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遇妍歌時,她被好友搶走了男友;一年後偶遇,她又遭死黨背叛搶走了第二任男友!第三次遇見她,他從暴露狂手中救下她;更為了能租進她家,他還誇張地謊稱自己是gay。這下好了,房子住是租到了,但她堅持和他做個超越性別的朋友,約定好不談情說愛;他明明對她很有感覺卻得隱忍住;眼看著她就要投入別人懷抱了,他怎能不怒急攻心?!她開始後悔把房子租給邵雍了……像他這樣俊帥優良的男人,偏偏是個不愛女人的gay!每回情不自禁地受他吸引時,她就搬出「超越性別」的大帽帽來說服自己不動心、不動情。他拾起她的孤單,給她愛情的想望,卻無法滿足於她;她只好藉著和別人約會來逃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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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曲
一陣輕風拂過,落葉飄然而下,夕陽完全沈淪了,天地灰暗了下來。
邵雍扛著豎琴從音樂系緩緩走出來,跨上腳踏車騎往林間小徑。
時序入了秋,午后猶燠熱不已,但落日後的此刻卻沁涼如水,舒適宜人,邵雍深深吸口氣,享受著林間植物特有的芬芳氣息。
梧桐樹葉因風的撩撥而颯颯作響,隱約之間,他聽見了女孩子哭泣哽咽的聲音,夾雜在風中的沙沙聲裡。
他停駐,好奇地傾聽著。
「對不起,妍歌,對不起……」女孩子有一下沒一下地抽泣著。
「事情都已經發生了,說對不起好像多餘了一點。」「妍歌」的語調平靜。
「我不是故意搶走妳的男朋友,我和浩宇情不自禁就……」
「沒關係,別再說了好嗎?」「妍歌」輕輕打斷,灑脫地說著。「珈琍,我們是好朋友,如果妳和浩宇真的情不自禁愛上了,我一定會退讓的,反正我和浩宇不過才交往兩個月而已,根本還不到刻骨銘心的地步,妳想要他就給妳吧,好了好了,別哭了。」
原來如此──邵雍聽懂了,不過他感到有點意外,通常類似這樣的情況,痛哭的人多數是被搶走男朋友的那一方,然而這個叫「妍歌」的女孩子竟然還能平心靜氣地安慰對方。
「妍歌,妳雖然願意成全我們,可是明鵑和儷菱一定不會原諒我。」
「妳放心好了,我會跟她們解釋清楚的,就說是我自己和浩宇合不來就行了,而且老實告訴妳,浩宇沒有時間觀念讓我很受不了,妳要好好教育他才行。」「妍歌」故作輕快地說。
「妍歌,謝謝──」萬分感激的聲調。
「謝什麼,我們四個人從高一開始就是死黨了,何必為了一個邱浩宇破壞感情,我希望我們四個人的友情永遠不要變質。」非常雲淡風清的語氣,委曲求全似乎只為了維繫四個好朋友之間的情誼。
邵雍不以為然地揚了揚唇角,這個叫「妍歌」的女孩子,在他眼中不過是一個懦弱的爛好人罷了。
情操再如何高貴,也彌補不了已有裂痕的友誼──「妍歌」,妳也未免太天真了。
他幾乎已經預見「妍歌」夜深人靜時抱著枕頭輾轉哀泣的模樣。
他撥開被風遮住眼睛的髮絲,踩動腳踏車,悠閒地穿越林間。
當時的「妍歌」對他而言只是個不相干的名字,只是個故作爛好人的代名詞而已,想不到一年以後,同樣的劇本又在他面前上演了一遍。
「妍歌,阿梓愛上了我。」
秋日午后,兩個身穿牛仔褲T恤的女孩子闖進了邵雍午餐的魚池畔,站在離他約十步的距離外,剪著俏麗短髮的女孩子背對著他,面色凝重地對身旁的女孩子說了這句話。
邵雍停下了餵魚的動作,微訝地看著被喚為「妍歌」的女孩子,她,是一年前無意間聽過的那個「妍歌」嗎?
