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銷160,000冊,強勢攻占日本AMAZON熱銷榜NO.1
「廢物青年的靈魂救贖」──20代、30代男女一致讚聲
當生活被現實摔成碎片
就讓F的文字,陪你慢慢把一片片的自己修補起來每張堅強卻脆弱的面孔、每顆渴望逃離卻動彈不得的心靈,
日日在自我和社會價值觀之間掙扎、懷疑、矛盾、失序;
夜夜流連真假空間渴求共鳴,差點要從誰的身上找到安慰,下一刻又迅速墜落。
於是,寂寞在不知不覺中越破越大洞。
恨的人、愛的人,你和我都這麼寂寞,真是太好了。
作者F,空降於這個時代的反骨之聲直言著自己厭棄的世俗章法,也書寫著厭世代的社會不適應症
這群被稱作厭世代的小草,渴望的不過是能自由舒展的一絲縫隙
F大膽戳破世界不敢明說的表面話,以65篇心思極其敏銳的隨筆,刻劃人生或大或小的情感面向,直探現代人最核心的內心世界。他對人事物的定義總讓人意想不到,直白到底,最後又使你忍不住苦笑出來。在被壓得喘不過氣,眼看就要壞掉之前,其實還有一些些挽回自己的辦法,不卑不亢處於這混亂世界的辦法。
無能為力又如何?不合時宜又如何?反正:
#跟討厭的人往來是糟蹋人生世界上的人太多,你有再多「被討厭的勇氣」也不夠用。
#嫉妒,就讓它長成一朵豔麗的花要人不嫉妒是不可能的事。
充滿嫉妒與自卑的人生一定很有趣。
嫉妒的時候,正是你的情感綻放青春的時候。
#不聰明也活得下去討厭學校的話,不要去就好。
可是至少讀點書。但並不是因為這樣會變聰明。
而是因為讀了書就知道不聰明也沒關係。
書本會告訴我們,無論變成怎樣都活得下去。
#為的只是更靠近你一點崇拜是不想受傷的安全距離。
喜歡是即使受傷也無所謂的豁出去。
就連對方不帥的地方也覺得好可愛的話,那肯定是愛了。
#我們就是這麼無可救藥人生就是會發生笑不出來的事。
這種時候,真正能拯救自己的不是積極向前也不是正能量,
而是在離迪士尼樂園最遠的地方做出來的東西。
#決定人生有時很簡單交往的對象,取決於對方知道多少幸福。
結婚的對象,取決於對方見識過多少地獄。
#每個人身上都有傷口好不容易受了傷,就帶著這個傷口一起活下去吧。
沒必要向前看,消沉到不能再消沉的地步。
總有一天會對這樣的自己感到厭煩,
再次起身,搖搖晃晃地走出屋外。
#總有一天會分開,但不是今天沒有什麼永遠。
所以現在就是,開心的、感傷的、永遠的。
在F的文字裡,我們彷彿瞥見自己,
在每個看似消極、不在乎的當下,一個轉身又對這世界極度認真、付出真情。
【日本讀者感動呼喊】■當我感到疲憊,想要逃離的時候,這本書恰恰好走進我的心中!
■閱讀完之後,無論是兩人在一起的時間,又或者一個人獨處的時刻,你一定會變得比以往更珍惜你自己。
■我在一個月內重覆讀了三次,神奇的是,每次都有不同的體會,越咀嚼越有味道。
■還好我買了這本書,在我被人生壓迫得無法呼吸的時候,F懂我,他的文字安慰了我。
■能在我的十七歲遇見這本書真是太好了!
