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都可以,就是想殺人」,無差別殺人、隨機殺人的加害者犯案後大都說了這句話,令人莫名憤怒又莫名害怕。
本書以2008年秋葉原無差別殺人事件加害人為首章,由加害人曾經講過的話及親弟弟敘述家庭的狀況為基礎,點出各種看似普通,卻可能潛藏的家庭問題。
「無意的舉動或者一句話可能就會傷人」,這句話大家一定都同意,但是到底具體來說是哪句話是哪個動作影響了對方,我們卻很難說個明白。一個人會走到想要「無差別殺人」這樣的地步,到底歷經哪些事情?
第一章,以作者的敘述為底,用心理學的角度來分析,並建議我們適當的應對方式。第二章,從「誰都可以就是想殺人」的這句話分析,其實背後隱藏著欠缺他人關愛的原因,希望有人來關心。這種自立性的不足從何而來?由父母應有的角色及個人主義社會中你我應有的角色來分析及建議。第三章,談現代社會普遍的網路依存症可能的威脅。第四章,談大量殺人的心理,及可能有的各種精神問題或精神障礙。第五章,分析發現大多加害者的轉變,從與父母、朋友的關係不好開始,而其根源在於負面意識過強,容易陷入自暴自棄的情境。第六章、終章,介紹如何對應這樣容易陷入負面偏激心理的人。除了身為父母的人應該學習如何應對,社會應該有什麼樣的組織去架構人與人之間的羈絆,支援在十字路口徘徊的青少年們。
作者雖為心理學者,但內容卻不艱澀,以許多發生在你我身邊的簡單小事為例,詳細的分析,使讀者瞭解精神疾病不是什麼特殊的事情,有時只是想法偏激,而這樣的事情就發生在我們自己身上或周遭,所以沒有必要標籤化。
遇到情緒低落或者看起來有些不一樣的人,要試圖溝通,改變他們偏激的想法,幫助他們克服可能是一時的極端妄想、臆測,重新回到這個社會。
看似豐饒的社會,潛藏許多讓青少年迷失及沮喪的黑洞。傳達生命的寶貴、每個人都是特別的存在,才是解決及瞭解無差別殺人的第一步,也是本書的主旨所在。
作者簡介:
碓井真史
心理學博士,現任新潟大學臨床心理學研究所教授。日本文部科學省心理輔導師(SC, School Psychologist)。專長為社會心理學,特別是犯罪心理學、自殺預防等。
譯者簡介:
李怡修
2008年赴日至今,日本東京外語專門學校日本語科畢業、日中翻譯科肄業,後進入一橋大學法律研究所主修刑事訴訟法,取得法學碩士學位,現為一橋大學法律研究所博士生,研究關鍵字為「訴訟構造論」、「證據閱覽」、「裁判員制度」。
曾任NHK BS1臺採訪臺灣冤獄平反協會紀錄片節目製作翻譯、法務部研究計畫助理等。亦接手個案翻譯。
體驗各種臺日文化衝突,謔稱自己是「夾在中間的人」。
各界推薦
名人推薦:
專文導讀
〈音量開到最大的無聲吶喊〉
黃致豪 執業律師、司法行為科學研究者
〈從滅絕之途,走向希望之路〉
楊添圍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松德院區院長、專長司法精神鑑定
名人推薦:專文導讀
〈音量開到最大的無聲吶喊〉
黃致豪 執業律師、司法行為科學研究者
〈從滅絕之途,走向希望之路〉
楊添圍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松德院區院長、專長司法精神鑑定
章節試閱
第一章 秋葉原無差別殺傷事件
為了殺人而來秋葉原