他不著痕跡地打量著她,她的髮長及肩,有張雅致的鵝蛋臉,不是頂美,根據他對女孩子長久以來的觀察,「妍歌」一看就知道是屬於保守乖巧、不太了解風花雪月的典型。
她那雙有如杏子般的大眼珠凝住不動,定定地盯著魚池中的金魚。
「明鵑,別告訴我,妳也愛上了阿梓。」她的聲音有些微顫。
短髮、嬌豔得好似紅玫瑰的女孩子並沒有正面回答,但一句「對不起」就足以作為答案了。
邵雍不動聲色地繼續剝麵包餵魚,兩個女孩子正溺陷在痛苦的漩渦當中,無暇顧及他的存在,也不知道他正聚精會神地等待著這場戲的結局。
雖然是同一個劇本,女主角都是同一個人──「妍歌」,不過這回女配角換了個名字,但身分卻都是「妍歌」的死黨兼好姊妹。
「為什麼妳們都愛上了我的男朋友?」妍歌微微笑起來,笑容帶著奇異、迷惑、無奈和悲哀。
「阿梓說,妳有時候很不解風情,所以……」
妍歌的臉色漸漸僵硬蒼白,似乎被這句話重重刺傷了。
「阿梓把對我的不滿都告訴妳?」她啞聲問。
「妍歌,妳知道妳的問題在哪裡嗎?根本不是我和珈琍蓄意搶妳的男朋友,而是妳自己完全不懂男人的心理,也不願意多花心思去經營妳的愛情,男人喜歡的是知情識趣、懂得玩樂的小女人,不是那種成天到晚只會談論秦始皇和拿破崙,要不然就是到博物館看骨董石頭的女人。」
叫「明鵑」的女孩子說得義正辭嚴,彷彿該懺悔的人是妍歌而不是她。
「我懂了──」妍歌的笑容有點奇異。「我懂男人了,男人是那種喜歡妳的時候,不論妳做些什麼無聊的事都說是氣質高雅、靈性聰慧,不喜歡妳的時候就說妳是個不懂玩樂的女人,男人還能把純潔的友誼破壞得體無完膚,我懂了──」
明鵑無所謂地聳聳肩,既然都已經開誠佈公的攤牌了,她也就完全不在乎了。
「我們還是不是朋友?」明鵑的聲音幾近冷酷。
妍歌緩緩搖頭,低低說:「妳們這樣待我還算是我的好朋友嗎?我現在的好朋友只有一個人,她叫沈儷菱。」
明鵑用力一甩頭,轉身毫不考慮地走了。
邵雍將最後一塊麵包丟進池子裡,金魚成群地游過來搶食,他拍了拍手起身,從石子鋪成的小徑走了出去。
妍歌自始至終都沒有發現過邵雍,她一直木然地盯著池子看,一動也不動。
邵雍慢慢走回音樂系,唇角一直有著笑,一直漾著莫名的微笑。
妍歌──好奇特的女孩子,先後被兩個男孩子捨棄,還全都愛上她的好友……到底她有多麼的不解風情呢?