■大膽、誠實、憤世嫉俗,謝謝這本書帶給我一點面對明天的勇氣。
作者簡介:
F
新人作家。TWITTER超過22萬人追蹤。
生於11月,血型A型。黑髮。喜歡貓,但對貓過敏。
喜歡的事物有:東京鐵塔、電影、散步、冬天與波斯貓,還有討厭女人的女人。
以不積極、卻充滿詩意的反戀愛哲學散文,快速建立一群忠實的追隨者。新書《不知道哪一天會分開,但不是今天》甫一出版,即強勢攻占日本亞馬遜網站熱銷榜。行文之間,精準傳達出現代人迷離的戀愛觀,被日本媒體譽為新世代的情感哲學聖經。
Twitter:@No_001_Bxtxh
譯者簡介:
邱香凝
曾任職唱片公司、出版社、電腦娛樂產業,目前為專職譯者。喜愛閱讀與書寫,用翻譯看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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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節試閱
01. 關於崇拜和喜歡的不同
我喜歡美術老師。
小學的時候,我問她:「老師,你有沒有推薦的書?」她笑著說:「就算你讀了我喜歡的書,記住我喜歡的詞彙,說出我可能會喜歡的話,我還是會跟現在一樣喜歡你,但不會變成最喜歡。」又說:「所以,你要去找我不知道的書來讀喔。」至少從那天起,本來應該算是模範生的我,決定不當模範生了。
她喜歡的會是什麼書呢?聽說二十年後,她罹患肺癌過世了。由我提議的書信往來,也因為我無法原諒自己拙劣的文筆,結果沒有繼續下去。
她留著一頭紫色短髮。因此直到現在,我還是很無法抗拒短髮女性的魅力。小學畢業典禮時,我跟老師說,總有一天請跟我約會。現在,她大概在天堂一個人邊畫油畫邊抽Hi-Lite香菸吧。
當時聽了她那打馬虎眼的回答,我無言以對。應該說狠狠受了傷,為了那句「不會變成最喜歡」。
直到今天,問對方喜歡讀什麼書,於我而言依然是一種告白,問對方推薦的歌手也是。盡可能不開門見山地問,卻又想摸清對方喜歡什麼,不希望自己的心意被發現。說來也真是廢話。
現在我仍舊認為問別人喜歡什麼或許是有點沒禮貌的事。這種行為很像考試前跟用功念書的同學借筆記。人家拚了命找到的東西,自己卻不費吹灰之力地問到手,這不是一件正當的事。對當事人來說,喜歡的東西就是如此神聖不可侵犯,充滿尊嚴與孤獨。
崇拜和喜歡看似不一樣,其實沒有不同。看似沒有差異,其實有。
懷抱崇拜的好感不會消失,懷抱敬意的好感也很少消失。不管怎麼爭吵,只要對方是值得尊敬的人,「不爭吵」的選項都會持續留到最後。
即使如此,當時我該對老師說的只有一句話,那就是「無法成為你最喜歡的人也沒關係,我只是想知道更多你的事」,或者「只要能更靠近你一點,不管會傷得多重,我都已做好心理準備」,只要這麼一句話。
崇拜是不想受傷的安全距離。喜歡是即使受傷也無所謂的豁出去。
直到現在我還是無法去參加喜歡的歌手開的演唱會。提不起勇氣去。萬一看到Yusuke Chiba在演唱會上揮舞麥克風架時,用力打到自己的腳踝怎麼辦?萬一看到椎名林檎在演唱會上踩空階梯跌下來怎麼辦?Benzie就算忘記歌詞還是很帥,可是萬一他在曲子與曲子中間的閒聊時間說「其實我很喜歡迪士尼」怎麼辦?回過神時,Thee Michelle Gun Elephant和東京事變和Blankey Jet City都解散了。喜歡的樂團解散時,無法打從內心恭喜的歌迷算不上真正的歌迷,這點小事我還有自知之明。心裡有「跟我想的不一樣」的想法就不是愛,希望對方怎樣怎樣,也不是愛。
覺得對方很帥所以喜歡,可是,無法連不帥的地方一起愛的話,就還只是停留在崇拜。你或許無法喜歡對方的全部,不過,連不帥的地方都覺得好可愛的時候,肯定可以說是愛。