二○○八年六月八日,星期日。中午十二點半左右,一名二十五歲的年輕人駕著兩噸重的小貨車,衝進熱鬧的秋葉原電器街,步行者天國。直接衝撞路人,甚至沒有留下一點剎車痕跡。車子的擋風玻璃被撞出一條大裂痕。從終於停下的小貨車上,走下了一位年輕人,手裡握著匕首,一邊大喊大叫,一邊開始攻擊路上的行人,不分男女。他手裡的這把刀,連懷著愛心鼓起勇氣照看被害者的女性也不放過,深深地刺進她的背。
根據報導,剛好也在現場的人,在作證時這麼說:「小貨車非常猛地衝進來。我一開始還以為是肇事逃逸。接著就聽到旁人大喊著『路上殺人魔!是路上殺人魔』柏油路上到處都是血,這一帶完全陷入了恐慌狀態。」
七人死亡,十人身受重傷。最糟糕的路上無差別殺人事件發生了。
這個被警官制伏在地,然後被逮捕的年輕人,出生於一九八二年九月,青森縣人,事發當時在靜岡縣做油漆工人,是個派遣社員。中學時,曾經以最優秀的成績考上縣內最好的高中……他說:「世上的一切都很煩人。對生活也覺得很厭倦。」「想殺人所以來秋葉原。」「誰都可以。」「想做的事情……殺人,夢想……獨占八卦新聞版面。」
這個青年到底生什麼氣呢?到底為了什麼傷心了呢?不是直接找惹惱自己的那個當事人發火,也不是摔東西發飆,而是去殺那麼多他從來沒見過的人。年輕的人有時候會氣到忘我,有時候會氣到出手傷人。但是秋葉原的他,那股湧現的怒氣與悲傷,好像失去所有的希望,要把世界終結毀滅似的。若是想要保身的人,應該不會做出這種荒唐的事吧。如果害怕死刑,應該也不會犯下這種大規模殺人的行為吧。到底是什麼樣的原因,把這個年輕人逼到這樣的絕境呢?
青年的成長過程與家庭
事件發生後,有非常多關於加害者青年與他家人的報導。加害者本人也陸陸續續提到自己的成長過程與家人的事。小他三歲的親弟弟也對外發表自己在事件發生前後的日記及札記(《週刊現代》雜誌二○○八年六月二十八日、七月五日、七月十二日號)。家人在事件發生後馬上公開自己的札記、日記,這種事情史無前例。就這樣,這個家庭的樣子,從兩個孩子的敘述,浮現了出來。
從父母的角度來看或許會持反對意見吧,也可能覺得是孩子單方面的誤解或想太多了。但是,從孩子的角度來說,他們感受到的家族,就是真正家族的樣子;真正影響孩子的不是客觀上的家族,而是孩子感受到的,孩子心裡所呈現的家族的樣子。
加害者青年的父親在出身地青森的金融機構擔任管理職,是社會上所謂的菁英。母親就讀的高中和青年一樣,是青森的名校──青森高級中學,畢業後沒考上大學,便開始工作。她在職場上認識青年的父親後結婚,現在是家庭主婦。父母兩人都很優秀,經濟上也沒有什麼問題,他們很愛孩子,對孩子的教育也很有熱忱。如果問,那這個家庭什麼問題都沒有嗎?我想至少可以說,絕不是極端糟糕的家庭吧。但這兩個孩子都不約而同地訴說雙親的問題。這對父母有能力,對孩子又有愛情,是努力、有幹勁又拚命的父母,反而就因為是這樣的父母,才讓孩子感到痛苦。
過度保護,奪其意志
這對父母給孩子們的零用錢,只有過年的紅包。孩子有什麼需要的東西,會另外買給他們。但是,除了紅包以外,從來沒有給孩子現金當作零用錢,讓他們自由地花費。買東西一定要經過母親的同意。從父母的角度來說,這是為了不想讓孩子養成亂花錢習慣的「家教」,但如果我有機會跟這對父母聊聊,我會勸他們給孩子們一些零用錢吧。