第一章
圖書館內非常安靜。
孫妍歌喜歡這種寧靜舒服的氣氛,也很喜歡這種優雅的工作環境,唸的雖然是歷史系,但生性不擅經營人際關係,永遠嫻靜知足,安於現狀,知她甚深的教授便推薦她到這個規模半大不小的社區圖書館工作。
她坐在櫃檯內整理室友沈儷菱剛剛送還的書,五本書清一色全都是星座書,最近儷菱迷上了星座的研究,很喜歡用星座來運算自己未來的命運。
也許是從小到大一生都很順遂,所以孫妍歌不曾對算命有過任何興趣,但是這三年在感情上所遭受的挫折感漸漸動搖了她的想法,她開始想算一算自己的愛情世界究竟還要空白幾年了。
「妍歌,幫我登記這幾本。」儷菱把一疊書堆到她面前,嘻皮笑臉的。
妍歌一抬頭,就看見儷菱嘴唇上擦著的紫紅色口紅,以及一身金黑色的火辣低胸洋裝。
「妳今晚是不是又要去『那裡』上班了?」見她這一身裝扮,妍歌就知道她晚上又要去KTV當伴唱小姐。
「沒辦法,我老弟又被送進警察局了,要八萬塊才能保他出來。」她聳聳肩。
「妳弟弟真是的,這回又幹了什麼轟轟烈烈的大事?偷汽車音響,還是搶歐巴桑的皮包?」她蹙了蹙眉。
「麻煩妳的想像力再豐富一點,他要是真有這麼『單純』就好了。」儷菱鼻哼了兩聲。
「什麼!」她頓時瞪大眼睛。「妳弟弟難不成已經開始殺人放火了嗎?」
儷菱苦笑了笑。「聽說和另一個地盤的幫派械鬥,砍傷了一個人,所以被抓進警察局。哎,別提他了,說起他我就煩。」旋即轉開話題。「最近我算出自己有桃花運喔,說不定釣上一個有錢人,我就不必這麼辛苦了。」
「是嗎?那就祝福妳嘍。」她看見儷菱借的書中有一本是「紫微斗數」,忍不住調侃她。「沈大師,等妳研究出名堂以後,也順便替我算一算吧!」
「妳這種千金小姐的命有什麼好算的。」
「亂講。」她白了好友一眼。「爸媽在美國開餐館就算是千金小姐了嗎?我爸媽都是白手起家的,我才不是含著金湯匙出生的千金小姐。」
「那也不差吧,比起我有個酗酒的老爸和愛賭的老媽好多了,妳別不知足了好不好。」儷菱還沒點名她那個混黑社會的老弟,她的家庭簡直是災難大集合,不過她樂天知命,從來不怨天尤人,吭也不吭一聲就一肩扛起家計,前陣子還到KTV當伴唱小姐賺錢替老媽還債。
避免儷菱想起自己醜陋的家庭,妍歌輕巧地貢獻著自己悲慘的遭遇──
「起碼妳豔冠群芳,追求者多如過江之鯽,愛情之路總是沒有我來得坎坷吧。」
想起自己那兩段無疾而終的戀愛,妍歌的心還有著些微的痛。
「拜託,別再提那兩個死沒良心的傢伙了,還有啊,麻煩下次交男朋友的時候眼睛睜大一點,別再找浩宇和小梓那種貨色。」儷菱把書裝進背袋裡,一邊叮囑她說。「我把晚餐煮好了,回去記得微波來吃,我回去會檢查的喔,在台灣要是死於營養不良症是很丟臉的事,妳再不正常進食,當心連胃都搞壞了。」她嘰嘰呱呱說完,便匆匆朝外走出去了。
妍歌在心底微微嘆息著,她也不想這樣啊,但是自從明鵑和小梓開始熱戀,她就好像得了厭食症,對食物再也提不起任何興趣,從學校畢業以後,她總算可以不必動不動就看見明鵑和小梓,食慾也才漸漸恢復過來。
她迷惘地望著玻璃窗,望著玻璃窗外搖動的樹影和人影,一陣風過,吹下了落葉紛紛,又到了會引發她憂鬱症的初秋時節了。
她的思緒飄回兩年前的秋日午后,從那天起,她不但失去了食慾,也失了眠,最後甚至連自信心都喪失殆盡了。
也許明鵑說得對,她是個不懂戀愛,也不懂男人的人,因此,她不再想戀愛,也不再想交男朋友,她只想從此簡簡單單過日子,不想傷人,也不想自傷。
★★★
邵雍揹著豎琴走了三條街,走到夜幕緩緩籠罩了城市,還是找不到願意租房子給他的房東。
不願出租給他的房東都只有一個理由──「你的琴聲會吵到附近的鄰居」。
自從昨天夜裡開始,所有的倒楣事都找上了他,租的房子被另一戶房客的一根菸蒂給燒了,除了搶救到琴和皮夾,其他衣物統統付之一炬,一夜沒睡,加上今天走了七、八棟公寓,現在已是深夜十點了,沮喪、失望加上饑餓,激怒了一向優雅冷靜的他。
該死的公寓、沒有藝術氣息的房東!沒聽過什麼叫天籟之音嗎?他忍不住在心裡詛咒著。
入冬後的夜有些濕冷,街道顯得十分淒清,他看見一家二十四小時營業的咖啡館,毫不考慮就走了進去,找不到住的地方,乾脆就在這家咖啡館窩到天亮算了。
喝完一杯醇濃的咖啡以後,邵雍疲憊不堪的心情才得到了些許的安慰,他拿了店內每份報紙,專心尋找租賃那一欄,看看在這個住宅區裡還有沒有他沒發現的漏網之魚。
咖啡館門上的風鈴一陣叮叮作響,他下意識抬頭望了一眼,推門而入的女孩子有點眼熟,他仔細確認,很驚訝這個女孩子居然是「妍歌」?!
