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平凡的生活裡,
真正的危險並非來自那些我們可以意會、預想的事物,
而是我們自己。
瑞蒙‧卡佛創作生涯巔峰之作!◇ 《君子雜誌》評譽:卡佛作品為「男人必讀之書」首選!
◇ 郭強生(國立東華大學英美語文學系教授)/專文推薦
◇ 12篇經典之作,首次完整譯介,在台灣問世!
◇ 《大教堂》為眾所公認卡佛寫作生涯中最成熟的作品!
◇《大教堂》所收錄短篇小說〈一件很小、很美的事〉獲美國「歐.亨利文學獎」!卡佛曾自述:「《大教堂》中的小說,與我過去的小說相比,更加豐滿,文字更慷慨,也更積極了一些。」的確,這本被譽為卡佛巔峰之作的《大教堂》,所收錄的十二篇短篇小說裡,我們可見到卡佛以一貫的犀利極簡筆觸,描繪出無情瓦解的日常生活,同樣矛盾而充滿妙趣的對話,同樣的平凡無奇小人物,卻多了人性的溫度與光輝。
〈一件很小、很美的事〉描寫一位母親為兒子訂了生日蛋糕,但兒子卻在生日當天車禍,隨即昏迷不醒。當她與丈夫守在醫院時,早把蛋糕的事情忘得精光,而不知內情的蛋糕師傅也不斷打電話給她們,並被當成惡意的騷擾者。誤會越積越深,孩子最終不幸過世,當夫婦倆猛然意識到騷擾者的真實身分後,憤而決定報復……
〈大教堂〉呈現人與人之間一種微妙而凌駕感官之上的聯繫:一位男子的太太表示將邀請與她通信多年的盲人朋友前來作客,半出於嫉妒,半出於對殘障人士的排拒,男子對此頗感不是滋味,客人來訪當晚,他更從太太與盲人的交談中隱隱感覺自己的地位受到威脅。然而當妻子睡著後,在客廳無事可做的盲人和男子,竟透過一種奇特的遊戲,找到彼此心靈相通的片刻……
相較於卡佛的早期作品集結《能不能請你安靜點?》,《大教堂》所刻畫的現實雖依舊荒謬崩解,但不同的是,這一次,卻讓我們看見了人與人之間最隱藏難察的善意與希望。沒有偉大的結局或不切實際的救贖,卻能讓人在掩卷之後,不經意地一再想起。
作者簡介:
瑞蒙.卡佛(Raymond Carver,1938-1988)
美國短篇小說家,詩人。
被譽為自海明威以降,最具有影響力的美國短篇小說家。
《倫敦時報》推崇他是「美國的契訶夫」。
1938年,出生於俄勒崗州,19歲高中畢業後,即奉子成婚。他曾做過鋸木工人、門房、送貨員、圖書館助理維生,但生活仍難以為繼。卡佛人生的前半部分,在失業、酗酒、破產中度過,妻離子散,貧困潦倒,但始終懷抱著作家夢,堅持創作。
他的寫作功力是苦學而來,直至四十歲,即70年代後期,才逐漸在文壇嶄露鋒頭,而後在1983年獲米爾德瑞─哈洛斯特勞斯生活年金獎;1985年獲《詩歌》雜誌萊文森獎;1988年被提名為美國藝術文學院院士,並獲哈特福德大學榮譽文學博士學位,同時獲布蘭德斯小說獎。然而,卡佛享受成名的滋味並無太久,只活到五十歲就過世了。他所留下的作品並不多,主要有《能不能請你安靜點?》、《大教堂》、《憤怒的季節》等短篇小說集和詩集。作品亦被改編成《銀色.性.男女》等電影。
儘管卡佛一生創作並不豐,對後世作家的影響卻相當巨大,尤以村上春樹為著。這位日本當代名家,曾譯過卡佛許多作品,為他做過很多評註,更直接透露自己在寫作上受到卡佛很大的影響,卡佛是他最景仰的美國偉大作家。學界亦常以兩者的文本做比較。村上說:「我的寫作,多數來自瑞蒙‧卡佛的啟發。」