為什麼我要這麼建議呢?因為,從父母那裡得到零用錢,對孩子來說是一種得到愛的象徵。金額的多寡,依家庭的狀況而定,在一般可理解的範圍內,或多或少都沒有關係。當然,給得比較多也不代表愛得比較深。孩子所感受到的是爸媽、阿公阿嬤很愛我,所以給我零用錢花。相反的,孩子只要吵著要就給錢花,也不是一件好事。應該給固定的金額,然後讓孩子照他的想法去花,學習用錢的方法與計畫。
因為是小孩子,所以會把錢花在沒什麼用的東西上吧,但就算這樣也好。有時候,這樣無謂的花費是必要的。孩子脫離父母的管教,成為自由的個體,從父母的喜好、價值觀中解放,買買零食、買買模型,想買什麼的時候不必一一看父母的臉色。藉由這筆可以自由使用的錢,孩子可以離開父母,活在他們的王國裡。
透過給孩子一定金額的零用錢,傳達父母的愛,讓孩子體驗離開父母,自己獨立。給孩子零用錢的基本態度是,照約定給零用錢,不過問錢花在哪裡。這其實不用心理學者特地一一說明,相信一般家庭也是這麼做。
相對的,「當有需要買東西的時候,給相對足夠的錢」,這樣的方法,即便金額上是足夠的,孩子也感受不到愛,同時也失去享受自由,失去透過用錢學習如何在社會生活的機會。若是既認真又嚴格的父母,以上的情況會更顯著。
孩子有想買的東西時才給孩子錢,這個方法本身並沒有什麼問題。若在一個氣氛比較活潑自由的家庭,孩子可以對父母撒撒嬌,想辦法不被罵又要到零用錢,雖然會亂花一點錢,但可以感受到父母的愛,也學到使用錢的方法。
此外,也不是說固定時間給零用錢就好了。雖說給零用錢,但是用在哪裡?怎麼用?父母一步一步都要干涉的話,可就不能說是讓孩子自由花費了。
雖然還不到會打小孩的可怕家長那種程度,但是小孩子本身敏銳地察覺父母的期待,只敢照父母的期待去花零用錢的話,結果一樣是沒有用的。就算形式上給孩子可以自由使用的零用錢,但是實際上並沒有讓孩子自由使用,那麼,孩子雖然一天天地成長,卻始終沒辦法做好離巢獨立的準備。
「過去一直不能自由地買東西。」加害者的弟弟這麼說。然後,漸漸地,「也失去想要什麼東西的欲望了。」
過剩的親情,奪其自立
加害者的母親,對於男女交往之事也非常嚴格。「我可不准你交女朋友,知道沒?」她曾經這樣訓示。
加害者的弟弟說:「母親對於男女關係總是反應過度。」「徹底地排除異性的存在。」女孩子寫來的明信片總是被貼在牆上,像一種警告。
對母親的角色來說,教育男孩本來就是相當困難的事情,因為是在教育一個「異性」。我可愛的「小主人」有一天突然變成「男人」,絕大部分母親或多或少都會感到困惑。但孩子就是這麼長大的,交男女朋友、性關係,這些事都是促使孩子成長、離開父母獨立的重要關鍵。
父母期盼孩子的成長。我想應該是期盼的,自己也知道自己是期待孩子成長的吧。但是,不讓孩子自由地花零用錢、禁止孩子交男女朋友,反倒會綁住孩子,妨礙他們成長。除了交女朋友的事情之外,弟弟也在札記裡這麼寫著:「我們不能帶朋友來家裡玩,也不可以去朋友家玩。」對父母來說,這可能是教出好孩子的一種家教,但從結果來說,卻妨礙了孩子在學習及學校以外,與周遭自由交流的機會。加害者青年也許就是因為這樣,所以一直想著要離開父母,獲得自由。
弟弟說,因為被限制交女朋友,所以沒有看過「那個人」(在札記裡,弟弟提到哥哥的時候都用「那個人」,或是「犯人」這樣的詞)整理自己的髮型,或是穿得好看、時髦。弟弟似乎很驚訝,這次的事件後,那個人居然悲嘆自己沒有女朋友、長得不帥。
