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愛玲的散文創作時間跨度長達60餘年,其美學風格也一直不斷發展變化。與40年代前期散文相比,50-80年代的散文透露出她更理性的觀察,並漸漸形成質樸雋永的文風。〈重訪邊城〉寫台灣及香港的生活細節、〈談看書〉寫很多經典書籍的內容及評析、〈談吃與畫餅充饑〉講中國的美食;但仍有難掩其犀利之作,像〈羊毛出在羊身上――談《色,戒》〉這篇回應域外人對色戒的批評,令人讀完過癮叫好。總體來說,後期作品的主題較以追憶過往為主,且字裡行間在在顯出她從年輕氣盛、以天才自居的個性,轉變為溫柔敦厚、氣度雍容,果然是文如其人。按年月
作者簡介:
關於張愛玲本名張煐,一九二○年生於上海。二十歲時便以一系列小說令文壇為之驚豔。她的作品主要以上海、南京和香港為故事場景,在荒涼的氛圍中鋪張男女的感情糾葛以及時代的繁華和傾頹。有人說張愛玲是當代的曹雪芹,文學評論權威夏志清教授更將她的作品與魯迅、茅盾等大師等量齊觀,而日後許多作家都不諱言受到「張派」文風的深刻影響。張愛玲晚年獨居美國洛杉磯,深居簡出的生活更增添她的神秘色彩,但研究張愛玲的風潮從未止息,並不斷有知名導演取材其作品,近年李安改拍〈色,戒〉,更是轟動各界的代表佳作。一九九五年九月張愛玲逝於洛杉磯公
章節試閱
羊毛出在羊身上
拙著短篇小說〈色,戒〉,這故事的來歷說來話長,有些材料不在手邊,以後再談。看到十月一日《人間》上域外人先生寫的「不吃辣的怎麼胡得出辣子?──評〈色,戒〉」一文,覺得首先需要闡明下面這一點︰
特務工作必須經過專門的訓練,可以說是專業中的專業,受訓時發現有一點小弱點,就可以被淘汰掉。王佳芝憑一時愛國心的衝動──域文說我「對她愛國動機全無一字交代,」那是因為我從來不低估讀者的理解力,不作正義感的正面表白──和幾個志同道合的同學,就幹起特工來了,等於是羊毛玩票。羊毛玩票入了迷,捧角拜師,自組票社彩排,也會傾家蕩產。業餘的特工一不小心,連命都送掉。所以〈色,戒〉裡職業性的地下工作者只有一個,而且只出現了一次,神龍見首不見尾,遠非這批業餘的特工所能比。域外人先生看書不夠細心,所以根本「表錯了情」。
○ ○七的小說與影片我看不進去,較寫實的如詹•勒卡瑞(John Lecarré──的名著「﹝冷戰中﹞進來取暖的間諜」──搬上銀幕也是名片──我太外行,也不過看個氣氛。裡面的心理描寫很深刻,主角的上級首腦雖是正面人物,也口蜜腹劍,犧牲個把老下屬不算什麼。我寫的不是這些受過專門訓練的特工,當然有人性,也有正常的人性的弱點,不然勢必人物類型化,成了共黨文藝裡一套板的英雄形象。
○
王佳芝的動搖,還有個遠因。第一次企圖行刺不成,賠了夫人又折兵,不過是為了喬裝已婚婦女,失身於同夥的一個同學。對於她失去童貞的事,這些同學的態度相當惡劣──至少予她的印象是這樣──連她比較最有好感的鄺裕民都未能免俗,讓她受了很大的刺激。她甚至於疑心她是上了當,有苦說不出,有點心理變態。不然也不至於在首飾店裡一時動心,鑄成大錯。
第二次下手,終於被她勾搭上了目標。她「每次跟老易在一起都像洗了個熱水澡,把積鬱都沖掉了,因為一切都有了個目的。」「因為一切都有了個目的」,是說「因為沒白犧牲了童貞」,極其明顯。域外人先生斷章取義,撇開末句不提,說︰
我未幹過間諜工作,無從揣摩女間諜的心理狀態。但和從事特工的漢奸在一起,會像「洗了個熱水澡」一樣,把「積鬱都沖掉了」,實在令人匪夷所思。