卡佛的文字向來被歸為極簡主義,他作品中快樂的成分不多,大都是讓人想笑又笑不出來的黑色幽默;而他所描寫的,大多來自生活物品與細節,以及再平凡不過的小人物:舉凡情人、夫妻、母子、同事等,或是電話、電視、咖啡,都成為卡佛書寫的對象。他的小說沒有災難劇情的表相,卻有最波動、最無奈的人生際遇與寫照,就如他所言:「對大多數人而言,人生不是什麼冒險,而是一股莫之能禦的洪流。」
瑞蒙.卡佛的作品之所以能夠跨越世紀,三十年來持續被全球廣大的讀者拜讀,影響後世作家,或許正在於他不為任何「偉大」的目的而書寫,雖不經意,卻深刻地為我們鑿斧出最偉大動人的生命之書。
譯者簡介:
余國芳
中興大學合作學系畢業,曾任出版社主編,目前是自由譯者,有《大魚老爸》、《在地圖結束的地方》、《爆醒惡夢的第一聲號角》、《屠夫男孩》、《冥王星早餐》、《慾望的盛宴》、《輝丁頓傳奇》、《外出偷馬》、《能不能請你安靜點?》等超過四十部文學與非文學譯作。
章節試閱
一件很小、很美的事
星期六下午她開車到購物中心的麵包店。在看過貼在活頁紙上的蛋糕圖片之後,她訂了巧克力口味,這是孩子的最愛。她選的蛋糕上裝飾著一艘太空船,發射台上空撒著白色的小星星,另外一頭是一顆用紅色糖衣做的星球。他的名字,史考帝,要用綠色的字體寫在這顆星球底下。那個脖子很粗、有點年紀的麵包師傅不發一語的聽她說話,她告訴他小孩子下週一滿八歲。麵包師傅穿著類似工作服的白圍裙。圍裙的帶子從胳臂底下繞到背後再回到前面,牢靠的綁在厚實的腰圍底下。他用心聽著,兩手擦著圍裙,眼睛看著那些照片,由著她講。他不催促她。他才剛到班,這一整晚他都會在這兒,烘麵包烤麵包,他一點也不急。
她告訴麵包師傅她的名字,安妮.魏斯,還有電話號碼。蛋糕會在星期一早上出爐,那天下午孩子的生日派對絕對趕得及,時間很充裕。麵包師傅不苟言笑。他們兩人之間沒有一點歡樂的互動,只有幾句最基本的對話,交換一些必要的資料。他讓她覺得很不自在,她不喜歡這樣。他在櫃台上拿起筆彎下腰的時候,她打量著他粗俗的面貌,心裡狐疑著,不知道他這一生除了當麵包師傅以外還有沒有做過別的事。她是一個母親,三十三歲,在她眼裡的每個人,尤其像這個麵包師傅的年紀――一個老到足以做她爸爸的男人――肯定都會有兒女,也肯定經歷過這一段有著蛋糕和生日派對的特別日子。他們之間應該會有這些共通的地方才對,她想著。他對她太「硬」了――不是沒禮貌,而是生硬。她不想再跟他攀什麼交情。她朝著麵包店裡面張望,望見一張厚重的木頭長桌,桌子一頭堆著鋁製的派餅鍋,旁邊一個金屬容器裡裝滿了空的框架。還有一只大到驚人的烤箱。收音機裡播放著西部鄉村樂曲。
麵包師傅在訂貨卡上填好資料闔上活頁簿,看著她說,「星期一上午。」她道謝之後,就開車回家了。
星期一上午,這位生日男孩跟另外一個小男孩一起走路上學。兩個人把一包薯條傳來傳去的吃著,生日男孩想要知道今天下午他的朋友會送他什麼樣的生日禮物。生日男孩沒注意看路,在十字路口,一腳剛跨出路邊,立刻被一輛車子撞到了。他側身摔倒,腦袋歪向水溝,兩腿伸在路面。他的眼睛閉著,兩條腿卻前前後後的動著,好像要爬上什麼東西似的。他的朋友扔了薯條開始大哭。那車往前開了一百多呎在路中央停住。駕駛座上的人轉過頭往後看。他等到男孩東倒西歪的站起來。男孩有些站不穩,一副暈頭轉向的樣子,好在沒什麼大礙。那名駕駛發動引擎開走了。
