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幾年來,我帶了好幾位研究生寫「生命敘說」,特別是以「自我俗民誌」的書寫方式作論文。自我俗民誌,簡言之,就是「自傳+俗民誌」。其中的「俗民誌」在人類學寫作上更常見的形式就是「民族誌」。由於我帶的學生多半是做社會文化與臨床實踐的研究,他們的研究對象不是什麼「民族」,而是自己所參與的俗民生活,因此我們就把「民族誌」改稱為「俗民誌」。 什麼是「俗民生活」?再來一次簡言之:就是人人都在過的日常生活。只不過,凡是值得敘說書寫的,就不是什麼「正常」的「日常」。其中總有些特殊的生命性質激發了自己的寫作意圖。這樣的生命性質,說它是「不正常」也並不為過。我曾經翻譯出版了一本精神分析的名著《正常人被鎮壓的瘋狂:精神分析,四十四年的探索》(The Suppressed Madness of Sane Men: Forty-four Years of Exploring Psychoanalysis),作者梅莉恩•糜爾納(Marion Milner)是引用哲學家桑塔亞那(George Santayana)的用語作為她的書名。但這本書是題外話,我該談的是另外一本譯作,卡爾•羅哲斯(Carl Rogers)的《成為一個人:一個治療者對心理治療的觀點》(On Becoming a Person),廖瞇聽了我的推薦看這本書。 羅哲斯這本書的關鍵字眼不是「正常/不正常」,而是我最初跟廖瞇說的regard──並且在通信中,我特別說:這個普通字卻不好用中文來理解。西方人寫信,在署名之前加上 Best Regards,那是再普通不過的問候語,但我們若學樣說「(致上)最高的關懷」,那就太彆扭了──或者,你要怎樣表達你的關懷? 在家人之間,有一種必要的關係,我們的古書上說的「尊尊/親親」。我不是要在這裡進行訓詁考據,而是要說:這種套套邏輯,表達著「必要」,但卻不是充分的表達,以致我們的傳統表現出不知如何親其所親,乃至一直表現著近而不親的現象──我們在家人之間沒有多少可用的問候語,甚至在朋友之間寫信時也不能寫出 Sincerely Yours, Yours Lovingly, Always Yours, 等等。我們還覺得嘴巴裡說出「我愛你」是挺肉麻的。總之,我們不說我們的關懷。「上言加餐飯,下言長相憶」,後來只剩噓寒問暖,只問吃飽了沒而不談相思的傳統,實在太含蓄,太離題,根本不是親親之道,然而我們已經不知道該怎麼說了。 生命敘說中所談的「生命」,八九不離十是在談家人之間的共同成長。像這樣的主題,在心理治療/臨床/諮商的專業培養過程中,一定要經歷過有督導的敘說,把其中的關懷揚升到至高的境界──至少要能在書寫中寫出東西來,要言之有物,因為我們的傳統把我們淹沒太久了。然而,在學院訓練中,生命敘說的研究還在起步階段,很多人嘗試,但能寫得好的,還是不常見。精神分析的一位著名作者托馬斯•奧格登(Thomas H. Ogden)在他二〇一六年的一篇文章〈精神分析中的語言與真實〉(On Language and Truth in Psychoanalysis)一開頭就說:「作者在本文中首要的聚焦之處在於語言所扮演的角色──在分析療程中如何用語言把(患者)生命經驗中的真實帶出來。」這大約是專業訓練的最高理想。為此之故,我特意發展出「自我俗民誌」的寫法來為生命敘說另闢蹊徑。在這過程中,我的教學常常強調:我們不是不認得親情,而是缺乏表達的方式。我們不太會說,因此最需要學習的,其實就是文學。 廖瞇是個寫作好手。我最初認得的她,只是一份以哲學為主軸的兒童月刊裡的一位小編,沒機會看到她的寫作。甚至還因為她的本名而錯認為另一位同姓同名的人。她開始來徵詢我對於諮商/心理治療的意見時,我還不知她的用意何在,給的建議書單就是我翻譯的心理治療的古典著作《成為一個人》,以及一本後現代的翻修《翻轉與重建:心理治療與社會建構》(Therapy as Social Construction)。沒想到她當真看了書。就第一本,看得比我的學生仔細,還身體力行。相形之下,我的學生不知有什麼障礙,說不出這本經典的好處──也寫不出廖瞇風格的描述。 廖瞇寫的是「非小說」。她描述真實經驗,譬如把我也寫成書中的一個角色,叫做「宋」,但我在閱讀時只當他是個小說裡的角色。當我的學生苦追著「自我俗民誌」時,他們為了描述真實經驗而忘了小說的寫法。因此現在我必須向學生推薦廖瞇──無論說她對關係的把握,對事態的細描(或叫厚描、濃描),都接近古典大師的期待(我是說心理學家羅哲斯,以及人類學家格爾茨[Clifford Geertz]),並且在描述中展開的形式,像巴洛克音樂那般綿密,卻是手到擒來,全不費工夫。我們該學的是她。 我說了什麼「正常/不正常」?我們需要這種陳腐的詞彙來過日子嗎?一個極難相處的家人,在對話中展開關係,不必叫他有潔癖的弟弟,就叫他「滌」──廖瞇滌清了日常生活裡所有細密糾結的亂麻,雖然我不知後來會有什麼結局──過日子本來就不會有結局。好好對話,就贏來過日子的常道──是的,《道德經》裡的那種,以常名為名的常道(A Way of Being)。晚年的羅哲斯也常談這,譬如他的天鵝之歌,即他的最後一本書,A Way of Being,不用翻譯,廖瞇一定沒想到,但也一定知道這不是巧合吧?