王佳芝演話劇,散場後興奮得鬆弛不下來,大夥消夜後還拖個女同學陪她乘電車遊車河,這種心情,我想上台演過戲,尤其是演過主角的少男少女都經驗過。她第一次與老易同桌打牌,看得出他上了鈎,回來報告同黨,覺得是「一次空前成功的演出,下了台還沒下裝,自己都覺得顧盼間光艷照人。她捨不得他們走,恨不得再到哪裡去。已經下半夜了,鄺裕民他們又不跳舞,找那種通宵營業的小館子去吃及第粥也好,在毛毛雨裡老遠一路走回來,瘋到天亮。」
自己覺得扮戲特別美艷,那是舞台的魅力。「捨不得他們走」,是不願失去她的觀眾,與通常的the party is over,酒闌人散的惆悵。這種留戀與拖女同學夜遊車河一樣天真。「瘋到天亮」也不過是凌晨去吃小館子,雨中步行送兩個女生回去而已。域外人先生不知道怎麼想到歪裡去了︰
我但願是我錯會了意,但有些段落,實在令我感到奇怪。例如她寫王佳芝第一次化身麥太太,打入易家,回到同夥處,自己覺得是「一次空前成功的演出,下了台還沒下裝,自己都覺得顧盼間光艷照人。她捨不得他們走,恨不得再到那裡去」。然後又「瘋到天亮」。那次她並未得手,後來到了上海,她又「義不容辭」再進行刺殺易先生的工作。照張愛玲寫來,她真正的動機卻是「每次跟老易在一起都像洗了個熱水澡,把積鬱都沖掉了,因為一切都有了(缺﹝個﹞字)目的。」
句旁重點是我代加。「回到同夥處」顯指同夥都住在「麥家」。他們是嶺南大學學生,隨校遷往香港後,連課堂都是借港大的,當然沒有宿舍,但是必定都有寓所。「麥家」是臨時現找的房子,香港的小家庭都是住公寓或是一個樓面。要防易家派人來送信,或是易太太萬一路過造訪,年青人太多令人起疑,絕不會大家都搬進來同住,其理甚明。這天晚上是聚集在這裡「等信」。
既然算是全都住在這裡,「捨不得他們走」就不是捨不得他們回去,而成了捨不得他們離開她各自歸寢。引原文又略去舞場已打烊,而且鄺裕民等根本不跳舞──顯然因為態度嚴肅──惟有冒雨去吃大牌檔一途。再代加「然後又」三字,成為「然後又瘋到天亮」,「瘋到天亮」就成了出去逛了回來開無遮大會。
此後在上海跟老易每次「都像洗了個熱水澡,把積鬱都沖掉了,因為一切都有了﹝個﹞目的」,引原文又再度斷章取義,忽視末句,把她編派成色情狂。這才叫羅織入人於罪,倒反咬一口,說我「羅織她的弱點」。
一般寫漢奸都是獐頭鼠目,易先生也是「鼠相」,不過不像公式化的小說裡的漢奸色迷迷暈陶陶的,作餌的俠女還沒到手已經送了命,俠女得以全貞,正如西諺所謂「又吃掉蛋糕,又留下蛋糕。」他唯其因為荒淫縱慾貪污,漂亮的女人有的是,應接不暇,疲於奔命,因此更不容易對付。而且雖然「鼠相」,面貌儀表還不錯──這使域外人先生大為駭異,也未免太「以貌取人」了。──這一點非常重要,因為他如果是個「糟老頭子」(見水晶先生〈色,戒〉書評),給王佳芝買這只難覓的鑽戒本來是理所當然的,不會使她怦然心動,以為「這個人是真愛我的」。
易先生的「鼠相」「據說是主貴的」,(〈色,戒〉原文)「據說」也者,當是他貴為偽政府部長之後,相士的恭維話,也可能只是看了報上登的照片,附會之詞。域外人先生寫道︰「漢奸之相『主貴』,委實令我不解。」我也不解。即使域外人先生篤信命相,總也不至於迷信到認為一切江湖相士都靈驗如神,使他無法相信會有相面的預言偽部長官運亨通,而看不出他這官做不長。
此外域文顯然提出了一個問題︰小說裡寫反派人物,是否不應當進入他們的內心?殺人越貨的積犯一定是自視為惡魔,還是可能自以為也有逼上梁山可歌可泣的英雄事蹟?