24. 才不需要被討厭的勇氣
罐裝咖啡廣告中,窮小子上班族對神田宇乃說:「我喜歡你,不惜與全世界為敵。」
那是幾十年前的廣告了。窮小子一說完這句話,看似FBI與CIA的黑衣人立刻包圍他家,世界首腦會議也做出對窮小子展開攻擊的決定,好幾架美軍戰鬥機開始在他家上空盤旋,於是,被飛彈對準的上班族,最後仰頭一口喝下罐裝咖啡,是這麼一個充滿喜劇味道的三十秒廣告。
在這麼亂來的廣告中也有一絲真理。沒錯,戀愛某種程度就是一件與社會或世界為敵的事。絕對不是增加友邦與夥伴的行為,更別說談戀愛的對象是神田宇乃了。
被討厭的勇氣什麼的,我認為根本不需要。
沒必要特地與全世界為敵。以全世界為敵,就等於擅自敵對全世界。
人生太短,短得沒必要擁有這麼危險的東西。世界上的人太多,你有再多被討厭的勇氣也不夠用。
話雖如此,我也不認為應該討好誰。實際上就算想讓所有人喜歡也是不可能的事,連便利商店賣的炸雞塊都有人討厭了,一定也有不喜歡吃鮮奶油戚風蛋糕的人。即使是湯姆克魯斯都不可能成為真正的萬人迷,畢竟他就無法讓妮可基嫚喜歡他。希望被所有人喜歡的人,可能以為自己是湯姆克魯斯或誰吧。
我喜歡下雨天,我認為下雨才是好天氣。
所以一直以來,我都不斷告訴別人自己喜歡下雨。這也等於間接表示我討厭晴天。我還喜歡貓,經常向人表示我喜歡貓。相反地,狗對我來說就可有可無。再老實招供一點,其實我不太喜歡愛狗人士。
喜歡的東西如果不一直掛在嘴上說喜歡,喜歡的人就不會靠過來。同樣的,討厭的東西如果不說出來,討厭的人就不會離開。這個道理不管到哪裡都永遠適用。
需要的不是被討厭的勇氣,而是不斷說出自己喜歡的是什麼東西。還有,總之先遠離討厭的人事物。如果無法和討厭的人事物保持適當距離,至少要有一點把他們推開的勇氣。或是從他們身邊掉頭離開的勇氣。換句話說,至少要有一點「討厭的勇氣」。
比起被討厭的勇氣,更重要的是討厭的勇氣。你該專注面對的只有自己的情感。
我曾聽過一個說法是,人無法擁有超過五個朋友。我也有一兩個無論如何都不希望被討厭的對象。此外,也有希望對方能喜歡我的對象。除此之外的人再怎麼討厭我,我也不痛不癢。還有,我雖然不喜歡愛狗人士,但也沒有幾個人是真的讓我打從心底討厭的。
說到底,把時間用在負面能量上就是一種浪費。
35. 如何不損壞地活下去
在一張乾淨的白紙上,用黑色原子筆胡亂寫滿文字。再用雙手捏緊那張紙,一次又一次蹂躪。這時,如果要我們把變得破破爛爛的紙屑「恢復原狀」,已是不可能的事。遍體鱗傷、骯髒破損的紙屑,不可能再次成為一張乾淨的白紙。
所謂霸凌就是這麼回事。不,用霸凌這個字並不十分正確。正確來說,所有對他人的暴力都是上面這麼一回事。不過,我下面要說的不只限於對他人的暴力,也包括對自己的。
持續努力於某種絕對不可能做到的事,也會讓自己在不知不覺中變成一張紙屑。儘管我們很容易敏感地察覺「別人對其他人行使的暴力」,卻幾乎感受不到自己對自己施展的暴力。愈是高雅親切、溫柔謙虛的人,愈容易在自己來不及發現時損壞。
損壞的東西,無法再次復原。
損壞的原因和場所五花八門。比方說,面對壓根不適合自己的工作,卻用「有志者事竟成」這句話來欺騙自己,很顯然就是對自己施加暴力。違背個人意願的加班、智慧型手機上令人不悅的廣告、狀況不好的電腦、亂七八糟的房間、堆在洗衣槽裡還沒洗的衣服、不得不做卻總是延後,每次都忘記的工作、客滿的電車……這些都是暴力。
以上每一件事都只是令人厭煩的小事。然而,累積久了還是會形成負債,對身體造成山一般沉重的壓力。就這樣在某一天突然斷線心死,成為一張難以復原的紙屑。
到那時候,一切就太遲了。
在十年後不想扯上關係的事物,在明天和後天也沒必要扯上關係。我認為做這種努力與忍耐一點都不美。