生日男孩沒有哭,也沒說話。他朋友問他被車撞的感覺,他也不回答。他往家裡走,他的朋友繼續往學校走。生日男孩一到家,就把這事告訴了媽媽――她陪他坐在沙發上,握住他的手擱在她腿上,嘴裡說著,「史考帝,你真的覺得還好嗎,寶貝?」心裡想著無論如何要撥個電話給醫生的時候――他忽然倒在沙發上,閉起眼睛,整個人癱軟了。她發現怎麼叫都叫不醒他,趕緊打電話找正在上班的丈夫。霍華要她保持冷靜,千萬保持冷靜,他為孩子叫了救護車,自己也立刻趕去醫院。
當然,生日派對取消了。孩子住進了醫院,輕微腦震盪加上休克。有嘔吐的情形,而且肺部積水,當天下午就得抽除。現在他似乎睡得很沉很沉――但並不是昏迷,法蘭西斯醫生看見這對父母驚恐的眼神,特別強調,絕對不是昏迷。當晚十一點,孩子在經過一連串X光檢查和各種檢驗之後,顯得安穩多了,等他清醒過來恢復知覺頂多是時間早晚的問題,霍華便離開了醫院。那個下午,他和安妮一直待在醫院陪著孩子,他想回家沖個澡換套衣服。「我一個鐘頭就回來,」他說。她點點頭。「沒關係,」她說。
「這裡有我。」他親親她的額頭,兩個人拉了拉手。她坐在病床邊的椅子上看著孩子。
她要等他清醒,等他好轉,她才能放下心。
霍華從醫院開車回家。他在潮濕黑暗的街道上開得飛快,忽然驚覺不對,慢慢減低了速度。到現在為止,他的人生一直走得很順很快意――大學,完婚,再多讀一年大學,取得了高階的商管學位,成為一家投資公司的小股東。還當了父親。他很幸福,應該說,很幸運――這一點他很清楚。他的父母健在,他的兄弟姐妹都過得不錯,他大學裡的那些朋友在業界也都有各自的地位。到目前為止,他沒有經過太大的風浪,順利的避開了那些存在著的惡質力量――如果運氣不好,如果情勢忽然轉變,就會碰上它,把人整個拖垮。他轉上車道,停下車,覺得左腿在抖。他在車上坐了一會兒,努力叫自己用理智的態度面對眼前的狀況。史考帝被車撞了,住進了醫院,不過他不會有事,他會好起來的。霍華閉起眼睛,用手抹了把臉。他下車走向前門。屋裡的狗在吠,電話響個不停,他開了門鎖,摸索著電燈開關。他不應該離開醫院的,不應該。「糟糕!」他說。他抓起電話說,「我剛進門!」
「這裡有個蛋糕還沒來提走,」電話那一頭的聲音說。
「你在說什麼?」霍華問。
「一個蛋糕,」那聲音說,「一個十六塊錢的蛋糕。」
霍華把話筒緊貼著耳朵,完全不清楚是怎麼回事。「我不知道什麼蛋糕,」他說。「天哪,你在說些什麼啊?」
「別跟我玩這套啊,」那聲音說。
霍華掛斷電話,走進廚房給自己倒了杯威士忌。他撥電話到醫院。孩子的情況還是照舊;還是在睡,沒有任何變化。浴缸裡放了水,霍華在臉上塗抹泡沫刮鬍子。他剛剛躺進浴缸,閉上眼,電話又響了。他吃力的爬出來,抓了條毛巾,急急忙忙衝過房間,一路的說,「笨哪,真是笨哪,」他恨自己幹嘛離開醫院。他接起電話大嚷,「喂!」電話那頭沒有半點聲音。對方掛斷了。