易先生恩將仇報殺了王佳芝,還自矜為男子漢大丈夫。起先她要他同去首飾店,分明是要敲他一記。「他有點悲哀。本來以為想不到中年以後還有這樣的奇遇。……不讓他自我陶醉一下,不免憮然。」此後她捉放曹放走了他,他認為「她還是愛他的,是他生平第一個紅粉知己。想不到中年以後還有這番遇合。」這是鎗斃了她以後,終於可以讓他儘量「自我陶醉」了,與前如出一轍,連字句都大致相同。
他並且說服了自己︰「得一知己,死而無憾。他覺得她的影子會永遠依傍他,安慰他。……他們是原始的獵人與獵物的關係,虎與倀的關係,最終極的佔有。她這才生是他的人,死是他的鬼。」
域外人先生說︰「讀到這一段,簡直令人毛骨悚然。」
「毛骨悚然」正是這一段所企圖達到的效果,多謝指出,給了我很大的鼓勵。
因為感到毛骨悚然,域外人先生甚至於疑惑起來︰
也許,張愛玲的本意還是批評漢奸的?也許我沒有弄清楚張愛玲的本意?
但是他讀到最後一段,又翻了案,認為是「歌頌漢奸的文學──即使是非常曖昧的歌頌──」。
故事末了,牌桌上的三個小漢奸太太還在進行她們無休無歇的敲竹槓要人家請吃飯。無聊的鼓譟歪纏中,有一個說了聲︰「不吃辣的怎麼胡得出辣子?」一句最淺薄的諧音俏皮話。域外人先生問︰
這話是什麼意思?辣椒是紅色的,「吃辣」就是「吃血」的意思,這是很明顯的譬喻。
難道張愛玲的意思是,殺人不眨眼的漢奸特務頭子,只有「吃辣」才「胡得出辣子」,做得大事業?這樣的人才是「主貴」的男子漢大丈夫?
「辣椒是紅色的,『吃辣』就是『吃血』的意思。」吃紅色食品就是「吃血」,那麼吃番茄也是吃血?而且辣的食物也不一定是辣椒,如粉蒸肉就用胡椒粉,有黑白二種。
我最不會辯論,又寫得慢,實在勻不出時間來打筆墨官司。域外人這篇書評,貌作持平之論,讀者未必知道通篇穿鑿附會,任意割裂原文,予以牽強的曲解與「想當然耳」,一方面又一再聲明「但願是我錯會了意」,自己預留退步,可以歸之於誤解,就可以說話完全不負責。我到底對自己的作品不能不負責,所以只好寫了這篇短文,下不為例。
•原載於一九七八年十一月二十七日《中國時報》人間副刊。
憶胡適之
一九五四年秋,我在香港寄了本《秧歌》給胡適先生,另寫了封短信,沒留底稿,大致是說希望這本書有點像他評《海上花》的「平淡而近自然。」收到的回信一直鄭重收藏,但是這些年來搬家次數太多,終於遺失。幸而朋友代抄過一份,她還保存著,如下:
愛玲女士:
謝謝你十月廿五日的信和你的小說《秧歌》!
