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歲生日這天,孫雨綾獨自迷路在冷清的陽明山上,她不怕黑夜、不怕鬼魅,只怕自己內心的空虛。雖然已是小有名氣的地下樂團主唱,但孫雨綾不滿足。她想到達的是巔峰,有誰能帶領她爬上去?這一夜,她對流星許下願望——只要能成為最紅、最受歡迎的歌手,她什麼都願意。而就在這夜,她遇見楊振邦,一個改變她生命的男人。他給她住所,給她教育,給她一切成為巨星所需的栽培,於是她離開樂團,離開青梅竹馬的夥伴,唱歌唱到淚流。二十歲,她初試啼聲,果真一炮而紅,此後五年,歌壇任她縱橫,彷彿沒有她得不到的東西。她徹底成功了,卻一樣躲不過內心的空虛——到底她追求的是什麼?是掌聲、鎂光燈、再次破紀錄?還是,自始至終,都只為那一雙默默守護她的黑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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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陽明山,奇怪的名字,聽來該是個陽光明亮的地方,但就眼前所看到的景象,它似乎得改個名字,叫做迷霧山好了。
霧氣籠罩,夜色如墨,四周一片白茫茫又黑鴉鴉的,極為詭異的組合,山上靜得像座墓,卻連個鬼影子都沒有。
孫雨綾站在夜風輕拂的山崖邊,凝視著台北市,一個此刻閃著朦朧燈光的城。
為什麼她會獨自站在這暴雨將至的山巔呢?
原因之一,她和樂團那群哥兒們走散了。
原因之二,她也懶得找他們。
好好的一個十八歲生日,實在不必搞得人仰馬翻,她所需要的不過是一根菸,或許……再加上一瓶啤酒吧。
啤酒!這兩個字閃過她的腦海,想起先前在7-11買了一打啤酒,這會兒全躺在她的機車置物箱!看來她那群可憐的兄弟們,只能在山頂上喝西北風了。
「啵!」十秒後,幸運的第一罐啤酒被打開了,她輕吻了它一下,讓冰涼苦澀的液體流進口中。
烏雲垂得更低,霧氣轉為濃密,她像被包圍在一個夢境裡,幾乎就要騰雲駕霧。黑暗對她並不構成威脅,反而溫柔地擁住了她,築成一道孤獨的城牆,而她在其中稱王。
她是個不懂得害怕的人,最怕的只有自己,止不住的空虛落寞,沒有快樂沒有痛苦,只是悶。
從小父母離異,她在眾親戚家之間輾轉生活,高中唸到第二年就被退學,乾脆揮揮衣袖、一走了之,跟著樂團的人四處走唱,現在只剩一副歌喉,還沒被菸和酒搞壞。
解決掉兩罐啤酒後,她掏出一根菸點著,把自己困在尼古丁裡面。
十八歲了,可以抽菸可以喝酒,卻因此更寂寥,這什麼道理?
生於二月十四日,不是祝福反而是種諷刺,當情人們歡度節日,她只想藏起自己,誰也找不到。
三根菸抽完後,忽然,雲霧都散開了些,她看到天邊有幾顆星,令她雙眼為之一亮。
就在一眨眼間,有道流星劃過,稍縱即逝,她心頭猛然一跳,及時許下了願望——不管是哪一派的神明,請讓我歌唱,讓我有舞台,讓我聽到掌聲!
下一瞬,流星消失了,只留下她怦然的心跳,以及興奮的恍惚。
她彷彿看到自己站在舞台上,享受歌迷的歡呼和聚光燈的擁抱,那是她的夢,此生唯一的夢。
就在她沈浸於自己的小世界時,驟然有兩道車燈從遠處射來,一輛賓士轎車快速駛進了她的視線內。
濃霧迷離的夜裡,那銀白燈光更顯得異樣而神秘,她的幻想不由得奔馳起來,那是幽靈車嗎?或是外星人?和鬼魂打交道已不算新鮮事,若碰上宇宙人才神氣呢。
這樣一個陰森冷清的夜裡,她實在不能譴責自己過度的想像力。
這時,車子的速度減慢,兩道車燈像舞台的鎂光燈,刺激著她幾乎睜不開的雙眼。
可惜,走出那賓士車的是個人,有四肢有腦袋,甚至也不是侏儒或巨人,只是個最正常不過的人!