近幾年來,我帶了好幾位研究生寫「生命敘說」,特別是以「自我俗民誌」的書寫方式作論文。自我俗民誌,簡言之,就是「自傳+俗民誌」。其中的「俗民誌」在人類學寫作上更常見的形式就是「民族誌」。由於我帶的學生多半是做社會文化與臨床實踐的研究,他們的研究對象不是什麼「民族」,而是自己所參與的俗民生活,因此我們就把「民族誌」改稱為「俗民誌」。 什麼是「俗民生活」?再來一次簡言之:就是人人都在過的日常生活。只不過,凡是值得敘說書寫的,就不是什麼「正常」的「日常」。其中總有些特殊的生命性質激發了自己的寫作意圖。這樣的生命性質,說它是「不正常」也並不為過。我曾經翻譯出版了一本精神分析的名著《正常人被鎮壓的瘋狂:精神分析,四十四年的探索》(The Suppressed Madness of Sane Men: Forty-four Years of Exploring Psychoanalysis),作者梅莉恩•糜爾納(Marion Milner)是引用哲學家桑塔亞那(George Santayana)的用語作為她的書名。但這本書是題外話,我該談的是另外一本譯作,卡爾•羅哲斯(Carl Rogers)的《成為一個人:一個治療者對心理治療的觀點》(On Becoming a Person),廖瞇聽了我的推薦看這本書。 羅哲斯這本書的關鍵字眼不是「正常/不正常」,而是我最初跟廖瞇說的regard──並且在通信中,我特別說:這個普通字卻不好用中文來理解。西方人寫信,在署名之前加上 Best Regards,那是再普通不過的問候語,但我們若學樣說「(致上)最高的關懷」,那就太彆扭了──或者,你要怎樣表達你的關懷? 在家人之間,有一種必要的關係,我們的古書上說的「尊尊/親親」。我不是要在這裡進行訓詁考據,而是要說:這種套套邏輯,表達著「必要」,但卻不是充分的表達,以致我們的傳統表現出不知如何親其所親,乃至一直表現著近而不親的現象──我們在家人之間沒有多少可用的問候語,甚至在朋友之間寫信時也不能寫出 Sincerely Yours, Yours Lovingly, Always Yours, 等等。我們還覺得嘴巴裡說出「我愛你」是挺肉麻的。總之,我們不說我們的關懷。「上言加餐飯,下言長相憶」,後來只剩噓寒問暖,只問吃飽了沒而不談相思的傳統,實在太含蓄,太離題,根本不是親親之道,然而我們已經不知道該怎麼說了。 生命敘說中所談的「生命」,八九不離十是在談家人之間的共同成長。像這樣的主題,在心理治療/臨床/諮商的專業培養過程中,一定要經歷過有督導的敘說,把其中的關懷揚升到至高的境界──至少要能在書寫中寫出東西來,要言之有物,因為我們的傳統把我們淹沒太久了。然而,在學院訓練中,生命敘說的研究還在起步階段,很多人嘗試,但能寫得好的,還是不常見。精神分析的一位著名作者托馬斯•奧格登(Thomas H. Ogden)在他二〇一六年的一篇文章〈精神分析中的語言與真實〉(On Language and Truth in Psychoanalysis)一開頭就說:「作者在本文中首要的聚焦之處在於語言所扮演的角色──在分析療程中如何用語言把(患者)生命經驗中的真實帶出來。」這大約是專業訓練的最高理想。為此之故,我特意發展出「自我俗民誌」的寫法來為生命敘說另闢蹊徑。在這過程中,我的教學常常強調:我們不是不認得親情,而是缺乏表達的方式。我們不太會說,因此最需要學習的,其實就是文學。 廖瞇是個寫作好手。我最初認得的她,只是一份以哲學為主軸的兒童月刊裡的一位小編,沒機會看到她的寫作。甚至還因為她的本名而錯認為另一位同姓同名的人。她開始來徵詢我對於諮商/心理治療的意見時,我還不知她的用意何在,給的建議書單就是我翻譯的心理治療的古典著作《成為一個人》,以及一本後現代的翻修《翻轉與重建:心理治療與社會建構》(Therapy as Social Construction)。沒想到她當真看了書。就第一本,看得比我的學生仔細,還身體力行。相形之下,我的學生不知有什麼障礙,說不出這本經典的好處──也寫不出廖瞇風格的描述。 廖瞇寫的是「非小說」。她描述真實經驗,譬如把我也寫成書中的一個角色,叫做「宋」,但我在閱讀時只當他是個小說裡的角色。當我的學生苦追著「自我俗民誌」時,他們為了描述真實經驗而忘了小說的寫法。因此現在我必須向學生推薦廖瞇──無論說她對關係的把握,對事態的細描(或叫厚描、濃描),都接近古典大師的期待(我是說心理學家羅哲斯,以及人類學家格爾茨[Clifford Geertz]),並且在描述中展開的形式,像巴洛克音樂那般綿密,卻是手到擒來,全不費工夫。我們該學的是她。 我說了什麼「正常/不正常」?我們需要這種陳腐的詞彙來過日子嗎?一個極難相處的家人,在對話中展開關係,不必叫他有潔癖的弟弟,就叫他「滌」──廖瞇滌清了日常生活裡所有細密糾結的亂麻,雖然我不知後來會有什麼結局──過日子本來就不會有結局。好好對話,就贏來過日子的常道──是的,《道德經》裡的那種,以常名為名的常道(A Way of Being)。晚年的羅哲斯也常談這,譬如他的天鵝之歌,即他的最後一本書,A Way of Being,不用翻譯,廖瞇一定沒想到,但也一定知道這不是巧合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