請你恕我這許久沒給你寫信。
你這本秧歌,我仔細看了兩遍,我很高興能看見這本很有文學價值的作品。你自己說的「有一點接近平淡而近自然的境界」,我認為你在這個方面已做到了很成功的地步!這本小說,從頭到尾,寫的是「飢餓」,──也許你曾想到用「餓」做書名,寫得真好,真有「平淡而近自然」的細緻功夫。
你寫月香回家後的第一頓「稠粥」,已很動人了。後來加上一位從城市來忍不得餓的顧先生,你寫他背人偷吃鎮上帶回來的東西的情形,真使我很佩服。我最佩服你寫他出門去丟蛋殼和棗核的一段,和「從來沒注意到(小蔴餅)吃起來咵嗤咵嗤,響得那麼厲害」一段。這幾段也許還有人容易欣賞。下面寫阿招挨打的一段,我怕讀者也許不見得一讀就能了解了。
你寫人情,也很細緻,也能做到「平淡而近自然」的境界。如131─132頁寫那條棉被,如175,189頁寫的那件棉襖,都是很成功的。189頁寫棉襖的一段真寫得好,使我很感動。
「平淡而近自然的境界」是很難得一般讀者的賞識的。海上花就是一個久被埋沒的好例子。你這本小說出版後,得到什麼評論?我很想知道一二。
你的英文本,將來我一定特別留意。
中文本可否請你多寄兩三本來,我要介紹給一些朋友看看。
書中160頁「他爹今年八十了,我都八十一了」,與205頁的「六十八嘍」相差太遠,似是小誤。76頁「在被窩裡點著蠟燭」,似乎也可刪。
以上說的話,是一個不曾做文藝創作的人的胡說,請你不要見笑。我讀了你十月的信上說的「很久以前我讀你寫的醒世姻緣與海上花的考證,印象非常深,後來找了這兩部小說來看,這些年來,前後不知看了多少遍,自己以為得到不少益處。」──我讀了這幾句話,又讀了你的小說,我真很感覺高興!如果我提倡這兩部小說的效果單止產生了你這一本秧歌,我也應該十分滿意了。
你在這本小說之前,還寫了些什麼書?如方便時,我很想看看。
匆匆敬祝
平安
胡適敬上
一九五五、一、廿五
(舊曆元旦後一日)
適之先生的加圈似是兩用的,有時候是好句子加圈,有時候是語氣加重,像西方文字下面加槓子,講到加槓子,二○、三○年代的標點,起初都是人地名左側加一行直線,很醒目,不知道後來為什麼廢除了,我一直惋惜。又不像別國文字可以大寫。這封信上仍舊是月香。書名是左側加一行曲線,後來通用引語號。適之先生用了引語號,後來又忘了,仍用一行曲線。在我看來都是五四那時代的痕迹,「不勝低迴」。
我第二封信的底稿也交那位朋友收著,所以僥倖還在:
適之先生:
收到您的信,真高興到極點,實在是非常大的榮幸。最使我感謝的是您把《秧歌》看得那樣仔細。您指出76頁敘沙明往事那一段可刪,確是應當刪。那整個的一章是勉強添補出來的。至於為什麼要添,那原因說起來很複雜。最初我也就是因為《秧歌》這故事太平淡,不合我國讀者的口味──尤其是東南亞的讀者──所以發奮要用英文寫它。這對於我是加倍的困難,因為以前從來沒有用英文寫過東西,所以著實下了一番苦功。寫完之後,只有現在的三分之二。寄去給代理人,嫌太短,認為這麼短的長篇小說沒有人肯出版。所以我又添出第一二兩章(原文是從第三章月香回鄉開始的),敘王同志過去歷史的一章,殺豬的一章。最後一章後來也補寫過,譯成中文的時候沒來得及加進去。
160頁譚大娘自稱八十一歲,205頁又說她六十八歲,那是因為她向兵士哀告的時候信口胡說,也就像叫化子總是說「家裡有八十歲老娘」一樣。我應當在書中解釋一下的。
您問起這裡的批評界對《秧歌》的反應。有過兩篇批評,都是由反共方面著眼,對於故事本身並不怎樣注意。