犯案青年在犯行前這麼說道:「長得太難看了,結束。」「有個女朋友的話,就不會活得這麼悲慘了。」「沒有女朋友,這就是所有失敗的元凶。」
這樣的想法成了他心裡不安及怒火的一部分。
對於男女交往及有關「性」的事情,母親過度限制、過度表現極端的不愉快及厭惡,兒子也就沒有辦法順利處理有關「性」的事情。一般來說,男孩子進入青春期後,有時候會在意自己的穿著,有時候會煩惱自己的容貌,也會經歷與喜歡的女孩子交往、分手。加害者青年如果也在少年時期有這些經驗,也許就不會到二十五歲還那麼在意、拘泥於容貌與沒女朋友的事情。
迫其服從,造成強烈的不安
加害者青年與弟弟小時候也有幸福的時刻,一家人快樂地聚在一起、玩撲克牌,但父母的家教越來越嚴。
弟弟提到有一次吃飯時,母親對那個人(哥哥)大怒的事情。當天飯吃到一半,情緒激動高亢的母親攤開報紙,把飯、菜、味増湯全都倒在上面。那個人一邊哭著,一邊把報紙上弄得像剩飯的食物吃掉。
必要的時候,斥責孩子是一件重要的事情。但是,不要給孩子超過限度的悲痛記憶。而這個家庭糟糕的是,讓被斥責的孩子一邊哭還一邊吃掉報紙上的食物。被這樣對待的孩子,如果會哭著逃回自己的房間,或是發火頂嘴,反倒還好。沒辦法違抗父母只會說對不起、乖乖順從的孩子,當父母不講理的時候,便完全承受了他們的情緒;特別是長子與長女,最容易直接受到父母這樣的影響。
而且,按照弟弟札記中所說,爸爸媽媽生氣時從不說理由,只是很凶地罵人。從父母的角度來說,也許是想要孩子自發性地反省,而這對父母罵小孩的方法,也許也有效地讓孩子聽話了,但同時也帶給孩子強烈不安。許多育兒書裡都建議大家:罵孩子的時候要好好地說明理由後再罵……
體罰的可怕副作用
另外,這個家庭也體罰孩子。雖然沒辦法斷定有「虐待」這樣的激烈性日常暴力,但孩子確實有被父親毆打的經驗。母親也會,當孩子沒辦法照她的想法回話時,被甩巴掌是家常便飯。
體罰是個便利的辦法。如果要讓很小的孩子聽話,是個有效手段。但我們必須謹慎,因為,效果好的藥通常也伴隨著強大的副作用。
體罰有非常可怕的副作用。首先,體罰人的人與被體罰的人之間,關係會變得不好。其次,一般來說,父母也是一邊養育小孩,一邊慢慢學習如何與孩子溝通、讓孩子聽話。但一旦習慣了體罰這種強效的手段,就會變得不知道怎麼使用其他方法。本來,在嘗試各種教育方法的過程中,父母也可以漸漸成長,只用體罰這個方法,就沒辦法培養教育孩子的能力與溝通方法。
體罰更可怕的副作用是,就算父母心裡想正確地教導孩子什麼道理,孩子所學到的卻是「必要的時候使用暴力也沒有關係」。秋葉原事件的加害者青年,到青春期後便開始對媽媽使用暴力。
大多數對家人使用暴力的青少年,小時候都曾經有被體罰的經驗。
根據別的報導,加害青年家附近的鄰居說:「哥哥小時候被罵,被關在玄關外時,聽過他的哭叫聲;也看過他在冬天超冷的時候,穿著單薄的衣服在外面。這到底是在教小孩,還是在虐待小孩?都搞不清楚了。」
破壞自由及創造力,父母的自我中心意識
加害者青年的母親對教育非常熱心,尤其在課業方面特別嚴格。犯案前,青年曾在手機網站上這樣寫:「靠媽媽寫的作文、靠媽媽畫的畫得獎,念書也是被強迫逼著念,所以做得很完美。」「媽媽想要向周邊的人炫耀,所以什麼都弄得很完美。連我寫的作文也是,母親全都一一檢查過了。」
弟弟在札記裡證實哥哥所說:「媽媽一直以來都要求完美。作文也是,為了寫出讓老師喜歡的文章,全都經過媽媽加工。」他記錄某天那個人寫作文時的情景:「哥哥在作文紙上才寫下第一句話,媽媽馬上說不對!伸手就把紙丟了。再寫第一句話,她又說重來!又把紙丟了。」