他回到醫院的時候剛過午夜。安妮仍舊坐在床邊的椅子上。她抬頭看了看霍華,再看回到孩子身上。孩子的眼睛還是閉著,頭上也還是紮著繃帶。他的呼吸平靜均勻。一瓶葡萄糖液吊在病床上方的儀器上,一條管子從瓶子延伸到孩子的手臂。
「他怎麼樣?」霍華問。「這些東西是幹嘛的?」他指指那瓶葡萄糖和管子。
「法蘭西斯醫生交代的,」她說。「他需要補充營養,需要保持體力。他怎麼還不醒過來呢,霍華?我不懂,如果沒事怎麼不醒呢?」
霍華伸手摸著她的後腦勺,手指順著她的頭髮。「他會好的,再過一會兒就會醒的。法蘭西斯醫生很清楚病情的。」
過了半晌,他說,「不如妳先回去休息一下,這兒有我。只是別去理會那個老打電話來的傢伙,馬上掛斷就是了。」
「誰老打電話來?」她問。
「我不知道誰,還不就那些喜歡隨便撥電話的無聊人嘛。妳走吧。」
她搖搖頭。「不了,」她說,「我可以。」
「聽話,」他說。「回去歇一會兒,早上再來跟我換班。不會有事的。法蘭西斯醫生怎麼說的?他說史考帝會好起來的。我們不必擔心。現在他只是在睡覺罷了,不會怎樣。」
一個護士推開門,向他們點個頭走到病床邊。她把孩子的左手從被子底下拿出來,用手指搭著他的手腕,看著手錶,幫他把脈。過一會兒,她把孩子的手臂放回被子底下,再轉到床尾,在掛在那裡的一塊板子上寫了些東西。
「他怎麼樣了?」安妮說。霍華的一隻手按著她的肩膀。她感覺得出他手指的壓力。
「他很穩定,」護士說。接著她又說,「醫生一會兒就會過來。醫生回醫院了,正在查房。」
「我剛才跟她說要她回家去休息,」霍華說。「現在還是等醫生來過了再走吧,」他說。
「她可以回去,沒問題的,」護士說。「如果兩位想回去休息,都沒問題。」護士是一個金髮大個子的斯堪地那維亞女人,說話帶著一絲特別的口音。
「我們先聽聽醫生怎麼說吧,」安妮說。「我想跟醫生談一談。我覺得他不應該老是這麼睡著,這不是好現象。」她一手舉到眼睛上面,頭微微的向前傾。霍華握住她肩膀的力道加重了,他的手慢慢移到她的脖子,手指揉捏著她脖子上的肌肉。
「法蘭西斯醫生過幾分鐘就會來了,」護士說著,離開了病房。
霍華注視著兒子,小小的胸膛在被子底下輕輕的起伏著。從這天下午安妮打電話到他辦公室找他開始,過了那驚嚇爆點的幾分鐘之後,現在是頭一次,他全身上下感受到了真正的恐懼。他拚命搖頭。史考帝沒事,他只是換了個地方睡覺,不在家裡自己的床上,而是睡在醫院的病床,頭上裹著繃帶,手臂插著管子而已。目前他就需要這個救助。
法蘭西斯醫生進來了,他跟霍華握握手,其實兩人在幾小時前已經見過面。安妮從椅子上站起來。「醫生?」
「安妮,」醫生點點頭。「我們先看看他現在情況如何,」醫生說。他走到病床邊,把把孩子的脈搏。翻開孩子的眼皮,看完一隻再看另一隻。霍華和安妮站在醫生旁邊看著。醫生把被子拉開,用聽診器聽過孩子的心和肺。他用手指在孩子的腹部這裡那裡的按著。忙完之後,他走到床尾,查看那份表格,然後望著霍華和安妮。
「醫生,他怎麼樣?」霍華說。「他究竟怎麼回事?」
「他為什麼不醒過來?」安妮說。
醫生是個寬肩膀的俊男,有著一張健康黝黑的臉孔。他穿了三件式的藍色西裝,打著條紋領帶,戴一副象牙白的袖釦。一頭灰髮整齊的往後梳著,看起來就像剛聽完一場音樂會回來的樣子。「他沒事,」醫生說。「沒什麼太大的問題,我覺得,情況應該更好才對。不過他真的沒事。我也希望他能夠醒過來,應該快了吧。」醫生再看一次那孩子。「再過幾個小時,等一些檢驗報告出來之後,我們對病情就會更清楚了。不過他現在真的沒事,相信我,除了頭蓋骨有些細微的裂縫。這點很確定。」