我寄了五本《秧歌》來。別的作品我本來不想寄來的,因為實在是壞──絕對不是客氣話,實在是壞。但是您既然問起,我還是寄了來,您隨便翻翻,看不下去就丟下。一本小說集,是十年前寫的,去年在香港再版。散文集《流言》也是以前寫的,我這次離開上海的時候很匆促,一本也沒帶,這是香港的盜印本,印得非常惡劣。還有一本《赤地之戀》,是在《秧歌》以後寫的。因為要顧到東南亞一般讀者的興味,自己很不滿意。而銷路雖然不像《秧歌》那樣慘,也並不見得好。我發現遷就的事情往往是這樣。
《醒世姻緣》和《海上花》一個寫得濃,一個寫得淡,但是同樣是最好的寫實的作品。我常常替它們不平,總覺得它們應當是世界名著。《海上花》雖然不是沒有缺陷的,像《紅樓夢」沒有寫完也未始不是一個缺陷。缺陷的性質雖然不同,但無論如何,都不是完整的作品。我一直有一個志願,希望將來能把《海上花」和《醒世姻緣》譯成英文。裡面對白的語氣非常難譯,但是也並不是絕對不能譯的。我本來不想在這裡提起的,因為您或者會担憂,覺得我把事情看得太容易了,會糟蹋了原著。但是我不過是有這樣一個願望,眼前我還是想多寫一點東西。如果有一天我真打算實行的話,一定會先譯半回寄了來,讓您看行不行。
祝近好
張愛玲
二月廿日
同年十一月,我到紐約不久,就去見適之先生,跟一個錫蘭朋友炎櫻一同去。那條街上一排白色水泥方塊房子,門洞裡現出樓梯,完全是港式公寓房子,那天下午曬著太陽,我都有點恍惚起來,彷彿還在香港。上了樓,室內陳設也看著眼熟得很。適之先生穿著長袍子。他太太帶點安徽口音,我聽著更覺得熟悉。她端麗的圓臉上看得出當年的模樣,兩手交握著站在當地,態度有點生澀。我想她也許有些地方永遠是適之先生的學生,使我立刻想起讀到的關於他們是舊式婚姻罕有的幸福的例子。他們倆都很喜歡炎櫻,問她是哪裡人。她用國語回答,不過她離開上海久了,不大會說了。
喝著玻璃杯裡泡著的綠茶,我還沒進門就有的時空交疊的感覺更濃了。我看的「胡適文存」是在我父親窗下的書桌上,與較不像樣的書並列。他的《歇浦潮》、《人心大變》、《海外繽紛錄》我一本本拖出去看,《胡適文存》則是坐在書桌前看的。《海上花》似乎是我父親看了胡適的考證去買來的。《醒世姻緣》是我破例要了四塊錢去買的。買回來看我弟弟拿著捨不得放手,我又忽然一慷慨,給他先看第一二本,自己從第三本看起,因為讀了考證,大致已經有點知道了。好幾年後,在港戰中當防空員,駐紮在馮平山圖書館,發現有一部《醒世姻緣》,馬上得其所哉,一連幾天看得抬不起頭來。房頂上裝著高射炮,成為轟炸目標,一顆顆炸彈轟然落下來,越落越近。我只想著:至少等我看完了吧。
我姑姑有個時期跟我父親借書看,後來兄妹鬧翻了不來往,我父親有一次忸怩的笑著咕嚕了一聲:「你姑姑有兩本書還沒還我。」我姑姑也有一次有點不好意思的說:「這本《胡適文存》還是他的。」還有一本蕭伯納的《聖女貞德》,德國出版的,她很喜歡那米色的袖珍本,說:「他這套書倒是好。」她和我母親跟胡適先生同桌打過牌。戰後報上登著胡適回國的照片,不記得是下飛機還是下船,笑容滿面,笑得像個貓臉的小孩,打著個大圓點的蝴蝶式領結,她看著笑了起來說:「胡適之這樣年青!」
那天我跟炎櫻去過以後,炎櫻去打聽了來,對我說:「喂,你那位胡大博士不大有人知道,沒有林語堂出名。」我屢次發現外國人不了解現代中國的時候,往往是因為不知道五四運動的影響。因為五四運動是對內的,對外只限於輸入。我覺得不但我們這一代與上一代,就連大陸上的下一代,儘管反胡適的時候許多青年已經不知道在反些什麼,我想只要有心理學家榮(Jung)所謂民族回憶這樣東西,像五四這樣的經驗是忘不了的,無論湮沒多久也還是在思想背景裡。榮與佛洛依德齊名。不免聯想到佛洛依德研究出來的,摩西是被以色列人殺死的。事後他們自己諱言,年代久了又倒過來仍舊信奉他。