的確,文章的開頭很重要,孩子有時候會用一些老掉牙的方式開頭,從大人的角度來看,也許會覺得,「能再多想一點、再多下點工夫就好了!」但是那句老掉牙開頭之後,說不定會有優美的詞句出現。不確認孩子有什麼想法、點子,就把作文紙丟掉,這種態度粉碎了孩子的自由及創造力。
確實,孩子必須學習讀書、寫字,學習算數,也需要被教導如何寫出好文章。以自我認同理論聞名的心理學者艾瑞克森,曾對小學生的教育做出以下論述:
教育孩子,最重要的不是怎麼教他們讀得好、寫得好,或怎麼教他們算數算得好;而是要怎麼讓他們在不產生自卑感的情境下,學習讀書、寫字、算數。而且,對孩子最重要的是──透過讀書、寫字、算數,品嘗得到成果的喜悅。奪去其自由,照父母想法寫出來的作文,就算得獎,孩子也感受不到創作的喜悅。
不適當的撒嬌表現
加害者的弟弟說,哥哥在青少年時就曾經對母親施加暴力。兒子對母親施加暴力,從心理學的角度來說,是對母親「撒嬌」的不適當表現。一般來說,撒嬌會隨著年齡增長而變化。小時候的撒嬌就是字面上的撒嬌;青春期後,雖然漸漸瞭解自己不能再一味地撒嬌,但也偶爾會想這麼做。但是,扭曲的撒嬌,會以粗暴的言行表現。
我們對於不得不客氣的對象,不會耍任性,也不會做出粗暴的言行舉止。在家裡再怎麼可怕的老爸,出外對上司或生意往來的對象,肯定是彬彬有禮,即便怒罵部下或哪位店員,也是因為經過判斷,知道對方是可以發火的對象。不必忍耐、不必有禮貌,這就是一種撒嬌。和小朋友對媽媽耍任性,或表現粗暴是一樣的。
進一步來說,會對家人施暴的孩子,都是軟弱的孩子。有的是被過度溺愛、保護而變得軟弱;有的是因為家教太過嚴格也變得軟弱。被過度溺愛保護的孩子,不必決定自己的行動,父母什麼都會幫他打點好,所以才變成軟弱的孩子。另一方面,受嚴格教育長大的孩子,乍看之下好像與被過度溺愛的孩子正好相反,但正因為父母決定了所有事情,導致他沒有養成決定事情的能力。然後,在嚴格的家教環境中,導致他各種經驗不足,個性中產生軟弱。
孩子小時候在父母的保護及管理下,可以活得很自在,但進入青春期後,父母管不到的部分逐漸增加,軟弱的孩子在學校或在朋友間有時候沒能強健、快樂地成長──一直以來以乖孩子印象被教導的孩子,終於遇到了挫折。
在外面的世界沒能順利發展,累積壓力的少年開始在家裡釋放那份壓力,向父母使性子、製造問題給父母。當不能滿足他們想得到的,便施加暴力。他們抓著父母,一邊吶喊著「給我道歉!給我道歉」,一邊毆打父母。心裡的聲音是:「都是因為媽媽一直以來把我綁住,我才會變成這種懦弱的樣子。把我變成這樣,都是妳的錯!」秋葉原事件的這名加害者青年,是不是也一邊這麼想,一邊打了他的母親呢?
第一章 秋葉原無差別殺傷事件
為了殺人而來秋葉原
二○○八年六月八日,星期日。中午十二點半左右,一名二十五歲的年輕人駕著兩噸重的小貨車,衝進熱鬧的秋葉原電器街,步行者天國。直接衝撞路人,甚至沒有留下一點剎車痕跡。車子的擋風玻璃被撞出一條大裂痕。從終於停下的小貨車上,走下了一位年輕人,手裡握著匕首,一邊大喊大叫,一邊開始攻擊路上的行人,不分男女。他手裡的這把刀,連懷著愛心鼓起勇氣照看被害者的女性也不放過,深深地刺進她的背。
根據報導,剛好也在現場的人,在作證時這麼說:「小貨車非常猛地衝進來。我...