「天哪,」安妮說。
「還有些腦震盪,之前我也說過。當然,你們知道他休克了,」醫生說。「在休克的病例裡有時候就會這樣。嗜睡。」
「他脫離危險了嗎?」霍華說。「之前你說他沒有昏迷。現在你也不認為這叫做昏迷―― 是嗎,醫生?」霍華等著答案。他注視著醫生。
「對,這不能算是昏迷,」醫生邊說又再看了孩子一遍。「他只是處在一種深度的睡眠當中。這是身體採取自我復元的一種方式。他當然脫離危險了,這點我可以非常肯定。不過等他醒過來,等到那些檢驗報告出來之後,我們就可以掌握得更清楚了,」醫生說。
「這還是昏迷吧,」安妮說,「在某種程度上。」
「還不算,不算是真正的昏迷,」醫生說。「我不認為這叫昏迷,現在還不到這個程度。他休克了。在休克的案例裡面,這種反應很平常;這只是一種身體受到創傷後的暫時性反應。至於昏迷。昏迷是一種深度的、持續性的無意識,這種情況可以持續好幾天,甚至好幾個禮拜。史考帝不屬於那個範圍,就目前來說。我相信他的情況到明天早上一定會有明顯的改善。我敢打包票。等他醒了,狀況就會更清楚,就快了。當然,兩位想要留在醫院或者回家休息,都可以。離開一會兒絕對沒有問題。對兩位來說這真的很難熬,我知道。」醫生再次看著男孩,觀察他,然後轉過頭對著安妮說,「妳盡量放寬心,年輕的小媽媽。相信我,該做的我們都做了。現在就只剩再多等一點時間的問題了。」他向她點個頭,跟霍華再握一次手,離開了病房。
安妮把手放在孩子的額頭上。「還好他沒發燒,」她說。一會兒她又說,「天哪,他怎麼那麼冷。霍華?他應該這樣的嗎?你來摸摸他的頭。」
霍華摸了摸孩子的太陽穴,他的呼吸也變慢了。「應該就是這樣吧,」他說。「他休克了,記得吧?醫生說過的。醫生剛才來過。要是史考帝情況不好,他早就會表示了。」
安妮咬著嘴唇站了一會兒,坐回到椅子上。
霍華坐入她身旁的那張椅子,兩個人對望著。他很想說兩句安慰她的話,可是他自己也在害怕。他握住她的手放在他的腿上,有她的手在他腿上的感覺令他踏實許多。他拿起她的手用力的捏著擠著。兩個人就這樣手握手的坐著,守著孩子,什麼話也不說。他不時的用力捏一下她的手。最後,她把手抽開了。
「我在做禱告,」她說。
他點點頭。
她說,「我以為我已經忘記怎麼禱告,現在全都想起來了。其實只要閉上眼睛說,『上帝,請幫助我們――幫助史考帝。』剩下的就很容易了。說詞都是現成的。或許你也可以試試,」她對他說。
「我禱告過了,」他說。「就在今天下午――是昨天下午,我說的是――就在妳打電話給我之後,我一直在禱告,」他說。
「太好了,」她說。到現在為止,她第一次有兩個人一起攜手共度難關的感覺。她驚訝的發現,在這一刻之前,這件大事似乎只跟她和史考帝有關係。她始終沒有讓霍華參與,雖然他一直在這裡,一直不可少。她很高興,她為自己能夠作為他的妻子而感到高興。之前的那個護士又進來幫孩子測脈搏,檢查掛在床頭的點滴瓶。
過了一個小時,另外一個醫生進來。他說他的名字叫帕森,從放射科來的。他蓄著落腮鬍,穿著便鞋、牛仔襯衫、牛仔褲。