我後來又去看過胡適先生一次,在書房裡坐,整個一道牆上一溜書架,雖然也很簡單,似乎是定製的,幾乎高齊屋頂,但是沒擱書,全是一疊疊的文件夾子,多數亂糟糟露出一截子紙。整理起來需要的時間心力,使我一看見就心悸。
跟適之先生談,我確是如對神明。較具體的說,是像寫東西的時候停下來望著窗外一片空白的天,只想較近真實。適之先生講起大陸,說「純粹是軍事征服。」我頓了頓沒有回答,因為自從一九三幾年起看書,就感到左派的壓力,雖然本能的起反感,而且像一切潮流一樣,我永遠是在外面的,但是我知道它的影響不止於像西方的左派只限一九三○年代。我一默然,適之先生立刻把臉一沉,換了個話題。我只記得自己太不會說話,因而耿耿於心的這兩段。他還說:「你要看書可以到哥倫比亞圖書館去,那兒書很多。」我不由得笑了。那時候我雖然經常的到市立圖書館借書,還沒有到大圖書館查書的習慣,更不必說觀光。適之先生一看,馬上就又說到別處去了。
他講他父親認識我的祖父,似乎是我祖父幫過他父親一個小忙。我連這段小故事都不記得,彷彿太荒唐。原因是我們家裡從來不提祖父。有時候聽我父親跟客人談「我們老太爺」,總是牽涉許多人名,不知道當時的政局就跟不上,聽不了兩句就聽不下去了。我看了《孽海花》才感到興趣起來,一問我父親,完全否認。後來又聽見他跟個親戚高談闊論,辯明不可能在簽押房撞見東翁的女兒,那首詩也不是她做的。我覺得那不過是細節。過天再問他關於祖父別的事,他悻悻然說:「都在爺爺的集子裡,自己去看好了!」我到書房去請老師給我找了出來,搬到飯廳去一個人看。典故既多,人名無數,書信又都是些家常話。幾套線裝書看得頭昏腦脹,也看不出幕後事情。又不好意思去問老師,彷彿喜歡講家世似的。
祖父死的時候我姑姑還小,什麼都不知道,而且微窘的笑著問:「怎麼想起來問這些?」因為不應當跟小孩子們講這些話,不民主。我幾下子一碰壁,大概養成了個心理錯綜,一看到關於祖父的野史就馬上記得,一歸入正史就毫無印象。
適之先生也提到不久以前在書攤上看到我祖父的全集,沒有買。又說正在給「外交」雜誌(“Foreign Affairs”寫篇文章,有點不好意思的笑了笑,說:「他們這裡都要改的。」我後來想看看《外交》逐期的目錄,看有沒有登出來,工作忙,也沒看。
感恩節那天,我跟炎櫻到一個美國女人家裡吃飯,人很多,一頓烤鴨子吃到天黑,走出來滿街燈火櫥窗,新寒暴冷,深灰色的街道特別乾淨,霓虹燈也特別晶瑩可愛,完全像上海。我非常快樂,但是吹了風回去就嘔吐。剛巧胡適先生打電話來,約我跟他們吃中國館子。我告訴他剛吃了回來吐了,他也就算了,本來是因為感恩節,怕我一個人寂寞。其實我哪過什麼感恩節。
炎櫻有認識的人住過一個職業女子宿舍,我也就搬了去住。是救世軍辦的,救世軍是出名救濟貧民的,誰聽見了都會駭笑,就連住在那裡的女孩子們提起來也都訕訕的嗤笑著。雖有年齡限制,也有幾位胖太太,大概與教會有關係的,似乎打算在此終老的了。管事的老姑娘都稱中尉少校。餐廳裡代斟咖啡的是醉倒在鮑艾里(The Bowery)的流浪漢,她們暫時收容的,都是酒鬼,有個小老頭子,藍眼睛白濛濛的,有氣無力靠在咖啡爐上站著。