目錄
序章
第一章 秋葉原無差別殺傷事件
為了殺人而來秋葉原
青年的成長過程與家庭
過度保護,奪其意志
過剩的親情,奪其自立
迫其服從,造成強烈的不安
體罰的可怕副作用
破壞自由及創造力,父母的自我中心意識
不適當的撒嬌表現
過度的家教,奪去孩子的心
關於「青春期挫折症候群」
溝通不足導致的憎惡感
無法放手的父母
孤獨與絕望感,加速前進
接著,又失去職場裡的連結
被「手機依存症」逼到牆角,充滿閉塞感
非黑即白,大逆轉的心理
秋葉原無差別殺傷事件的現在與將來
第二章 「誰都可以」的心理
「誰都可以、誰都沒差」的連鎖
JR荒川沖站殺傷事件
JR岡山站月臺推人落軌死亡事件
誰都可以,拜託來愛我
有誰聽到我的聲音
好帶的孩子更需要注意
父親的職責、母親的職責
面對青春期的孩子,父親應有的態度
過於優秀的家庭也會出問題
四種「機能不全家族」的類型
追求愛,少年犯罪者的心
對家人下手,對社會下手
停不下來的無差別殺傷事件
八王子路上無差別殺傷事件
從疏離感而生的,負的連鎖
第三章 「網路社會」把人心逼入絕境
佐賀縣劫持巴士殺人事件
「網路依存」而生的心理困境
網路交流的心理
第四章 大規模殺人的心理
大阪兒童殺傷事件
妄想型人格障礙症
無法給予滿足感及安心感的環境
下關路上無差別殺人事件
畏避型人格障礙症
欲求不滿手段假說
第五章 無法順利建立人際關係
從與他人的關係中孤立
因人際關係淡薄而產生的殺傷事件
斜邊交流的不足
述情障礙
包容孩子的情感及表現
「找尋自己」而逃亡的年輕人
「自我認同」的重要性
羞恥心與罪惡感的不同
撒嬌-攻擊型犯罪
陷入自暴自棄的心理
輕度發展障礙
注意力缺陷過動症
精神官能症帶來的障礙
人格障礙?正在增加
邊緣型人格障礙症
無法抓好與他人的距離
自戀型人格障礙症
各式各樣的人格障礙
反社會型人格障礙症
好孩子的犯罪?壞孩子的犯罪
第六章 為了不製造犯罪者
不安的環境中
懲罰與道德心
關於享樂原則與現實原則
首先,瞭解孩子的心情
給孩子信賴與安全感
小心「空轉的愛」
無法擁抱孩子父母
需要療癒的空間、活躍的舞臺
無條件的愛
因為特別,所以努力
創造支援青少年的社會
為了讓青少年改變
管理與自由的並存
走向新生活的方法
解決問題的短期療法
社會鍵(社會的羈絆)
愛你的孩子,成為被愛的父母
非論理性的信念「必須要……」
錯誤的行動化
學習打招呼
偶然力:追尋幸福的方法
接受,奮鬥
終章 89
序章
第一章 秋葉原無差別殺傷事件
為了殺人而來秋葉原
青年的成長過程與家庭
過度保護,奪其意志
過剩的親情,奪其自立
迫其服從,造成強烈的不安
體罰的可怕副作用
破壞自由及創造力,父母的自我中心意識
不適當的撒嬌表現
過度的家教,奪去孩子的心
關於「青春期挫折症候群」
溝通不足導致的憎惡感
無法放手的父母
孤獨與絕望感,加速前進
接著,又失去職場裡的連結
被「手機依存症」逼到牆角,充滿閉塞感
非黑即白,大逆轉的心理
秋葉原無差別殺傷事件的現在與將來
第二章 「誰都可以」的心理
「誰...
購物須知
關於二手書說明:
商品建檔資料為新書及二手書共用,因是二手商品,實際狀況可能已與建檔資料有差異,購買二手書時,請務必檢視商品書況、備註說明及書況影片,收到商品將以書況影片內呈現為準。若有差異時僅可提供退貨處理,無法換貨或再補寄。
商品版權法律說明:
TAAZE 單純提供網路二手書託售平台予消費者,並不涉入書本作者與原出版商間之任何糾紛;敬請各界鑒察。
退換貨說明:
二手書籍商品享有10天的商品猶豫期(含例假日)。若您欲辦理退貨,請於取得該商品10日內寄回。
二手影音商品(例如CD、DVD等),恕不提供10天猶豫期退貨。
二手商品無法提供換貨服務,僅能辦理退貨。如須退貨,請保持該商品及其附件的完整性(包含書籍封底之TAAZE物流條碼)。若退回商品無法回復原狀者,可能影響退換貨權利之行使或須負擔部分費用。
訂購本商品前請務必詳閱
退換貨原則、
二手CD、DVD退換貨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