「我們帶他下樓去照幾張片子,」他對他們說。「我們需要再多照幾張,還要做一次掃描。」
「什麼?」安妮說。「掃描?」她站在醫生和病床的中間。「X光片你們不是都已經照過了?」
「恐怕還需要再照幾張,」他說。「不必擔心。我們只是多照兩張片子,再做一次腦部掃描。」
「我的天哪,」安妮說。
「像這類的病例,這些都是完全正常的程序,」這個新來的醫生說。「我們只是想正確的查出他不醒過來的原因。這是正常的醫療程序,真的一點都不用擔心。過一會兒我們就來帶他下去,」醫生說。
不到一會兒,兩名護工推著輪床進來病房。兩個都是黑頭髮、黑皮膚的男性,穿著白色的制服,他們互相用外國話交談了幾句,接著把孩子手臂上的管子解開,再把他從原來的病床移到輪床上,推出病房。霍華和安妮跟著一起進了電梯。安妮注視著孩子。電梯往下降的時候,她閉起了眼睛。兩名護工各站在輪床的一頭,都不說話,只有一次,其中一個用他們的語言對另外一個說了一句什麼,而另外那個只是用微微的點頭作為答覆。
那天早上稍後,當X光科候診室的窗戶開始出現陽光的時候,他們把孩子推出來了,推回到原來的病房。霍華和安妮又一次跟著他一起搭電梯,又一次站回到原來病床邊的位置。
他們等候了一整天,孩子仍然沒有醒。偶爾一下下,夫妻倆當中的一個會離開病房到樓下咖啡廳喝杯咖啡,然後,像是忽然覺得有罪惡感似的,又趕緊離開餐桌奔回病房。法蘭西斯醫生那天下午又來查看孩子一次,還是告訴他們說他的情況不錯,隨時都有醒來的可能,之後就離開了。一些護士,跟前一晚不同的護士,不斷的進進出出。然後一個化驗室來的年輕女子敲門進來病房。她穿著鬆垮的白長褲和白上衣,拿著一小盤東西,她把小托盤放在病床旁邊。沒跟他們說一句話,就往孩子的手臂上抽血。那女的在孩子手臂上找著了正確的位置,一針扎下去的時候,霍華閉起了眼睛。
「我不明白這是做什麼,」安妮對那女的說。
「醫生交代的,」年輕女子說。「我都聽醫生的。他們說抽這個,我就抽這個。他怎麼了?」她說。「他好可愛。」
「他被車撞了,」霍華說。「是肇事逃逸,撞了人就跑了。」年輕女子搖搖頭,再看看男孩,便端起托盤離開病房。
「他怎麼就是不醒呢?」安妮說。「霍華?我要這些人給我個答案。」
霍華什麼話也沒說。他再度坐回椅子,一條腿架在另一條腿上。他搓著臉,看了看兒子,再靠回座椅,閉上眼,睡了。
安妮走到窗前,望著窗外的停車場。入夜了,車子亮著頭燈在停車場上進進出出。她站在窗口兩手緊扣著窗台,她心裡有數,他們出事了,而且事情非常嚴重。她很害怕,牙齒直打顫,非得緊緊咬住牙關才能止住。她看見一輛大車停在醫院前面,有個人,一個穿長大衣的女人,鑽進車子裡。她真希望她是那個女人,也會有個人,任誰都行,開了車來接她,接她離開這裡去到別的地方,去到一個下了車就能看見史考帝在等候著她的地方,等著叫她媽媽,等著要她抱在懷裡。
過了一會兒,霍華醒了。他又看看孩子,然後從椅子上站起來,伸個懶腰,走到窗口站在她身邊。兩個人一起凝視著停車場,彼此都不說話。在這一刻他們似乎心靈相通,彷彿這份隱憂使得他們倆自然而然的透明起來。