「嘖!」孫雨綾噘了噘唇,頗為遺憾。
不過,說那人正常,卻也有點不正常。眼前這男人儀表堂堂、高大俊朗,穿著一身正式西裝,適當的背景應該是辦公室或高級餐廳,怎會出現在這午夜的陽明山上?
但那又關她什麼事?她對豔遇之類的事毫無興趣,她跟一般十八歲女孩不同,愛情是可有可無的東西,雖然她現在任人寵愛,自己卻無所謂。
於是,她又恢復目中無人的神態,眼光重新投注在夜景上,有一口沒一口地抽菸。
一陣腳步聲接近她身後,約在五步距離之外停住,她知道,那「正常人」正打量著她,這很正常。對旁人來說,恐怕她才像鬼魂或是宇宙人。
半夜三更的,跑到這陽明山上來抽菸,腳邊還滾著被風吹翻的啤酒罐,畢竟是引人側目的。
不過這也不算犯法吧,就隨那人去看個過癮好了,識相點就快滾開,別來打擾她的孤獨。
出乎意料的,他沒有立刻被嚇跑,反而走近了幾步,就站在她肩旁,帶來一種無言的壓力。
「先生,借個火好嗎?」
當他說「先生」這兩個字時,語氣自然不帶猶豫,她心頭一愣,倒也懶得去糾正他。誰教她自己身高一七二,又理了頭俐落短髮,平常就已雌雄不分,更何況是在這朦朧深夜。
她掏出一個十元打火機,順手就為他點著了火。
「你也來根菸?」對方又說,嗓音低沈,不像建議而像指揮。
乖乖!孫雨綾暗叫一聲不妙,交換了菸和火之後,那勢必得和他攀談起來,麻煩透了!但人家都已遞出菸來,她總不能說她不抽菸吧?明明她手上的菸才剛抽完。
無可奈何的,她接過他的高檔牌「友誼菸」,並說了聲:「謝了。」
對方很快就反應過來,帶著點詫異和不解。「原來妳是女的……」
週五的夜,楊振邦因為長期性的失眠,開車到處兜風,來到他最常看夜景的地方,發現也有吸菸同好,自己剛好忘了帶打火機,便上前借個火。
如此場景,對方是男性應該是理所當然,沒料到明明看來像個清瘦的男孩,卻是個聲音頗有磁性的女孩。
是怎樣的一個女孩,會在午夜時分獨自留連山上?除了她手上的菸,她腳邊還有兩個啤酒瓶,身後則是一部機車。她一頭短髮和帥氣打扮,顯然不是個普通女孩。
孫雨綾不經意點了點頭,沒興致和他扯下去,兩人萍水相逢,難道還要解釋她的來處和歸途?
她索性一股腦兒躺了下來,當作什麼事也沒發生,草地柔軟而清香,露水穿透了她的T恤,像躺在水床上那樣舒服涼爽。但其實她也沒躺過水床,純粹是幻想。
她瞄他一眼就知道,他不會跟著躺下來的,瞧他那一身銀灰西裝、黑亮小牛皮鞋、條紋襯衫、無框眼鏡,以及尊貴出眾的氣質,這款有錢人跟她距離很遠。
楊振邦暗自一驚,這女孩如此落落大方,似乎天塌下來都不怕,或許年輕就是這麼回事,瞧她大概才十幾歲,除了青春洋溢在臉上,更有一種孤傲不羈。
「草地上都濕了。」他提醒她,著涼了可不妙。
「沒差。」她什麼都無所謂。
為了避免他再請她抽菸,或是說些無聊的話,孫雨綾乾脆唱起歌來,假裝他不在場就是了——
「夜已深,還有什麼人,讓你這樣醒著數傷痕?