不用努力就能持續的事,只有做這個才是正確的。只要毫無壓力地持續無須努力也能持續的事,就能成為總是從容不迫、過得開心自在的人。這樣的人,比起總是不開心的人美多了。我甚至認為這是一種才能。誰在乎你過去有多努力、多痛苦,更別說那些「和現在比起來,以前過得多辛苦」的感嘆,那一點也不重要。
活得開心,長命百歲。只需要這樣就夠了。
決定逃離最糟糕的環境時,就該用最快速度逃離。
逃離時,請前往開心的事、心愛的人、擅長的事或以上全部的方向。總之,和你平常選的方向相反就對了。
去跟喜歡的人講話,去吃喜歡的食物,去聽喜歡的音樂,去做喜歡做的事。想睡多久就睡多久,偶爾耍點小奢侈。還有時間的話,就把房間整理乾淨。一天說一次或兩次的適度謊言。遇到一個人喜歡這樣忠於自己而活的你時,就好好珍惜對方。持續珍惜。
我認為這才是愛惜自己的方法。不用損壞自己,也不用過著非拋棄什麼不可的麻木生活。好好地,纖細地活下去。
46. 在戀愛的墳場裡牽手散步
男友女友之類的頭銜沒有意義。是不是誰的戀人,不需要承諾保證。所以,結婚也沒有意義。
葬禮表面上看起來是為死者舉行的儀式,其實為的是活下來的人。所以這件事還算有意義。不過,婚禮就完全無意義了。因為結婚這件事本身無意義,婚禮自然也沒有意義。
我熱愛無意義的事物。因為活在這世上就是一件無意義的事。沒有理由。活著就是活著,幹麼需要什麼理由或意義。
婚姻是戀愛的墳場,這已經是某種定論了。曾有一段時間,我很想看到鬼,為了看到鬼而經常跑去青山靈園散步,可惜始終沒遇到鬼。聽人說十九歲前若沒見過鬼,那就永遠見不到鬼了。最後我還是沒看到鬼,只是在做這些事的過程中愛上了墳場。於是我結婚了。我想看看戀愛的墳場長什麼樣子。因為沒必要結婚,所以結婚。
沒錯。當結不結婚都無所謂的時候,結婚當然比不結婚好。
有多少人無法忍受無意義的事呢?我曾經因為不知道交往的意義何在,為此苦悶不已。但即使結了婚,我們還是一直疑惑「結婚這件事意義何在」。
雖然前面說過沒有意義,如果硬要在裡面找出一個意義來時,那意義或許會是下面這樣吧,我想把它寫下來。
和交往的意義做比較時,或許就能顯現出結婚的意義。
交往是為了兩人的幸福,為了讓幸福最大化。
結婚是為了在任何一方生病或陷入貧困時,讓不幸最小化。
交往是因為愛對方的內在與外在。
結婚是連對方的缺點都愛,決心守護對方不受一切世間傷害。
交往是為了相約見面。
結婚是為了不用相約見面。
交往是為了獲得約會的特權。
結婚是為了和對方散一段漫長得無意義的步。
交往是為了凝視對方。
結婚或許是為了一起眺望遠方。
交往時在對方面前多少有點虛榮要面子。
結婚是為了終結虛榮要面子,因為想聽對方說真心話。
交往需要道理。
成為夫妻之後,就能堂而皇之地站在一個超越所有道理、邏輯和喜惡的地方。
交往的對象,取決於對方知道多少幸福。
結婚的對象,最好取決於對方見識過多少地獄。
交往為的是享受現在與不遠的將來。
結婚是為了得到「任一方死去時,留下那一方的半邊身體與情感可以跟著死去」的承諾。
「婚姻的意義」這個詞彙也帶有某種暴力的回音。在人際關係上使用「意義」這個字太奇怪了,人際關係裡沒有意義或利益也沒關係。倒不如說,正因為沒有意義,正因為沒有利益,兩人的關係才能獲得驚人的強度。
一起去散一段長長的步時,如果忽然很想和對方一起永遠走下去,或許就是這個人了。我認為,就這麼簡單地決定人生也沒關係。
56. 總有一天會分開,但不是今天
「關於同性戀,你有什麼看法?」在新宿二丁目的蕾絲邊酒吧裡,有人這麼問過我。男同志也問過我一樣的問題。他們並非以戰戰兢兢的口吻小心翼翼地詢問,而是像在試探我的性向般大大方方地提問。說實在的,我覺得這問題很無聊。我也老實這麼回答了。
問這問題和問「對血型A型的人有什麼看法」或「對左撇子有什麼看法」差不多。天空是藍色的,玫瑰是紅色的,世界上有人喜歡同性。以上全都是天經地義的事。對於理所當然存在的東西,到底有什麼好闡述意見的?