病房門開了,法蘭西斯醫生走了進來。這次他換了一套不同的西裝和領帶。他的灰髮仍舊梳理得服服貼貼,看上去好像剛剛刮過鬍子。他直接走到床邊查看孩子。「他現在應該要醒了,實在沒道理不醒,」他說。「不過我可以明確的告訴兩位,他不會有任何危險。現在只要他醒過來,那就更好了。真的沒有理由,一點理由也沒有,搞不懂他為什麼還不醒過來。一定快了。啊,他醒過來的時候頭會很痛,這是肯定會的。他所有的跡象都很好,都很正常。」
「那,這就是昏迷囉?」安妮說。
醫生揉了揉他光滑的臉頰。「在他醒過來之前,我們暫時可以這麼說。兩位一定都累壞了,這很辛苦,我知道這很辛苦。隨便出去走走,吃點東西吧,」他說。「那對你們有好處。只要兩位有這個意願,我會安排護士進來。真的,去吃點東西吧。」
「我什麼也吃不下,」安妮說。
「當然,一切都看你們的意思,」醫生說。「總之,我還是這句話,所有的跡象都很好,檢驗結果都是陰性,沒有任何狀況,只要他醒過來,就沒事了。」
「謝謝你,醫生,」霍華說。他再跟醫生握一次手。醫生拍拍霍華的肩膀,走了出去。
(未完)
一件很小、很美的事
星期六下午她開車到購物中心的麵包店。在看過貼在活頁紙上的蛋糕圖片之後,她訂了巧克力口味,這是孩子的最愛。她選的蛋糕上裝飾著一艘太空船,發射台上空撒著白色的小星星,另外一頭是一顆用紅色糖衣做的星球。他的名字,史考帝,要用綠色的字體寫在這顆星球底下。那個脖子很粗、有點年紀的麵包師傅不發一語的聽她說話,她告訴他小孩子下週一滿八歲。麵包師傅穿著類似工作服的白圍裙。圍裙的帶子從胳臂底下繞到背後再回到前面,牢靠的綁在厚實的腰圍底下。他用心聽著,兩手擦著圍裙,眼睛看著那些照片,由著她講。...
推薦序
我拿起一本瑞蒙.卡佛
郭強生/國立東華大學英美語文學系教授
我拿起一本瑞蒙.卡佛。那是我剛到美國唸書的時候,他已經死了。我在書店看到他的照片。在書封底,黑白的,一個粗眉毛的白人男子。我翻回書正面,它的書 ──都是短篇小說集──每個封面都是風格相近水彩畫。畫的是床上抽煙的女人,或是男人喝酒的背影。他已經死了。早死的作家,都讓我發生興趣。
要來談瑞蒙.卡佛,很難。因為是談他,我的句子就不可以那麼複雜。他是我看過最會用簡單過去式的英語作家。用中文寫作的我,一直很好奇能不能也這樣寫,整篇小說都不用形容詞或者副詞。除非必要。例如:「他走進來坐下。她看著他。旁邊有人說話。他說。她說,他又說。她點點頭。」
我寫沒幾句就開始心不在焉──不,應該也不可以用成語。我沒寫幾句就開始抽煙。我把煙捻熄。我在想,為什麼?
為什麼他要這麼寫?我試著學他。我的句子都太長了。可是我把句子改短也成不了瑞蒙.卡佛。因為,他的小說開頭都是這樣的:「星期天,她開車去購物中心的糕餅店」、「這個瞎子,他是我太太的老朋友,正在路上要來過夜」、「我這個同事,巴德,邀請我和芙蘭去他家晚餐」。
我如果說,「一個平靜典型的星期天,她開著車,正要去一家位於鄰近購物中心的糕餅店」,那就不對勁了。老瑞蒙只是敘述,這個女人某天去了一個地方。他並不是打開錄影機,讓我們看到這個女人在開車,而且這一天到底平不平靜,天曉得!但是第二個例子卻又是有一個瞎子「正在路上」,為什麼不是「有一天,這個瞎子,他是我太太的老朋友,來我家過了一夜」?第三個例子,為什麼不是這麼說:「我和芙蘭正要去我的同事巴德家晚餐」?
