你這樣做了,你就會像十四歲時一樣,對自己的判斷感到既懶惰又害怕。你如何分辨一張CD的好壞?答案是,你尋找著代表好品味的證據。一張情緒化的黑白封面、有中提琴的證據;也許從優美的或反諷的歌名中尋找客座樂手的身影;也許是一張引用了《Mojo》雜誌,或某大幅報紙評論的封面貼紙,或者還有一些能與文學和電影相連結的指涉。你不再聽那些尖叫著、穿著皮褲,以及頭髮蓬亂的男人們一起製作的歌曲。當歌曲如此吵雜由明顯地對現代性美學充滿敵意的人們所彈奏著的時候,你要怎麼去理解那到底是好還是壞呢?
我發現在過去幾年的某些時刻,我對碳水化合物的音樂飲食攝取量過少,而那些明快間奏(riff)的搖滾,則是營養充足--特別是在車上或書展中,當你需要某些迅速價廉的東西幫助你度過漫漫長日的時候。「超脫樂團」(Nirvana)、《善變》專輯(The Bends)和「化學兄弟」(The Chemical Brothers)再次刺激了我的食慾;但是,唯有「齊柏林飛船」能完全地滿足我。事實上,如果我必須要對迷惑的外星人哼唱一段藍調金屬(Blues-Metal)間奏的話,我會選「齊柏林飛船」《齊柏林二號》(Led Zeppelin II)中的〈碎心者〉(Heartbreaker)。不太確定我那「噹噹噹噹-達達噹,達達達達達-噹噹達達噹」(DANG DANG DANG DANG DA-DA-DANG,DA-DA-DA-DA-DA DANG DANG DA-DA- DANG)是否會特別讓他開心,但我自認已做了情況允許下最完善的一切。就算寫下這樣的東西(儘管有著大寫字母的協助),對我來說,似乎那首歌既壯觀又愚蠢的嘈雜,仍被有效率且明確地表達了。
再讀一次。看到了嗎?帥呆了。
在重新探索「齊柏林飛船」,以及聽「化學兄弟」和《善變》專輯時,最讓我欣喜的事情是,他們不再那麼舒適地被我的生命接納了。較年長時,許多購買的東西都跟適應有關聯:我有孩子、鄰居,以及一個很開心在她生命中不用再聽到明快間奏的藍調金屬,或是重拍搖滾節奏(block-rockin’beat)的伴侶;我的時間較少了,對狗屁不通事情比較無法容忍,對優秀的品味更有興趣,對自我的判斷也自信多了。環繞於我身邊的文化是對我的人格特質和生命狀況,什麼東西該是什麼樣子之類的反射。但是,在學習之中,事物也漸漸迷失了,同時那些迷失的事物之一就是--隨著(其實我不太知道那是什麼)那些扯到重病孩子的醫院戲劇,還有實驗電影--吉米佩吉(Jimmy Page)--的品味;他所製造的噪音不再是現在的我了,但那仍是很值得聆聽的噪音;也是某種教誨吧:想要聰明地成長,終究是要付出代價的。
01引言:「青少年俱樂部樂團」〈妳的愛是我所來之處〉,「Teenage Fanclub」〈Your Love Is the Place Where I Come From〉我們正身處於《暈菜的天使》(Speaking With The Angel)的發行午餐會上,我將一些短篇故事集結,以此書來替小犬的學校募款。我和夥伴們、出版商以及校方,都十分緊張於以這種辦法對應來賓們是否合宜--我們不知道結合閱讀與現場音樂表演能否達到預期的效果,與會者能否感到盡興?我很早就到達會場(Hammersmith Palais),當我四處走動時,有兩件事情同時引起我的注意力,其一是表演場地看起來非常棒;前一晚,某個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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