有一天胡適先生來看我,請他到客廳去坐,裡面黑洞洞的,足有個學校禮堂那麼大,還有個講台,台上有鋼琴,台下空空落落放著些舊沙發。沒什麼人,幹事們鼓勵大家每天去喝下午茶,誰也不肯去。我也是第一次進去,看著只好無可奈何的笑。但是適之先生直讚這地方很好。我心裡想,還是我們中國人有涵養。坐了一會出來,他一路四面看著,仍舊滿口說好,不像是敷衍話。也許是覺得我沒有虛榮心。我當時也沒有琢磨出來,只馬上想起他寫的他在美國的學生時代,有一天晚上去參加復興會教派篝火晚會的情形。
我送到大門外,在台階上站著說話。天冷,風大,隔著條街從赫貞江上吹來。適之先生望著街口露出的一角空濛的灰色河面,河上有霧,不知道怎麼笑瞇瞇的老是望著,看怔住了。他圍巾裹得嚴嚴的,脖子縮在半舊的黑大衣裡,厚實的肩背,頭臉相當大,整個凝成一座古銅半身像。我忽然一陣凜然,想著:原來是真像人家說的那樣。而我向來相信凡是偶像都有「黏土腳」,否則就站不住,不可信。我出來沒穿大衣,裡面暖氣太熱,只穿著件大挖領的夏衣,倒也一點都不冷,站久了只覺得風颼颼的。我也跟著向河上望過去微笑著,可是彷彿有一陣悲風,隔著十萬八千里從時代的深處吹出來,吹得眼睛都睜不開。那是我最後一次看見適之先生。
我二月裡搬到紐英倫去,幾年不通消息。一九五八年,我申請到南加州亨亭屯•哈特福基金會去住半年,那是A&P超級市場後裔辦的一個藝文作場,是海邊山谷裡一個魅麗的地方,前年關了門,報上說蝕掉五十萬。我寫信請適之先生作保,他答應了,順便把我三四年前送他的那本《秧歌》寄還給我,經他通篇圈點過,又在扉頁上題字。我看了實在震動,感激得說不出話來,寫都無法寫。
寫了封短信去道謝後,不記得什麼時候讀到胡適返台消息。又隔了好些時,看到噩耗,只惘惘的。是因為本來已經是歷史上的人物?我當時不過想著,在宴會上演講後突然逝世,也就是從前所謂無疾而終,是真有福氣。以他的為人,也是應當的。
直到去年我想譯《海上花》,早幾年不但可以請適之先生幫忙介紹,而且我想他會感到高興的,這才真正覺得適之先生不在了。往往一想起來眼睛背後一陣熱,眼淚也流不出來。要不是現在有機會譯這本書,根本也不會寫這篇東西,因為那種倉皇與恐怖太大了,想都不願意朝上面想。
譯「海上花」最明顯的理由似是跳掉吳語的障礙,其實吳語對白也許並不是它不為讀者接受最大的原因。亞東版附有幾頁字典,我最初看這部書的時候完全不懂上海話,並不費力。但是一九三五年的亞東版也像一八九四年的原版一樣絕版了。大概還是興趣關係,太欠傳奇化,不sentimental。英美讀者也有他們的偏好,不過他們批評家的影響較大,看書的人多,比較容易遇見識者。十九世紀英國作家喬治•包柔(George Borrow)的小說不大有人知道──我也看不進去──但是迄今美國常常有人講起來都是喬治•包柔迷,彼此都欣然。
要是告訴他們中國過去在小說上的成就不下於繪畫磁器,誰也會露出不相信的神氣。要說中國詩,還有點莫測高深。有人說詩是不能譯的。小說只有本《紅樓夢》是代表作,沒有較天真的民間文學成分。《紅樓夢》他們大都只看個故事輪廓,大部份是高鶚的,大家庭三角戀愛,也很平常。要給它應得的國際地位,只有把它當作一件殘缺的藝術品,去掉後四十回,可能加上原著結局的考證。我十二三歲的時候第一次看,是石印本,看到八十一回「四美釣游魚」,忽然天日無光,百樣無味起來,此後完全是另一個世界。最奇怪的是寶黛見面一場之僵,連他們自己都覺得滿不是味。許多年後才知道是別人代續的,可以同情作者之如芒刺在背,找到些藉口,解釋他們態度為什麼變了,又匆匆結束了那場談話。等到寶玉瘋了就好辦了。那時候我怎麼著也想不到是另一個人寫的,只曉得寧可再翻到前面,看我跳掉的作詩行令部份。