再說,如果要在意別人的想法,或許一輩子都在意不完。人們對其他人的人生,換句話說,就是對你的人生沒有這麼感興趣,既然如此,那又何必在意。
話說回來,這個社會似乎還是比較喜歡「永遠只愛一個異性」的故事。
關於這點我倒是有點意見。
現在還是有人會以戰戰兢兢的口吻小心翼翼地問:「關於喜歡超過兩個人這件事,你有什麼看法?」說是很想從中選擇一方,卻無法做出抉擇。
這裡有個重大的誤解。認為非得從中選擇一方不可的不是當事人,而是社會。不能喜歡超過兩個人是誰規定的?以同樣的彩度和強度同時愛上兩個不同的人,這到底有什麼錯?我認為,比起自由戀愛或LGBT,「多邊戀(Polyamory)」這個詞才更應該被大力推廣,讓更多人知道才對。
出軌或外遇這類詞彙或事態,現在都被單純簡化為負面的病態。就這層意義來說,社會在人生的各種場合都與我們為敵。
01. 關於崇拜和喜歡的不同
我喜歡美術老師。
小學的時候,我問她:「老師,你有沒有推薦的書?」她笑著說:「就算你讀了我喜歡的書,記住我喜歡的詞彙,說出我可能會喜歡的話,我還是會跟現在一樣喜歡你,但不會變成最喜歡。」又說:「所以,你要去找我不知道的書來讀喔。」至少從那天起,本來應該算是模範生的我,決定不當模範生了。
她喜歡的會是什麼書呢?聽說二十年後,她罹患肺癌過世了。由我提議的書信往來,也因為我無法原諒自己拙劣的文筆,結果沒有繼續下去。
她留著一頭紫色短髮。因此直到現在,我還是很無法抗拒短髮女性...
推薦序
推薦文◎中古小姐/作家
日常生活裡誰都經歷過的事、誰都沒刻意拾起的感覺,被F放大成畫面仔細吟味著。不像世間兩性作家總在灌雞湯、為了尋求眾人共鳴,A寫的事總有無數個B再換句話說。本書充滿美學的文字不屬於眾人,它親近到像是為了幾點幾分正在孤單情緒中的你而特別訂製的內容。
推薦文◎李豪/部落客、專欄作家
一直以來不太喜歡坊間的心靈勵志書籍,或者廣泛地說雞湯類型的文章。總覺得那種自以為誰喝了就能身體健康的補品,指導別人應該過怎樣的生活,最好是像我一樣灑脫,未免也太自以為是了。正因為每個人的體質不同,遇到的困境也不同,有的時候作者所做的不過就是以成功者的凝視,旁觀著他人之痛苦,拿來作為字裡行間裡附庸風雅、增添同情的調味劑。
讀了作者F的《不知道哪一天會分開,但不是今天》,乍讀前言,F說道曾有讀者來函請教他如何度過孤單的夜晚。當時他不說玩笑話,以讀書、聽音樂、看電影、一個人旅行這類認真的答案回應。看起來很好吧,然而事後F仍然覺得這樣的答覆是不負責任的。方讀到此,已經一反我過去對這類勵志書籍的不好印象,F的想法正如我前述所言,他是抗拒說教意味的人,他是一個反省自己多於指導他人的人。儼然已讓我對這本《不知道哪一天會分開,但不是今天》的好感倍增。
「審判自己比審判他人要難得多了。假如你能好好的審判自己,你就是真正有才智的人了。」──《小王子》
繼續細嚼本書,F果然不是過去所見那種刻意保護形象的作者,用著虛無飄渺的故事避談自己,而是深刻地從自我的生命經驗出發,都是極為私密的見解或者生活片段。正因為這樣的自剖是赤裸的、是誠實的,讀者更能夠將同樣遭遇而不知所措的自己投射其中,也不會將作者神格崇拜,盲目信仰書寫的所有準則,而是像一個有血有肉的好朋友分享給你,他面對自己人生的指示,也許在你穿上和他同一雙鞋的時候,能夠想起他是怎麼走過這一條路的,你想要怎麼度過夜晚都可以,但你並不孤單。
推薦文◎追奇/作家
姑且就像前言所述的那樣,稱作者為F好了。
第一次閱讀稿子,書名、目錄中的段標與章節命名,壓根讓我誤會這是一本濫情又空洞的愛情書。畢竟這些年我一直對「愛情」這個議題過敏,一來是它充斥了整個出版市場的緣故,二來它太過容易浮誇,較難被掌握得恰到好處——一顆糖果能帶給你幸福快樂,可是一顆太甜膩的糖果,就得另當別論了。