為何臨睡前會想要留一盞燈?你若不肯說,我就不問。
只是你現在不得不承認,愛情有時候是一種沈淪……」
這首林憶蓮唱過的歌,是闖進她腦中第一首歌,奇怪她就是特別愛唱老歌,有些歌甚至比她年紀還大,就像洗白的牛仔褲,有時光的味道。
她隨口輕唱、隨心亂哼,楊振邦卻聽得出了神,那是一副屬於天使的嗓音,雖然她又抽菸又喝酒,裝得像個小惡魔,歌聲中卻流露出最真的她。
多久不曾因為一首歌而感動?他一發作就不可收拾的頭痛,從不曾因為菸酒而減輕,卻在這嗓音中得到了安撫,他發現她的聲音可以療傷,多麼難能可貴,他竟有種心靈沈澱的祥和感。
同時間,孫雨綾從眼角瞄到他在數拍子,心想也許他沒那麼討人厭,願意聽歌的人總不會壞到哪裡去。
「妳唱得不錯。」事實上,楊振邦聽得入迷,幾乎不願她停下。
「還行嘍!」她聳聳肩,故作不在意,其實她所能做的,也就只有唱歌了。
「妳不應該喝酒、抽菸,妳浪費了妳的天賦。」他是個效率極高的管理人,看不過資產被浪費。
「那又怎樣?」她只冷冷回了一句。
好一個不珍惜自己的傻瓜,楊振邦知道自己應該轉身離去,卻不知是什麼力量,讓他留在原地,也許是她歌聲中的魔力,也許是她眼底的寂寞?
靜默中,雨水降落在兩人之間,也降落在天地之間,來勢洶洶,挾風帶雨,看來短時間內不會停止。
出於愛才惜才的立場,他關心問:「妳要不要進我的車躲雨?」
他既無騎士精神也缺俠義之心,但他就是不能看她躺在草地上淋雨,這無疑是暴殄天物。
孫雨綾對他翻個白眼。「免了,我想淋雨。」多爽快的生日,被雨洗刷,徹底乾淨。
「萬一感冒,妳的嗓子會弄壞的。」他絕不允許這種事,原本的頭痛已消失,轉變成另一種心煩。
「不關你的事。」瞧他的態度,彷彿是她的經紀人,只不過聽首歌而已,有必要這麼認真嗎?
不發一言地,楊振邦走向黑色賓士車,而她目送他的背影,那樣沈著穩定,一個步子一個腳印,這男人顯然是掌握某些權勢的,她再遲鈍也能感受。
但那又怎樣?兩人是不同世界的人,他開名車、穿名牌,連抽的菸都是高檔貨,而她只是一個除了會唱歌,什麼也不是的十八歲女孩。
天空,請下大雨吧!她已準備好淋雨的心情。
雨簾,能隔開她和這紛擾的世界,雨聲,能阻擋一切外在的喧嘩。她只想要孤獨,純然的孤獨。
雨勢漸大,令她倍加清醒,最好整個世界下起大雨,所有人都躲在屋裡,唯有她在雨中淋濕全身,忘了過去、朋友、一切,甚至是歌唱……
過沒多久,一片黑影遮住了她的天空,原來是那多事的男人,撐著一把黑傘替她擋雨。
只見他嚴肅的臉慢慢向她靠近,一個字一個字,清清楚楚地說:「下大雨了,到我車上來。」
這聽來像個恐嚇,她幾乎想笑,真有趣的傢伙,為什麼要來管她?
楊振邦確實有恐嚇的意圖,三更半夜的,這女孩獨自在山上喝酒抽菸,還蠢到淋雨也不躲避,她這麼不愛惜自己,活該要受點恐嚇!