第一次見到她的時候,當時的她「聽」起來像個沒有安全感、畏縮怯懦的女生;第二次見到她,那時候的她模樣看起來像被搶走了心愛的寵物那般可憐兮兮;現在又看見她,他已經是夜海豎琴樂團裡的豎琴手了,而她看起來卻像童話故事裡被軟禁在閣樓裡許久的少女,似乎極需要人疼惜,極需要人照顧。
她買了一份美式鬆餅,一手抓緊胸前的外套推門走出去。
十一點多的深夜,冷清的街道上她這樣的女孩子走著,讓他覺得不太放心,反正時間多得很,乾脆結帳陪她走一段路再回來。
她雖然並不認識他,但他卻已把她當成熟識的朋友了,不由自主想盡點基本的道義責任,安全護送她回家。
她和他之間隔了十步的距離,一前一後,慢慢走在紅磚道上,五分鐘後,她小心翼翼地回頭看了他一眼,眼中帶著戒慎和疑懼。
他善意地朝她笑了笑,不料她的神情卻顯得更為害怕,飛也似地奔跑起來。
邵雍肩上揹著沈重的豎琴,沒辦法跟著她跑,正打算放棄護送時,驀然聽見前面傳來一聲短促的驚叫,他放下琴,疾奔過去,赫然看見一個身披風衣的裸體男子,把自己全裸的正面興奮地對著躲在牆角的妍歌,一面發出猥褻的笑聲。
邵雍一陣嚴重的反胃,同樣是男人,但這一幕還真是令他倒足了胃口。
「拜託──」他一把扯住暴露狂的風衣後領,用力朝後一扯,輕而易舉地把整件風衣全部扯了下來,他把風衣往後一扔,乾脆讓暴露狂一次露個夠。「別帶著一小根鑫鑫腸到處現寶,你不丟臉,我還真替你覺得羞愧。」
沒有風衣遮蔽的暴露狂突然慌張失措起來,兩手緊緊摀住重要部位,嚇得像隻驚弓之鳥,撿起地上的風衣立即拔腿就跑。
「等你磨練到博客火腿的等級時再出來秀啊!」邵雍對著倉皇而逃的背影笑著大喊。
妍歌瞠目結舌地看著邵雍,愣愣地上下打量他,歷經過暴露狂的驚懼過程,邵雍那一身雪白的V領T恤和黑色長褲的打扮,以及有著潔白牙齒的笑容,在她眼中呈現出乾淨清爽、完美可親得恍似天使的形象。
「還好嗎?住哪裡?我送妳回去。」邵雍微彎著腰看她。
他的靠近,讓妍歌藉著微弱的路燈仔細看清楚了他的長相,他有張很乾淨漂亮的臉,稱他帥哥都嫌俗氣了點,特別是他的眼睛,深邃得比黑夜還深,其中散落著點點星光,直教人淪陷。
序曲
一陣輕風拂過,落葉飄然而下,夕陽完全沈淪了,天地灰暗了下來。
邵雍扛著豎琴從音樂系緩緩走出來,跨上腳踏車騎往林間小徑。
時序入了秋,午后猶燠熱不已,但落日後的此刻卻沁涼如水,舒適宜人,邵雍深深吸口氣,享受著林間植物特有的芬芳氣息。
梧桐樹葉因風的撩撥而颯颯作響,隱約之間,他聽見了女孩子哭泣哽咽的聲音,夾雜在風中的沙沙聲裡。
他停駐,好奇地傾聽著。
「對不起,妍歌,對不起……」女孩子有一下沒一下地抽泣著。
「事情都已經發生了,說對不起好像多餘了一點。」「妍歌」的語調平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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