在美國有些人一聽見《海上花》是一八九四年出版的,都一怔,說:「這麼晚……差不多是新文藝了嘛!」也像買古董一樣講究年份。《海上花》其實是舊小說發展到極端,最典型的一部。作者最自負的結構,倒是與西方小說共同的。特點是極度經濟,讀著像劇本,只有對白與少量動作。暗寫、白描,又都輕描淡寫不落痕迹,織成一般人的生活的質地,粗疎、灰撲撲的,許多事「當時渾不覺。」所以題材雖然是八十年前的上海妓家,並無艷異之感,在我所有看過的書裡最有日常生活的況味。
胡適先生的考證指出這本書的毛病在中段名士美人大會一笠園。我想作者不光是為了插入他自己得意的詩文酒令,也是表示他也會寫大觀園似的氣象。凡是好的社會小說家──社會小說後來淪為黑幕小說,也許應當照novel of manners譯為「生活方式小說」──能體會到各階層的口吻行事微妙的差別,是對這些地方特別敏感,所以有時候階級觀念特深,也就是有點勢利。作者對財勢滔天的齊韻叟與齊府的清客另眼看待,寫得他們處處高人一等,而失了真。
管事的小贊這人物,除了為了插入一首菊花詩,也是像「詩婢」,間接寫他家的富貴風流。此外只有第五十三回齊韻叟撞見小贊在園中與人私會,沒看清楚是誰。回目上點明是一對情侶,而從此沒有下文,只在跋上提起將來「小贊小青挾貲遠遁,」才知道是齊韻叟所眷妓女蘇冠香的婢女小青。丫頭跟來跟去,不過是個名字而已,未免寫得太不夠。作者用藏閃法,屢次借回目點醒,含蓄都有分寸,扣得極準,這是唯一的失敗的例子。我的譯本刪去幾回,這一節也在內,都仍舊照原來的紋路補綴起來。
像趙二寶那樣的女孩子太多了,為了貪玩、好勝而墮落。而她仍舊成為一個高級悲劇人物。窩囊的王蓮生受盡沈小紅的氣,終於為了她姘戲子而斷了,又不爭氣,有一個時期還是回到她那裡。而最後飄逸的一筆,還是把這回事提高到戀夢破滅的境界。作者儘管世俗,這種地方他的觀點在時代與民族之外,完全是現代的,世界性的,這在舊小說裡實在難得。
但是就連自古以來崇尚簡略的中國,也還沒有像他這樣簡無可簡,跟西方小說的傳統剛巧背道而馳。他們向來是解釋不厭其詳的。《海上花》許多人整天蕩來蕩去,面目模糊,名字譯成英文後,連性別都看不出。才摸熟了倒又換了一批人。我們「三字經」式的名字他們連看幾個立刻頭暈眼花起來,不比我們自己看著,文字本身在視覺上有色彩。他們又沒看慣夾縫文章,有時候簡直需要個金聖嘆逐句夾評夾註。
中國讀者已經摒棄過兩次的東西,他們能接受?這件工作我一面做著,不免面對著這些問題,也老是感覺著,適之先生不在了。
•初載於一九六八年二月《香港明報》月刊第二十六期。
羊毛出在羊身上拙著短篇小說〈色,戒〉,這故事的來歷說來話長,有些材料不在手邊,以後再談。看到十月一日《人間》上域外人先生寫的「不吃辣的怎麼胡得出辣子?──評〈色,戒〉」一文,覺得首先需要闡明下面這一點︰特務工作必須經過專門的訓練,可以說是專業中的專業,受訓時發現有一點小弱點,就可以被淘汰掉。王佳芝憑一時愛國心的衝動──域文說我「對她愛國動機全無一字交代,」那是因為我從來不低估讀者的理解力,不作正義感的正面表白──和幾個志同道合的同學,就幹起特工來了,等於是羊毛玩票。羊毛玩票入了迷,捧角拜師,自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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