謝謝F沒有讓我失望。讀過一篇又一篇,我仿若在輕柔的棉花上舒適躺臥,選擇要躺多久就有多久。棉花偶爾是粉紅色的,偶爾則呈現淡藍色;而粉紅也有屬於粉紅的灰暗,淡藍也有淡藍的闊朗。與其說是F筆下的愛情,倒不如說是F嘴邊的愛情。每一字一句,我喜歡他細膩的力道,保留了說話時的口氣,將音量調放至僅有一個人聽得見的強度,就這麼剛好,我們像是一對一待在獨立的小房間內相互對話,時而沈默、時而鼓譟,然再怎麼鼓譟,也都是壓抑過的釋放。縱使卡在喉間發不出完整的言語,也無人逼迫你一定得回饋些什麼。我想人的情感正是如此吧,心事流淌至雙方的耳窩裡,何處是終處,誰會介意呢。
F以個人經驗、私密的想法,剖析他心中所認為的「愛」的樣貌。我十分喜歡這樣的方式去談愛,不作為經書、亦不作為指南。你們曉得的,我避諱一概勵志的呼籲,也厭惡把每一件事情都找出結論。而F在這本書中,並沒有給我任何標準的答案,一如書名所示。儘管我會看見他解讀人與人之間的相處、傷害,以及修復疤痕的方法——我仍深刻地感受到,那都是屬於他自己的一切。我只管進入、經過,爾後離開,恣意自在,穿梭其中但無須久駐於內,便能滿載而歸。
「謝謝這世上是有人如此輕聲地分享寂寞與愛,」一句收穫,足矣。
推薦文◎中古小姐/作家
日常生活裡誰都經歷過的事、誰都沒刻意拾起的感覺,被F放大成畫面仔細吟味著。不像世間兩性作家總在灌雞湯、為了尋求眾人共鳴,A寫的事總有無數個B再換句話說。本書充滿美學的文字不屬於眾人,它親近到像是為了幾點幾分正在孤單情緒中的你而特別訂製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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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序
前言
幸好,深夜裡很寂寞。
睡不著的話醒著就好,如果喜歡的人另有心上人的話,思考怎麼把他搶過來的方法就好。已經失戀的話,除了沉浸在悲哀之中,沒有義務做其他事了。寂寞的話,吃點熱食暖和身體就去睡吧。對別人說這些都很容易,輕易說得出口。然而,我們自己卻做不到。沒辦法做到。一定是因為我們都心知肚明,就算這麼做也得不到救贖。幸好季節和雨和氣味都這麼寂寞。迪士尼樂園、網際網路、天文館星象儀、放學後回家的路、青春、香菸、文學與智慧型手機都這麼寂寞,真是太好了。失戀和謊言和一個人住和便利商店和東京和地下鐵和圖書館都這麼寂寞,恨的人、愛的人、你和我都這麼寂寞,真是太好了。
因為,如果不是這樣的話,我們就不會在這裡相遇。
某天晚上,我的推特收到只有一句話的私人訊息:「一個人的夜晚該怎麼過才好?」記得我沒想太多,應該給了很像那麼一回事的回答吧。我沒有說找人上床或自慰或思考哲學都可以啊之類的風涼話,而是建議他閱讀大量書籍,看大量電影或聽大量音樂,然後擁抱自己的寂寞獨自去很遠的地方吧,這麼一來,一定能在哪裡遇到誰。我記得當時是這麼回答的。
現在回想起來真是不負責任的答案。可是,那天晚上他追尋的只是與「誰」僅此一夜的碰撞,不是任何派得上用場的方法論,也不是任何有意義的話語或名言。不是戀也不是愛,而是能讓他熬過那個夜晚的什麼。
與寂寞對抗是多麼無用的行為,其實每個人都很清楚。我那些睡不著的夜晚與某些人寂寞的夜晚,還有始終裝作沒察覺這些的我一點也沒有用的自言自語,在超過一定數量後,於二○一七年的春天化成了這本書。
「好寂寞。」這似乎是有歸屬的人才能說的一句話。我願將這本書送給已經無法輕易開口說出這句話的所有人與他們的寂寞夜晚。
晚安。你好。我是F。祝你有個美好的夜晚。
前言
幸好,深夜裡很寂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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