說不上為什麼,孫雨綾湧上一股孩子氣的衝動,也許是酒喝多了,也許是夜的蠱惑,她就那麼出其不意地推開了他,一面笑一面從草地上跳起,開始跑百米競賽似的狂奔。
大雨早就浸濕了她,牛仔褲因為吸收了水分而變得沈重,她像穿著一條濕透的大毛巾,在世界的浴缸中游來游去。
「妳瘋了不成?」楊振邦從來沒看過這樣的女孩,外表叛逆傲氣,歌聲有如天使,還有不按牌理出牌的個性,完全超出他對女人的認知範圍。
他想也不想就丟下傘,邁開腳步追上,抓住她的肩膀,緊緊地、牢牢地,怕她就要被風吹走了。
「哈哈~~」孫雨綾氣喘吁吁,邊喘邊笑,知道自己快醉了。她一喝醉就會笑個不停,還會做些怪事,對方一定以為她瘋了。「那又怎樣?我高興!」
管他呢,瘋就瘋吧,一生只有一次十八歲生日呀!
「上車。」他的口氣彷彿逮捕犯人的警察,引起她更多笑意。
上車就上車,一無所有的人還有什麼好怕的?要姿色她很缺,要財物她更缺,像他這種看來什麼都有的男人,能從她身上得到些什麼?
楊振邦扶她坐進了前座,立刻打開暖氣,直到這一刻,她才發現自己冷得發抖,指甲也呈青白色,更別說一身的冰雨了。
但他也不見得好到哪裡去,服貼的頭髮全亂了,昂貴的西裝也毀了,尤其是眼鏡上的水珠遍流,讓他看起來像個傻瓜。
她覺得整件事既荒謬又可笑,不禁又呵呵笑了起來。
「還笑?妳真的是瘋了!」他從後座抓來一件外衣,二話不說蓋在她身上。
又是西裝外套,她聞到高級織品的味道,還有一種獨特的男人氣息,混合了菸草和古龍水,不用問,她知道是來自外套的主人,也就是眼前這多管閒事的男人。
楊振邦摘下眼鏡,一邊用面紙擦乾,一邊瞪著她瞧,這女孩是不是當真有點精神失常?
他這一瞪,倒教她傻了眼,怎麼在鏡片底下是一雙這樣的眼?黑白分明,視線凌厲,彷彿可以看透人心,她不禁瑟縮了一下,或許她沒有自己想像中勇敢。
「看樣子雨是不會停了,我家就在附近,妳需要洗個熱水澡,換上乾衣服。」
二十五年來,他從未帶女人回家,他住的地方就是他的城堡,不允許閒雜人等打擾,但這女孩沒花多少功夫就打破他的規矩,事實上他也沒想到自己會這麼衝動。
「你不怕我是壞人?」孫雨綾把外套披在身上,把頭靠在椅背上,閉上了眼,感到一陣昏眩浮上腦子,喝醉酒就是這麼舒服的一件事,麻木不仁。
他的回應是踩下油門,車子立刻往前開動,就算這是一件蠢事,他也決定蠢到底。
不需言語,她看得出他的決心,這世上當真有人想保護她的嗓子,多奇妙。
途中,她又哼起了歌,他沒發表意見,事實上,他希望這段路更長些,時間走得更慢些,就讓那歌聲繼續飄揚,沈進他心中的某處,醞釀成夢。
第一章
陽明山,奇怪的名字,聽來該是個陽光明亮的地方,但就眼前所看到的景象,它似乎得改個名字,叫做迷霧山好了。
霧氣籠罩,夜色如墨,四周一片白茫茫又黑鴉鴉的,極為詭異的組合,山上靜得像座墓,卻連個鬼影子都沒有。
孫雨綾站在夜風輕拂的山崖邊,凝視著台北市,一個此刻閃著朦朧燈光的城。
為什麼她會獨自站在這暴雨將至的山巔呢?
原因之一,她和樂團那群哥兒們走散了。
原因之二,她也懶得找他們。
好好的一個十八歲生日,實在不必搞得人仰馬翻,她所需要的不過是一根菸,或許……再加上一瓶啤酒吧。
啤酒!這兩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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