為什麼?老瑞蒙這樣開頭應該有他的理由。我最早讀他的作品,因為是英文,我特別注意這種文法問題。也許,我猜,故事的發生,都有不同的起點。
我不能學瑞蒙.卡佛。不是因為我不用英文寫小說。用他這種方式開頭,我就要發起呆了。(我就發呆?我發呆了?我通常就會像呆子一樣不知道該怎麼往下寫?)「星期天,她開車去購物中心的糕餅店」,有太多種可能──什麼事都有可能。也可能什麼事都沒有。
什麼事都有可能。也可能什麼事都沒有。他的小說讀多了,就會覺得他在重複這句話。這會讓人很沮喪。活著就是像這樣。來說一個這樣的故事,關於活著,句子不可以太複雜。因為活著已經是很複雜的事。
沙特很不滿意所謂的寫實主義小說。他說,那種故事裡,「不管走去哪裡,草都不會生長。」因為事件過去了,小說裡的世界是死掉的。我想他應該來讀一點瑞蒙.卡佛。沒錯,就是一個死掉的世界。統統都變成了簡單過去式。但是老瑞蒙就是對這個死掉的世界很有興趣。就像我對他的簡單過去式也很感興趣,因為中文裡沒有。我從老瑞蒙的小說裡聽到一種聲音。是死人的聲音,但是很溫暖。我不知道是不是我有毛病?
「一件很小、很美的事」。那到底是什麼?
可以是幾根羽毛,也可以是一座宏偉的大教堂。我讀完那篇〈大教堂〉的時候,有一種溫暖激動的感覺。我不知道大教堂應該是什麼樣子,我也不知道幸福是什麼樣子,或是死亡是什麼樣子。我一天一天過下去,希望有一天會知道,但是也許永遠不會。我想,老瑞蒙會這麼跟我說,所以要寫下來啊!那個瞎子,讓自己的手「搭乘」著說故事的人的手,隨著繪出的線條在紙上走。他撫摸線條在紙上透出的凸痕。我也搭乘老瑞蒙的聲音,往人的心中走。他的短句子在我心上留下凸痕。瞎子真的不知道大教堂是什麼嗎?或許他才是那個繪出真正大教堂的人。很多人花很久的時間蓋的房子,那就是大教堂。我們後來都住在裡頭,但是我們繪不出教堂的樣子。
我第一次讀到瑞蒙.卡佛的時候,他已經死了。以前,我從來不知道,每一個故事中的每一個句子,都可以是一個祕密。
世界很大。我在我自己的生命裡,跟這個世界無關,又好像有關。老瑞蒙把世界變得很小,卻是一個充滿不可知的世界。每個人都知道那個世界是什麼,就像以為知道道德是什麼,愛情是什麼。我們都是拼圖中的一塊,每一塊拼圖有一定的形狀,一定的位置才能擺得進去。每一塊拼圖一定連著其他好幾塊,沒有一塊拼圖只有它自己。沒有人知道圖拼完會是什麼樣子。
之前;以後;然後;那時;這時;最後;終於;現在……我拿起一本瑞蒙.卡佛。
我開始拼圖,試著寫下一句簡單過去式。
我拿起一本瑞蒙.卡佛
郭強生/國立東華大學英美語文學系教授
我拿起一本瑞蒙.卡佛。那是我剛到美國唸書的時候,他已經死了。我在書店看到他的照片。在書封底,黑白的,一個粗眉毛的白人男子。我翻回書正面,它的書 ──都是短篇小說集──每個封面都是風格相近水彩畫。畫的是床上抽煙的女人,或是男人喝酒的背影。他已經死了。早死的作家,都讓我發生興趣。
要來談瑞蒙.卡佛,很難。因為是談他,我的句子就不可以那麼複雜。他是我看過最會用簡單過去式的英語作家。用中文寫作的我,一直很好奇能不能也這樣寫,整篇小說都不用形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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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羽毛
2.謝夫的房子
3.保鮮
4.包廂
5.一件很小、很美的事
6.維他命
7. 小心
8. 我在這裡打電話
9. 火車
10. 發燒
11. 馬勒
12. 大教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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